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犯罪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预防青少年犯罪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预防青少年犯罪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预防青少年犯罪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法,就在我们身边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很荣幸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我先来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姓何,叫何春辉,是宁波市望春监狱的一名人民警察,在单位里同志们都叫我小何小何的,不过今天在给为同学面前,看样子我能摆一下谱,自己称呼一声老何了。

看着给位同学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不自觉地就回想起了我自己刚刚进初中时候的情景,浑身充满精力,对一切新的事物都有着好奇,自我意识渐渐地觉醒,对父母老师也不是盲目的迷信崇拜,更多地带有了自己对世界的思考,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时期,豆蔻年华、青春年少,整个世界、整个未来都充满了希望。但是同学们,我们也应该清楚,即使是在阳光底下,也会有背光的阴暗角落,对这些阴暗角落的不注意,就有可能会让我们身边的人和我们自己受到难以换回的伤害,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预防青少年犯罪,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我们得来说几个概念: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

我们先来说说“法”,对于“法”我想很多同学都会有自己的理解,有些同学会觉得法离我们比较远,和我们日常的生活没有什么关系,有些同学会很敬畏法,认为法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是用敬而远之的心态去看待,我想啊对于法而言,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客观的。“法”

既不陌生遥远也不高高在上,而是踏踏实实地就围绕在我们的周围。我们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就是遵守我们的《交通法》,我们去超市买东西,买完以后要自觉排队付钱,那是不违反我们的《刑法》,同学们坐在课堂上要完成小学初中的学业,就是遵守我们的《义务教育法》,这些都说明了“法”就是紧紧围绕在我们身边的。那么如果要用书面的语言来概括呢,法就是判断曲直、惩罚罪恶,象征公正审判。法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只能叫规章、条例等。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法律有很多,最主要的是《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

接下来我们再来聊一聊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在讲违法和犯罪之前,我还要向同学们再介绍三个概念,分别是“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说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哪怕他只是在十分钟前刚刚出生。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我们监狱系统有一个未成年犯管教所,里面所关押的便是这部分群体,也就是以前我们常说的“少年犯”。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

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大家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不同的称呼意味着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再讲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

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我给大家列举一个案例:林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某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机室附近遇见被害人阳某,随即向阳某索要香烟,阳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林某便觉得阳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人将阳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阳某不给,林某便一拳往阳某腹部打去,当阳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林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阳某颅出血而死亡。在这个案例中,林某虽然未成年但已满14周岁,并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刚才给同学们讲的八种犯罪之一林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他将在监狱中渡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讲一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和原因,我将结合几个案例,和大家一起来分析。

先向同学们提一个社会知识方面的问题:你知道当今世界有哪三

大公害?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已经毫无疑问地被列为社会两大公害。青少年犯罪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目前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性。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刑事立案中,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青少年犯罪发案率呈上升趋势,且上升速度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这也正是同学们现在所处的年龄段。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从犯罪类型看,抢劫、盗窃犯罪尤为突出,我们审理的多数

少年犯都是因为沉迷网络,厌学旷课,为筹集网资、充点卡或充Q币,合伙去偷去抢,一般被抢的对象都是僻静处落单的女生或低年级的学生,被偷的对象往往是自己的家人,同学,甚至邻居。所以特别强调喜欢上网的同学一定要理性上网、文明上网、有节制的上网,不少的少年犯都是因为受网络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2、从罪犯的年龄和知识结构看,14岁至16岁初中文化程度的偏多,在初中阶段,学生的文化水平,观察力、思想力和判断力普遍较差,很容易受社会上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学校应该特别关注那些对学习无兴趣,落后、经常逃学旷课,不求上进,甚至沾染了抽烟喝酒,迷恋网络等不良习惯的学生,对他们不能嫌弃和放任,要循循善诱,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

界观。

3、从犯罪的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居多,一些社会青年不务正业,三五成群,穿梭于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有意拉拢一些在校学生,教他们抽烟、酗酒,甚至教唆他们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在我们审理的一些共同犯罪案件中,不少的少年犯都是被教唆而充当了主犯的角色。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朋结友是每个人的天性,但同学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哪些是益友,哪些是损友。

4、从犯罪的性质看,激情犯罪较多,这与处在青春期少年的性格相符,所触及的犯罪一般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今年我们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本市某中学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甲和被告人乙是同桌,因为乙拿了甲一包餐巾纸,甲便扬言放学后要教训乙,乙为求自保,下课期间到校外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学后,甲抓住了乙,双方在扭打中,乙用水果刀把甲刺成重伤,把另外一名拉劝的同学刺成轻伤。法庭上,双方都非常悔恨,为一包餐巾纸,平时要好的同学一个成重伤,要遭受肉体的痛苦,一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缓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了监督和限制。这是多么让人惋惜呀!所以,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学会宽容和大度,同学之间不要为小事斤斤计较。遇事要保持冷静,一旦冲动行事,最终害人更害己。

下面我简单介绍未成年人常见的几类犯罪:

1、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没有具体数额上的标准和限制的,不少少年犯都是因为抢了

几块、几十块钱而被判处了刑罚。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存在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或抢劫中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是一种很重的罪,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八种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近几年,涉及未成年人犯抢劫罪的比例最高,所以同学们要高度重视。

2、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比如爬墙爬窗入室、撬门扭锁入室、顺手牵羊、乘人熟睡或乘人不备等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就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怎样确定数额和次数呢?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对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认定为“多次盗窃”,均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有些同学们可能会问,小偷小摸几块、几十块算不算犯罪?小偷

