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固定资产的确认、分类和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或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企业应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年限:

说明:房屋建筑物指企业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

3.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学校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和缴纳的税金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关税、手续费、佣金等。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或重置价值记账。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捐赠方无发票和有关凭据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确定。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扩建发生的实际费用计价。

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定。

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2学校在确定固定资产计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企业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能任意变动:(1)根据国家规定固定资产重新评估价值。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负责实物的直接管理,财务部负责核算和监督、检查管理。各部门职责如下: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2)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实物管理部门: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1)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分管、使用、财务三账一致,账、卡、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维修、处置等事宜。(3)对使用部门进行的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3)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4)健全档案资料,编制固定资产编号,制作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5)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台账,保证台账与财务总账核对相符。

财务部门

(1)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和数量核算。核算的范围包括原价、折旧、净值和固定资产清理以及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体系,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部门进行核算,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转移、调拨、盈亏报废等的财务手续。

(3)正确计提折旧。

(4)组织并参与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5.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和修理

固定资产采购的申请:由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注明请购日期、请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需要日期、建议厂商等资料。

固定资产的采购、验货与登记

(1)采购人员依据《采购申请单》寻求供应商购买固定资产。应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2)固定资产送达时,申请单位、采购人员、管理部门均应派人员会同验收数量、检查品质及规格是否与《采购申请单》、采购合同、发票内容相符,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领用、出库等事宜。

(3)财务部依据发票、《采购申请单》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编制固定资产卡片。财务应复核各项单据的签核是否完整,复核订购数量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应向有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追查原因并作适当处理。

固定资产的保管人:

(1)房屋建筑物、办公室公用的办公设备、家具等,以综合办公室经理作为保管人。

(2)运输设备:以具体操作人作为保管人。

(3)施工设备及器材:以具体操作人为保管人。

(4)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以使用人作为保管人。

固定资产的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的类别:

(1)员工离职:员工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交还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由管理部门检查确认后方可离职。

(2)内部转移:因业务需要调换固定资产,需递交《固定资产转移单》,经综合办公室审定通过内部调拨方式获取。

固定资产的维修与改良

固定资产维修是指固定资产因无法正常使用需要修理或部件损坏需要更新配件的行为,固定资产改良是指为了提高固定资产的性能而增加功能或配件的行为。

固定资产维修:

(1)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发现固定资产无法正常使用或部件损坏,由保管人办理维修申请手续。

使用保管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写明故障、请修内容及预计完修日期,交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送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收到“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后,应寻找适当维修厂商,进行维修。

(2)综合办公室寻得适当厂商后,应将送修厂商、预计维修金额及预定完成日期注明于“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并依照审批权限交相关领导批准。(3)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部件更换费用,都作为费用处理,不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对大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6.固定资产的清理、处置

固定资产的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是指对不需用、不适用、不能用的固定资产,采用出售、变卖或报废的方式从固定资产账上转出的行为。

固定资产清理需符合以下条件:

(1)使用期满。固定资产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经鉴定确认不能进行修复和继续使用的,必须进行清理。

(2)灾祸毁损。企业因火灾、风灾、水灾、震灾等不可抗拒力量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的,必须进行清理。

(3)由于设计、施工、制造技术不过关,质量低劣,无法修复继续使用,未达到预定使用年限而中途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理。

(4)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经营不需要的闲置固定资产或者由于技术进步被先进设备替换下来的落后设备进行出售和有偿转让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理。

(5)除上述情况外,企业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确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的后续工作:

(1)清理的固定资产,经综合办公室部及综合办公室确认仍然可以使用的部件,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负责拆卸和保管;不能使用的部件,由综合办公室及综合办公室负责变卖,变卖的收入作为固定资产清理收入交财务部入账。

(2)为使企业固定资产充分发挥效用和效益,对闲置或暂不使用短期借出不影响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向外单位出租。出租时应由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由管理部门与租用单位签订合同,填制“固定资产租出通知单”据以办理出租和转账手续。出租合同需经财务部会签,并交财务部留存一份,据以收取租金。租用期满,管理部门应负责收回,并配合财务部催收租金。

(3)对已办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分类处置。对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应保留实物,单独列账登记管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验证单位账面上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存在、使用情况和存放地点,以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的必要手段。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门共同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式: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或特殊任务的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单项或全面的清查盘点。

8.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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