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换休管理规定

加班、换休管理规定
加班、换休管理规定

加班、换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日常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规范日常加班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此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加班安排

1、因工作原因需加班的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

加班,员工加班后可安排等量的时间休假;

2、员工加班应正常打卡,否则不计加班时间(领导特殊安排除外),行政部按照

部门审批加班时间和打卡时间综合统计加班时间,以少着为准;

3、公司周日值班也算属于加班,值班后第二天需补写加班申请单,并在三个月

内换休。

4、员工当天加班超过4小时,可以填写加班申请单,累计8小时可调休一天。

5、调休时间由各部门安排,报行政部备查,原则上在三个月内调休完,否则逾

期作废,特殊情况需副总经理批准。

四、加班要求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培训或其他娱乐活动;

2、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3、非公司指派,未填写加班申请的,不属于加班范畴。

五、附则

1、本制度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2、本制度由行政部附则解释。

行政部

2013年12月7日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内作业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 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 不提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3小时起计,3小时内不算加班,加班满3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 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夜晚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 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6小时记1个工作日。 2. 双休日加班:(值班除外)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

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8小时记1个工作日。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8小时记3个工作日(三倍记工法)。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统一汇总。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 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 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人数不足2人的部门加班可由总经理批准免提交《加班申请单》。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最完整的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保证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谱莱密克司机械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及临时雇佣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按程序层级签字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 (2)生产车间人员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例外。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根据生产计划做好班次安排和轮休计划,在不空岗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得到合理休息,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四、加班认定 1、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不主张加班,有效利用上班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对于未完成的工作属于职责范畴当中,不能算为加班。如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时间为下午17:00以后需加一个小时以上者才为有效加班时间。(加班以1个小时为起点,超过1小时后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0.5小时的不计入加班时间。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2、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于周休、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 3、公司对生产人员的加班根据生产任务有效计划进行安排,合理控制好人员、时间和工作强度。并于加班前一天16:00前向总务人事部提交《加班申请表》。 4、司机加班特指赴接送客人及领导的加班(因生产任务的加班本【加班管理规定】适用)。司机适逢工作日以外时间、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接送客户或领导的,赴机场及上海站按以下规定给与加班时间: (1)赴上海浦东机场:3.5小时/次; (2)赴上海虹桥机场:2.5小时/次; (3)赴上海新客站:2.5小时/次; (4)赴上海南站:2.5小时/次; (5)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赴宾馆或外地的)。 需要司机赴机场接送人员的情况下,公司总务部应事先开具【派车单】,凭公司派车单结算加班费或开具调休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1、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3、为获取加班费或调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拉时间造成延时的;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 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①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②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 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 点。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 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 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 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 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 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①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 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加班与换休管理制度

换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运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部门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2.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行政人事部进行复核。 3.各部门主管/经理和行政人事部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第四条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经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申报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后,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因客户要求(申报加班审批手续时须附正式书面合同)致使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1.2公司项目执行统筹安排加班的; 1.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加班: 2.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 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2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2.3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第五条计算加班规定 凡需加班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经理核签后提交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同意,送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突发情况下需要加班而来不及填写《加班申请表》者,须于加班次日补写《加班申请表》,未填写《加班申请表》而加班的一律不视为加班。 1.有下列行为不给予计算加班 1.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 (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行政人事部核算加班时间,需按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1.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1.3申报加班审批手续不齐,又未能在24小时内补齐的。 2.下列人员原则上不计算加班 2.1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的) 第六条换休 1.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换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轻纺版块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内参) 一、总则 为规范轻纺版块加班管理,整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版块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版块行政、财务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长、总经理、 部门副总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及要求: 1.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 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 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 6、身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必须有一次义务性的招待服务,不计入加班。 其他情况。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周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招待):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 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内部文件 公 司 员 工 加 班 管 理 制 度 编号:版本:审核:批准:批准日期: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 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 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 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 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 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 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 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 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加班换休管理办法

加班换休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对员工为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时间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运营高效有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非产线员工 第三条部门职责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事行政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2.部门主管/ 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领导负责审批,人事行政部进行复核。 3.各部门主管/ 经理和人事行政部要严格控制加班。第四条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经部门主管/ 经理负责申报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员工加班: 1.1 因客户要求致使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1.2 公司项目执行统筹安排加班的; 1.3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必须加班的; 1.4 为满足客户样品交期要求必须加班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2.1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

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2 完成质量不达标需要重新作业的; 2.3 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 小时以内的; 2.4 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第五条计算加班规定 凡需加班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 经理核签后,送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突发情况下需要加班而来不及填写《加班申请表》者,须于加班次日补写《加班申请表》,未填写《加班申请表》而加班的一律不视为加班。 1.有下列行为者不予计算加班: 1.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 (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行政部核算加班时间,需按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1.2 不履行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的加班; 1.3 申报加班审批手续不齐,又未能在24 小时内补齐的。 2.下列人员原则上不计算加班: 2.1 中高层管理人员(部门主管及以上的); 2.2 被公司领导下班后留下谈话,交流工作等的。 第六条换休 1.加班后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有计划的换休,员工也可要求

