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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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备案

陆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科

总目录

一、生物安全管理手册

1、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4)

2、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制度 (6)

3、LS-75LJ全自动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管理手册(高压灭菌器) (9)

4、员工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20)

5、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23)

6、实验室生物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25)

7、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26)

8、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28)

9、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30)

10、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33)

11、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34)

12、附则 (39)

二、生物安全手册

1、生物安全手册说明 (40)

2、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41)

3、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46)

4、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52)

5、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 (57)

6、实验室防火安全程序 (63)

7、医院感染暴发紧急处理程序 (67)

8、压力蒸汽灭菌器故障应急预案 (69)

9、医疗锐器的标准处理程序 (71)

10、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处理程序 (72)

11、清洁与消毒灭菌管理程序 (76)

12、医疗废物处理程序 (82)

1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释放的应急处理程序 (83)

14、常用消毒液使用方法程序 (84)

三、标准操作程序

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87)

2、全自动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使用及维护程序 (93)

3、医疗废弃物处理的操作程序 (104)

4、实验室标本采集、处置和管理操作程序 (106)

5、实验室清洁与消毒操作程序 (112)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以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

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

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

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

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

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⑴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⑵患发热性疾病

⑶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⑷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⑸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以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

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

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部备案。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三、职责

1.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2.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四、制度要求

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实

验室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验室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

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

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

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

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

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

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

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

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先进行消毒处理健康医疗监

护制度

1.目的:用于规范LS-75LJ全自动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过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经过培训合格有上岗证操作LS-75LJ全自动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实验室人员。

3.责任人:仪器负责人和实验操作者。

4.工作原理:

压力蒸汽灭菌器是根据湿热杀灭微生物的原理设计而成,利用密闭容器内安装的浸入式电加热器,加热介质所产生的高压饱和水蒸汽,以热力对细胞壁和细胞膜的损伤及对核酸的作用,使微生物蛋白质发生凝固致使其死亡。

5.工作环境:

5.1 环境温度:5℃-40℃;

5.2 相对湿度≤80%RH;

5.3 大气压强:70KPa~106KPa;

5.4 电源电压:交流220V,50HZ,接地;

5.5 控温范围:109℃~135℃

6.操作流程:

6.1准备工作:检查电源线、排气管、排水管是否连接完好;逆时针旋转蝶形阀,

关紧放水阀;检查手动放气阀是否已关闭;检查压力表是否为(0MPa),若不为0MPa,则需检修。

6.2手动加水:逆时针方向旋转手轮,向左拉开容器盖,取出灭菌网篮;在灭菌

器外桶内加入清水,所加水位必须至灭菌桶搁脚处。连续使用时,必须在每次灭菌后补足水量,以免干烧而发生重大事故。

6.3装载:平稳放回挡水板,将待消毒的物品,予以妥善包扎、有顺序的放入灭

菌网篮内,相互之间留有间隙。这样有利于蒸汽的穿透,提高灭菌效果。

6.4密封:仔细检查密封圈安装状态,密封圈应完全嵌入槽内,且密封平整;圈

上无异物无裂痕;将灭菌网篮放入桶体内,然后将盖上的软管插入灭菌网篮内,对正盖与桶体的螺栓槽。用力均匀地将相对方位蝶形螺母旋紧,使容器盖与桶体密合。

6.5排气:用橡胶管连接在放汽管上,然后插没到一个装有冷水的容器里,在加

热升温过程中,当温控仪显示温度小于102℃时,电磁阀将自动放汽,排除灭菌桶内的冷空气。当显示温度大于102℃时,自动放汽停止,此时如还在大量放汽,则放汽阀未关紧,应及时把它关紧。

