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违章违制行为分级分类考核细则

安全违章违制行为分级分类考核细则
安全违章违制行为分级分类考核细则

安全违章违制行为分级分类考核细则A类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序号一下列违章行为,属于A类违章,给予当事人单处或并处行政处分,离岗学习1天,由安环部门组织。一项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80%—100%,扣除联保互保对子当月绩效工资50%—80%;扣除单位安全员、工长(副站长)、班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当月绩效工资40%—60%,扣除主任、书记、部长(科长)或主管领导、副职领导当月绩效工资20%—30%

1

施工检修:未办理安全相关手续;未落实防范措施;未与岗位联系确认的处理。

请随后下岗参加组织的为期天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闭卷考试合格后,你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有家属签字),才能重新获得上岗资格。(下岗学习时间你单位将另行通知)

2

进入煤气、氮气等能源介质危险区域:未与岗位联系;未做到2人(含)以上;未使用报警检测仪;必要时无防护装置; 非工作人员在危险区域逗留

3

设备检修、检查 ,未执行设备、能源介质停送、挂牌制度;用通讯方式代替人工办理停送、挂牌手续

4 无操作牌操作设备或阀门;启动设备或作业前未确认;

5 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佩挂安全带或未无安全检修平台;登高作业无措施

6 无隔离防护、无专人监护而高空抛物或乱抛物件

7 跨越运行皮带和机电设备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在运转设备现场,女职工未将发辨盘入帽内

8 特种专业作业:无证或单人作业;未按要求使用劳保品或工具;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 向电气设备打水、或用湿布擦试电气设备

10 吊物从头顶上经过;在起重物下行走和停留

11 吊车检测检修,大车运行区域内施工,未挂红旗(红灯)警示;未打道卡

12 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施焊;液压管未确认泄压施焊

13 高炉赶煤气、炉顶料面燃火前,无关人员上炉顶大平台

14 启动开口机、泥炮、揭盖机等设备时,未确认旋转半径内是否有人

15 做泥套时未搭设牢固可靠的小平台;未点燃煤气或未采取通风设施

16 泥炮腔内未泄压时,站在泥炮正前方清洗、更换炮头

17 跨越正在出铁或未凝固的主沟、砂口、渣铁沟

18 翻铁时,跨越炭包、溜槽和链带

19 马机开动后,在倾翻罐下、翻板区域作业、逗留和行走

20 吊罐前未试吊;指挥吊罐、扣罐、翻渣时,未确认附近是否有人

21 槽内作业未搭设平台,未佩挂安全带、未安排专人监护

22 电除尘器开人孔门未确认停电、打接地;电除尘器送电前未清点人数

23 布袋除尘器开箱门未确认停风机;进入布袋箱内检查,箱外无人监护

24 煤气氮气氧气泄漏未及启动应急预案

25 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积极组织施救

26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其它极度不安全行为

B类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序号二下列违章行为,属B类违章,给予当事人单处或并处全厂通报批评,离岗学习1天,由车间组织。一项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50%—80%,扣除联保互保对子当月绩效工资30%—50%;扣除单位安全员、工长(副站长)、班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当月绩效工资20%—30%,扣除主任、书记、部长(科长)或主管领导、副职领导当月绩效工资10%—20%

1 进入现场检查或作业联保互保内容未落实;危险性作业无安全措施,无现场监护

2 擅自进入危险警戒区域或接触危险警示设备、物品

3

停送电、操作牌和能源介质停送,人员未登记;登记情况不符,动力操作箱已办停电而未按规定挂安全警示牌

4 在铁路上行走和停留,或者横过铁路未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5 建筑物以及搁置物、悬挂物可能发生坍塌坠落,存在安全隐患

6 起重设备上升极限、门极限、大车缓冲器、警铃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缺陷

7

未建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计量器具、煤气水封、阀门管网等管理档案和设备维护点检台帐;存在安全缺陷;超期使用

8

动力箱、操作箱、照明箱门未关或设置在露天无防雨设施,移动照明设备没有按规定设置为36V

9 设备未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井必有盖

10 使用有安全缺陷的吊、夹、索、绳、链、轮具等工具、设备

11 未经允许,人为撤除安全装置或擅自短接安全连锁装置

12 翻越、攀登、站、坐不安全位置(如栏杆、皮带机、吊物、吊钩)

