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多篇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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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多篇范文)1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本学期即将结束,同时也就宣告我们的本科学业接近尾声了。临近毕业有些许的兴奋和不舍,可是老师提醒了我们一句:“你们别高兴的太早,还有模拟法庭要参加呢”,是啊,差点就忽略了这一点。在模拟法庭梅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于XX 年 3 月29 日顺利地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的现场考核,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当老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

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第二页出示证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不过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

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

态中。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助。担任审判长一角色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通过本次实践,对自己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现在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我还得一直努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 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我非常感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南平分校建瓯工作站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能力。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我们共同为我们的教师和校园歌唱吧,预祝明天更美好第二篇: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姓名:杨成武学号:XX0351021571班级:法学法硕9班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为了以后能更好更快地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我们在学校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法学学科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尤其是对于法律硕士这个本来是专门培养实践性人才的专业而言,能够更好的实践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而模拟法庭是我们认知和实践法律,体会法律尊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这将对我们学习法律及今后参加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使我之前所学的法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使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通过亲身体验法律的运行,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很好的实践基础。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未成年人汤科、龙开波、范波等涉嫌盗窃,抢劫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所学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几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对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课程,我也积极的参与其中,担任法警这一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再次的体验到了法庭的威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

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对于辩护人的角色谈谈以下的几点看法:第一,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例如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被告人龙开波是否应该认定为抢劫罪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案的被告人龙开波的父母,迫于生活压力,忙于养家糊口,疏忽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被告人自身,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教,自幼养成了不良的习惯,又因为在学校缺乏针对性的教育,很早就辍学了,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以致于犯下今天的错误。由此来看,责任不应该仅仅规则于龙开波一人身上,家庭和社会都有责任。从本案来看,在被告人实施的一

共18 次抢劫中,所有的受害人,陈陈李月刚满十八周岁外,其他的人均在14 周岁一下,本案被告人龙开波也仅仅只有15岁,因此被告人龙开波所实施的17 次抢劫行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符合司法解释的未成年人主体的要求。从抢劫的数额来看,被告人龙开波的18 次抢劫行为一共才抢得76.5元和一部价值480 元的手机,二者相加的数额,没有达到刑法中800-XX 元“数额较大”的起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并且被告人龙开波在实施抢劫行为的时候,多以言语威胁为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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