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的会计处理

期货的会计处理
期货的会计处理

一、新会计准则下期货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将期货合约作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一)投机的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不作为有效套期的衍生工具,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作为投机目的的期货合约,在取得时应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其交易费用记入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人当期损益。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因持仓而形成的浮动盈亏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二)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运用期货进行的套期保值可以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归属于特定风险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或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变动敞口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来源于某特定风险且影响企业损益。确定的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的不可撤消协议,即签定了合同就不能随意更改,由于更改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以至于为了降低未来确定承诺的风险而进行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规定,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衍生工具,在套期开始时,通常应当将其整体或其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同时,准则还对可以运用套期保值会计进行处理的范围作了界定,弥补了目前我国对套期保值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缺陷。准则规定套期关系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按照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报表中进行确认。包括企业对套期关系有明确指定,套期高度有效,能可靠计量且应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报表期间该套期高度

有效。运用期货进行的套期保值,其公允价值变动(即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取决于套期保值的类型。若属于公允价值套期,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例1]2005年1月1日某上市公司决定采用期货合同对其拥有的库存商品A进行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了相同数量的商品A的期货合约,初始保证金为4400元。套期开始日,库存商品A账面价值40000元,公允价值44000元,2005年4月30日,该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上升了5000元,库存商品A的公允价值下降了30 00元。

该例中,套期工具为卖出的商品A的期货合同,被套期项目为库存商品A。

(1)2005年1月1日

借:结算备付金4400

贷:银行存款4400

借:被套期项目40000

贷:库存商品40000

(2)2005年4月30日

确认套期工具利得时,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5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

贷:被套期项目3000

借:银行存款4400

贷:结算备付金4400

出售库存商品A时,

借:银行存款4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7000

贷:被套期项目37000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5000

若属于现金流量套期的,其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人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

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其他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2]某集团公司2005年8月1日预期将在三个月后购买现价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的天然橡胶,但由于目前市场上天然橡胶的价格非常不稳定,为规避价格可能上涨的风险,在期货市场上买进相同数量的天然橡胶期货合同,同时指定预期的买进天然橡胶为被套期项目,初始保证金为10000元。2005年11月1日,该天然橡胶价格上涨了6000元,期货合约增值7200元。

该例中,套期工具为买进天然橡胶的期货合同,被套期项目是预计购买天然橡胶的交易。

(1)8月1日买进期货合约时进行初始确认,对预期交易无需作任何分录。

借:结算备付金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2)确认套期工具利得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7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结算备付金10000

(3)购买天然橡胶

借:原材料——天然橡胶—1006000

贷:银行存款—1006000

(4)预期交易发生时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转入当期损益,或计人买进原材料(天然橡胶)的初始确认成本。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

或者,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

贷:原材料——天然橡胶6000

借:银行存款72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7200 例2反映了现金流量套期

保值会计核算的过程,但未反映出套期保值者在持仓过程中期货保证金的核算。

[例3]2006年1月1日,某公司由于业务需要预计在3个月后购买1000吨小麦,现在3个月的小麦期货为每吨5000元,若在4月底可以以该价格购到1000吨小麦,公司将感到非常满意。但该公司担

心小麦价格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会上涨,为了避免价格可能上涨的风险,现购进1000吨价格为每吨5000元的3个月小麦期货进行现金流量套期,初始保证金为300000元。假设每月月底根据期货价格(如表1

所示)调整期货保证金。

(1)2006年1月1日

借:结算备付金3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

(2)2006年1月31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200000

(3)2006年2月28日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 2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000 (4)2006年3月31日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15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0000 借:原材料——小麦5150000

贷:银行存款5150000

借:银行存款300000

贷:结算备付金300000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150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0000 贷:原材料——小麦150000

或: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0000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在公允价值套期中确认被套期工具,而在现金流量套期中则不确认被套期工具,这是因为现金流量套期是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特定风险,而只有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才能被指定为被套期工具,所以在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处理中,不会出现“被套期项目”这一科目。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了对现金流量套期停止应用套期会计处理方法而改用投机会计方法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二、新准则下期货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新准则中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中在有些地方需要用到会计人

员的专业判断,因此还存在人为操纵的可能性。在现金流量套期保值中,如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扣除有效套期部分为无效套期部分计人当期损益,则企业管理层为了完成业绩指标,可以人为地控制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从而影响当期损益。又如在现金流量套期中,预期交易随后形成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对于原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的转出处理时,可以选择计人当期损益或计人相关非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价值。这两种方法对当期损益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也存在一定人为操纵空间。再如停止应用套期会计处理方法而改用投机会计方法进行处理的条