13 设备检修用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接零

14 用氧气吹扫设备、身上灰尘、充气等

15 高空焊割时未清除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下方电缆未隔离

16 砂轮机操作站在前方,使用后未关电,俩人同时使用同一个砂轮

17 从事高处、交叉、起重作业,地面未设置警戒线,无专人看守

18 高炉坐料、休风倒流时,未及时清理风口区域人员或在风口区域逗留

19 烧氧气、渣铁水作业,未穿阻燃服、未戴面罩

20 装炮泥时,将手伸入装泥口内;吹沟子未确认周围是否有人

21 用氧气管或潮湿工具在渣铁水中作业;向潮罐内倒放渣铁水

22 开口机退出时,未及时停转;开铁口时在铁口正面行走和逗留

23 马机清理落地铁块时,未确认是否停机及铁模内是否有残留铁块动用卷扬

24 渣铁罐装载过满;用铁水罐或吊钩压盖

25 手扶或脚踩运行类小车轨道

26 皮带运行时,清扫尾轮接料板积料;不停机敲打皮带轮泥鼓包

27 小型检修未执行开工、试车小票;保产作业未执行定额工票

28 检修完毕后安全设施未及时恢复,隐患未整改

29 建设项目在交工前未及时将隐患整改完毕而验收签字

30 应急救援设备未检查检测;设备存在缺陷;人员不会使用;丢失或损坏

31 拒绝接受安全生产管理教育;阻碍上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2 在重大节日前未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33 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履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管理责任

34 外委外协工程,厂部检查有A类违章,而项目负责人未检查发现(不计分)

35 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未纳入分级分类考核的其他违章行为。

C类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序号三有下列违章行为1-24条之一的,属C类违章,一项次扣除当事人当月岗薪100元-300 离岗学习半天,由工段组织。扣除单位相关领导、工长(副站长)、班长当月岗薪100元-300元。有下列25条至第48条之一的,一项次扣除当事人当月岗薪100-200元,不作C类扣分

1 工段长、班组长对班中安全工作未交班或漏项、不清的。

2 工前5分钟活动未开展;人员未签名;无危害辨识、安全交底、安全措施

3 现场作业站位不当;上下楼梯未手扶栏杆。

4 带小孩或闲杂人员到现场。

5 未对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危险源存在隐患缺陷,未制定临时安全措施

6 危险部位、危险源点未挂警示牌

7 电源线、开关、插座裸露、破损未及时整改;中夜班岗位无照明

8

楼梯、走台、吊装孔、护网、护栏、拉绳开关等安全设施存在安全缺陷或未及时整改;未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9 作业时未按标准穿戴安全帽、工作服(鞋)及防护面罩(眼镜)等劳保品

10 无证指挥吊车或指挥人员无指挥标志、无旗哨、多人、戴手套指挥

11 挖掘机作业无专人监护、指挥; 吊车运行前未报警或打铃

12 钢绳牵引物件,固定转向滑轮未锁紧;棱角处未用胶皮、木块进行包垫

13 在富氧房及其周围堆放油脂、电石、易燃等杂物

14 氧气、乙炔气瓶的间距<10米;乙炔瓶减压阀未装回火防止器、卧放

15 气瓶混装混放;压力表坏;气瓶无防震圈;滚动前进

16 电气焊作业未配置灭火器材;检修气瓶未挂牌;未标明气体成分

17 擅自用电(火)炉等取暖、做饭;擅自烧明火

18 启动设备前,未打开报警器;打大锤戴手套。

19 中夜班现场检查未佩戴照明工具;雨雪天打伞上岗检查设备

20 富氧操作人员穿戴油污工作服和手套。

21 检修作业,相关责任人未履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2 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未按规定完成演练

23 新入厂、复工、转岗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台帐

24 新工艺、新设备未开展危险辨识和安全培训。

25 外委外协工程,厂部检查有B类违章,而项目负责人未检查发现

26 丢失操作牌、停送电牌或其他安全标志;警示牌损坏或不清晰。

27 岗位安全设施和装置未纳入交接班和日常维护检查管理。

28 未制定违章分级分类考核细则;无违章考核、教育台帐及隐患整改台帐。

29 安全考试不合格(低于85分);作弊、代笔代考;考试组织不力者。

30 安全规程、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回答不清。

31 人员变动而互保对子未及时调整。

32 安全主题活动,未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33 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安全电话会或挂钩班组等安全活动。

34 安全活动或其他安全培训教育迟到。

35 安全学习代(未)签名,全月无发言记录;未补课;记录弄虚作假.

