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专业方向-P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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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专业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国际商法中心简介 (1)

★第二部分:国际商法专业方向介绍 (2)

★第三部分:专业方向师资介绍 (3)

★第四部分:专业课程介绍 (10)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4)

★第六部分:国际商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15)

★第一部分:国际商法中心简介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经贸法律也出现了全球化的趋势。国际商法,作为调整国际经贸投资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及学术界的广泛重视。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程度将进一步扩大。国际经贸往来将大幅度增加。受国际经贸法律体制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在这种条件下。加强对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学习,介绍在国际商事法律领域各国的经验做法,追踪国际商事立法特别是国际商事统一法、国际惯例的最新动态,开展国际商法合作研究,对于我国涉外经济法律以及民商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北大国际商法研究中心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商法领域,无论在教学还是研究方面,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的迫切需要,更好地为发展我国外经贸法律事业服务,北京大学依托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力量,专门成立了国际商法研究中心。

充分发挥法学院在国际商法领域的影响和优势,以法学院教师为主体,广泛吸收政府主管机关、企业界、金融界、司法界等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者参与,搜集国际商事统一立法及各国相关立法的资料,对国际商事领域的法律发展进行研究,承担政府、民间机构及国际研究课题,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和讲座,为政府、企业提供咨询和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后多次组织法学院从事国际商法教

学和科研的教师进行学术讨论、撰写学术论文以及组织专业性会议。中心负责老师:王慧(联系方式:62766113)

★第二部分:国际商法专业方向介绍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主体之间在国际商事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海上保险法、票据法、国际商事仲裁。

本专业方向的特点是专业性、实践性强,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特别是中国入世后社会对国际经贸人材的需求联系紧密。

本专业的设立的主要目标是向有志于研究国际商法的学生提供一个专业学习的机会,引领学生在国际商法中的领域中深入研修,并拓展其研究分析能力。这将极大地增强他们获得高级职位的竞争力。本中心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教学路子、教学方法、教学思想。首先是把法学和学校的优势结合起来,我们学校的国际贸易和外语专业都是不错的,法律专业就扎根在这两块土壤上,我们不仅强调学生要学习法律,还强调学生要懂得商业运作和熟练掌握英语;其次,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案例教学,不仅教会学生知识,还要使他们把知识转化为能力,只有能力才能在社会上创造财富,强调在学校和社会之间、知识和能力之间、课堂和实践之间给学生架起桥梁;第三,强调教学、实践、科研三者良性循环,教学建立实践与科研两个基础之上。法律课的实践性非常强,教学是靠两条腿走路,从而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本专业方向的目标是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培养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国际商法中心的就业前景良好,可进入到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和银行、高校等等,优秀的同学争以后还能争取到进入商务部的机会,所以就业还是相对不错的。

★第三部分:专业方向师资介绍

一.本院教师

吴志攀:北京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北京市检察院监督咨询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银行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国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咨询员和陪审员,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及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南开大学兼职教授等。

主要学术及工作经历:

2002-现在北京大学副校长

2001-2002北京大学校长助理

1999-2001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

1996-1999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士导师。

1995-1996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教授,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1992-1995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

1991-1992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7 年美国艾森豪威尔基金会学者(Eisenhower Foundation FELLOWS)。

1988-1990博士毕业留校法律学系任教,讲师。

1985-1988攻读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并在香港树仁学院进修和讲学。

1982-1985攻读硕士学位,北京大学

1978-1982攻读学士学位,北京大学研

究领域:金融法主要著作及论文:

《金融法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

《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

《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 年)

《商业银行法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 年)

《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年)

《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 年)

《商业银行法教程》和《中国人民银行法教程》金融出版社(1995 年)

《金融法典型案例分析》金融出版社(2000 年)

《资本市场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

《上市公司法律问题》中国石油出版社(2000 年)负责组织《金融法苑》杂志

编辑出版工作(1998 年至今)负责组织《金融法制》丛书编辑出版工作(2001 年至今)。

主要论文有:

·华尔街金融危机中的法律问题《法学》 2008

·直面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经济法问题(与人合著)《中国法学》 2008

·和谐社会建设与经济法创新(与人合著)《中国法学》 2007

·司法考试与区域差异《政治与法律》 2004

·信息社会中的法学教育《政法论坛》 2004

·“老乡社会”与法治社会《法学杂志》 2004

·证券间接持有跨境的法律问题《中国法学》 2004

·经济区域化对法制的影响《法学》 2003

·《证券法》适用范围的反思与展望《法商研究》 2003

·外资收购企业国有股的法律问题《法学研究》 200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启动程序设计的最优化评价《中外法学》2003 ·司法公正的“底线”《法律适用》 2002

·大学法学教育与网络的互动性《法学家》 2000

·提高审判效率的另一种思路《人民司法》 1999

·国际金融法中应跟踪研究的问题《法学杂志》 1998

·论三种金融形态和商业银行立法的任务《中外法学》 1994

·论公司改制与公司法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 1993

·关于银行立法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 1991

·石油降价与石油出口国的对策和法律机制《法学杂志》 1986

·谈谈经济法规中的刑事罚则问题《法学杂志》 1984

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1995 年获得全国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9 年获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

张潇剑:院聘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学术经历:

1991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1995 年9 月-1996 年7 月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主要著作及论文:

《国际强行法论》(1995)

《国际私法学》(2000)

《国际民商事及经贸争端解决途径专论》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判例分析全书·涉外民法判例分析卷》主编《国际法(第二版)自学考试指导与题解》在各著名法

学期刊上发表若干论文:

