小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小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小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小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和方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结合我校实际及学生发展情况,对“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㈠身心健康

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㈡品德高尚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认真完成各种任务。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理解老师,关心邻里。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的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㈢习惯良好

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㈣学业优秀

1.课堂表现优秀,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

3.学业成绩优秀,各学科全面发展。

4.善于自学,善于提出问题,能独立思考。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

1.“优秀毕业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各班“优秀毕业生”名额占全班总人数的15%。

2.各班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3.“优秀毕业生”评选前,班主任主动倾听任课老师的意见,了解学生一学期以来的表现,对评选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亦可邀请任课老师参与班级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

4.各班“优秀毕业生”的获得者应在班主任老师的引导下,通过全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5.在体育达标的前提下,高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都85分以上。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实施方案 名校要有名师来支撑,学生的成功来自教师的成功。为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其专业化发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启动培养跨世纪骨干教师“名师工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学习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确立科学的学生观和全面的质量观。 3、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质量较为显着。 4、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善于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教育教学反思;能独立制作教学多媒体课件; 5、能胜任循环教学工作,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二、培养目标: 在校期间,力争培养名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1名枣庄市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5名扬州市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 三、具体要求: (一)校级骨干教师,具体达到下列要求: 1 .能胜任至少一个循环(小循环或大循环),并能承担起校内有关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划工作; 2.有一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副班主任为二年),所带班级班风正、管理效果好; 3.在校以上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教学大比武等业务竞赛中获奖(其

中校级必须是二等奖以上),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 4.能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每学期能独立制作一个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5.能积极参加学校读书活动,每学期阅读教育专着不少于3部,撰写读书笔记。 6.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枣庄市级获三等奖以上,或校级获二等奖以上或公开发表。 (二)枣庄市级骨干教师具体达到下列要求: 1、枣庄市级骨干教师在校级骨干教师相应类别中产生。 2、评选条件参照江都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四、培养措施: 1、聘请市内外、校内外专家、骨干成立学校“名师工作室”,对骨干教师实行集体辅导与个别指导。 2、不同类别骨干教师可自行拜请学校“名师工作室”专家、骨干作为自己的“导师”,建立长效培养机制。 3、利用网络、媒体、交流活动等平台每年聘请2-3位市内外有影响的教育专家来校讲学。 3、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袋,对骨干教师进行目标、跟踪管理,年初要有个人年度发展目标,年末有达标考核评比。 4、建立学习型组织,开辟青年教师论坛,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促进其专业化发展。 5、开展校本培训,培训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的研究型教师,运作的基本程序:分类定向、专家指导、专题研修、成果展示、反思总结。 ?五、组织领导: 学校学科骨干教师领导小组:

小学优秀教师(团队)评选方案

小学优秀教师(团队)评选方案 (2014年7月1日学校第一届教代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推进“和谐园籀”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的师德建设和团队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优秀类别: (一)优秀教师 1、十佳美丽教师 2、十佳风采教师 3、十佳爱生典范 4、十佳家庭事业兼顾型教师 5、十佳绿叶型教师 6、十佳班主任 7、十佳副班主任 8、十佳师德标兵 9、十佳教学能手 10、十佳年度人物

(二)优秀团队 1、优秀教研(年级段)组 2、特殊团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敬业爱岗,遵规守纪,上班、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热爱、尊重学生,不体罚,无“教育教学事故”; 3、勤快做事,用心工作,讲究方法和创新; 4、以大局为重,讲究团队合作,关注学校发展,维护学校荣誉; (二)具体要求: 1、十佳美丽教师: (1)勤于教学、管理,所任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和学习氛围,综合表现突出; (2)积极进行教育科研实验和探究,具有先进的理念和时代的观念; (3)与学生及家长有良好的沟通,学生喜欢,家长信任、满意; (4)有优雅的举止和阳光的心态,时时处处树立教师自身和学校的形象,做学生的表率; (5)在组内乐于交流、分享经验,有影响力,美誉度好;