件中,若管理当局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或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转出,计人当期损益。且对于预期的交易发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具有很大的主观陸;对套期关系的指定与撤销,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策略,企业有着很大的自主性,使得企业可以运用将利得或损失从所有者权益转入当期损益来操纵企业的利润。

企业利息、资金占用费收入纳税与核算

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息、资金

占用费收入的来源主要有:(1)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2)将资金提供给

他人使用而取得的资金占用费收入;(3)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因购买方延期付款而

向对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收入;(4)委托银行贷款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据了解,

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收入不能正确进行核算,主要原因

是没有搞清楚利息、资金占用费收入在纳税与会计处理上的差别。为此,结合《企业

会计制度》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就企业利息、资金占用费收入的纳税与会计核算谈点

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财务费用,是指企业

为筹集生产经

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

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

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冲减利息支出。因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属于流转税的征税

项目,其纳税与会计核算比较简单,下面仅讨论文中所提(2)、(3)、(4)三种情况。

1、资金占用费收入的账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

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中明确指出: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对方并收取资

金占用费……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前述(2)项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收入应比照下例进行账务处理。

例:A企业与B企业是独立核算的两个单位(A、B均系非增值税纳税人)。A企业由

于受条件的限制,暂时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经协商,A企业于2001年2月1日向B企业借

入一笔资金。7月31日,A企业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归还了B企业的资金并付给资金占用

费10000元。B企业会计分录为:

(1)收到资金占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2)计算营业税(附加税金略)

应交营业税=10000×5%=5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00

(3)月末结转

借: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贷:其他业务支出 500

本年利润 9500

于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延期付款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根据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销售额(营业额)

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向购买方(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前述(3)

项属价外费用,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计算税金,办理纳税申报。例: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纳消费税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税率为10%),向购买方收取延期付款利息23400元。该企业会计分录为:

(1)收到延期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同时计算消费税(附加税金略)

应交消费税=20000×10%=2000(元)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2)月末结转

借:产品销售收入 20000

贷: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2000

本年利润 18000

于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2001年,某保险公司对未按时缴纳保费的客户加收延期付款利息1000元。该

公司会计分录为:

(1)收到延期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营业收入 1000

(2)计算应交营业税(税金附加略)

应交营业税=1000×7%=7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0

(3)月末结转

借:营业收入 100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70

本年利润 930

于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由上可见,对延期付款利息作会计处理时,涉及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等销售行为,尽管各项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方法存

在一定的差异,但都必须按“价外费用”进行纳税和会计核算。

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委托贷款是指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

他单位贷出的款项。不论短期还是长期委托贷款,性质上都属于企业的投资行为。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期末时,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

计提应收利息,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委托贷款—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

科目。企业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委托贷款——利息”科目。

例:2000年1月1日,A企业将银行存款100万元委托银行贷给B 企业,期限1年,年利率12%,到期一次收回本息,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均由银行代扣代激。A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委托的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2)年末,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总计提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1000000×12%×[1-5%-5%×(7%+3%)]=108000(元) 借:委托贷款—利息 108000

贷:投资收益 108000

(3)2001年1月1日,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本金 1108000

贷:委托贷款—本金 1000000

委托贷款—利息 108000

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淮备时,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委托贷

款——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投资收益

——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

资金占用费是指非金融机构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资金以及商务活动中预收预付款项而收支的利息额。这种经济行为波及的税种主要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了便于正确计税,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纠纷,将税法相关规定归纳如下,供参考。

1.贷款方要关注资金占用费所波及的营业税以及附加税费的缴纳

● 国务院令[1993]136号《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纳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财法[1993]40号《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转贷业务,是指将借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将吸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资本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属于转贷业务。

● 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十、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注]①按资金占用费计征的营业税税率为5%。②附加税费是指以营业税的纳税额作为计算依据并同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这三项税费的税率、附加率、征收率请查阅相关规定,本文不作详述。

2.借款方要关注资金占用费所波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确认

● 国务院令[1993]137号《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

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

准予扣除。

● 国税函[2003]1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 财法[1994]3号《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

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包括向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

构的借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的扣除标准按照条

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的规定执行。

● 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三十三条借款费用是纳税人为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费用,包

括:

(一)长期、短期借款的利息;

(二)与债券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三)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