36 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未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37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未登记或者缺卷缺表。

38 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和违章积分安全再教育。

39 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违章行为,未组织职工学习讨论。

40 未按要求召开安全专题会或未组织安全检查。

41 安全活动本、安全评价本等各类安全原始记录台帐不规范、不完善。

42 未建立特种人员档案,未按规定接受复审。

43 未建立生产协力、劳务协力管理台帐。

44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环境辨识评价未按要求完成。

45 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或临时性工作;未及时签订安全责任状

46 安全文件、会议、活动未按要求组织(未及时)传达;无活动记录。

47 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报告,或提供相关材料。

48 发生工伤事故,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修

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 1 HSE违章行为分类 胜利油田HSE违章行为分为禁止、严重和一般三类。 2 HSE违章行为考核与处罚 2.1 发现一起禁止类违章行为,扣罚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季度考核挂黄牌,油田业务分管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2 发现一起严重违章行为,扣罚二级单位季度效益工资1-5万元,油田业务分管部门约谈单位业务分管领导,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3 同一个二级单位重复发生禁止、严重违章行为,按照原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 2.4 不同的二级单位重复发生禁止、严重违章行为,按照原标准1.5倍进行处罚。 3 禁止类违章行为 3.1 在禁烟区吸烟,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 3.2 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3.3 无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3.4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使用不合格的吊篮进行高处作业。 3.5 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动土、起重、盲板抽堵作业施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 3.6 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未经审批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油(气)作业。 3.7 海上动平台作业未经审批。 3.8 违规出海或不执行应急撤离指令。 3.9 钻井、井下作业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压裂施工不按规定验收和使用压裂井口。 3.10 违规搭建、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3.11 违规停用、拆除设备设施的联锁保护装置。 3.12 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4 严重类违章行为 4.1 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4.2 不按规定进行“两特”带班。 4.3 海(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4.4 私自驾乘交通工具进出滩海陆岸通井路。 4.5 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签批人未按规定审签,作业前未开展JSA分析,未按规定采取

常见违章行为风险分级标准

附件 常见违章行为风险分级标准 一、通用部分 1. 一般操作违章 1.1常规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 1.2上下梯子不扶栏杆; 1.3未按规定开展岗位检查(交接班检查、巡查等); 1.4未按规定检查、保养设备; 1.5上班迟到、早退; 1.6靠在钻台、循环系统等护栏上; 1.7岗位上聊天、玩手机、看杂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8用电作业时未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 1.9噪声危害区域(80分贝及其以上)作业未带耳塞; 1.10动火作业时,将乙炔瓶和氧气瓶间距小于5m,距明火距 离 小于10m;

1.11在滚动物体上行走; 1.12对属地内违章作业不制止; 1.13不按规定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技术交底会等HSE会议; 1.14作业结束后,未及时关闭作业许可; 1.15作业结束后,未按规定清理施工现场; 1.16未经允许进入警戒区域; 1.17办理作业许可时,审批人未到现场核查; 1.18高处作业往下扔工具等物件; 1.19用肢体代替工具等使用不正当工具进行操作; 1.20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提示; 1.21未按规定使用和维护消防器材; 2. 严重操作违章 2.1切割、敲击等作业不戴护目镜; 2.2有毒有害区工作未佩戴防护用具; 2.3进入受限空间未按规定进行气体检测; 2.4从起吊物下穿过; 2.5放射性作业未穿防护工作服; 2.6涉爆作业未穿防静电工作服; 2.7未按规定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签;

2.8未按规定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或风险识别不到位; 2.9擅自启封或者使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器材; 2.10林区、油罐区、施工作业场所等禁烟区域、作业现场吸烟或擅自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原; 2.11擅自拆除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如护罩、护栏)、安全保护装置、限位装置、制动装置和连锁装置; 2.12高处作业时,携带的工具未系牢; 3. 重大操作违章 3.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3.2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进行违章冒险作业; 3.3 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3.4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3.5 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3.6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起作用; 3.7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设施有安全缺陷、支撑不安全不吊;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吊物未栓引绳、无人牵引不吊;吊物上站人、危险区域有人不吊;吊物内盛装过多液体不吊;斜拉不平、超载不吊;吊物棱刃未加衬垫不吊;与输电线路无安全距离不吊;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制度会签表 制度编号版本编号 生效日期密级程度□普通■秘密□机密□绝密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有效进行监控,维护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版本优化 说明优化原 因 无 优化内 容 无 传达对象 应知应会一般了解 部门/区域岗位部门/区域岗位总公司总公司 分公司分公司 上级流程或制度 下级流程或制度 类型: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管理规定□其他制订:财务中心拟稿:资金管理部