6.6开启电源开关接通电源,数显控制仪显示。上排显示测量温度及计时时间值,

下排显示温度及计时时间的设定值。计时时间设定范围为0~999(从计时灯闪烁开始计时):温度设定范围为0~135℃。

6.7设定工作参数

6.7.1灭菌温度设定:按“SET”键:上排显示“S-T”,下排显示温度设定值。

按“?”移动键即可选定某位,被选中某个数字位时,该数字位在下排显示屏上呈“闪烁”状态。按“△”和“▽”键即可设定到所需要温度值。

6.7.2灭菌时间设定:按“SET”键:上排显示“S-C”,下排显示计时时间设定

值。按“?”移动键即可选定某位,被选中某个数字位时,该数字位在下排显示屏上呈“闪烁”状态。按“△”和“▽”键即可设定到所需要时间值。

6.7.3按“SET”键二下,上排显示0_5,下排显示温度设定值。等几秒系统会自

动复位,上排显示测量温度,下排显示温度设定值。

6.8启动:按“工作”键进入工作状态;中途停止工作可按“工作”键关闭或者

用电源开关关闭。

6.9自动运行:设备按所设定的参数自动运行,电加热器启动,开始加热;灭菌

器内的蒸汽与空气被排出,灭菌室内温度达到设定值,灭菌计时开始,操作面板上显示剩余灭菌时间。当设定温度和灭菌时间完成时,电控装置将自动关闭加热电源,“工作”指示灯“计时”指示灯灭,并伴有蜂鸣声提醒,面板显示“End”,此时灭菌结束。6.10 冷却:等待自然冷却后,压力表归零,或逆时针方向旋转手动放气阀加速冷却,等待压力表归零。对于无法承受温度与压力剧烈变化的物品,严禁开启手动放气阀加速冷却,只能自然冷却。

6.11结束:灭菌结束后,必须先将电源切断,停止加热,待其冷却直至压力表指

针回至零位,再打开放汽阀排尽余汽,才能把外桶盖打开。对物品在灭菌后要迅速干燥,可在灭菌终了时将灭菌器内的蒸汽通过放汽阀予以迅速排出使物品上残留水蒸汽得到蒸发,灭菌液体时严禁使用此干燥方法。

7.注意事项:

7.1本灭菌器属培养基试剂灭菌的专用设备,不得挪做他用,严禁超温、超压工

作!

7.2日常使用前一定要加水至灭菌桶搁脚处,如发现螺丝、螺母松动现象,应及

时加以紧固,确保正常使用!

7.3堆放灭菌物品时,严禁堵塞安全阀的出气孔!必须留出空间保证其畅通放气!

7.4当灭菌持续工作时,在进行新的灭菌作业时,应留有5分钟的时间,并打开

上盖使设备冷却!

7.5灭菌液体时,应将液体罐装在硬质的耐热玻璃瓶中,以不超过3/4体积为好,

瓶口选用棉花纱塞,切勿使用未开孔的橡胶或软木塞。特别注意;在灭菌液体结束时不准立即释放蒸汽,必须待压力表指针恢复到零位后方可排放余汽!

7.6对不同类型、不同灭菌要求的物品,切勿放在一起灭菌,造成损失!

7.7平时应用洁布擦拭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和干燥,以延长设备使用年限!

8.维护保养

8.1不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时,打开容器盖,清空容器筒开启放水阀,排尽容器

筒内剩余的水,保持容器筒的洁净。

8.2用清水冲洗容器筒,除去异物,确保容器筒与电热器无水垢,可用柔软的洁

净布蘸一点乙醇拭擦外壳。

8.3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规定期限进行检定,压力表使用日久后若压力指示不

正或不能恢复零位,应及予以检修或更换新表。保证安全使用。

8.4密封圈应保持清洁,橡胶密封垫圈使用日久会老化,应定期更换确保完

好。

8.5应经常用留底温度计、生物或化学指示剂或细菌培养方法来检验消毒所需的

温度和时间以获得可靠的消毒灭菌效果。

8.6 消毒器用水最好是纯化水,这样可以减少加热时水中化学物质沉积,保证加

热效果,延长电热管使用寿命。

9.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化学监测法

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臵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二、灭菌器操作人员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

有关规定。

2.操作人员必须接受过培训,了解压力灭菌器的正常工作条件及操作程序,熟悉

基本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

3.操作人员在使用操作时应加强责任感,严格按照该规程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

确保灭菌器安全运行。

4.做好灭菌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正常运行。

5.常对灭菌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运行条件不正常时及时调整,按规定采

取措施。

6.不利于灭菌器安全的违章操作应拒绝执行。

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应做到:

