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协议书(内蒙古盛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签订: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督导机构)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为甲方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督导机构,负责指导和督促甲方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挂牌时间;股权名称;股权代码;股本总额;股东人数;股权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为甲方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督导机构的

事宜,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规定。

(二)接受乙方对甲方作出的督促指导,并配合乙方采取相关的措施。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其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提供服务。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为甲方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督导机构的事宜,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权就相关业务获得乙方指导。

(二)甲方有权在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为甲方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督导机构的事宜,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持续督导工作,向乙方提交所需的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乙方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后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披露。

(四)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如果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

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五)甲方应按照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编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并在披露前经乙方审查。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会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甲方应按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规定,在发生相关事项时及时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前应经乙方审查。

(七)甲方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按《公司法》规定在限售期间不得转让;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在个转让日内按有关规定提交乙方审查。

(八)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检查或专项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二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为甲方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督导机构的事宜,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有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推荐业务资格。

(二)具有符合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规定的从事推荐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督导机构持续督导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为甲方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督导机构事宜,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权限售或解除限售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二)乙方有权依据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拟披露信息进行审查,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

(四)乙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甲方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调查。

(五)甲方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乙方可以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且向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报告。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为甲方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督导机构事宜,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督导机构持续督导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督导人员,负责具体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乙方应对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员采取培训等相应措施,促使其熟悉和理解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则。

(四)乙方应督促和协助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等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

(五)乙方应通过发布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引导报价(每周双向报价)等方式活跃甲方股权交易。

第三章费用

第八条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一)持续督导费()元年;

(二)其他费用()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九条甲方终止股权挂牌的,已经支付的费用不予返还。

第四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条本协议依据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签订,如因相关规定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规定而导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规定内容不一致,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规定为准,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一)乙方不再从事推荐业务。

(二)甲方股权终止挂牌。

第十二条除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本持续督导协议;确需解除协议的,应在解除前向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报告

并说明合理理由,且应有其他督导机构承接持续督导服务。

第五章免责条款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份,需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协议共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流程 一、如何设立产业基金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作为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也有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程序 第一步: 1、开始准备注册XX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 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70%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XX投资管理中心或XX投资公司(有限合伙)。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10%-20%的配套资金)。第二步: 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备该基金在工商注册的所有必要资料(包括:认缴出资确认书、合伙协议、企业设立登记书、委托函、办公地点证明、身份证或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照片等); 3、资料准备完成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交所有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 4、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接触,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设立计划和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计划。该基金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可以让该基金未来在很多业务上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方案

XX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方案 河北金烨栉地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3月8日

目录 我国房地产业的未来 (3) 我省房地产业的现状 (4) 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6) 管理公司架构 (7) 4.管理公司注册地分析 (8) 天津市滨海新区 (8) 北京海淀区 (11) 河北石家庄 (12) 三地管理公司及基金设立条件简单对比 (14) 5.管理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16) 公司设立流程 (17) 基本架构 (20) 基金宗旨 (20) 基金业务定位 (20) 基金运作流程 (21) 8.有关基金各方的法律关系 (22) 10.附件 (27) 公司的联系方式: (28)

1.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来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多种方式,在企业价值获得提升后,出售持股获利的一种投资。 房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一般由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个或多个负有责任的合伙人(基金投资者)组成,主要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 在这种基金组织形式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经营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拥有所有权而无经营权,也不承担无限责任。基金投资方向严格限定于房地产有关的证券(包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依托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等)和房地产资产等方面。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房地产资产一般是能产生较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仓库、厂房及商业住房等。

C18063S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证券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答案90分

C18063S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90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以下()不属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B ? A.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 ? B.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C.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遵守合规管理程序,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 ? D.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我的答案:D 2 . 合规负责人任期届满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解聘的,应当有正当理由,并在有关董事会会议召开()个工作日前将解聘理由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 A.3 ? B.15 ? C.5 ? D.10 我的答案:D 3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合规负责人所占权重应当超过()。 ? A.20% ? B.30% ? C.50% ? D.80% 我的答案:C 多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 A.统一两类机构的合规管理要求 ? B.坚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 C.明确普遍适用的合规基本原则 ? D.提高规定的可操作性 ? E.强化合规管理全覆盖 我的答案:ABCDE 2 . 下列选项中属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的有()。 ? A.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 ? B.审议批准年度合规报告 ? C.决定解聘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 D.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我的答案:ABC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准则第03号关于公司执行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部门、各岗: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司业务制度,树立并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试行《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详见附件)。请各部门、各岗成员认真学习并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 签发人:

