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养护技术规范

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养护技术规范
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养护技术规范

ICS 13.200

A 90

备案号:XXXX-XXXX

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养护技术规范

The Child Welfare Agencies Common Diseases with Maintenance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由北京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起草,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由杜海燕、王玉萍、李燕、顾力宏负责起草,范军、李绍纯、梁树、贠根华、张凤良、巩桂双参与起草。

本标准201X年X月X日首次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4.1 环境要求 (1)

4.2 人员要求 (1)

4.3 记录及管理要求 (1)

5 常见病症患儿养护 (2)

5.1 上呼吸道感染患儿养护 (2)

5.2 支气管炎患儿养护 (2)

5.3 肺炎患儿养护 (2)

5.4 腹泻患儿养护 (3)

5.5 癫痫患儿养护 (3)

5.6 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养护 (4)

5.7 唇腭裂患儿养护 (4)

5.8 脑性瘫痪患儿养护 (5)

5.9 苯丙酮尿症患儿养护 (5)

5.10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患儿养护 (6)

5.11 血友病患儿养护 (6)

5.12 高热患儿养护 (6)

5.13 呕吐患儿养护 (7)

5.14 尿布疹患儿养护 (7)

6 传染性疾病患儿养护 (7)

6.1 基本养护要求 (7)

6.2 常见传染性疾病患儿养护 (8)

6.2.1 麻疹患儿养护 (8)

6.2.2 水痘患儿养护 (8)

6.2.3 流行性腮腺炎患儿养护 (8)

6.2.4 病毒性肝炎患儿养护 (9)

6.2.5 猩红热患儿养护 (9)

6.2.6 手足口病患儿养护 (9)

6.2.7 结膜炎患儿养护 (10)

7 传染性疾病消毒隔离要求 (10)

7.1 基本要求 (10)

7.2 呼吸道、消化道隔离要求 (10)

8 质量控制 (11)

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养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养护的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的养护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788-2011 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成长档案记录与管理

DB11/T 933-2012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日常生活照料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78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护 Maintain

针对患病儿童提供的生活照料和护理。

4 基本要求

4.1 环境要求

4.1.1儿童居室保持安静,室温18℃~22℃,湿度50%~60%,每日(定时)通风,避免直吹或对流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消毒。

4.1.2 加大床单位之间距离,适当加大患儿与非患儿空间距离(呼吸系统疾病除外)。

4.1.3 必要时加床档保护。

4.2 人员要求

4.2.1 医生、护士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4.2.2 孤残儿童护理员应持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3 记录及管理要求

4.3.1 护理文件的记录应按DB11/T 788的规定建立。

4.3.2 记录要求按DB11/T 788-2011 3.3的规定执行。

4.3.3 记录的保管按DB11/T 788-2011 4的规定执行。

4.3.4 患儿生活护理执行DB11/T 933-2012。

5 常见病症患儿养护

5.1 上呼吸道感染患儿养护

5.1.1勤巡视病房,观察患儿体温、脉搏、呼吸变化,观察口腔黏膜、皮肤有无皮疹、神经系统症状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5.1.2高热患儿养护参照12.4。

5.1.3及时清除鼻腔和咽部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5.1.4若患儿出现严重鼻塞,应按医嘱给予药物缓解症状。

5.1.5定时给予口腔护理。

5.1.6 保证水分和营养的摄入,鼓励患儿多饮水,给予易消化清淡饮食,喂食、喂水时避免呛咳和噎食。

5.1.7 发现患儿应及早隔离,如有流行趋势,及时进行空气消毒。

5.2 支气管炎患儿养护

5.2.1勤巡视病房,观察患儿体温、脉搏、呼吸变化,观察皮肤有无皮疹,注意咳嗽的性质及神经系统症状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5.2.2及时清除鼻腔和咽部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5.2.3减少患儿活动,卧位时可抬高头胸部,经常变换体位,较小患儿应定时超声雾化、拍背;鼓励较大患儿咳嗽。

5.2.4定时给予口腔护理。

5.2.5高热患儿养护参照12.4。

5.2.6按医嘱给药,注意不良反应。

5.2.7 哮喘性支气管炎的患儿,注意观察有无缺氧症状,必要时遵医嘱给予吸氧。

5.2.8保证水分和营养的摄入,鼓励患儿多饮水,给予易消化清淡饮食,喂食喂水时避免呛咳和噎食。

5.3 肺炎患儿养护

5.3.1密切观察患儿精神、神态、面色等,及早发现并发症。

5.3.2随时监测体温,维持体温正常,警惕高热惊厥的发生,及时报告医生。

5.3.3 及时清除鼻腔与咽部分泌物,分泌物黏稠者应用超声雾化或蒸汽吸入,分泌物过多影响呼吸时,应用吸引器吸痰。

5.3.4帮助患儿取合适的体位并经常更换,翻身拍背,帮助痰液排出。指导和鼓励较大患儿进行有效地咳嗽,咳嗽时用手帕或纸巾捂住嘴,不应随地吐痰。

5.3.5定时给予口腔护理。

5.3.6有缺氧症状时应遵医嘱立即给予鼻导管给氧。

5.3.7高热患儿养护参照12.4。

5.3.8重症时转院治疗。

5.3.9护理操作应集中完成,以减少刺激,避免哭闹。

5.3.10 做好呼吸道隔离,防止交叉感染,不同病原引起的肺炎应分区域养护。

5.3.11 饮食宜给予易消化、营养丰富的流质、半流质饮食,多喂水;少量多餐。

喂食喂水时避免呛咳和噎食。

5.4腹泻患儿养护

5.4.1应密切观察患儿意识状态、眼窝及前囟的凹陷、皮肤弹性和尿量等变化。

5.4.2观察并记录排便次数、性状及腹泻量,收集粪便送检。

5.4.3 监测体温,体温过高遵医嘱给与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及时擦干汗液,更换潮湿衣服,多饮水,做好口腔护理及皮肤护理。

