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2020成功再审申请书

2020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2020成功再审申请书
2020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2020成功再审申请书

2019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2017成功再审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人____、男、____岁,汉族,农民,住____镇xxx村。

申请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及____林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____中级人民法院(2011)__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和____县人民法院巴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____县人民法院(2011)巴民初字第95号、____中级人民法院(2011)__民一终字第620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xx年初,我所在的____xxx村委会与申请人协商将本村九组地头北现xx 承包的土地南的3、7亩土地承包给我,承包期限二十年。当时因是荒地,又是沟沿的上坡,再加之当时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19xx年的春天,我找了本村的xx用四轮车翻地,量晒一年后,19xx年和19xx年连续种了两年地,19xx年我见该地坑洼不平,种庄稼不长,买了树苗,栽植了柳树和杨树。____年当时的村书记xx找我让交承包费,我于同年8月20日交给村主任xx300元(有张的证实),后来,xx说少又让交,我于同年的11月28日又交给xx600元(有证据证实)。

____年12月30日,村委会找我让延长承包期限四十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在镇林业工作站备案。

20xx年7月份,xx将我栽的树砍掉,被我发现后制止。后王起诉至法院,称我侵权,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并判令我与村里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一审败诉后,申请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我提出再审。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主要理由如下:

一事实不清

(一)我与____所承包的林地不是一块地,从____和我各自的合同四至就能印证该事实。

____提交的植树造林承包合同书第二项记载:“承包在四至为西至xx房东大道,东至二龙xx山洪交叉西沿;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在25亩承包地中包括山洪交叉北二龙灌渠内属南山村所有地段(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垤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从上述合同记载的四至说明:

1王承包的地块为两部分:前部分双方引起争议的地块,后部分在距离该地块以南两公里的地方,与本案无关。

2实际上王所承包的地块是一条东西走向的荒沟,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东西是长度,南北是宽度,从两个“底”字不难看出王振承包地在南北界限上只涉及沟底的土地面积,沟两侧的斜坡均不在其合同之内。此沟底最宽处有50多米,最窄处有15多米宽。荒沟北坡是张洪与李贵的承包地,而荒沟南坡就上我所承包的林地。

3自王承包以来,对其荒沟从未治理过,沟里长了一些树毛子,至今未裁过一棵树。从上述的四至也证明:(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至渠沿底,西至渠沿底。这说明只有第二块地适宜造林。而这块地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我与村委会的合同第六项记载甲方(村委会)发包给乙方(本人)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龙地头渠边,西至道口,南至九队(一组)地,北至渠沟。四至清楚无争议。说明:

1我与王的承包地并不重合,双方只是北部搭边。王承包的是沟底的面积,申请人是南至一组地,北至渠沟,到实地勘查就会看到,两份合同所指的四至并不重合。申请人承包的是荒沟的斜坡,最宽处有7米,最窄处有2米,合计为3、7亩。

2自19xx年至____年虽然与村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则当时农村土地管理不规范,二则申请人多年来已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于____年交了承包费。我与村里形成了事实上的承包关系。____年因延长合同期限之事,村里与我签订了合同书。

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与王虽同为一村,但不在一个组。____年合乡并村时,我所在的南山村九组划归现在的xx村一组,而王振所在的南山村十组划归现在的敖包村二组。无论是以前的南山村抑或是现在敖包村,各组之间的土地所在权是独立的,并且各组土地界限明确,多年来,各组从未发生过土地纠纷。各组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统一由村里管理。

各自的承包合同没有重合部分,哪里来的侵权之说。

(二)“被告xxx村委会不承认与我没有承包合同”对该认定没有证据证明

一、二审法院在未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主观武断地认定“被告xxx村委会不承认与被告高建国之间有承包合同”。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中清楚记载被告敖包山村委会自一审和二审均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更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证明xxx委会不承认与我之间有合同。但奇怪是一、二审法院却认定xxx村委会不承认与我之间有承包合同,实在荒谬。

证据是法院查明事实的法律依据。没有证据,法院一句话就可以凭空将申请人二十来年的心血化为乌有,这样判决怎么能让人口服心服呢。况且二审法院认定我保存于____县林业局的合同系复印件,且该合同复印件上注明如有争议合同作废,其意为,即使提供原件也是作废的。二审法院没有认真审查合同其它条款,只注意对申请人不利的地方。怎么就没有看到四至清楚无争议这样的条款呢。况且申请人的合同并没有与任何人发生争议。一、二审法院偏袒王振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复印件也不是不能做为证据使用。根据证据规则第二十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