· 国际强行法之理论考察《河北法学》 2009

· WTO透明度原则研究《清华法学》 2007

·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专家决策与公众参与《河北法学》 2007

·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政策机制之剖析《中国法学文档》 2006

· 强行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现代法学》 2006

· 跨国网上仲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河北法学》 2006

· 被撤销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外法学》 2006

· 评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环球法律评论》 2005

·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政策机制之剖析《法学评论》 2005

· 利弗拉尔的“影响法律选择五点考虑”论纲《法学家》

· WTO争端解决机制之利弊得失《中外法学》 2003

· 论GATT及WTO关于豁免成员方义务的规定《中外法学》 2001

· 论国际强行法的定义及其识别标准《法学家》 1996

· 论国际强行法的追溯力及对其违反的制裁《中国法学》 1995

· 国际强行法作用分析《中外法学》 1994

· 庇护权案(美)路易斯.亨金等(译)《国外法学》 1987

邵景春: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主要学术及工作经历:1988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主要著作及论文:国际合同法律适用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获1999 年度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优秀论著三等奖

China FirstRegulationonAnfi-dumping&Gountenailing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在各著名法学期刊上发表若干论文:

·《欧共体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条例》评析(与人合著)《河北法学》 2009 ·国际商会《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评析《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评析《法学》 2000

·《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外法学》 1990

·论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国法学》 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中)(与人合著)《中国法学》 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下)(与人合著)《中国法学》 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与人合著)《中国法学》 1988

·第十二讲关于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国外法学》 1985

王慧:女,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主要学术经历:北京大学西语系文学学士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硕士、法学博士

1990年2 月—1991 年7 月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进修(博士联合培养)

1991年7 月—12 月意大利欧洲大学院进修(博士联合培养)研究领域: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

主要著作及论文:

《国际贸易法原理》 2011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外法学教育比较研究》(合著)

《国际经济法教程》(合著)

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很多论文获得全国论文优秀奖。发表的论文主要有:《论 WTO 争端解决程序下的审查对象“措施”》《中外法学》 2008 年第2 期《国际商事合同中法律规避与意思自治的制约与权衡》《河北法学》 2007年第12期

《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拒受权”辨析》《北大法律评论》

“一人一籍”原则仍未过时《法学杂志》 2007年第3期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中国外资法》《法学杂志》 2000 年第 1 期对跨国公司管辖权冲突的分析《法学杂志》 1998年第1期对跨国公司外交保护问题的分析《中外法学》 1997年第6期

张智勇:副教授法学博士

博士生导师

主要学术经历:

1998 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1995 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

1992 年,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税法、欧盟

法、WTO法、国际金融法

主要著作:

《欧盟货币金融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

《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法律问题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

《国际税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发表的论文主要有:

·1、“区域贸易安排与所得税差别待遇的消除:现行机制与未来路径”,《法学家》2014年第6期;

2、“数字经济与国际税法的变革:路径与方案的思考”,《国际经济法学刊》第21卷第3期(2014年);

3、“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所得税问题研究”,《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

4、“论我国对税式支出的预算法律规制”,《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7期

5、“区域贸易协定中投资安排的所得税问题及其解决”,《法学》2011年第9期;

6、“论区域贸易安排的所得税协调机制”,《北大法律评论》第12卷第1辑(2011年);

7、“论欧盟所得税协调机制—兼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4期;

8、“国际金融危机与国际金融秩序的法律思考”,《新视野》2009年第3期;

9、“贸易自由化与所得税壁垒的消除”,《清华法学》,2008年第6期;

10、“欧洲共同市场与税收制度的协调:欧盟的法律与实践”,《中外法学》 2004年第1期;

11、“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法学》2003年第4期;

12、“论关贸总协定在欧共体法中的直接效力”,《中外法学》 2002 年第2期;

13、“国际清算银行与中国”,《中外法学》1998年第5期;

14、“Renminbi Internationalization”,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Vol.2, Issue 2, 2014;

15、“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The Path of Law”, Peking University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Vol.4, 2013;

16、“与贸易有关的所得税问题的解决”(日文,国谷知史教授翻译),日本《法政论丛》第44卷第2-3号,2012年3月,

17、“中国税制的法律问题”(日文,国谷知史教授翻译),日本《法政论丛》第45卷第1号,2012年8月

刘东进:副教授。

主要学术经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6)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知识产权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主要著作及论文:

《知识产权名案代理》(2000)

《著作权法》(1993)

《科技法律制度》(1992)

《科技法学》(1991)

《从投资法角度看一国两制的国际层面》等。

发表的论文主要有:

· 血缘筑迷障,事实还清白《科技与法律》 2000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简介《科技与法律》 1994

· 一起科技人员“受贿”案引出的法律思考《科技与法律》 1992

郭瑜:女,副教授法学博士

主要学术经历:复旦大学法学学士,上海海运学院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英国剑桥大学LL.M。

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贸易、海商法

主要著作及论文:

《提单法律制度研究》(1997 年)

《国际货物买卖法》(1999 年)

《国际经济组织法教程》(1999 年)

《海上货物运输法》(2000 年)

《海商法教程》(2002 年)

《公司法律制度研究》(2002 年),主编《海商法研究》。

十余篇学术论文,主要有:

·商法独立性初探(与人合著)《中外法学》 2002

·论信用证欺诈及其处理《法学》 2000

·论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0

·论电子商务的政府管理《行政法学研究》 2000

·银行在信用证交易中的地位《政治与法律》 1999

·论提单债权关系《中外法学》 1999

·论提单的物权性《中国法学》 1997

唐应茂:副教授法学博士

主要学术经历:

1992 年9 月至1997 年7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1997 年9 月至1999 年7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1999 年8 月至2000 年6 月耶鲁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1 年9 月至2004 年10 月耶鲁法学院法律科学博士

2000 年9 月至2001 年8 月谢尔曼斯特灵美国律师事务所国际律师

2004年1 月至2005 年6 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法律部律师

2005年7 月至2009 年9 月苏利文克伦威尔美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 年9 月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

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司法制度主要著作及论文:《电子货币与法律》(专著)(法律出版社)(2002)

《法院的表现:外部条件和法官的能动性》(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

《法院执行为什么难:转型国家中的政府、市场与法院》(专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中国企业美国上市的流程和法律问题》(即将出版)主要论文有

