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煤矿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煤矿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四位一体”

二0一二年二月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一、概述

马刀地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可采煤层三层,C17、C18、C19;C17煤层为突出煤层,C18、C19煤层分别不突出。属于整合技改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新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K1值未超过0.5ml/(δ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建设过程中防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揭穿C19、C18、C17煤层时,有效预防煤层出现突现象和瓦斯动力现象的发生,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编制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要求各科室以及施工指挥人遵照执行。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预测采用钻孔法。《细测》中规定了用最大钻屑量、钻屑瓦斯解吸指标、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综合指标R来预测突出危险性。

1、实测实数:孔数3个,孔深8米,孔径42毫米;

2、钻孔沿煤层软层位布置;

3、用WT突出参数要求测定,根据钻屑量和每3m的钻屑解吸参数测煤层的突出险性,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则采取防突措施,否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超前钻孔保护距5m,充许掘3m。

保护

距离 其中取一个最大值SmoAK

ATY 0.35 0.6

4、突出危险性临界值

当SmoX ≥6

K1maX ≥0.5时,在突出危险,反之无突出危险。

三、预防突出措施

1、煤层顶板比较好,透气性较差,适宜松动爆破。

深孔3个,8.0米,每孔装药20节,雷管4发。

浅孔2个,3.0米,每孔装药10节,雷管2发。

每孔封泥不少于2米,孔内外大串联,正向一次起爆,每孔装水泡泥2个。 53

1

8m

1

020303020104050

松炮联体捆石一次

2、用1.2KW煤电钻的钻杆直径42毫米。

3、钻孔布置在煤层软分层当中。经预测在突出危险时,是采取深孔松爆防突措施。

4、直接采用防突措施。

检验

钻孔布置:

钻孔、络孔点位于巷道轮廊外2.0米处。

四、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是避免突出造成人身伤亡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严格按《细则》要求装备自救器、压风自救系统、设置避难硐室。

1、放炮地点:放炮位置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放炮时所有人员撤至

放炮警戒以外区域。

2、警戒:拉线挂牌、禁止入内、设人设岗。

3、按规定设压风自求系统。

每50米按一照压风带,放炮工作面20米安装一切自救,经常检查,保证能随时使用。

4、按规定安装CH4传感器,注明断电值,等级警值,在规程中注明。

5、自救器

①隔离式:作业人员必须自己带隔离式自救器;

②呼吸器:放炮工作面30米,挂在帮上,10个左右。

6、必须设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掌握工作面的瓦斯变化及动力现象,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调度室汇报。

7、放炮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一检制度:三人联锁制度,紧急放炮前检查一二次瓦斯。

8、班组长、放炮员、安全员入井时必须自己带便携式甲烷预警仪。

9、在防突风门外安设一台直通调度室的电话,放炮员要编制细则,调度把关。

11kw

10、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全方位监督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1、机电部门必须经常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完好率。

1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微风、无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13、防突施工人员、瓦检员、安全员必须随时观察工作面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14、本措施有不详之处,应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细则》执行。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规范管理,严抓工程质量关,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意识,是人人都负有责任感和处理隐患的能力。特定以下工程量管理要求,请各掘、采班队以及各科室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

2012年2月12日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

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主管矿长:谢洪叁

总工程师:穆金鹏

安全矿长:李龙波

编制:穆金鹏

编制日期:2010年8月

马刀地煤矿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前言

马刀地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可采煤层三层,C17#、C18#、C19#;C17#煤层为突出煤层,C18#、C19#煤层分别不突出。属于整合技改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新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K1值未超过0.5ml/(δ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建设过程中防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揭穿C19#、C18#、C17#煤层时,有效预防煤层出现突现象和瓦斯动力现象的发生,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

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1)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2)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3)工作计划,根据上述方法内容先在揭穿C19#煤层掘进期间完成“首采工作面C19#煤层的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指导揭穿C18#、C17#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

(4)开拓新采区时,可根据实际已掌握的矿井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确实做好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进行新采区突出危险区域的预测与划分工作。

2.进行开拓后进行区域预测时,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煤巷掘进工作面或揭煤工作面一般都在采取防突措施前合理布置3个测压孔,进行实测煤层瓦斯压力,并取煤样进行化验计算瓦斯含量。

