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小常识

防范非法集资小常识
防范非法集资小常识

防范非法集资小常识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公开宣传,是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活动?

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如某种集资活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的集资和有批准权限的机关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就涉嫌非法集资。

二是看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收益回报,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

三是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龄、性别、职业、行业、阶层、关系的社会各类人员,而不是单位内部或外部的少数特定人员。

四是看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从事非法集资的单位或个人一般都是在貌似合法的形式下掩盖其非法集资活动的实质。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需要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一是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本质和危害,要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冷静分析,识破其虚假、欺骗、诱惑的实质,避免上当受骗。

二是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对投资者来说,市场有输赢,投资有盈亏,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很大的风险。人们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三是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集资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

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单位参加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列入本级预算。 第二章防范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

银行关于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银行关于员工参与非法集资 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 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 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 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 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 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 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 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 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 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 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 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 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 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 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 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

[全新]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

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主要手段

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更为多样、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x决定于5-6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x 发〔2017〕x号)和省《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办发〔2018〕x号)精神,按照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处非发[2018]x号)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我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主要任务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误读。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旅游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

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地、各成员单位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如:制作购物袋、纸杯、纸抽等生活用品。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保证每个企业、学校、社区、村庄要有一个固定的宣传栏,并且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此外,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的播放工作,协调辖内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官网以及公共交通宣传载体等全年持续播放,形成上下联动的宣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保证经济金融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和线索以后,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摸清情况,快速高效地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二)把握政策,依法打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以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为准绳,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的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三)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政府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市(县)、区政府应根据市统一部署,负责本市(县)、区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具体操作,市与市(县)、区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四)积极妥善,维护稳定。各级政府应积极稳妥地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工作机制。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信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无锡工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统领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研究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3.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4.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区政府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5.办理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

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击非法集资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要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裁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裁室其他成员。总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一)统一领导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研究、决定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作为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协调统筹机构。工作小组组长由总公司合规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总公司个人业务部、客户服务部、办公室的部门负责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职责包括: (一)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 (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统筹制定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流程及信息系统的搭建;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篇一:支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报告 支行(营业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报告根据青岛银监局《青岛银监局关于印发防范非法集资及风险传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即墨支行营业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总体情况 支行立即成立了由支行行长任组长、分管会计副行长任副组长、全体会计人员配合的自查工作小组。对支行员工行为、网点环境管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排查厅堂员工17人,账户45户,交易625笔。 二、配合排查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防范非法集资及风险传染工作效果,支行召开了动员会,由支行行长讲解了目前形势下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并趋向多发性特点,许多居民深受其害,迫切需要加强宣传,提高周边居民识假、防假能力,保护财产安全。支行采取每天晨会学习、讨论学习非法集资及风险传染工作相关文件,利用开展社区营销工作时向居民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同时,在网点做到“五不准,三公示”,与支行所有员工签订承诺书要求员工严格执行。 三、排查形式、方法及结果 (一)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 支行根据本单位实际,通过与员工单独座谈、家访、朋友采访、查询账户、签订协议书和承诺书等方式,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建立员工“五严禁”工作制度,并“五严禁”,即:严禁归集他人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严禁参与民间借贷、参与设立民间融资机构或违规经营办企业等活动;严禁充当资金掮客;严禁借银行的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严禁利用所控制账户为他人过

渡资金。 二是逐层、逐级、逐岗签订防范非法集资责任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一个员工的责任,包括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考核标准、责任追究。承诺书中应明确:本人承诺,若违反上述责任,自愿主动接受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根据员工授权,对员工控制的账户进行异常行为监控。通过内部预警信息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后开展核查,重点核查大额交易、异常交易、重要岗位、重要人员。 四是要加强员工日常行为排查,排查范围达到100% 1、兴趣爱好排查重点关注:是否偏爱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方式、参与股票、期货等投资活动;是否经常大额购买彩票、玩赌博性质游戏机、经常打牌等;是否参与涉黄、涉赌活动; 2、家庭状况重点关注是否超出家庭正常收入购置房屋、车辆;家庭经济是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 告 篇一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x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一是统一部署,召开会议。x.xx,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三是集中开展风险排查。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篇二 自治区林业厅: 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林业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排 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林办[2017]12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林办发﹝2017﹞38号)要求,隆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副局长李强同志任组长,各林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所长曹跟平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结合隆德县林业工作实际,集中深入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为加强信息联系,每个林场、站、所确定了一名联络员随时与非法集资办公室保持联络,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信息畅通。 二、认真开展排查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方案(1)

xxxxxx银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陕西银监局《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陕银监办[2012]285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成立领导组,加强组织,落实实施 为让人们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在全行引起重视,认真组织。我行统一部署,各部门组织实施。首先,我行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风险部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我行将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以营业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

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该项工作7月1日-31日期间完成,由营业部、综合部牵头负责,8月5日前由营业部完成阶段工作总结并报风险部留档。 第二阶段:加强业务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按照我行专项治理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排查工作的重点:1.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2.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渡资金,或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用于非法集资;3.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有资金往来;4.客户因非法集资涉案或失踪的,行内是否有员工涉及。 采取纸质排查方式,分为自查、互查两个阶段。各部门内部有序开展自查工作,采用约见谈话、银企对账、走访客户等方法开展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的排查。通过谈话了解员工动态情况,并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约见谈话重点了解员工消费、交友、出勤等状况,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填写《员工涉及民间融资行为排查谈话情况表》,并由谈话人和被谈话人双方签字后,由综合管理部留存备查。根据对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了解和掌握,对容易出现风险或有不良行为苗头的人员进行必须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疑点。对有违反规定的员工约见谈话,视情节提交行务会决策给予警示教育、问责处理。 互查是员工之间互相监督,设定风险部邮箱为举报邮箱,举报电话:xxxxxxxx,方便员工发现有涉嫌:直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过

