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体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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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养老体系介绍

日本养老体系介绍

日本人养老体系介绍

作为成熟的发达经济体,日本的养老模式对我国具有参照意义。

其养老模式在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同时,更注重本国孝敬老人的传统,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为主

要内容的多元化养老体系。

逐步完善养老体系

实际上,早在上世纪50年代日本就开始建设养老体系。该国1950年制定的《生活保护法》明确提出国家责任、无差别平等、最低保障

等理念。据此,日本政府遍设养老院,重点救济无依无靠的贫困老人。1958、1959年又相继出台《国民健康保险法》、《国民年金法》,确

保养老和医疗实现全民覆盖。经过这个系列的积累铺垫,加之老龄化

趋势日益明显,进入上世纪70年代,日本的养老产业开始兴起。到了1988年,社会对养老机构的需求更加旺盛。为此,日本政府对社会福

利及医疗事业团体法实行大幅修改,为民间兴建或经营具有医疗、看

护功能的福利设施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并给予税收优惠。

1994年,日本的老龄化率已经超过14%,正式迎来了所谓的老龄

化社会。同年3月,日本老年社会福利展望恳谈会发表《21世纪福利

展望》,提出应建立“尊重老人意愿的以自立为目的的利用型体系”。同年12月,日本政府出台影响很大的“新黄金计划”,即新的《推动

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战略》。1999年12月,日本厚生省、大藏省、

自治省又共同制定《今后5年老年人保健福利政策的方向》,被誉为

是“黄金计划21”。至此,日本的养老产业基本上蓬勃发展起来。进

入21世纪之后,随着日本老龄化日益严重,养老产业也随之水涨船高,当前已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之一。

提供多元化保障

日本养老体系最重要的特色就是根据其国情、根据人群实行细分,最终依照不同的需求提供多元化保障。日本提倡老年人和家人住在一起。老年人居住模式主要有两代居住宅和养老院,两代居住宅即日本

在公共住宅里特别设计的适合于老少多代共居的大型居住单元,对厨、厕、门厅和居室分隔功能都作了相对应考虑,对多代人生活方式和生

活规律上的差异在室内空间上作了相对应处理,方便了愿意和子女共

同居住的老人。养老院则具体分为公立、低费和完全自费三种,老年

人可根据自己各方面的条件和经济情况实行选择。

此外,日本应对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介护保险(即护理保险)政策。从2000年起,日本要求国民从40岁开始交纳介

护保险金,65岁以上需要护理或协助的老人,及40岁以上未满65岁

的特定疾病需要护理者,能够享受保险。介护服务按要介护度分为7

个等级,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保险金支持。日本介护保险政策的推行

为老年人及其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使各类养老服务业形成产业链,

老年产业有了新的发展空间。

业内人士评论称,日本老年居住和服务设施分类详细,全面覆盖

了各类人群的需求,养老模式也逐渐从医院和机构养老向家庭式养老

过渡。相关居住建筑包括各种层次的老人之家、租赁式的老人住宅以

及银发住宅等,服务设施则主要围绕社区设置,如日托中心、短期入

住设施、小规模多功能服务站、在宅介护支援中心、咨询中心等。日

本除了社会福利设施网络较完善外,其最值得借鉴之处就是日本政府

相关机构以及私人企业如积水社,均对老人居住的住宅设计花了相当

工夫,设想其设备依老人体能变化而弹性改变,以及与子孙家庭合住时,住宅室内空间设备弹性适合。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达阅)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随着经济、医疗和社会的发展,综观世界,人口老年化已成为我们人类所共同面对的一大问题。诚然,长寿百岁一直是我们共同的梦想。而这个梦想成为现实的同时又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忧虑。为了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日本政府对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做了重大调整,从而有效的缓解了由于人口老年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日本和中国同属于亚洲国家,其生活习惯。生理特点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都有相似之处,而且两个国家都面临人口老年化的问题。本文拟就通过对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分析,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进一步探讨。 一、日本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 (一)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国民养老保险和厚生养老年金构成。国民养老保险又称为基础养老保险,凡年满20岁以上,65岁以下的公民必须参加入保。厚生养老年金是在国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设定的一种附加年金,投保对象限定工薪阶层,强制性要求加入厚生养老年金,保费分别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负担。 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政府的前提下运营,投保人在一生中都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据统计,国民养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这一制度成为人们老年时生活的主要保障,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一养老保险制度随人口老年化面临着严峻挑战。 (二)日本老年化的现状及其趋势 按照联合国的老年化的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则称为人口老年化国家。根据日本总务省2004年9月19日公布的人口推算数字显示,日本全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已占到总人口20%,平均寿命为82岁,其中日本9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达到了101.6万,并且日本社会老龄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据推算老龄人在今后十年内可能达到总人口的25%,到2030年将达28%.到2050年将达33%。目前每4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2025年,每2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2050年,每1.5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日本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一般被认为是采取的现收现付制为主,基金制为辅的混合制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跨代抚养的基础上运行的。20世纪60年代日本平均年龄是60岁,而现在平均年龄延长到82岁,60年代所确定的支付年限为10年,所以现在支付年限比原来延长近一倍。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现代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负担显然大大加重了。在人口老年化的形势下,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已不能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所以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人口老年化的必然结果。 (三)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 据统计,目前日本大约有1/3的被保险者拒交或滞交保险金。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由于贫困、失业、疾病等原因,没有交纳保险金的能力;第二,主要是由于中青年对现行的国民养老金缺乏信赖,有交纳能力但不愿意交纳。他们认为他们所承担的高额养老保险费很大一部分用于当代养老费用支出。而由于近年来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年化,当他们年老时,新的一代年轻人几乎无力承担逐步膨胀的老年人群的养老负担。他们越来越对国民养老保险