5.4.4加强患儿皮肤护理,保持臀部干燥,勤换尿布,尿布宜选用清洁、柔软、吸水性好的棉织品;每次便后温水蘸洗臀部,保持肛周清洁,防止臀红和尿道感染,必要时用棉棍滚涂鞣酸膏。

5.4.5预防交叉感染,儿童食具、衣物、尿布应专用,对腹泻患儿的粪便,被污染的衣、被进行消毒处理。

5.4.6重症时转院治疗。

5.4.7调整饮食。暂停辅食,给予稀释牛奶或半流质饮食,少量多餐,病情好转后逐渐过渡到正常饮食。

5.5癫痫患儿养护

5.5.1 应密切观察有癫痫发作史的患儿,若出现发作先兆应立即卧床休息,及时报告医生。

5.5.2癫痫发作时应有专人守护、观察和记录全过程,注意意识状态和瞳孔的变化,以及抽搐的部位、持续时间和间隔时间。

5.5.3 对强直性痉挛患儿应扶持其卧倒,防止跌伤或伤人。

5.5.4 癫痫发作时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5.5.4.1 解开衣领、衣扣和腰带。

5.5.4.2 迅速将缠有纱布的压舌板从患儿一侧的臼齿间插入并移至门齿间,以防舌咬伤,抬高下颌防止舌后坠。

5.5.4.3 将患儿头部侧向一边,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和呕吐物并给与吸氧,以减少呼吸道阻塞和改善缺氧。

5.5.4.4 如进食时癫痫发作,应立即停止进食,清除口腔内食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5.5.5 患儿抽搐致大小便失禁,应及时更换衣服、被单,保持患儿及床单位的舒适清洁。

5.5.6不应强行按压或用约束带捆扎抽搐的肢体以防骨折,宜用枕头或其他柔软物保护大关节不至碰撞床栏等硬物,在背后垫一卷衣被之类的软物可防止椎骨骨折。

5.5.7 少数患儿在抽搐停止、意识恢复过程中有短时间的兴奋躁动,应防止自伤或他伤。

5.5.8观察用药后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处理。

5.5.9减少声光及过冷刺激,保证睡眠,减少癫痫各种诱发因素。

5.5.10严格遵医嘱准确、按时给药。

5.6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养护

5.6.1密切观察患儿情绪、精神、面色、紫绀、呼吸、脉搏、血压等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生。

5.6.2 建立合理的生活作息时间,保证睡眠,根据病情适当安排活动。

5.6.3 心衰患儿应卧床休息,密切观察尿量,严格记录出入液量。

5.6.4患儿出现呼吸困难、发绀时,卧床休息,抬高床头,氧气吸入。

5.6.5 患儿超过48h无大便应报告医生处理,遵医嘱给缓泻剂,禁止下地独自排便,防止发生意外。

5.6.6患儿有明显情绪激动、哭闹对心脏有影响时,报告医生,遵医嘱必要时给予镇静剂。

5.6.7 遵医嘱,长期常规口服强心甙药物患儿,应在服药前测量心率,双人核对药物剂量,确认无误,准确、按时给药;观察用药后的作用、反应,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生。

5.6.8 发生水肿的患儿给无盐或少盐易消化食物;根据病情定期测体重。

5.6.9 饮食应清淡易消化,少量多餐为宜。控制水及钠盐的摄入。保证每日入量。

5.6.10患儿床单、衣服应清洁、平整、干燥。

5.6.11 重症时转院治疗。

5.7唇腭裂患儿养护

5.7.1 术前养护

5.7.1.1改善营养状况,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5.7.1.2注意保暖,防止上呼吸道感染及口腔炎症。保持口腔、鼻腔清洁。

5.7.1.3唇裂术前3天开始锻炼用小勺或滴管喂食乳汁或流食,建立新的饮食习惯,避免术

后因吸吮奶头损伤伤口。

5.7.2 术后养护

5.7.2.1唇裂术后3周内禁用普通奶嘴喂养,可用滴管、小勺或选择专用奶瓶缓慢喂食;腭裂手术第2天喂食半流食,术后2个月内喂食软食,避免干、硬、有渣食物。

5.7.2.2唇、腭裂术后适当约束上肢,防止抓伤伤口,造成伤口出血或裂开,如有少量出血轻轻擦拭。

5.7.2.3腭裂术后观察有无声音嘶哑、呼吸困难等表现,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医生。

5.7.2.4唇裂术后伤口暴露,勿撞击、压迫。保持清洁,避免伤口及缝线上结痂。餐后用75%乙醇棉球轻轻擦拭,减少感染机会。渗血者或已结痂者可以用生理盐水棉球湿敷,将结痂清理掉,用乙醇棉球消毒伤口。

5.7.2.5 避免患儿大声哭闹。

5.7.2.6每次进餐后用漱口液或生理盐水冲洗。

5.7.2.7 注意保暖,预防感冒。

5.8 脑性瘫痪患儿养护

5.8.1根据患儿智力和瘫痪情况,配合患儿康复、语言、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5.8.2脑性瘫痪患儿伴癫痫发作时的护理参照5.5。

5.8.3长期卧床脑瘫患儿应做好皮肤护理;经常拍背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经常更换体位,减轻对局部皮肤的压伤。

