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重点归纳

证券交易重点归纳
证券交易重点归纳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活动。

证券交易的三特征: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不包括期限性)。证券之所以能够流动,是因为它可能带来一定得收益。

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1988年我国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先后正式开业。1992年B股在上交所上市。1999年7月1日,《证券法》开始实施。2005年4月启动股权分置试点改革。2006年1月1日,新修订《证券法》开始实施。

证券交易遵循三公原则:

1、公开原则。信息公开,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确定。

2、公平原则。(公平与公正的区别)指参与交易的各方获得平等的机会。交易主体的资金数量、交易能力可能不同,但不能因此而给予不公平的待遇或歧视。

3、公正原则。指公正地对待交易的参与各方。(注意同公平原则的区别,公正原则一般会后公正两字,公平原则一般有公平或平等的字眼)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1)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3年无违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3)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其它显而易见)。

(必考题)证券公司七大业务:

(1)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有关的财务顾问

(2)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有:①提供场所和设施;②制定业务规则;③接受安排证券上市;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⑤对会员进行监管;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⑦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⑧公布市场信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职能:①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②证券存管与过户;③证券持有者名册登记;④上市证券的清算与交收;⑤受托派发证券权益;⑥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等。

第二章证劵交易程序

证券账户的种类

一是按照交易场所划分,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

二是按照账户用途划分,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创业板交易账户和其他账户。

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和真实性原则

我国目前的证券托管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其托管制度和指定交易制度联系在一起。指定交易制度于1998年4月1日起推行。

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1)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2)撤销当日有申报; (3)新股申购未到期的;

(4)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5)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

撤销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按规定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2、深圳证劵交易所交易证劵的托管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随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10个)

1.证券账号

2.日期(即客户委托买卖的日期,填写年、月、日)

3.品种,指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名称,是填写委托单的第一要点。

填写证券名称的方法有全称、简称、代码三种,通常的做法是填写代码及简称。上海证券代码和深圳证券代码都为一组6位数字。委托买卖的证券代码与简称必须一致。

4.买卖方向

5.数量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整数委托是指买卖证券的数量为一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数倍。一个交易单位俗称“1手”。

零数委托是指委托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时,买进或卖出的证券不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1个交易单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6.价格:涉及委托买卖证券价格的内容包括委托价格限制形式、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债券交易报价组成等方面。这些内容将在后面进一步说明。

7.时间:客户填写委托单的具体时点,也可由经纪商填写。这是检查证券经纪商是否执行时间优先原则的依据。

8.有效期。委托指令有效期一般有当日有效与约定日有效两种。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

9.签名10.其他内容(身份证号码、资金账号等)

委托受理

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

1.验证与审单:验证主要是对客户委托时递交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审单主要是检查客户填写的委托单。

2.查验资金及证券.

委托执行

1.申报原则

申报:证券营业部将客户委托传送至证券交易所撮合主机,称为申报或报盘。

原则: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时间优先是指证券营业部应按受托时间的先后次序为委托人申报。客户优先是指当证券公司自营买卖申报与客户委托买卖申报在时间上相冲突时,应让客户委托买卖优先申报。

注意:证券公司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买进委托与卖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时,不得自行对冲完成交易,应该向交易所申报竞价。

2.申报方式.有形席位申报(需要场内交易员输入)无形席位申报(无需场内交易员输入)

注意:境外投资者买卖B股,必须通过境外的证券代理商进行。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竞价方式: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

佣金的收费标准: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基金

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过户费(变化)

过户费是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属于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过户费收费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1‰,起点为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过户费包含在交易经手费中,不向投资者单独收取。

对于B股,这项费用称为结算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成交金额的0.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称为“结算登记费“,是成交金额的0.5‰,但最高不超过500港元。基金交易目前不收过户费。第三章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进行大宗交易的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

(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

自2009年1月12日起,深交所启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取代原有大宗交易系统。

协议平台是指交易所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

(1)下列交易可以通过协议平台进行:

①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包括A股、B股、基金等。

②债券大宗交易,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等。

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

④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6)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

(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

(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00张。(变化)

两交易所的归纳:

(1)A股和基金,沪深相同(A股单笔不低于50万股、300万元;基金300万份、300万元);

(2)B股单笔,沪市50万股,深市5万股;交易额均不低于30万(沪市是美元,深市是港币);

(3)沪市的国债及债券回购单笔不低于1 000万元(1万手);

(4)其余债券(沪市其他债券1000手、100万元;深市债券及债券质押式回购5000张、50万元);

(5)深市多支合计的,交易额均不低于500万元。如是A股,单只不少于20万股;如是基金,单只不少于100万份;如是债券,单只不少于1.5万张。

开盘价与收盘价

按照一般的意义,开盘价和收盘价分别是交易日证券的首、尾买卖价格。而在证券交易场所,往往还要通过制度来予以规范。

根据我国现行的交易规则,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

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按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未成交的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按原申报顺序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在收盘价的确定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所不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深圳证券交易所14:57-15:00是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除权与除息

如果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就要进行除息与除权。

我国证券交易所是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除权日该证券的前收盘价改为除权(息)日除权(息)价。除权(息)价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价的公式可以调整,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

除权(息)日的证券买卖,除了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以外,按除权(息)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时监控事项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按照法律的这一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相关的交易规则中,进一步明确了对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的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上海证劵交易所对下列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13个异常交易行为)

1.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

2.以同一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开立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委托、授权给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4.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5.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6.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定。

7.巨额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证券市场成交价格。

8.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

9.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10.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11.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12.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13.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

《深圳证劵交易所交易规则》则规定,深圳证劵交易所对证劵交易中的下列事项,予以重点监控:(5个异常行为)

1、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2、证劵买卖的时间、数量、方式等受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劵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限制的行为;

3、可能影响证劵交易价格或者证劵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4、证劵交易价格或者证劵交易量明显异常的情形

5、深圳证劵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证券经纪关系的确立过程

1.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

2.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

3.开立资金账户与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中国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在2007年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取通过指定存管银行办理,存管银行为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的查询服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变化:(5个)

1.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只能存放在指定的存管银行,不能存入其他任何机构。

2.指定的存管银行须为每个客户建立管理账户,用以记录客户资金的明细变动及余额。指定的存管银行须为证券公司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用以客户证券交易交收资金的划付。该账户以证券公司名义开立,但其资金全部为客户所有。“管理账户”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的二级明细记录账户。

3.客户、证券公司和指定的存管银行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明确具体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项。

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取,全部通过指定的存管银行办理。

5.指定的存管银行须保证客户能够随时查询其交易结算资金的余额及变动情况。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作用

从制度上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控制证券行业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第五章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股票网上发行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

股票网上发行方式的基本类型有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

基本规定

1.申购单位及上限。(上海1000股,深圳500股)

上交所:1000股~9999.9万股但不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1 ‰(1000股的整数倍) 深交所:500股~999 999 500股(500股的整数倍)

2.申购次数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新股申购一经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3.申购配号

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4.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如果结算参与人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

操作流程(5步)

1.投资者申购。

2.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

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

4.申购资金解冻(T+3日)。

5.结算与登记。

【注意】T+0日申购,T+1日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2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3

日申购资金解冻。

认购配股缴款的操作流程

目前,配股是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实施的。

1.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七个,教材168)

2、深圳证劵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3个,教材169)

所谓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在这项业务中,提供股份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是主办券商。

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范围

1.主办业务:辅导、股份挂牌事宜、发布所推荐股份分析报告、指导和督促信息披露、问题处理,协助调查、其他事项。

2.代办业务:开设账户、股权确认、提示风险、协助调查、其他事项。

证券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

1.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介绍业务的对接规则,明确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业务的协作程序和规则。

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应当独立经营,保持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分开隔离。

2.证券公司应公开信息

(1)受托从事的介绍业务范围。(2)从事介绍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和照片。

(3)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方式。

(4)客户开户和交易流程、出入金流程。(5)交易结算结果查询方式(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3.禁止事项(证券公司)

(1)不得作获利保证、共担风险等承诺。(2)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3)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

(4)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5)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