第三章-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经验

3.1 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历程 3.2发达国家的养老产业发展状况 3.2.1 美国 3.2.1.1 美国养老产业的发展状况 3.2.1.2 美国养老产业模式 3.2.1.3 美国的养老产业政策 3.2.2 日本 3.2.2.1日本养老产业的发展状况 3.2.2.2日本养老产业模式 3.2.2.3 日本的养老产业政策 3.2.3 英国 3.2.3.1英国养老产业的发展状况 3.2.3.2英国养老产业模式 3.2.3.3英国的养老产业政策 3.2.4 中国香港 3.2. 4.1香港养老产业的发展 3.2. 4.2香港养老产业的模式 3.2. 4.3 台湾的养老服务体系 3.3 国外典型的养老产业模式 3.3.1美国Del Webb 的太阳城模式 3.3.2日本的松下公司的高科技养老院 3.3.3莫斯科社会服务综合中心 3.4 对中国的经验启示 3.5 附录:案例研究 新加坡“乐龄公寓”

3.1 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历程 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和人口发展变化密切相关,归结起来可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8世纪后期至二战前,三代同堂的传统养老方式较为普遍,养老产业并未兴起 18世纪后期,随着欧洲工业革命的兴起和不断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大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条件,从而推动了世界人口的第二次快速增长,引发了人类历史上第二次“人口革命”。这次革命使得出生率下降,世界人口进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阶段。在这个阶段,三代同堂传统的养老方式较为普遍,祖孙三代共聚一堂,由家人为老人提供经济、生活、精神上的照顾,养老产业在这个阶段并未兴起。 第二阶段: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各国都趋于老龄化,社会福利性质养老机构开始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生儿数量明显减少,人均寿命则上升到目前的66岁。这种双向发展使老龄化发展越来越快,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的人口结构都趋于老龄化。据联合国有关规定,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超过7%,或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10%,使被称为“老年型”国家。全球已有72个国家进入“老年型”。 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有关老年人的政策有所变化,法国、英国、联邦德国、意大利、瑞典、荷兰等国采取的做法是将老年人安置在专业化的或由福利机构照顾的场所、收容院等,并以此作为满足老年人对住房需求和社会需求的一剂灵丹妙药。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社区养老服务业逐渐发展,并形成多种业态的服务业和配套服务业 20世纪70年代,人口老龄化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冲击明显增大,使其用于老年人的财政支出更加沉重,严重影响了其经济的发展。因此,西方国家纷纷建立了社区照顾服务政策,在不同的法定框架和资金来源下,为老年人所提供的养老金、住房供给、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等在西方各国独立发展起来。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因素成为影响老年人养老保障和社区服务政策倾向的最重要因素,西方国家的老年人政策出现了以下趋向:一是从机构照顾服务转移到以社会形式、社区为基础的照顾服务;二是转为降低政府的直接作用并发展商业的、非盈利的和非正规的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制度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新农保的借鉴_王翠琴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新农保的借鉴 (1.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2.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王翠琴1,黄庆堂2 [摘要]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独具特色、构建科学、保障有效,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当前,我国正 在积极推进新农保试点,日本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路径、内容构成、改革经历等对我国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具体的经验借鉴有:新农保的推行需要社会保险法的保驾护航;政府应成为新农保建设的最主要组织者;推崇公平,分类引导帮助农民加入新农保;注重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新农保基金应该在适当情况下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关键词]日本;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借鉴[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0)10-0091-06 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独具特色、构建科学、保障有效,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日本与我国同为东亚国家,文化相近,其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路径、内容构成、改革经历等对我国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路径1.家庭养老保障阶段(二战以前) 日本的农村养老保险不是横空出现的,而是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在日本政府的规划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够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二战前,日本农村处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阶段,对老人的抚养都是以家庭为主。日本农户多为直系家庭,老年后生活依靠长子抚养、照顾,“家”制度在日本起主导作用。当时,农村只有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型的养老保险尚未实施。例如,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有1,368万人能享受到养老保险,仅占总就业人口4,284万的1/3,当时包括农民、个体经营者和无业者等共4,700多万人未能加入养老保险体系[1]。 2.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 20世纪50年代,日本从二战中恢复元气,工业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涌入城市。60年代,日本经济步入黄金发展时期,从事农林渔牧业的人数约为总劳动力的30%[2]。农村人口开 始出现老龄化、兼业化和城市化,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数逐渐减少,家庭自我保障的作用大为减弱,社会逐渐成为了抚养老人的主角。传统的以家庭为主体的生活保障体系已无法满足家庭成员的养老需求,进入城市和留在农村的劳动者迫切希望享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从1958年起,日本政府开始着手酝酿建立面向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个体经营者的国民养老保险。1959年日本首次颁布了“国民年金法”,将排除在工薪阶层之外的广大农民、个体经营者依法强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到20世纪60年代,凭着农村公共医疗和养老保险两大支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初具规模并开始得到迅速普及,日本进入了“国民皆保险”、“国民均年金”的福利时代。 3.农村养老保险的充实、扩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 日本的养老保险具有灵活性,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包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内的日本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得到补充、改革和完善。日本政府于1970年制定了“农民养老金基金法” ,并于1971年1月开始实施。农民养老金基金同国民年金相辅相成,合力保障农民晚年生活,提高福利水平。参加农民养老金计划的被保险人数在1975年达到顶点,为116万人,占农业总就业人口791万人的15%,该制度成为农民参加国民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作者简介]王翠琴(1983-),女,湖北赤壁人,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保障;黄庆堂(1987-),男,广西梧州人,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收稿日期]2010-06-20 [基金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评估》(52204-09084)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09JZD0027)的阶段性成果。 2010年10月第32卷第10期 当代经济管理 CONTEMPORARY ECONOMY &MANAGEMENT Oct.2010Vol.32No.10 DOI:10.13253/https://www.360docs.net/doc/fb9457895.html,ki.ddjjgl.2010.10.020