(2)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

井为煤层群开采,优先考虑开采上保护层,因此,矿井一期开

采首采区设计由上而下的“下行式”开采程序,首先开采C17#煤层,老系统基本上将C17#煤层1350以上全部采完,设计首采工作面为C18#煤层,因18#煤层不稳定,不可采,估计预采 C19#煤层,C19#煤层有不稳定。目前出于探煤阶段,针对矿井实际情况,还是开采C17#煤层。

一、开采保护层

1.选择保护层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如在有效果保护垂距内存在厚度0.5m及以上的无突出危险煤层,除因突出煤层距离太近而威胁保护层工作面安全或可能破坏突出煤层开采条件的情况外,首先开采保护层。有条件的矿井,也可以将软岩层作为保护层开采;

(2)当煤层群中有几个煤层都可作为保护层时,综合比较分析,择优开采保护效果最好的煤层;

(3)当矿井中所有煤层都有突出危险时,选择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保护层先行开采,但采掘前必须按本规定的要求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4)优先选择上保护层。在选择开采下保护层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

2.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开采保护层时,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

(2)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采取措施防止被保护层初期卸压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采掘工作面或误穿突出煤层;

(3)正在开采的保护层工作面超前于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

不得小于100m;

(4)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柱。特殊情况需留煤柱时,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作好记录,将煤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地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应当标出煤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前,首先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当保护层留有不规则煤柱时,按照其最外缘的轮廊划出乎直轮廓线,并根据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层间距变化,确定煤柱影响范围。在被保护层进行采掘工作时,还应当根据采掘瓦斯动态及时修改。

3.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依据的保护层有效保护范围等有关参数应当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首次开采保护层时,矿井没有实测的卸压角,则可参照《防突规定》附录D确定沿倾斜的保护范围、沿走向(始采线、终采线)的保护范围、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开采下保护层时不破坏上部被保护层的最小层间距离等参数。

矿井在开采6中煤层后,保护层工作面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如图:

二、预抽煤层瓦斯

根据矿井实际,首采区一水平煤层均未突出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总工程师批准。

预抽煤层瓦斯一般采用以下方式: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

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布置要求:

1.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区段内的整个开采块段、两侧回采巷道及其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要求钻孔控制回采巷道外侧的范围是: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旦扭lL下帮至少业如li其他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以上所述的钻孔控制范围均为沿层面的距离,以下同; 2.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15m范围内的煤层。矿井可采用施工底板抽放巷,来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

底板抽放巷钻孔布置示意图

3.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钻孔可根据实际采面布置合理设计。回采工作面顺层抽放钻孔布置示意图:

4.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示意图

5.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控制的条带长度为70m,巷道两侧的控制范围15m;

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示意图

6.当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7.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当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钻孔间距应当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

8.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应当做好每个钻孔施工参数的记录及抽采参数的测定。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预抽瓦斯浓度低于30%时,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提高封孔质量。

第三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一、措施效果检验采取的指标

矿井采用的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瓦斯钻孔区域防突措施,如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和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防突措施,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指标进行检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详见第四章第一节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检验期间还应当观察、记录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生的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

测压钻孔布置图

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的判断和划分

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指标进行检验,如果没有或者缺少残余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并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斜井)揭煤区域煤

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 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三、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效果检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对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2个检验测试点。

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措施检验测试点布置示意图

当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的钻孔在回采区域和煤巷条带的布置方式或参数不同时,按照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和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检验要求分别进行检验;

2.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

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措施检验测试点布置示意图

3.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测试点布置示意图:

4.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于3个检验测试点;

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措施效果检验测试点布置示意图

5.各检验测试点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检验测试点。

第四节区域验证

一、验证方法

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应当采用本设计第二章第一节(二)项所列的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进行。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分别采用本设计第二章第一节(三)项和第四节所列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

二、区域验证要求

1.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全页坎区域验证; 2.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

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小值)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 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4.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第二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工作面预测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综合预测和判断

工作面地质构造、采掘作业及钻孔等发生的各种现象主要按照以下方面预测:

1、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剧烈褶曲等;

2、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

3、采掘应力叠加;

4、工作面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5、工作面出现明显的突出预兆。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9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 准版本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艺流程 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其防突工艺流程详见图1。 (二)1103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受开采保护情况 1、11031回风巷与保护层关系图详见附图2-1/2。 2、根据井下实际和采掘关系图,11031回风巷270米的掘进均受1#层的开采所保护(1#层与3#

