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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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初稿)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03年05月1

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统一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

1.1本标准编制采用的主在技术依据有

《防洪标池》(GB50201-199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199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Q7)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公路环境保护设汁规范》(JTJ/T 006-1998)

1.2本标准适用于需编制报告书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其他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可参照执行。

条文说明:

1.2根据水利部、交通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保[2002]12号),对于路线处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简称“三区”)二级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应编制独立成册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三区”外的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只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水土保持专章专节进行评述。

1.3一般规定

1.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应符合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的要求,并做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成部分。

条文说明:

1.3.1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十几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上保持方案”及《水上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3.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贯彻以下原则:

1结合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2点线结合,以沿河、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路段为重点地段,以高填深挖路基、长大

隧道、特大及大桥、集中弃渣场、大型取土场为重点工程单元;

3主体工程与附属工程并重;

4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

5施工期、营运期兼顾,突出施工期。

1.3.3水土流失防治应达到以下目标:

1隧道、路基、桥梁等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得到有效利用或妥善处理,堆放在规定的弃土弃渣场地;

2工程施工所形成的高陡边坡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冲刷、风蚀、山体失稳而形成的滑坡、塌方、诱发泥石流或形成洪积区从而威胁施工场地、项目设施的安全;

3弃渣场、取土场应尽量进行复垦;

4各类工程建设区,应在土石方工程期结束后,根据立地条件,及时进行植树、植草绿化。

1.3.4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应为公路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及直接影响区。

条文说明: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两分:

1公路建设区:指公路建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征地范围。

2直接影响区:指公路建设对施工场地周围、河流沟谷下游可能产生冲刷、淤积影响的区域等。山岭重丘区路基设挡土墙时一般取下边坡外侧2m,不设挡土墙时一般取下边坡外侧15m,丘陵区一般取下边坡外侧5m。

1.3.5公路工程设计评价宜采用以点为主、点段结合的评价方法。突出对水土流失影响显著的工程点、段的评价,一般路段的工程设计评价可适当简化

1.3.6水土保持投资包括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设施投资和取、弃土场等的水土保持投资。

1.3.7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执行。

1.3.8公路建没项门单独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附录B的规定要求。

1.3.9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水上流失:土壤及其他地表组成物质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作用下被破坏、侵蚀、转运和沉积的过程。

2.0.2水蚀:在降水、地表径流、地下径流作用下,土壤、土体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根据水力作用于地表物质形成不同的侵蚀形态,进一步分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浅沟侵蚀和切沟侵蚀等。

2.0.3风蚀:在气流冲击作用下,土粒、沙粒或岩石碎屑脱离地表,被搬运和堆积的过程。由于风速和地表组成物质大小及质量不同,风力对土、沙、石粒的吹移搬运出现扬失、跃移和滚动三种运动形式。

2.0.4重力侵蚀:地面岩体或土体物质在重力作用下失去平衡而产生位移的侵蚀过程。根据其形态可分为崩岗、滑坡、泻溜等。

2.0.5人为侵蚀:人们不合理的利用自然资源和经济开发中造成新的土壤侵蚀现象。如开矿、采石、修路、建房及工程建设等产生的大量弃土、尾矿、矿渣等带来的泥沙流失。

2.0.6土壤允许流失量:在长时期内能保持土壤的肥力和维持土地生产力基本稳定的最大土壤流失量。

3现状调查

3.1调查范围应根据公路工程所经地区水土流失特点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宜为主体工程施工占地两侧300mm以内区域。

3.2调查方法可采取收集既有资料、与地方部门座谈、现场实地调查等。

3.3调查内容

3.3.1项目情况调查

1调查公路工程的路线方案。

2调查主体工程的主要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

3调查工程占用土地情况。

4调查土石方平衡与工程选址的取弃土场的布没。

5调查工程投资、工期安排。

6改建公路工程项目还应调查既有公路工程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现状。

3.3.2自然状况调查

1调查沿线地形地貌特征。

2调查沿线地质情况。

3收集沿线常规气象资料,当地气候特征。水蚀区重点调查:年均气温、极端气温、年均降雨量、年平均蒸发量、反映降雨强度的一定频率的6小时或12小时最大降雨。风蚀区重点调查:年均气温、极端气温、年均风速、大风日数等。

4调查沿线水系、水文情况。

5调查沿线土壤类型、分布等情况。

6调查沿线土地利用现状。

7调查沿线植被类型、主要树木种类、森林覆盖率、森林植被分布,重点调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

3.3社会状况调查

调查线路经过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人口状况、劳动力结构、城镇发展规划、公路交通状况。

3.4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状况调查

1调查公路沿线水土流失的类型。

2调查收集公路沿线地区各侵蚀强度的面积及分布特征。

3调查沿线既有水土流失的危害性。

4凋查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崩塌等重力侵蚀的分布位置、范围、危害程度,以及与公路工程的位置关系。

5调查线路经过地区水土流失三区的划分情况以及与公路工程的位置关系。

6收集沿线地方政府水上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总休规划。

7调查沿线小流域治理的流域名称、位置、与公路的位置关系。

8调查收集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和邻近受影响的范围内,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类型与数量。9改扩建公路应调查既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效益。

4水土流失预测

4.1一般规定

4.1.1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以建设施工期为重点做定量预测,兼顾营运期做定性分析。

4.1.2预测范围为路基工程、弃土(渣)场、取土场、施工便道、大型施工场地。

4.1.3预测指标应符合SL190—9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4.2预测内容

4.2.1应按行政区划分路段预测公路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

4.2.2应按行政区划分路段预测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

4.2.3应按路基、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区域预测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

4.2.4分析预测由于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4.3预测方法

4.3.1根据工程资料统计、计算建设项目永久性和临时性占土地类型及面积。

4.3.2根据工程路基土石方平稳衡等统计、计算、分析建设项目弃土(渣)量、取土量。

4.3.3水土流失量的预测可采用数学模型法、类比预测法、实地测试法等方法进行预测。本规范推荐采用类比法进行预测。

条文说明:

4.3.3预测方法可根据以下原则选择:

1当工程类型简单,影响土壤侵蚀强度的因子明确,土壤侵蚀强度影响参数取值范围明确时可采用数学模型法;:

2当开发建设项目毗邻地区有其他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有类似观测、研究成果的,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引用相近资料进行类比预测;