敬老院志愿服务经验(精选多篇)-工作经验理解.doc

敬老院志愿服务心得精选多篇-工作心得体 会 第一篇:敬老院志愿服务心得 敬老院志愿服务心得体会 集美大学红十字会组织部周梅 爱是责任,爱是力量,爱是精神.为了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关爱老人”的光荣传统,发挥时代先锋作用,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发扬互助友爱精神.2014年11月29日上午,我们到敬老院开展了我们的志愿服务。 踏进敬老院的那一刻,安静祥和的气氛令我们恋上了这个地方,在于老人聊天的过程中,我发现爷爷奶奶们都很热情可爱,他们很开心我们的到来,和我们聊家常。我们还帮奶奶晾了衣服。过程很幸福。我希望自己能给老人们更多的支持于关怀。希望他们能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爱。 以前自己很渺茫,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而活?今天终于让我体会到了,我想人活着是为了爱与责任,是为了感谢与爱。今天终于让我明白这个道理,今天让我明白这个道理是老人们的言语激励了我,我先要感谢各位老爷爷老奶奶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敬老院志愿服务心得体会 集美大学红十字会组织部张轩玮 进入红会以来第一次去敬老院做志愿者,感觉收获很多。老人们在这里虽然生活上有人照顾,但是缺少亲人的陪伴、关心,他们的心中还是很寂寞,和我聊天的老奶奶告诉她的儿子儿媳整天忙于工作,过好久才来看她一次,而且每次都是匆匆忙忙的来又匆匆忙忙的走。 看到敬老院里的老人们,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我的爷爷奶奶,在以前我总是想不起来去看望他们,每次都是在爸妈的催促下才去爷爷奶奶家,而现在我才深深的体会到老人们没有亲人的关心与陪伴是多么的孤独,我以后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我要好好孝敬我的爷爷奶奶。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这难道不令人心痛吗? 敬老院志愿服务心得体会 集美大学红十字会组织部杨惠媚 我发现在敬老院的爷爷奶奶们都很友好,有的甚至像小朋友一般需要用哄的,很可爱。其中有一个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当我蹲在她的面前跟她聊家常的时候,她一直握着我的手,不停的说:

看日本让人大开脑洞的7家养老院运营模式!