会签: √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中心√企划中心 √财务中心√资讯科技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培训中心 √中融信√客户服务中心√市场研发中心√企业发展中心 批准: □本中心副总裁√总裁□其他: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227-94 DL409-91 DL408-91 4 术语与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 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 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 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违章行为分类标准样本

违章行为分类原则 一、严重违章行为 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或冒险作业; 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3.酒后作业; 4.抄表伪造数据; 5.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不验电、不挂地线即进行作业; 6.带负荷拉合闸刀未导致严重后果者; 7.约时停、送电,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叠闸;

8.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或在架空引线上进行检修和实验; 9.擅自更改操作票、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或擅自使用解锁钥匙; 10.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办法,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 11.油库、升压站、变压器围栏门不上锁; 12.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连片);误(漏)装(拆)重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实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涉及电气、热力);误动、误碰引起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

13.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一次插头);带电挂(合)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投(切)位置错误;错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调度令或操作令等; 14.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不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不逐项打“√”; 15.操作使用不合格操作票;开关设备未使用设备双重命名编号;操作中漏掉或颠倒操作项目; 16.操作时监护人不监护,或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她活动;

17.未按工作票规定一次性做好安全办法;工作允许人和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办法执行状况便允许工作; 18.使用其她导线做接地线;或用缠绕办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19.安排未经批准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允许人或工作负责人; 20.设备停电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工作票中安全办法有明显漏洞;或工作票中安全办法不贯彻; 21.工作负责人不到作业现场,未向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未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危险点分析便开始工作; 22.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甚至还在工作,工作负责人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一、通风 A级: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3、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B级: 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3、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C级: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 A级: 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 B级:

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 3、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C级: 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及时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肓巷封闭不合格,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封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 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 5、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鉴定的 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三、煤尘 B级 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的 C级 1、煤尘堆积超过规定、防尘、隔爆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取降尘措施的 3、主要进回风巷不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的

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6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按检查内容和专业分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标识、建构筑物、储运、劳动防护用品、文件记录、安全消防设施(含消防器材、应急装备)、其他现场问题及管理缺陷11类。 事故隐患等级 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故隐患的定义,按事故隐患风险程度(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隐患等级认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认定 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采用风险评估(评价,以下同)方法对事故隐患后果进行定性分析,并根据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风险等级。 具有重大及以上风险的事故隐患,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此外,化工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9)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 a)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

电力安全——违章的分类及处理方法(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71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电力安全——违章的分类及处理方法(正式版)

电力安全——违章的分类及处理方 法(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违章的分类 1.按生产活动的组织及事故直接原因的性质分 类 (1)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 规、《安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技 术法规和规程,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而制订的安全 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等而进行的违章性指挥

(例如越级指挥、交叉指挥等)行为。 (2)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施工中违反上述《安规》等有关规程、制度、规定、措施等而进行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工器具以及其他作业条件不满足上述《安规》等有关规程、制度、规定、措施的要求,以致不能保证作业者和指挥者的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按违章者的技术心理素质及违章行为出现的重复性分类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doc

电 力 行 业 常 见 违 章 行 为 示 例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名词解释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作业违章的归类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着装不符合规定。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1.1 3.1.2 3.1.3 3.1.4 3 .1.5 3.1.6 3.1.7 3.1.8 3.1.9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 ................................................. ..3 安全管理责任任命书 .................................................... ..4 总经理安全职责 ....................................................... ..5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 . (5) 车间负责人的主要安全职责 ............................................. ..6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6) 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7) 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职责 (7) 行政人事部安全职责……………………………………………………………………..8-9 机修部安全职责 (9) 模具部安全职责 (9) 仓管员岗位职责 (10) 财务部岗位职责…………………………………………………………………….…… .10 品质部岗位职责............................................................................ ....... (11)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 (1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13-16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8-2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3-2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27-30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错程度分类