1.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知识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2.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2康视力听力良好,无特殊疾病。

2.3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2.4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上岗培

训。

4.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操作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包括:4.1产和特

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4.2器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4.3器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4.4器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

4.5器安全操作、应急处理和日常管理。

4.6器的事故及防范。

4.7安全教育。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同意

保管,以便管理和查阅。

6.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不断地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

术的发展。

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以

前2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再安排相关岗位。

四、灭菌器定期报检制度

是由专业检验机构对灭菌器是否能够继续有效安全运行的法定检验,是保证灭菌器有效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定期检验的有效实施,应做到:

1.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灭菌器。

2.压力灭菌器的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

阀等每年至少检定、检验一次,并定期进行疏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压力表每半年检定、检验一次。安全附件的检定、校验范围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

3.灭菌器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做好待检验准备工作。

4.定期检验时向检验人员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设备使用情况,并为检

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维修整改,维修整改后及

时要求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压力蒸汽灭菌器故障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预案的目的就是督促有关科室在使用压力容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地组织力量进行处置,使事故损失到最低限度。为有效防止故障事故的发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强管理

确定具有专业技能人员进行操作,操作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安全监管部门严格的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操作人员应做到“三好”、“三会”,即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修好设备,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2.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对设备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熟悉操作程序和各种参数及故障排除的基本方法,操作时正确操作设备的每一个开关、阀门、随时关注设备的压力参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阀门和开关都应标有醒目的标识、编号和各种压力说明。

3.交接班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操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记录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参数,需要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把当班的设备运转情况全面、

准确地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好交班记录,接班人员要做好接班前对设备的全面检查,做到对设备状况胸中有数。

4.例行设备的保养制度

操作人员每天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不得使设备带病作业。

5.定期及时对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医院相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

六、高压灭菌器故障状态及处理措施

1.灭菌器加热功能失灵查加热管、控制加热管的继电器是否烧坏,及

时更换。

2.灭菌器附件、仪表损坏通知设备科及厂家,及时进行更换。

3.电源开关跳闸可能为过流冲击,此时应由专业人员检修网电源;可

能为电器短路,此时应由专业人员检查电路,必要时更换电器部件。

4.灭菌器漏气,压力不能达到要求通常是由于密封胶圈老化或上盖旋

转造成密封胶圈损坏引起,此时应将密封胶圈取出重新安装,老化或损坏严重须及时更换。

5.仪器无法正常排汽排液进行相关管道的疏通

6.安全阀工作异常定期在压力为108MPa左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压,

防止安全阀长期不用导致锈死,损坏严重时须有专业人员进行更换及调试。

7.菌器严重故障不能工作通知设备科及厂家及时安排专人维修,必要

时联系其他医院协助灭菌工作。

七、灭菌器故障紧急处理预案

1.如遇灭菌器灭菌出现不明原因的故障,则工作人员首先应停止使用压力蒸汽灭

菌器。

2.立即切断电源,待压力降至零刻度后将内容物取出,同时立即电报告相关部门,

查明原因并进行维修。

3.如灭菌器出现质量问题自院不能维修解决的,应请厂家的机械师来院进行维

修。

4.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必要时联系他院协助解决器械和物品的灭菌。

5.灭菌器质量问题检修解决后,在使用前进行验证的内容包括:灭菌过程参数的

测定,如各点的温度、压力与浓度等,还应进行B-D测试,被验证的灭菌器必须通过化学监测,只有当监测合格时才能正常使用。

八、灭菌器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设备的主要依据。它可以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了解设备历史和当前的状况,了解设备运行规律。防止压力容器是个的发生,每台压力容器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其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的原始技术资料、安全装置技术资料、设备检修使用情况记录和使用登记资料等。

1.设备的原始技术资料

设备设计资料:设备设计总图,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设备制造安装资料: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产品监督检验证书,安装接受资料等。