况且对于我与村委会的合同来说也确实是无争议,直到现在也没有人拿出一份与我重复承包的合同书来。

二、程序违法

(一)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到实地勘验,但法院没有履行职责,丧失了查清本案事实的机会

(二)王振向法院申请调查证人,而一审法院却支持了其这一要求。根据证据规则第十七条

(三)项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难道对证人进行调查代理人不能自行收集吗?需要法院代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吗?

另外,根据证据规则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该证人并未出庭。违反法定程序提供的证言,不经质询,法院可直接采信;而我提供的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询,却不被采纳,那么哪一个证明效力更高呢,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

(三)一审被告敖包山村委会不出庭,法院根据原告申请调查村委会负责人然后作为对我不利的证据,

首先不说其是否对错,但就这一点二审法院就不能认同,村委会作为被告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他们等于自己给自己作证,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证言能够采信吗?而且两份证言只证明王承包河滩地的事实,并没有否认我承包合同的事实,法院真是空穴来风。

三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由于本案事实不清,导致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真正的侵权人是王振,而不是我,一、二审法院本末倒置,判决我侵权,与事实和法律相悖。

综上所述,原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无论是在事实上的认定,还是法律适用上,均存在严重的错误,违反了第179条之规定,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根据第179条的规定,特提出再审申请。垦请人民法院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特申请将此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再审。

此致

____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再审申请人:xxx,男,19xx年6月26日出生,x族,农民,xxxxxx区xx 市人,住xxxxxx通辽市xxxxxxxxx镇;电话:

再审被申请人:xxx,女,19xx年3月5日出生,xx族,农民,xxxxxx区xx 市人,住xxxxxx区xx市xxxxxxx镇。

再审申请人因与再审被申请人宅基地纠纷一案,不服xxxxxx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撤销xxxxxx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恳请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审理;

二、维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xx)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

三、一审、二审、鉴定费用、再审费用等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

本案事实19xx年11月13日,xxxx人民政府依据再审申请人xxx的申请,颁发编号为3-36号宅基地使用证;19xx年3月19日经xxxx人民政府批的宅基地,再审申请人xxx的比再审被申请人xxx(丈夫xxx)早11天取得。20xx年6月15日xxxx人民政府以吉政裁20xx(1)号行政裁决书收回了再审申请人和被再审申请人建设用地指标。再审申请人与20xx年10月向x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20xx)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归再审申请人所有。

20xx年9月25日xxxxxxxx镇政府批地说明:再审申请人xxx合法取得本案争议的宅基地。20xx年11月23日,xxxxxxx人民法院做出(后民初)字1344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再审申请人阔建了再审申请人居住的房屋。被再审申请人不服再审,(20xx)后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撤消了(20xx)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20xx年1月16日xxxx国土资源局做出xxx、xxx住宅用地使用权确权面积示意图但是再审申请人xxx没予认可。

再审申请人不服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通民终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xxxx人民法院再审判决,20xx年9月16日被再审申请人,另案请求再审申请人持有的房屋准建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撤销,xxxx人民法院中止了本案。

20xx年4月1日xxxx人民政府以后政决字第1号行政决定书撤销了xxxx 人民政府20xx年9月10日颁发再审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证件号),再审申请人不服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xx市人民政府以通政复决字(20xx)第18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xxxx人民政府的行政决定书,20xx年1月经xxxx人民法院单方委托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宅基地进行了测量,xxxx人民法院程序违法。20xx年1月28日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做出了错误的鉴定,现依照法律规定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消其鉴定结果重新鉴定。

经20xx年5月13日以(20xx)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后,再审申请人取得

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xx)通民终字第528号裁定如下:撤消xxxx人民法院(20xx)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驳回被再审申请人xxx的起诉。被再审申请人xxx不服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xx)通民再终字第20-1号;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通民再终字判决第20号民事判决生效后经xxxxx区高级人民法院20xx年5月20日作出(20xx)内民申字第152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20xx年12月9日经xxxxx区高级人民法院(20xx)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xx)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维持xxxx人民法院(20xx)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再审申请人xxx坚决不服。

