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运输化学品船安全检查指南

散装运输化学品船安全检查指南
散装运输化学品船安全检查指南

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安全检查指南

一、引言

本指南目的为船舶安全检查员在对化学品船的构造和设备的特殊要求部份检查时,提供指引性的检查参考。

本指南的任何内容不应理解为限制船舶检查员在实施检查采取展开检查的权利;同样,检查员也不应限于本指南的内容,而应根据其专业判断确实检查范围并采取可行的合理措施以确保船舶达到有关规则的要求。

本指南不提供散装化学品船舶与货船相同要求部份(如:完整稳性、航行设备、救生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设备、动力管系、除货物区域外的船舶管系等等)的检查指引。

此外,检查员应该谨记:本指南所列项目的检查并不是对所有化学品船舶都适用,检查员应先从船舶适装证书中所允许载运的货物清单出发,再查找相应规范中载运该货物船舶所应具备的船舶设备和布置(如《散化规则》第17章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散装运输化学品船的定义

凡从事散装运输危险或有毒液体化学品(温度在37.8℃时,蒸气绝对压力不超过2.8bar的液体)货物的船舶,均被视为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但不包括载运石油或运载与下列类似的易燃货品的船舶:.1具有重大火灾危险性的货品,其危险程度超过石油产品和类似的易燃货品;

.2具有易燃性之外,还具有其他重大危险性的货品。

三、检查依据

1、《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IBC规则)及其修正案;

2、《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BCH规则)及其修正案;

3、中国船级社(CCS)《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

4、中国船级社(CCS)《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

5、STCW78/95;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四、船舶适用范围

1、IBC规则适用于1986年7月1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如下阶段的船舶:(1)可以确认该船开始建造;(2)已开始装配至少50吨或所有结构材料估计重量的1%,取值小者。

2、依据MARPOL73/78公约,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化学品船必须执行BCH规则;而依据SOLAS74公约,BCH规则仍作为一个建议案保留。

3、总之,对载运A、B、C类有毒液体的化学品船,根据其建造时间,BCH或IBC分别对其强制实施,对载运仅具有安全危害性货品的船舶,若在86年7月1日前建造,BCH对其为建议性。见下表:

五、检查

(一)船舶、船员证书和相关文件

1.1船舶证书

1.1.1 《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或《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是否在船并有效;或

1.1.3《国际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若无COF证书时)是否在船并有效;

1.1.4 是否取得SMC证书,DOC副本是否在船上。

1.2船员证书

1.2.1船舶任职的高级船员是否取得《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

1.2.2所有船员是否持有《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安全知识)合格证》;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和组成船舶值班的水手、机工是否持有《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安全操作)合格证》。

1.3装载与稳性资料(IBC

2.2)

(1)倾斜试验报告和/或空船重量检验报告;

(2)完整稳性计算书;

(3)破舱稳性计算书(符合BCH规则的船舶不要求)

1.5经主管机关批准的程序和布置手册(IBC 16A.3)

1.6 适用的IBC规则或BCH规则副本,或CCS的《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及《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IBC16.

2.1)

1.7货物资料(IBC16.

2.3)

1.7.1船上应备有安全载运货物所必需的资料,上述资料应包括货物装

载计划,应标明船上的所有货物,并包括附有下列内容的所载运的每一种化学品:

(1)对货物安全围护时所需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包括反应性)的详细说明书;

(2)发生溢漏或渗漏时应采取的措施;

(3)防止人体意外接触的措施;

(4)消防程序和灭火剂;

(5)用于货物驳运、液货舱清洗、空气驱气和压载的程序。

1.7.2对于那些按照《规则》15.1、15.5或15.13.3的要求需要稳定或抑制的货物,如果制造厂没有提供这些条文所要求的证书,应拒绝载运。

1.7.3如不能得到安全运输货物所需的足够资料,则对该货物应予拒运。

1.8货物记录簿(MARPOL 附则II)

1.8.1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填写;

1.8.2与程序和布置手册的检查相结合,检查对货物的操作是否符合手册要求;

(二)船舶布置及通风

2.1船舶布置(IBC

3.2)

2.1.1通往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控制站和机器处所的出入门、空气进口和开口,均不应面向货物区域。它们应位于不面向货物区域的横舱壁上,或位于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的外侧、距离上层建筑或甲板室面向货物区域的端壁至少为船舶长度的4%,但不少于3m,然而,这个距离不必超过5m。