·一个关于判决、调解和执行关系的实证研究《中外法学》 2006

·电子货币的产生及其法律问题《科技与法律》 1998

二.校外兼职导师

★第四部分:专业课程介绍

以下是本方向的主要的专业课的简单介绍,其中高级课都有教学大纲,希望同学们通过对设置的各专业课的了解来摸清本专业方向的粗略面貌:

1.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既存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之间,也存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与自然人、法人等国内法主体之间,还存在于自然人、法人等国内法主体本身之间。国际经济法并非仅仅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法律部门、法律门类或法律领域;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而并非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既包括国际渊源,也包括国内渊源。

国际经济法有如下主要特点:(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即存于各种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三)国际经济法的规范既包括国际规范,也包括国内规范;国际经济法主要由实体规范构成,但也包括若干有关的程序规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主要由以下各具体的法律部门或部分所构成:国际贸易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商事仲裁法,以及国际海事法的有关部分等。

2.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指解决跨国性商事争议的一种仲裁方法。如果仲裁审理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具有不同国籍,或其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或地区,或争议标的、法律关系具有国际性,即为国际商事仲裁。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际篇:国际商事仲裁导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及其适用法律、可仲裁事项及其适用法律、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及其适用法律、临时性保全措施及其可执行性的适用法律、商人习惯法及其适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和裁决的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及其承认与执行。

二.中国篇: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概论、涉外仲裁协议及其仲裁法律、中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监督、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现代化与国际化发展方向

三.发展篇: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发展趋势、因特网和电子商务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

3.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则与实务: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但现在各法学院校对国际货物运输法的教学仅限于海商法、航空运输法等具体环节而没有统一介绍。本课程将国际货物运输作为一个整体介绍其法律制度,帮助学生掌握各种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基本运作形态,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重要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熟悉我国调整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规范。学生在开始学习之前应该具备民商法和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知识,而在学习后应该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国际货物运输中的法律问题。课程将采用讲授、模拟法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要求学生课前课后完成大量阅读任务并能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教学对象:法律硕士研究生2 年级教学时间:每周3

学时,共16 周教学方式:讲授、模拟法庭、讲座等多

种授课方式。具体环节是:

1、明确本章学习目标,要求学生自学(网站+教科书)

2、要求学生提前阅读案例(中外文至少一个)

3、课堂讨论

4、课后练习——论文写作或司法文书写作目的与要求:帮助学生掌握各种国际

货物运输方式的基本运作形态,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重要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熟悉我国调整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规范。学生在开始学习之前应该具备民商法和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知识,而在学习后应该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国际货物运输中的法律问题。

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货物运输与国际货物运输法(2 次)第二章:海商法(3 次)第三章:国际航空运输法(2 次)第四章:国际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3 次)第五章:多式联运(2 次)第六章:电子商务与物流:国际货物运输的新发展(3 次)考试方式:开卷考试主要参考文献:

1、郭瑜:《海商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

2、W illiam Tetely:International maritime and admiralty law

3、魏润泉:《货物运输保险理论与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年版。

4.国际投资和技术贸易法律规则与实务:通过本课程,使学生对国际投资和国际技术贸易法律制度有整体的了解,并具备一定的解决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掌握我国有关国际投资与国际技术贸易的立法动态及其重点内容并用来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学生对相

关公约和条约的内容有整体了解、熟悉并关注在国际投资与技术贸易领域内有关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运用、熟悉有关法律文书(特别是合同)的结构与内容。

国际投资是各个国家之间的投资,是为获取预期的经济利益而将资本投放到国外的活动。具体地讲,国际投资是投资主体,将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通过跨国界营运以实现预期的经济利益的行为。国际投资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最早的国际投资仅指长期证券投资。后来随着国际借贷的发展和壮大,形成以长期证券和借贷为主体的国际间接投资方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直接投资逐渐发展起来,最终形成了以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为主体的现代国际投资结构。国际投资已成为日趋强烈的现代经济发展总趋势。参与国际投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外投资,一是吸收国外投资。国际技术贸易是指国际间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按一定的交易条件,将其技术许可或转让给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的活动,是跨越国界的一种技术转移方式。简言之,所谓国际技术贸易,就是国际间技术供求双方按照一般的商业原则买卖技术的行为。技术贸易的对象是技术,用于产业领域的机电设备几乎都是很多软件技术的载体,因此包含知识产权或技术在内的机电设备的贸易活动也是技术贸易的对象;但是,单纯的生产工具和设备的买卖是属于货物贸易的范畴。国际技术贸易的对象主要涉及四大类:第一类,是享有工业产权的技术,如专利、商标、实用新型与外形设计。第二类,是受版权或著作权的保护技术,如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第三类,没有经法定程序注册的技术,主要指技术秘密。其内容主要通过图纸、设计方案、技术说明书、技术示范以及口头传授的技术等予以表示。第四类,是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

授课教师:刘东进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课堂或课后分组(案例)讨论与专题讲座想结合,重点为案例分析与文书写作。本院教师讲授并主持课程,同时拟邀请实践部门的专业人士在相关的专题下做专题讲座。

考核方式:平时成绩50 分,包括学科论文(或案例分析报告,如果为后者则以小组成绩计)30 分和课堂表现(考勤、发言的踊跃性、思维的逻辑性、观点的深入性各占1/4)20 分;期末成绩为50 分,方式为现场限时开卷考试。

5.国际商事融资与税收:

课程设置目的:本课程是专门为“国际商法”方向的法律硕士开设的。本课程以讲授典型的国际商事融资方式和国际税收筹划为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学生应在掌握国际融资和税收的基本法律原理的基础上,具备审查国际融资法律文书和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基本实务技能。

教学方式: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要求学生阅读相关资料(主要为英文资料),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

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各占50 分,合计100 分。平时成绩包括:教员要求的案例分析报告或学习心得;课堂讨论表现。期末为限时开卷考试。

授课内容纲要:

导论;国际商业贷款的法律问题(包括定期贷款、银团贷款、欧洲货币贷款);国际证券的法律问题;贸易融资法律问题;国际融资担保;金融创新;外汇管制;国际税收筹划。

学时安排:每周3学时,共51学时。

参考书目:

1、Philip Wood, International Loans, Bonds and Securities Regulation , Sweet & Maxwell, 1995

2、Edmud Kwaw: Law &Practice of offshore banking & finance , Westport. 1996.