(四)与借入资金有关,作为利息费用调整额的外币借款产生的差额。

第三十四条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性借款费用,符合条例对利息水平限定条件的,可以直接扣除。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活动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

第三十五条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

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三十七条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

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3.资金占用费结算要填开套印有地税局监制章的普通发票

收付资金占用费,不能忽略了发票的填开。以下摘录的税务法规回答了收付资金占用费为什

么要填开发票和怎样填开发票的问题。

● 国函[1993]174号《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批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 国税发[1993]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的通知》

第三十条《办法》第二十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和扣缴义

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第四十八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第四十九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一)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 国税函[2004]10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一、代开发票的概念界定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

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

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

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

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五)本条所称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

书面确认证明。

三、代开发票的基本要求

(五)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和收取发票工本费。代开的普通发票上要注明完税凭证号码;同时代征税款的完税凭证上要注明代

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

[注]本人工作自2005年4月19日起发生变动,由天脊集团董秘处调到天脊集团塑料有限

公司工作。

浅析股指期货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的会计处理

浅析股指期货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的会计处理 阴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浅析股指期货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的会计处理徐爱玲渊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厦门361005冤股指期货是国际市场成熟的期货品种,股指期货的会计关于终止确认的定义,有多种不同的表述。《国际会计准处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将已确认的量》(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主体的财务状况表中转出。2009年3(CAS23)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7><4号——套期保值》(CAS2<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终止确认》征求意见三个特殊行业特定业务准则的有关规定。但上述准则只对金稿(ED/2009/3),旨在对IAS39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融衍生工具作为金融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作了一般性规范,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7)中关于终止确认的要求进行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作了详细规定,对于股指期货的修订,在ED/2009/3中,一项金融资产/负债的终止确认是核算与估值等的规范几乎没有。这使得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股指:停止确认主体财务状况表中的资产或负债。指期货的会计处理存在一些分歧,尤其是股指期货的每日无CAS22对终止确认的规定是:金融资产/负债从企业的负债结算这一特殊业务,存在着多种会计处理方式,孰优孰劣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是尚无定论。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转一、股指期货交易的特点及相关会计处理规范移且符合CAS23的规定。CAS22与ED/2009/3对终止确认1.股指期货及其交易特点。股指期货,全称是股票价格的定义规范实质上相同。指数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双二、实务中的若干处理方法比较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根据经济业务实质,每日无负债结算在会计核算上可分数大小,进行标的指数买卖。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解为两部分:淤

商品期货账务处理

商品期货账务处理 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主要涉及投资、交纳期货保证金、平仓了结合约、实物交割,以及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等内容。 企业从事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企业存入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保证金,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基础,在交易尚未发生之前,属于押金性质。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交纳的保证金,单独设置“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期货保证金”科目除了用于核算企业划出和追加的保证金外,还用于办理企业与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资金结算,即企业与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一切往来均通过“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具体为: (1)划出和追加保证金 企业划出和划回的期货交易保证金,通过“期货保证金”科目。 (2)提交质押品 企业提交质押品并收到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入的保证金资金后,待有资金时再收回质押品;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并收回质押品,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可以处置质押品。处置质押品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①质押品为国债。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处置作为质押品的国债时,应将处置收入与原由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入的保证金的

差额,记入“期货保证金”科目;国债的账面价值与处置收入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②质押品为仓单。企业应按处置收入和增值税额与原划入保证金的差额,记入“期货保证金”科目,按处置收入确认营业收入。 (3)开新仓、对冲平仓和实物交割 ①开新仓和对冲平仓。开新仓是企业首次买入或卖出某一期货合约的行为。由于企业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进行期货交易的准备资金,企业如开新仓,可不作会计处理。 ②对冲平仓,是企业在同一期货交易所内,通过买进(或卖出)相同月份的期货合约,对冲在手的原卖出(或买进)的合约,以解除原持有合约所需承担的到期交割义务。 对冲平仓的期货合约必须是相同的商品期货及相同的合约张数。企业通过卖出或买入以前持有的买入或卖出的合约以了结交易,发生的平仓盈亏增减“期货保证金”。 平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平仓成交价计算的已实现盈亏。企业对于平仓实现的盈亏,单独设置“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期货合约平仓了结时,企业应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结算单据列明的盈亏金额入账,对实现的平仓盈亏,记入“期货损益”科目。在交易过程中,如属于期货交易所因会员或客户违规而强制平仓,其实现的平仓盈利不再划归会员或客户;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及连续涨、跌停板而强制平仓,其平仓盈利划归会员或客户时,其会计处理与对

