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驻华代表机构

外国(地区)企业驻华代表机构
外国(地区)企业驻华代表机构

外国(地区)企业驻华代表机构

能源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国际联合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帕姆克公司北京代表处

澳大利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费希特纳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

荷兰壳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泛亚班拿中国有限公司厦门代表办事处

协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绿源锦业环境投资顾问公司

哈里伯顿国际有限公司

美国国际联合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帕姆克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中华电力(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香港中华电力(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香港中华电力(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捷美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澳大利亚利普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索普罗莫公司北京办事处

澳大利亚利普国际有限公司

汽车

英国艾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泛亚班拿中国有限公司厦门代表办事处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德国康乐公司北京办事处

日本株式会社进和上海代表处

香港裕实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澳大利亚AIGL国际有限公司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石油

巴哈马荣知园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义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韩国凯勒得广州代表处

美国帕姆克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德炜国际有限公司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属维尔京群岛海湾资源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瑞奇科投资公司

皇朝石油公司北京代表处

阿托菲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道达尔菲纳埃尔夫(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德国鲁奇油气化公司北京代表处

伊朗国家石油公司上海代表处马来西亚云顶杉原集团公司北京代表处

沙特石油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P.C.C.(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泛亚班拿中国有限公司厦门代表办事处

英国BP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英国坦萨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贝克休斯公司北京代表处

加德士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加拿大意进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鲍尔太平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加拿大皇家国际顾问中心广州代表处

中国加拿大资源环境高技术中心

加拿大费尔得集团公司上海代表处

加拿大威林克思公司北京代表处

远大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英泰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德国远东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意大利倍美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属乔西岛CNT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阿斯特兰(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

三菱商事(株)北京事务所

奥林巴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爱名私营投资有限公司

日本新东邦株式会社北京办事处

日本新东邦株式会社驻广州办事处

电力

比利时艾科达欧中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加拿大康姆电信集团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阿尔斯通上海代表处

法国电力公司亚太地区总部中国分部

日本电源开发(株)北京事务所

日立(中国)有限公司

ABB厦门华电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协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爱依斯中国发电有限公司

美国合伯特兄弟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耐克森(上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办事处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化工

韩国凯勒得广州代表处

韩国大象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大象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美国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德炜国际有限公司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意勤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积水(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新鸿基(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和宇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比利时艾科达欧中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海湾资源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法国液化空气公司北京代表处

阿托菲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国环球贸易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固萨太平洋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固萨太平洋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鲁奇油气化公司北京代表处

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

荷兰壳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沙特石油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814家外企驻中国代表处机构

澳翔(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ACTM北京办事处

澳大利亚澳中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北京代表处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政府贸易投资中国代表处

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贸易投资促进上海代表处

巴哈马荣知园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比利时法兰德斯州贸易促进会武汉代表处

比利时法兰德斯州贸易促进会上海代表处

英属维尔京群岛智帮投资公司上海办事处

英属维尔京群岛全科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属维尔京群软库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科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南澳大利亚投资公司上海代表处

加拿大加达国际商务投资咨询公司淄博办事处

加拿大特易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加拿大(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加拿大联邦国际金融公司北京代表处

加拿大第一海外投资公司北京办事处

加拿大第一海外投资公司广州办事处

加拿大第一海外投资公司天津办事处

加拿大意进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鲍尔太平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加拿大皇家国际顾问中心广州代表处

中国加拿大资源环境高技术中心

加拿大费尔得集团公司上海代表处

加拿大威林克思公司北京代表处

远大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英泰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德国远东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意大利倍美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属乔西岛CNT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阿斯特兰(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

三菱商事(株)北京事务所

奥林巴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爱名私营投资有限公司

日本新东邦株式会社北京办事处

日本新东邦株式会社驻广州办事处

日本东光商事株式会社北京办事处

新西兰奥蒂琼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康联马洪(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百幕大虎牌包装投资有限公司

义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新加坡禄菲利咨询私人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新加坡房地产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优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韩国凯勒得广州代表处

韩国大象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大象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株)大宇国际大连代表处

韩国贸易协会北京代表处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上海代表处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北京代表处

北京韩中商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亚洲国际有限公司

西班牙加泰罗尼亚政府贸易促进协会

西班牙依莎集团

西班牙对外发展公司北京代表处

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瑞士康欣公司北京代表处

维欣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义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艾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贝特伯恩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贝特伯恩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英国贝特伯恩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

嘉实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毛里求斯英联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英国佳士得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优瑞集团国际公司北京办事处

景全责任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太古(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利百得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米兰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O.F.S(远东)有限公司

英国普林顿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斯坦科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上海天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英国威敏顿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艾克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美国兄弟公司

美国查斯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机械制造技术协会上海联络处

美国联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商联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美商智迈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美国阿尔特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贝克曼库尔特公司上海办事处

北京伊力诺依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万宝环球资本集团北京代表处

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中央采购(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埃克森美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

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美国费尔工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高盛(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汉斯合伙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荷雷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英迈国际(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敏源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国际联合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健妮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吉安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麦高国际集团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美特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美瑞国际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MG国际公司

美国美利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MIR(中国)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亚太代表处

美国尼奥森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东方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队处

美国P.H.T.国际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帕姆克公司北京代表处

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普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莱梦·格迪思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富国上海公司

三联(美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美化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经济科学基金会上海代表处美国领事馆农业贸易处

美国国际投资发展公司北京代表处

怡昌行亚州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香港合孚行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信达远东国际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香港亚太经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美亚企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奥星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亚飞太平洋有限公司

香港辟高国际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香港环球宝鼎有限公司

香港昌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香港正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招商局富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华裔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属开曼岛中国华登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香港中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先达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广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朝代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香港瑞源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怡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维昌洋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恒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