3对已建、在建项目、可进行实地测试,有条件的可布设水土流失监测点,进行实地试。

4.4对预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分

条文说明:

4.4对预测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水保方案的防治重点、防护方案和监测点位等。

5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工程设计评价

5.1路线方案比选

5.1.1从占用土地、路基土石方、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特殊路基处治、桥涵布设情况、隧道布设情况、改河工程数量、改沟工程数量、造价等方面进行路线方案的水土保持比选。

5.1.2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路线方案比选结果,并注明目前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所采用的推荐方案。

5.2路基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5.2.1对路基防护形式是否合理,防护工程数量是否充足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

5.2.1路基防护主要包括沿河路基防护和路基坡面防护。沿河路基,在受水浸淹和冲刷的路段,可采用挡土墙、砌石护坡、石笼、抛石等防护措施。路基边坡坡面防护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填方边坡高时,可在边坡中部每隔8~10m设边坡平台一道,平台宽度为1~3m,用浆砌片石或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2当挖方边坡较高时,可根据不同的土、石性质和稳定要求开挖成折线式或台阶式边坡。在台阶式边坡中部,高度每隔6~10m或变坡点处设边坡平台的宽度为1~3m。

3路基边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植被防护。

4铺草皮适用于需在迅速绿化的土质边坡和严重风化的软质岩石边坡,边坡坡度为1:1~1:2.0。草皮应选择根系发达、茎矮叶茂盛耐旱草种,不宜采用喜水草种,严禁采用生长在泥沼地的草皮。

5植树应植在1:1.4或更缓的边坡上,或在边坡以外。

6贫瘠的砂性土、土夹石及风化岩质边坡防护,当路堑边坡满足1:1~1~0.75和路堤边坡缓于1:1.5时,可采用三维植被网防护。

7缓于1:0.75土质和全风化的岩石边坡,可采用浆砌片石或水泥混凝土骨架植草护坡。8边坡高度较大、稳定性较差的土质边坡和岩石路堑边坡宜采用锚杆混凝土骨架植草护坡9喷浆防护适用于坡度缓于1:0.5,易风化但未遭强风化的岩石边坡。

10坡面为碎裂结构的硬岩或层状结构的不连续地层以及坡面岩石与基岩分开并有可能下滑的挖方边坡,可采用锚杆挂网喷浆护坡。

11干砌石护坡适用于坡度缓于1:2.5的土(石)质路堑边坡。

12浆砌片(卵)石护坡适用于坡度缓于1:1的易风化的岩石和土质路堑边坡。对过分潮湿或冻害严重的土质边坡应先采取排水措施在行铺砌。

13水泥混凝土预制块护坡适用于石料缺乏地区的路基边坡防护。预制块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15,在严寒地区不应低于C20。

14 护面墙适用于防护易风化或风化严重的软质岩或较破碎岩石的挖方边坡以及坡面易受侵蚀的土质边坡。用护面墙防护的挖方边坡不宜陡于1:0.5,并应符合极限稳定边坡的要求。

15抺面适用于坡面较干燥、未经严重风化的各种易风化岩石边坡。

16捶面适用于边坡坡度缓于1:0.5、易受冲刷的土质边坡或易风化剥落的岩石边坡。5.2.2对路基排水形式,排水工程数量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

5.2.2路基排水系统与当地排灌系统协调,防止冲毁农田及其水利设施。排水设计与坡面防护工程综合考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坡面岩土遭受冲刷和失稳。临时排水设施,应尽可能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各项排水设施和构造物的设计,均应考虑便于施工、检查和养护维修。路基的地表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与急流槽、蒸发池、油水分离池、排水泵站等,其布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并做好进出口位置的选择和处理,防止出现堵塞、溢流、渗漏、淤积、冲刷和冻结等,造成对路基和毗邻地带的危害。

5.3桥涵、改移河道工程水土保持接评价

5.3.1对桥涵布设合理性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

5.3.1公路桥涵应适当考虑农田灌溉的需要。靠近村镇、城市、铁路及水利设施的桥梁、应适当考虑综合利用。

特大、大、中桥桥位应尽量选择在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好,河滩较窄较高,且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计流量的地段。应避免在河汊、沙洲、故河道、急弯、汇合口及已形成流冰、流木阻塞的地段以及岩溶、滑坡、泥沼盐渍土等地质不良地段通过。

5.3.2对改移河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

5.3.2河路基受水流冲刷严重,或防护工程艰巨,以及路线在短距离内多次跨越弯曲道时可改移河道。对主河槽改动频繁的变迁性河流或支流较多的河段不宜改动。改河范围较大或利用改河造田面积较大时,其改河方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共同商定。

改河起、终点的位置应顺应河势,设在河流较稳定的河段。改河的平面设计,应根据河性及演变规律与造床作用等特点,因势利导,保证新河道水流不重归故道,并对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村庄等无不良影响。改河的弯曲段,应考虑稳定弯曲段的必要长度,弯曲半径宜采用稳定河宽的5~8倍。

5.4绿化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5.4.1路侧绿化应主要考虑水土保持、保护路基、美化景观等功能。绿化的植物应根据公路断面结构、构造物布局、管护条件、环境条件和植物的生物学特等选择,满足设计目的。

5.4.2互通立交和环岛的绿化覆盖率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湿润地区应分别不低于55%,65%,90%。

条文说明:

5.4.2公路绿化覆盖率指地面上全部植物茎叶的垂直投影面积与样方面积的百分比,根据《公路自然区划标准》第2.0.3条的规定,结合当地的气候、水分等环境条件的差异,可分为以下三个地区:

1干旱地区:主要指Ⅵ、西北干旱区。

2半干地区:主要指Ⅲ、黄土高原干湿过渡区。

3湿润地区:主要指Ⅱ、东部湿润季冻区;Ⅳ、东南湿热区;Ⅴ、西南潮湿区。

5.4.3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的庭院绿化,其绿化面积应大于总面积的30%,绿地内植被覆盖率应大于85%。

5.4.4取、弃土场地等不能退耕时,应在结束作业后的第一个栽植季节内进行绿化。

5.5临时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5.5.1施工便道水土保持评价

1线路纵向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既的道路和新建路基;线路横向施工便道以少布设、拉大间距为原则;