层的层间距为11.5米),其开采已保护到11031回风巷轮廓线外上帮大于20米,下帮大于10米。 3、11031回风巷掘进过程中,必须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的方法已在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进行详细说明),当其中任何一次检验结果为突出危险区时,说明保护效果无效,则必须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防突措施 ①11031回风巷采取开采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其保护层的开采情况:11031回风巷270米的掘进受1#层的开采所保护,即1#层的开采已保护到11031回风巷巷道轮廓线外上帮大于20米,下帮大于10米;

②当11031回风巷经进行区域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区后,说明保护层开采无效,则必须设计顶(底)板瓦斯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体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和工作面布置长距离(大于60米)预抽钻孔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消突;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①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的方法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即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40m布置1组检验测试孔,每次布置3个检验测试孔。 ②检验测试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且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检验测试孔设计详见附图3。 ③检验测试孔测定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压力均取最大值,当其中一个检验测试孔的瓦斯含量≧

马刀地煤矿综合防突措施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四位一体” 综 合 防 突 措 施 二0一二年二月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一、概述 马刀地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可采煤层三层,C17、C18、C19;C17煤层为突出煤层,C18、C19煤层分别不突出。属于整合技改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新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K1值未超过0.5ml/(δ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建设过程中防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揭穿C19、C18、C17煤层时,有效预防煤层出现突现象和瓦斯动力现象的发生,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编制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要求各科室以及施工指挥人遵照执行。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预测采用钻孔法。《细测》中规定了用最大钻屑量、钻屑瓦斯解吸指标、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综合指标R来预测突出危险性。 1、实测实数:孔数3个,孔深8米,孔径42毫米; 2、钻孔沿煤层软层位布置; 3、用WT突出参数要求测定,根据钻屑量和每3m的钻屑解吸参数测煤层的突出险性,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则采取防突措施,否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超前钻孔保护距5m,

充许掘3m 。 超前保护距离 其中取一个最大值SmoAK ATY 0.35 0.6 4、突出危险性临界值 当SmoX ≥6 K1maX ≥0.5时,在突出危险,反之无突出危险。 三、预防突出措施 1、煤层顶板比较好,透气性较差,适宜松动爆破。 深孔3个,8.0米,每孔装药20节,雷管4发。 浅孔2个,3.0米,每孔装药10节,雷管2发。 每孔封泥不少于2米,孔内外大串联,正向一次起爆,每孔装水泡泥2个。 1 02030

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富源县大河镇核桃冲煤矿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编制单位:核桃冲煤矿 编制人:刘伦刚 防突负责人:王兴良 编制日期:2011年10月12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空间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瓦斯,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煤与瓦斯突出是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已有K1值超过0.5ml/(g·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较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⑴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⑵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

煤矿防突技术措施方案

大方县德兴煤矿 区域防突治理技术措施编制:

技术负责人: 矿长: 日期: 目录 第一节、矿井概况 第二节、矿井水文 第三节、区域地质及井田地质 第四节、煤层赋层情况 第五节、矿井瓦斯情况 第六节、防突技术措施

第一节、矿井概况 大方县德兴煤矿行政区划隶属省大方县瓢井镇管辖,距大方县城约45公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设计开采煤层为M1和M5煤层,首采面布置在M1号煤层。始建于2009年6月,为私营矿山企业,目前尚未建成投产。煤矿是新建矿井,现还在建井期,现为全岩巷掘进,还未揭露设计开采煤层,也未作瓦斯等级鉴定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现按高突矿井设计和管理。煤矿还未揭露煤层,未作突出危险性鉴定,现已与煤科院联系,待揭露煤层前30米时,请煤科院专家对我矿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并委托其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现我矿已编制了《揭煤措施》,并已报天府总公司和大方县工能局和安监局审批备案。井下已按要求安设了“六大系统”安全设施和防突风门,入井工人必须携带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 第二节、矿井水文 2011年9月,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提交了大方县德兴煤矿矿井水文地质报告: 一、地形地貌 大方县德兴煤矿位于高原西北部,地势中部高,四周低。中部最高处是老鹰岩,标高1937.40m,北部于矿区外花底河河谷,最低标高980.00m,为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相对高差857.40m,地