香港中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新华公司中山代表处

香港德炜国际有限公司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贸易发展局成都办事处

香港贸易发展局华南办事处

香港贸易发展局上海代表处

华法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香港和记黄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亚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晋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怡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怡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怡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

怡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香港精裕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办事处

香港精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香港商宜美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意勤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香港倪汝德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明仕德公司广州代表处

香港北亚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积水(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沪光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释胜(中国)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香港华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新鸿基(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松华实业(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松华实业(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大福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昌惠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特力(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三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驻广州办事处

天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和宇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台湾中华征信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乔讯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长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太平洋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速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绿点(天津)塑胶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英泰美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迈赖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台湾波西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阿根廷阿何(秦皇岛)水产有限公司

加拿大农业咨询有限公司

加拿大新田种子公司

加拿大小麦局北京办事处

法国赛力事达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吉粮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法国瑞奇温室公司

德国康尼麦克斯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KWS种子股份公司北京办事处

百兴畜产品(天津)有限公司

以色列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色利亚洲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色利海泽拉优质种子公司山东办事处

荷兰赛贝科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荷兰泰高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荷兰温迪肯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韩国北京新工鸵鸟养殖有限公司

美商康家(天津)农产品有限公司

英国时空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百绿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黑龙江史丹特畜牧综合加工有限公司

美国美森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

美国PIC种猪改良国际集团中国分公司

香港华兰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世基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威林干那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澳大利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澳大利亚迈创金属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澳大利亚泛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力拓业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西部矿业(中国)私人有限公司

比利时艾科达欧中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百洛达金属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海湾资源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瑞奇科投资公司

皇朝石油公司北京代表处

加拿大泰斯科公司北京代表处

加拿大康姆电信集团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液化空气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阿尔斯通上海代表处

阿托菲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国电力公司亚太地区总部中国分部

法国燃气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环球贸易公司北京代表处

道达尔菲纳埃尔夫(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德固萨太平洋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固萨太平洋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ETS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法特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费希特纳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鲁奇油气化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鲍希尔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鲁尔集团北京代表处

希腊金属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金钦州丰产林有限公司

伊朗国家石油公司上海代表处

意大利C.L.D.A.有限公司公司上海代表处

意大利达涅利公司北京代表处

日本旭日产业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日本电源开发(株)北京事务所

日立(中国)有限公司

日本本间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

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北京事务所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

新日本日铁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日本钢管(株)北京事务所

马来西亚云顶杉原集团公司北京代表处

蒙古国额尔登特矿业公司北京代表处

荷兰壳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挪威埃肯公司北京代表处

俄罗斯梅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俄罗斯西西伯利亚钢材集团驻北京办事处

沙特石油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威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P.C.C.(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新加坡太平洋顶峰能源投资私人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三星物产(株)北京办事处

韩国(株)世亚制钢北京办事处

西班牙美耐莎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西班牙矿业发展公司北京代表处

瑞典荣生(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赫格纳斯(中国)有限公司

ABB厦门华电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汉纳德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泛亚班拿中国有限公司厦门代表办事处

协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英国BP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英国艾斯普罗集团北京事处

英国坦萨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英国五金太平洋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英国戎氏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爱依斯中国发电有限公司

美铝亚洲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电力转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A.R.M.物源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贝克休斯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宝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柏灵顿资源中国有限公司

加德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加德士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加德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工商五金公司北京代表处

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

埃克森美孚石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长春代表处

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

绿源锦业环境投资顾问公司

哈里伯顿国际有限公司

美国合伯特兄弟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国际联合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凯南麦特(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力可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奥伯格工业公司

美国西方中国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帕姆克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特种矿物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SPS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中华电力(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中华电力(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香港中华电力(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康密劳远东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康力斯亚洲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原英国钢铁公司)香港欣切斯特(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捷美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金邦企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基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香港龙显企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埃赫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中华煤气(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中向国际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台宝金属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中国商贸促进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澳大利亚利普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澳大利亚泛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奥地利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奥地利兰精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

奥地利技术国际公司(奥钢联)上海联络处英属维尔京群岛万宝世纪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芬兰木业总公司上海代表处

贝尔罗斯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兰西水泥公司意大利水泥集团

法国蓝屋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欧西玛特公司北京代表处

洁福(中国)有限公司

法拉基屋面系统三水有限公司

法拉基屋面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法国乐华梅兰公司广州代表处

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圣戈班集团北京办事处

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

法国表面技术公司上海代表处

法国西得乐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德国ACE公司北京联络处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德国康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康乐公司北京办事处

佛山利发实业有限公司

德国陆洲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克朗兹一体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汉斯博士礼品(北京)有限公司

德国汉斯格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萨克森州HEC/企业集团太原代表处

德国赫美斯磨料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德商朗德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曼弗雷德-尼曼公司上海代表处

曼盛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摩泽电器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奥尔夫贸易公司北京办事处

奥斯本国际集团北京代表处

德国P.C.C.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西普利纳中国代表处

意大利萨巴夫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意大利塞柯中国公司北京代表处

西蒂中国有限公司

索科发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北京丰意德工贸有限公司

日本同和矿业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圣戈班诺顿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日本佐藤金属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日本绿的流通中心-清巧株式会社

清水建设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

日本株式会社进和上海代表处

住友电气工业(株)北京办事处

日本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

日本太阳工业株式会社

日本株式会社高岛屋上海代表处

日本高商株式会社

太平洋水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日本东陶机器(中国)有限公司

日本JVC株式会社驻上海代表处

马来西亚海欧(西安)实业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捷能系统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马来西亚谦木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阿克苏诺贝尔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阿克苏诺贝尔中国有限公司青岛代表处