5.8.4给予营养、易消化、多纤维饮食。喂食时避免在患儿牙关紧闭情况下强行抽出羹匙损伤牙齿。

5.8.5更换尿布时不应强行掰开肢体,应采取分散患儿注意力方式。

5.9 苯丙酮尿症患儿养护

5.9.1 观察患儿皮肤情况,剪短指甲或带防护手套,预防抓伤皮肤。

5.9.2 及时更换衣服,保持衣服清洁、干燥,减少对皮肤的刺激。出现湿疹应及时报告医生处置。

5.9.3 观察患儿二便情况,便后用温水冲洗,勤换尿布,局部用鞣酸软膏涂抹。

5.9.4 及早给予低苯丙氨酸饮食,减少苯丙氨酸及其酮酸的集聚对大脑的损害。

5.9.5随年龄增长,选用淀粉、蔬菜和水果等低蛋白食物为主,如大米、小米、白菜、土豆、菠菜等。

5.9.6 青春期后可放松对患儿饮食控制,但出现烦躁、头痛等不适症状,应重新给予低苯丙

氨酸饮食。

5.9.7 在苯丙氨酸饮食治疗期间,对患儿血中苯丙氨酸浓度进行常规监测,1个月~3个月1次,调整特殊饮食。

5.10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患儿养护

5.10.1 合理安排患儿休息、活动。

5.10.2 口腔炎、口角炎、舌炎患儿,应加强口腔护理,预防口腔感染。

5.10.3 口服铁剂时应在两餐之间服用,使用吸管,可与维生素C、果汁等同时服用,避免与牛奶或含钙、镁、磷酸盐、鞣酸等的药物和食物同时服用。

5.10.4 均衡饮食,及时添加辅食,给予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易消化食物。

5.11 血友病患儿养护

5.11.1 日常护理应动作轻柔,剪短指甲,患儿衣着宜宽松,减少或避免皮肤及关节损伤出血。

5.11.2 密切观察患儿脉搏、呼吸、血压、神志以及皮肤有无疼痛、肿胀或瘀斑,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5.11.3指导患儿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损伤出血;掌握必要的应急措施,如局部止血方法。

5.11.4早期关节出血者应卧床休息,避免外伤,用弹力绷带加压包扎,局部冷敷,抬高患肢、制动并保持肢体功能位。

5.11.5出血停止可作适当体疗以防关节畸形,鼓励患儿逐渐增加活动。

5.11.6 皮肤、黏膜出血可局部压迫止血。

5.11.7饮食应易消化,避免辛辣刺激性、坚硬粗糙食物,以免引起牙龈和胃肠道出血。

5.11.8 掌握必要的应急措施,如局部止血方法。

5.11.9 重症时转院治疗。

5.12 高热患儿养护

5.12.1密切观察患儿精神、神态、面色等,及早发现并发症。

5.12.2随时监测体温,每4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一次,准确记录。警惕高热惊厥的发生,及时报告医生。

5.12.3宽衣解被,采取物理方法降温,如头置冰袋、乙醇拭浴、温水拭浴。禁忌擦拭后颈、胸前区、腹部和足底等处,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5.12.3.1头部冷敷或枕冰袋:冷疗时注意观察用冷部位的血液循环情况,如出现皮肤苍白、

青紫或有麻木感,应立即停止用冷疗,避免冻伤;当体温降至39℃以下,即取下头部冰袋。注意随时观察冰袋有无漏水,冰块融化后,应及时更换。

5.12.3.2乙醇拭浴:乙醇浓度为35%-50%,100ml-200ml,温度为30℃-32℃;拭浴过程中,如患儿出现寒战、面色苍白、大量出汗、脉搏及呼吸异常时,应立即停止,并及时报告医生处置。

5.12.3.3 温水拭浴:水温低于体温2℃-3℃,100ml-200ml;拭浴以拍拭方式进行,在拭腋窝、腹股沟、腘窝等血管丰富处,应适当延长时间,以利于散热;拭浴后30min后需测量体温并记录。

5.12.4退热过程中应及时擦干汗液、更换衣服;呕吐后及时清理,更换衣物、被单。

5.12.5患儿口唇干燥可涂液体石蜡油或甘油;给予淡盐水漱口或棉球擦拭,防止感染。

5.12.6有高热、惊厥病史者,应及时降温,同时密切观察,如发生惊厥应及时通知医生,遵医嘱给镇静剂。

5.12.7服用退烧药30min后测试体温并记录。

5.12.8应给予营养、清淡、易消化流质或半流质饮食。

5.12.8补充水分,鼓励患儿多饮水,必要时静脉补液。

5.12.9重症时转院治疗。

5.13 呕吐患儿养护1)

5.13.1注意观察患儿呕吐次数、量、呕吐物的性质,及时报告医生。

5.13.2对呕吐患儿采取右侧卧位,防止呕吐物被吸入气管引起窒息。

5.13.3呕吐后应清洁口腔,被污染的衣被应及时更换。

5.13.4重症时转院治疗。

5.14 尿布疹患儿养护2)

5.14.1保持臀部干燥,应勤换尿布,松紧适度;尿布应选用柔软、吸水性好的棉织品。

5.14.2患儿便后及时用温水蘸洗臀部,轻轻擦干,需要时用棉棍滚涂鞣酸膏,

5.14.3尿布疹I°II°时应暂停使用尿布,让患儿臀部暴露在空气中;III°时采用远红外线照射,并专人看护。

6 传染性疾病患儿养护

6.1 基本养护要求

1)2)症状。

6.1.1应密切观察患儿:

6.1.1.1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以及瞳孔、意识等传染病各期病情变化。

6.1.1.2 发热的热型、时间、热度及发热的伴随症状和体征。

6.1.1.3 皮疹及黏膜疹的类型、形态、大小、分布、出疹顺序和时间,以及皮疹以外的症状和体征。

6.1.1.4 有无黄疸的发生,及其发展和消退情况;有无淋巴结肿大。

6.1.1.5 药物剂量、方法、疗效及其不良反应。

6.1.2 计划免疫接种按相关规定执行。

6.2 常见传染性疾病患儿养护

6.2.1麻疹患儿养护

6.2.1.1患儿应卧床休息至皮疹消退、体温正常。

6.2.1.2出疹期不宜用药物或物理方法强行降温,以免影响透疹;体温超过40℃通知医生处置。

6.2.1.3保持床单位整洁干燥和皮肤清洁,勤剪指甲,以防抓伤皮肤继发感染。

6.2.1.4加强口腔护理,保持呼吸道通畅。

6.2.1.5呼吸道隔离至疹出后5天,有并发症者延至疹出后10天,接触的易感儿隔离观察21天。

6.2.1.6发热期间给予清淡易消化的流质饮食,少量多餐,多喂开水和热汤,利于排毒、退热、透疹。恢复期应添加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