看日本让人大开脑洞的7家养老院运营模式! 看日本让人大开脑洞的7家养老院运营模式! 26 前言 本文介绍了七家日本养老院,内容不仅包含了设计,还有运营理念,运营细节等等,对日本养老机构的介绍非常翔实。读完会对日本养老机构有比较深刻、全面的了解。 ①东中野国王花园 美国养老机构在日本的本土化 国王花园发源于美国西雅图,40年前进入日本,有很多加盟机构。该机构成立于2013年,是集小规模多机能、聚居之家、区域交流中心为一体的“微机构”。 机构一楼是一个开放给社区的公共空间,附近的住民都可以自由出入,其中60%是妈妈带着孩子来玩,她们的参与和互动给入住的老人带来很多亮丽和活力。

二楼是小规模多机能的据点,这是一种集短期入住、日间照料、居家等三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的照护方式,能够非常灵活的应对老人的照护需求,让他们能够长期地住在既有的社区当中。该小规模多机能总共照顾19位老人。 三楼和四楼是聚居之家,分两个单元,一共有19个床位。聚居之家是专门针对认知症老人的小微照护机构,又叫“组屋”,必须要有医生诊断为认知症的老人才能入住,是日本很主流的照顾认知症老人的机构类型。 机构的设计也很有特色,充分考虑老人身理和心理上的需求,很多细节值得借鉴:暖黄色调的灯光,特殊安全材料的地板,特意做低的天花板,怀旧的家具,具有强大收纳功能的壁橱,都给人以家的感觉。 机构在照护理念上充分尊重老人渴望独立,渴望融入社会和家庭的心理愿望,采取开放的管理模式,不仅社区居民很容易利用这里的空间,入住老人也能自由进出机构,即使是认知症老人,也常常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外出。除此之外,还鼓励和辅助入住老人(哪怕是有认知症)力所能及地做一些事

日本养老院得服务

老院里老人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风貌、基础设施便利程度和为老人进行各项服务的针对性,往往体现出一个地区或者国家对自己历史的态度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皇甫平丽 研究日本问题的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初晓波曾对他的学生说,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只要有机会,他总是希望去两个地方看看:幼儿园和养老院,因为这两个地方是观察一个地区或者国家发展程度的重要窗口。 在初晓波看来,孩子是初升的太阳,幼儿园里孩子的活力、老师的教育方式往往昭示着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未来;而老人则是绚烂的夕阳,养老院里老人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风貌、基础设施便利程度和为老人进行各项服务的针对性,往往体现出一个地区或者国家对自己历史的态度。 日本是一个典型的老龄化社会,因此老人问题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早在1963年,日本政府就推出了倡导保障老年人整体生活利益的《老人福利法》。这部“老人宪章”迄今有过多次修订,其主要内容有:政府出资修建特别养老院,为痴呆、卧床不起等体弱老人提供服务;强调开拓高龄者对福利社会创造的参与机制,发挥老人丰富的经验和知识特长,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探索和逐渐确立一种适合于老人居家养老的方式和体制,强化对居家养老提供家庭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组织建设,并在财政预算上实行优惠政策;组织“老人俱乐部”,吸引老人参与社会活动;强调社会福利的地方化和一元化,加强地方政府对老人福利的责任和职权。 1982年,日本政府又出台了全面推广老人保健设施的《老人保健法》。《老人保健法》规定70岁以上老人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的有关方共同负担,并且强调老人居家养老、居家护理。为此,由政府出资培训了大约10万名家庭护理员,负责看护生活不便的老人。政府还出资建立并普及托老所,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短期入住、护理和治疗服务,并开发了一批低价位的“三代同堂”式住宅等。 1989年,日本政府制定《高龄者保健福利推进十年战略》,即著名的“黄金计划”。该计划要求各地方政府积极建设与完善与老人相关的各种设施。以此为契机,各种老年公寓、老人活动室、老人医院更多地开始出现。 1994年黄金计划被重新修订,更名为“新黄金计划”,完善了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扩大了家庭服务员队伍,新设为老年人提供休息及特别看护的短时服务设施、日间服务中心等,提供各种日间服务(包括饮食和体育锻炼)。 中央电视台2007年拍摄的《岩松看日本》节目里,主持人白岩松用“瞠目结舌”来形容对日本养老院的观感。片中介绍的日本养老院内便利设施的完善程度、护理人员的服务素质,甚至为老人解闷提供机器人娃娃等细节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 刘柠 关于我国朝野上下热议的退休年龄推迟问题,一说是要与“国际接轨”,因为美、日、欧都在延迟。此说表面上似乎有道理,实际经不起推敲:在出发点、构成和实施时间上完全不同的两种制度,却要让它在终点上“殊途同归”,没有比这更荒诞的了。回过头来看,日本实施全民覆盖的“国民皆年金”制度已逾半个世纪(1961年投入实施),虽然支取年龄从61岁推迟到65岁,但未出现大的问题,基本保障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日本的年金(即退休金、养老金)制度由来已久,其历史可追溯至明治时期。最古老的年金是“军人恩给”。1875年(明治八年)至翌年颁布的《海军退隐令》、《陆军恩给令》等法令,规定了对阵亡及负伤的陆海军士官及其家属的扶助原则。1923年(大正十二年),制定了《恩给法》,此前分别以军人和国家公务员为对象的两种“恩给”合并,初步确立了以“公人”为对象的“恩给制度”。 最早的企业年金是“钟渊纺织”(即后来著名的化妆品品牌“嘉娜宝”的前身)年金。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该企业的经营者武藤山治偶然得到了当时德国钢铁公司内部发行的面向企业职工的福利小册子,阅后感触良深。经仔细研究后,于翌年在自己的企业创设了年金制度,此乃企业年金制度之始。随后,三井物产等大企业跟进。 除了“公人”和大企业外,面向民间劳动者的年金的最初尝试是1939年(昭和十四年)投入实施的、被称为“船员保险”的年金保险制度。1942年(昭和十七年),彼时的厚生省官僚花泽武夫以纳粹德国的退休金制度为摹本,在“船员保险”的基础上,将适用对象扩大至一般民间劳动者,创设了“厚生年金保险”制度。该制度导入之际,正值太平洋战争酣战之时。尽管遭遇了大藏省和军部方面的强大阻力,但考虑到偿付毕竟是数十年之后的事情,而筹措战费才是当务之急,于是,普遍覆盖的国民年金制度便在这种极端状况下艰难起步。 战后初期,虽然从规模上说,年金制度已广泛覆盖,日本国民已基本“老有所依”,但不同的业种有不同的年金制度及不同的适用对象,偿付年限及偿付水平也不尽相同,有的差异颇大。特别是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和财政基础的不稳定,在不同制度的受用者之间,产生了个人负担额度和偿付水平两方面的不公,备受舆论的抨击。有鉴于此,1984年(昭和六十年),在中曾根康弘第二任内阁会议上,决定彻底改革此前在不同业种和集团之间“各自为政”的状况,导入全国国民共通的“基础年金”制度,并于翌年投入实施,成为沿用至今的年金制度的“骨骼”。至此,年金制度的“战国时代”结束。