附件: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总体原则:注重安全性,确保流动性,平衡收益性。 (二)投资策略:依据总体原则,灵活设置投资期限,短期、中期、长期投资合理设置。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及以内,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至二年(个别投资可适度延长),长期投资期限为三年及以上。 (三)具体投资策略:依据投资策略,具体投资项目应明确定位,定位为单一投资或集合投资;单一投资可根据拟订投资策略或委托方需求,设定单一期限投资方案并投资;集合投资,则应充分考虑短、中、长期期限配置,并结合委托方需求设计投资方案。 (四)具体投资标的选择:短期投资,主要以银行活期存款、银行理财、保险理财、货币基金等为标的;中期投资,主要以中期可赎回股权投资、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应优质收益权转让为主;长期投资,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具体为高盈利性优势企业股权、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及新型商业企业股权。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确保风险可控且在可承受范围内,致力确保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流程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流程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流程 一登记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申报企业设立材料 (3)经营范围确定 (4)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7)办理银行登记 (8)办理招工登记 (9)验资等 二、需要提交的文件 (2)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指定委托书 (3)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5)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身份信息的确定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8)公司住所证明 从经营范围上看: 投资基金公司: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共同点都是: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注册投资基金管理 基金的分类 从组织形式上说,基金分为制基金和有限合伙制基金。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公募基金全部为制基金,私募基金既采用制的,也有采用有限合伙制的。 基金与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一般称基金),是基金发行的的产品。在与基金相关发行、管理、托管、注册登记、销售等环节中,与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相关的包括基金的发行和管理、登记注册、部分销售业务(直销)。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也就是说,一方面,基金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在基金破产清算或追债的时候,基金不在此列;另一方面,投资者基金的行为不属于基金的资产。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流程 成大事者八律 1、觉人之诈,不愤于言; 2、受人之侮,不动于色; 3、察人之过,不扬于他; 4、施人之惠,不记于心;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报告内容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报告内容 与格式指引(试行) 一、监察稽核报告的纸张、封面。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年第×季度监察稽核报告”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字样,并标明报送日期、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监察稽核报告内容及有关说明 (一)声明 由总经理签字的以下声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年××月××日阅读本报告,并知晓本报告内容。” (二)督察长评估报告 督察长评估报告由督察长出具,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主要人员变动:公司高管人员及基金经理有无变动,上述人员有无发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 (2)公司股东情况:公司股东有无变更以及有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被披露;公司股东有无被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公司股东有无违规处分其出资行为(如在公司注册登记后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以资金信托、股权托管、质押、秘密协议等方式私下转让出资);公司股权有无被司法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强制司法措施;公司股东有无转让公司股权的意向。 (3)诉讼仲裁情况:公司有无发生诉讼、仲裁,案件所涉及的主要争议以及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4)行政处罚情况:公司有无发生因违规行为受到其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5)公司组织结构的重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变化;

(6)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有无增减和修订; (7)督察长根据自身职责认为需要向董事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完成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 (1)有重点地列示本报告期内所进行的主要监察稽核工作; (2)详尽说明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公司相关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3、上期监察稽核报告发现问题的改进情况 对上一期监察稽核报告所列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已进行整改的,说明整改效果。未进行整改或正在进行之中的,说明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4、对有关媒体报道与负面舆论情况的说明 说明本报告期内在市场上或公共媒体中是否出现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或基金份额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消息,若存在上述情况,应说明公司知悉后采取的相应措施。 5、督察长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三)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见附表1) (四)公司本季度的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 (五)公司年度监察稽核报告由督察长出具评估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评价。 2、本年度监察稽核工作的总结。 3、下一年度监察稽核工作的计划安排。 附表一:基金管理公司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 附表二: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广州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