形坡度,缓坡地带8o~15o,北部及东部边缘坡度25o~30o,中部老鹰岩以下坡度45o以上或直立陡岩。 地貌为侵蚀、溶蚀区地貌。 二、气象水文 矿区所处气候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1o C,一月最冷平均气温4.2o C,极端最低气温-6.8o C,七月最热平均气温25o C,极端最高温度38.4o C。无霜期264天。年平均降雨量1057mm,平均相对湿度78%,年平均蒸发量1382.9mm。春秋两季以东北风为主,夏季以东南风为主,冬季以东风为主。平均风速1m/s。季节性灾害有春旱、洪涝、冰雹等灾害性天气。 矿区处于赤水岸补给区,位于赤水河一级支流马路河的上游延伸河至花底河西侧。花地河由矿区东侧1Km处向北径流。矿区地表水沿地表分水岭东西两侧分流,东侧直接进入花底河,西侧至谷底转向北3Km外进入花底河。花底河河水雨季节流量大于500l/s。 三、含(隔)水层特征 矿区出露的地层由新至老有第四系(Q);三叠系下统夜郎统九节滩段(T1y3)、玉龙山段(T1y2)、沙堡湾段(T1y1);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3c)、龙潭组(P3l);二叠系中统茅口、栖霞组(P2m+q)。 1、第四系(Q)松散岩类含孔隙水 岩性主要为坡积、残积和冲沟冲积物。以褐色粘土、亚粘土含碎石、角砾。主要分布在地势低洼地带、斜坡中下部及冲沟两侧。覆盖

防突知识考试题12.25

防突知识考试题 一、判断题 1、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2、防治突出措施分为:区域性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 3、工作面爆破后,进入工作面作业时间不得少于30min。(√) 4、在矿井范围内有一次发生过瓦斯突出,该矿井为瓦斯突出矿井。(√) 5、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 6、大多数突出发生在无外力诱导时。(╳) 7、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8、预抽煤层瓦斯钻孔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 9、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10、掘进工作面有顶钻、喷孔等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 11、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1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13、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4、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15、开采保护层时,应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 16、在突出煤层的无突出危险区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以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7、在突出煤层中,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18、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易发生突出,特别是构造应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险性大。(√ 19、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20、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5m。(×) 21、煤体破坏程度越高,突出危险性越大。(√) 22.煤与瓦斯突出大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23.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 24、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严禁两个工作面串联通风。(√) 25、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中,突出危险工作面可以设置兼职瓦检员。(╳) 26、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下行通风。(╳) 27、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遇到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时,工作面无突出危险。(╳) 28、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遇到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时,工作面有突出危险。(√) 29、突出大多数无突出预兆。(╳) 30、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在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现象,工作面无突出危险。(╳) 31、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工作面有突出危险。(√)。 3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揭煤管理规定

揭煤管理规定 为规范煤矿的揭煤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因揭煤引发突出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揭煤的要求 1、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2、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和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揭煤专项防突设计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3)、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置、实施方案; (4)、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 (5)、工作面防突措施; (6)、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 (7)、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3、揭煤作业应当按照下列作业程序进行: (1)、探明揭煤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2)、在与煤层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进行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 (3)、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采取

工作面防突措施; (4)、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5)、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采用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 (6)、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穿过煤层; (7)、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4、井巷揭穿煤层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放炮时,必须制定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5、煤矿企业揭煤时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揭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指挥协调揭煤工作。 二、救护队参与揭煤工作的程序 1、要求揭煤的煤矿必须提前3天将书面报告报救护队,以便救护队合理安排人员参与揭煤工作,书面报告应包括揭煤申请、揭煤措施、通风系统图。 2、书面报告必须经辖区煤管站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 3、救护队参与煤矿揭煤工作由一名中队长带队指挥,以一个小队为单位参加揭煤。 4、煤管站必须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揭煤工作。 三、揭煤专业知识培训 1、救护队必须加强防突知识的培训学习力度,每周不得少于3学时的防突知识培训。 2、煤矿企业应编制防突培训计划,每周对企业职工进行防突知识的培训,提高抗灾防灾意识。

某矿业公司年度防突措施计划(DOC 46页)

贵州正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水城县化乐乡朝阳煤矿2014年防突措施计划 编制人:李小波 编制单位:朝阳煤矿