2.1.2上层建筑上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固定式(非开启型)的舷窗和窗,

其密封状况是否良好,在主甲板上第一层的这种窗和舷窗,应装有钢质或其他等效材料制成的内部罩盖;非固定式驾驶室的窗能否迅速有效的关闭并保持气密和蒸汽密。

2.2货泵舱(IBC

3.3)

2.2.1是否设有能用救生绳提升受伤人员的永久性装置,该装置在提升受伤人员时应不受任何凸出物的阻碍;

2.2.2在所有扶梯和平台上是否设有栏杆;

2.2.3检查正常出入泵舱的扶梯是否在适当间隔处设置平台;

2.2.4由穿过舱壁或甲板的轴驱动机器时,检查在舱壁或甲板处安装的气密装置的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2.2.5载运闪点不超过60℃的货物时,泵舱内应采用正压型或隔爆型灯具,照明系统至少应被分成2个分支线路,所有开关和保护措施均应能分断所有的极或相,并应将其布置在非危险处所内;检查隔爆型通用报警声响指示器是否有效。(IBC10.2.3)

2.3通风系统

2.3.1在进行货物装卸操作的处所外是否设有“需要进行通风”的警告牌,机械通风装置是否能从外面进行控制(IBC 12.1.1,IBC12.1.2)

2.3.2通风管外部有否设置符合尺寸的防护网(IBC 12.1.10)

2.3.3通风系统的换气次数是否满足要求(应不小于30次/H,对于除了与货物装卸无关的其余的围蔽处所,换气次数应为20次/H)(IBC 12.2.1)

2.3.4装有驱动货泵的电动机的舱室内,应为正压型通风

2.3.5对于双层底舱、隔离空舱、货舱处所等可能积聚货物的其他处所,应备有固定式或移动式的通风系统。换气次数要求分别为8次/H和16次

/H。(IBC12.3.1)

(三)管路系统

3.1货物管系

3.1.1管路的总体状况是否良好,有否泄漏,锈蚀,过分维修以及替换;

3.1.2波纹管弯管或类似的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滑动式膨胀接头禁止使用。(IBC5.2.4)

3.1.3管路与液货舱是否采取了电气接地措施,所有具有密封垫片的管接头和软管接头是否作了电气连接;(IBC10.3)

3.1.4 在泵、阀和管路上,是否设有区别标记,以识别它们的用途和它们所服务的舱。(IBC3.6.1)

3.1.5所有货泵和类似设备是否均有遥控关闭装置,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IBC5.6.1)

3.2软管(IBC 5.7)

3.2.1检查货物软管有否标出规定的最大工作压力,在非环境温度下使用时,还应标出使用温度范围。软管最高工作压力应不低于1Mpa。

3.2.2船上应存有质量合格证书与试验报告;作为中间检验的项目之一,压力试验间隔不应超过两年;

3.2.3每个货物软管连接处应设一个截止阀。(IBC5.6)

(四)货物温度控制

4.1当过热或过冷会导致危险情况发生时,应设有监测货物温度的报警系统;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IBC7.1.5)

(五)货物透气系统

5.1所有液货舱中应设置适合于载运货物的透气系统,这些系统应独立

于该船所有其他舱室的空气管和透气系统;(IBC 8.2)

5.2应配备设施,以确保任何液货舱的货物压头不超过液货舱的设计压头;(如适当的高液位报警装置、溢流控制系统或溢流阀,再配以测量装置和液货舱的充装程序);(IBC 8.2)

5.3开式透气系统的各个透气管或总管上均不得设置截止阀;(IBC8.3)

5.4对于载运闪点不超过60度的货物的液货舱,在其控制式透气系统中应设有防止火焰进入液货舱的装置(如火焰消除器和防火网)等。检查上述装置是否堵塞。(IBC8.3)

5.5应向船长提供与透气系统的设计相一致的每个或每组液货舱的最大许用装卸速率。(IBC8.2.6)

(六)环境控制系统

6.1惰性/干燥气系统包括阀、管路及压力容器等的布置:

应对惰性气体生产设备、分配惰性气体的阀和管路以及液氮贮存器进行一般性检查,必要时应对包括对贮存惰性气体的压力容器的内外部、系固装置和压力释放阀进行全面检查。

6.2除非岸上有惰性气体可供随时使用,否则应检查船上是否备有足够的用于补偿正常损失所需的惰性/干燥气体。(IBC9.1.3)