会计教学案例

作业一:结合教材案例十二《所有者权益:郑百文》与案例二十二《金融工具:中信泰富“澳元门”事件》以及2008年工商银行衡阳白沙洲支行行长弟弟冒领储户1500万元案,谈谈您将如何保护自己(个人及自己所服务得公司)?答:郑百文公司在1997年时进入国内上市企业100强,但却在一年之后开始走下坡路并且急剧亏损与恶化给我们得启示就是深刻得,给我们很多教育。郑百文公司曾出现做假账、管理失控、盲目扩张、信息系统失真等问题,之后郑百文公司在巨大压力下选择了重组。此次重组对地方政府来说,可避免面对所辖企业破产、开中国上市公司破产之先河得窘境; 对股东来说,股票缩水一半总比颗粒无收强得多;对郑百文而言,它得以脱胎换骨,赢得新生。在这次挫折之后,郑百文公司给我们得教训就是深刻得。 1、上市公司想要更好地发展必须要完善资本结构 从郑百文案中不难瞧到资本结构合理与否得重要性,而资本结构恰恰就是相当多上市公司亟待解决得问题。尽管我国上市公司筹资渠道尚不完善,负债过高问题得解决并非旦夕之功,避免过高得财务杠杆仍就是公司得以发展得前提. 2、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得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结构得完善 郑百文案再一次提醒我们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得迫切性。单纯依靠证券监管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信息披露得质量,只有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人手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3、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就是公司健康发展得必要 上市公司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承受较其她类型企业更高得风险,各种风险都会反映为公司现实得或潜在得损失。其中财务风险即公司在筹资、投资与用资活动中所面临得各类风险.回顾郑百文得经营管理,不难瞧出其并未进行有效得财务风险管理。进行财务风险管理得一个重要方面即为财务风险预警,这也就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中欠缺得主要方面. 财务风险预警可以使公司对潜在得风险未雨绸缪,使管理人员对理财活动持谨慎态度,及时发现财务风险隐患并发出警报,可见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就是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得必需。 在中信泰富得事件中,对于中资企业而言,一方面需要用衍生产品套期报纸规避风险,但另一方面又需要防范较易员投机或被诱惑进入复杂衍生产品。就要遵守以下几个规则: 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章制度可有效地减少内部风险,在套期报纸中,可能因为交易员得个人原因,投机失控导致巨大风险。 2、不懂得坚决不做.如果做,一定要有人才、软件体系支持,有风险控制与定价、估值体系。 3、每个重要得交易员身边一定要有实时实地得监控。从巴林银行倒闭与中航油等得事件来瞧,交易员在遭受亏损后往往继续赌,希望扳平,从而失控导致巨大风险,因此,需要实时实地监控,而且风险管理员得汇报线路、薪酬体制与考核完全应与交易员得汇报线路分开.一旦发现亏损,企业应该认真考虑平仓,否则会承担更大得市场风险,而且年后有可能引来市场操纵与超前销售,从而加大企业亏损.所以,比较好得做法就是以迅速与稳健得方式平仓。 5、正确认识套期保值,锁定企业财富.套期保值就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得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得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得价格进行保险得交易活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得比较晚,因此很多企业往往有这方面得需求却苦于缺乏套期保值得经验。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在执行套期保值得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两点:首

商品期货交易会计处理分析

商品期货交易会计处理分析 (3)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衍生工具终止确认时,应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买入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1】假设20x8年度A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20万元;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每手10吨,2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4元/手; (3)11月30 Ft结算价1970元/吨; (4)12月31 13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950元/吨,交易手续费4元/手。则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2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0元(2 0×10×2000×10%),交易手续费80元(20×4) 借: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0 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40080 (3)11月30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6000元[20×10×(2000-19 7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6000

(4)12月31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4000元[20×10×(1970-19 5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 (5)12月31日,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并支付交易手续费4元/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30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30000 借,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0 借:投资收益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二、卖出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2】20×8年度B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50万元;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每手20吨,19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 (3)11月30日结算价18800元/吨; (4)12月31日将上述铜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8500元/吨,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则B公司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人资金5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380000元(1 0×20×19000×10%),交易手续费15200元(10×20×19000×4%)借:衍生工具——铜期货380000 投资收益15200