小摸如果没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和次数,虽然不算犯罪,同样也是违法,一旦被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也会受到警告、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3、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身体轻伤、重伤或死亡等后果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斗殴的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目的就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不顾。

我们再来说一说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大家知道,我是一名监狱民警,监狱这两个字放在现实中,大家会觉得比较神秘、比较陌生,我身边很多朋友都会问我,你们监狱里面是怎么样的啊,里面关的都是什么人啊,是不是都是杀人犯啊等等,我想同学们对监狱里面的罪犯,在脑海里肯定都有一个特定的形象,有的同学可能会想,监狱里的犯人是不是都凶神恶煞的啊,有的同学会说,是不是每个罪犯都是神秘兮兮的啊,还有些同学可能会认为,是不是跟电视电影里放的那样,罪犯都是左边纹条龙,右边纹个虎,

然后带个大金链子,理个光头,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有事没事就一帮小弟跟着,每天东走走西晃晃,一言不合就跟别人打起来,很拉风的感觉?在这里我就给同学们解答一下,这样的罪犯在我们监狱里,确实有,但是可以肯定的这种罪犯只是占到了整个监狱所关押罪犯的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的罪犯都是非常普通的,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放在大马路上同学们还一下子找不出来。

我在监狱工作将近十年了,这十年里我都是呆在基层一线的,也就是直接接触罪犯、管教罪犯,在这十年里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罪犯,有年纪很大的快六十了,也有正值壮年的;有身体壮的像一头牛,也就体弱多病,天天要吃药打针的,有宁波的,有外地的,有刚才描述的那样,带个大金链子到处招摇的,也有稚气未脱、刚从学校出来接触社会的,种种类型都有。从我个人角度来讲,最让人感到痛心的就是青少年罪犯,因为这些人把自己一生中最美、最好的时间,都留在了规则严苛的监狱,错过了自己成长最佳的机会,有些罪犯只有18岁、19岁,但是在他们的档案上已经能看到多次违法犯罪的记录。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一句,是什么样的原因让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样的诱惑使得这些青少年能放弃自己最美好的时光呢,那么下面呢,我们就来说一说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根据调查研究,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综合性的,是由很多方面的因素叠加在一起形成的,分析起来比较的复杂,一般来说有那么几个:有社会方面的原因,比如说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网络信息时代,我想在座的各位同学都是00后,对于你们而言,网络天生就

是大家生活的一部分,不像我们这一代,在读高中大学才稍稍接触到网络。不过网络是时代有个非常大的缺点,那就是在网络上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更新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在网络上信息内容也良莠不齐,和一些不良信息的接触会导致同学们在成长的时候形成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会对我们今后的发展产生影响,有些信息呢还可能引诱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一些呢是家长上面的原因,有些家长和孩子沟通的方式比较简单,要不就是骂,要不就是打,或者干脆就是不管孩子,让孩子自生自灭,由于家庭爱的缺失,也造成了很多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过在这里我想说的是,虽然有种种不同的因素,但最终我们还是要从自己的身上来找寻原因。我们跟踪调查了很多监狱里年轻罪犯的经历,通过和他们的聊天、谈话、个别教育等,能从他们的身上找出一些共同点来,正是这些共同点造成了他们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些共同点。

首先第一点,就是青少年罪犯在学生时期多数存在旷课、逃学的现象。有些同学不喜欢学习,认为学习是一件无聊的事情,每天在学校里要做作业、要考试,考得好还好,考不好还要被家长和老师批评,那多痛苦啊,我带过的有很大一部分年轻罪犯,在他们的学生时期也有这样的想法和这样的行为。有这么一个案例,是我刚参加工作时候我负责包教的一个罪犯,他的年纪非常轻,犯罪时候是未成年,我包教他的时候服刑已经一年多了,干刚才的宣传片一样,他犯的是盗窃罪,因数额巨大,被判了三年六个月。他姓柳,在这里我们就叫他小柳好了。那个时候我刚参加工作,年纪也不大,二十多岁,所以两个

年轻人,在很多事情上都比较聊得来,他也很喜欢给我讲一些以前的事情,他经常跟我提起的一句话就是,何警官,早知道我读书的时候好好读,不去旷课,不去逃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为什么他会这样说呢,是因为他自己总结就是不断的逃学才致使他走上后来犯罪道路的。小柳是宁海人,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家里条件还不错,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苦,因为父母是做生意常年奔波在外,没什么时间照顾他,所以他都是由他的奶奶抚养长大的,根据他自己说,在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他第一次旷课了,旷课的原因是他想去玩游戏,旷课的方法是对老师撒谎说自己的肚子疼,要回家去,于是成功地实施了第一次旷课,去了网吧玩了一下午的游戏。有了第一次,那肯定就有第二次,于是他就绞尽脑汁,想各种各样的办法跟老师撒谎,生病啦、家里有事啦,奶奶生病了,爸爸妈妈要带我去外面啊等等等等,就这样旷了一次课、两次课、三次课,矿课的次数越来越多,旷课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些时候常常旷课一整天,然后有一次,老师发现他请假的时间太多了,就和他的爸爸妈妈联系上了,于是这样一问就露陷了。于是他的父母就从外地赶了回来。他的父母教育方式也比较简单粗暴,等他回到家就是来了个男女混合双打,按照漫画里的话说就是把他一顿暴揍。但这时候已经晚了,因为小柳他逃课已经逃上瘾了,在上课的时候越来越觉得没意思,满脑子都是想旷课去外面玩。然后他就故伎重演,想跟老师去请假,不过老师已经不会再上他的当了,于是呢他就索性逃学,每天早上也不去上学,在外面溜达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家,学校的老师告诉他父母,他就去上几天学,等他父母一走