阿克苏诺贝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阿克苏诺贝尔油漆(中国)有限公司

新加坡农业出口公司北京代表处

新加坡豪登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新加坡奥多(上海)钢制品有限公司

西班牙里海国际贸易公司南京办事处

康明克斯矿山集团北京代表处

西班牙法格工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西班牙伊贝尔集团上海代表处

西班牙钢管联合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阿维斯塔(亚太)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昆山阔福门业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昆山阔福门业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昆山阔福门业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

泛瑞家居超市有限公司中国代表处

瑞典SKF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瑞典SSAB钢板有限公司

阿西米·布郎·勃法瑞(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阿西米·布郎·勃法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阿西米·布郎·勃法瑞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大唐国际美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哈泊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哈茨麦登股份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海文斯钢铁国际广州代表处美国罗比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铁姆肯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洽弗工具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亚士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史丹利公司广州代表处

香港会田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北京中伟家具有限公司

香港标马远东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香港标马远东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正泰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香港捷高(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建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香港康力斯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康力斯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迪臣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迪臣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瑞源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捷洲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高达创建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加冕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万美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亿有限公司佛山办事处

香港美而高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家耀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裕实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三永国际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香港崇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香港德健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荷兰商泰勒(香港)有限公司

应卡(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华达(亚太)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艾马国际机电(北京)有限公司

和成(中国)有限公司

澳洲粮油食品国际(中国)有限公司

澳洲粮油食品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澳洲粮油食品(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邦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联合金赞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永良国际有限公司

加拿大利仑国际集团中国公司

加拿大环球企业国际有限公司

法国食品协会北京代表处

法国食品协会上海代表处

索普罗莫公司北京办事处

华安肉类有限公司

华安肉类有限公司肉类加工厂

德国舒乐达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加斯特斯公司厦门代表处

德国凯利那乐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温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多来利公司北京代表处

意大利FBR-ELPO北京办事处

费列罗亚洲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伊马公司北京办事处

意大利塞柯中国公司北京代表处

索科发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丹麦EMBORG食品公司青岛代表处

共荣商事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

共荣商事株式会社成都事务所

日本二幸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日本水产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荷兰佳农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荷兰DMV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生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韩国大象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大象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韩国乐天商事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韩国东洋环宇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东洋美佳(株)北京代表处

西班牙北京国际之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西班牙食品技术工程公司北京代表处瑞士亚梅洛巴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嘉能可资源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立达亚洲(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APV远东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英国三利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沃林克公司

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百富门环球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亨氏联合有限公司

美国好心思食品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艾波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宝峰国际有限公司

家乐氏(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麦克斯佩罗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纳贝斯克(中国)有限公司

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普达公司北京联络处

美国施多威尔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泰森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肉类出口协会上海代表处

美国华盛保健品集团有限公司

美国威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威州许氏洋参(南京)有限公司亚洲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雅高亚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福志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香港金邦企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合峰(湖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亨氏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万里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威信国际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福基国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和记黄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国际特品(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香港朗德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利是美国际亚洲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利是美国际亚洲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香港施马洋酒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太古糖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顶新国际集团

维他露(北京)食品企业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服装(集团)上海代表处

澳大利亚新联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澳洲穗达国际集团公司

比利时阿尔斯特公司广州代表处

比利时必佳乐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加拿大西屋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加拿大中道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宝姿(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和中(加拿大)国际有限公司

捷克爱格富集团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凌致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丹麦易伟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丹麦东方进出口公司苏州办事处

法国阿斯兰公司上海代表处

法国索姆达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法国三力集团上海代表处

法国佳比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阿迪达斯亚太公司广州代表处

德国奥古斯特﹒克雷特股份有限公司

德司达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司达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联络处

德国科德宝建筑系统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国伊斯贝特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加斯特斯公司厦门代表处

德国嘉士达广利公司北京代表处

罗德与施瓦茨公司广州代表处

新加坡斯丹曼集团亚洲私人有限公司

意大利倍美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意大利沙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意大利莎非投资咨询公司北京代表处

日本百爱仕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日本株式会社永星通商上海代表处日本捷瑷贸易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日本伊爱思希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日本堀田产业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日本株式会社三景尚的上海代表处日本岛田商事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日本东南贸易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日本港南商事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墨西哥维络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摩洛哥马贝特家族公司上海代表处帅达制衣(北京)有限公司

挪威维纳斯控股集团上海代表处

巴基斯坦夏企业驻中国代表处

波兰爱尔普股份公司上海代表处

波兰ZIPO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拉尼德尔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中俄合作伙伴有限公司

韩国银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韩国元永产业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韩国双邦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韩国SK商事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

瑞典伊洛夫·汉森公司上海代表处泰国基宝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英国布林顿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英国C.N.T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维雅进口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爱普拉斯国际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服饰资源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美利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美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罗门哈斯中国公司北京代表处美国商都纽约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泰达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德乐塔远东北京代表处

香港合孚行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耀华兴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协龙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金马企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帛艺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宏晟集团上海代表处

美国毕达克特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珂斯麦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帝财(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香港金石旅运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朗德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郭氏服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力生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意勤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香港联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汇洋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美而高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利加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天马(中国)有限公司

香港英联企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史妮国际远东有限公司

香港达泰东南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慧果企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伟运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中兴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东尚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奥地利维汉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

英属维尔京群岛安富有限公司

海德堡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北岛国际联合有限公司

金钦州丰产林有限公司

亚洲纸业(上海)有限公司

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金光纸业产品服务有限公司

金光纸业(青岛)有限公司

阿斯特兰(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韩国晓星物产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西班牙巴斯克纸业集团公司

