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院货币资金及票据管理制度

(新版)医院货币资金及票据管理制度
(新版)医院货币资金及票据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及票据管理制度

1、资金审批

(1)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对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有权加以制止并向院领导报告。

(2)审批权限

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财务收支,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报院长审批。

(3)审批程序

单位的各项支出要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处统一执行;各项经济业务须由经办人取得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并签名,再由科主任证明,送审计科审核(交财务处和分管领导签字),报院长签字后方支付(报销)。财务处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经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药品采购,由药剂科按月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经药事委员会讨论,采取集中招标方式采购。药库验收

后,由经办人、管理科室负责人、审批人签字完整,财务处根据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支付款项。

其他材料的采购,由总务处按规定手续审批办理后,送财务处报销。

各类奖金提成,由经核科根据院长批准的核算方案计算,交院长审核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

设备采购,由经办人、管理科负责人签字,院长审批,财务处凭已签定的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采购合同须经主管财务领导会签。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处凭已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审计员分管领导签字,院长审批后,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合同须经院长会签。

对外合作、对外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进行投资决策分析,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不借款,特殊确实要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审批,财务处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

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终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借贷。

外出进修学习、培训、学术交流、出差费用报销,按照差旅费报销文件规定办理。

(4)办理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程序

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合同或相关证明。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申请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交易所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资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2、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1)财务部门应当加强现金的库存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交存银行。

(2)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现金的开支范围如下:工资、奖金、临时工工资、卫生津贴、夜误餐及各项福利开支、备用金、差旅借支,向不能转帐单位或个人购买物品或支付劳务报酬。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均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3)医院现金收入当天入帐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医院自身的支出,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4)单位借款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贷币资金。

(5)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管理,按规定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并且定期检查、清理银行帐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管理和控制;由出纳填制银行结算凭证,交会计复核;制单人根据审核无误的银

行结算凭证,逐笔编制记帐凭证,再交由出纳人员核对并确认,送达银行付款,付款回单交会计存档。

(6)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支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帐户。作废支票应妥善保管和处理。

(7)出纳要根据收付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并与银行对帐单进行经常性的核对,及时清理未达帐项。会计核对银行帐户,每月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对有现金业务发生的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财务处出纳,实行每月至少一次的不定期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查明原因,长款予以没收,短款根据具体原因,分清责任,予以处理。

3、医院收款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制度

(1)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

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项收款收据。

专用票据是指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票、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收费收据等。

医院财务处监制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收收据、就餐券、对内使用的收款收据等。预收款收据是根据病人病情轻重缓急和住院费用水平,向病人收取一定的住院预收金开具的票据,不作报销凭证,只作病人预交住院费用的凭证。

(2)收款票据的购置和印刷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由财务处派专人,持《票据准购证》、会计证,按财政部门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领购票据。

专用票据,由财务处根据省卫生厅票据格式的要求及我院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填写票据印刷申批单,报经院领导批准,然后报上级有关“票据监制”部门审批,统一印制,医院财务专人领回并登记保管。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收费室负责人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

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陇南东盛控股集团 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始票据的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还是本公司开具的发票,均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现行规定要求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请购单、询价单(除零星采购外)、合同(除零星采购外)、销货单位送货单、购货方验收(质检)入库单、合法发票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等。 4、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

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完备。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且有效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种类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

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乡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医疗单位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1万元以内副院长可审批);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因公请客要有正当理由,情况允许时须报院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七、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九、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十一、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二、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十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科会计的职责 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

4、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

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专项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卫生专项资金指中央、省、市级财政为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安排的有专门用途的经费。卫生专项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以下简称项目资金)。 第三条卫生专项资金根据项目用途,按照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管理、使用和考核。按照“谁分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责任制和资金使用责任制。 第四条卫生专项资金应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部门主要职责 第五条医院统一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明确项目执行人员(包括负责人、经办人),项目执行人员应全面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定期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统计报表,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的经费报账资料应真实、有效;负责项目绩效考评。 第六条使用卫生专项资金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内容、任务、执行时间、资金管理、组织管理措施和监督评估要求。编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应提出资金分配原则,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在实施中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应报送财政局和卫生局审定、备案。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审批 第七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核,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对项目资金单独设立账户或专账,按年度、项目、资金类别等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应明确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人、审核人、经办人),财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保证项目经费支出有效和财务管理的连续性。 第八条项目财务人员应遵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规定,根据卫生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真实记录、核算和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活动,按时编报财务报表;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凭据,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方法正确、记账准确、内容完整、符合时限,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Word版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 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 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 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 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 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 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 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 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 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 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 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 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 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 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 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 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 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 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 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款票据和存根。 3、票据管理员对收款票据的库存数和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 用票据要定期核对。票据的领、发、存登记薄须保存 5 年。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 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 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 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 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 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 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 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 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交由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 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 1. 票据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 有关部门或人员领用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报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上记录。 出纳人员必须按照支票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 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 票据领用人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中的领用人栏中签字,未使用的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存根、相关使用凭证应在××天之内交予出纳人员进行票据注销登记。 出纳人员应在“票据注销登记薄”上注明票据编号与注销日期,逾期不办理票据注销业务的票据领用人,出纳人员有权停止对其部门及个人签发票据。 票据领用人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不得将票据折叠、污损、丢失。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确需签发的应该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并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最高限额及报销日期,不能确定收款单位名称的必须注明签发日期、最高限额与报销日期,逾期未用的转账支票需及时收回注销。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时用碳素笔填写,按银行规定的大写汉字表示,日期、金额、用途、单位应填写齐备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或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2. 票据的填写要求 1.票据填写是否清楚。 2.票据内容是否齐全。 3.是否在签发单位处加盖单位印鉴。 4.票据上的金额及收款人是否有涂改迹象。 5.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背书的票据其背书是否正确。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条医院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三条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员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六、结算起点100元一下的零星开支。 七、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一、医院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二、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三、医院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四折“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账。 四、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医院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结束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五、医院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券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六、医院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八、医院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经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医院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九、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十、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领导的