6.3惰性气体系统的压力控制和监测、报警及自动关闭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6.4检查惰性气体管系和货物管系之间的可拆卸的连接管在不使用时是否已拆除,并用盲板将接头封闭。

(七)电气设备

7.1检查《规则》17章表中所列货物对应的危险处所电气设备要求是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92-16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托运人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和邮寄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综合起来有四条:1.通过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2.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3.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

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为了更好地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规范托运人的业务行为,20xx年3月4日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02]20号,于20xx年4月1日起实行。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行托运人资质认证制度,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办理托运前,应按本规定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简称《资质证书》见附件)。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资质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资质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委托铁路局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具体受理托运人《资质证书》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将本规定有关文件资料报发送站所在铁路分局危险货物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铁路分局报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核。铁路局提

浅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管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浅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新版) 随着经济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量在大幅的增长,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类的潜在风险在扩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长久的环境污染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已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而如何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建立良好的安全运输秩序,需要的不仅是运输企业的努力,也需要从业人员及车主们的大力支持。 一、分析目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事故因素 (一)可控因素 1.人员素质低,缺少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如驾驶员、押运员等,其中有不少人文化素质低,不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及危险

化学品的基本属性和其化学性质,因此一旦货物发生泄漏或引起火灾等事故他们就不知如何处置,没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还有些驾驶员、押运员责任心和安全保护意识不强,他们对其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缺乏了解,存在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甚至酒后驾车等现象。 2.职业道德低,贪图低成本 一些货主职业道德较低,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在配装货物时,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同装在一辆车上,或者将灭火方法、抢救措施不同的物品混装在一起,万一发生泄漏就有可能因为混装而引发更大的灾难。例如,2011年6月14日18时30分左右,在广西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新埠桥收费站旁的港兴停车场,一辆江西牌大卡车混合装载氯酸钾、碳粉等易燃易爆物品,因卸货不慎引发爆炸,并引起停车场内20辆汽车发生燃烧,事故已造成8人死亡,4人受轻伤,2人受重伤的重大化学品爆炸事故。 (二)不可控因素 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与一些客观因素有关,如与道路状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7)采用槽车装卸液化石油气时,除槽车储罐应检测、探伤、耐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外,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链、着火应急灭火器等防火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8)危化品车辆每年都要年检,具体检查的内容如上。

船舶安全检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和航行、停泊和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系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的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检验机构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有效执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或者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港口国监督检查和船旗国监督检查。 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签发《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签发《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一般应由两名及以上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作业期间实施。检查人员登轮后应当向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表明来意。 第七条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船舶配员; (二)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三)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四)载重线要求; (五)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六)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七)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中国籍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 (八)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九)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 第八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合格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检查信息公开、通报和查询制度,并接受咨询和监督。

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安全

编号:SY-AQ-0644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安全Logistics and transportation safety of hazardous chemicals

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安全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危化品物流运输环节安全现状 目前,全国危化品运输单位有5962户(不含个体运输户),危化品运输车辆有9多万辆,60%为槽罐车,危化品运输单位排在前5位是江苏、广东、辽宁,山东、河南。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储运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与飞速发展的工业水平相比,相应的储运安全监督与管理则比较落后,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重大恶性事故。如2006年3月29日下午,在京沪高速公路准安段发生交通事故,引发车上罐装的液氯大量泄漏,造成29人死亡,456名村民和抢救人员中毒住院治疗,门诊留治人员1867人,10500多名村民被迫疏散转移,大量家畜(家禽)死亡及农作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1700万元。 近几年,危化品运输环节事故呈多发状态,并占相当高的比例。据研究结果发现,危化品运输事故占危化品事故总数的40%以上。

在运输事故中,危化品公路运输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8%,而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5.6%,车辆缺陷、包装和装卸、路况与环境这3个因素造成的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1.4%、19.7%和3.4%,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 2危化品物流运输事故的原因探析 目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不断发生,究其原因,在化工物流运输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a)人员流动频繁,培训不及时。安全要求稳定、平衡的生产秩序,但人员的流动使这种生产秩序常常被打破。目前,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管理者频繁更换,这就使作业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熟悉化学品物流运输业务。另外,一些企业对安全培训不重视,因此,作业人员技术素质偏低,现场人员反事故能力差。 b)粗放管理难以符合技术要求。危化品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执行,事实上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粗放型的管理与危化品本身严格的技术要求不相适应,这就造成了事故隐患。 c)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不统一。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环节