瑞典赛尔玛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泰国SIG康美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太平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英国佳士得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英国佳士得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兄弟公司

美国林业及纸业协会中国代表处

艾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美国BMG喂公司北京办事处

中央民族顾底斯曼纸业公司

美国富俊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富俊国际公司上海代表处

金佰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名特国际公司北京办事处

蒲幼纪念礼饰品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美国雨鸟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罗门哈斯中国公司北京代表处美国奥迪玛企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富尔亿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百利怡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香港历时恒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香港森信洋纸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香港华贸玩具国际有限公司

伟天(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香港威林干那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加拿大艾伯特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加拿大迪埃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阿托菲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安万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国赛凯威生物系统公司上海代表处

法国环球贸易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希尼布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多禄兴鸣化工有限公司(爱生比益集团)上海代表处法国曼氏公司北京代表处

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德莎(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万利士公司北京代表处

印度KPL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威尼达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意大利迪奥瑞斯集团北京代表处

埃尼化工亚太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新加坡农私人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新加坡农业出口公司北京代表处

德国毕克化学亚太私人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新加坡禾大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西班牙国际海斯坦集团北京办事处

瑞士亚梅洛巴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瑞士别尔蒙特贸易公司北京代表处

瑞士大昌洋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罗氏(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英国BP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英国芬兰饲料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国伦敦金属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漂莱特(中国)有限公司北办事处

美国比德索耶亚洲公司上海代表处

赛拉尼斯远东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仙农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康普顿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美国安格亚太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亚洲纺织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埃克森美孚

埃克森美孚石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办事处

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埃克森美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

IMC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建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科氏工业有限公司

国民淀粉化学(广东)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奥美尼化学发光产品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倍合德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美国戈尔(中国)有限公司

保信捷(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香港巴赛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工商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英属开曼群岛百德能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积水(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新美乐远东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香港英国五金太平洋有限公司

伟天(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香港五星行亚太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台湾恩企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卡迪亚克医疗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捷克爱格富集团公司北京代表处

诺和德生物技术工程

基伊埃技术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德国沙士基达贸易公司北京代表处

博莱科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日本大正制药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韩国株式会社怡乐北京代表处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公司

美国巴德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沙漠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美国药物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大唐国际美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纽约国际商业集团亚太区代表处

欧比(美国)科贸公司北京办事处

美国普达公司北京联络处

美国史赛克(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美国华盛保健品集团有限公司

美国伟伦国际贸易公司上海代表处

海默法姆集团北京代表处

香港羚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永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澳大利亚AIGL国际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利普国际有限公司

康乐保(中国)有限公司

法国艾迪西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三力集团上海代表处

法国兴业公司北京代表处

法国燃气公司上海代表处

法国德斯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耐克森(上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

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 为规范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制定本办法,并废止了以前相关的税收规定。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新规定: 《办法》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 I. 税务登记/变更/注销 与其他企业实体一样,《办法》规定代表机构应当在领取工商登记证或部门批准文件之日起30天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当规定事由发生时,代表机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前,应就其清算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II. 纳税申报 不同于老办法中代表机构按照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确定征收办法的规定,新《办法》规定代表机构应当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相配比的原则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其应税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强调代表机构应按规定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不能据实申报代表机构规定了相应得征收办法。 ?据实申报(适用于一般代表机构) ?核定征收

a.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适用于能够准确反映经费支支出但不能准确反映收入或成本 费用的代表机构)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办法对经费支出的范围做了明确说明。例如,代表机构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以及 设立或搬迁时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计算收入。 b.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但不能准确反映成本费用 的代表机构)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c. 核定利润率>=15%. (此前一般为10%) 纳税期限: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增值税—按增值税税法规定。 III. 享受税收协定 《办法》规定如代表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当按照相应法规进行申请批准或者备案。 IV. 免税审批 《办法》废止了国税发〔1996〕165号、国税发〔2003〕28号和国税函〔2008〕945号文。停止了各地税务机关对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免税申请的审批,并要求对已核准免税的代表机构进行清理。 WTS的观点: I. 新《办法》改变了以往代表机构按照行业划分的征税标准,着眼于建立健全会计账簿 的重要性,强调据实申报。由于大量代表处会计账簿设置较为简单,此点要求将很可能加大代表机构日常工作的复杂性,加重企业的行政负担,我们建议在华设有代表机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相关法规

《公司法》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一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发文字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 【发布日期】1995.02.13 【实施日期】1995.02.13 【类别】外国企业驻华机构管理【文件代码】11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 (一九九五年第3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地方法规4篇)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

各国驻华使馆驻京联系方式一览表

各国驻华使馆驻京联系方式一览表 https://www.360docs.net/doc/f45624326.html,2009-04-09 05:40:3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 阿富汗大使馆中国北京东直门外大街8号电话:(8610)65321582 建交日期:1955年1月20日 阿尔巴尼亚大使馆中国北京光华路28号电话:(8610)65321120 传真:(8610)65325451 建交日期:1949年11月23日 阿尔及利亚大使馆中国北京三里屯路7号电话:(8610)6532123 建交日期:1958年12月20日 安哥拉大使馆中国北京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1-13-1 电话:(8610)65326968 传真:(8610)65326969 建交日期:1983年1月12日 阿根廷大使馆中国北京三里屯东五街11号电话:(8610)65321406 传真:(8610)65322319 建交日期:1972年2月19日 澳大利亚大使馆中国北京三里屯东直门外大街21号 电话:(8610)65322331 传真:(8610)65324349 建交日期:1972年12月21日 奥地利大使馆中国北京建国门外秀水南街东五街5号 电话:(8610)65322061 传真:(8610)65321505 商务办公室:中国北京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6-2 电话:(8610)65321777 传真:(8610)65321149 建交日期:1971年5月28日 阿塞拜疆大使馆中国北京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10-2 电话:(8610)65324614 传真:(8610)65324615 建交日期:1992年4月2日 巴林大使馆中国北京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9-1 电话:(8610)65325025 建交日期:1989年4月18日 孟加拉大使馆中国北京光华路42号电话:(8610)65322521 传真:(8610)65324346 建交日期:1975年10月4日 贝拿勒斯大使馆中国北京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10-1 电话:(8610)65326426 传真:(8610)65326417 建交日期:1992年1月20日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备案申请书) 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名称: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第一版)