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单位中医药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3、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中医药专项。 4、***医院中医药专项,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5、单位负责人对该投资资金的安全负责,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截用,不得用于非该项目的专项。 二、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投资资金的管理岗位,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编职工担任,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资金的收付、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相关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2、对该项目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主管项目领导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认真审核上报项目资金申报表,严格执行相关手续。通过资金申报取得投入资金后,需拨付资金的要完善相关

财务手续,由财务部门把关,不符合手续及违法规定的一律不给予审核。审核合格的付款凭证需单位负责人再次审核,同意后方能付款。审批人应当根据该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财务管理及财务处理规定。对拨付到位资金作财政专项收入入账,收到银行存款进行单独银行科目反映。发生支出的作为专项支出,资本类支出对应科目为该项目具体的资产核算明细,资本类支出结算后转至固定资产。根据规定程序允许预付款的设该项目预付款明细。每半月,由财务管理人员对该项目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医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规定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凭《财政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 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款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账。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置的规定 1.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在报销联签字并注明退费原因,经院长签字后方能办理退费。 (2)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3)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各联次保存完整,并且必须是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 2.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各联次保存完整,并且必须是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账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账单(经确认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票据管理规定

票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票据行为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合法权益和经济秩序 防范金融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票据 是指汇票、本票 暂不使用 和支票。 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票据权利 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规定所称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票据上的签章 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 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人代表人的签章。 第六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 二者必须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 票据无效。 第七条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 第八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 必须给付对价 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 不得伪造、变更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票据丧失 失票人可以及时通告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 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汇票 第一节概念要素 第十一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第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 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由 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专项会议费支出、专项设备购置 费支出、专项修缮费支出等。专项业务费开支范围:管理人 员补贴、办公、水电、邮电、燃料、办案误餐费等。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 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 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 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 正。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 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 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 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 权限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 制度负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支出的 合法性、合理性负责。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 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和医院报销制度相统一必 须先预算后实施,否则财务科不予日报账。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款票据 包括就餐券等;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 二、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单位每次凭《票据准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当地财政票据管理

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 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相关的领用记录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社区诊所领取专用的收费票据(每次限领一箱),并自行保管,票据保管员要按社区设分户帐。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有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2)。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第七章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明确票据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及实际控制公司。 第三条银行票据分类。银行票据是指银行结算用的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法律支付功能的有价票据。 第四条支票管理细则。 1、收票管理。收票管理:收票指因回收资金而收到的支票,出纳收到支票后,需认真审核支票的所有记载事项,出纳应及时将收到的支票交存银行,并落实资金确实到账。发生退票或按正常时间应到账而未到账的支票,需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2、出票管理。出票指因支付资金而开出的支票。购买空白支票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同时,购买的空白支票应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签发支票时应将要素填写齐全,严禁开出无期支票、无限额空白支票、空头支票,不得擅自开具远期支票,支票日期应为签发的当天;支票记载事项的收款人名称与发票或收据等收款人合法收款凭证上的印 鉴单位名称必须保持绝对一致,收款凭证与支票存根须一并保存;支票购买后和出票前,出纳须登记《银行凭证出票登记簿》,详细记载

支票的购买时间、购买数量、支票起止编号、购买人签字、核销人签字;支票的支付时间、编号、支付单位名称、支付金额、用途、核销日期、凭证号、领票人签字等要素;发生退票时应凭退回的支票换票,旧票回收后先加盖“作废”章,再开出新票,同时要注意做好票据更换的登记工作;支票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断号签发;以现金支票支付外部收款人,须在取得对方的收据情况下才允许支付。 3、支票管理其他规定。空白支票、已加盖印鉴的空白支票等发生遗失,须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负责人在分析风险后决定风. 精品文档 险控制措施,影响重大的,在采取措施的同时,上报所在公司总裁或总经理;支票存根遗失的,须写出书面说明,在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认资金去向和金额属实后,经过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核销;作废的支票要妥善保管,超过两年,经确认银行不再回收的,可以销毁处理,销毁时需要彻底粉碎。对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经确定以后不再使用、银行不再回收的,超过两年视同作废支票处理;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借出,确实需要的,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开出。借出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限额,需在借出之日起10日内归还;每一笔提现必须经过财务经理确认后才能办理;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使支票遗失、透支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汇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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