日本养老院

转自:日本设计,驻足细节。 关注日本设计,驻足细节,我们一起努力。 主页君的微博:https://www.360docs.net/doc/fb9457895.html,/hany2012 【特写】日本养老院什么样? 最近,新京报针对当前北京的养老院问题,展开系列调查和报道,揭示出养老院问题的困境和乱象,引起社会反响。而北京养老院存在的问题,仅仅是当下中国养老问题的一个缩影。 人口结构老龄化,同样也是日本要面对的社会现实。同时,日本又是一个“福利国家”,其养老方面的理念与措施,不失为一个成功的范本。日本养老院什么样?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养老院的制度保障 日本先后推出了“老人宪章”、“黄金计划”、“新黄金计划”等一系列法律,逐步完善老年服务体系,将养老问题通过立法上升到制度层面。 被称作“美丽国家”的日本,也面临出生率锐减,人口老化的社会问题。2005年,日本人口进入负增长,已是不折不扣的老龄社会。 老龄社会的出现,必然带来一个问题:老人的终老问题。

明治维新以降,日本社会的伦理体系是儒教,以家族制度为核心。但是,作为战后经济发展的代价,这种制度逐渐解体——上班族以公司为家,整个国家被称为“日本株式会社” 便是一个隐喻。 在养老问题上,养老院是观察一个地区或者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尺。对于日本来说,这个问题已经通过立法上升到制度文明的层面。 比如,早在1963年,日本政府就推出了倡导保障老年人整体生活利益的被称作“老人宪章”的《老人福利法》。经多次修订,日趋完善,其中有: ——政府出资修建特别养老院,为痴呆、卧床不起等体弱老人提供服务; ——组织“老人俱乐部”,吸引老人参与社会活动; ——强调社会福利的地方化和一元化,加强地方政府对老人福利的责任和职权。 再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先后推出了“黄金计划”、“新黄金计划”,完善了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扩大了家庭服务员队伍,新设为老年人提供休息及特别看护的短时服务设施、日间服务中心等,提供各种日间服务(包括饮食和体育锻炼)。 日本著名作家、护宪团体“九条会”的创立者之一加藤周一曾提出过一个“QOL”指数的概念,意为“生活品质”(Quality of Life),而日本是很以自己的高“QOL”为自豪的,因为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养老院。 日本实现“按需养老护理” 日本的养老护理制度呈现出一种“按需养老护理”,将需护理程度分成了不能站立、不能步行、不能排便等各个级别,并按照这些不同的级别,提供不同服务。 当前,根据日本“国民年金”绝对金额不足的现实,未来的老人要长期工作。 2007年,在被称为“团块世代”的战后第一个出生高峰出生的人集体退休之后,状况越发严峻,把退休年限提高到70-75岁,已不是笑谈。 工作一生的老人,一旦停止工作,便会成为家庭的“负担”,而以家族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伦理体系的解体,如果没有新的替代性制度支撑的话,家庭的负担会转化为社会的负担,社会将不堪其累。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在长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数年前导入了面向全体国民的“国民介护(看护)保险”制度,与40年前全面实施的旨在使国民享受医疗保障的“国民健康保险”一样,覆盖全体纳税人。 这在整个西方国家来说,都不失为一项大胆创举,被称为“家族革命”。 这意味着对老人的看护,不复依赖家庭,而通过无血缘关系的专业人士所提供的专业服务来实现其保障。 同时,由于日本年轻人的观念上较为西化,结婚后搬出去生活并自己带孩子,老人寂寞、孤独现象十分普便。 日本的养老护理制度已较为完善,呈现出一种“按需养老护理”,将需护理程度分成了不能站立、不能步行、不能脱穿裤子、不能排便、不能用餐、不能吞咽食物、不能记忆等各个