6.2.2 水痘患儿养护

6.2.2.1衣被不宜过厚,以免造成患儿不适,增加痒感;服装应宽松、柔软,勤换衣服。

6.2.2.2剪短指甲并保持手的清洁,婴幼儿可用布包裹双手或戴布手套。

6.2.2.3患儿皮肤瘙痒或吵闹时,设法分散其注意力,用温水洗浴;遵医嘱处理。

6.2.2.4发热患儿采用降低室温、多饮水、卧床休息的方法物理降温。

6.2.2.5 患儿饮食应清淡、易消化,鼓励患儿多饮水。

6.2.3 流行性腮腺炎患儿养护

6.2.3.1观察睾丸有无肿大、触痛,有无睾丸鞘膜积液和阴囊皮肤水肿。

6.2.3.2腮腺肿大后1周左右密切观察有无高热、嗜睡、头痛、呕吐、脑膜刺激征等症状。

6.2.3.3高热患儿应采用头部冷敷、温水或乙醇擦浴进行物理降温。

6.2.3.4 保持口腔清洁卫生,餐后用温水漱口。

6.2.3.5急性期应给予富有营养、易于消化的半流质或软食,鼓励患儿多饮水。

6.2.3.6采取呼吸道隔离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后3天;接触者检疫21天。

6.2.4 病毒性肝炎患儿的养护

6.2.4.1密切观察患儿生命体征、神志状态、黄疸、出血及24h出入量等,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医生。

6.2.4.2急性期应卧床休息,随病情好转,可逐步增加活动量,以患儿不感觉疲劳为度。

6.2.4.3 勤换衣服,清洁皮肤,保持干燥;修剪指甲,避免抓破皮肤。

6.2.4.4 食具及个人卫生用品专人专用,定期消毒。

6.2.4.5患儿的粪便需经含氯的消毒剂消毒后倾倒。

6.2.4.6 合理营养,给予低脂、低蛋白、清淡易消化的饮食,对摄入不足患儿,遵医嘱给予静脉供给。

6.2.5 猩红热患儿养护

6.2.5.1密切观察患儿生命体征、神志状态,有无眼睑浮肿、尿量减少及血尿等,每周送尿常规检查2次。

6.2.5.2高热时鼓励患儿多饮水,采用物理方法降温,忌用冷水或乙醇擦浴。

6.2.5.3急性期患儿应卧床休息2周~3周。

6.2.5.4急性期给予营养丰富的含大量维生素且易消化的流质、半流质饮食,恢复期给予软食;提供充足的水分。

6.2.5.5遵医嘱给予溶菌酶含片或生理盐水、稀释2~5倍的复方硼砂溶液漱口,每天4次~6次清洁口腔。

6.2.5.6 保持皮肤清洁,可用温水清洗,禁用肥皂;勤换衣服,床褥、衣服应柔软;剪短指甲;脱皮任其自然脱落,不可用手撕。

6.2.5.7呼吸道隔离至症状消失后1周,连续咽拭子培养3次阴性解除隔离。

6.2.6 手足口病患儿养护

6.2.6.1急性期应卧床休息。

6.2.6.2体温超过39℃采取降温措施。

6.2.6.3疱疹破裂者,遵医嘱局部用药。

6.2.6.4清洁皮肤,勤换衣服,衣着应宽松、柔软;床铺应清洁、平整、干燥;修剪指甲,必要时包裹患儿双手。

6.2.6.5饮食宜清淡、可口、易消化,餐后用温水漱口;多饮温开水。

6.2.6.6患儿的粪便需经含氯的消毒剂消毒后倾倒。

6.2.6.7一般应隔离2周。

6.2.7 结膜炎患儿养护

6.2.

7.1观察分泌物、视力、角膜等变化,如出现眼部刺激症状加重,视力模糊等应及时报告医生。

6.2.

7.2 滴眼药前应清洁眼部,用棉签擦除伪膜后再滴药水,先滴健侧,后滴患侧,药水应专人专用。

6.2.

7.3急性期应每隔1h~2h滴1次眼药水,遵医嘱根据病因选用两种以上抗生素或抗病毒眼药水,轮流交替。

6.2.

7.4 患眼禁忌包扎和热敷。

6.2.

7.5 给予清淡饮食。

7 传染性疾病消毒隔离要求

7.1 基本要求

7.1.1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根据病原菌和传播途径选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方法,指定活动范围。

7.1.2不同病种应分室居住,不得不住同一病室时(呼吸道传染病除外),应做好床边隔离,病床加隔离标识,专人护理。

7.1.3工作人员进入半污染区、污染区应着工作服;接触不同病种按规定更换隔离衣,穿隔离衣不得进入半污染区和清洁区;操作前后应清洁双手并消毒。

7.1.4患儿使用过的治疗、护理及生活等物品应及时消毒;解除隔离后应终末消毒。

7.1.5医疗器械用后应消毒,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7.1.6溅出的血液和体液应消毒后再清洁。

7.1.7患儿解除隔离或转院(区)前应洗澡,更换清洁衣服;患儿死亡遗体应消毒处理。7.1.8药车、药盘和饭车等不得进入病室。

7.1.9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不同区域的抹布、墩布应标记,并分开清洗、消毒、使用。