郑重承诺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代表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并郑重承诺: 1.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代表机构现任及新任首席代表、代表均不存在以下情况: (1)因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判处刑罚的; (2)因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活动,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吊销登记证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自被撤销、吊销或者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5年的;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机构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4.本机构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首席代表签字: 年月日

变更登记申请表(备案申请表)①

变更登记申请表(备案申请表)① 注:①所列事项如涉及变更的,应完整填写变更前后的内容,不变的事项可不填写。 ②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请在“其他事项”栏内填写。

(涉及驻在场所变更和登记证延期时填写此页) 驻在场所证明 注:①请在“驻在场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②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 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③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 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

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 1.(Afghanistan)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 2.(Albania)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大使馆 3.(Algeria)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4.(Angola)安哥拉共和国大使馆 5.(Antigua and Barbuda)安提瓜和巴布达大使馆 6.(Argentina)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 7.(Armenia)亚美尼亚共和国大使馆 8.(Australia)澳大利亚大使馆 9.(Austria)奥地利共和国大使馆 10.(Azerbaijan)阿塞拜疆共和国大使馆 11.(Bahamas)巴哈马国大使馆 12.(Bahrain)巴林王国大使馆 13.(Bangladesh)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14.(Barbados)巴巴多斯大使馆 15.(Belarus)白俄罗斯共和国大使馆 16.(Belgium)比利时王国大使馆 17.(Benin)贝宁共和国大使馆 18.(Bolivia)多民族玻利维亚共和国大使馆 19.(Bosnia and Herzegovina)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大使馆

20.(Botswana)博茨瓦纳共和国大使馆 21.(Brazil)巴西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22.(Brunei)文莱达鲁萨兰国大使馆 23.(Bulgaria)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 24.(Burundi)布隆迪共和国大使馆 25.(Cambodia)柬埔寨王国大使馆 26.(Cameroon)喀麦隆共和国大使馆 27.(Canada)加拿大大使馆 28.(Cape Verde)佛得角共和国大使馆 29.(Central Africa)中非共和国大使馆 30.(Chad)乍得共和国大使馆 31.(Chile)智利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32.(Colombia)哥伦比亚共和国大使馆 33.(Comoros)科摩罗联盟大使馆 34.(Congo)刚果共和国大使馆 35.(Costa Rica)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大使馆 36.(Cote d'Ivoire) 科特迪瓦共和国大使馆 37.(Croatia) 克罗地亚共和国大使馆 38.(Cuba) 古巴共和国大使馆 39.(Cyprus) 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馆 40.(Czech) 捷克共和国大使馆 41.(Denmark) 丹麦王国大使馆

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详细程序

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详细程序,在全国各地有略有差别,但基本程序是一致的。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的手续,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办理审批手续。这一阶段的最后结束以审批机关颁发《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为标志。 第二阶段是工商登记手续。这一阶段的最后结束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为标志。 第三阶段是设立后登记手续。外国企业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后,需要前往银行、海关、税务、公安局等部门办理登记和其他手续。 一、审批阶段 : 颁发《批准证书》 按照中国法律,从事不同业务的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需经不同的政府部门审批。未经批准,外企不得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其人员不得以办事处人员的身份从事业务活动,不准在住处设置外国企业的标志。 中国法律规定的审批机关根据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目前有权审批外国企业办事处的中国政府机关是 : 申请文件 不同的审批机关对于设立外企办事处所要求提交的文件会有所不同。一般地说,设立外国企业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 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 原件 ) 申请信应当简明扼要,必须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 该外国公司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 (2) 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3) 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 (4) 从事的业务范围; (5) 首席代表的姓名; (6) 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 (7) 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 申请信应当使用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的信头纸。 2.外企的银行资金证明( 原件 ) 资信证明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1) 该外国企业的名称及帐号; (2) 该外国企业通常的存款额,例如申请书日期之前半年或一年的平均存款额; (3) 对于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的简要评价。 3. 首席代表的任命书( 原件 ) 该任命书应当简明扼要,主要内容为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 4. 首席代表和其他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的复印件和照片 准备简历时应当注意,简历所列的时间必须连贯。简历不一定要列印在申请公司的信纸上。 5. 租用办公室的租约 外国公司在华设立办事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一份已经签订的办公室租约,