19xx年3月25日,xxxx人民政府颁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70平方米。xxxx房权证04-010字第02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20xx 年6月24日,依据再审申请人xxx的申请,xxxx人民政府颁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编号:20xx、018号,同意建筑80平方米砖木结构3间住宅。具此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编号:20xx、018号及土地使用证和再审申请人阔建了再审申请人居住的屋。20xx年7月18日,再审申请人xxx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xxxxxxxx镇土地管理所核发后国用(20xx)字第243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面积1164、30平方米;

20xx年10月由xxx人民政府颁发给再审申请人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建房注册号(15043)。在xx市人民政府以通政复决字(20xx)第18号复议决定书生效后,xxxx人民政府于20xx年8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房注册号:15043号,给再审申请人xxx颁发了科左后旗房权证04-010字第0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181、74平方米砖木结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再审申请人xxx房屋再20xx年10月建筑完毕,而被再审申请人xxx(丈夫xxx)是在20xx年建筑完成的房屋。现在都已经投入使用,拆除谁的房屋都会造成损失。

二、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20xx年9月10日法发(20xx)13号]第9条的规定:(一)依法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二)有新的证据可能改变原裁判的;(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适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六)违反法律关于

溯及力规定的;(七)行政赔偿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内容违反法律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及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的原文是: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xx)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当时没有取到新证据:科左后旗房权证04-010字第0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法律规定提出申请: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调取20xx年11月23日,xxxxxxx人民法院做出(后民初)字1344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卷宗;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消20xx年1月28日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做出了错误的鉴定,重新鉴定。恳请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判决,以上这些证据和新证据和法律关系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可以推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内民提字第212号]判决。维护再审申请人xxx良合法权利。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xx

20xx年3月21日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xxx,男,*岁,汉族,农民。住xxxxx市xx镇xxx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xxx,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xxx 市xx镇xx村二街。

第三人:xxx,男,*岁,汉族,干部,住xx镇xxx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xxx、标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

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的2、3、4项规定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

4、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12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形。

民案终审:

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152条“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179条一款10项“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

民案再终审:

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

综上所述:

两级法院,对债务案的“两审一再”的审判,是在故意违背房产抵押买卖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下做出错误判决的。

被申请人,违背依法诉权,恶意诉求;本诉与本诉之外均没有证据证明!是以非常手段干扰破坏司法公正,陷无辜的申请人于诉讼中;蒙受人生各方面的惨重损害与精神折磨。由此造成的侵害必须赔偿。

恶意诉讼,祸国殃民法理不容!为有效制裁和遏制民事恶意行为,彰显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故此依法诉求。

此致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范文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省市县路),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审被告: 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 2、…… 3、……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第二款:(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具体理由如下: …… 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具体理由如下: …… 综上所述……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手印) (企业公司等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注:民事再审申请书共提交6份(如被申请人或原审其他 诉讼人增加一名则多增加一份申请书) 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代理的,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印章、律师事务所函。 (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判决文书原件,及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一份;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一份。 8、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三份,同时提交U盘,内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再审申请书、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必须采用文字录入方式、可自由编辑)。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范本及说明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范本及说明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范本及说明 作者:梁保东 本民事再审申请书参考格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理解为单位)申请民事再审时使用,个人申请民事再审时参照,根据2016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整理。 如果民事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不服生效判决的,可申请再审。经过一审或二审的,向法院申请再审,一定要符合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不然,申请再审,会被驳回,申请再审失败。如果是公司单位的,一审或二审没找律师,就不要申请再审了,白花银子,估计希望不大,一是因为再审难度大,二是因为是这样的公司或老板思绪存在问题: 1、100%肯定没法律顾问; 2、90%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起诉状格式; 3、80%估计证据意识也不强; 4、舍不得必要的投入,不会算账,没有换算思维; 5、经商做老板的也要自己去诉讼,重心没放在公司经营上,没有逆向思维; 其实很简单,现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一定要聘请法律顾问,一定要有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聘请法律顾问的