他就又逃学,就这样来来去去的。那每天逃学能干什么呢,无非东晃晃西晃晃,上上网吧,打打台球之类的,但去这些地方都是要钱的啊,怎么办,因为他的父母怕他逃学不上课,只给了他一点点零花钱,这些钱根本没多少时间好玩,也就够在学校里吃个午饭,一会就用光了。没钱怎么办,于是他就想到了偷,他先是偷自己家里的钱,偷他奶奶的钱,成功几次以后他胆子大了,就开始偷隔壁邻居的钱,偷家里附近超市的钱和东西,有一次在超市偷钱的时候,还被超市的保安抓住了,不过因为小柳他年纪不大,又是本地人,大家还有点熟悉的,就让他的奶奶来把他领了回去,赔了点钱了事了。这件事过后,小柳的胆子反而更大了,他觉得这样偷点一百两百的,实在是太慢了,于是他就想了个主意,去偷手机店里的手机,那个时候还没有现在的苹果啊、安卓什么的,最值钱的是买诺基亚手机,他一共偷了6部诺基亚手机,涉案价值两万多元,这次他没有这么好运了,在店主报案后的一个多星期,就被公安民警抓获了,由于作案时已满16周岁,他就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所以同学们,我们不能简简单单地认为旷课是件小事情,这是一种不良行为,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在查获的未成年罪犯中,一般在10到12岁就染上了不良行为,13到14岁走上了犯罪的道路,14到17岁出现违反犯罪的高峰,虽然说未成年人旷课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我们能接触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中,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旷课开始的。

第二个我们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共同原因特征是,大多存在交友不良的现象,或者说是讲兄弟义气。友谊是一种非常高贵的感情,同

学们的人生道路上也要珍视着珍贵的情感,不过同学们应该也听过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说我们交朋友的时候一定要交好的朋友,少交、不交不良的朋友。关于交朋友,我也有个曾经包教过的年轻罪犯,他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是从交道不良朋友开始的。我记得那个罪犯性陈,也是个宁海人,因为故意伤害最被判三年八个月,犯罪的时候也是未成年,而且这还不是他第一犯罪,他曾经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过有期徒刑十个月。在和他的谈心中我们了解到,小陈的家里条件一般,父母是普通的工人。初三的时候,他就发现学校门口经常会有一群人,来堵放学的学生,这些人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也就高中生这样,不过这些人穿的衣服、鞋子都非常的不错,骑的自行车、电动车也比较上档次,而且可以看到他们经常大手大脚的花钱,买各种零食。有一次他在一个同班同学的聚餐时啊,就结实了这些人中的一个,据说还是个小头目,叫做王哥,这个王哥出手很大方,常常请小陈到饭店里去吃点东西喝点饮料什么的,小陈就感到非常的感激,觉得这个王哥人真好,是他非常崇拜的人。不过小陈并不清楚,这些只是王哥收买他的手段。有一次王哥就对他说了,说小陈你的学校有个某某某,经常跟王哥的弟弟过不去,要小陈去教训教训那个人,让他吃点苦头,于是呢在某一天放学,小陈就出手教训了那个人。从那次以后,王哥对他更好了,他也觉得跟王哥是好哥们,于是就经常跟着王哥去打群架,有一次打群架,双方都被公安民警控制了,小陈就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了十个月。刑满释放后,王哥又粘了上来,小陈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觉得王哥对他太好了,一点不在意他坐过

牢,所以小陈觉得要为朋友两肋插刀,一般王哥有什么事他都冲在最前面。他这次坐牢,就是因为王哥让他去教训一个人,小陈跟几个朋友操着铁棍把人打成了重伤,被判三年八个月。在服刑过程中啊,那个王哥一次都没来看过他,来看小陈的都是他自己的家人、同学,这次服刑小陈是真的悔悟了,他跟我说过,自己那个时候觉得王哥很威风,有那么多朋友帮他忙,有钱用,有饭吃,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那个时候真是傻,连别人是真心对你好还是在利用你都分不出来,还真的是太后悔了。同学们,我们同学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珍贵的,他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杯美酒,时间越长,香味越醇,我们应当万分珍惜这珍贵的情感,但和朋友交往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像同学们这个年龄段,好朋友在一起应该是共同学习、共同合作,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而不是社会上的那一套,称兄道弟相互利用的,而且因为同学们现在所处的青春期,从心理上来讲模仿性比较强,所以在看到社会上看到有些人看起来很威风、很仗义,就不自觉得去模仿他们,这样也很容易给自己带来不好的结果。还有呢,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我们应该去帮助别人,但请大家在答应别人帮忙之前先想一想,我这个忙帮的是不是会给自己带来恶果,会不会伤害别人,而且帮忙、助人为乐绝不是那种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上刀山下火海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古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还请同学们一定要正确判断什么是好友,什么是恶友,如果同学们把握不准,那就请你们多和自己的家长、老师、长辈沟通,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个共同特征是青少年罪犯大多有网瘾史和早恋史,特别是最近几年,我接触的青少年罪犯中,这两个特别越发的明显。比如说我前两年包教过的一个罪犯胡某,我们称它为小胡,他犯罪时也是已满16周岁但未成年。小胡是慈溪人,跟上面讲的小柳一样,家里条件都不错,父亲是个公务员,母亲是做生意的,平常父母工作忙,也没什么时间管他。在我跟小胡的聊天中可以发现,他对电子游戏是非常着迷的,很多时候我跟他聊服刑期间的打算什么,他都提不起什么兴趣来,但是跟他聊电子游戏,什么魔兽世界啊、撸啊撸啊、穿越火线之类的,他马上就来了兴致,一说能跟我说上半个多小时。小胡告诉我,他读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电子游戏,读了初中以后就更加变本加厉,经常性在放学后去网吧玩,一直玩到很晚才回家。也正是由于这一点,他的学习成绩非常差,在中考的时候考的很不理想,于是他爸爸就花了点钱,让他去读了一所职业高中。这所职业高中是住宿的,而且管理不怎么严,于是小胡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去上网,他的网瘾非常重,一天玩游戏最少也得七八个小时。那么问题来了,玩游戏得有钱啊,每天在网吧吃吃喝喝上上网,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啊,月初的时候小胡比较有钱,也没什么感觉,但到了月末,每次钱都不够用,怎么办,偷呗。小胡发现晚上通宵的时候,很多在网吧的人是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打瞌睡的,于是他就利用这一点,趁别人睡着的时候,偷了几部别人的手机,但是小胡没注意,现在的网吧都有监控,丢手机的事主一报案,网吧老板调出监控录像一查,什么都知道了,于是小胡就被判了二年。同学们,网络改变了生活,网络游戏也确实