对外函件标准格式介绍

对外函件标准格式介绍 对外文书是对外交往的书信形式,是进行对外交涉和礼仪往来的一种重要手段。各种文书均体现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所以起草和发送对外文书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即使是一件纯属礼节性的函件,如果格式与行文不合常规,也可能引起收件人的误解和不愉快,如果文内有其他错误,则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书写对外文书要求文字严谨、精练、准确,客套用语要合乎惯例,格式要美观大方,打印要整洁。 收到各类文书要尽快处理,切勿拖压,尤其是外交上的文书往来,收下回复或不予置理以至拒收退回,都反映一种政治态度。因此对外文书处理要十分慎重。一般情况下,除某些纯属通知性的文电外,应以相应的文书进行答复或复谢。 一、几种对外文书 (1)照会 照会分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两种。 正式照会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大使、代办、临时代办等人签名发出,并用第一人称写成。一般不盖机关印章。普通照会由外交机关(外交部)或外交代表机关发出,行文用第三人称,加盖机关印章,一般不签字。但有的国家要求加盖印章后再由使节或受权的外交官签名。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的区别还在于它们使用范围不同。 正式照会用于:1.重大事情的通知。如国家领导人的变更,大使、领事的更换,承认、断交、复交等事项的正式通知。2.重要问题的交涉。如建议缔结或修改条约,建议召开双边、多边国际会议,互设领事馆,委托代管本国财产,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访问以及其他有关政治、军事、经济等重要问题的交涉。3.隆重的礼仪表示。如表示庆贺、吊唁等等。4.为了表示对某一件事的特别重视,也有使用正式照会的。 普通照会用于进行一般交涉、行政性通知、办理日常事务、交际往来。由于外交文书日趋简化,普通照会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政府之间关于重要国际问题的来往,现在也多使用普通照会。 普通照会以同样内容普遍分给当地各外交代表机关的,亦称通告照会。例如,外交部用以向外交团发送各种事务性通知、规定、条例等照会,以及各外交代表机关用以通知大使、临时代办离任、返任,外交官到离任、例假日等。这类通告照会可油印,受文机关可写“各国驻××国外交代表机关”。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设立登记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拟设立代表机构名称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https://www.360docs.net/doc/f45624326.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f45624326.html,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兹指定/委托代理/办理本机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事宜。 委托人 注:委托人为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 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4、第2项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 5、资信证明应提交同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 6、第2至6项的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7、第8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按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设立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还应当依法提交相应文件。 9、第9项批准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代表机构从事的业务活动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外交学名词解释(完整版)

外交学名词解释 2015.10.16 分类:国关外交外交学名词解释 1.外交团:(00,02,06)外交团是各国驻同一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馆长及其外交人员的总称。外交团制度不是根据国际法的规定,而是按照国际惯例和传统而形成的,所以不行使具有法律性质的职能。主要是为了调整各国派驻同一国家的外交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同驻在国政府之间的关系。外交团的作用主要是调整礼仪和礼宾等方面所发生的关系。 有的国家外交团成员仅限于使节,也有的除使节、全体外交人员外,他们的配偶和子女也属于外交团。领事不属外交团的成员。 2.外交庇护:(00)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要求驻本国的他国使馆给予庇护。根据国际法,使馆馆舍享有不可侵犯权,“外交庇护”利用使馆这一特权把使馆作为遭到驻在国追捕的公民的避难所。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规定使馆享有的特权与豁免在于保证其能有效执行职务,使馆馆舍不得用于同“使馆职务不相符合之用途”,因此,给予“外交庇护”是同使馆职务不相符的。所以,尽管国际法认可政治庇护,但从未承认过“外交庇护”。中国和大多数国家都确认使馆无“外交庇护”权。在国 际上,只有拉丁美洲国家根据他们长期形成的惯例及签订的地区性公约,相互承认使馆可以接受驻在国的政治犯避难,这是一种地区性的例外。 3.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00)1963年3月4日联合国在维也纳主持召开了关于领事关系的国际会议,并于4月22日通过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该公约于1967年3月19日生效。中国于1979年7月3日加入公约,按公约规定,公约于8月1日,即存交加入书30天后对中 国生效。该公约对于以职业领事官员为馆长的领馆的设立,领事职务的等级与委派职业领事官员及其他领馆人员的便利,特权与豁免等,作了系统的规定。 4.外交豁免:(00)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一国派往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临时使节还是常驻使节,除享有礼节上与各自的身份和地位相应的尊荣外,还享有其他外国人所不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统称为外交特权。在国际法文件和教科书中,“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都在使用。从严格意义上说,“外交特权”包含了“外交豁免权”,因为“外 交豁免权”是“外交特权”的具体内容。 5.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由于外交代表是外国主权国家的代表,其地位应被视作与外国的地位相当。

外国企业驻华机构应当如何雇用中国员工

外国企业驻华机构应当如何雇用中国员工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潘彤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交 往的加深,各国企业在我国北京、上海等大都市纷纷建立驻华机构,为了有效运营,在当地雇用中国员工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这些机构应当如何招募中国员工呢,是不是和国内企业一样签订劳动合同并遵照履行就可以了呢?根据我国劳动 合同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外国企业驻华机构是不能直接招募中国员工的。外国企业驻华机构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制的劳动关系,而属于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关系,受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制,也就不能实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对于中国员工的劳动保护。那么这些驻华机构应该怎样合法地雇用中国员工呢?依据法律规定,这些机构应当委托驻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它单位办理,即驻华机构与外事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外事服务单位和中国公民签订劳动合同,由外事服务单位派遣员工到该驻华机构工作。这样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险以及公积金等权利也就能够得到保障。一旦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降低或不付劳动报酬、不予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纠纷,就可以按照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处理。附1 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常驻代表机构租用房屋、聘请工作人员,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它单位办理。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外国使领馆雇用中国公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5】51号)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中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包括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因此,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不能直接与中国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由外交人员服务机构派遣雇员,代理社会保险事务。四、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的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招聘中国雇员,必须委托外事服务单位办理,不得私自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招聘中国雇员。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必须通过外事服务单位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求职应聘,不得私自或者通过其他单位、个人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求职应聘。第八条规定:外事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中国雇员签订劳动合