2.安全装置技术资料

安全装置技术说明书,安全装置检验和更换记录。

3.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资料

设备运行情况记录,设备检验检修记录,附件更换记录,定期检验报告等。4.设备使用登记资料

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使用证等。

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制度要求

(一)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 实验室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

必要时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二)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应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2.实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

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实验室负责人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三)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部/实验室负责人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部/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生物安全委员会指派专家组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部/ 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

为了保证检验科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重大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所有的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科主任负责制定自查计划和组织各专业组人员,所有实验人员有对各自相关岗位的自查责任。

4.自查计划

科主任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科室全面的生物安全自查,同时不定期抽查,年末制定下一年的自查计划。

5.自查内容

5.1 各种设施和配置、标志

组织检查检验科入口或实验室入口各种生物和消防安全标识提示是否完整;各实验室功能区是否按照规定划分;各实验室的通风、水、电是否安全;各实验室的设施是否完全,是否配备相关的安全措施;对于生物安全级别要求高的,还应配备有更多的安全措施。

5.2 实验室消毒和废物处理

实验室每天实验结束后,均需进行台面、地面、空间的消毒,并保持有相关记录;同时由专人(保洁员)负责将实验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进行装包,放置医院规定地点,并记录;实验所需要的物品高压或者废弃物需要高压消毒的,由专人负责高压,并保持记录。

5.3 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

各个实验区是否备有各种相关的SOP文件;各种实验的原始记录是否保存完整;

各种操作是否按SOP进行。

5.4 设备和仪器运行情况

大型或重要的设备和仪器运行,需要有运行记录;一些对温度有要求的设备和仪器,要记录监测其温度;其他一些高级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需要详细记录其完整的运行参数;离心机定期进行去除污染,如遇裂管,还需进行消毒;对于故障的仪器和设备,应通知工程师维修,并有记录。

5.5 个人防护

实验室不应穿露脚趾的鞋,穿戴工作服,特殊的区域需要戴口罩和帽子;实验均需戴手套,实验完后,丢弃手套,随后洗手方可离开实验室;如工作中,接打电话,需脱手套,到工作区域外进行。

6.纠正措施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下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的内容。

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实验室生物安全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版本号:第一版

文件编号:LLFYJS-JYK-SWAQ-001

生效日期:2017年09月30日总页数:共1页

编制人:王林审核人: 梁诸芬批准人: 马其生

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株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版本号:第一版

文件编号:LLFYJS-JYK-SWAQ-001

生效日期:2017年09月30日

培训、考核制度总页数:共2页

编制人:王林审核人: 梁诸芬批准人: 马其生

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 1.实验室带锁、有门禁装置,可自动关闭。 2.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设置在靠近出口处,使用感应或脚踏式水龙头。 3.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地面应防滑、无缝隙。 4.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 5.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 6.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7.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8.应设置洗眼装置,自动冲淋装置。 9.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10.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11.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 12.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 二.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 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它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 2、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或制服。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如休息室、图书馆、餐厅)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 4、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当检测工作结束时或手套破损时,应摘除手套。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脱掉手套后,要洗手。 5.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包括离心、剧烈震荡或混匀、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容器内部的压力可能与大气压不一致)均应在生物安 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若选用真空采血管或带安全罩的离心杯,则离心可在开放实验室内进行,而采血管或离心杯须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或在离心机中静置30分钟后打开。 三.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 1.实验室人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人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使用尖锐器具时注意安全操作规程。 7.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

(6)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3)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制度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 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 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 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1)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 防性服药。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 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 、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 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 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医学观察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tiger 一、目的 制订本规则,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实验设备安全卫生以及防止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 三、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1.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做好卫生防护,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注意做好环境维护及保密工作。 1.3 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工作。 1.4 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1.5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1.6 尽量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1.7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1.8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用75%乙醇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1.9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0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2.无菌室安全操作规程 2.1无菌培养室每天都要用0.2%的新洁尔灭拖洗地面一次(拖布专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min以上,超净工作台台面每次实验前要用75%酒精擦洗。然后紫外线消毒30min。操作用具如移液器、废液缸、污物盒、试管架等用75%酒精擦洗后置于台内同时紫外线消毒。 2.2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2.3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5%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2.4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2.5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2.6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5% 乙醇等消毒剂再次擦拭双手),方可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 2.7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邢台市红十字医院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