广州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 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从组织形式上说,基金公司分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制基金公司。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采用公司制的,也有采用有限合伙制的。那你知道广州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吗?下面跟着立华星财务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及流程: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三)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四)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五)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六)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八)按照各地出台的政策,可以进行咨询。 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全面评估论证,合理审慎决策,不得因设立子公司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四条子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等事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子公司及其有关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子公司及其有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 第七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参股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技术合作、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或者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 (二)有助于子公司健全治理结构、提高竞争能力、促进子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重大不良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子公司的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子公司的股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持子公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资产投资行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投资管理业务,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为基金持有人争取最佳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投资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等相关规定。 (二)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三)把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作为公司投资的最高准则。 (四)公平的对待所有基金。 (五)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 确。 (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与限制制度。 (七)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 第五条投资组合管理须遵循的原则: (一)价值投资原则 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遵循价值投资,通过深入研究挖掘并投资于价值低估证券,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为基金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最优配比原则 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与收益最优配比,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 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管理原则 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一方面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对投资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 第三章投资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常设和非常设组织机构: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 (二)风险控制委员会。 (三)投资部。 (四)研究部。 (五)交易室。 (六)监察稽核部。 第七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各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和申请程序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 浏览:1233 | 更新:2013-08-22 17:43 | 标签: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文件,由证券管理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由证券管理部门予以批准、注册后,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开业。 申请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股东具备的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成立基金公司需具备上述条件,且缺一不可。从上述可以看出,注册基金公司要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如公司名称核定、公司章程起草、股东股权分配、公司任职证明、公司法人确定、公司注册地址等。 申请程序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3)申请筹建基金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发起人情况;发起人协议;负责筹建工作的人员名单、简历;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发起人协议主要包括:发起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的出资方式及首次认购和在存续期间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发起人对主要发起人的授权等。 (4)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筹建期限内,不得开展基金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

投资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运营方案(公司制运作模式)

中青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运营方案 中青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即将成立,为保障投资管理公司的顺利运行和业务活动的成功实施,制订有关运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 1、组织机构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管理层占 %,占 %,占 %。投资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长)、、三人组成,董事长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设监事一名,由徐总担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担任;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重大方针政策,并对涉及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战略的投资重大决策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负责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董事会成员和监事都是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简称“投审会”)的成员,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在公司内部的最终审批。投审会成员由 组成,采用投票制多数决的方式审批项目。 公司在成立初期,仅设立投融资部,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事务由中青创业网络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门代管。具备适当规模后,逐步设立独立的投资银行部(项目挖掘、培育和具体投资工作,及旗下基金的募集和管理)、研究部(专职负责市场调查和行业分析研究工作)、项目管理部(专职负责对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

后期股权管理,及项目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财务部、风险控制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门。 各部门职能分工如下: 投资银行部: 负责拟定公司投资战略、投资规划、投资方案、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制订投资管理制度,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组织实施公司投资与融资活动。参与投融资项目考察、谈判。同时,以该部门为主,会同研究部、项目管理部,负责被投资企业和(或)项目的投融资、行业研究、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等。 研究部: 会同投融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市场调研、行业分析、业务与技术分析、项目谈判资料和研究支持、档案管理等工作。 项目管理部: 在项目投资完成后,会同(投资银行部)负责被投资企业和(或)项目的股权管理、后续投融资、行业研究、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等。 财务部: 负责投资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定期出具投资公司经营分析报告;对投资银行部的拟投资项目,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