2应尽量减少施工便道对林地和基本农田的占用。

3应对施工便道进行挡护,完善便道排水系统。

5.5.2施工营地、施工场所水土保持评价。

1充分利用当地的空闲房屋及民房作为施工临时房屋;

2禁止占用林地、基本农田作为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

6水土保持措施

6.1取土场水土保持措施

6.1.1取土场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土场位置应贯彻集中取土的原则;

2取土场宜选择植被稀疏的独立丘陵山包等荒地;

3严禁在基本农田、林地、塌方或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取土场。

4应远离民房、电线杆等工农生产设施,不得危害其安全。

6.1.2取土前应将表层熟土推至一旁堆置,待取土完毕后将表土回填、平铺。

6.1.3取土应分级进行,避免形成高陡边坡

6.1.4对取土后形成的边坡,应根据边坡高度、岩土条件、环境条件、气象因素等,分别采取撒草籽、喷播植草护坡等措施。

条文说明:

6.1.4撒草籽可用于边坡坡度缓于1:1的土质边坡、土夹石边坡等。喷播植草护坡可达到迅速绿化、稳固边坡的目的,适用于边坡度为1:0.5~1:2的土质边坡、土夹石边坡、严重风化石质边坡等。

6.1.5取土场地及周围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流对取土场地及坡面的冲刷。

6.1.6取土完毕后,应及时对取土场地植树种草绿化,或考虑其它综合利用途径。

条文说明:

6.6.1取土场植物选择要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选择本地区的绿化植物和其他乡土植物。

2 绿化植物宜注重种类和生态习性的多样性。

3与附近的植被和环境相适应。

4 抗逆性强,可抵抗公害、病虫害少、便于管理。

5兼顾近期和远期的树种规划,慢生和速生种类相结合。

6.2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

6.2.1弃渣场选择储量大的地形低洼地,分级填筑弃土,尽量选择不易受水流冲刷的荒沟、荒地或低产田地;不得占用林地、基本农田;不得设置在软土地基上;严禁在泥石流沟、冲沟上游设置渣场;渣场不得影响河流、沟谷、排灌沟渠和行洪灌溉功能,并必须保证下游农田、建筑物的安全。

6.2.2沿江河、湖泊地段的弃渣场地一般应满足1/50洪水频率的防洪要求,避免弃土阻塞、污染河道,必要时应设置挡护设施。桥头弃土不得挤压桥墩,阻塞桥孔。

6.2.3必须有完善的弃渣施工组织水土保持管理措施,先挡后弃,充分发挥挡渣墙的防护作用,并在弃土、弃渣工程基本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或复垦工作。

6.2.4应根据弃渣堆放位置的工程地质条件、堆放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河(沟)道水文地质条件、行洪和下游建筑物、城镇、居民点等设施的安全要求确定拦渣挡护工程形式。条文说明:

6.2.4弃渣拦挡防护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弃渣堆放位置、弃渣性质、预计弃渣高度等来确定适宜的拦渣工程,拦渣工程的结构应满足安全使用的需要。

2弃渣堆坡面防护类型应根据弃渣的性质、坡面高度、气候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宜以柔性防护为主。

6.2.5应根据弃渣场工点地形、地质及水文条件,结合沟渠、农田灌溉等设施,综合考虑渣场排水系统的设置,避免水流冲刷渣体或改变地面径流条件引起农田、坡地的冲刷;位于沟谷、坡地弃渣场地必须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当渣场周边有汇流条件时,可采取截、排水措施,将水流引出,使之安全排泄。

条文说明:

6.2.5弃土场的排水系统布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并做好出口位置在弃土场5米以外,并依照等高线进行布设。在多雨地区,视实际情况可设一道或多道截水沟。

将截水沟、弃土场汇集的水引向周围排灌系统时,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原有沟渠的连接要顺畅,易受水流冲刷的排水沟应视实际情况采取防护、加固措施。

水流通过坡度大于10%,水头高差大于1.0米的陡坡地段,或特殊陡坎地段时,可设置跌水或急流槽。

6.2.6应根据弃渣场地弃渣成份、成土的难易、肥力水平高低、水源灌溉条件好坏、当地气候特征及与当地规划的协调情况,确定该弃渣场的复垦形式。

6.2.6弃土场要优先考虑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等综合利用途径。当弃土为淤泥土质、肥力较高、有水源保障,具有复垦条件时,要考虑复垦,种植作物。当所弃成分肥力低,水源条件差时,可以采取撒草籽、喷植草、栽植灌木、乔木等草、灌、乔、相结合的绿化物种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选择本地区的绿化植物和其他乡土植物。

2选择深根系具有护坡、水保功能的物种进行坡面防护。

3绿化植物宜注重种类和生态环境相适应。

4与附近的植被和环境相适应。

5抗逆性强,可抵抗公害、病虫害少、便于管护。

6兼顾近期和远期的树种规划,慢生和速生种类相结合。

6.3防风固沙工程

6.3.1在风沙区,为防治路基被风沙吹蚀,路基本体(包括路堤、路堑边坡、路肩)需全部防护,宜采用粘性土、碎石、卵石、片石、块石包坡防护,或土工网垫、坡面种草、种灌木等防护形式。

6.3.2对位于流动沙丘地段的线路,宜采用防护林防护措施。防护体系由固沙防火带、防风固沙带及封沙育草带等组成。固沙防火带宽度一般为线路两侧20~25m,其间沙丘整平后夯拍厚0.2m的粘土;防风固沙带根据流沙活动的强烈程度设置,其度度主风向侧一般为100~200m,次风向侧一般为线路两侧50~100m,期间先用草方格进行前期固沙,然后再结合季节及立地条件栽种相应的草籽的灌乔种植物;封沙育草带在风沙活动强烈地段主风向侧设置宽度为100m次风向侧一般为50m,其间采用草方格沙障撒草籽的固沙措施。

6.3.3当取弃土、弃沙场为小片流沙地带且路堑挖方有粘性土时,采取铺粘性土并撒播草籽防护措施,粘性土层厚0.15m;当取弃土、弃沙场为大面积覆沙地带且缺乏粘性土量,宜采取栽草方格后撒播草籽、栽灌木或其它绿化固沙防护措施。