(6)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承担的任务,成效喜人。 2、十佳风采教师: (1)具有渊博的知识和扎实的基本功,课堂深受学生喜欢; (2)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成效显着; (3)热爱学生,是学生的知心朋友; (4)言谈举止优雅,衣着打扮得体,为人师表; (5)在某项工作中卓有成效,颇具风采。 3、十佳爱生典范: (1)热爱学生,致力于每一个孩子的快乐、扎实学习与健康成长,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 (2)师生关系融洽,课堂气氛活跃,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3)精心培育优秀学生,关注后20%学生的转化和进步,是学生的导师,也是学生的朋友,更是学生的引路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长目标; (4)具有出色的智慧和育人的艺术,善于把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凝成智慧的金钥匙,用高超的育人艺术开启每位学生的心智,促进学生成功成才。 4、十佳家庭事业兼顾型教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自2010年9月1日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学生方面成绩显著;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教学科成绩与平行班或同类学校同类班相比平均分高出5分及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学生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 5、注重自身专业素养提高,学历达标。 6、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推销,乱收费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2012—2013学年度内因病、因事离岗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

1、言传身教,模范遵守公共道德,有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夫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人际关系融洽,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重视家教,积极参加省家长学校学习和家庭教育活动,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生活习惯,善于发现子女的优点、特长和不足,掌握与子女沟通的技巧,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家庭教育效果明显; 4、尊重孩子,明确教育子女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教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5、家校合作,正确认识家校责任,主动承担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理解、支持学校的工作,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主动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诚实谦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执行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基本技能,有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各科成绩优秀。 5、心理健康,发展全面。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可编辑版】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 为做好我联校20xx年评选工作,拟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情况 1、省学科带头人: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0人。 2、省骨干教师: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小学2人,超出指标1人;幼儿园申报0人。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省级学科带头人从教学一线的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选拔;省级骨干教师从教学一线的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中选拔。 三、评选条件 ⑴省级学科带头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小学应分别具有小学高级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作过两次以上区级以上公开示范课或教师培训讲座;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扎实教学基本功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学校教师须有区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⑵省级骨干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小学应分别具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良;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学校教师须有联校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四、评选原则 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原则是;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3、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评选中对积极承担镇级以上公开课的申报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五、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联校依据本次评选计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定量评价的办法进行,坚持正确导向,紧扣评审条件,实行量化评分,突出竞争,做到公平公正,确保优中选优。 1、定量考核:确定考核目标内容,根据个人申报资料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初步人选。考核项目为:近5年镇级以上行政表

优秀毕业生评比方案

西吉职中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能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身体健康。 5、评选比例:按班级人数的6%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各毕业班按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政教处主任、毕业班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然后由主管校长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给予优秀推荐,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申请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3、在校期间犯有错误,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造成一定影响者。 四、“优秀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以来各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单; 2、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西吉县职业中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五、评选原则 1、评选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民主。 2、评选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为五天。 六、名额分配如下: 2012级(1)班: 3人; 2012级(2)班: 3人; 2012级(3)班: 3人; 2012级(4)班: 3人; 2012级(5)班: 3人; 2012级(6)班: 3人; 2012级(7)班: 3人; 2012级(8)班: 3人; 2012级(9)班: 3人; 2012级(10)班: 3人; 2012级(11)班: 3人; 2012级(12)班: 3人; 2012级(13)班: 3人; 2012级(14)班: 3人; 西吉县职业中学 2015年5月16日

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红谷滩新区九龙湖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有较大影响的“名师”队伍,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实现学校提出的在3—5年时间内培养一批在红谷滩新区乃至南昌市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名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每次评选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0% 三、成立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作民 成员:朱美凤黄书生吴小国熊玉琴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1.职称: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3年内获得区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有下校视导等区级

公开教学活动经历; 6.近3年内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二等奖; 7.凡被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名师、优秀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破格认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资格(但要填好申报表上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在完成相关任务,经考核小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能享受相关待遇。 五、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内外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校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

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5%。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全年级前列; 6、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周(含1周)以上者或有旷职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以及大型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评选程序: (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对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审批。

(3)校委会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参评对象在校期间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分制年级学生中,于违纪或学习成绩不佳,超过五年以上仍在读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政治上要求进步,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曾被两次以上授予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文明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感动校园”当选人物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同类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教学计划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无补考;获四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两次一等奖学金,奖学金同一等级内不够评选规定次数时,可用一次高等级奖学金替代一次低等级奖学金;非外语专业本科生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合格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金沙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政源 副组长:史罗玲 成员:李晓祥张会琼俞洁杨红杏胡江阳莉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 天以上(含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靛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50 元。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附件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骨干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任教的教师。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认定 第三条乡镇级(含县直学校)骨干教师由各乡镇(县直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标准,定期组织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含职中)、教研机构的在职教师。选拔评选工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人事科组织,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每次评选认定名额控制在200 人以内。县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乡镇(含县直学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原则上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推选,省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从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第四条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拥护党的方