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在我行工作的所有用工形式人员,包括派遣、返聘、临时、保安、保洁员等。 第三条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经协商劳动者同意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1、柜员、值班人员等轮班但获得补休的; 2、员工在外出差期间。第五条加班的审批流程: 1、当日需加班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周末加班于每周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说明加班事由,并按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实施。 2、审批流程为:本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所在分、支行二级部、部门(支行)负责人签字→主线部门负责人签字→送人力资源部→分管行领导→行长。 3、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加班审请表》的,可由加班人员的部门负责人先电话请示分管行领导同意后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 1、员工在日常工作日加班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150%核发加班工资; 2、员工在一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200%核发加班费; 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300%核发加班费; 4、本条中,员工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有效工作日,基数计算标准为: 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 日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21.75天第七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在员工考核时不得评“良好”及以上,在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加班期间的工作纪律以及出勤管理,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的规定执行。

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 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运行) 版本: V1.0 生效时间: 2014/07/10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围 (3) 3 定义 (3) 4 职责 (3) 5 规定 (3) 5.1原则 (3) 5.2加班认定 (4) 5.3加班审批程序 (4) 5.4加班处理 (5) 6 附则 (6) . .

1 目的 为配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加班、换休管理标准, 确保考勤管理的严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无。 4 职责 1、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的人员、加班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并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行政部汇总各部门加班考勤,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规定 5.1 原则 5.1.1效率至上原则。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5.1.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正常上班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5.1.3换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换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 .

换休的,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2 加班认定 5.2.1在正常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5.2.2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5.2.3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加班。 5.2.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特殊任务进行的加班。 5.2.5总经理、部门经理指定的加班。 5.2.6如因处理工作时间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5.2.7公司员工为完成或为提前完成工作自愿加班的不确认为加班。 5.2.8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考勤,并视情节轻重处罚20—50元罚款,由部门经理建议,分管领导审批)。 5.2.9员工来总公司、分公司、开发部或者办事处,周末及节假日没有上班而是正常休息的,不作为加班计算。公司组织员工开大会、搞活动、系统培训,如果占用非上班时间,不计算加班。 5.2.10销售员或者技术服务员在外地出差时间较长,遇到周末而需继续等待客户下周再谈事情的,就地休息,不作加班计算,但计算出差补助(业主或客户全部解决食宿的除外),如果确实是周末需要加班和客户谈事情或者做服务的,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加班: . .

关于加班、值班的管理办法

关于加班、值班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加班、值班管理工作,明确加班、值班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控制原则: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三条加班的认定 1、因岗位职责范围内正常工作未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2、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例如:遇突发事件或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时),必须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情况紧急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可事后补办加班审批手续,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3、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加班处理。 4、因公司工作需要安排在休息日值班的,不作为加班,日后做调休处理。

5、员工单次未超40分钟的,不按加班计算。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条加班的审批程序 1、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先填写《加班申报表》,列明加班工作的原因及加班时间,得到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而不能事先申请者,应先以电邮形式取得部门经理及总经理许可,且于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规定补齐相关手续。 2、月底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加班记录表》并于次月6日前将签批《员工加班记录表》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加班时间不包括用膳时间。 第五条设计工程部值班 设计工程部作为施工现场的一线管理部门,每日需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 1、值班计划安排 (1)设计工程部每月30日前申报次月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计划申请表》,报上级领导审批确认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2)设计工程部按照通过审批的《值班计划申请表》安排相应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工作职责与要求 (1)工作职责: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1)

I 目的 规范公司各级员工考勤管理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出勤率。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南昱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在公司总部上班和项目部上班员 工的考勤 管理。 内容 4.1出勤管理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总部上班员工实行每周工作 6天工作制度,项目部上班员工按现 场实际施工情况,每月允许有三天请假。 4.2考勤办法 4.2.1 4.2.2 4.2.3 10-30分钟以内扣款5元; 文 件 号 HYL -2015-001 版本号/修订日 01/2015-6-1 页 码 第1页,共5页 河南昱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管理文件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职责 3.1 3.2 3.3 3.4 总经理:批准员工四天(含)以上的请假申请。 副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一天以上三天(含)以内的请假申请; 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审批员工一天以内的请假申请; 办公室: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所有考勤单、请假单经批准后的备案,监督、检查公 司员工的出勤情况、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对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副总审核、 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员工考勤实行指纹考勤,公司所有岗位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打卡考勤。 员工每天考勤二次,分别在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进行。 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时,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单》,注明未打卡原因和具体时 间, 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及时上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限两日内)。 上班故 意不打卡的均视为旷工,未打卡原因弄虚作假的视为旷工。 按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总部上班员工迟到或早退的处罚情况: 员工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2.10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范例)

技术部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 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株洲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 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 实。 3. 2、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进行安排,主 管负责审核,部长进行审批。 3. 3、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 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星期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 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 日期和钟点。 2?法定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 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岀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 为无效。 4.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 估。 5?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 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 同时相关领导把批 准意见email或信息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 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 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加班调休 (1)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丄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口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纳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57083