6.3.4防风固沙绿化应选择具有较强的抗风、抗旱、耐沙理、沙割等抗逆性能,并有较强固沙能力的植物品种。

6.4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6.4.1应避开雨季弃渣,跨河桥梁施工宜选择在枯水季进行。取、弃土前完成挡渣及排水设施,取、弃土结束后进行植被防护措施。

6.4.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临时水土保持措施。

条文说明:

6.4.2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临时护坡措施等。

附录A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文件格式

A.0.1水土保持方案编写格式和内容应参照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1]15号“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定格式各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

A.0.2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应采用A4规格。

A.0.3封面格式

水保资证甲字第×号编号×××

工程设计甲级××号

×××公路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时间

图1 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封面格式

A.0.4封里-格式

水保资证甲字第×号编号×××

工程设计甲级××号

×××公路工程

(二号宋体加粗)

水土保持方案

(小初号黑体)

编制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编制时间

(三号宋体加粗)

图2 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封里-格式

A.0.5封里二格式应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三分之一的彩色印件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资格证书

(影印件)

(按原件1/3比例缩印)

单位名知名称:(字号四宋)

法人代表:

方案编制机构负责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图3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封里二格式

A.0.6封里三应附《工程设计证书》三分之一的彩色缩印件

A.0.7封里四格式

编制单位:(字号小三黑)

法人代表:(签章)

总工程师:(签章)

方案编制机构负责人:签字

方案编制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总报告编写人:签字

方案编制组成员名单:

姓名职称上岗编号

姓名职称上岗编号

×× ×× ×××××

图4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封里四格式

A.0.8封里五格式

目录

正文

附件

附表

附图

注:

(1)正文目录应编至*.*节

(2)附件应列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项目建议书、水保大纲评审意见等依据性文件。

(3)附图主要是项目地理位置图、路线平、纵面缩图、水系图、水土保持典型设计图等技术图纸,并顺编图号。

(4)正文中的插图可不编号。

附录B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格式和内容提要

1总则

1.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目的意义

提示:

结合公路沿线的环境特征及公路建设项目特点,阐述该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控制区域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减轻水土流失灾害方面的目的意义。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提示: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直接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2.2部委规章

提示: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直接相关的各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划定》(水利部令第5号)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

(3)《开发建设项目水上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

(4)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利部交通部文件水保[2001]12号文)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规定》(水利部水保[1999]288号文)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水保[1994]513号文)

(7)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保监[2001]15号)。

1.2.3规范性文件

提示: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直接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规范性文件。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2)《XX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

(3)关于印发《XX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2.4规范标准

提示: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直接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96)

(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一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5)《水上保持综合治理一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8)《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9)《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IU006-98)

(10)《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

1.2.5技术文件

提示: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直接相关的技术文什。

(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2)水土保持方案大纲

(3)水土保持方案大纲评审意见

(4)项目工可批复文件

1.2.6技术资料

提示: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直接相关的技术资料。

1.2.7任务来源

提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

2工程概况

2.1路线方案

提示:

(1)路线起止点:

(2)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2.2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

2.3筑路材料及运输条件

2.4工程占地情况

2.5土石方平衡情况

2.6料场、渣场布设情况

2.7工期安排及施工方案

提示: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两部分内容,通过介绍确定水土流失产生的环节。3项目所在区域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

3.1自然环境

3.1.1地理位置

3.1.2地形、地貌

3.1.3地质:包括沿线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分布位置、影响程度、与公路的相互关系。

3.1.4地震:介绍项目建设区的地震烈度。

3.1.5气候:沿线气象类型,年均气温,年均降雨量,暴雨强度、年平均蒸发量,风向、风速、大风H数等。

3.1.6水系、水文:沿线河流、水库、湖泊水文地质特征,重要水利灌溉设施分布:绘制沿线河流水系图。

3.1.7土壤:沿线土壤类型,分布情况。

3.1.8土地利用现状:介绍建设项日所属行政区划的土地利用情况。

3.1.9植被状况:沿线植被类型、植被覆盖率、优势树种、草种等。

等内容。

3.2社会经济状况

提示:介绍沿线地区人口、城镇、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内容。

3.3水土流失及保持现状

3.3.1水土流失现状

提示:沿线各地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成因、危害,线路所经地段原生地貌水土流失状况、“三区”划分情况等,一般应附沿线区域水土流失现状图。

沿线区域水土流失现状表表3.1

分类面积\ 地区

土地总面积(km2)

微度侵蚀面积(km2)

占总面积比例(%)

轻度侵蚀面积(km2)

占总面积比例(%)

中度侵蚀面积(km2)

占总面积比例(%)

平均侵蚀模数

3.3.2水上保持现状

沿线地方水上保持情况调查,包括沿线小流域治理流域名称、位置、与公路关系,梯田、梯地、草地、拦沙凼、沉沙池、排水沟、蓄水塘、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专用道路、标志牌等己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类型、分布与数量。

4水土流失预测

4.1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

提示: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以建设施工期为重点,兼顾运营期。

4.2预测的内容

4.2.1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

提示:按行政区划分地段、分类型占地总面积(应含临时用地、取弃土场占地面积)。

××公路工程占用土地概况表单位:表4.1

水田旱地果园荒地林地水塘其他合计

地区1

地区2

地区3

合计

4.2.2工程取土、弃渣量

提示:根据土石方平衡情况,统计分析工程取、弃渣量。

4.2.3损坏水上保持设施面积预测

提示:根据各地区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文件规定预测。

4.2.4公路建设再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量预测。

4.2.5可能造成水十流失危害预测

提示:从工程对沿线植被、小流域治理、水利灌溉设施、河道行洪等方面的影响来分析预测。

4.3综合分析

提示:根据该预测结果并分析公路工程建设水土流失特点,确定水土保持的防治重点和监测重点。

5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5.1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5.1.1编制原则

5.1.2防治目标

阐述所要达到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提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包括:工程竣工后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植被恢复系数、林草覆盖率。

5.2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本方案的设计深度

5.3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工程设计评价

5.3.1路线方案比选

5.3.2路基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5.3.3桥涵、改移河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5.3.4绿化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5.3.5临时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5.4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在综合分析主体工程设计的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体系。

5.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5.5.1取土场水土保持措施

1取土场选址原则

2取土场防护措施(注明设计标准,并作典型设计)

××公路取土场水土保持情况一览表

序号桩号计划取土量防护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数量

5.5.2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

1弃渣场选址原则

2弃渣场防护措施(注明设计标准,并作典型设计)