股指期货的核算举例

股指期货的核算举例 海鑫基金于2011年1月初看好万科股票,欲在月底资金到账后买入60万股,假定当日股价为7.00元。通过计算,基金可以通过买进5张期货合约,对上述股票进行套期保值。1月15日在紫堇期货公司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100万元;1月16日,以2700点买进5份IF1101合约并卖空3份IF1101合约,其中合约乘数为300,初始保证金比例10%,手续费比例0.5%(下同),该合约当日结算价为2750点;假设此后一段时间股指均未变化,公司也未有买入和卖出交易。1月30日,以2770点平仓5份IF1101买入合约,以2740点交割3份IF1101卖空合约,同时以每份2800点买入4份IF1101合约,以每份2770点卖出3份IF1101合约,该合约当日结算价为2820点。1月31日从保证金账户取出50万元。 会计处理2011年1月15日,存入保证金 会计分录为:借:结算备付金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2011年1月16日,以2700点买进5份IF1101合约并卖空3份IF1101合约,该合约当日结算价为2750点。 (一)买入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借:存出保证金405000贷:结算备付金405000借:其他衍生工具———套保买入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050000贷:其他衍生工具———冲抵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050000 买入开仓合约价值⑴:开仓价×买入开仓数量×合约乘数=2700×5×300=4050000 (二)卖出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借:存出保证金243000贷:结算备付金243000借:其他衍生工具———冲抵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2430000贷:其他衍生工具———套保卖出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2430000 卖出合约开仓合约价值⑵=开仓价×卖出开仓数量×合约乘数=2700×3×300=2430000 (三)交易费用 借:交易费用 32400贷:结算备付金32400交易费用⑶=买入开仓合约价值×0.5%=(4050000+2430000) ×0.5%=32400 (四)日终结算当日盈亏⑷=∑((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合约乘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2750-2700)×5×300+(2700-2750)×3×300+(2730-2750)×(0-0)×300=30000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财税小屋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金,因其盈亏并未实现,从而形成企业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暂收或暂付,故应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具体对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应分别以下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一) 企业向保证金账户划入保证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划出保证金,作相反分录。(二) 企业的平仓盈亏,如为收益,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分别其作为投机或套期保值工具贷记“投资收益”或“套期工具”;如为亏损,作相反分录。(三) 企业的持仓盈亏,如为收益,期货经纪公司据此增加企业保证金余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如为亏损,作相反分录。平仓时,予以转销冲回。(四) 交易保证金与企业可用资金之间划转可不必做会计处理,但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因持有期货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应与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 1

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其会计核算可参照本细则办理。 (二)本细则所称股指期货,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三)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本细则处理。若基金开展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四)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形成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五)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基金管理公司应在业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相关估值监控程序,根据市场情况建立结算价估值方法公允性的评估机制,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 (六)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本细则设置和使用与股指期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明细科目。对于“其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应根据确定的套期保值等交易目的,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七)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报表列报和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和披露基金财务报表、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 (八)如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应按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与投资股指期货相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此情况下,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信息,应在基金财务报表附注等披露文件中对此净额列示作相关说明。 (九)如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另有新的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科目设置 编号会计科目明细科目设置核算内容 1021 结算备付金1[1]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 保证金。 1031 存出保证金通过期货公司进行结算的,按照期货公司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已被期货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 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 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 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

期货案例分析

1993年德国金属公司石油期货交易巨额亏损案例 1.1 案例综述 德国金属公司是一家已有113年历史的老牌工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冶炼、矿山开采、机械制造、工程设计及承包等,在德国工业集团中排位约在第十三、四名,公司以经营稳健著称。“德国金属”为交易合约制定了一套套期保值的策略,试图将油品价格变动风险转移到市场上去。一系列技术性的因素却造成了套期保值失败,使“德国金属”非但没有达到回避或降低风险的目的,反而招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1.2 案例风险识别分析 1.2.1行情误判风险 德国石油期货公司的亏损的直接原因在于,公司管理层对期货市场行情判断失误,认为石油期货市场在长时间内都是反向市场,做出了相反的决策,具体而言,公司没有预料到93年底的石油价格会不升反降,市场方向发生反转,有反向市场变为正向市场。 1.2.2基差风险 石油价格下跌,这些头寸所带进来的新的风险——基差风险(basis risk),即不同期限的期货或远期价格之间关系变化的非线性风险,比单纯的价格风险更难以预测,“德国金属”根本无法控制。 1.2.3保证金不足风险 在1993年底世界能源市场低迷、石油产品价格猛烈下跌时,“德国金属”在商品交易所和店头市场交易的用以套期保值的多头短期油品期货合同及互换协议形成了巨额的浮动亏损,按期货交易逐日盯市的结算规则,“德国金属”必须追加交纳足量的保证金;对其更为不利的是,能源市场一反往常现货升水的情