加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工作人员。业务人员,除到店客户外,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9:0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 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时 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超 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份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 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当月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当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隔月不予调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开始计算加班工资,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予25元的晚餐补贴。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8小时)*1.5倍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8小时)*2倍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以上述计算公式为依据计算。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需要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需在当天加班开始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当天,在结束加班并确定实际加班时长(加班小时数)后,由员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请。 加班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加班餐申报流程及管理办法

加班餐申报流程及管理办法 加班用餐指因生产、经营和公司其它紧急业务需要,必须现场就餐,或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到职工食堂就餐,错过就餐时间,需要公司安排集中就餐的。加班用餐主要包括大修中直接参与检修的人员用餐,抢修、抢险用餐,部门紧急加班(义务)超过两个小时的等。现为了规范加班用餐的管理,现特制定新版申请流程,请各科室及车间按照此流程进行申报加班用餐。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产一线及各车间申报流程: 申报部门——部门主管——生产调度——后勤管理员——公司食堂 生产一线及各车间加班用餐的审批,由加班单位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核定签字,生产调度审核无误、签字后,由申报单位上交行政部后勤管理员。由行政部后勤管理员通知公司食堂,并将申请单复印件交与食堂一份。 如遇紧急加班,可先行由电话通知后勤管理员申报加班用餐,然后3日内补写申请单,并交与行政部后勤管理员,行政部后勤管理员将复印件送至公司食堂。 二、后勤及办公楼科室申报流程 申报部门——部门主管——后勤管理员——公司食堂 后勤及办公楼科室加班用餐的审批,由加班单位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核定签字后,由申报单位上交行政部后勤管理员。由行政部后勤管理员通知公司食堂,并将申请单复印件交与食堂一份。 如遇紧急加班,可先行由电话通知后勤管理员申报加班用餐,然后3日内

补写申请单,并交与行政部后勤管理员,行政部后勤管理员将复印件送至公司食堂。 三、加班用餐结算管理 公司与食堂月底结算,依据食堂存留的加班用餐申请单复印件,同行政部后勤管理员存留的加班用餐申请单原件核对无误后结算。 各车间部门及后勤科室未按流程,不经过行政部后勤管理员进行申报,直接同公司食堂联系加班用餐,公司视为集体订餐,所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自行承担,公司不予结算,由公司食堂同订餐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以上流程和结算管理办法自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望各部门依照此流程进行申报加班用餐。

2016年最新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4.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2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我院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和值班(宿)人员,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调休。 4.本制度适用于院全体干部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院长批准后交办公室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院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办公室,

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个加班。 9.如加班人员提出加班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公出不在院时,加班人员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院后补签意见。 10.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必须执行考勤制度,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办公室不予计算。 第三章值班串班 11.值班(宿)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串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串班时,经带班领导同意,安全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串班,不得私自串班。 12.值班(宿)人员不准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有发生按失职、渎职处理;带班人员串班必须与带班人员串班,行政值班人员串班必须与行政值班人员串班。 第四章调休 13.干部职工在非工作日(夜间、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本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14.值班(宿)人员在值班(宿)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

加班管理规定及流程

(深圳)有限公司加班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加班制度,严格加班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深圳)有限公司现有在职人员,有加班工薪之员工,悉依本规定执行. 三、加班管理规定 1但凡加班,均须符合本管理办法之程序,否则均不认定为加班。 2所有申请的加班必须以《加班申请单》作为认定依据,否则均视为自愿、无偿之加班行为。 2.1动力部和研发部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排加班的,当天加班超过晚上十 二点,加班时间连续超过4小时的,可在第二天给予调休。 2.2生产课长每天要保证有两小时加班,超过两小时的,必须写《加班申请单》交 部门副总签字方可有效,否则均视为自愿、无偿之加班行为。 3对确因工作需要需安排加班的工作岗位,由课长或领班提出加班申请并征求拟安排加班人员意见后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如课长、经理本人确需加班,由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3.1周日部门安排管理人员值班也要有《加班申请单》,需在周六下午下班前交人 事部,否则不予调休。经理级以上值班人员名单由人事部经理于周六前提供。周日值班 一律安排调休。 3.2原则上法定假不安排加班,确应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须在加班前填写《加 班申请单》(具体时限人事部在发放假通知时应明确),经分管副总审核后部门统一交人 事经理处,由人事经理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加班申请单》每天下午填妥交单位课长核准,单位主管核准后交部门经理审批。 5《加班申请单》上没有写明工作内容和时间,课长不得签字。 6需要超过加班单上规定时间下班者,应知会其课长或部门经理,查明延长加班时间原因后予以确认并在加班单上签名,无特殊情形不予以确认。 7所有加班均需严格考勤,对不能按照加班申请单规定时间进行的一切加班行为,均不认定为加班。 8加班期间,加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否则加班申请无效。 9依据打卡时间,对照加班申请单计算其加班工时,未满半小时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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