××公路弃土场一览表

序号弃土地点弃土场占用土地(hm2)

至路线距离(m) 对应

桩号土石数量

(m3) 旱地水田树林果园荒山**

左右

1

2

××公路弃土场水土流失防护情况一览表

序号弃土场桩号弃土场容量汇水面积防护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数量

5.5.3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5.6水保工程的施工安排及各种措施年度实施计划

列表说明各类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年度实施年度安排。

××公路水土保持工程年度实施进度表

项目年度1 年度2 年度3

主体工程

水保工程

备注:—表示主体工程进度;—表示水保工程进度

6水土流失监测

根据预测结果,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选择水土流失监测点位。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确定监测时间、监测项目内容和监方法等。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7.1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7.1.1编制依据

7.1.2编制范围

7.1.3费用标准

××公路水土保持工程主要材料单价表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单价

1

2

3

7.1.4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结果

××公路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估算金额(元)备注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注明是主体工程投资还是水保工程投资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第三部分临时工程

水保方案编制费

水土保持监理费

水土保持检测费

水土流失补偿费

水土保持质量监督、检测费

合计

7.1.5分年度水土保持投资

××公路水土保持工程分年度投资一览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合计分年度投资

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

7.2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效益分析

7.2.1生态效益

定量计算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的治理程度、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植被恢复系数、林草植被覆盖率。

7.2.2社会效益

提示:简单定性分析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减少灾害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个的社会效益。

8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

8.1招投标制度

8.2监理制度

8.3水土流失监测

8.4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

8.5现场检查、定期汇报制度

8.6竣工验收制度

9方案编制结论与建议

9.1方案编制结论

1本工程水土流失特点

2方案编制的结论性意见

3对土体工程的总体评价

9.2建议

对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委托书

3立项批复文件

4大纲评审意见

附图:

1地理位臂图

2××公路工程平纵而缩图

3××公路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4取土场水土保持典刑设计图

5弃渣场水土保持典型设计图

附录C 公路T程建设水土流失预测方法

由于公路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多,有工程因素(工程类、工程规模)、施工及管理因素(施工方法、水土保持管理措施)、自然因素(降雨量、降雨强度、大风日数、风速),由于自然因素的不确定性,要准确预测公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较为因难,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条件,采用适当的预测方法。

1数学模型法。主要利用各地水土保持研究所、实验站的观测资料和研究成果,主要是降雨、地形、植被、地面物质组质、管理措施等因了与水土流失的定量关系,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

进行预测。

2数学模型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类型和所处区域,分别选择以下公式进行预测。

(1)挖方边坡(路堑、取土场边坡)

月土壤流失预测方法

Ai=K·Ri·K·LS×100

式中:Ai—月土壤流失量;

K—土壤可蚀性因子

LS—地形因子,其中L为坡长(m),S为坡度(%式°);

K—泥沙输移比系数。

R取值根据各地研究成果取值

K取值:

南方地区土壤K值:红壤:0.36,黄壤:0.30,紫色土:0.41;

北方土石山区土壤K值:0.37;

东北黑土区土壤K值:白浆土:0.31;黑土:0.26;暗棕壤:0.41。

地开因子(LS)值:

LS=0.07667L0.35S0.60

L—坡长(m);

S—坡度(°),坡度范围为5°~26°。

泥沙输移比系数K值;

挖方边坡的泥沙输移比取值范围为0.2~0.4,也可根据当地水文观测资料确定。

(2)堆填边坡(弃渣场、堤坡)

Sy=(0.9683×(P0.97×L0.5×S0.8)-18.434)

式中:A土壤流失量(t/km2)

P—降雨量(mm)

L—坡长(m)

S—坡度(°)

K—天然降雨修正系数,取值0.6~0.8

2、实地测试法。对已建、在建项目,可进行实地测试,有条件的可布设水土流失监测点,进行实地测试。

3、类比预测法。开发建设项目毗邻地区有类似观测、研究成果的,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引用相近资料进行预测。

如:当弃土、弃渣弃于沟谷、河道时,其水土流失将达80%。

当弃土弃渣弃于实为平坦地方,不作任何挡护时,其水土流失量将达到约20~40%。

附录D本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 村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红政办 [20xx]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局 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县交通局设立长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养 护管理站(挂牌)。 1、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具体行使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职能,其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公路建设 和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 执行情况,审定并报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方案和资金预算、拨付方案。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推广公路 养护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5)依法行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做好乡村 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2、各乡镇(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挂牌),负责辖区内农村公 路的养护与管理,站长由乡镇指派干部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 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 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 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村公 路管理部门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乡镇辖区内的乡村公 路养护。 二、养护计划及人员配备 1、养护计划按养护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确定的兼职管理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每年10月底之前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次年度养护 计划,待审批后分解下达执行。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由县乡村公路管理段上 报项目计划和预(概)算,按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立项、设计、审批等 手续,并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由县乡村

最新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总体要求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总体要求 1.0.1为给公路山岭隧道工程的施工和施工管理提供 技术依据和行为准则,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山岭隧道。 1.0.3隧道施工应在公路修建总体施工规划下,制订相 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考虑隧道长度 和断面、工期要求、地质条件和当地自然条件等,确定合理 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 1.0.4必须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 好材料试验工作。施工中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技术、 质量、安全教育,确保工程质量,并坚持文明施工。 1.0.5应制订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通风、照明、防尘、降温及防水和防止有害气体的工作。并预防塌方事故,保护 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 1.0.6施工中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慎重 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隧道施工符合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安全实用的要求。 1.0.7应合理安排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时间,提高机械利 用率。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并合理安排工序进度和关键 工序的作业循环,组织均衡生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1.0.8隧道施工中必须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

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 1.0.9附属设施安装应按电气、机械、化工等专业有关规定要求办理。 1.0.10施工中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并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0.11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积累资料、数据,做好各道工序的原始记录。 1.0.12隧道施工应编写全面和单项施工技术总结,隧道竣工后应及时提交竣工文件。 1.0.13公路隧道施工除应按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26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 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农村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

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章隧道养护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隧道养护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 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也可由本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兼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应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 养护道班(工区)设固定隧道养护工,协助专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