散装运输化学品船安全检查指南上课讲义

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安全检查指南 一、引言 本指南目的为船舶安全检查员在对化学品船的构造和设备的特殊要 求部份检查时,提供指引性的检查参考。 本指南的任何内容不应理解为限制船舶检查员在实施检查采取展开 检查的权利;同样,检查员也不应限于本指南的内容,而应根据其专业判断确实检查范围并采取可行的合理措施以确保船舶达到有关规 则的要求。 本指南不提供散装化学品船舶与货船相同要求部份(如:完整稳性、航行设备、救生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设备、动力管系、除货物区域外的船舶管系等等)的检查指引。 此外,检查员应该谨记:本指南所列项目的检查并不是对所有化学品船舶都适用,检查员应先从船舶适装证书中所允许载运的货物清单出发,再查找相应规范中载运该货物船舶所应具备的船舶设备和布置(如《散化规则》第17章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散装运输化学品船的定义 凡从事散装运输危险或有毒液体化学品(温度在37.8℃时,蒸气绝 对压力不超过2.8bar的液体)货物的船舶,均被视为散装运输危险 化学品船舶。但不包括载运石油或运载与下列类似的易燃货品的船舶:.1具有重大火灾危险性的货品,其危险程度超过石油产品和类似的

易燃货品; .2具有易燃性之外,还具有其他重大危险性的货品。 检查依据三、. 1、《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IBC规则)及其修正案; 2、《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BCH规则)及其修正案; 3、中国船级社(CCS)《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 4、中国船级社(CCS)《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 5、STCW78/95;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四、船舶适用范围 1、IBC规则适用于1986年7月1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如下阶段的船舶:(1)可以确认该船开始建造;(2)已开始装配至少50吨或所有结构材料估计重量的1%,取值小者。 2、依据MARPOL73/78公约,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化学品船必须执行BCH规则;而依据SOLAS74公约,BCH规则仍作为一个建议案保留。 3、总之,对载运A、B、C类有毒液体的化学品船,根据其建造时间,BCH或IBC分别对其强制实施,对载运仅具有安全危害性货品的船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编号:SM-ZD-27766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船舶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向船方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船舶配员; 3.2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3.3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

编号:SY-AQ-0065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Safety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transportation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由于其自身存在的危险特性,一直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点。近几年随着公路交通的发展,通过公路运输化学品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公路运输事故也随之不断增加。在预防事故的管理与措施上,除了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外,还要注意采取积极的技术措施,提高运输的安全性。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国家制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晶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

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晶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晶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2)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编号:SM-ZD-89090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 全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

高速客船安全检查指南

高速客船安全检查指南 一、高速客船的特点: 1、操纵灵活、可靠; 2、续航能力差; 3、航速快、不易避开木屑、漂浮物; 4、稳定性差,不太适应风浪中航行; 5、客舱间隔大(统舱座席),相对空间大,一处着火,影响全船; 6、甲板面积狭小,设备布置受限制,由于旅客密度大,活动空间小,一旦遇险,容易引起失控,自救能力差; 7、必须按营运的气象条件,按认可的维护和监督程序,从事有限航行; 8、在营运的区域内有随时可提供的合适的救助设备; 9、船员须具有特殊的操纵技能。 二、珠江水域高速客船的特点 1、珠江三角洲SOLAS公约第X章,适用于 96、1、1之后建造的国际航行高速客船,纳入99法规; 4、非国际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纳入99法规,适用于珠江水域港澳航行的所有15m及以上的高速客船; 6、66国际载重线公约( 68、07、21日生效); 7、69国际吨位丈量公约( 82、07、18日生效); 8、 STCW78/95公约(95公约 99、02、01日生效,过渡期5年); 9、 MARPOL73/78公约(各附则生效日期不同); 10、72国际避碰公约( 77、07、15日生效)。