编制日期:2014年1月1日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5) 第二章矿井生产情况 (5) 第三章矿井各系统情况 (5) 第四章防突机构及职能 (9) 第五章2014年度防突措施计划 (17) 第六章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9) 第七章矿井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5) 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及要求 (25) 第二节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9) 第三节采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2) 第四节石门揭煤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3) 第八章安全防护措施 (37)

规程措施贯彻签字表 被贯彻人签字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朝阳煤矿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县东南方向,属化乐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5o12′37″~105o13′12″,北纬26o27′44″~26o28′39″。由水城至化乐乡政府有乡村公路可直通本矿,距贵昆铁路滥坝火车站25km,距六盘水站53km,距水城县县政府所在地41km,矿山所在为白泥滥坝向斜成煤地带,交通方便。含可采煤层5层,矿井现有地质储量753.6 万吨,工业储量343.8万吨,可采储量151.6万吨。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矿井为高瓦斯矿井,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属突出矿井,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9.75m3/min。矿井五证一照齐全有效,现为合法生产矿井。 煤矿现有职工98人,其中管理人员有33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矿井共有通风安全、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成立了通风瓦斯队、地质测量组、瓦斯监控室、防突队、抽采队等专业瓦斯治理机构,有瓦斯检查员14人,防突工12人、抽采工3人、瓦斯监测工5人、安全检查员6人,都做到了持证上岗.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要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讲课稿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煤矿揭煤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高位抽放巷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尹超 编制时间:2012年2月

批复意见 矿长: 年月日生产矿长: 年月日总工程师: 年月日安全矿长: 年月日机电矿长: 年月日

高位抽放巷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工作面安全顺利的揭穿煤层,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防突规定》。特制定高位抽放巷掘进工作面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 一.揭煤工作面前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的预测方法: 1.钻屑指标法 2.经验证有效的温差指标法 A.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揭煤突出危险性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在工作面掘至煤层法向距离3m以外时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岩石段采用风钻打眼,见煤后立即停止钻进,改用电煤钻继续打穿煤层全厚,打钻速度控制在1m/min左右。打3个直径45mm、孔深8—10m的钻孔,一个钻孔位于工作面巷道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它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 b.揭开煤层,但尚未全断面揭穿煤层全厚,必须先施工顺层钻孔预测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钻孔数量不得少于4个,孔径42mm,钻孔控制范围在巷道断面前方及其两侧轮廓线外不少于5m。 c.钻孔每打1m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根据每个钻孔长每米的最大钻屑量S max和钻屑解吸指标K1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d.钻屑解吸指标的测定使用WTC仪器测定。其方法是:

每钻进2米,取一次钻屑作解吸特征测定。取样时,把秒表、筛子准备好(1mm 的筛子在下,3mm的筛子在上),钻孔钻到预定深度时,用组合筛子在孔口接钻屑,同时启动秒表,一面取样,一面筛分,当钻屑量不少于100g时停止取样,并继续进行筛分,取后把已筛分好的1—3mm的煤样装入仪器的煤样瓶中,盖好煤样瓶,准备测试。当秒表走到t0时,启动仪器采样键进行测定,经5min后,当仪器显示时,用键盘输入,按监控键,仪器显示L0时,输入L0,按监控键,仪器进行计算,并显示F1,此值即为K1值。` e.钻屑指标法各项指标的突出危险性临界值,应根据现场测定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时,可参照表: 最大钻屑量K1 危险性 Kg/m L/m Ml/g.min1/2 6 5.4 0.5 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6 5.4 0.5 无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预测无突出危险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2m的预测超前距。 B.温差指标法:钻孔每打1米测定钻屑温度差;常规指标是30C。 突出危险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使测试指标未超限也应视为有突出危险,必须实施防治突出技术措施。 a.在突出煤层的地质构造带,包括断层等。 b.2类煤厚度达0.5m及以上或3类煤(软分层)厚度达0.3m 及以上时。 c.煤层厚度急剧变化或异常变化的地带。 d.施工钻孔时,发生喷孔、响煤炮、煤体变冷等突出预兆。

最新区域性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

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 区域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安全技术措施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防工程师 编制:新华煤矿通防科

2012年1月30日 目录 第一节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 (3) 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5)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8) 第四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17)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18)