(技术规范标准)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公路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初稿)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03年05月1 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统一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 1.1本标准编制采用的主在技术依据有 《防洪标池》(GB50201-199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199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Q7)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公路环境保护设汁规范》(JTJ/T 006-1998) 1.2本标准适用于需编制报告书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其他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可参照执行。 条文说明: 1.2根据水利部、交通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保[2002]12号),对于路线处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简称“三区”)二级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应编制独立成册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三区”外的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只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水土保持专章专节进行评述。 1.3一般规定 1.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应符合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的要求,并做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成部分。 条文说明: 1.3.1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十几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上保持方案”及《水上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3.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贯彻以下原则: 1结合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2点线结合,以沿河、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路段为重点地段,以高填深挖路基、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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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新规解读及注意事项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 密码:(改颜色显示)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公路隧道养护技术体系、提高养护技术水平,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以下简称“新《规范》”),在对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从养护检查、清洁维护、保养维修、病害处置、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以下简称“原《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补充了技术管理的要求,并重点引入了“养护分级”和“技术状况评定”的内容,为各级隧道管理养护单位把握隧道技术状况和采取对应的养护策略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修订背景】 满足养护新需求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公路隧道通车总里程已由2003年年底的1001公里(2175座)增长到9605.6公里(11359座),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隧道大国,积累了大量的隧道养护经验。 原《规范》是2000年开始制定、2003年施行的,当时我国高速公路隧道刚刚大量出现,公路隧道养护技术和管理经验还较缺乏,公路养护技术体系还未形成,原《规范》制定时参考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技术规范,在发布实施的十多年时间里,对推进我国公路隧道养护规范化和技术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公路隧道规模不断发展,公路养护技术逐步提升和体系日趋形成,原《规范》所依托的部分技术和相关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公路隧道养护管理需要,迫切需要充分吸取实践经验对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提高对养护工作具体实施、操作的指导水平。 因此,交通运输部在2011年启动了原《规范》的修订工作。新《规范》编制组以提升公路隧道运营安全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在原《规范》的基础上开拓思路、兼容并蓄,立足于国内公路隧道养护的成熟技术和成功经验,同时适当吸取国外经验及成果,开展了全面修订工作。 【修订原则】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本次修订明确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要求加强预防性养护。预防性养护对于降低隧道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设施耐久性和使用寿命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直接体现。 新《规范》主要是通过养护检查、清洁维护、结构技术状况评定、保养维修、运营监测等方面规定达到预防性养护的目的。如根据调研意见,从检查内容、检查频率出发,将日常巡查从日常检查中分离出来,将日常检查调整为经常检查;增加了清洁维护的覆盖范围,如考虑到诱导灯、轮廓标等设施对运营安全和节能的影响,增加了对其清洁的要求;强化了定期检查的要求,明确了定期检查应进行结构技术状况评定的规定并给出了方法。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解读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洞口、明洞与浅埋段工程 一、洞口工程 1、洞口开挖土石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1.1、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系统。 1.2、安设计要求进行边、仰坡放线,自上而下逐段开挖,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 1.3、清除洞口上方有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不留后患1.4、石质地层拉槽爆破后,应及时清除松动石块;土质地层开挖后应及时夯实整平边(仰)坡。 1.5、洞门端墙处的土石方,应视地层稳定程度、洞口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等选择施工时机和施工方法。 1.6、不得采用深眼大爆破开挖边(仰)坡。 1.7、开挖中应随时检查边坡和仰坡,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1.8、开挖的土石方不得弃在危害边坡及其他建筑物稳定的地点,并不得影响运输安全。 1、9、洞口支挡工程应结合土石方开挖一并完成。 1、10、开挖进洞时,宜用钢支撑紧贴洞口开挖面进行支护,围岩差时可用管棚支护围岩,支撑作业应紧跟开挖作业,稳妥前进。 1、11、洞门衬砌施工应按《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2)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土质地基应平整夯实,土质松软时,应加碎石,人工夯实,将基础置于稳固的地基上。 (2)基础处的渣体杂物、风化软层和积水应清除干净。 (3)洞门衬砌拱墙应与洞内相联的拱墙同时施工,连成整体。如系接唱明洞,则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加强连接措施,确保与已成的拱墙连接良好。 (4)端墙施工放样时,应保证位置准确和墙面坡度平顺。 (5)灌注砼时应保证模板不移动。 (6)洞门端墙的砌筑与墙背回填两侧同时进行,防止对衬砌边墙产生偏压。 (7)、洞门衬砌完成后,及时处治洞门上方仰坡脚受破坏处,当边(仰)坡地层松软、破碎时,应采取坡面防护措施。 (8)当端墙顶水沟砌筑在填土上时,填土必须夯实。 (9)洞门的排水、截水设施应与洞门工程配合施工,并应与路垫排水系统连通。 二、明洞工程 1、明洞衬砌施工可选用下列几种方法: (1)当边坡能稳定时,可采用先墙后拱法; (2)当边坡稳定性差,但拱顶承载力较好,能保证拱圈稳定时,可采用先拱后墙法; (3)半路堑式明洞施工时,可采用墙拱交替法,且宜先做外侧边墙,继做拱圈,再做内侧边墙;

水土保持方案常用的编制依据(2017年8月更新)

常用的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2009年08月27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5)《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2015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规章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2016年12月20日发布)

(2)《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 3、规范性文件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号,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24号修订;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2005年水利部令24号修订; (3)《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办水保〔2013〕188号文);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14〕58号);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123号); (8)《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

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附件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公路养护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机械设备、仪器、工具从事公路养护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噪声、有毒、有害、粉尘、危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学习、计算能力;有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多媒体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能满足培训需要,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机械,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成都龙光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

目录 第一章目的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第三章隧道检查与评定第四章隧道清洁维护 第五章隧道保养维修 第六章应急处置管理 第七章隧道档案管理