3、Klaus V ogel, Klaus Vogel on Double Taxation Convention, 3rd edition,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1997.

4、菲立浦·伍德:《国际金融实务与法律》,何美欢译,香港商务印书馆1993

年。

5、刘剑文:《国际税法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人数和我专业师资的实际承受能力,本专业方向今年计划接受约30 人为攻读“国际商事法律及实务”方向的法律硕士。(一)本专业法律硕士报名条件:

1、在第一学年完成并通过法律硕士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

2、要求英语已经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者托福成绩为 100分以上,或者雅思成绩平均为 7分以上,或者虽未取得上述成绩,但经本专业导师测试后认为其外语能力极其优秀者;

3、提交一份报考计划(project)

拟报考国际商法专业的同学在撰写报考计划(project)时,主要从以下几点考虑:

a、谈谈你对国际商法的认识。根据你所掌握的知识,你对这个学科

的感受和认识如何。另外可以加上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研究方向的理由。

b、你将来的研究方向如何,你拟在哪些领域开展进一步的研究,这

一点大家可以结合将来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来确定自己的研究目

标。

c、通过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个事例,谈谈国际商法在我国经济建设中

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列举只是给同学们在撰写计划时提供不同的思考角度,大家也可以不拘泥于上述列举,可用自己认为适合的角度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设想。

(二)选拔方法:通过审查书面申请材料和口试方式(最后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口试)进行选拔。口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民商法基础知识和英(外)语口头表达能力。

★第六部分:国际商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国际商法考试复习知识点

国际商法复习提纲 以下内容为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中需理解掌握的内容。第一章绪论 国际商法 国际商事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简称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的渊源 国际(商务)条约 国际惯例国内法 (国际商事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不同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 大陆法系概念、特点 大陆法系(continental family),又称民法法系(civil lawfamily) 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法国法系 大陆法系1 -德国法系大陆法系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主的,还包括了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还有日本和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及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律。 大陆法系的特点 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区分公法和私法 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英美法系概念、特点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common law),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指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英美法系的特征 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 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 分公法和私法 两大法系比较第二章代理法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大陆法的规定: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英美法的规定:违反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 行为之利益牵连与本人的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 因表示行为而产生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 因越权行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因行为延续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终止代理权 授权代理的事务完成 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理权 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止 两大法系关于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的规定 大陆法系所采取的标准 在确定第三人究竟是同代理人还是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 题时,大陆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表的身份同 第三人订立合同,还是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 合同。 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标准 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约时具体指出本人的姓名 代理人表示岀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指岀本人的姓名代理 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 第三章票据法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概念及其区别 汇票是岀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 件付款的一种票据 汇票属于票据的一种;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票据;汇票 要求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一 定的金额;汇票关系中有岀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 本当事人 本票是岀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岀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支票的两个基本特点:付款人有资格限制;见票即付本票 与汇票的主要区别 本票由岀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汇票由岀票人委托第三人支 付票款 汇票经过承兑之后,才能确定付款人到期付款的责任, 主 债务人是承兑人;本票无须承兑,岀票人始终处于主债务 人的地位,对持票人负有绝对清偿义务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不以银行为限支票 是见票即付,汇票不限于见票即付 支票无须承兑,承兑是汇票特有制度 支票的付款人可以引用资金关系对抗出票人,汇票的付款 人原则上不能以资金关系的理由对抗持票人 票据的法律特征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产生于票据做成之时 票据是要式证券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

国际商法 有限合伙P58 定义: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后者则只负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不执行合伙业务; ②不列入商号名称(匿名合伙人); ③其死亡、破产不影响企业的存续,也无权解散合伙企业; ④有权审查企业的账目; ⑤其股份经过普通合伙人同意后,可以转让给别人。 子公司P75 定义:一个独立的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表现在其具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的财务,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行使诉权。 授权资本制(VS法定资本制)P92 授权资本制:公司设立时,须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但全部资本可以分期发行,发起人或股东只需认足章程中所规定的最低限额资本,公司即可成立的资本形成制度。未发行的资本,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营业需要随时发行或募集。授权资本并不代表公司实际拥有的资产,而只是公司有权通过发行股份而募集资本的最高限额,是一种“名义资本”。(英美法:英国、美国、荷兰等) 法定资本制: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做出明确规定,并须一次发行,由股东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形成制度。公司如增加资本必须修改章程。(大陆法:德国、法国、日本、中国等) 商业判断原则P124 定义:董事会根据合理信息和合乎理性的判断做出的商业决策,即使造成公司的重大损失,也不应让董事承担责任。英美法原则,特别强调董事会的决议是在“诚实”(in good faith)情况下做出的。 不可抗力P297 定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注:只是造成困难,增加履约成本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 大陆法系: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而形成的法律体系。(法典法系、民法法系)代表国家:法国、德国、日本、中国、比利时、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瑞士、荷兰……