英文版_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The Regulations on Administration of Registration of Resident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s Decre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 584 The Regulations on Administration of Registration of Resident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s, which was adopted at the 132nd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November 10, 2010, is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enter into effect as of March 1, 2011. Premier Wen Jiabao November 19, 2010 Regulations on Administration of Registration of Resident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s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e regulations shall be formulated for the purpose of regulat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business activities of resident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s. Article 2 Resident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 in the regulation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representative office) refers to the working bodies established by foreign enterpris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within China engaging in non-profit programs related to their own business and does not possess the status of a legal person. Article 3 Representative offices should abide by Chinese laws and shall not impair the state security and public interests of China. Article 4 Establishment, alteration and termination of a representative office should go through registration pursuant to the regulations. A foreign enterprise shall take responsible for the authenticity of application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while applying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its representative office. Article 5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SAIC) and its authorized local administrations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shall be the authorities in charge of registr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representative offic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registration authority). Registration authorities should establish the information sharing mechanism with other related departments to mutually offer the information concern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s. Article 6 A representative office should submit the annual report to the registration authority from March 1 to June 30 every year, with the contents including valid existence of the foreign enterprise, business performance of the representative

【免费下载】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名单和地址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名单和地址 A 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三里屯路 65321231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大使馆光华路 65321120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大使馆日坛东路 65321825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2112 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三里屯东五街 65321406 阿曼苏丹国大使馆亮马河南路 65322357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东直门外大街 65321582 阿塞拜疆共和国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4614 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大使馆建国门外秀水南街 65325258 爱尔兰大使馆日坛东路 65322691 安哥拉共和国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6968 澳大利亚大使馆东直门外大街 65322331 奥地利共和国大使馆秀水南街 65322061 B 巴布亚新几内亚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4312 巴西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光华路 65322881 巴林国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5025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东直门外大街 65322504 巴勒斯坦国大使馆三里屯东三街 65321361 白俄罗斯共和国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6426 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建国门外秀水北街 65321946 比利时王国大使馆三里屯路 65321736 秘鲁共和国大使馆三里屯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4658 冰岛共和国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公寓 65326881 波兰共和国大使馆建国门日坛路 65321235 波兰共和国大使馆建国门日坛路 65321235 博茨瓦纳共和国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5751 布隆迪共和国大使馆光华路 65321801 玻利维亚共和国大使馆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 65323074 C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日坛北路 65321186 赤道几内亚共和国大使馆三里屯东四街 65323679 D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光华路 65321961 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人民办事处三里屯东六街 65323666大韩民国大使馆国贸中心四层 65053171 丹麦王国大使馆三里屯东五街 65322431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东直门外大街 65322161 多哥共和国大使馆东直门外大街 65322202

外交官级别及职务

外交官级别及职务 外交官 外交官,顾名思义是从事外交工作的官员,代表国家与别国进行谈判,保卫国家的正当权益,管理本国在国外的公民并为之提供服务。 由于工作需要,外交官们经常是西装革履,以车代步,出入各种宴会、酒会,给人的印象是,很“贵族”、很风光、很神秘。其实,他们同国家机关里的其他公务员一样,只是分工不同。 外交官组成 外交官不仅来自外交部,中央、地方各有关部门从事外交工作的官员,都包括在内。而驻外大使馆、领事馆,驻国际组织、地区组织的代表团、处等,也汇集了国家各个部门的外交官,在大使(馆长)的统一领导下工作。 在国内,外交部的官员不仅有部长、司长、处长,而不担任“长”的官员也拥有外交官职衔。驻外机构的官员一般只拥有外交官职衔,尽管也设有“室”、“处”,如调研室、武官处、商务处等,其领导者一般是政务参赞、武官、商务参赞等,而不称主任、处长。室、处里的其他官员,也拥有相应的外交官职衔。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称外交官为外交代表或外交职员,而我们则习惯地认为,使馆馆长才是外交代表,其他具有外交人员身份的官员,在大使(馆长)领导下,担任各种外交工作。

外交官职衔 根据2009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我国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包括特命全权大使、代表、副代表)、公使衔、参赞衔(包括公使衔参赞)、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除大使外,其他政务外交官以外交部名义派出,而商务、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派出的专业外交官,称呼上与政务外交官一致,只是在职衔上需加以注明。军队派出的外交官,称做武官、副武官、武官助理等。 就我国情况,大使本人在国内的级别最高者是副部(目前约有10来人)、司、副司级;公使及公使衔参赞一般是司、副司级,参赞是副司、正处级,一、二等秘书为处、副处级,三等秘书、随员为正、副科级。 另外,总领事属司、副司级,副总领事是副司、正处级,领事多为处、副处级,副领事、领事随员则属科、副科级。 有的国家,外交官序列中还有专员、档案秘书。我国礼宾习惯,将专员排在一秘之下、二秘之上。档案秘书在随员之后。 外交使节 “使节”一词,在我国历史悠久。《周礼·地官·掌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这“虎节”、“人节”、“龙节”大约是以铜铸成虎、人、龙的形象,用作使臣受命出使他国时的凭证。可见,“使节”当年就是使臣所持之信物——符节。 到了秦汉时代,“符节”却有了变化。唐人颜师古在注解《汉书》说,秦汉使者所持之