小投入必须要有。不然,将来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必然会大大发生,不仅仅是经济损失,很有可能会触犯刑事法律,涉嫌犯罪,甚至会亲手毁掉经营多年的公司企业。 说到范本啊,其实不在格式或范本的形式,重要的在内容,比如申请再审的理由非常重要,如果不符合申请再审的理由,会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不能进行再审审理。当然,格式也还是要遵守的,形式和内容要统一。 一、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范本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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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再审应该如何写呢?今天,lw54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1篇刑事附带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刑事附带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施xx,男,1939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程度,出生地甘肃省榆中县,石河子市122团14连退休工人,住址:新疆石河子市二十五小区27栋楼352号。系被害人施玉军的父亲。 申请人:金兴菊,女,1947年4月8日出生,汉族,文盲,出生地甘肃省榆中县,石河子市122团14连退休工人,住址:新疆石河子市二十五小区27栋楼352号。系被害人施玉军的母亲。 申请人:王华,女,1972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出生地新疆精河县哈热切恩格勒乡,奎屯铁路大酒店职工,住址:奎屯市南环路恒乐园28幢262号,系被害人施玉军之妻。 申请人:施润,男,2002年4月23日出生,汉族,系被害人施玉军之子。 申请人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院(2008)新刑二终字第37号刑事判决书,依法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请求判令被告人张俊杰赔偿申请人死亡赔偿金31028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人张俊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07)乌中刑初字第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8)新刑二终字第37号刑事判决书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现已生效,但两次判决均未将死亡赔偿金计入,申请人认为,两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恳请再审,支持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2003 年12 月26 日公告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这说明以往发布的‘死亡赔偿金即精神抚慰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请赔偿死亡赔偿金因其属于精神抚慰金性质,不予受理”与本《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相抵触,不再具有约束力,应视为作废。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在公布《人身损害解释》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第二项第( 五)条第 4 款指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收入损害的赔偿,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客观标准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潘振林、标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 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的2、3、4项规定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 4、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12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形。 民案终审: 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152条“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179条一款10项“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 民案再终审: 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 综上所述: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申请书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申请书 申请人xx、男、xx岁,汉族,农民,住xx镇敖包山村。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及xx林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xx中级人民法院(2019)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和xx县人民法院巴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19)巴民初字第95号、xx中级人民法院(2019)x民一终字第620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0年初,我所在的xx镇南山村委会与申请人协商将本村九组地头北现王振承包的土地南的 3.7亩土地承包给我,承包期限二十年。当时因是荒地,又是沟沿的上坡,再加之当时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1990年的春天,我找了本村的许峰用四轮车翻地,量晒一年后,1991年和1992年连续种了两年地,1993年我见该地坑洼不平,种庄稼不长,买了树苗,栽植了柳树和杨树。XX年当时的村书记朱华找我让交承包费,我于同年8月20日交给村主任张广300元(有张的证实),后来,朱华说少又让交,我于同年的11月28日又交给朱华600元(有证据证实)。

XX年12月30日,村委会找我让延长承包期限四十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在镇林业工作站备案。 2019年7月份,王振将我栽的树砍掉,被我发现后制止。后王起诉至法院,称我侵权,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并判令我与村里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一审败诉后,申请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我提出再审。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主要理由如下: 一事实不清 (一)我与xx所承包的林地不是一块地,从xx和我各自的合同四至就能印证该事实。 xx提交的植树造林承包合同书第二项记载:“承包在四至为西至崔德房东大道,东至二龙灌渠山洪交叉西沿;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在25亩承包地中包括山洪交叉北二龙灌渠内属南山村所有地段(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垤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从上述合同记载的四至说明: 1王承包的地块为两部分:前部分双方引起争议的地块,后部分在距离该地块以南两公里的地方,与本案无关。 2实际上王所承包的地块是一条东西走向的荒沟,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东西是长度,南北是宽度,从两个“底”字不难看出王振承包地在南北界限上只涉及沟底的土地面积,沟两侧的斜坡均不在其合同之内。此沟底最宽处有50多米,最窄处有15多米宽。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3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3篇 申请书,是表达自己意愿,希望得到对方同意的一个要求,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欢迎您供大家参阅。 第1篇: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xx)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向***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索要借款25万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占50%,投资30万元***,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在明知***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月11日(2011)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11)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向***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索要借款25万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占50%,投资30万元?***,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在明知***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2011)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以及***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文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 再审申请人杨XX因诉再审被申请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不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蚌行终字第00XXX号行政裁定书,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蚌行终字第00XXX号行政裁定。 2.依法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XX年11月17日颁发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XXX号房地产权证。 3.判决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一、二及再审诉讼 费用。 事实和理由: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XX年11月17日颁发给再审被申请人王XX位于蚌埠市燕山路XXX号1栋1单元3号的“房