北大考博辅导:北京大学软件工程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北大考博辅导:北京大学软件工程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软件工程是一门研究用工程化方法构建和维护有效的、实用的和高质量的软件的学科。它涉及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系统平台、标准、设计模式等方面。在现代社会中,软件应用于多个方面。典型的软件有电子邮件、嵌入式系统、人机界面、办公套件、操作系统、编译器、数据库、游戏等。同时,各个行业几乎都有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如工业、农业、银行、航空、政府部门等。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最新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可知,全国共有118所开设软件工程专业的大学参与了2018-2019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排名第二的是浙江大学,排名第三的是国防科技大学。 作为北京大学实施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的重点学科,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的软件工程在历次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第四。 下面是启道考博整理的关于北京大学软件工程考博相关内容。 一、专业介绍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按照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规划,按新模式建立、新机制运行的北京大学的新型学院,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探索多途径合作办学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与国内外企业合作,拉动社会资金投入,实行运作企业化、办学专业化和后勤社会化,实现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交叉型、国际化人才的目标。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传统,坚持北大“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以坚持创新创业、坚持面向需求、坚持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 学院于2002年3月成立至今,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学院(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两个学科(软件工程学科、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学科)、四个基地(国家软件人才国际培训(北京)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工程化基地、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的综合性软件与微电子人才培养实体。目前,学院以培养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4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为主体。学院以脱产、在职的培养方式,发展至今,形成了每年可为国家培养1000名左右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规模。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在博士招生方面,划分为9个研究方向:083500软件工程: 研究方向:01. 大数据机器学习;02. 智能计算与系统;03. 云计算技术;04. 网络空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历史试题集锦06-12年(无答案)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历史试题(2006—2012年) 2006年 一、名词解释:(60分) 布拉格之春徐光启宅地法三反五反二二六兵变匈奴 甲骨文新青年东印度公司 二、材料分析题:(40分) 马克思说过,“如果‘偶然性’完全不起作用的话……对发展的加速或延缓起决定性作用的偶然性,包括站在运动最前面的那些人物的性格这种‘偶然情况’。”请你用所知道的历史知识加以解释和评价,特别是划线句。 2007年 一、名词解释夏商周断代工程马赛曲中体西 用奥匈帝国样板戏 柏林墙王国维二十四史(尽可能多地写出书名与作者名)。 二、请写出我国历代王朝首都的古称和今称。 三、论述题克罗齐说:“一切历史归根到底都是当代史。”请问怎么理解?请举例说明历史研究中的非历史化趋势。分析“历史研究的非历史趋势”和“一切历史研究都是当代史”两个观点。 2008年 一、名词解释(40分)十三经黄埔军校新学伪经考欧共体 西进运动利玛窦印度支那九一三事变 二、列举20世纪50年代中外历史上十件大事并标注其年份。(15分) 三、论述: 先秦的中国是中原的中国,秦汉的中国是中国的中国,中古的中国是东亚的中国,近古的中国是亚洲的中国,近代以来的中国是世界的中国。(45分) 2009年 一、名词解释: 切·格瓦拉达鲁花赤《人权宣言》京师大学堂 知青乾嘉学派八路军苏伊士运河 二、列举5部你看过的历史著作,列出作者和书名,并对其内容做简要评 介。 三、论述题:一位日本学者说:一部中国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汉人南进的历史。 2010年 一、名词解释:(40分) 楚河汉界自由法国中世纪四五运动 马关条约APEC东北易帜《水经注》 二、简答题:写出除中国外的5个国家的国庆日及其原因。(20分) 三、论述题:秦汉以来北方少数民族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40分) 2011年 一、名词解释:(40分)

2015北大自主招生数学试题

一.选择题 1.整数x,y,z 满足xy+yz+zx=1,则(1+2x )(1+2y )(1+2z )可能取到的值为( ) A .16900 B .17900 C .18900 D .前三个答案都不对 2.在不超过99的正整数中选出50个不同的正整数,已知这50个数中任两个的和都不等于99,也不等于100.这50个数的和可能等于( ) A .3524 B .3624 C .3724 D .前三个答案都不对 3.已知x ∈[0,2 π],对任意实数a ,函数y=2cos x ?2a cosx+1的最小值记为g(a ),则当a 取遍所有实数时,g(a )的最大值为( ) A .1 B .2 C .3 D .前三个答案都不对 4.已知2010?202是2n 的整数倍,则正整数n 的最大值为( ) A .21 B .22 C .23 D .前三个答案都不对 5.在凸四边形ABCD 中,BC=4,∠ADC=60°,∠BAD=90°,四边形ABCD 的面积等于 2 AB CD BC AD ?+?,则CD 的长(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为( ) A .6.9 B .7.1 C .7.3 D .前三个答案都不对 二.填空题 6.满足等式120151 11+)(1)2015 x x +=+(的整数x 的个数是_______. 7.已知a ,b,c,d ∈[2,4],则2 2222()()() ab cd a d b c +++ 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和为___________ 8.对于任意实数x ∈[1,5],|2x +px+q|≤2,的最大整数是__________ 9.设x=2222b c a bc +-,y=2222a c b ac +-,z=222 2b a c ba +-,且x+y+z=1,则201520152015x y z ++的值为___ 10.设12,,...,n A A A 都是9元集合{1,2,3,…,9}的子集,已知|i A |为奇数,1≤i ≤n,|i j A A ?|为偶数,1≤i ≠j ≤n ,则n 的最大值为____________ 三.解答题 11.已知数列{n a }为正项等比数列,且3412a a a a +--=5,求56a a +的最小值 12.已知f (x)为二次函数,且a ,f (a ),f (f (a )),f (f (f (a )))成正项等比数列,求证:f (a )=a 13.称四个顶点都在三角形边上的正方形为此三角形的内接正方形。若锐角△ABC 的三边满足a >b>c , 求证:这个三角形内接正方形边长的最小值为sin sin ac B a c B + 14.从O 出发的两条射线12,l l ,已知直线l 交12,l l 于A 、B 两点,且AOB S ?=c(c 为定值),记AB 的中点为X , 求证:X 的轨迹为双曲线 15.已知i a (i=1,2,3,…,10)满足:1210...a a a +++=30,1210...a a a <21,求证:i a ?,使得i a <1 ##Answer##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考点笔记