况而变成现货贴水,石油产品的现货价格低于期货价格,当“德国金属”的多头合约展期时,非但赚不到基差,还要在支付平仓亏损外,贴进现金弥补从现货升水到现货贴水的基差变化。为了降低出现信用危机的风险,纽约商业交易所提出了把石油产品期货合约初始保证金加倍的要求,使“德国金属”骤然面临巨大的压力。也正是因为保证金制度,才加剧了公司财务负担。从事后分析,1993年底世界石油价格正处于谷底,通过做空头对冲原来套期保值的多头期货合约所形成的亏损额最高,1993年12月,原油价格从每桶低于13美元的价位底开始缓缓回升,至1993年夏天,价格升到每桶19美元还多,高过原来多头建仓的每桶18美元的价位,也就是说,如果不忙着全部斩仓,而是给予资金支持,那么到1993年夏天就扭亏为盈了。保证金制度下,由于德国石油期货公司在当时情况下没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只能在市场反弹之前就被强行平仓,从而失去了转亏为盈的机会。 1.2.4投机风险 从德国金属公司签订的这份协议来看,出于其对自身在全球商品市场交易的丰富经验及在金融衍生交易方面的技术能力的充分自信,投机的因素已经超过了套期保值的初衷。 “德国金属”在商品交易所和店头市场通过石油标准期货合约和互换协议建立起来的多头头寸不是套期保值,而是冒险,是一种一厢情愿地把全部赌注压在世界油品交易市场会长期呈现现货升水这样的假设上的投机。但事实并非如此,德国石油公司的行情误判,市场反转,向不利方向发展,造成公司在能源期货市场上亏损13亿美元。 1.3 案例风险管理启示 1.3.1行情误判风险管理 对于行情判断,是进行投资决策的成败关键。市场投资者,不可能完全正确预测市场变化,对市场行情进行十分准确的把握。德国石油期货公司的高管们没有准确预测行情,历史上名声显赫的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也是由于市场反转,

期货交易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期货交易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1)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买卖账户,按存入的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时,按其公允价值借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 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期货业务会计账务处理:一、买入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1】假设20x8年度A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 资金20万元;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每手10吨,2000元/吨,交 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4元/手; (3)11月30Ft结算价1970元/吨; (4)12月3113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950元/吨,交易手续费4元/手。则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 资金20万元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0元 (20×10×2000×10%),交易手续费80元(20×4)

借: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0 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40080 (3)11月30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6000元[20×10×(2000-197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6000 (4)12月31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4000元[20×10×(1970-195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 (5)12月31日,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并支付交易手续费4元/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30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30000 借,投资收益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0 借:投资收益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期货业务会计账务处理:二、卖出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2】20×8年度B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50万元;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每手20吨,19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

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期货交易最早出现在美国,9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萌芽,凭借期货的风险对冲功能和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属性,期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目前,我国共有四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据《中国期货市场年鉴(2015)》统计,国内期货市场目前共有52个期货期权品种,截至2015年末,市场资金总量达4100多亿元,有效客户数达107.76万户。本文结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现行税法规定,解析期货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期货交易概述 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一)相关概念 1.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是指以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2.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与交易保证金。 3.结算 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的资金清

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学习资料

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 ―――――――――――――――――――――――――――――――――――――――――――― ― 期货交易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它具有高风险、高收益且是未来交易事项的特点。期货相对现货而言,是标准化了的远期商品。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的并载明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期货交易的不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转移风险和获取利润的机会。现就期货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有关事项概括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在开展商品期货业务时,应在现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会计科目: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