c18063s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100分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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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共 3 题,每题 10 分)
1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合规负责人所占权重应当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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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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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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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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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0%
我的答案: C
2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 )次;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 业机构进行的全面评估,每( )年至少进行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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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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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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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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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2
我的答案: A
3 . 合规负责人任期届满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解聘的,应当有正当理由,并在有关董事会会议召开( ) 个工作日前将解聘理由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
A.3
?
B.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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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
D.10
我的答案: D
多选题(共 3 题,每题 10 分)
1 . 下列选项中属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的有( )。
?
A.组织拟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其他合规管理制度,督导下属各单位实施
?
B.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
书面合规审查意见
?
C.按照公司规定,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
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D.发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董
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我的答案: ABCD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在中国成立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基金公司的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机构。人们通常说该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分类 从狭义上讲,基金公司仅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共基金公司),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从广义上讲,基金公司分为公共基金公司和私人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业务和人员活动受中国证监会监管,其雇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私募基金公司不受监管(新的基金法可能会将私募基金纳入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在组织形式上,基金公司分为公司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基金公司。实际上,所有公共基金公司都是公司基金公司,而私人基金公司同时采用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 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俗称基金)是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在与基金发行,管理,托管,注册和销售相关的链接中,与基金经理(即基金公司)相关的链接包括基金发行和管理,注册以及部分销售业务(直销)。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也就是说,一方面,基金公司不得将基金财产纳入其固有财产。基金不包括在基金公司的破产清算或债务追回中;另一方面,投资者购买基金的

行为不属于购买基金公司资产的行为。 成立条件 (一)股东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具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一亿元人民币,股东以现金支付,外国股东以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应当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评估,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保安设施及其他与业务有关的设施; (6)建立合理的分工,明确组织职责和职务; (七)具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 (八)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业务工作的质量、效率,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投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业务开展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原则上按照公司所接触项目的行业进行分类。 第三条公司项目实行三级审查、审批制度。即:项目经理审查(初审),投资总监审查(复审),行业专家组意见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拟投项目的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项目经考察后,可分淘汰、跟踪、上报三类。项目审查阶段,由项目经理根据各审查人意见进行分类,并报投资总监批示;项目投资与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须承担保密责任,严格保守公司及项目相关资料的秘密;若因其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项目操作细则 第六条项目初审 项目经理接到企业基本材料后,应在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收集、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现状、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或与企业及相关单位访谈了解企

业的基本状况,并得出初步结论;之后,项目经理填写项目初审表,报投资总监审查,投资总监提出复审意见。 第七条项目复审 一、项目初审表经投资总监批示后,对准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及行业特性,组建项目小组,撰写项目工作计划。对不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将相关材料等整理归档。 二、对于投资类项目,项目小组应按照公司投资要求,对项目公司展开尽职调查,详细了解、掌握项目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同时,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经理认为存在投资可能性时,须与对方就一些必要的投资条款(投资 价格、投资方式等)进行沟通,并达成初步协定。 三、尽职调查一般控制在4-6周内完成,特殊项目视情况而定。尽职调查完成后,项目经理根据尽职调查的内容,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并后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由项目经理报公司投资总监复审。 四、经复审后,适合投资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不适合投资的项目,项目经理根据复审意见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一、项目经理须将投资建议书及必要的相关资料交行业专家进行咨询,行业专家出具《投资项目专家咨询意见书》。 二、项目经理需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一周,将《投资建议书》、《专家咨询意见书》交予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新)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注册基金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贝U .................................................... 3.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 (3)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4) 第四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5)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5)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8) 第七章附则.......................................................... 8.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9) 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10) 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 (26) 附件四:工作月报(样本) (27) 附件五:文档移交清单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关联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 第六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且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和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从事证券运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运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运营3个之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如何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什么是基金管理人?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如何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坏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资产的水平,因此必须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做出严格限定,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机构才能担任基金管理人。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而言,申请成为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要依照本国或本地区的有关证券投资信托法规,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取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审核内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及良好的信誉,是否具备经营、运作基金的硬件条件(如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等)、专门的人才及明确的基金管理计划等。 在日本,根据1951年颁布的《证券投资信托法》,信托公司必须是注册资金 5 000万日元以上的股价有限公司。发展初期,一般是由证券公司兼营基金管理 业务,随着业务的发展,由于出现难以避免的利益冲突等问题,信托公司逐渐与证券公司脱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金管理机构。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文件,由证券管理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由证券管理部门予以批准、注册后,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开业。例如,在美国,基金管理公司受《投资顾问法》的约束。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查批准机构是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在日本,任何公司想成为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都必须从大藏省获得许可证,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只有获得大藏省颁发的许可证才能签定涉及证券投资基金的契约。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3)申请筹建基金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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