名词解释 1、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其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①合同是指设立做或不做某一特别事情义务的协议。②合同不是任何一种单方的行为或事件,而是由两个或多个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的内容可以是做某特别事情,也可以是不做某特别事情;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义务。 3、要约:①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肯定和明确的建议。发出要约的一方是要约人,要约被发向的另一方为受要约人。②要约是关于订立合同肯定建议;要约是关于订立合同的明确建议。 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除法律和要约有相反规定外,要约一经有效承诺,合同自承诺生效时即告成立,对当事人各方均有约束力。 5、提单:是指用于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6、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国际贸易中的买方或卖方)签订合同约定,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在货物遭受国际运输途中的保险事故损害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予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补偿的行为。 7、产品:①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过的工业品,不包括自然物品。但如农作物、渔牧业产品收获后经过加工处理则属于本法所指的产品;②必须是用于销售的物品;③必须是可移动的物品,不包括土地、房屋等类不动产,但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在内。 8、产品质量:是指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的后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0、两大法系:①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或罗马法系;②以英国与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 11、对价:通常指为换取某一允诺而付出的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可以是一项回报的允诺,也可以是允诺外的行为或不行为,还可以是一种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或消灭。 12、违约:广义上的违约是指当事人的任何与合同不符的行为。狭义上,违约是指当事人无合法理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只能对另一方当事人狭义上的违约行为采取法律上的救济。 13、合同的内容:是由明示条款和未用及不能用明示条款排除的暗示条款或默示义务共同构成的。暗示条款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民商事惯例、法定暗示条款(强制性暗示条款、任意性暗示条款)。

北大2014年自主招生考题.

北大2014年自主招生考题 1. 在当代人的生活和媒体语言中,诸如3D、4G、PM 2.5、CPI等随处可见,你认为这些符号的流行会伤害汉语的文化价值和纯洁性吗?说说你的理由。 2. 试论科学和技术上的模仿与创新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可以从中国近年在航天、航空、航海和高铁等领域的技术进展举例展开。 3. 古人云:“人唯求旧,器唯求新。”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4.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读不懂中国文化的“原典”,如此下去,中国文化如何延续? 5. 某国外名校称“我们所教历史中的大部分是我们教过的人创造的”,那么你认为北京大学在中国近现代史进程中发挥过怎样的作用。 6. 北大某学者近期表示告别微信,认为其中文字泛滥可能导致注意力资源的不当配置,而沉溺于社交网络将使人逐渐丧失自己思考和选择的能力。对此你怎么看? 7. 现在流行一个词:“儒商”。请问你如何理解儒和商之间的关系? 8. 雾霾是近期的一个重要话题。你认为人们的精神层面是否也有“雾霾”,应该如何对待? 9. 你认为街上的警察多一点好,还是少一点好? 10. 国内外一系列统计表明,彩票中大奖的人,很少有人从此富裕起来,倒是绝大多数都很快把奖金消费掉,重新回到原状。请你分析一下其中的社会原因和心理原因。 11. 儒家说:“名不正则言不顺。”但佛家却主张“看破名目”,抓住事物的本质。你如何看待这两种主张? 12. 有人说“道德应成为科学的指路明灯”,但也有人认为道德束缚了科学研究。谈谈你的看法。 13. 爱因斯坦指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谈谈你的理解和看法。 14. 孩子们回家看老人时,经常捧着手机玩,让老人备受冷落。老人气愤地说“你们就和手机过吧”,对此谈谈你的感想和评价。 15. 对“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是互相取代还是彼此融合”这个话题,谈谈你的看法。 16. 煤炭作为燃料是制造雾霾天气的重要元凶之一,而太阳能、风能目前又不能保证持续供应,因此有人说发展核电势在必行,但是前苏联和日本的核电站事故又给人造成核电心理阴影。请对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17. 作家滕文骥说“面对历史,诚实是最合适的态度”,“面对历史,跪着的德国人比站着的日本人高大”。请你谈谈对这一观点的看法。 18. 有人提出“技能是21世纪的全球货币”。你对此有何评论?

国际商法

1. 下列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管理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B、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 C、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D、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无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同意,只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 2. 以下对于外资企业说法错误的是() A、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批准才可以是其它责任形式 B、外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最长缴付出资年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 C、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该工业产权必须是外国投资者所有 D、外资企业不可以用人民币出资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外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3.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 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 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技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 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利润分配原则 4. 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拟在北京投资400万美元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北大软件工程考研-北京大学软件工程考研复试分数线

北大软件工程考研-北京大学软件工程考研复试分数线专业介绍 软件工程是一门研究用工程化方法构建和维护有效的、实用的和高质量的软件的学科。北大软件工程考研,它涉及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系统平台、标准、设计模式等方面。在现代社会中,软件应用于多个方面。典型的软件有电子邮件、嵌入式系统、人机界面、办公套件、操作系统、编译器、数据库、游戏等。同时,各个行业几乎都有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如工业、农业、银行、航空、政府部门等。这些应用都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生活效率。 软件工程原理、软件工程过程、软件工程方法、软件工程模型、软件工程管理、软件工程度量、软件工程环境、软件工程应用、软件工程开发使用。著名软件工程专家B.Boehm 综合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并总结了多年来开发软件的经验,于1983年在一篇论文中提出了软件工程的七条基本原理。(1)用分阶段的生存周期计划进行严格的管理。(2)坚持进行阶段评审。(3)实行严格的产品控制。 (4)采用现代程序设计技术。 (5)软件工程结果应能清楚地审查。 (6)开发小组的人员应该少而精。 (7)承认不断改进软件工程实践的必要性。 软件是由计算机程序和程序设计的概念发展演化而来的,是在程序和程序设计发展到一定规模并且逐步商品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北大软件工程考研,软件开发经历了程序设计阶段、软件设计阶段和软件工程阶段的演变过程。 软件工程一直以来都缺乏一个统一的定义,很多学者、组织机构就软件工程分别给出了自己认可的定义: BarryBoehm: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来设计并构造计算机程序及为开发、运行和维护这些程序所必需的相关文件资料。 IEEE:在软件工程术语汇编中的定义:软件工程是:1.将系统化的、严格约束的、可量化的方法应用于软件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即将工程化应用于软件;2.在1中所述方法的研究 FritzBauer:在NATO会议上给出的定义:建立并使用完善的工程化原则,以较经济的手段获得能在实际机器上有效运行的可靠软件的一系列方法。 《计算机科学技术百科全书》:软件工程是应用计算机科学、数学、逻辑学及管理科学等原理,开发软件的工程。软件工程借鉴传统工程的原则、方法,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和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试题