(6)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第六章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用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买卖有价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具体地说有以下四层含义:

(1)只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的证券公司才能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从事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达到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一种以营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经营行为。

(3)在从事自营业务时,证券公司必须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可用于自营的资金。

(4)自营买卖必须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中进行,并且只能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

证券自营业务的特点

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的根本区别: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为营利而自己买卖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决策的自主性(证券公司自营买卖业务的首要特点)

1.交易行为的自主性。

2.选择交易方式的自主性。

3.选择交易品种、价格的自主性。

交易的风险性

风险性是证券公司自营买卖业务区别于经纪业务的另一重要特征。在证券的自营买卖业务中,证券公司作为投资者买卖的收益与损失完全由证券公司自身承担。

收益的不确定性

证券公司进行证券自营买卖,其收益主要来源于低买高卖的价差。但这种收益不像收取代理手续费那样稳定。

第七章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及种类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三种: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特点: 1.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2.具体投资方向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通过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种类: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

1.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的。

2.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

3.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

4.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

5.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特点:1.综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2.特定性,即要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3.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第八章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劵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劵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劵交易中,证劵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或者出借证劵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二)集中管理原则(三)独立运行原则(四)岗位分离原则

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

证券公司信用账户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账户。

1.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2.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3.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

4.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5.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6.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

在以证券公司名义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应当为每一客户单独开立信用账户。

客户信用账户

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证券公司开立实名信用资金台账和信用证券账户,在存管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1.客户信用资金台账是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资融券形成的负债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2.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证券账户。

3.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是客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的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

融资融券交易的一般规则

1.证券公司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

2.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3.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4.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

5.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

6.客户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7.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客户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8.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不得用于从事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

9.客户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

10.证券公司根据与客户的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的,应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格式申报强制平仓指令。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平仓标识等内容。

标的证券: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经交易所认可的下列四大类证券: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其他证券。

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近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其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

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融资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

初始清算交收

在回购交易日,中国结算公司于当日收市后根据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相关规定,按成交金额将结算参与人当日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应收、应付资金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结算参与人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结算参与人客户或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付款的,结算参与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到期清算交收

回购交易到期清算日收市后,中国结算公司按到期购回金额将到期购回的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其到期清算当日其他应收、应付资金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结算参与人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

到期购回金额=购回价格×成交金额÷l00

购回价格=100+成交年收益率×100×回购天数÷360

结算参与人客户或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付款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第十章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

证券交易的清算是在每一营业日中对每个结算参与人的交易数据进行计算的过程。证券交易的交收是根据清算的结果在约定时间内履约的行为,其实质是依据清算结果实现证券与价款的收付,从而结束交易过程。清算与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结算。

清算交收的原则:

1、净额清算原则。又称差额清算,指在一个清算期中,对每个结算参与人价款和证券的清算只计应收应付相抵后的净额。分为双边净额清算(一个结算参与人与另一个交收对手方进行)和多边净额清算(一个结算参与人与所有交收对手方进行)。目前交易所多采取多边净额清算方式(优点是简化操作手续,减少资金占用)。在滚动交收的情况下,同一清算期内发生的不同种类证券的买卖价款可合并计算,但不同清算期的不能合并计算(如不能将今天和明天两个交易日的数据合并计算)。

2、共同对手方制度。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交收对手,称为共同对手方,一般由结算机构充当(交易双方无需担心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我国中国结算公司承担了共同对手方。

3、货银对付。又称钱货两清。

4、分级结算原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如证券公司)负责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证券的划付还应委托登记结算机构代为办理)。分级结算原则主要是出于防范结算风险的考虑。

结算账户的管理。

证券公司应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取得结算参与人资格。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同时预留指定收款账户(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和自由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与结算参与人名称一致。)

结算备付金指资金交收账户中存放的用于资金交收的资金,因此资金交收账户也称结算备付金账户。

资金交收账户设定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最低备付”),最低备付可用于交收,但不能划出,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须补足。中国结算公司根据结算参与人的风险程度,每月(每月前3个营业日内)调整最低备付。