非常有趣,能引人入胜,但我们玩游戏的时候,必须要有节制,不能沉迷在游戏里不能自拔,这样会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学习生活,也可能造成我们走上违反犯罪的道路。而且打游戏还有一点非常大的影响,那就是对自己的身体影响非常大,因为打游戏需要久坐,精神非常紧张,又时常要熬夜,就这样影响到了自己的身体健康,那个小胡,我们了解到在刑满释放后没多久的时间,就因为熬夜生了场大病,在医院里面住了非常久的时间,也留下了许多的后遗症。

第四个我们发现的是某个单独犯罪的特征,涉毒犯,就是自己吸食毒品或者从事贩卖毒品的年轻罪犯,我们发现这些罪犯能和毒品接触到,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过早的有吸烟史。可能同学们会觉得,吸烟不是很正常的啊,我爸爸在吸,我们有的老师可能也在吸,他们不都是正正常常的吗。诶,大家也不要那么自信满满,多数的青少年涉毒,和过早的吸烟史还真的有莫大的联系,我就接触过这样的罪犯。罪犯张某,鄞江人,就是我们鄞州那个鄞江,他年纪不大,到我们望春监狱来复兴的时候只有19岁,但是已经去过强戒所,就是强制戒毒所三次了,他这次犯的是贩卖毒品罪,被判了两年三个月。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一口牙,他才19岁,但是他的门牙大多数都已经烂掉了,就是因为吸毒对身体造成的伤害。聊天的时候我问他怎么接触到毒品的,他就告诉,大概读初一的时候,他看见有几个邻居,比他大个几岁,在抽烟,他觉得很好玩,就去试了试,抽烟以后他也没觉得这个有多好抽,但是觉得自己抽烟很帅,像个真男人了,就想方设法拿到烟抽,在这里同学们我要插一句,抽烟跟帅不帅真的没什么

关系,主要还是要看自身条件的。我们再说回到小张,小张他抽着抽着就染上了烟瘾,大概在初二的时候,他就有了比较大的烟瘾,每天要抽十来根。后来他读高中了,也是一所职高,他抽烟更猛了。有一次他跟朋友出去聚会,在ktv里面,他的朋友告诉他有个别抽烟更猛的东西要不要试一试,小张觉得很新奇,比抽烟还好玩,就去试了试,试了两三次以后啊,就彻底的上瘾了,原来他吸食的是冰毒,毒品的一种。染上了毒品那就不得了了,他们就会像恶魔一样缠着你,你就得想办法去搞到他,没钱就要想办法去弄到钱,小张选的就是以毒养毒的路子,就是说用贩卖毒品赚来的钱来供养自己吸食毒品,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同学们,我们能接触到的涉毒罪犯里,基本上都有较年轻的吸烟史,所以对吸烟这个行为,在同学们现在的年纪里还是要避免接触,遵守学校的纪律,家长的寄托,避免因为吸烟交上不良的朋友,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

下面,我再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

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

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

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

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市甜梦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带湖路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我办理的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们信州区五中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三中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

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发生在去年十月份的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北门村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成员; 犯罪原因; 预防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暴力化、团伙化、智能化方面作案越来越多,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心理误区、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何谓青少年犯罪是指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实施的确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依法应按受处罚的行为。①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趋势,但是这个问题仍然很突出。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律特点:(一)犯罪类型多样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其中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但凶杀、强奸、敲诈、吸贩毒案件的比例也有所上升。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但又想不劳而获,也就从小偷小摸开始走向犯罪,再有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主人翁的种种作案手法,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持刀作案,以致犯下故意杀人或故意伤人等严重罪行。(二)犯罪年龄低龄化 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青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在这些青少年罪犯中,大多数为辍学少年,由缺乏学校的管制,他们便聚集在一起,形成团伙犯罪,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在校违法犯罪也比较普遍,经常发生中小学生以大欺小、 ;