把168个外国驻华大使馆多任大使的签名收集齐全

把168个外国驻华大使馆多任大使的签名收集齐全,20多位外国首脑及两任联合国秘书长都在一个长卷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并题词,完成这样的“巨作”在人们眼里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哈尔滨市市民刘安胜做到了。 6年时间,刘安胜与外国驻华大使交上朋友 刘安胜说他与驻华大使们交朋友的原因是出于一件非常偶然的事。1989年,他在广州工作,当年7月,他在广州机场巧遇刚刚出机场的澳大利亚亚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迈克,他看到迈克和机场人员无法交流时,主动把迈克送到了白云宾馆。谁知第二天迈克打来电话请他给自己做向导兼翻译,并把他带入了该国驻华使馆。 此后,刘安胜萌生了拜访所有驻华大使馆的念头。1995年秋季,刘安胜拜访首任欧共体大使魏根深时,先是通过电话与大使秘书沟通,可是每次都被对方婉言拒绝。时间长了,他和大使秘书先交上了朋友,把哈尔滨的冰雪、风土人情介绍给他,引起了对方的兴趣,最终通过秘书,征得魏根深同意和其见面。 这次经历让刘安胜信心倍增。他的执著感染了一位位外国驻京大使,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驻京大使馆的大门纷纷向他打开。据刘安胜介绍,至1995年,他已经跑遍了外国驻华大使馆,甚至连联合国驻华机构协调代表贺尔康都和他见了面。 加利亲笔复信支持来自中国的和平声音 1995年,刘安胜在哈市的一位朋友家做客时,朋友5岁的儿子陶原看到电视新闻里战争的场面,问妈妈谁能不让“坏蛋”杀人,妈妈告诉他只有联合国才能管。于是,小陶原给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写了一封信,“加利爷爷,我不要玩杀人的武器玩具,刀、枪、炮、坦克……”刘安胜认为,孩子不仅呼吁世界和平,还提出了禁止暴力武器玩具的具体建议,十分难能可贵,便找到了当时联合国驻华代表贺尔康,请他把信转交给加利,并随信附上了他对此事的感想和建议。

国税发[2010]18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18号2010-0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 第三条代表机构应当就其归属所得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其应税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 税和增值税。 第四条代表机构应当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资料, 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 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者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代表机构应当在办理注销 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代表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相配比的原则,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增值税。 第七条对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无法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据实申 报的代表机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适用于能够准确反映经费支出但不能准确反映收入或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1.计算公式: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2.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 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等。

境外人员证件的种类及含义

境外人员证件的种类及含义 一、护照 (一)护照的定义 护照(PASSPORT)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时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 护照一般由主权国家颁发。不是主权国家,原则上不能颁发护照,即使颁发了护照,国际上也不承认。目前,某些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也有权颁发类似护照的证件,如联合国,被国际上承认它具有执行其职务及达成其宗旨所必需的法律行为能力,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因而有权颁发具有护照作用的证件,如“联合国通行证”。一些不被国际社会承认的组织发的护照,一般不被承认,如“世界服务组织护照”。 (二)护照的签发机关 护照一般由各国政府授权的主管机关按该国的有关法律颁发。多数国家授权外交部门、移民部门或内务部门颁发。我国颁发护照的机关是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公安部和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外交部授权和公安部委托签发护照的我驻外国的使、领馆、处。 (三)护照的作用 护照是由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在国外使用的被世界各国所承认的证明文件。其作用有: 1、出入本国国境的证明。世界各国普遍规定出入国境的公民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者代替护照的证件,有的国家除护照外还要求办理出入境手续。无有效证件出入境即被视为非法出入境。 2、证明持照人的国籍。按照国际惯例,一国政府通常只给本国公民颁发护照,因而护照是持照人的国籍证明。居住国一般依照其所持护照来确定其国籍。无合法护照或护照过期的,可能被看作是无国籍人。护照持有者还可以得到本国政府的帮助和保护。 3、证明持照人的身份。一个国家向具有不同身份的人签发不同种类的护照,如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等。可见护照就是其身份的证明。持照人在居留国可以得到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法律地位,同时也要求持照人从事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活动。 4、向前往国申请签证和在国外可以进行各项活动。大多数国家规定,申请签证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护照,获得批准后,才能合法进入该国。持照人在国外居留、旅行、工作、学习或进行其他活动,都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查验和登记。护照是一种十分严肃的重要的证件,因此,各国政府都规定了护照发放和管理制度。居住国主管机关对外国人的护照应当尊重和爱护,在办理签证和验证时,不能损毁、涂改,不能在护照上乱写乱画,更不能随便扣留外国人的护照。非本国政府授权的主管机关不得在外国人的护照上盖印、加注或者作任何说明。 (四)护照的种类 护照的种类很多,各国不完全相同。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颁发的护照看,大体上可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绝大多数外国人来华所持的是普通护照。护照的种类一般标在护照封面或第三页上。 1、外交护照(DIPLOMA TIC PASSPORT):发给驻外国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出国进行国事活动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会议员、政府代表团成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持有外交护照的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除非本人声明放弃外交特权与豁免。 2、公务护照(SERVICE PASSPORT):有的国家称为官员护照(OFFICIAL PASSPORT),发给出国从事各种公务活动的人员,如政府的一般官员、驻外使、领馆行政技术人员以及派往国外执行文化、经济等任务的人员。 3、普通护照(PASSPORT):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居外国的本国公民。普通护照是目前世界上颁发数量最多的一种护照。 以上三种护照是各国护照的主要类别。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种类的护照,如特别护照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2021新版)

编号:JY-HT-06840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2021新版) Any parties with a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can sign a contract to protect legal righ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MZYUNBO设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021新版) 受理号: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广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登记证有效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等事项变更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表机构名称______ 美国新艺公司广州代表处_____

登记证注册号______ 企外粤穗驻字第╳╳号 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 李四_________ (代表机构印章) 二00╳年╳ ╳ 月╳╳日 网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兹委托代理机构/本机构人员_____张三_____(代理)/办理本机构变更事宜。 委托人_____李四_____ 注:委托人为首席代表。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代理证号 联系电话 本机构申报人员信息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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