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职责 3.1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4、制度要求 4.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试题(答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下列不属于实验室一级防护屏障的是: ( ) A生物安全柜B 防护服 C口罩D 缓冲间 2.下列哪项措施不是减少气溶胶产生的有效方法:( ) A 规范操作 B 戴眼罩 C 加强人员培训 D 改进操作技术 3.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须有不少于2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下哪种运输方式目前是不允许的( ) A 城市铁路 B 飞机 C 专车 D 轮船 4.国务院颁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是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所依据的主要法规,该法规是何时公布的?( ) A 2004年12月1日 B 2004年11月12日 C 2005年1月1日 D 2005年6月1日 5.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配备的设备是( ) A 生物安全柜、培养箱 B 生物安全柜和水浴箱 C 生物安全柜和高压灭菌器D离心机和高压灭菌器 6.PCR实验室要求严格分区,一般分为以下四区( ) A 主实验区、样本置备区、产物扩增区、产物分析区 B 试剂准备区、样本置备区、产物扩增区、产物分析区 C 主实验区、样本置备区、产物扩增区、试剂准备区 D 主实验区、试剂准备区、产物扩增区、产物分析区 7.作为甲类传染病的霍乱进行大量活菌的实验操作应该在哪种级别的实验室? ( ) A BSL- 1 B BSL-2 C BSL-3 D BSL-4 8.生物安全柜操作时废物袋以及盛放废弃吸管的容器放置要求不正确的( ) A 废物袋以及盛放废弃吸管的容器等必须放在安全柜内而不应放在安全柜之外 B 因其体积大的放在生物安全柜一侧就可以 C 污染的吸管、容器等应先在放于安全柜中装有消毒液的容器中消毒1h以上,方可处理 D 消毒液后的废弃物方可转人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进行高压灭菌等处理 9.避免感染性物质扩散实验操作注意点( ) A 微生物接种环直径应为2~3mm并且完全闭合,柄的长度不应超过6cm B 应该使用密闭的微型电加热灭菌接种环,最好使用一次性的、无需灭菌的接种环 C 小心操作干燥的痰标本,以免产生气溶胶 D 以上都是 10.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露时,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 )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A 1小时 B 2小时 C 3小时 D 4小时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12.2)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HYEY-PGC-2016 (第三版) 2016年1月11日发布 2016年1月20日实施 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

修 订 表 版 号 规程号 修订次序 修 订 内 容 批 准 日 期 修 订 表 第 1 页 共 1 页 第3版 第 0 次 修订 2016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目 录 HYEY -PGC01-2016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 HYEY -PGC02-2016 实验室检测样品采集 HYEY -PGC03-2016 实验室检测样品包装和运送 HYEY -PGC04-2016 实验室检测样品接收 HYEY -PGC05-2016 样品检测操作规程 HYEY -PGC06-2016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HYEY -PGC07-2016 实验室消毒剂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HYEY -PGC08-2016 无菌间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HYEY -PGC09-2016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HYEY -PGC10-2016 实验室消毒标准操作程序 HYEY -PGC11-2016 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 目 录 第 1 页 共 1 页 第3 版 第 0 次 修订 2016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1 目的 制定检验科实验室人员进出的标准操作程序,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人员进出程序。 3 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本程序的规定。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4 规程要求 4.1进入程序 实验室人员需将外衣挂入(避免将外衣与工作服混放),穿上工作服,按要求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方可进入实验室。 4.2 退出程序 工作结束后,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将一次性口罩、手套、鞋套等放入指定容器。先用0.5%新洁尔灭对手进行消毒,再用消毒肥皂洗手。在指定区域脱下工作服,必要时进行紫外消毒。实验室人员退出实验室后,必须将实验室入口门关好,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 HYEY -PGC01-2016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 第 1 页 共 1 页 第3版 第 0 次 修订 201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61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院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从事《名录》中所规定的适用于(A)BSL-1和(A)BSL-2防护等级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场所。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第五条本规范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 … 第一节组织管理 第六条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二)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七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 (二)负责组织对涉及的生物因子、使用动物、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的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 (三)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保存和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环境不受污染,样品质量不受影响特 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条件 1、实验室人员、辅助人员和外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受过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 殊要求,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工作. 2、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 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 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 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4、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 进入实验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 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 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白大衣).大白衣应定期清洗、更换,清洗时应使用具有杀菌消毒的 洗液或其他相应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质、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 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镜、面罩或护目镜.皮肤受损时应以 防水敷料覆盖.