7.1.10应每日通风、空气消毒。

7.1.11消毒应记录。

7.2呼吸道、消化道隔离要求

7.2.1呼吸道隔离:

a) 病室通过走廊的门窗应关闭,出入病室随手关门;

b) 进入病室应戴口罩;

c) 护理患儿前后应洗手;接触可能污染物品后应洗手;

d) 患儿分泌物应作消毒处理;

e) 患儿用物用后应消毒;

f) 病室内每日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次,通风换气2次~3次。

7.2.2 消化道隔离:

a) 同种病原体感染患儿可同居一室;

b) 接触患儿应按病种分别穿隔离衣;护理患儿前后应洗手;

c) 接触污染物时应戴手套;

d) 病室应有防蚊蝇、蟑螂设备;

e) 患儿排泄物应作消毒处理。

8 质量控制

机构内应每季度至少1次对常见病护理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 村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红政办 [20xx]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局 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县交通局设立长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养 护管理站(挂牌)。 1、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具体行使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职能,其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公路建设 和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 执行情况,审定并报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方案和资金预算、拨付方案。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推广公路 养护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5)依法行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做好乡村 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2、各乡镇(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挂牌),负责辖区内农村公 路的养护与管理,站长由乡镇指派干部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 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 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 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村公 路管理部门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乡镇辖区内的乡村公 路养护。 二、养护计划及人员配备 1、养护计划按养护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确定的兼职管理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每年10月底之前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次年度养护 计划,待审批后分解下达执行。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由县乡村公路管理段上 报项目计划和预(概)算,按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立项、设计、审批等 手续,并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由县乡村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1总贝y 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术语 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养护要求 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 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 株,相邻5株的高差V 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 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 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 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暖型草不高于5 cm。 4技术措施 4.1 浇水排水

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疫情防控“十严格”

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疫情防控“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机构(以下称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各福利机构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按照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制定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福利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密切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执行出入管控。所在设区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除员工及后勤车辆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构。进入机构的人员要严格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和持健康绿码,进入车辆要严格进行消毒。新入职工作人员、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经隔离医学观察14 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服务对象生活区域。 三、严格落实人员管控。所在设区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儿童福利机构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一线工作人员应当在机构内封闭居住,实行14 天一班的轮休制,不具备条件的要实行7 天一班轮休制。机构封闭管控期间,要注重舒缓员工和服务对象情绪,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人员与 —12 —

福利机构外亲属线上沟通渠道,让亲属及时了解福利机构内人员生活情况,争取亲属理解和支持,协助做好福利机构内人员安抚工作。要加强对服务对象的心理调节,通过收看电视、播放音乐等方式纾解焦虑恐惧情绪,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四、严格落实食品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保证采购各类食品、食材的渠道安全、可溯源,不购买未经检验合格的农副产品,禁止购买活禽和进口冷链食品。采购的食品和物品要实行无接触配送,重点做好外包装消杀和安全检查。进入机构的车辆、物资要存放在指定的固定区域,工作人员网购个人物品应当在机构外签收,不得带入机构内。严格执行食品清洗消毒、加工操作管理等规定,规范食品加工流程,合理调剂膳食,丰富餐饮菜品,保证营养摄入。用餐采取分餐送餐制,确保餐具专人使用。 五、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所在设区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各福利机构要组织对机构内所有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要安排专人每日对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体温检测,同时要全面排查工作人员及其共同生活成员每日行动轨迹,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及时送医。所有进入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要测量体温,如出现异常,按规定报告,并立即送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格落实院内环境管控。各福利机构内划分更衣区、清洁区、隔离区等,各区域开展分级防控管理,隔离区要区分人员类别,实行分类隔离。要合理规划区域,避免人员在某一区 —13 —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各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提供景色怡人、舒适得绿化环境,打造“精品园林”得品牌特色,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适用于所有绿化养护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操作细则进行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各项目养护组负责此操作细则得组织实施。 第五条绿化养护工负责此操作细则具体得执行。 第三章苗木修剪 第一条草坪修剪 1、草坪5—11月每十天修剪一次,12—2月草坪属休眠季节,禁止修剪、 2、操作者必须就是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得修剪人员。 3、修剪草坪前清除草地上得石块、枯枝等杂物、 4、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与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工作鞋等。5、若草过长应分次剪短,不允许超负荷运作。 6、操作时,手与脚不准靠近旋转部件、 7、草坪修剪后高度一致,花纹美观,无漏剪。 8、修剪后草坪上无明显得草屑、杂物等垃圾。

9、草坪修边后高度与大面积修剪后得草坪高度一致。 10、修剪后草坪上得其它植物无机械损伤、无破坏造型苗木。 11、在雨水天气及有露水时不能进行草坪修剪。 12、无特殊情况,同一块草坪应在同一时间剪完,以免生长不均。 13、重要接待、大型活动、节假日及每日得9:00以前19:00后禁止修剪、 第二条乔木修剪、整形 1、竹类植物老化枝叶枯黄面积达2/3时需剪除,其底部开裂达1/3以上时应剥除,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 2、修剪人员将机械、工具领用后并填写《园林机械、工具领用登记表》。 3、乔木修剪应两个人以上配合,用人字梯及高枝剪、高枝锯进行,不得爬树修剪。 4、对由于受意外伤害折断而枯黄得枝叶应及时清剪。 5、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应对乔木修剪,剪除徒长枝、树身得萌蘖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两个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 6、修剪工不得擅自改变原植株得造型,不得擅自截剪直径10cm以上得枝条。 7、池边得乔木养护操作应注意安全,戴好有关安全设备。 8、剪下得枝叶应及时清除运走。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为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特向社会公开《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所谓社会福利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各种所有制的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凡依法成立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制定的社会福利工作的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依法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均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一、认定条件 (一)符合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场所; (四)开办经费应与拟办福利机构规模和服务内容相适应,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五)有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六)社会福利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规定和要求: ?1、由国家和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冠以市、县、区、乡(镇)的名称,由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应执行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规定》。 ?2、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名称,必须根据收养对象的健康状况和机构的业务性质,标明养老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养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等。 3、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名称,必须根据收养对象的健康状况和机构的业务性质,标明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智残人社会福利机构、聋哑人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机构或综合性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 (七)有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医务、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炊事员有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上岗证;服务对象超过200人的有1名专职营养师(士);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的服务对象的比例最高为1︰6,与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务对象的比例最高1︰3。