谈谈怎样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谈谈怎样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商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家锋 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共产主义新人,是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兴衰的大事。在我们祖国正以日益强大昌盛的崭新姿态迈入21世纪,亿万青少年意气风发朝气蓬勃争做新世纪的主人的时候,我们也痛心地看到,有一部分青少年或由于教育方面的欠缺,或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或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或由于自控能力的不足小小年纪就以身试法,做了令自己抱恨终身,令亲人痛彻肺腑的事情,也给他人的社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和损失。如果把青少年比做花朵,那么误入犯罪泥潭的青少年就是被严霜打蔫了的花朵;如果把未成年人比做小树,那么在罪与罚的边缘挣扎徘徊的未成年人就是被冰雹摧折了的小树。全党、全社会都十分关注青少年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早在1979年中央八部委,(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劳动部、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就青少年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给中央作了《关于提请全党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作了转发,并明确指出:报告中反映的情况是当前广大群众极为关心切望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好这个问题。中共中央于1985年又专门下发了通知,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以及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的任务。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专门立法,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法律上解决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障问题。可以说全社会为培养、教育下一代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总的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的主流是好的,广大的青少年正在健康成长,他们是可以信赖的一代,是大有希望的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鄞州职教中心学校政治组刘芳 摘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基础上,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已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 青少年是最有朝气和富于创造性的社会群体,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肯定,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重视和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他们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新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对青少年教育失当、管理失控,一些青少年精神空虚、道德失范、目无法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和下基层调研中,常看到、听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有的案件是触目惊心。如发生在云南省校园内的“马加爵案件”,是一起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报复杀人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此后,新闻媒体又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披露。 二、青少年犯罪突出的原因 在一些地方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教育失误,对学生管理不严。有的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品德和法制教育,有的虽然也开设了法制课,但缺乏师资和教材,多数采取上大课、念材料的办法,内容枯燥乏味,学生普遍不感兴趣。有的学校对“问题学生”是指责、体罚的多,甚至动辄采取停课、罚款、开除的办法,把他们推到社会上去。有的学校与家庭教育脱节,老师很少与家长联系,很少过问学生在家的表现,致使一些顽皮学生逃学、旷课,甚至从家中骗钱到外面看录像、上网吧、搞赌博,家长、老师都不知道。有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活动不正常,团结教育后进学生的工作未做好。

浅析预防青少年犯罪

浅析预防青少年犯罪 前不久,我校门前面的怡乐园门口,发生了一起集体群殴事件,当时我正好上完晚自习下班,我看到一群十七、八岁的学生正与社会青年打架,其中一名社会青年(说是青年也就是十八、九岁)已被打倒在地,十多名学生继续殴打这名倒地的青年,我大声制止不许再打了,但对我声嘶力竭的喊声,这些学生却置若罔闻,我尽力阻拦,却无法阻挡数十只拳脚的“狂轰烂炸”般的袭击,最后直到打人者有些累了,或者感到出完气了才作罢(被打者被人扶走)。事后听说是校内的一名学生受到几名校外的人欺负,正赶上放学学生听说后群起而攻之。这件事不禁让我思考,现在的青少年学生都怎么了,有问题不知道采取正当的途径去解决,把“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作为处世的法则,殊不知这种做法很容易触犯法律,到那时就悔之晚矣。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 1、当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1犯罪数量增加。据调查,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而且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2007年1月10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1.2犯罪类型多样化。他们的罪名主要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强奸罪,还有杀人、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20余种。其中暴力性犯罪占很大比例。暴力性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据统计,青少年涉及的故意杀人、抢劫案件各占总数20%以上,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也均占有一定的比例,且呈上升趋势,1999年重大杀人、抢劫案件占总案数的70%。青少年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007年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肢解,随后弃尸野外。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马百全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二十一世纪的主力军,重视和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势在必行,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问题,人民生命财产问题,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因此,本文试就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青少年教育谈一点浅薄的看法。 一、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及犯罪因素 预防青少年犯罪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即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的主体对自己所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危害社会结果所抱的态度,也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行为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其次我们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发展,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发展是受人的心理发展的一种规律制约的,人的心理发展就是把人的生物特征和需要,不断的纳入到这一特性的社会关系的规律之中,生物学因素决定心理现象的发生和存在,而社会因素决定心理现象发生和变化的方向。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有生物学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具体的说,是家庭、社会和学校的不良影响和青少年心理发展阶段中的不稳定性、冲动导致正常的文化、思想和道德的心理失调的结果。青少年是人生中的黄金时代,精力充沛,思维敏捷,感情丰富,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重要阶段,也是决定青少年走向生活的关键阶段。青少年犯罪目的确定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有一定的犯罪动机作指导的,这种动机促使他内心的冲动或者偏激。青少年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不同,成年人犯罪的动机是贪财、好色、仇恨、报复、嫉妒等等,而青少年除了这些以外,还与自身的特点有关系,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富于幻想,思维片面,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行为偏激,使他们幼稚的心灵看不清楚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的社会,他们分不清楚社会的真善美及其丑恶,是非观念模糊、价值观念扭曲、道德意志薄弱、好奇冒险、盲目的讲哥们义气,喜欢模仿他们心中的偶像,接受社会的东西快。如果他们不及时得到学校老师的正确引导,那么他们容易养成不良的习惯,走入歧途,从而走向犯罪。 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1. 家庭因素。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然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社会物欲横流,犯罪率居高不下。所以,如何在当前形势下让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使之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青少年群体不同于一般的群体,面对日益多发的青少年犯罪事件,如何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抑制青少年犯罪,这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事青少年犯罪。所谓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青少年犯罪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则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 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却着实令人堪忧。首先,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其次,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再次,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带有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最后,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犯罪的产生不仅要有引发犯罪的诱因,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青少年犯罪与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内外形形色色的文化交流,使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同时渗透入青少年思想中,毒害着青少年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也使千千万万的家庭陷入痛苦之中。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令人担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据有关职能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案件近年来不断上升。某高校在校大学生犯罪率2001年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百,2002年同比上升百分之一百二十;某县法院,20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四倍,2002年同比上升一倍。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环境影响教育法则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 为深入落实我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项组工作汇报会精神,以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围绕重点群体,深化重点项目,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主要工作任务: a.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b.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 c.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d.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青少年犯罪针对群体: 重点在625周岁,有以下(含)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一些调查表明,从14岁开始犯罪人数逐渐增加,15、16、17、18岁是犯罪的高峰,约占犯罪青少年总人数的69.7%。而20至25岁,犯罪人数又逐渐下降。由此可见,13岁至20岁这个年龄段非常关键,如果引导不好,很可能酿成终生悲刷。经分析,有几种心