XX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修政发[2010]49号 关于印发《修山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修山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已经修山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修山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修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发至: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修山镇党政综合办 2010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修山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 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根据桃江县政府的决定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行使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推动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莅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恩施州人行相关要求,结合我中支实际,在全司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莃第一部分年度排查情况 螇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蒇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中支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召开小组会议,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蒁二、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薇各部门员工既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又强化协作,打组合拳,施综合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 蒆一是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专项清理办公场所(中支大楼)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

芃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员工和客户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 薈四是深入企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传工作。 艿五是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沟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专项排查情况 芅第二部分 莃一、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 罿我中支与辖内机构配合,多渠道、广角度对承保、理赔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经查,在无非法集资行为。 螇目前,我中支尚未发现辖内机构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 肄二、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 蒂防范化解、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 常抓不懈。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整治非法集资活动,加大宝鸡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编发宣传资料,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 1、什么是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最新)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看,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从我市看,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快速发展,在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不同程度滋生了非法集资的土壤,扩散了非法集资的领域,非法集资将成为我市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方案》(X发〔X〕59号)精神,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和X二中、X、X、X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防打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

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政府牵头,统筹指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主要目标 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

企业如何规避非法集资风险

企业如何规避非法集资风险 在现代市场经济竞争中,企业只有正确选择融资方式来筹集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资金,才能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企业集资是指企业做为筹资主体根据其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和调整资本结构等需要,通过筹资渠道和金融市场,运用筹资方式,经济有效地筹措和集中资本的活动。而由于集资渠道的多样性,因此一些企业的集资方式(如向本企业职工集资)有可能陷入非法集资的风险,如何在规避非法集资风险和取得有限的资金以支持企业发展是现代社会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本文只要在于给集资的企业提供一些规避陷入非法集资风险的途径和具体操作方法。 规避企业非法集资的途径主要是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来,该《解释》指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非法集资行为,《解释》做了详细的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 “如果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目的,开发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建设项目具有合法手续,且已与买房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过户手续,也就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解释》中提到,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意思就是只要经营者能够证明是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有很大的可能免于刑事处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时主观上需要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解释》明确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刑法规定中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解释》中可以看出,需要定义为“非法集资”行为,首要前提就是: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那么定义“非法集资”的前提就是不存在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及风险防范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及风险防范 相信非法集资大家听起来都不陌生,近年来,打着“零风险、高回报”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让不少个人和家庭落入非法集资陷阱,最后血本无归。 那么非法集资常用的套路有哪些?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防范非法集资,需要我们每个人警钟长鸣。 非法集资4个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

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省贯彻落实国发〔X〕59号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X处非〔X〕5号)、《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X处非〔X〕7号)、《X 处非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形成如下工作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成立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规范全镇经济金融秩序。 (二)形成更加有效的处非工作协调沟通机制,镇处非办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镇处非办书面汇总处非工作开展情况,镇处非领导小组、处非办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非法集资形势及应对措施。(责任单位:镇处非办及成员单位) 二、开展风险排查 X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非法集资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镇处非办、镇处非成员) (一)排查对象。排查对象包括从事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X,从事融资性担保、融资

租赁、典当、私募股权投融资、小额贷款等业务的公司,全省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的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各类以投资、咨询、金融服务等名义实际从事资金池借贷的机构等。重点突出对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平X、电子商务、房地产建筑的风险排查。上述排查对象包括注册地在河头镇行政区划内的法人企业,也包括市外企业在河头镇辖内的分支机构,还包括应当审批但未经审批实际开展同类业务的机构。 (二)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创新运用排查方法,全面掌握本地区的风险状况,重大风险事件应及时上报。 (三)部门排查及职责分工。 1、镇处非办:负责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面上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汇总材料的起草和报送。 2、河头市场监管所、镇工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风险排查。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负责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的风险排查。 3、镇宣传办、中小学: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风险排查。 4、镇农办、各工作区: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排查,协同市农办、市供销社,做好相关工作。 5、市场监管所:负责广告监管,互联网金融性风险排查。 6、镇城建办:负责房地产建筑领域的风险排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为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乡政府的协调配合,规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程序,明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我县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预防监测 (一)各成员单位应当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教育社会公众认识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其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二)各成员单位应制定本系统及主管行业监测预警方法,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预防监测所管理行业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加强与其他单位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通报相关线索。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完善监测措施。发布融资广告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及时进行行政处置,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应当及时移送县公安局。 (四)县公安局应当加强对涉金融领域企业的风险监测排查工作,充分利用基层派出所的优势,以精细化为目标,构建涉金融领域企业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五)县委网信办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互联网信息传播的

监督管理,完善监测措施,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应当及时移送县公安局。 (六)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可疑资金的检测。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应当及时报告金融管理部门。 二、处置流程 (一)案件受理 1、行政处罚。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监测和排查中发现非法集资苗头或接到举报,应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决定,在职权范围内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县处非办。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2、立案侦办。县公安局负责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受到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提交的线索情况报告和接到群众举报,应立即研究处理意见,如立案应及时报县处非办。如案情特别重大,由县处非办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二)追赃挽损 县公安局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立案侦办后,应立即协调银保监、房管、交管等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其相关财产予以冻结、扣押,最大限度挽回财产损失。 (三)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立案后,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调查难度大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应向县处非领导小组汇报,组织由公安,税务,金融、市场监督等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制定联合调查方案,实施联合调查取证。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 报告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恩施州人行相关要求,结合我中支实际,在全司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年度排查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中支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召开小组会议,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各部门员工既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又强化协作,打组合拳,施综合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专项清理办公场所(中支大楼)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 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员工和客户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 四是深入企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传工作。 五是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沟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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