证券投资(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名词解释 1.证券 2.证券市场 3.证券的基本特征 4.无价证券 5.有价证券 6.资本证券 7.证券发行市场 8.证券流动市场 9.股票市场10.债券市场11.基金市场12.证券投资者13.证券发行人14.纽约证券交易所15.伦敦证券交易所16.东京证券交易所17.股份制18.股份公司19.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21.公司合并22.公司破产23.公司解散24.公司清算25.股票26.普通股27.优先股28.国家股29.法人股30.个人股31.A股32.B股33.H股34.N股35.股票价格36.股票价格指数37.债券38.政府债券39.国债40.国库券41.金融债券42.贴现金融债券43.企业债券44.公司债券45.信用债券46.担保债券47.固定利率债券48.浮动利率债券49.累进利率债券50.可转换债券51.国际债券52.外国债券53.扬基债券54.武士债券55.龙债券56.欧洲债券57.投资基金58.开放型基金59.封闭型基金60.契约型基金61.公司型基金62.成长型基金63.收入型基金64.平衡型基金65.股票基金66.债券基金67.货币市场基金68.期货基金69.期权基金70.指数基金71.美元基金72.日元基金73.欧元基金74.国际基金75.海外基金76.国内基金77.国家基金78.区域基金79.证券经营机构80.证券经纪业务81.证券自营业务82.证券承销业务83.公司理财业务84.资产管理业务85.公司并购业务86.证券公司87.证券信息公司88.证券投资咨询公司89.证券的信用评级90.资产评估91.会员制证券交易所92.公司只证券交易所93.证券的发行市场94.公募95.私募96.发起设立97.募集设立98.代销99.全额包销100.余额包销101.上网定价发行103.平价发行104.溢价发行105.时价发行106.中间价发行107.折价发行108.议价法109.竞价法110.拟价法111.定价法112.股票发行费用113.股票发行成本114.注册制115.核准制116.债券发行市场117.国债一级自营商118.债券的资信评级119.证劵交易120.证劵交易的方式121.现货交易122.期货交易123.信用交易124.期权交易125.证劵交易市场126.场内交易市场127.场外交易市场128.证劵上市129.会员制证劵交易所130.公司制证劵交易所131.经纪人132.证劵自营商133.证劵交易程序134.证劵投资分析135.基本分析法136.技术分析法137.道琼斯分类线138.公司分析139.k线140.技术指标法141.乖离率(bias)142.风险143.风险管理144.风险管理周期145.系统风险146.宏观经济风险147.购买力风险148.市场风险149.非系统风险150.经营风险151.流动性风险152操作性风险153.证劵投资风险评估154.德尔菲法155.回避风险156.减少风险157.留置风险158.分散风险159.贝塔系数160.证劵市场监管161.公开原则162.公平原则163.公正原则164.注册制165.核准制166.信息披露制度167.证劵上市制度168.上市公司的信息持续披露制度169.证劵交易行为的监管170.内幕交易171.操纵市场172.欺诈客户173.证劵从业人员1.答: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可以概括为用来证明持券人有权按其券面所载内容取得应有权益的书面证明2.答:就是提供有效的竞争买卖证券的场所,是证券所体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 3.答:包括法律特征和书面特征.前者指证券所反映的是某种法律行为的结果,其出现、存在、使用以及所包含的特定内容都由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后者指证券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具有一定的格式 4.答:是指不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一定收入的证券5.答:是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对某种资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的书面凭证6.答: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它是对一定量的资本拥有所有权和对一定的收益分配拥有索取权的凭证7.答:又称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证券发行人为筹集资金,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发售新证券的市场8.答: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证券的交易场所9.答:是以股票为发行和交易对象的市场,属于长期资本市场10.答: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11.答:是基金证券发行和流通的市场12.答: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也是证券的需求者和购买者13.答:是资金的需求者和证券的供给者,他通过在市场上发行股 票、债券等各类证券来筹集资金14. 答:成立于1863年,前身是成立于1792 年的纽约证券交易协会.该所是会员 制的非法人团体,会员包括经纪商和 交易商15.答:是历史最悠久的证券交 易所之一,起源于17世纪末的伦敦交 易街露天市场,1773年正式命名.1973 年,该所同英国各地的交易场所合并, 成为目前的伦敦证券交易所.16.答:成 立于1878年,后因战争原因一度中断 营业.1949年4月重新开业17.答:具体 地说,股份制就是按一定的法规程序, 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创立法人企 业,对生产要素实行社会占有联合使 用,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产,从事生 产经营,投资者按投资入股的份额参 与企业的管理和分配,同时承担有限 经济责任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和财 产制度18.答:是股份制企业的典型组 织形式.是指通过发行股票把分散的 资金筹集起来,用以从事工商经营的 经济组织19.答:是通过发行股票集资, 由一定数量的股东按规定的法律程 序组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20.答: 是经政府批准的、公司章程所确定 的、由股东们出资认购股份所筹集的 公司财产总额21.答: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或法 律规定,将财产合并,联合组成一个新 公司,或一个公司去的股份的方法,收 取另一个或几个公司的财产或控制 权的法律行为22.答:是指当债权人的 总资产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时,有法 院依照法定程序将其债务人所有财 产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人,不足之数免 于清偿的制度23.