地权证蚌私字第353XXX号”房地产权证,将属于再审申请人杨XX 的合法财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 合法财产权益,故行政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撤销其错误的行 政登记行为,后蚌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20XX)蚌山行初字第00XXX号]支持了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再审被申请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王XX皆不服该行政判决,上述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XX)蚌行终字第00XXX号]以因单位内部分配的房屋而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为由,驳回再审申请人杨XX的诉讼请求,并撤销蚌山区人民法院(20XX)蚌山行初字第00XXX号行政判决。 (一)原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原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蚌埠 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蚌行终字第00XXX号行政裁定驳回起诉的理由,在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XX〕XXX号)第三项规定:“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首先,本案的诉争并非行政裁定书中所称“因单位内部分配 的房屋而引发的纠纷”,而在于颁发房产证的行政登记行为是否 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纠纷。诉讼标的具体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会于20XX年11月17日颁发给再审被申请人王XX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作出该具体行政行 为的证据是否充分。在本案的一审中,作为原告方的再审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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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范文 目录 第一篇:再审申请书 第二篇:再审申请书 第三篇:再审申请书 第四篇:再审申请书 第五篇:再审申请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再审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原审被告):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x族,xx职业,住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xx,男,19xx年x月xx日生,x 族,xx职业,住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电话: xxxxxx 原审被告: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x族,xx职业,住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x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理由: 1、本案一审判决违背执法划定,依法应当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负担包管责任后,向债务人不克不及追偿的部门,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管。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由此可知只有在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情况下才由各连带保证人均匀分管,原审中被申请人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而直接以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且要求申请人对债务的一半即47787.5元承担连带归还责任是错误的,依法应当再审。 2、原审中申请人已经向法庭提交了原债权人xxx出具的数额为41030元的收条,这张收条能够证明本案中申请人已经承担了数额为41030元的担保责任,原审中法官以要调解为由不让债权人出庭作证,径直作出对申 请人倒霉的讯断,如果法庭认为不用提供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证据即能判决由各连带包管人均匀分管债务,那么申请人承担的41030元的担保责任也应由被申请人承担一半即20205元,这笔款项在讯断中应当直接扣除。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中的地位):张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或其它职业,住xx省xx市xx路xx号。邮寄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山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中的地位):xxxxxxxx有限公司。邮寄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委托代理人:xxx,男,xx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xx 省xx市xx路xx号。 一审被告(原审中的诉讼地位): 申请再审人张xx因与被申请人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中级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或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撤销xx省xx中级人民法院(xx)xx终字第xx 号民事判决第xx项; 2、 3、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第二款:,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具体理由如下: 2、 3、 综上所述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说明:为方便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下1、当事人不服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关于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有何区别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供大家参考。 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1】 (一)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的含义和作用 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都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书状。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三点。 首先,提交申请书的依据不同。 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其次,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

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 再次,提交法院不同。 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都是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交的,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申请文书,其目的都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申诉状范文【2】 申诉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朱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j 长。 委托代理人:苏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丘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不服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申诉。 请贵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______信息与技术研究开发公司(属个体性质,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月至同年___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严重地违反了有关规定。 ______年___月,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______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______公司的代表人陈______不服处罚提出申诉,该局于___________年___月作出复查决定。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最新)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潘振林、标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 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的2、3、4项规定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 4、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12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形。 民案终审: 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152条“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179条一款10项“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 民案再终审: 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 综上所述: 两级法院,对债务案的“两审一再”的审判,是在故意违背房产抵押买卖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下做出错误判决的。

再审抗诉申请书范文

再审抗诉申请书范文 民事再审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刘xx,女,1958年10月1日生,汉族,个体医师,住织xx,系ss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中被告王*坤之妻。电话:180ssss5320. 被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张xx,男,1959年2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xx.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确权、房屋典当纠纷一案,不服织金县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不服织金县人民法院(2002)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不服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2)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于2002年12月18日向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3年12月5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3)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申请人刘*英的再审请求。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于2004年3月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交由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3月30日作出了织检民行立字(2004)第1号《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至今未果。现依法向贵*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一、请求贵*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贵*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二、此后,请求贵*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3)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2002)毕民终字第650