图说日本养老院建筑设计细节

【有图有真相】日本养老机构建筑设计细节(一) 一、日本老龄化现状 日本的高度老龄化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已经迈向老龄化社会2004年日本人口达到顶峰1亿2779万人2005年65岁以上老人占全国人口的20.1% 预测2015年为26%2050年将达到35.7%。 二、日本养老法律框架 1、建筑相关的法律:《建筑标准法》、《城市规划法》、《消防法》 2、保护老人尊严和居住权的法律法令:《老人福祉法》、《高龄者居住安定确保法》、《与高龄者居住的住宅设计相关的指导方针》 3、与运营模式相关的法律:《护理保险法》(日语:介护保险法) 三、入住金 老人入住时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叫入住金,支付入住金的目的是购买一个单元的房屋,公共部分,公共设施及设备的“使用权”。 入住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入住老人的年龄,健康情况,当地平均寿命等各种可能影响老人入住期长短的因素来预测老人从入住到故去的期限。例:一位65岁健康男性老人入住东京地区某老人社区,东京的男性平均寿命为78岁,其可能居住时间为13年,13年X 一年的“使用权”费用=要缴纳入住金总额。也可以理解为老人预付13年的租金。若老人中途解除合同或故去,需扣除老人已入住期的费用,余款退回老人或其合法继承人。若老人寿命长于预测期,老人有权免费行使“使用权”直至故去。 日常收费包括:管理费、餐饮费用、护理费用、清洁费用。 四、案例解读——神钢甲南老年公寓(私立性质)

神钢甲南老年公寓于2006年6月14日开设,位于神户市东滩区本山南町的高档老年服务设施。占地面积7889.47㎡(约为11.8亩),建筑面积19061.55㎡。由两部分组成:护理中心一栋,地上6层;老年公寓一栋,地上14层。全部设置为单人间,根据老人的个体情况,设置了一般护理公寓(针对可以自理的老人)105套,人均面积为68㎡;特殊护理公寓(针对不能自理需要介护的老人)97套。人均面积为21㎡。 神钢甲南老年公寓的内部装修非常豪华并且硬件设施功能齐全,细节体贴入微。 神钢甲南老年公寓注重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在保证每个人拥有足够私人空间的同时,公共区域的面积也非常充足,公共区域与户内总面积的比例为1:1。 由于该设施定位为高档老年公寓,护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也非常高。该设施共配备了97位护工,19位专业护士,2位专业复健师,并有1位常驻医生每天上午巡诊,下午坐诊。护理人员与入住老人的比例为1:1.5,也就相当于2位护理人员照顾3位老人。他们不仅照顾老人们的生活起居,满足患病老人的医疗复健需求,还保证每位老人每周洗浴3次、陪同外出购物2-4次。 年满65周岁的老人都有资格申请入住神钢甲南老年公寓,但由于是高端养老设施,收费标准也比较高。有自理能力的老人需缴纳最低3600万日元的入住金,获得一套一般护理栋单人公寓的永久居住权,然后每月再缴纳12.4-17.9万日元的护理费(含餐费)。对于失智老人或其他无法自理的老人,则需一次性缴纳2512-4152万日元入住特殊护理公寓,另加每月22-28万日元的护理费用。 虽然神钢甲南老年公寓的收费标准较高,但由于其各项硬件及软件服务设施非常完善,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 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中。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目前,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现状及主要特点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持续实施到1956年底。 第二阶段,恢复性改革阶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制度被废除,劳动保险基金被用于其它用途。这一时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办保险,其特征是: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资金有企业从生产收益中筹集,并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列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养老保险金,而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日本养老制度体系