答:公司解散是公司 法人资格取消的法律程序和公司业 务经营活动终止的法律事实24.答:是 终结解用公司法律关系,消灭解用公 司法人资格的程序25.答:是股份公司 发给股东作为投资入股的证书和借 以取得股息的凭证26.答:是股息随股 份公司利润的变动而变动的股票.它 是股票最基本、最普遍的形式27.答: 是在公司资产、利益分配方面有优先 权的股份28.答:是指以国家的资产折 算的股份和国家投资持有股份29.答: 是指法人以自有资金认购的股份或 原集体企业的资产重估后折算的股 份30.答: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内 部职工以个人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 股份31.答:是供国内投资者认购和买 卖的普通股票32.答:是供境外投资者 以外币认购和买卖的普通股票33.哒: 它是境内公司发行的以人民币标明 面值,供境外投资者用外币认购,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34.答:它是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供境外投资者用 外币认购,获纽约证交所批准上市的 股票35.答:就是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 价格,36.答:一般是通过选择若干种具 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经过计 算其成交价格而编制出的一种股票 平均数.37.答: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 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 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 期支付利息的、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 权债务凭证38.答:是政府和政府代理 公共机构作为债务人向社会众发行 的债券凭证,它具体可以分为国家债 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债券39.答: 指的是国家或中央政府为筹措财政 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 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 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格式化的债 权债务凭证40.答:指的是中央政府为 调节短期差额,弥补政府正常财政收 入不足而由国家财政部门发行的一 种短期或短中期政府债券41.答:由银 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42. 答:是按照一定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 额发行,到期以票面金额偿付的金融 债券43.答:是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 凭证44.答:即企业债券45.答:指仅凭 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 券46.答: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 方式发行的债券47.答:指在偿还期内 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48.答:指票面利 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49.答: 是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 债券50.答:是可转换企业债券的简称 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 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一种特殊性质 的企业债券51.答:指的是由国际机 构、外国政府及外国法人所发行的债 券52.答:是指某一国的发行人在另一 个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市场场所 在国的货币标明面值的债券53.答:是 美国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 业和国际组织在美国债券市场上发 行的、以美元为计值货币的外国债券 54.答:是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 国债券,是日本以外的政府、金融机 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日本国内 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计值货币的债 券55.答:是以非日元的亚洲国家或地 区货币发行的外国债券56.答:是指国 外借款人在欧洲金融市场上发行的, 不是以发行所在国货币,而是以另一 种货币计值并还本付息的债券57.答: 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但的集合投 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 资者的资金,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 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 债券、外汇、货币等金融工具投资, 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58.答:是 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 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 额或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59.答:是 相对于开放型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 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 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 的投资基金60.答:是委托人、受托人、 受益人三方订立信托投资契约,经理 机构依照契约管理信托财产进行投 资,受托人负责保管信托财产,而投资 成果由投资者享有的一种基金形态 61.答:是指按公司法组成的基金,这种 投资基金本身就是投资公司,而这类 投资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 金,然后交由某一选定的基金管理公 司进行投资,投资者凭其持有的投资 基金股份,依法分享投资收益62.