四、法定证书的检查 1、高速船安全证书,不超过5年; 2、高速船适航证书,不超过5年; 3、吨位证书,长期有效; 4、防止污染证书,不超过5年; 5、乘客定额证书,不超过5年; 6、免除证书。 7、船体入级证书,船级符号+附加标志XXX镉电池充电中的热崩溃。 6、下列视觉报警,应指明需要采取行动的状态;a) 除主机超速外,机器或系统的重要参数超过极限值;b) 动力方向或纵倾控制装置的供电故障;c) 航行灯故障报警;d) 重要的液体容器内低液位;e) 通风机故障。f) 舱底水报警g) 集中控制,设置反馈仪表;h) 显示各舱浸水探头的分布;i) 一旦高位浸水,立即发出警报;j) 如自动控制舱底排水设备,其联动性。 一、船体设备检查 1、稳性资料,经批准的稳性资料应放在船上。 2、完整稳性应计算出各种排水与非排水状况下的稳性,包括:1) 满载出港和空载到港装载情况的稳性;2) 液舱及液柜中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 3、破舱稳性应核算在浮态和稳性较差装载情况下的破舱稳性,包括一舱不沉,及特殊情况下的破舱稳性: 4、结构密性1)

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2009年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09年10月29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应当由至少两名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者作业期间实施。 禁止对在航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合格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8384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船舶过闸航行安全和长江三峡及葛洲坝枢纽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以下简称“过闸安检”)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过闸安检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负责监督管理过闸安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实施过闸安检。 长江海事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指导过闸安检业务工作。 第四条长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管理人依照相关法规,加强船舶装载作业管理,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有关要求,强化旅客安全检查,消除过闸船舶安全隐患。 第五条过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过闸安全保卫制度或船舶保安计划,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过闸船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开展自查。 第六条过闸船舶应于每次过闸前接受过闸安检。未通过过闸安检的船舶,不得通过长江三峡船闸、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项注意(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987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项注意(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项注意(正式 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中毒、易污染,运输 中一旦肇事就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给施救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处理回收也级为棘 手。值得指出的是,绝大多数伤亡者并非司乘人员, 而是肇事地段无辜的村民和路人。 这类事故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导致这类事故不断 出现的根本原因是,许多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缺 乏相关知识,有关部门对危险品的管理薄弱。

如何安全运输危化品呢?以比较常见的铁桶包装运输为例,应注意6个方面。 一、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要专人专车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所运载的危化品性质、危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生产企业对产品起运前要向驾驶员交代清楚所载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能、注意事项,如产品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例如运输桶装的环氧氯丙烷,其膨胀系数大、易燃,灌装时一定要用新桶,要满桶装,不能留有空间。夏季时要在车上装棚杆,搭凉蓬,以利空气流通,避免阳光直射,并向有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基本要求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单位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各有各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方法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学习,使其熟练掌握经常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知识以及安全运输的具体要求,了解包装的使用特性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3、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正确装运货物。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危险性,在装运货物时,针对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条例》规定,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装运货物时还要正确配装货物,不能混运混装,特别是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绝对不能同车运输。 装配货物时,还应注意包装和衬垫材料,包装要牢固、紧密,特别是装运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的外包装一定要符合要求。 二、做好运输准备工作,安全驾驶 运输危险化学品由于货物自身的危害性,应配置明显的符合标准的“危险品”标志。佩戴防火罩、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雨淋的器具。车辆的底板必须保持完好,车厢的底板若是铁质的,应铺垫木板或橡胶板。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好行车前车辆状况检查。行驶过程中,司机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路途不能随意停车,装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稠密处停放。运输途中驾驶员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盲目开快车,保证安全行驶。 三、运输系统危害辨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中,危害不仅存在,而且形式多样,很多危险源不是很容易就被发现。所以运输人员应采取一些特定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危害辨识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只有识别出危险源的存在,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源,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应急处置 运输危险化学品因为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泄漏,驾驶员、押运员或周围的人要尽快设法报警,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地方公安机关,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应急措施,或将危险情况告知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新编 版)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法规、文件的拟订工作;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热爱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布置的安检工作任务; 第四条熟悉并掌握与船舶安检有关的法规、规范和国际公约,工作中坚持公正、严谨、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不得超越自身职权作出决定; 第六条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吃请、不受贿,不利用职权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物; 第七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做好所在单位安检工作的各项台帐、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八条船舶安全检查站为船舶安全检查员配备船舶安全检查员工