北京大学: 语文: 一。举出两个典型的成语曲解;两个病句改错: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二。对联:博雅塔前人博雅; 三。“三国志”一段无标点文言文加标点并翻译(挺长的) 吴人之妇有绮其衣者衣数十袭届时而易之而特居于盗乡盗涎而妇弗觉犹日炫其华绣于丛莽之下盗遂杀而取之盗不足论而吾甚怪此妇知绮其衣而不知所以置其身夫使托身于荐绅之家健者门焉严扃深居盗乌得取唯其濒盗居而复炫其装此其所以死耳天下有才之士不犹吴妇之绮其衣乎托非其人则与盗邻盗贪利而耆杀故炫能于乱邦匪有全者杜袭喻繁钦曰子若见能不已非吾徒也钦卒用其言以免于刘表之祸呜呼袭可谓善藏矣钦亦可谓善听矣不尔吾未见其不为吴妇也 四。鲁迅“求乞者”的阅读: 我顺着剥落的高墙走路,踏着松的灰土。另外有几个人,各自走路。微风起来,露在墙头的高树的枝条带着还未干枯的叶子在我头上摇动。 微风起来,四面都是灰土。 一个孩子向我求乞,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近于儿戏;我烦腻他这追着哀呼。 我走路。另外有几个人各自走路。微风起来,四面都是灰土。 一个孩子向我求乞,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是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我就憎恶他这手势。而且,他或者并不哑,这不过是一种求乞的法子。 我不布施,我无布施心,我但居布施者之上,给与烦腻,疑心,憎恶。 我顺着倒败的泥墙走路,断砖叠在墙缺口,墙里面没有什么。微风起来,送秋寒穿透我的夹衣;四面都是灰土。 我想着我将用什么方法求乞:发声,用怎样声调?装哑,用怎样手势?…… 另外有几个人各自走路。 我将得不到布施,得不到布施心;我将得到自居于布施之上者的烦腻,疑心,憎恶。 我将用无所为和沉默求乞!…… 我至少将得到虚无。 微风起来,四面都是灰土。另外有几个人各自走路。 灰土,灰土,…… …… 灰土…… 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自主招生】2018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数学模拟试题 Word版

H G D A B E F A D E 2018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数学模拟试题 答题时注意: 1、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试卷共三大题,计16道题。考试结束后,将本卷及演算的草稿纸一并上交。 一、选择题(共5小题,每题6分,共30分.以下每小题均给出了代号为A,B,C,D 的四个选项,其中有且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选项的代号填入题后的括号内.不填、多填或错填均不得分) 1、如果关于x 的方程2 2 30x ax a -+-=至少有一个正根,则实数a 的取值范围是( ) A 、22<<-a B 、23≤

浙江工业大学 国际商法考试重点

1.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the law of nations resolved issues between two or more states, and the leg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and among states. 2.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he laws that govern conduct between people and corporations from different states. 3.Diplomacy: the process of reconciling the parties to a disagreement by negotiation, mediation, or inquiry. 4.Mediation: Mediation involves the use of a third party who transmits and interprets the proposals of the principle parties and sometimes advances independent proposals. 5.Inquiry: a process used to determine a disputed fact or facts. 6.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 corporation owned by members that does not issue negotiable share certificates and is subject to minimal public disclosure laws. 7.Silent partnership: A secret relationship between two or more persons, one of whom carries on a business in his name alone without reveal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other who has limited personal liability. 8.Business trust:A business arrangement in which the owners of a property(the beneficiaries) transfer legal title to that property to a trustee who then manages it for them. 9.joint stock company:An 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 of persons whose ownership interests are represented by transferable shares. The shareholders have unlimited personal liability. 10.Patent: A statutory privilege granted by the government to inventors, and to others deriving their rights from the inventor, for a fixed period of years, to exclude other persons from manufacturing, using, or selling a patented product or from utilizing a patented method or process. 11.Copyright:A copyright is title to certain pecuniary rights and, in most countries, certain moral rights for a specified period of time. 12.Preferred stock: Preferred stock entitles owners to a guaranteed divided, a priority at the time of liquidation, or some other preference over ordinary shareholders. 13.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 the second manifes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nondiscrimination that appears in GATT.Once foreign trade good goods were imported into one contracting state from another,the foreign goods had to be treated the same way as domestic goods. 14.A Himalaya Clause: The clause that extends liability limits of the conventions to carriers’ employees, agents, and even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It entitles them to claim the protection of the Hague or the Hague-Visby Rules. 15.Offer: A proposal addressed to specific persons indicating an intention by the offeror to be bound to the sale or purchase of particular goods for a price. 16.Acceptance: A statement or conduct by the offeree indicating assent that is communicated to the offeror. 17.A bill of lading: An instrument issued by an ocean carrier to a shipper with whom the carrier has entered into a contract for the carriage of goods. 1.The source of international law: Article38(1) of the Statute of the ICJ lists the sources: (a)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whether general or particular, establishing rules expressly recognized by the contesting states (b)international custom, as evidence of a general practice accepted as law (c)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recognized by civilized nations (d)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59, judicial decisions and the teaching of the most highly qualified publicists of the various nations, as subsidiary mean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rules of law. 2.The carriers’ duties under a bill of lading: (a) Making the ship seaworthy (b) properly manning, equipping, and supplying the ship (c) Making the holds, refrigerating, and cool chambers, and all other parts of the