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改革创新意识;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能胜任教学及班主任工作;能熟练驾驭教材,教学有特色,成绩显著;所教班级学生人均分在学年检测中属乡镇(县直学校)第一名。近五年来,承担过乡镇(含县直学校)级示范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或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得乡镇级二等奖以上(含县、市级)。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功底深厚,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申报县级骨干教师必须参加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考试其成绩至少达到80 分。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且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 5、教龄在5 年以上,年龄:男50 岁以下,女45 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 第五条在师德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六条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满意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Document of selection methods for outstanding universi ty graduat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 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专业基本功扎实,有较强 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平均成绩在全班前25%以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注重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四次、专接本及 专科生至少两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能服从国家需要,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因违纪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

2.在校期间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绩点在2以下者; 3.在择业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关系,表现不好者; 4.本科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表彰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在符合评选条件 的前提下,各专业的评定数应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可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 (3)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与三好学生同等对待。 三、组织领导及评定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由党总支(党委)组织 领导,学校由学生处(部)归口管理。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本、专科毕业生。

XX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推荐及评选方案

XX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推荐及评选方 案 文富市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推荐及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李振华 副组长:刘飞 成员:黄长春、伍新田、王双柏、刘欣、桂艺峰、马晓颖 三、评选范围 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专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护尊重学生,有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业务基础,一定的学术水平。 3(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新且已形成特色,教学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及学生和家长的肯定,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4(能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并能承担部分课题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在利用开发学校课程资源方面率先尝试并起示范、带动作用。 五、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有关对象可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候选人需在向全校教师以各种形式展示近几年的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成绩,全体教职员工根据评审的有关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单,并张榜予以公示。 3(学校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审档案。(包括申报表、学历证明、奖状复印件、论文及教案。) 六、权利义务 1(凡被评为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者,优先作为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推荐对象。 2(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应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在校内进行示范教学2次,带头上好研究课。指导、带教同学科教师一名。 3(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每年要有一个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科研成果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每学年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写有读书笔记。 4、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获得者经考核合格每期奖 励100元。 七、考核: 1、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每学年考核评审一次。

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xx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工龄三年以上,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一线代课教师;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8% ,即我校评选名额为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德(40%)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从事第二职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备注:以教导处组织的教师互评得分为准) (二)能(15%)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学生无乱堂、无瞌睡等。 (备注:以教师讲课得分和作业教案检查得分为准)(三)勤(15%) 1.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2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神池县教育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3.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 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 (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七条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评选新一届区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2016-2018评选的县级骨干教师已到期,根据教体局《2019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培育一批名师名家和学科领军人才,为全面提高我区教学质量,率先建成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范围 1.全区幼儿园、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和教研部门教研员。 2.2016年前评选的县骨干教师须重新参加评选。 3.凡是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若符合评选条件可直接申报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次骨干教师评选人数300人。此次评选出的区级骨干教师作为基数,以后每两年递增评选,形成长效机制,与市

级骨干教师评选对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以教谋私。近五年专业技术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应要求。 4.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务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连续六年且目前仍在一线任课的教师。 2.学校领导参评,其任课不少于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望。 4.近五年内承担了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等并获奖。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网上教学模式,落实教学过程,激励电大系统教师更好的应用网络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提升网络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教学优秀教师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或河北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平台,承担网上教学任务的河北电大系统专兼职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中,网上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学校推荐的教师优先予以评奖。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所承担的课程符合《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在线课程建 -1-

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三)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活动设计和组织,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 (四)通过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辅导,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 (五)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交互方面,设计科学有效,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六)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实践创新方面,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的特点,有所创新和探索。 第五条申报人须提交网上教学课程行为天数、有行为学生数、教师行为总数、学生发帖数等其他能够体现教学行为数量及质量的相关佐证材料。鉴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每学期都进行部署更新,各申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省电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各市级电大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级电大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 省电大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人选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评选结果在河北电大系统内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省电大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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