隧道新规解读及注意事项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 h

隧道新规解读及注意事项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 密码:(改颜色显示)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公路隧道养护技术体系、提高养护技术水平,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以下简称“新《规范》”),在对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从养护检查、清洁维护、保养维修、病害处置、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以下简称“原《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补充了技术管理的要求,并重点引入了“养护分级”和“技术状况评定”的内容,为各级隧道管理养护单位把握隧道技术状况和采取对应的养护策略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修订背景】 满足养护新需求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公路隧道通车总里程已由2003年年底的1001公里(2175座)增长到9605.6公里(11359座),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隧道大国,积累了大量的隧道养护经验。 原《规范》是2000年开始制定、2003年施行的,当时我国高速公路隧道刚刚大量出现,公路隧道养护技术和管理经验还较缺乏,公路养护技术体系还未形成,原《规范》制定时参考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技术规范,在发布实施的十多年时间里,对推进我国公路隧道养护规范化和技术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公路隧道规模不断发展,公路养护技术逐步提升和体系日趋形成,原《规范》所依托的部分技术和相关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公路隧道养护管理需要,迫切需要充分吸取实践经验对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提高对养护工作具体实施、操作的指导水平。 因此,交通运输部在2011年启动了原《规范》的修订工作。新《规范》编制组以提升公路隧道运营安全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在原《规范》的基础上开拓思路、兼容并蓄,立足于国内公路隧道养护的成熟技术和成功经验,同时适当吸取国外经验及成果,开展了全面修订工作。 【修订原则】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本次修订明确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要求加强预防性养护。预防性养护对于降低隧道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设施耐久性和使用寿命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直接体现。 新《规范》主要是通过养护检查、清洁维护、结构技术状况评定、保养维修、运营监测等方面规定达到预防性养护的目的。如根据调研意见,从检查内容、检查频率出发,将日常巡查从日常检查中分离出来,将日常检查调整为经常检查;增加了清洁维护的覆盖范围,如考虑到诱导灯、轮廓标等设施对运营安全和节能的影响,增加了对其清洁的要求;强化了定期检查的要求,明确了定期检查应进行结构技术状况评定的规定并给出了方法。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 一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1.1 乔木:树木生长旺盛,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完好。1.1.2 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1.1.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1.1.4 花坛花带: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1.1.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1.1.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1.1.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随产日清,做好保洁。1.1.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2 二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2.1 乔木:树木长势好,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基本完好。 1.2.2 花灌木:适时开花,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1.2.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清晰,杂草不明显。1.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1.2.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1.2.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1.2.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做好保洁。1.2.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3 三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3.1 乔木:树木长势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行道树修剪及时标准,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垃圾。1.3.2 花灌木:花冠木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1.3.3 草坪、地被植物: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1.3.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明显残缺。花卉生长正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1.3.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基本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1.3.6 设施维护: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完整。1.3.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做好保洁。1.3.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苗木浇水管理(根据不同季节):乙方所承包绿地面积与用水量成正比(包括水车浇水),有自来水的绿地每次用水量达不到100 方按100 方收取水费,在浇水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绿地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并相应处罚,类似情况出现两次的将更换承包人。养护过程中需要施肥、防治用药、浇灌等,须提前5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浇灌、苗木叶面喷水使用车辆由乙方提供。2. 检查评分标准本标准满分100 分,达标分70 分,100-90 分为优,90-80 分为良,80-70 分为达标,70 分以下不达标。2.1 乔木类。单株生长旺盛,树形自然,修剪及时,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10% 以下,无药害,存活率在100%以上,基本无缺株。2.1.1 未及时修剪和抹芽或修剪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株次扣0.1 分;修剪造成树枝劈裂或剪口不平,树茬长度超过2cm,每株次扣0.1 分;行道树枝下高不一致,影响到行人、车辆行走的,每株次扣0.1 分;

2020年(员工福利待遇)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员工福利待遇)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发文部门]民政部 [发文号]民发〔2001〕24号 [发文时间]2001年2月6日 [生效时间]2001年3月1日 1、总则 1.1为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1.3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促进残疾人自身发展。 1.4本规范所列各种条〖HT〗款均为最低要求。 1.5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联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SOCIALWELFAREINSTITUTIONFORDISABLEDPERSONS为肢体、智力、视力、听力、语言、精神方面有残疾的人员提供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进行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承担教育、养护和托管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3、服务 3.1膳食 3.1.1有由主管部分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食堂,配备厨师和炊事员。3.1.2厨师和炊事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1.3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或医嘱要求,制作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及其它饮食。 3.1.4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3.1.5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会,征求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及其他残疾人家属的意见,满意率达到80%之上。 3.1.6照顾不同残疾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3.2护理 3.2.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2为供养人员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且定期换洗。夏季经常换洗,其它季节每周1次。 3.2.3整理床铺。 3.2.4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5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穿衣、脱衣。 3.2.6协助残疾人洗澡,夏季每周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3.2.7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3.2.8协助残疾人上厕所排便。 3.2.9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仗、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3.2.10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且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3.2.11视天气情况,每天带残疾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儿童福利院标准化建设试点方案

##市儿童福利院标准化建设试点方案 为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适应现代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的迫切需要,我院在市局的指导下积极申报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并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儿童福利机构抚育纲要》和《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为指导,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宗旨,创新服务内容,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标准化制度,结合我们自身的实际情况,找准我院儿童福利工作的定位,打造我院独有的标准化建设体系。 二、组织保障 成立了院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形成由院长总负责,副院长抓落实,业务部门具体执行,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格局,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标准化工作,改进和提升孤残儿童工作的内涵和层次,为孤残儿童营造更加安全、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让孤残儿童获得及时医疗、亲情养育、科学康复、