第一章目的 1、隧道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在运营中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持隧道完好的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依据交通部《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四川省交通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清晰”的原则,努力提高隧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隧道养护部门应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公路隧道及时组织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隧道安全。 4、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满足养护新需求。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 1、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监管、养护单位责任制。 2、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主管全省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全线高速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3、养护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任务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隧道养护、监管单位必须明确建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职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5、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应参与隧道有关工程设施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接受、整理和了解隧道竣工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为养护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隧道日常常养护目标: ①保持和恢复隧道良好的技术状况,保持隧道外观整洁; ②保证隧道内路面平整,衬砌无损坏等; ③标志、标线及轮廓标等安全设施清晰醒目;洞口、衬砌结构无开裂、错台等; ④人行和车行横洞清洁畅通等; ⑤隧道内外排水设施保持良好,排水畅通等; 第三章隧道检查与评定 1、隧道检查分为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2、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的结果分为三类判定: ①情况正常(无异常情况,或虽有异常情况但很轻微); ②一般异常情况:但不明确,应作进一步检查或观测以确定对策; ③严重异常情况:危及行人、行车安全,应采取处治措施或特别对策。 3、日常巡查是指对隧道内、洞口外观及附属设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周期为每日不少于一次。目的是发现病害和隐患及

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技术导则 (试行)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2016年5月

前言 本导则是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07)、《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1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充分研究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的,以指导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 ——相关单位责任 ——各设计阶段任务和要求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附录 本导则主持单位: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本导则起草单位: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省水土保持勘测规划研究所、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总负责人:张秦岭 本导则主要起草参与人:宋晓强、李占斌、王埃平、李鹏、刘铁辉、刘莹、彭晓刚、高海东、雷方、刘琦、阎岁胜、时鹏、程圣东、张乃畅、张振师本导则参与工作人员:梁本岐、任春贤、尤亚楠、高健、任冰、王安娜、宫烁

1 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蓄、连、净、排、用”,“拦、盖、填、控、复”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减轻城市内涝及管网阻塞,降低城市扬尘和雾霾,治理城市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善人居环境,构建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依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经验,融合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等国内外先进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辖区内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一、总则 为确保本标段公路的“畅、安、舒、美”,承包单位应对该标段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的维修保养,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同时应会同业主等有关部门迅速排除交通阻塞,并及时修复被损设施,做到“五修”、“五清”、“五无”,五修:路面要修补,路基要修整,设施要修复,路容要修饰,设备要修理;五清:设备要清洁,边沟要清理,路障要清除,桥涵要清淤,路牌要清楚;五无:路面平整无坑,设备完整无恙,边沟畅通无阻,标志清晰无污,桥隧完好无损。 (一)公路养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外,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道路畅通,设 施处于完好状态。 2.通过巡视等方法及时掌握公路的信息,预测并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3.为确保公路设施能迅速得到养护与维修,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 4.在公路设施作业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着标志

服,夜间作业着反 光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置施工标志标牌。 5.养护管理人员应搜集与掌握有关公路设施的路况,受灾等动态信 息,以及公路、桥梁构造物的形态、尺寸等静态信息。 (二)资料 1.承包商中标后应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通过调查建立路况及养护 工作台册,格式应按业主规定的格式进行,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由业主规定的报表。2.承包商应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科技含量,配合做好业主推广的设施 管理系统等一系列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应用工作。 (三)养护维修及作业要求 1.公路设施养护质量 公路设施的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养护维修技术标准以及养护施工安全文明要求适用国家现行法律、规范、标准以及上海市现行规范标准,具体包括: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H20-2007)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技术规范.

一、基本概念与术语 Ⅰ.基本概念 1. 土壤侵蚀:土壤及其母质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2.水土流失: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亦称水土损失。其中,土地表层侵蚀指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以及其它外营力作用下,土壤、土壤母质及岩屑、松软岩层被破坏、剥蚀、转运和沉积的全部过程 3. 土壤侵蚀与水土流失的关系 共同点:都包括了在外营力作用下土壤、母质及浅层基岩的剥蚀、搬运和沉积的全过程 差别:水土流失包括了在外营力作用下水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与损失,而土壤侵蚀中则没有 Ⅱ.术语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由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组成。 2.项目建设区: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地域。 3.直接影响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 4.主体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所包括的主要工程及附属工程的统称,不包括专门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

5.线型生产建设项目:布局跨度较大、呈线状分布的公路、铁路、管道、输电线路、渠道等生产建设项目。 6.点型生产建设项目:布局相对集中、呈点状分布的矿山、电厂、水利枢纽等生产建设项目。 7.建设类项目: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基本没有开挖、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公路、铁路、机场、水工程、港口、码头、水电站、核电站、输变电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工程、城镇新区等生产建设项目。 8.建设生产类项目: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仍存在开挖地表、取、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燃煤电站、建材、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等生产建设项目。 9.方案设计水平年: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时间。建设类项目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的当年或后一年,建设生产类项目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入生产的当年或后一年。 二、土壤侵蚀的类型 Ⅰ.分类 1. 水力侵蚀 在降水、地表径流、地下径流作用下,土壤、土体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根据水力作用于地表物质形成不同的侵蚀形态,进一步分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浅沟侵蚀和切沟侵蚀等。水力侵蚀分布最广泛,在山区、丘陵区和一切有坡度的地面,暴雨时都会产生水力侵蚀。它的特点是以地面的水为动力击溅并冲走土壤 2. 风力侵蚀 在气流冲击作用下,土粒、沙粒或岩石碎屑脱离地表,被搬运和堆积的过程。由于风速和地表组成物质的大小及质量不同,风力对土、沙、石粒的吹移搬运出现悬

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摘要:现代高速公路施工中,隧道工程是重要的组成部分,隧道施工质量与公路运营质量有很大的联系,因此隧道工程受到各个施工单位的重视与关注。为此,要求各施工单位做好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对现有的施工技术进行优化与改进,以提高高速公路隧道施工质量。本文主要分析了现代高速公路隧道施工常见的施工技术,并探讨隧道施工中需要控制的关键点,希望为相关工程项目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施工技术;控制要点 0.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交通运输业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公路的规模以及数量也得到大幅度的提升。高速公路由于线路较长,施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山体障碍,在这些特殊的路段,需要进行隧道施工来实现线路的畅通,为了保证隧道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合适的施工技术,并做好各个施工要点的控制。 1.高速公路隧道施工技术 1.1 隧道洞口及明洞施工技术