第一节 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 突出煤层中的区域预测可采用瓦斯地质统计法、综合指标法或其它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新华煤矿采用综合指标法对突出煤层中的区域预测,综合指标法主要依据煤层的瓦斯压力、煤的坚固性系数、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埋藏深度等参数计算区域性预测的综合指标D 、K 值。其计算方法为: )74.0()30075.0( -?-=P f H D f p K ?= 式中 D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 K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 H —开采深度,m ; P —煤层瓦斯压力,MPa ; △p —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

f —软分层煤的坚固性系数。 综合指标D 、K 的突出临界指标值应根据本矿区实测数据确定,目前,该矿暂无实测资料,参照表2-1所列的数据确定区域突出危险性。 表2-1 综合指标D 和K 预测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注: (1)如果)74.0()30075.0(-?-=P f H D 式中两个括号内的计算值都为负时,则不论D 值大小,都为突出威胁区域; (2)地质勘探和新井建设时期进行煤层突出危险倾向性预测时, 突出威胁视为无突出危险煤层。 对于局部区域预测,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主要依据实测的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等数据进行预测。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等参数的地点应按照不同的地质单元分别进行布置。每个地质单元内宜根据地质单元的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沿走向和倾向方向分别布置一定数量的测点,但必须至少沿煤层走向方向布置不少于2个测点,倾向方向不少于3个测点。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贵州松河煤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寨井区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长:技术负责: 安全区长:生产区长: 机电区长:编制:呈报日期:年月日

公司会审意见: 名称: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会审意见: 审批人员签字: 安全监察部: 生产技术综合部: 机电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矿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 会审日期:2012年月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空区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材产损失。所以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突出事故,保障我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及材产安全,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进行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预测。开拓前预测区域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的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

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结果应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1)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预测区域的煤层地质构造的勘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域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域;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米(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2)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瓦斯压力参数资料,也可以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煤层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最新_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

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放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

石门(井筒)揭煤管理规定

国投新集公司石门(井筒)揭煤管理规定 一、石门(井筒)揭煤原则 (一)从设计源头,避免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应力集中带揭煤,避免小角度、长距离揭煤; (二)层位、构造探测不清不揭煤、瓦斯压力测量不准不揭煤; (三)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 二、石门(井筒)揭煤基本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 (一)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前 1. 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或石门拨门)前,依据揭煤地质说明书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2. 层间距在20m以内的煤层群,可编制联合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大于20m的,必须分别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 3. 突出煤层,新采区、新水平、井筒首次揭穿平均厚度0.3m 以上的非突出煤层,以及平均厚度0.3m以上的非突出煤层防突指标超标的,揭煤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报公司批准。其他揭煤设计比照本规定,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4.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不少于3个探测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二)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前 1. 必须建立揭煤安全防护系统及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2. 前探:至少施工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底(顶)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所有前探孔必须测斜,并且至少有1个前探钻孔沿石门(井筒)揭煤正前方布置。 3. 测压:设计的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压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压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测压钻孔不少于3个,并且至少有1个测压钻孔布置在石门(井筒)轮廓线外15m,测压钻孔与其它钻孔见煤点间距不少于5m。近距离煤层群的,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可测定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4. 预测:预测指标同时采用瓦斯压力P、瓦斯含量W及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施工前探或测压钻孔过程中,必须取煤样测定a、b常数值及△P、f 值。 (三)石门(井筒)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前 1. 非突出煤层、突出煤层无突出危险区、突出危险区采取开采保护层或穿层(顺层)钻孔预抽措施后,经预测出现瓦斯压力P ≥0.74MPa、瓦斯含量W≥8m3/t或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之一的,以及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直接揭煤的,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2. 区域防突措施距揭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最小法向距离适当加大),并必须采取抽采措施。 3. 措施钻孔控制范围:

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2021)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2021)

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2021)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根据煤炭科学总院重庆研究院对我矿19号煤层进行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结论为:“xxx煤矿19号煤层在+150m标高以上区域,评价为不具有突出危险性”。但根据地方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高瓦斯矿井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为此特制订我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石门揭穿煤层时的震动爆破、采掘工作面的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等内容。 1、震动爆破。 震动爆破的实质是一种诱导突出的安全措施,用于掘进工作面。它是通过多打眼、多装药、一次爆破,使地应力的含高压瓦斯的煤体在强大的震动力作用下突然暴露,给突出创造有利条件。由于爆破前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所以即使诱导突出也不会伤人。在突出危险煤层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的煤层中,可直接采用震动爆破揭穿煤层;在严重突出危险煤层中,还必须采取其他防突措施。震动爆破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进风侧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