日本养老制度体系 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公共扶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公共卫生与医疗四大部分构成,而养老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又有其特殊性。 现代日本社会福利制度起源于战后。日本1962年实现了全国民养老及医疗社会保险,经过20世纪60年代的“福利国家”建设之后,社会福利得到高度发展。至21世纪初,日本政府推行了护理社会保险制度,并配套推动老年社会福利服务制度的改革。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年金制度,始于明治维新时期。战后经过多次修订,1959年日本颁布《国民年金法》,并于1985年建立起了双层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层是指覆盖所有公民的国民年金制度(又称为“基础年金)”,法律规定年龄范围内的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参加;第二层是指与收入相关的雇员年金制度,按照加入者职业的不同又可分为“厚生年金”和“互助年金”,其中5人以上私营企业职工的年金称为厚生年金,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公营企业职工、农林水产团体的雇员、私立学校教职员工等分别有各自专门的年金,统称为“互助年金”。 在双层养老保险体系的基础上,日本还推行了私营企业的退休补贴金制度,类似于企业或行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退休补贴金的资金来源是从雇员年金费中转出3.5%的资金组成,且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退休补贴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按月领取。 日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特点及经验启示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针对人口结构的根本性变化以及养老保障制度的财务危机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多层次立体化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基金的金融运作以及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等。中国是个地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的发展中国家,由此带来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地区差异,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保障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是当前改革与发展的迫切任务。日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一、日本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 日本养老保障制度又叫年金制度,其特点之一是多支柱立体化的制度架构。日本养老保障制度主要靠三大支柱构建而成,即公共养老金制度、企业补充养老金制度和个人储蓄

养老院护理记录簿秘笈

养老院护理记录秘笈 目前,多数养老院还停留在让老年人平安地度过每一天的护理层次上,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探讨如何让老年人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实现属于自己的人生的高度上。另外,机构一定要防止过度护理,要谨记老年人的残存能力,不用即废,恰当地进行护理,维持老年人现有的残存能力。小孩子日新月异,每天都有新的进步,而老年人保持现有机能不再退化就是最大的进步。 医院里的医生要确定诊治方案,护士要填护理记录,养老院要想提供精细化、优质的护理服务,除了让护理员掌握精细化的实操步骤外,也应该制定详细的护理计划并书写护理记录。 护理计划是通过调查老年人和家属的意向,确定综合的援助方针。按照援助方针分析生活总体上应该解决的课题,确定援助时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围绕目标展开具体护理内容。将护理内容生成每周服务计划表,并做好护理记录。根据老年人的变化,定期进行监控测评,不断地进行修正与实施的PDCA循环,才能适时、有效地提供老年人和家属满意的护理服务。 目前,多数养老院还停留在让老年人平安地度过每一天的护理层次上,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探讨如何让老年人过自己想

要的生活,实现属于自己的人生的高度上。另外,机构一定要防止过度护理,要谨记老年人的残存能力,不用即废,恰当地进行护理,维持老年人现有的残存能力。小孩子日新月异,每天都有新的进步,而老年人保持现有机能不再退化就是最大的进步。那么护理的过程记录如要如何书写呢?记录事件时,要用5W1H的意识来书写,谁(Who)、在什么时间(When)、什么地点(Where)、发生了什么事情(What),什么原因(Why),用什么方法(How)解决。 如果只是像写日记那样,仅是记录当天发生的事情或者老年人的状态,那对老年人和大家来说,并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那应该怎么写呢?如果能够知道从哪个角度来书写的话,就不会因为不知道写什么而烦恼了。 在此再次提醒注意,千万不要把养老院的护理记录写成“观察日记”和“作业日志”,应该是记录实现老年人“想做的事情”和“梦想”的笔记。 比如说,这个老人想实现能够出去购物的愿望,那护理人员的工作就是向着那个目标去进行援助。不要以为让老人平安地度过每一天就可以,应该想办法增加老人“能做的事情”,并记录状况是如何一步一步改善的,这才是护理记录。如果不围绕着实现老年人的需求而记录,不从改善老年人现状的角度出发,这些记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在这里,再次强调一下1991年联合国提出的照顾老年人的

日本养老产业考察

日本养老产业考察 2011-11-13 16:26 作者: 站长来源:中国敬老院网阅读次数:9655 白岩松:虽然我们给您讲述了日本的老人在退休之后继续创业这样的情节,但其实即使在日本退休之后再创业,再就业这样的老人所占的比例也并不是特别高,仅仅超过2%而已,更多的老人要跟家庭、社会去完成自己这样整个养老的过程,我现在来到的横滨You of happy life,可以翻译成“你的快乐生活”这样的养老院,这个养老院很特别,在这边是一个老人的公寓楼,这是一个生活还能自立的老人住在这里头,但是住在这里他们可能就会签一个约定,当他们有一天生活不能自立,或者岁数变得更大的时候,就转移到这边服务设施更加周全的养老院,我们看看他们现在在过着怎样的日子。 细致入微的设计是这家养老院留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像老人们经常用到的扶手、触摸式呼叫铃等辅助设施就非常密集地分布在老人们可能活动的每个区域。 目前养老院里入住了115位老人,平均年龄86岁,这些耄耋老人在这里共同组成了一个新的大家。