理在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逆反心理、模仿心理、意气心理、报复心理、利己心理。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1)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 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 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3)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有的少年 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较为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这是一种广义的犯罪预防的概念。当代犯罪学的概念更侧重于“预防”,即把先于犯罪的实施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视为预防活动,即更注重“防患于未然”。这也是基于“预防”的本意,“预防”在汉语中的基本词义就是“事先防备”;在英语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碍”(24)。这就是从狭义的角度所理解的“预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种措施和行为的总称。”其实笔者以为,我国一向贯彻执行的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我们既要重视罪前预防,但也不能忽视罪后治理,以防再犯。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 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

浅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浅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生力军和后备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按照德育、智育、体育等全面发展的要求,把我国青少年培育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

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出现了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形式团伙化之趋势,已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关心到21世纪中国光明前景。我们要以战略的远见和对民族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 怎样在社区中有效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当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一个难点。一方面,由于学校与社区、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缺乏有效的联系与衔接,教育管理上存在着不少空挡。另一方面,中小学生每年节假日多达170多天。特别是“减负后”,许多地方出现了网吧学生火爆的场面,社会各界对此十分担忧。针对上述问题,应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制教育工作,成立由司法局、教育局、综治办负责人参加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各乡(镇)村成由学校老师、综治干部、司法干事人员参加的乡(镇)法制教育小组。并充分发挥社区各单位、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重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的作用,使社区法制教育工作有人负责,有人办事。同时还要定期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四小”

(001)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及方法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及方法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在加强对青少年关心和思想教育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江泽民总书记发表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从国运兴衰和民族复兴的高度,深刻、精辟地阐述了抓好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的繁荣发展,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推动了社会文明和进步,但是,搞改革开放,就必然会有利有弊,特别是在思想品德方面的不良影响,对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影响极坏,极易诱导他们误入歧途,使其违法犯罪,因此,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最大程度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新形势下,做好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全面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时代特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的影响,在当代青少年身上,既有着传统的基本特征,又集汇着鲜明的时代特征。首先是具他们有很强的“经济意识”。形成了“金钱是万能的”的观念。确实,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对我们的作用实在太大了。为了生活,人们都得通过合法的渠道挣到更多的钱,而青少年,他们是一个完全的消费者,由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金钱的认识较早,且需求量大,当家庭的供给不促时,他们会学会一些“投机取巧”的方法找钱,最后就越陷越深,直至犯罪。而在这方面的犯罪特征表现为暴力的、集体的,且犯罪的手段成人化。二是他们具有较强的心理依赖。这一特性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在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自己的子女

部队管理中预防犯罪工作心得体会2

多措并举注重引导 在耐心帮教中做好个别人的转化工作 各位领导,大家好。我是安装总队一营三连连长,我所在的连队是一支长期从事国防试验阵地建设任务的过硬连队,连队主要的专业有焊工、钳工和通风工等工种组成,目前连队共有69人,其中干部9人,战士60人,包括士官44人,义务兵16人,连队常年在二十一基地、二十五基地、二十七基地和海南发射场参与国防工程施工建设。下面我结合连队的实际情况,谈一谈连队个别人的管理问题,有不妥之处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预防犯罪工作是连队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连队干部是连队党支部组织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排头兵”,因此,连长指导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是否清晰合理,工作能力是否过硬,对连队全面建设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当前,正值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活动全面开展的时期,又是部队夏季季节性事故高发的阶段,部队预防犯罪工作任务艰巨,需要我们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

人的思想转化工作。 一是做好个别人员工作,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防止和克服耐心不足、歧视冷漠等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感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在基层连队的日常管理中,出现个别人员、个别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从连队到班级都要端正对个别人员的根本态度,增强转化的责任感和信心。小刘同志是我连一名中士,家庭条件较好,是家里的独生子,个性比较强,过年回家探家的过程中,在和自己中学时的同学聊天过程中发现,好几个同学在地方干得很不错,有的开了自己的小公司,买上了汽车,而自己却常年在各个基地施工,感觉落差很大,休假结束回到部队后,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出现“压床板”、请病假的情况,有时还跟班长顶撞,有一次因私自外出受到连队的警告处分,而后该同志不但没有改过自新,甚至扬言“给我除名吧,我要回家”,因此,被连、营列为个别人员。小刘的问题发生后,对他是做提前退役处理一推了之,还是立足帮教转化使其改进,当时支部“一班人”思想并不一致,有的认为像小刘这样的个别人员,思想问题比较严重,个人工作不好做,使其思想完全转变难度有点大,万一出现