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 防 突 措 施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空间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瓦斯,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煤与瓦斯突出是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已有K1值超过0.5ml/(g·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较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⑴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⑵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

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内容与相关要求

井巷揭煤防突设计编报内容 一、说明 (一)概述。 简述井巷工程用途,施工标高、方位、范围,巷道断面形状、尺寸、支护方式。迎头位置及测点控制。周边开采关系(包括煤柱、采空、地面钻孔)及采掘活动。施工队伍情况。 煤(岩)层倾向、倾角、厚度,所揭煤层顶底板岩性、结构,邻近煤层。简述区域地质情况(水文地质),巷道前方影响到揭煤范围内的构造及控制程度。 构造单元内及相邻区域煤层瓦斯含量、涌出量、突出指标参数(实测的最大瓦斯压力),历史上突出发生点及基本情况。预计揭煤处的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初步评价揭煤区域的突出危险性程度。 巷道掘进供风(局扇、风筒、风量)情况,局部通风系统,揭煤回风影响到的相关区域。 地质说明书。 (二)揭煤工序安排。 简述揭煤防突工序及每道工序的施工组织安排,附防突工序流程图。 二、前探钻孔 (一)明确前探孔数量、控制范围和取芯钻孔的孔号,实施时距待揭煤层的法距。 (二)附:钻孔施工钻孔编号、孔径、施工方位、俯角或仰角,预计见煤深度、止煤深度、终孔深度等参数表。 (三)要求:

1. 前探钻孔控制范围、测斜取芯等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 前探钻孔施工后必须提交的资料:钻孔开孔位置、见煤深、止煤深、孔长、取芯钻孔岩(煤)芯的采取率,以及施工过程有无喷孔、顶钻等异常现象。 三、测压(取样) 明确:测压孔数量不得少于3个(具备条件的,哪些前探钻孔兼作测压孔);开孔位置(距待揭煤层的最小法距),选择岩层完整的地方开孔;施工方位、俯角或仰角、终孔深度、终孔点控制范围;哪些孔取样,以及所取煤样测定的内容。简述测压方法、封孔工艺。要求: 1. 测压钻孔必须穿透全煤,一次不能穿透的,必须进入煤层不少于3m。封孔深度应大于10m。 2. 取样时应测定△P、f值及a、b吸附常数值等,并必须计算待揭煤层的瓦斯含量W。 3. 瓦斯压力(P)必须测准。测压孔若出水,必须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采取技术手段区分水压和瓦斯压力。 4. 加强瓦斯压力观察,设立台帐,绘制压力变化曲线。 四、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 明确:揭煤地点的突出区划情况。区划属突出危险区直接确定揭煤区域为突出危险区;属突出煤层无突出危险区揭煤或非突出煤层首揭的必须在距揭煤层最小法距10m前进行预测,预测同时采用实测瓦斯压力P和瓦斯含量W,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视为突出危险区: 1. 瓦斯压力P≥0.74MPa; 2. 瓦斯含量W≥8m3/t;

防突措施及管理防突管理制度揭煤技术流程规定

附件6 揭煤技术流程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揭煤流程,防止突出事故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一、揭煤地点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石门(含立井和斜井等)揭煤地点的煤层先进行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然后进行突出危险区划分。区域预测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区域防突措施 1.经区域预测划分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要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所有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设计符合《防突规定》要求。 从抽采瓦斯开始,实行独立计量,定期收集抽采流量、负压和浓度等,分析瓦斯抽采效果。效果不好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经过矿井(或采区)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性的煤层,可直接在距突出煤层7m法向距离以外进行区域预抽瓦斯防突措施。 3.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根据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办法执行。审签完毕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含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竣工图)送通风(瓦)科和相关部门、领导。 四、10m法向距离施工地质探孔 在距揭穿煤层10m法向距离(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法向距离)之前,施工地质探孔,探明瓦斯、煤层赋存情况。 1.矿井地测科要先进行地质探孔设计,设计图送相关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和矿总工程师签审。 2.设计图签审完毕后,地测科安排施工,并安排地质技术人员现场收集资料。 3.地质资料整理成成果资料后,送相关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和矿总工程师签审,签审完毕的地质成果资料送通风科、抽采科和其它相关部门及领导。 五、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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