4、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5、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 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6、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 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传播疾病样品室,要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口罩. (二)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 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 应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 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4、严格禁止用嘴操作实验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灯等.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5、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损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必须用机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镊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 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 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 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7、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 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 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资料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提供以下材料 1、备案登记表 2、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证明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平面图 5、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 6、电子版 7、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南 窗户 东 自动门 北

**省**医院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 依据《**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主持,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参与,对检验科生物安全作了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概况: **省**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有房间2间,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因分区不清楚,重新进行了区域划分。经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岗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有5人,细菌室工作人员两名,中级1人、高级1人,工作项目一般为临床检查的一般细菌培养鉴定+药物敏感试验,一般涂片细菌学检查,并承担医院感染的实验室检测部分,科室设备有生物安全柜,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培养箱、净化台、冰箱、压力蒸气灭菌器等。科室有完善的SOP文件以及各项生物安全管理文件,保证了科室工作的运行条理、流畅。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人员的安全,科室制定了详细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室人员严格按照SOP文件操作,及时为临床提供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人员: 我实验室有工作人员2人,分别在2013年,2016年进行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已培训的人员也有计划进行再次培训。院内每年对工作人员都进行院内培训及考核,并有记录。并且每年对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体检,并记录在案。

2020515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2020515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三、健康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

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⑴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⑵患发热性疾病⑶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⑷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⑸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部备案。 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9330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一、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三、健康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十、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十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一、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

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⑴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⑵患发热性疾病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工作手册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日

一、办理要素 (一)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二)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经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认定具有实验室活动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临床检验、检验检疫、教学、科研、企业等法人机构。 2.实验室开展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等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生产等实验室活动。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属于《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称《名录》)中明确的在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的范畴。 4.上级卫计行政部门明确的可以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操作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岳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2.实验室所在机构法人执业证明的复印件。 3.实验室依法设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5.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文件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6.实验人员取得的《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上岗培训证》复印件及人员聘用证书。 7.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sop)等)。

8.《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9.现场评估意见及附图片的整改报告。(受理后需整改提供)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单位应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科教股)提出备案申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岳阳市卫计委科教科;县级以上(包括省、部级,涉外与合资单位以及第三方独立机构)单位向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 2.资料审核。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完成形式审核,必要时到现场核实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通知申请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3.现场评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场地、实验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建设等进行现场评估。现场出具评估意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实验室整改。实验室设立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形成整改资料并上报市卫计委,材料合格即可受理,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退回申请材料。 5.发放备案凭证。准予发证的,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岳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三、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的实验室不予备案: (一)实验室或其设立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实验室设计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设施和装备标准要求; (三)提供的备案材料、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情况不真实。 2.已备案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实验室地址、实验活动范围等信息发

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程完整

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专业实验室:实验室为一级/二级生物实验室。 三、职责 3.1科主任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运行。 3.2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生物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安排。 3.3中心实验室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 4.1.1科主任是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 4.1.2生物安全负责人: 4.2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 4.2.1生物安全负责人指定针对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查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2.2生物安全负责人会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 4.2.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2.4实验室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事件和潜在的危险因素。

4.2.5生物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2.6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负责人。 4.3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4.3.1对不同危险程度的实验工作区进行标志。 4.3.2对高度危险性区域要贴危险公告。 4.3.3装存危险物质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容应详细。 五、安全操作规程 5.1生物安全实验室个人防护规程 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着所提供的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须挂在指定地方,不得在实验室外冼工作服。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掉并洗手。 5.2生物安全标准个人行为 5.2.1在实验室工作区禁止吸烟。5.2.2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及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他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储存食物。 5.2.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5.2.4在实验室工作区,污染区应穿白大衣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的要求。 5.2.5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5.2.6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此类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不可留长胡须。