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对策

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新的世纪,他们时逢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正用自己的努力和创造改变国家面貌,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然而,也有极少数青少年,由于自身或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教训十分深刻。为了解当今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应对之策,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特点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除具备一般性犯罪的形式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犯罪活动团伙化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心理、生理还不成熟,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担心遇到被害人的反抗而不能得逞,为达到犯罪的目的他们往往采取团伙作案,以此减轻自身的恐惧心理,作出一个人不敢为的暴力犯罪。 2、犯罪手段暴力化 极少数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对宣扬暴力的影视节目津津乐道,甚至刻意模仿,有的动不动就用打碎的啤酒瓶、刀子等尖锐凶器朝被害人身体的要害部位猛刺、乱扎置人于死地而不顾,导致血

案发生 3、犯罪方式成人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犯罪方式日益成人经,他们模仿电影、电视剧中的某些情节,采取绑架、打电话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声称如果不把他们索要的现金送到指定的地点就撕票。 4、犯罪年龄低龄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学生的生理发育年龄大大提高,而由于学生心理发育的滞后,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日趋龄化。 二、青少年犯罪活动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1、社会消极现象的影响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存在一些消极腐败现象,这对幼雅、敏感而易于情绪化的青少年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并诱发青少年犯罪、堕落、报复等不良心理。由社会腐败而导致的丑恶现象和形成的高消费浪潮,使青少年的价值观发生偏离,他们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贪图物质享受,导致不良后果。 2、不良文艺作品的污染 文学、影视作品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很大。好的文学、影视作品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推动作用,劣质文学、影视作品对青少年的成长起潜移默化的消极作用。如有些文学、影视作品在有关

浅析青少年犯罪及预防开题报告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建国以来,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青少年人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1)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青少年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青少年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青少年人有3亿多(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青少年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青少年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青少年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对青少年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青少年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