适宜教育及全面发展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同时使我院儿童福利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提供依据,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全面、标准、有章可循。 四、工作规划 第一阶段:(2017.1—2017.3)学习文件,理解标准化建设内涵;对照标准,严格自查,摸清底数。统计数据,及时上报,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7.4—2017.10)各部门根据规划方案,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逐级达标,每月以书面形式总结上报。 第三阶段:(2017.11—2017.12)由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标准化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不达标的地方要及时整改,限期达标。 五、具体措施 (一)组织召开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充分明确各部门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及完成时限。在院宣传展板栏内开辟标准化建设宣传专栏,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在院网站、报刊发表我院在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内容的文章,并制定宣传标语,宣传和普及服务标准化知识,强化全员服务标准化意识,形成人人讲标准,人人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附件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公路养护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机械设备、仪器、工具从事公路养护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噪声、有毒、有害、粉尘、危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学习、计算能力;有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多媒体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能满足培训需要,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机械,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是完成绿化栽植的继续,是巩固绿化成果的主要技术手段。“三分栽、七分管”,为保证树木栽植后的成活率、保证率和正常生长发育,必须树立养重于栽的原则,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力度。园林植物移栽后,植物的根系和枝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生长土地条件发生的变化,需要一个恢复和适应过程;特别是园林树木在移栽后1-3年内需精心养护,才能保证成活和健壮生长。 一、乔木管养 乔木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1、生长势 生长强势,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枝条粗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 2、修剪 考虑树种的生长特点如果萌芽期、花期等,除棕榈科植物外,其它乔木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花乔木花繁叶茂,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 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樘不空又通气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

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批示牌;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树木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修剪按操作规程进行,紧 邻,尽量减少伤口,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 枝、下缘下的荫蘖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3、灌溉、施肥 根据不同的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的种类和不同的树龄适当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节重点施肥2-3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 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和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线影(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4、补植、改植 及时清理死树,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5%以上。以已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树木应及时进行改植。 5、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取综合防治、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ICS 13.200 A 90 备案号:XXX-XXXX DB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设备设施安全要求 (2) 5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要求 (3) 6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4) 7参考文献-----------------------------------------------------------------------------------------------------------------------7

前言 本标准第4、5、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鲁芝、彭嘉琳、李放、赵惠霭。本标准2008年3月28日首次发布。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设备设施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要求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DL 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JGJ 12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MZ 008—200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 009—200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 010—2001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DB11/ 065 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 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2 安全责任人 representative of security services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3 安全管理者 manager of security services 组织实施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单位安全责任人负责的人员。 3.4 安全工作人员 staff of security services 具体实施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儿童福利存在问题及对策

儿童福利存在问题及对策

2009年第2期?精彩推荐: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作者:仇雨临郝佳| 最后更新:2009-7-12 【摘要】本文首先从政策体系、组织机构和儿童发展指标三方面分析了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然后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儿童;儿童福利;政策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福利状况的好坏是衡量一国福利水平的重要指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各种新老儿童问题日益严峻,如孤残儿童和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相关问题。如何解决孤残流浪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进而推进我国儿童福利的整体水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之一。 一、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描述 儿童福利的概念内涵丰富,范围广泛,内容复杂。本文试图从儿童福利政策、儿童福利组织机构、儿童发展的相关指标三个维度,对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做一个总结和描述。 1.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概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了许多儿童福利政策,大致可以分为4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上述法律虽然不是专门为儿童制定的,但其中都包含了儿童福利的相应条款。在第一层次的立法中,还包括一些以儿童为对象专项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 第二个层次是由国务院出台和相关部委颁发的各项行政法规,涉及到儿童养育、救济和教育等各个方面。其中属于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以民政部为代表的部委制定的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一、总则 为确保本标段公路的“畅、安、舒、美”,承包单位应对该标段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的维修保养,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同时应会同业主等有关部门迅速排除交通阻塞,并及时修复被损设施,做到“五修”、“五清”、“五无”,五修:路面要修补,路基要修整,设施要修复,路容要修饰,设备要修理;五清:设备要清洁,边沟要清理,路障要清除,桥涵要清淤,路牌要清楚;五无:路面平整无坑,设备完整无恙,边沟畅通无阻,标志清晰无污,桥隧完好无损。 (一)公路养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外,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道路畅通,设 施处于完好状态。 2.通过巡视等方法及时掌握公路的信息,预测并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3.为确保公路设施能迅速得到养护与维修,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 4.在公路设施作业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着标志

服,夜间作业着反 光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置施工标志标牌。 5.养护管理人员应搜集与掌握有关公路设施的路况,受灾等动态信 息,以及公路、桥梁构造物的形态、尺寸等静态信息。 (二)资料 1.承包商中标后应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通过调查建立路况及养护 工作台册,格式应按业主规定的格式进行,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由业主规定的报表。2.承包商应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科技含量,配合做好业主推广的设施 管理系统等一系列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应用工作。 (三)养护维修及作业要求 1.公路设施养护质量 公路设施的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养护维修技术标准以及养护施工安全文明要求适用国家现行法律、规范、标准以及上海市现行规范标准,具体包括: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H20-2007)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

绿化养护方案及技术措施 -

校园绿化养护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浇水排水 1、原则: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植物的品种、生物学特性、土壤结构、干湿程度、树木年龄、季节、气候状况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漏项。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定根水”现栽现浇,禁止栽植后浇水脱节。 2、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 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如遇天旱年份,视土壤干湿程度和植物需水状况增加浇水次数。 反季节栽植的植物和失水严重的植物增加叶面喷水。 3、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cm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次;盆草花不少于2公斤/㎡次。大树依据当时天气状况和树木失水程度确定。地栽宿根花卉的土壤不干燥为准。 如有喷灌系统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径流为准。 4、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抗旱水”为主。夏天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天宜午后进行。 5、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保证绿地不因积水过多而造成涝灾。(二)、施肥 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发育,园林产品达到最优。定期对园林植物施肥,确保园林植物所需养分。