(新)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质量控制制度 1.在科主任及质控小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试验中的每一环节,减少误差;各实验室每天应认真作好室内质控,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2.质控制标定:每一个批号的质控物要求第一天连续测定20次,计算出均值,标准差。 3.每天仪器开机后,先随机做一份质控物,观察仪器各项参数是否在2SD以内,符合要求,可以继续做病人标本,不符合要求,则查找原因。 4.定期对仪器及定量容器进行校正;按规定适时更换标准曲线(如:换新试剂,应重新制作标准曲线)。 5.如果超过正负2SD,有失控,就必须查找原因,并打失控报告,纠正后由组长签字,并交主任审查。 6.室内质控图的制作:将每天的测定结果输入计算机,制作室内质控图。 7.免疫室检测各型肝炎,应有阴、阳性对照及临界血清质控,并用即刻法绘制质控图,其他血清学试验均应做阴、阳性对照。 细菌室新配制的培养基有无菌试验及已知菌株试验,每周做标准菌株药敏质控。 实验室必须认真按规定作好市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回报各项结果。

室间质评结果回报后,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效果评价,形成质评分析报告提交质控组。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防护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 止穿防护服。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3.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 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4.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 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 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6.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 使用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7.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 性的材料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8.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后,离开实验室工作 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 9.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 架必须擦拭、消毒。 二. 操作准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中心)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ZHCADC-PGC-2010 (第一版) 受控状态:Y □N □ 受控编号: 持有人: 2010年1月11日发布 2010年1月20日实施庄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录 ZHCADC-PGC01-2010 BSL-2实验室个人防护装备的总体要求ZHCADC-PGC02-2010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 ZHCADC-PGC03-2010 实验室检测样品采集 ZHCADC-PGC04-2010 实验室检测样品包装和运送 ZHCADC-PGC05-2010 实验室检测样品接收 ZHCADC-PGC06-2010 样品检测操作规程 ZHCADC-PGC07-2010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ZHCADC-PGC08-2010 实验室消毒剂配制标准操作规程ZHCADC-PGC09-2010 无菌间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ZHCADC-PGC10-2010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ZHCADC-PGC11-2010 实验室消毒标准操作程序 ZHCADC-PGC12-2010 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

1 目的 个人防护装备是减少操作人员暴露于气溶胶、喷溅物以及意外接种等危险的一个屏障。为了实验人员的安全,以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及实验室环境不被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选用个人防护装备(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与防护鞋)的质量控制。 3 职责 实验室组织有关人员采购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且严格控制其质量。 4 过程要求 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在生物因子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4.1防护口罩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选用P2级的防护口罩,必须满足GB 19083-2003以下条件: (1)长方形口罩展开后中心部分尺寸:长度不小于17cm、宽度不小于17cm;密合型拱形口罩尺寸:横径不小于14cm,纵径不小于14cm。 (2)口罩表面不得有破洞、污渍;口罩带应调节方便,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3)口罩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不能从防护口罩中检出致病菌;口罩对皮肤无刺激。 4.2防护手套 实验室防护手套选择用国内生产的一次性乳胶手套和耐酸碱手套。技术要求见国标GB7543-1996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

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

实验室生物安全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实验室生物安全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034实验室生物安全措施 Laboratory biosecurity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国家对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各有关实验室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有效监控和预防实验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检查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2.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未经学习培训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进行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4.未经农业部或市农业局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接收保存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不得转让、赠送已初步认定为

重大动物疫病或者已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将病料样本寄往国外或者携带出境。 5.生物类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后处理。生物实验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不得丢弃在普通垃圾箱内。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6.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三、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九、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十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菌毒种、传染病生物样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 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 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 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 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 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 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 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 上报程序。 (7)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 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 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制度要求 (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 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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