浅谈预防犯罪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预防犯罪工作 如何做好预防犯罪工作,不仅是部队长期讨论的一个话题,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在这里,结合基层部队的实际情况和个人的工作经历,浅显的谈一谈自己对如何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几点看法和意见,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我觉得要想抓好基层预防犯罪工作,前提是把握一个“预”字,关键做好“防”字,要在“深知、严管、细纠”上下功夫。 常言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防犯罪工作也是一样。这里我想要说的“预”,就是大家经常说的预想预测,要想做到准确的预想预测,需要具备或者培养锻炼敏锐的洞察力。在这个基础上,功在平时,我们要善于从客观的环境、形势、情况和所属官兵(也就是人)这个主体上,采集大量的对我们有用的信息,并通过细致的分析,准确的判断,预知有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有了“预”这个前提基础之后,关键就是一个“防”字,要做的就是针对我们做出的判断,制定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时限要求,狠抓末端落实,搞好跟踪问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并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有效防止事故、案件的发生。 那么怎样才能做好“预”和“防”呢?我认为,“深知”是基础。也就是平时我们经常提到的两个“三知”,即知官兵、知思想、知基层和知追求、知消费、知交往。首先的是要了解掌握官兵的性格爱好和家庭情况;其次是要了解掌握他们的个人经历,包括成长经历和感情经历;再次是要了解掌握他们的消费和交往情况;最后通过自己的分析,对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个初步的判断。有了这些,再结合平时从他们身上收集到的各种信息,比如言谈举止、遭遇的事情、情绪变化等等,便可以很好的做到“预”。“严管”是重点。部队是特殊的团队、一个战斗集体,铁的纪律是完成各项任务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内容提要】:青少年是社会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他们的未来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未来,甚至说是祖国的未来。校园,也应该是社会中最纯净的地方,但这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屡见不鲜,这被现在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的“社会痼疾”,对于已经失足的青少年,社会更要加以关注,从根源处挖掘犯罪原因,寻找行之有效的对策,对他们,我们尽可能做到的不是惩罚,而是挽救!更要大力预防青少年犯罪,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分别从法律制定、社会预防和矫正、法律知识的普及、家庭教育等多方面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文明的发展。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 【案例一】恋上网络游戏无法自拔 小**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对他宠爱有加,经常给他许多零花钱。慢慢地,小**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在网吧里,他认识了几个朋友,一放学他们就到网吧打游戏,一直玩儿到很晚才回家。为了让他收心,好好学习,父母不再给他零花钱。可是为时已晚,小**此时迷恋上网络游戏已经不能自拔。即便兜里没钱,他也要去网吧里看别人打游戏。 有一**,几个朋友对小**说,要带他出去筹钱。为了能够继续上网打游戏,小**毫不犹豫地跟着他们去了。随后,他们抢劫了**县第三中学的一名学生,抢得的60元钱全部用于上网打游戏。 小**觉得这个来钱的方法很好,又快又省事,还没有什么风险。于是,他买来刀具专门用于抢劫。一开始,小**还需要别人带着自己实施抢劫,慢慢地他的胆子大了起来,敢独自去抢劫。2008年6月至7月,他和朋友先后在**市**县、**省**山市多次实施抢劫。 在接受庭审时,小**面对法官痛哭流涕,后悔为了一时的快乐而不计后果,最终铸成大错。【案例二】早恋毁了两个孩子 案发时,小**刚满14周岁,是**县一所学校初三年级的学生。小**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她和母亲一起生活。正值青春期的小**陷入了情网,和同学小**谈起了恋爱。由于小**的母亲整**忙于生计,对于女儿的早恋情况全然不知。 有一**,小**得知小**暗地里又和小**谈起了恋爱,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从而对小**心怀怨恨。2007年2月8日中午,小**约小**见面,央求她离开小**,结果遭到小**的拒绝。一怒之下,小**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尖刀向小**刺去,致使小**当场死亡。案发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有期徒刑15年。 【案例三】哥们义气害人害己 2009年8月23日中午,在**市一所中学的食堂里,高三学生小**与高一学生小**因为打饭时的小摩擦发生口角。饭后,两人各自找来好哥们相约到学校操场上见面。双方一见面,小**就与小**吵了起来,并且相互殴打。为了帮好哥们出气,小**的同学小**用砖头将小**打成重伤。 案发后,小**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审理,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同时小**以及参与群殴的几名同学共赔偿了小**10万多元。 【案例四】毒品惹祸 小**6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因为家境困难,他从小便被母亲寄养在表哥家。然而,他的表哥是个瘾君子,没过多久他也染上了毒瘾。那时,小**才14周岁。由于吸毒,表哥获得的几十万元征地补偿款很快便在烟雾缭绕中化为灰烬。为了筹措毒资,小**与表哥开始骗亲人、骗朋友。久而久之,亲朋好友都不愿意见他们,小**的母亲整**以泪洗面。 不忍母亲伤心难过,小**曾经5次下定决心戒毒,但均以失败告终。2005年10月的一**,小**和毒友在街上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民警抓获。从拘留所出来后,为了搞到毒资,小**和毒友开始偷盗。2007年5月的一**傍晚,小**和毒友在一家超市里偷盗时被当场抓获。经法院审理,小**和毒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预防服务模式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预防服务模式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社区服务 论文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大多数国家面临的严峻问题。社区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特殊优势,可以为青少年提供其生存的优良环境。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发挥社区功能,应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联动机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社区服务模式。 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席卷全球的社会问题。有人将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联合国对世界范围的调查统计显示,许多国家的青少年犯罪都呈上升态势,平均每年递增5%左右,超过人口增长率和国民生产增长率。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困扰当今世界的一种“社会瘟疫”,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又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治安稳定,为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寻找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逐渐增多。青少年因为心智尚未成熟、抵御能力差,犯罪现象日趋突出,成为当今社会各界甚至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问题。有关资料显示,1998年,法国有15.5万青少年犯罪,占法国所有罪案的25%,而在美国则占35%左右。在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青少年犯罪率极低,1956年仅占全部罪案的18%。进入80年代后期,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急剧增长,1988年直线上升至75.7%。进人9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的加大,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有下降趋势,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2005年1月,在温州苍南警方破获的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市涉案人员数量最大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中,未成年人占到一半。2005年2月2日《南方周末》报道的犯罪团伙“五街帮”,为首的竟是一名16岁的“傀儡”老大。该团伙共涉案300多起,包括绑架、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从形式上看具有团伙化、智能化、低龄化以及暴力性、盲目性、模仿性、冲动性、突发性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最基本的社会原因是由于社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引起的。宏观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社会变化,是研究青少年犯罪最值得注意的因素。青少年与成年人相处于一个共同的社会,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有些因素无论是对成年人还是青少年都有影响。但是某些因素对成年人影响不大,对青少年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影响青少年成长的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 1.家庭教育偏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对人们影响最深远的社会组织。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童年期是人的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在此时期,家庭担负着主要的社会化责任,家庭对儿童品德的塑造起着决定性作用。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是对人一生中影响最大的因素。不良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产生直接的、负面的影响。父母离异、家庭破碎使青少年过早失去父母之爱、家庭之乐,感情上受到创伤,经济上缺乏保障,内心痛苦,精神忧郁。这些孩子在不幸生活环境中受到的不良影响积淀在心底,若无法通过家庭进行疏导、宣泄、化解,随着年龄增长和外界恶性刺激的增加,内心积淀的观念杂质就会发酵起对社会的不信任情绪,形成各种偏差的、错误的价值观念,一旦遇到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发现,有26.6%的青少年罪犯来自破碎的家庭。另外,即使家庭结构健全,家长本身品行不端正、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一举一动时刻影响着子女。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严重问题,如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抢劫盗窃等等,不难想象他们对未成年的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影响。美国学者格鲁克夫妇在1950年的研究中发现,家长对孩子的管教方法不科学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家长对孩子的管教反复无常或放任自流,或过分宠爱,或过分严格近于残暴,引起孩子对家庭的恐惧与对立,都会使青少年的犯罪率提高J。总之,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往往容易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偏差 学校是青少年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中间环节。学校功能完整、全面发挥是青少年社会化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存在问题,青少年正常的社会化进程就会受到人为的干扰,造成青少年社会化的失败。现阶段学校教育最大的不足在于只注重对学生的智力教育,造成教育的畸形发展。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使得大部分学校急功近利,分数挂帅,片面追求升学率,忽略对学生品德、情操、个性的培养,忽略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致使部分学生自暴自弃,经常逃学,结交社会不良之友,走上犯罪道路。由于法制教育的缺乏或流于形式,造成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长沙市第五中学15岁少年周某因涉嫌抢劫其他同学而被公安机关查获,他却天真地说:“我爸妈有的是钱,我要他们拿几千块钱赔给那个被抢的就是了。”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力防线,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必须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 3.社会学习偏差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青少年成长是社会化的产物,青少年犯罪也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世界范围内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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