3.在“长期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会员资格而以交纳会员资格费的形式对其化交易所的投资。 4.“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5.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设置“质押保证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用质押品换取的期货保证金。 6.在“管理费用”科目中设置“期货年会费”明细科目,核算有会员资格的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交纳的年会费。 7.选择性补设“买入期货合约”、“卖出期货合约”、“期货结算”科目。企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份数(手)、标的数量、金额都不在账内核算,这样做对期货内部控制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企业可增设以上三个科目,核算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数量、种类和初始成交价格。 二、账务处理 (一)期货投资和交纳席位占用费 企业为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而交纳会员资格费,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长期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应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或期货交易所实际退还的会员资格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长期投资——期货会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新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财税小屋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合约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财政部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对我国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的《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和《套期保值》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从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着手,探讨新准则下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约规避和管理价格风险或投机如何进 行会计处理。 一、商品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商品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合约进行的,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它对合约标的物规定有统一标准的数量、质量和交割月份等,在合约成交后,所有的因素中只有价格是变动的,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动机,是预期价格的变动能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或避免现货价格损失。以买入铜期货合约为例,在持仓期间,若铜期货价格上涨,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增值收益,若铜期货价格下跌,则该项交易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具体而言,对尚未结算的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其 公允价值是由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和报告日的结算价格决定的。 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买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价格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价格上涨到19,360元,假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二、商品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 企业进行商品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入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为其设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一部分作为交易保证金,被企业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所占用,它按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随时划回。保证金的管理采取逐日盯市结算方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商品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计算当日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持仓盈亏视同为平仓盈亏处理,并据此调整企业的保证金余额。 对于账户中尚未被占用的保证金,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交易保证金是对企业履行商品期货合约的一种担保,企业在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部分资金,但它仍然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在形态上并无区别,故笔者认为均可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核算。在逐日盯市结算方式下,对于持仓浮动盈亏,期货经纪公司从公司保证金账户实际划入或划出相应的保证金,因其盈亏并未实现,从而形成企业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暂收或暂付,故应在“其

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示例理解及会计处理

一、看涨期权示例 1月1日,标的物是铜期货,它的期权执行价格为18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期货价上涨至1905美元/吨,看涨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 。A可采取两个策略: 1.行使权利 A有权按1850美元/吨的价格从B手中买入铜期货;B在A提出这个行使期权的要求后,必须予以满足,即便B手中没有铜,也只能以1905美元 /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买入而以1850美元/吨的执行 价卖给A,而A可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抛出,获利50美元。B则损失50美元。 2.售出权利 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涨期权,A获利50美元(55-5)。 如果铜价下跌,即铜期货市价低于敲定价格1850美元/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只损失5美元权利金,B则净赚5美元。 二、看跌期权示例 l月1日,铜期货的执行价格为17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 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价跌至1 695美元/吨,看跌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此时,A可采取两个策略: 1.行使权利 A可以按1695美元/吨的中价从市场上买入铜,而以175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B,B必须接受,A从中获利50美元(1750-1695-5),B损失50美元。 2.售出权利 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跌期权。A获利50美元(55-5)。 如果铜期货价格上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而损失5美元,B则净得5美

三、看涨和看跌期权的会计处理 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的区别: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定义看涨期权——指期权买入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向期权卖方购入某种商品或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买进的义务。 看涨期权又称“多头期权”、“延买权”、“买权”。 例如投资者如果看好黄金价格上升时购入看涨期权,而卖出者预期价格会下跌。看跌期权——指期权买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向期权卖方出售商品或期货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卖出的义务。 看跌期权又称“空头期权”、“卖权”和“延卖权”。 在看跌期权买卖中,买入看跌期权的投资者是看好价格将会下降,所以买入看跌期权;而卖出看跌期权方则预计价格会上升或不会下跌。 期权将以 1.现金净额结算 用钱结算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交换金融资产,不属于权益工具,而属于金融负债。 “衍生工具”属于共同类科目,如果余额在借方就表示资产,期末余额在贷方就表示负债。因此衍生工具不属于权益工具,应该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1)发行看涨期权: 借:银行存款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2)期权公允价值上涨: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行使看涨期权: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实付现净额) 贷:银行存款 (1)购入看跌期权: 借: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贷:银行存款 (2)公允价值下跌: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3)确认期权合同的结算: 借:银行存款 贷:衍生工具——看跌期权 2.以普通股净额结算 按差价结算发行的金融工具如为衍生工具,如果企业通过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也应确认为金融负债。 (1)发行看涨期权: 借:银行存款 贷: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2)期权公允价值上涨: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行使看涨期权: 借:衍生工具——看涨期权(余额)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deriativefinancialinstruments),又称派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等,顾名思义,是与原生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在原生金融工具诸如即期交易的商品和约、债券、股票、外汇等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从传统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股票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债券期货合约都是衍生金融工具。 套期关系是指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按照套期关系可以将企业为规避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在境外经营的净投资有关的外汇风险、利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而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区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类。 (一)、公允价值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负债或确定承诺中可辨认的一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比如发行方和持有方对因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固定利率债务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或对以企业的报告货币表示的以固定价格买卖资产的确定承诺进行的套期,都属于公允价值套期。 (二)、现金流量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指报告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会计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模式的选择,取决于各国市场的发展程度、发展趋势以及会计信息的可操纵程度等因素。会计准则模式可分为两类: 模式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在会计报表内予以确认;初始计量采用交易对价的公允价值(即历史成本),后续计量则一致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非套期保值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其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一般在当期直接计入净收益(有充分证据证明持有至到期的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可不确认,但各期的处理必须一致);套期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在符合套期会计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套期项目有效套期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待被套期项目相关损益实现时予以确认,无效部分视同非套期保值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对衍生交易的相关政策,以及各项衍生金融交