号民事判决;织金县人民法院(2002)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提审或指定再审该案,支持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由于一、二审、再审判决不论在认定事实上还是审判程序上均存在错误,且拒不纠正,申请人深感不公,于2004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33条的有关规定,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出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交由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决定立案审查,至今未果,故特请求贵院对本案予以抗诉。 此致贵*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刘xx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2021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 2021成功再审申请书》

《20xx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xx成功再审申 请书》 篇一申请人____、男、____岁,汉族,农民,住____镇xx村。 申请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及____林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____中级人民法院(xx)__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和____县人民法院巴95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____县人民法院(xx)巴95号、____中级人民法院(xx)__民一终字第620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xx年初,我所在的____xx村委会与申请人协商将本村九组地头北现xx承包的土地南的3、7亩土地承包给我,承包期限二十年。当时因是荒地,又是沟沿的上坡,再加之当时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19xx年的春天,我找了本村的xx用四轮车翻地,量晒一年后,19xx年和19xx年连续种了两年地,19xx年我见该地坑洼不平,种庄稼不长,买了树苗,栽植了柳树和杨树。____年当时的村书记xx找我让交承包费,我于同年8月20日交给村主任xx300元(有张的证实),后来,xx说少又让交,我于同年的11月28日又交给xx600元(有证据证实)。 ____年12月30日,村委会找我让延长承包期限四十年,双方签

订了书面合同,并在镇林业工作站备案。 xx年7月份,xx将我栽的树砍掉,被我发现后制止。后王起诉至法院,称我侵权,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并判令我与村里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一审败诉后,申请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我提出再审。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主要理由如下: 一事实不清 (一)我与____所承包的林地不是一块地,从____和我各自的合同四至就能印证该事实。 ____提交的植树造林承包合同书第二项记载。“承包在四至为西至xx房东大道,东至二龙xx山洪交叉西沿;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在25亩承包地中包括山洪交叉北二龙灌渠内属南山村所有地段(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垤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从上述合同记载的四至说明: 1王承包的地块为两部分。前部分双方引起争议的地块,后部分在距离该地块以南两公里的地方,与本案无关。 2实际上王所承包的地块是一条东西走向的荒沟,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东西是长度,南北是宽度,从两个“底”字不难看出王振承包地在南北界限上只涉及沟底的土地面积,沟两侧的斜坡均不在其合同之内。此沟底最宽处有50多米,最窄处有15多米宽。荒沟北坡是张洪与李贵的承包地,而荒沟南坡就上我所承包的林

关于补偿决定再审申请书范文

补偿决定再审申请书1 申请人:__娱乐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联系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市__支公司 住所地: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 申请人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__市中级人民法院_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一、二审法院的错误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由贵院提审或指定__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判决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中约定的“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中“重置价值”的理解和认定有误。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 正如原审法院所认可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即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十条规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这项约定是确定保险价值(计算方式)的一种形式,虽没有具体数额的约定,但可以视为对保险价值已经作出约定,故应当被认定为定值保险合同。 对于定值保险合同,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则保险人只要按照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或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进行赔偿即可。虽然这有可能造成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出现“以旧换新”的局面,在表面上违背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但是这是保险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应当予以尊重。同时,20__年12月9日向社会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以约定的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保险金额或保险价值大

再审申请书(范文)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XX,住青岛市城阳区,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XXXXXXXXX . 再审申请人:赵某,男,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庄村X号,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 再审申请人:刘某,女,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青岛XX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刘某,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XX、赵某、刘某与被申请人青岛XX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青民四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向山东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青民四终字第XXX 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依法支持申请人不予支付被申请人借款本金296000元及利息2040元(已计算至2012年10月8日,此后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请求。 3、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四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特申请再审。 具体事实与理由: 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已过保证期,再审申请人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根据借款人与被申请人的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的保证期间自2012年4月16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止,在保证期间内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精选多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基本情况;(3)案由。 2.正文。 (1)请求事项:简要明确地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变更或撤销原裁判。 (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有法定代理人的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格式: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原审裁判书或调解书抄件1份。 篇一: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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