道路交通行为过错程度分类 一、重大过错行为 (一)车辆不按规定让行 1.车辆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 2.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的(条例第51条第2项);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条例第51条第7项、第52条第3项); 4.相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条例第51条第7项、第52条第4项); 5.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先行的(条例第52条第1项); 6.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条例第68条第1项);非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让右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2项); 7.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1项);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条例第48条第1项);

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先行的;或有障碍的一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未驶入时,未让有障碍的一先行的(条例第48条第2项); 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机动车遇相对向来车时,未让上坡的一先行的;或下坡的一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未上坡时,未让下坡的一先行的(条例第48条第3项); 1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机动车遇相对向来车时,未让不靠山体的一先行的(条例第48条第4项); 1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法第47条第1款); 1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采取避让措施的(交法第47条第2款); 14.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未减速让行的(条例第70条);15.机动车在单位院、居民居住区不低速行驶、未避让行人的(条例第67条); 16.机动车借道时未让所借车道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的(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17.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进出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时未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1)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高安煤矿 2017年5月

通风 A级: 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 5.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 6.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 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

理制度》规定的串联通风。 瓦斯 A级: 1.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 B级: 1.瓦斯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的; 2.各类通防仪器仪表未按规定配齐的;仪器仪表维修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 3.瓦斯检查点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4.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监控中心站没有设在调度室并专人值班的; 5.具备瓦斯抽放条件而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 C级: 1.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布置独头工作面回采的;低瓦斯矿井独头工作面开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不按规定建立正式密闭的; 3.高瓦斯区域、瓦斯异常区域未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或执行不严的; 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使用便携仪的。 5.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6.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的; 7.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报警后不认真分析的、未采取措施的; 8.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行为的。

习惯性违章行为管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行为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让全体员工认清违章危害、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安全事故,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保证生产长周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使用于进入生产区的所有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二节、管理职能 一、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 (一)、生产科负责生产工艺、操作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运行、检修施工、电气、仪表方面的维护管理。 (三)、安全环保科负责生产区防火防爆、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及环保方面的管理。 (四)、公司办(基建)负责生产区建筑设施和土建工程施工方面的管理。 (五)、保卫科负责进入生产区人员烟、火种的收存保管、消防设施、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六)、质监科负责产品质量和进厂物资质量方面及环保检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节能办负责生产区环境卫生、能源浪费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重点按照各自职能履行监督检查习惯性违章行为和对违反者处罚等职责。 第三节、习惯性违章行为内容 习惯性违章行为分类 (一)、工艺操作方面 1、职工责任心不强,巡检不到位,不按时巡检和做纪录,只为拔牌而巡检。 2设备开停车时不严格执行程序,图省事、省时,不安要求开关阀门。 3交接班不到位,不按时进行,间接交接造成信息不畅。 4、长期停用或备用的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不盘车,造成设备损坏。

5、生产中不检查阀门的状态就进行操作,造成跑料串气等事故。 6、在现场搞卫生时用水冲洗设备,使电机进水,损坏电机等事故, 7、易燃易爆部位上不按规定使用铜制工具或使用未经许可的自制工具。 8、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靠近运转部位加油等操作。 9、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嬉戏等。 10、个别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原理不清楚容易误操作。 (二)、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方面 1、车、钻床等机加工时不戴防护镜,戴手套作业。 2、在特殊作业时,因时间紧或缺少防护用品就不佩戴劳保用品作业。 3、进检修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手拿着)或临时进现场图省事不戴安全帽。 4、在使用少量有毒、危险物料时图省事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5、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焊工不穿专用焊工服,现场操作人员穿短袖衫等。 6、夏天有的员工拖拉着鞋,操作中或上下楼梯时易出危险。 7、长发员工在现场作业时未把头发盘到安全帽里。 8、现场部分员工佩戴安全帽不规范,不系带或安全帽当凳坐。 9、易燃易爆场所不穿工作服(鞋)。 10、滤毒罐用后不记使用时间,造成滤毒罐超过规定使用时间后仍在使用。 11、有的分析人员在操作时不穿白大褂。 12、使用砂轮作业时不戴护目镜,站位不正确,用力过猛。 13、使用空气呼吸器之前,未检查压力表及报警哨。 (三)、动火作业方面 1、在危险性相对较小的场所动火时,该有的安全措施未落实,缺手续或条件不具备时就作业。 2、现场作业的乙炔瓶与氧气瓶及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作业人员意识不强。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连环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17}5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环境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 A级: 1、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2、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 3、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 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公司环境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环境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难度大,解决不了,须上级领导协商解决的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B级:难度较大,须由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 C级:由公司各级部门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总经理负责督办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副总负责督办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安环部负责督办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环境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 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 d.负责治理的部门或责任人, 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 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