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

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 ― 期货交易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它具有高风险、高收益且是未来交易事项的特点。期货相对现货而言,是标准化了的远期商品。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的并载明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期货交易的不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转移风险和获取利润的机会。现就期货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有关事项概括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在开展商品期货业务时,应在现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会计科目: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 3.在“长期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会员资格而以交纳会员资格费的形式对其化交易所的投资。 4.“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

纳的席位占用费。 5.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设置“质押保证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用质押品换取的期货保证金。 6.在“管理费用”科目中设置“期货年会费”明细科目,核算有会员资格的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交纳的年会费。 7.选择性补设“买入期货合约”、“卖出期货合约”、“期货结算”科目。企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份数(手)、标的数量、金额都不在账内核算,这样做对期货内部控制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企业可增设以上三个科目,核算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数量、种类和初始成交价格。 二、账务处理 (一)期货投资和交纳席位占用费 企业为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而交纳会员资格费,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长期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应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或期货交易所实际退还的会员资格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长期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或货)记“期货损益”科目。 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借记“应收席位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退还席位,收到期货交易所退还的席位占用费,作相反分录。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会计核算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会计核算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指出,“金融负债”可以简单概述为需要交付金融资产、以一项新的金融负债或者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或清偿的合同义务。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①企业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要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简称“第一条款”)。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简称“第二条款”)。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简称“第三条款”)。笔者认为上述三个条款尚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商榷。 一、第一条款分析 从“交易性”特征角度来看,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意图是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出售这些金融工具,并通过这些金融工具短期内的价格差异赚取利润。其中的“交易性”意味着可以频繁地买卖,而其公允价值通常也会在多种因素影响下不停地上下波动。因此,存在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是交易性金融工具具有“交易性”特征的前提条件。 从公允价值计量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角度来看,即便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而一项金融负债如果不能按市场价格(实际上是按约定价格)回购,则其公允价值变动对于债务人(回购方)来讲,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它根本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以该负债便不应以公允价值计量。 从债务人角度来看,企业承担一项金融负债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融资和融资成本最小化。如果企业在发行某种金融负债工具(如发行债券或者签发票据)时不能预见到正常情况下其公允价值在近期内会下跌,或者上涨的幅度低于其发行债券名义价值(本利和)增长的幅度,或者很可能在近期会取得一项新的更低成本的负债足以取代前面的负债,则发行企业就不可能有准备在近期内回购的打算。 从债权人角度来看,一项短期金融负债(如有约定利率和约定还本付息期限的短期债券)上市交易,如果其按市价转让之所得低于债券的面值加持有期间应计利息之和或持有至到期所获得的收益,则债权人提前转让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债务人提前回购的成本就会大于约定成本,债务人选择提前回购的可能性也会很小。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承担一项金融负债并准备在近期内回购,应当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说法是不妥的。下面用实例说明第一条款的不严谨之处(不考虑实务中这种短期债券是否有发行和购买的市场需求,也不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例1:B公司2008年9月30日发行债券,市场价格为200 000元,另发生交易费用10 000元,债券票面利率5%,计划1年内回购,到期一次还本付息,B公司将其划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发行后所得款项存入银行。2009年6月30日回购,以银行存款支付。 (1)2008年9月30日:借:银行存款190 000,投资收益10 000;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200 000。 (2)2008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时:借:投资收益2 500;贷:应付利息2 500。 (3)2009年6月30日: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200 000,应付利息2 500,投资收益5 000;贷:银行存款207 500。 当然,这只是一个短期应付债券的发行、计息、提前回购业务的案例,因此上述账务处理中的“投资收益”应改为“财务费用”,“交易性金融负债”则应改为“短期应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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