北大软件工程硕士MSE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工程 硕士培养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求实创新的原则 遵循国际软件人才培养标准,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2、坚持面向需求的原则 根据软件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确定人才培养方向,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调整教学内容,安排招生计划,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 3、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工程实践能力,严格教育标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二.培养目标与方向 1、培养目标 面向产业和领域需求,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交叉型、国际化人才。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创业与创新能力和优秀的职业素养,侧重提高学生的软件设计与开发能力,工程组织与管理能力,外语交流与国际竞争能力。 2、培养方向 基于对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分析和对产业人才需求趋势的预测,结合北京大学创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学科设置特点,软件学院设置的研究方向包括:软件开发、软件质量保证与测试、软件项目管理、信息工程监理、移动通信、数据网络、光通信与宽带接入、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工程、移动通信服务终端、数字家庭技术、IT项目管理、IT市场营销、企业创业与创新管理、电子交易、电子政务、金融信息工程、电子通讯、集成系统芯片(SOC)、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测试、集成电路封装、计算机动画、数字艺术技术、游戏设计与编程、影视制作、数字音效等27个方向。 三.课程体系 学院课程体系是一种多层次、多方向、多领域、模块化开放式的课程体系,素质教育和前沿技术贯穿学院教学过程始终。 1、多层次 代表课程之间的关联,设置由浅入深,分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领域系统分析四个层次。 2、多方向 指在软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项目管理这几个学科领域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基础、经历和就业方向,有侧重地选修课程; 3、多领域 指每个学生可重点了解1-2个应用领域,学习如何利用软件技术开发适合不同应用领域的软件与系统;

国际商法重点整理

第一章 第二章 第十一章国际商法绪论 1. 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事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简称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商事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不同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大陆法系的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区分公法和私法;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英美法系的特征: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4.中国法律的渊源:制定法;法律解释;判例 第十二章代理法 1.代理的概念: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 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2.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之利益牵连与本人的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 3.代理人的义务: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 实;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4.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终止代理权;授权代理的 事务完成;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理权;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止 5.间接代理的规定(大陆法、英美法、我国合同法) 大陆法系所采取的标准:在确定第三人究竟是同代理人还是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题时,大陆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表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还是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 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标准: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约时具体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表示出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 我国合同法:

19考研必看北京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经验分享

19考研北京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考研经验指导 在没考完之前,我就总想着考完了我一定要写篇长经验帖,考完了,又是忙着论文,忙着兼职,now!以下是这一年给我印象最深的两句话:考研说难很难,说容易也容易、热闹是别人的,我们什么也没有。当你经历了整个过程,便也明白了其中的酸甜苦辣。所以希望19的你们,在这一路上能更加轻快,顺畅一点。关于选学校 在现在这个时间段,19的小可爱们也应该大致有自己的目标学校和专业了吧,如果还没确定就先复习英语、政治和数学呀!不能让自己松懈了。在暑假前要定下学校哦,暑假就要开始专业课的复习了。我最想说的是选学校一定要选择自己喜欢的,能够使你坚持到最后的。如果你实在不知道选那里,就从区域开始吧。 关于软件工程 说一下软件工程的基本情况,这几年这个专业慢慢的热起来,比较好的软件工程北京这边的学校像北大、清华、北航、北交、北邮。我当时关注了软件工程考研联盟,好多软工考研知识就是从那里得到的。北京地区阅卷较严,所以考北大的同学统考科目分数比起一些水区院校研究生的分数较低,且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最近三年的报考人数增加明显,考研北大软件工程和计算机技术的难度越来越大。北京大学软件工程全日制专业硕士公共课考试科目为英语一和数学一,难度高于其他院校专硕的英语二和数学二,专业课有很独特的学院风格,需要有针对性的准备。我当初是报了班的,毕竟要考北大,而且还想一次性考上。 关于参考书 我推荐《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计算机操作系统》汤子瀛、《计算机网络》谢希仁,这三本书,当然我在新祥旭上专业课期间还用到了新祥旭的内部应试宝典,还给我提供了北大的本科课件和其他名校cs,ee的各种真题,经典模拟题。 关于专业课复习 当时老师了解了我的情况之后备好课来给我上课的,他把参考教材给我仔细的讲了一遍,后来又根据科目的考试要求,对各个重点章节,考试重点,考试难点进行系统的讲解,让我快速建立起了复习框架。 后来还对我进行了习题专项训练,根据考试内容不同的侧重点,配合习题进行深入的、针对性训练。包括真题讲解,超级细心。课下我自己有不懂的就经常问老师嘛,老师也没嫌我烦,看到就立刻回复我了。所以我觉得学弟学妹们如果不知道自己怎么复习的话,也可以跟着这个学习节奏来。 关于公共课 英语和政治就不多说什么了,英语多做真题,每篇阅读都要做到超精读,推荐大家使用张剑的黄皮书真题。词汇从真题里背就可以了。 政治就用肖老爷子的肖四、肖八和肖1000就可以了,堪称大神了。后期要好好背。 数学很重要,全靠数学和专业课拉分,我的大部分时间都给了数学和专业课。数学看张宇的书和视频。多练题,要先自己琢磨题,自己找思路,不能老靠着答案找思路,最好自己整理错题本,数学也是有知识点的,多锻炼自己的做题思维。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整理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整理 考试题型: 选择题10*2=20判断题10*1=10名词解释5*5=25简答题3*6=18案例分析6*2=12 论述15 1. Legal system (两种法律体系的区别和特点) Civil law system: 1) statutory law, based on a prehensive code 2) France, Germany, Switzerland etc 3)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written law 4) case has no legal validity mon law system: 1) derived from custom, usage and court decision or court-established law 2) England, USA, Canada etc 3) evolves through case precedent, binding the later 2.Incoterms 2000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revised i n 2000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merce)

UCP600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mercial Documentary Credits revised in 2 007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merce)(了结) 3.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corporation: (1)Ownership of Property (2)Independent legal personality/status (3)Centralized management (4)Limited Liability: shareholders share limited liability to the extent of capital contributi on 4. Classification of Corporation (比较和区别这两种公司) (1)Corporation with Limited Liability a.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confined by law and regulation b. stocks not issued and could not be freely transferred (Transfer of stocks be strictly restricted. Under the same condition, other shareholders own c. priority in buying this stock. Thu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hareholders is much stab le) shareholders assume limited liability to corporation d. evident characteristic of personal 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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