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安全

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 安全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安全1危化品物流运输环节安全现状 目前,全国危化品运输单位有5962户(不含个体运输户),危化品运输车辆有9多万辆,60%为槽罐车,危化品运输单位排在前5位是江苏、广东、辽宁,山东、河南。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储运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与飞速发展的工业水平相比,相应的储运安全监督与管理则比较落后,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重大恶性事故。如2006年3月29日下午,在京沪高速公路准安段发生交通事故,引发车上罐装的液氯大量泄漏,造成29人死亡,456名村民和抢救人员中毒住院治疗,门诊留治人员1867人,10500多名村民被迫疏散转移,大量家畜(家禽)死亡及农作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1700万元。 近几年,危化品运输环节事故呈多发状态,并占相当高的比例。据研究结果发现,危化品运输事故占危化品事故总数的40%以上。在运输事故中,危化品公路运输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8%,而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5.6%,车辆缺陷、包装和装卸、路况与环境这3个因素造成的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1.4%、19.7%和3.4%,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 2危化品物流运输事故的原因探析 目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不断发生,究其原因,在化工物流运输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a)人员流动频繁,培训不及时。安全要求稳定、平衡的生产秩序,但人员的流动使这种生产秩序常常被打破。目前,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管理者频繁更换,这就使作业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熟悉化学品物流运输业务。另外,一些企业对安全培训不重视,因此,作业人员技术素质偏低,现场人员反事故能力差。 b)粗放管理难以符合技术要求。危化品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执行,事实上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粗放型的管理与危化品本身严格的技术要求不相适应,这就造成了事故隐患。 c)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不统一。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行业多,是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显着特点,因此,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整治顺利进行的关键。比如,现有的有关危化品管理的法规比较多,除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外,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都有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使得企业无所适从。 d)危险物品运输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多挣利润,普遍存在超载和多拉快跑的现象,由于运转载的危险物品大部分为易燃易爆介质,卸载难度大,路途上即使交警检查发现了超载,也没有条件进行卸载,难以处置超载行为。 e)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押运人员中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全知识、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所运载的危化品性质、危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但有些单位并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一些驾驶、押运人员没有掌握

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常识

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 危险品安全运输常识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安全,在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要专人专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所运载的危化品性质、危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全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工作要细心,做到一车一货,不能互相混装,危险货物要捆扎牢固,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过程要做到中速行车,精心驾驶。行车要“礼让三先”,主动避让各种车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使车辆在平稳中前进。驾驶中要尽量少用紧急刹车,以保持货物的稳定。值得提醒的是,无论运输何种化工产品,都要加盖雨布,以防行车交会时有烟头飞落。 3、行车途中勤检查。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隐患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造成事故。因此,运输途中要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4、行车路线、时间要选择得当。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休息、吃饭。 5、包装完好,避免漏散。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 6、安全装卸,防止污染。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 7、合法用车。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的专用车辆。 8、小心防火。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 9、注意停放。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10、卸后清厢。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87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船舶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向船方出示《海

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船舶配员; 3.2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3.3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3.4 载重线要求; 3.5 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3.6 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3.7 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中国籍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 3.8 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3.9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生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管理目的及范围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环节。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二、车辆管理职责 2.1车队队长负责定期对车辆维护。 2.2车辆外出管理方法。 2.2.1车队队长随时在GPS监控平台监控车辆运行位置。 2.2.2驾驶员、押运员应当随时检查气体是否泄漏。 2.2.3车辆外出费用报销见相关制度。 2.2.4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各种防护用具:帆布、灭火器等。 2.3驾驶员及押运员具备的资格。 2.3.1驾驶员必须经过车管所考试合格,取得大货车驾驶证,有安全驾驶经验,并 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车队审核合格方准进行驾驶车辆。 2.3.2押运员应熟悉各种气体的性质,对危险源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应具备相关上岗 证件。 三、驾驶员职责 3.1 驾驶员应随时检查车辆运行情况,爱护车辆,管好随车工具及随车证件。 3.2 服从车队队长领导,技术安全员审查,服从销售部调配,努力完成运输任务 及其他各项工作指标。 3.3 努力节约油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4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杜绝交通事故 发生。 3.5严格执行货物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3.6必须遵守驾驶员“十不准”,详见驾驶员职责。 四、押运员职责 4.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4.2货物送到必须配合驾驶员卸车。 4.3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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