施肥原则根据植物种类、土地条件、树龄、植物生长势、肥料种类确定。 2、施肥对象:生长不良的园林植物。 3、肥料种类:分为基肥和追肥两大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以充分腐蚀的有机颗粒肥最好,如厩肥。追肥用复合有机肥或化肥,如现有尿素、磷酸二氢钾及新型花木复合肥。 4施肥时间:基肥在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在每年3月至9月生长期内进行。花灌木在开花后,施一次以P.K为主的追肥,补充花芽分化所需养分。 5、施肥方式方法:基肥与土伴合后埋入土层下并覆土。树木采用环状沟施法。追肥采用撒施或溶解后喷施。 6、注意事项:花灌木追肥不使肥水溅污花、叶;化肥应根据说明书规定的用量充分溶解后施用;新栽植物受伤根系未愈合前,不施肥;草坪修剪一周后才能施肥;追肥施用后要及时浇水,避免因肥过多造成肥害;施肥结合松土、浇水进行。 (三)、病虫防治 1、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正确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信息指示下做好植物病虫防治预防工作。勤检查、勤观察,已发生过的病虫及时治理,防治蔓延成灾。力求将病虫害发生率控制灾10%以下。 2、病虫防治方式:药物防治,根据不同园林植物种类、病虫种类和危害程度以及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使用方法。以低污染

儿童福利院个人工作管理总结 工作规范

儿童福利院个人工作管理总结工作规范 本页是精品最新发布的《儿童福利院个人工作管理总结工作规范》的详细文章,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下面给大家带来一篇文章--儿童福利院个人工作管理总结工作规范。 一、收养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做好弃婴和孤儿的收养工作是我院开展的主要业务之一。我院严格按照《收养法》、《未成年保护法》、《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切实地维护了弃婴、孤儿这部分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从20XX年建院迄今,我院累计收养了社会弃婴、孤残儿童113名。我院倡导全体员工以关注儿童成长生活的各项基本需求为起点和目标,发扬不怕苦、累、脏、难的精神,将孩子们视如亲生,工作人员每天给孩子们穿衣、洗漱、喂饭、接屎接尿--不厌其烦、任劳任怨。 “明天计划”开展的手术矫治和康复,为残疾儿童解除了疾患的折磨。我们的职责就是力争让我院符合条件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残儿童都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我们衷心的希望所有孤残儿童都能够解除疾患的痛苦,为他们将来更好的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二、亲情化服务逐步完善

自20XX年福利院老年公寓开办以来,累计入住社会老人126名,三无老人45名。我院本着将老人们奉若父母的工作精髓,每个传统节日,都给他们准备丰盛的饭菜,与他们一起吃团圆饭,每个老人的寿辰,都为他们买好礼物给他们祝寿,确保从生活、精品精神文化方面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院长张宏同志更是用自己的工作热情感染着全体干部职工,他家有病妻没有时间尽心照顾,却以院为家,每天都到一线去了解情况、处理问题,经常陪老人们聊天,与之沟通,嘘寒问暖,有的老人性格怪癖、无理取闹,他总是不厌其烦的一一劝解,为促进老人之间的内部团结做了大量的工作。在院长的带动下,全体干部职工对待院里的老人、儿童们都胜似亲人。 今年年初,院里组建了老年合唱团,购置了扬琴、电子琴、花鼓、铜锣等一系列乐器,举办了“老少同乐合家欢”等一系列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让老人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在福利院里安享晚年。 三、医务室目标管理成效明显 医务室实施目标管理后,提高了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有效保障了院内的儿童、老人每天24小时能及时就医,并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显着改善了我院的医疗条件。 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制度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我院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充实,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大

绿化施工养护技术规范

济南分公司绿化工程养 护方案及相应管理规则 第一部分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乙方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三、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次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确已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不准私自接电。 四、使用电器设备(如水泵等)事先检查电源线绝缘胶皮是否完好,电源线接头是否完好,设备本身有无机械损坏。 五、使用剪草机等机械时,先检查机器本身有无故障,严禁机器带病操作,检查汽油、机油是否充满,火花塞、滤芯等部件 能否正常工作。检查时严禁将手、脚等部位伸入正在运行的剪草机底盘下,正式使用前需试车1 分钟。 六、使用割灌机、绿篱机等机械时,先检查机器本身有无故障,严禁机器带病操作,检查汽油、机油是否充满,火花塞、滤芯等部件能否正常工作。使用时前端刀片不得向人,刀片不得有 意切割铁丝、石块等坚硬物体,使用时注意避让电线,正式使用前需试车1分钟。 七、使用喷雾机前先检查机器、喷药管有无故障和堵塞,使用 1

前需试车1分钟。 八、各类工具、机械使用时若发现声音失常、有异常噪音、发 出臭味或焦味、车体过热、漏油等明显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维修。 九、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十、工作中严禁野外用火,已防发生火灾。 一、各类机械加油时,必须在冷机的状态下加注。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 第二部分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及规范 一、浇水 露地栽培植物和草坪,整个生命过程都离不开水,但每 种植物对水的需求量不同,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做好浇水工作。 (1)早春:随着气温的升高,植物开始进入萌芽期,展叶期、 抽枝期、及时浇水显得相当重要,早春灌溉不但能补充土壤水 分的不足,使植物保持水土平衡,有利生长。 (2)夏季:盛夏气温较高,而植物生长处于旺盛时期,开花、 花芽分化、结幼果都消耗大量的水分和养分,但应结合本地的 降水量,决定是否进行浇水,时间应选在清晨(5 点左右)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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