白岩松:既然说了,进到这里就像进到自己家一样,那么我们就关心,在这个大楼里每一个房间,这个家是如何营造的呢?咱们接下来就一起去看一看,不过我们现在六楼,就是夫妇在一起的房间,我们一起去看一下。 初步的印象是一室一厅,我们进入的是一个小厅,在床头的时候,这都有紧急呼叫的方式,床的设计显然也是非常有助于在房间进行一些治疗和康复的时候设施,这是能够起来的。我最注意的是,不光是这些细节老年人行动不便,这些扶手要非常非常的准确,不光要准确,而且要特别多,高低都有,你看就在这一个,就在它洗澡的房间里,即使躺在浴盆里头也能够到,也有这样呼叫的按纽,以便遇到不适的时候马上可以求救。 走出自己的小家,老人们可以去隔壁的电影院看场电影或者和老友们打打牌、下下棋,如果有谁腿脚不那么利索了,这些必要的康复训练设施就派上了用场。 白岩松:有时候老人下肢力量不够了,没法自己行走了,要用这种方式练自己走路的能力,这个我在运动康复 医院的时候也经常看到这样的设施,所以他这里已经想到由于平均能力已经86岁了,有些人行走能力已经不便了,让他用这样的康复设施练自己的一些功能。其实到了老年的时候已经不是一个康复的概念了,是保持或者维持他的功能性。 养老院的专业护理人员是按照1:1.5的比例分配的,因此每一位老人们有什么喜好,又有什么新的需要都被工作人员记在心上。 白岩松:大家看,很多老人房间的门是一样的,为什么在这个门上专门标出他的名字还有猫的形状,我们以为是老人自己喜欢贴的,后来他们告诉我们是,有的时候因为老人岁数可能很大了,他有可能出去吃饭,再回来的时候就认不到自己的房间了,所以根据他喜欢的猫,特别贴了很大的纸,让他能够识别自己的房间。 在日本,大部分养老院都跟这里一样有很好的设施和服务,尽管收取的费用不是个小数目,但每位老人在退休时都有一笔不菲的养老金,如果再有一点

日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日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日本经过战后恢复重建后,开始步欧洲国家后尘建设福利国家。1961年,日本将所有无单位归属的成人居民纳入国民年金制度,形成了“国民皆年金”的基本养老保险格局。1985年,日本将国民年金制度改为以全民为对象的全国统一的基础年金制度,并将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人员的年金制度逐步并入厚生年金制度,由此形成了双层的、现收现付制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日本称公共年金)。随着上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以高福利为特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难以持续。由于对预期寿命提高和少子化进程的误判,加之老年政治的阻碍,日本直到2004年才下决心进行大的改革,建立以100年为目标的精算平衡机制,对养老金给付水平进行较大幅度的下调,但已为时过晚。作为全球老龄化程度最高和进程最快的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刚性增长,短期内根本无法控制,造成财政负担不断加重,债务率持续上升,严重影响国民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并拖累经济增长。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缴费率。2015年日本雇员养老保险缴费率为17.474%,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根据2004年改革方案,养老保险缴费率从2004年13.58%起每年提高0.354%,到2018年上调至18.3%后保持100年不变。此举是为了重振年轻人对年金制度的信心,促进代际间收支负担平衡。 缴费基数。以个人月收入扣除抚养家属费等费用后得出税前标准月收入为基础,分为30个收入区间,在每个区间内规定一个统一的“月标准报酬额”作

为缴费基数。月标准报酬额由年金管理机构按年制定。以2014年为例,标准月收入超过60.5万日元的,按最高月标准报酬额62万日元缴费;标准月收入低于10.1万日元的,按最低月标准报酬额9.8万元缴费。 此外,从事农业、渔业、个体职业或者无业(包括学生)的参保人,以定期定额方式从20岁开始缴费直到59岁。从2004年起,缴费额逐年上调,2014年为每月15250日元(略低于雇主和雇员最低档的缴费额),至2017年达到每月约16900日元后,将保持100年不变。学生、无业人员或低收入人员等可申请减免或缓期缴费。 保险费征缴。日本年金管理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养老保险费统一征缴。养老保险费以费的形式征收,由雇主从雇员薪金中代为扣除缴纳,并在“年金手册”中进行完整记录。由于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是分别独立核算的年金制度,因此,每年要从厚生年金缴费中,按参保人数将国民年金的缴费转至国民年金账户。 二、基本养老金计发 (一)基本养老金额度 日本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见图1):一是基础养老金(指国民年金及厚生年金的基础部分),金额由政府根据各个时期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提出方案,由国会通过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实行定额发放,不论参保人身份如何,只要缴费年限相同,领取的金额也相同,以体现养老保险的横向互济作

世界养老保险制度三种基本模式

世界养老保险制度三种基本模式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1、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 (employment-related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 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2、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

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 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论基础为列宁的国家保险理论,后为东欧各国、蒙古、朝鲜以及我国改革以前所在地采用。 该类型与福利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和筹集资金,实行统一的保险待遇水平,劳动者个人无须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但与前一种所在地不同的是,适用的对象并非全体社会成员,而是在职劳动者,养老金也只有一个层次,未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一般也不定期调整养老金水平。 随着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解体以及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也越来越少。 3、强制储蓄型 强制储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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