违章的类型及主要表现

违章行为:指违反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违反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有关规程、南方电网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违反各单位为确保电网、人身、设备安全和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而制订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行为。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行为和状况称习惯性违章。按违章等级分类,分为恶性违章、严重违章、一般违章;按违章类别分类,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违章等级 恶性违章:指违章性质恶劣,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的行为。恶性违章的主要表现详见附录A。 严重违章:指违章行为比较严重,主观违章的意识比较明显,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严重违章的主要表现详见附录B。 一般违章:指恶性、严重违章以外的违章行为。 违章类别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现场作业中,生产者个人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指挥性违章: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指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的各级领导者和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企业、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恶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A1.在未按要求办理工作票或配电抢修工单许可、延期手续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A2.擅自扩大工作票或配电抢修工单许可范围内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A3.擅自合上隔离开关或拉开接地刀闸(拆除接地线)进行设备检修、试验工作。 A4.无绝缘防护网或跨越架等可靠措施带电跨越电力线路或无限高及防导、地线跳跃的可靠措施带电穿越电力线路。 A5.耐张段内的杆塔上有人时,调整杆塔拉线。 A6.约时停送电或约时办理工作许可、终结手续。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4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13〕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

(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 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矿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本单位解决的重大隐患。C级:由本单位业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或区队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违纪行为三级分类

“违纪行为”三级分类 (1)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①组织、参加、支持反党活动②发表、刊登有政治问题的文章③参加非法组织(A.组织领导或参加反动组织B.组织领导或参加邪教组织)④不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⑤非法提供情报⑥叛逃出走⑦其他(A.携带反动出版物入境B.组织参加秘密集团C.违反民族政策D.违反宗教政策E.利用宗族势力反党F.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G.涉外活动造成恶劣政治影响H.其他) (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①违反民主集中制②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A.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B.选举中违反党和国家法规C.用人失察) ③其他(A.违规发展党员B.搞非组织活动C.不执行组织分配调动交流D.违反干部人事劳动规定谋取利益E.考试录取中弄虚作假F.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G.擅改出国(境)计划H.擅离组织或违规交往I.脱离组织出走J.为出走提供方便K.其他) (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①非法占有(A.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财物B.违规报销个人费用C.违规报销近亲属出国费用D.非法占用公物E.占用公物营利或非法活动)②受礼(A.接受礼品馈赠B.亲属收受财物C.第三人收受财物)③违反从业限制规定④违规从事营利活动(A.违规经商办企业B.违规从事证券投资C.有偿中介活动D.国(境)外投资E.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F.违规兼职G.其他违规营利活动) ⑤挥霍浪费公共财产(A.公款旅游B.公款高消费娱乐C.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D.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⑥其他(A.违反住房规定B.违规接受宴请C.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D.其他)

(4)贪污贿赂行为:①贪污(A.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B.贪污特殊款物C.不按规定上交礼品D.基层组织党员贪污E.公款购房归个人所有)②私分国有资产(A.集体私分国有资产B.集体私分罚没财物C.集体私分应交礼品)③贿赂(A.索贿受贿B.索贿未遂刁难报复C.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D.利用他人职务行为受贿E.通过亲属受贿F.退(离)休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受贿G.单位受贿H.基层组织党员受贿I.行贿J.对单位行贿K.单位行贿L.介绍贿赂)④挪用公款(A.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B.基层组织党员挪用公款)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⑥其他 (5)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①挪用资金(A.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B.单位挪用资金)②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A.非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财物B.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C.企事业单位人员为亲友非法牟利) ③违反金融管理法规④违反税收管理法规(A.不履行纳税义务B.违反票据管理规定) ⑤违反土地管理法规⑥扰乱市场经济活动(A.制售假冒伪劣商品B.违规进行证券期货交易C.不正当手段竞争) ⑦其他(A.走私B.职务侵占C.非法经营同类业务D.党和国家机关违规办企业E.中介组织出具虚假文件F.其他) (6)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①国有资产流失②违反“收支两条线”(A.私设小金库B.其他违反“收支两条线”行为)③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④其他(A.隐瞒截留坐支财政收入B.骗取国家拨款C.违规核拨动用国家资金D.借用公款不还E. 借用公款营利或非法活动F.违规将公款借予他人G.公款私存H.单位收受礼品拒不交公I.擅自开设银行账户J.擅自动用查封冻结财物K.违规担保L.违反会计法 2