高速公路隧道施工中,隧道洞口破土施工前,需对当前的地质条件、天气情况、水文变化进行调研,尤其是需要对仰坡以及周边稳定情况进行调研,观察施工山体是否出现悬石或者危石等安全隐患。如果施工区域的雨水比较充足,在洞口施工前,需要设置排水通道,以避免雨水冲刷施工区域周边的坡体。此外,在进行隧道施工前,还需要沿隧道拱部120°的范围内施工自进式锚杆,之后再进行人工开挖进洞操作。常规隧道施工,明洞施工常采用明挖外边的施工方式,对墙体及拱部进行施工,内部采取暗挖的方式,同时利用混凝土喷涂对内部开挖后的内墙进行加固及防护工作。明洞施工完成后,后续还应进行明洞钢筋绑扎施工,完成明洞混凝土浇筑施工,以提高明洞的安全性及稳定性。 1.2 钻爆施工技术 高速公路隧道施工中,使用到爆破技术,爆破钻洞加快隧道开挖速度,因此实际施工中,需要选择合适的爆破炸药,一般选择硝铵炸药,将炸药填充到大中空孔型以及直眼型的挖槽中。在钻爆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需要安排专门的爆破人员,并依据隧道施工的具体要求进行钻爆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应充分结合隧道围岩的各种性质,并做好隧道的支护工作,以尽可能提升隧道的安全性及稳固性。高速公路隧道钻爆施工过程,还需针对不同工序采取合适的施工方式,以便提高隧道施工效率以及施工质量。 1.3 锚杆施工技术

水土保持设计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发表时间 :2013-03-18 14:53:58发表人员:admin点击 数:1593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plan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SL204— 98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实施日期: 1998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的通知 水科技 [1998]47 号 根据 1995 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土保持司主持、 主编制定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发布。标准名称和编号为: 强制性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本标准自 199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 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土保持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8年2月5日 前言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第 5 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简述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分 阶段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及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的目标等。 第二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主要有水土保持方案各设计阶段的要求,

《JTGT 3660—202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解读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解读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60—2020)(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 以下简称原《规范》)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以下简称原《细则》)同时废止。为便于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公路隧道施工经常面临断面大、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风险高等困难;原《规范》和《细则》发布后,随着大量的公路隧道工程的实施,我国积累了公路隧道施工的新经验,“四新”技术得到不断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不断出现,环保安全要求进一步提升;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保障隧道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规范》的定位 《规范》定位于以钻爆法为主要开挖方式的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的隧道施工。《规范》围绕施工工艺提出技术要求,旨在达到安全环保、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的目标。 《规范》以成熟使用的研究成果为支撑,依托公路隧道工程实践,广泛征求了意见,与其他标准进行了衔接。《规范》涵盖了公路隧道施工的全过程工序和施工准备、附属设施、辅助工程措施、监控量测和地质预报等,提出了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技术规定和过程控制要求,用于规范施工行为,指导公路隧道施工工艺标准化,提高隧道施工质量和效率。是公路隧道工程的专业施工规范。 三、《规范》的特点 《规范》注重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吸纳交通运输行业隧道施工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工程建设经验。《规范》的主要特点包括: (一)行业适用性强。公路隧道的显著特点是三车道、四车道隧道开挖跨度更大。《规范》对三车道、四车道开挖方法选择、支护参数选定、预留变形量设置、对向开挖两工作面安全施工距离控制、质量控制标准、监控量测测点布置等,均给出了规定,用于指导公路隧道施工。

隧道养护细则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 隧道养护细则 编制: 复核: 审核: 成都龙光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 第三章隧道养护人员岗位责任 第四章隧道检查与评定 第五章隧道检查与检修 第六章隧道养护工程管理 第七章技术档案管理 第八章超限车辆及危险品通过隧道管理第九章隧道安全与应急处置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隧道(以下称为“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证隧道运行畅通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原则,保证隧道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保证隧道土建结构、运营期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正常维护以安全运行。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隧道养护工程师制度, 隧道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要实行专职养护制度。 第五条隧道养护工程师、隧道养护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应分别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隧道技术状况和隧道土建结构、运营期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技术状况,保障隧道安全运行。 第二章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 第六条本项目设置专职的隧道养护工程师,具体负责本项目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高速公路隧道管养单位的隧道养护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㈠熟练掌握本项目隧道技术状况,负责组织隧道的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认真记录和分析检测数据,编制检查报告。做好全线的隧道养护工作,及时掌握全线隧道技术状况。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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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plan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SL204—98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实施日期:1998年5月1日 1998-02-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的通知 水科技[1998]47号 根据1995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土保持司主持、主编制定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发布。标准名称和编号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本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土保持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8年2月5日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第5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简述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分阶段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及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的目标等。 第二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主要有水土保持方案各设计阶段的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其基本情况调查、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方案的制定、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等。 第三部分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对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绿化工程等7个方面的措施,分别提出技术要求。 本规范的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规范的参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焦居仁刘震刘万铨曾大林蔡建 勤 王欣成姜德文汪有科严国民付永杰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60-2020培训试题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60-2020 培训试题 部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共100分) 1.《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3660-2020实施日期为20 年___月___日。 (8分) 2.《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3660-2020中隧道喷射混凝土厚度要求初喷 厚度:____ ____mm,最小厚度________mm。(8分) 3.《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3660-2020中隧道仰拱厚度检测频率为:立 模后,每模端头作为一个检查撕面沿模板弧线检测每一浇筑段不少于____________个断面,每个断面不少于____________点,模板每振捣窗检查一个点。(8分) 4.《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3660-2020中隧道衬砌厚度检测频率为:混 凝土浇筑后,双车道分别在隧道拱部、边墙设不少于______条测线,三车道、四车道隧道在拱部、边墙设不少于______条测线,连续测试。厚度判定测点沿测线间距不大于______m。(12分) 5.《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3660-2020中超前地质预报中距离预报时, 其预报距离为__________________。(8分) 6.《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3660-2020中超前地质预报分以下几种距离 预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分) 7.《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3660-2020中隧道现场监控量测必测项目有 ______项: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表下沉、__________________。(20分) 8.全站仪应选择适合隧道变形观测且具有膜片反射功能的仪器。全站仪量测 精度应满足__________________mm的测试精度要求,条件允许情况下,宜选择测试精度较高的全站仪。(4分) 9.反射膜片尺寸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条件允 许情况下,宜增加反射膜片的尺寸,提高照准精度。(8分)

水土保持报告审查要点

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查要点 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1、前言 (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I、Ⅱ、Ⅲ级)。 2、方案编制总则 (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一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 ②部委规章一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 ③规范性文件一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④规范标准一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⑤技术文件一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⑥技术资料一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3)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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