湖塘镇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湖塘镇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湖塘镇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职责明晰、评价科学、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经合法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是指将20个国民经济行业(GB/T4754-2011)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进行类别划分,每一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评定为A、B、C、D四级,建立按类分级、按级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第四条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坚持行业(职能)优先、属地为主、分类指导、科学评定、系统分析、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具体的指导、协调工作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镇安监局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各属地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各街道办、社区,各园区、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台账,负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的实施、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并会同区安监局、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划分,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监管部门。

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与属地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安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台账,负责分级确认、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对属地管理部门在分类分级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 第六条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将20个国民经济行业(GB/T4754-2011)分为工贸企业、化工企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以及其它共6大类,适用相应的评定标准。 第七条属地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危化品专项检查和监管治理,由安监科牵头负责,严格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装置运行专项检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生产工艺,加强对化工企业重组重建、整体搬迁、设施拆除、工艺淘汰等项目跟踪督办和指导服务。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的行为及无经营执照,无安全许可证等情况。 (二)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建设交通管理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严格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规定,大力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和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建筑企业及商店、市场的整治行动,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以防高坠、塔吊、施工用电为重点的现场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坚决杜绝建筑施工中长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疾痼疾。同时加

附录一违章行为分级分类

附录一: 违章行为分级分类目录 一、严重违章行为 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或冒险作业; 2.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不验电、不挂地线即进行作业; 3.带负荷拉合刀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约时停、送电、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5.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或在室外变电站或在室的架空引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6.擅自更改操作票、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或擅自使用解锁钥匙; 7.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 8.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指示有电时,仍在设备上工作; 9.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未做其它安全措施; 10.带电设备附近用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行其它工作; 11.使用铁丝、铁条等非标准导线做为接地线;或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12.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

连片);误(漏)装(拆)主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试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包括电气、热力);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 13.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保护投(切)位置错误;错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调度令或误操作令等; 14.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不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不逐项打“√”; 15.操作使用不合格操作票;开关设备未使用设备双重命名编号;操作中遗漏或颠倒操作项目; 16.操作时监护人不监护,或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 17.安排未经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 18.设备停电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有明显漏洞;或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落实; 19.未按工作票要求一次性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便许可工作; 20.工作负责人不到作业现场,或未组织开展“三讲一落实”; 21.检修、试验、调试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盘柜名称、线路名称与编号就盲目工作;

违章分类及扣分标准

一、扣分标准: Ⅰ类违章每次扣3分/次;Ⅱ类违章每次扣3分/次;Ⅲ类 违章每次扣1分/次。 二、违章分类: (一)一类违章 3.无票作业、无票操作、无证操作、无证驾驶。 5.进入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或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安 全帽不系下颌带。 6.高空作业不搭设脚手架或使用不合格脚手架作业的。 8.凡电气设备停电作业未按规程规定停电、验电、挂 地线和悬挂标志。 9.使用不合格的操作票(漏项、错项)、无故解除防 误闭锁进行操作的。 10.不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随意变动安全措施的。 12.在运行或备用皮带上站立、跨越皮带或传递各种工具。 1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 遮拦内、带手套或用抹布缠在手上在裸露的球轮、齿轮、 链条、钢丝绳、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他工作。 20.在高空管道上行走、站立者。

22.制粉系统检查、锅炉除焦、带压补漏等不戴防护面具、不穿防护服和不戴防护手套者。 23.带电设备附近用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 行其它工作。 24.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操作不戴绝缘手套、操 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而没有使用者。 29.专职监护人擅自离岗。 33.在生产现场禁烟区吸烟。 34.不服从领导,不执行调度命令。 35.违反东北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 36.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禁止……”的行为。 (二)二类违章 6.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未采取防 止误启动设备的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 起检查、确认无工作人员还在设备上工作,就欲启动运行的。 7.使用不合格的各类工器具。 10.不正确使用梯子、使用不合格的梯子及无监护人的。 11.操作时不执行“四对照”而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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