答:是 把追求资本的长期作为其投资目的 的投资基金63.答:是指以能为投资者 带来高水平的当期收入为目的的投 资基金64.答:是指以支付当期收入和 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为目的的投资 基金65.答:是指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 投资基金66.答:是指以债券为投资对 象的投资基金67.答:是指以国库券、 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 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 对象投资基金68.答:是指以各类期货 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69. 答: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权为 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70.是指以某种 证券市场的价格指数为投资对象的 投资基金71.答:是指投资于美元市场 的投资基金72.是指投资于日元市场 的投资基金73.是指投资于欧元市场 的投资基金74.答:是指资本来源于国 内,而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75. 答: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国 外市场的投资基金76.答:是指资本来 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内市场的投资 基金77.答: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 资于某一特定国家的投资基金78.答: 是指投资于某一特定区域的投资基 金79.答:是指符合一定的设立条件,经 国家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在证券 市场上经营法定肺胃内的证券业务, 并以其自有资本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的金融企业80.答:是指通过收取佣金 作为报酬,促成市场买卖双方交易行 为而进行的证券中介业务81.答:就是 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 买卖证券,自己承担市场风险以获取 利润的证券业务82.答:是证券机构代 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83.答: 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客户的金融 或经营管理顾问,向其提供的一种投 资咨询业务84.答:是证券经营机构凭 借其经验和信息优势、人才优势,接受 客户委托,为其管理资产85.答:是为企 业兼并收购充当顾问,运用自己的专 业只是和丰富经验为企业提供战略 方案、机会评价和选择、资产评估、 并购结构设计、价格确定及收购资金 安排等,统一协调参与收购工作的会 议、法律、专业咨询人员,最终形成并 购建议书并参加谈判86.答:是由证券 主管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 场上经营核准范围内的证券业务的 金融机构87.答:依法设立的对证券信 息进行搜集、加工、整理、存储、分 析传递、为客户提供各类证券信息服 务的专业性中介机构88.答:依法设立 的凭借自身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 对证券市场行情等信息进行搜集和 整理并据以形成恰当的理解和看法, 由具有资格的咨询人员向投资者提 供有偿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89.答:指 专业机构对准备发行的证券的可靠 度以及风险的大小进行客观、公正、 权威的评定,以方便投资者决策90.答: 指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数据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 遵循适当的原则、方法和计价标准, 按照法定程序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 和估算的过程91.答:是以会员协会形 式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主 要由证券商组成.92.答:由股东出资组 成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司法人.公司 制证券交易所对在本所内进行的证 券交易负有担保责任.必须设立赔偿 基金93.答:指新发行的股票、国债、 公司债券等证券初次交易的市场94. 答: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面向不特 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95.答: 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面向 少数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96. 答:是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全额 认购首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无需向社 会公众筹资.97.答:是公司发起人在公 司设立时只认购一部分股票,其余的 面向社会公开招股,从而达到预定的 资本额度98.答:指发行人委托证券中 介机构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发行 人向中介机构支付一定的发行手续 费99.答:指由承销商按一定价格全部 买下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并承担 全部销售风险100.答:指发行人委托 承销商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数额、期 限销售证券101.答:是指主承销商利 用证券交易所的电子交易系统,由主 承销商作为惟一卖方,投资者在制定 的时间内,按规定发行价格委托买入 的方式进行股票认购的股票发行方 式103.答:也称等额度发行或面额发 行,发行价格与票面额度等104.答:指 发行人以高于票面额度的价格发行 股票105.答:指以同种或同类股票的 流通价格为基准来确定股票发行价 格106.答:指以介于面额和市场价格 之间的价格来发行股票107.答:指低 于票面额度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票 面额度打一定折扣后发行股票108.答: 指股票发行公司直接与承销商议定 承销价格和面对最终投资者的出售 价格109.答:指股票发行公司将其股 票发行计划和招标文件向一定范围 的所有股票承销商公告,各股票承销 商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定各自的标书, 以投标的方式竞争股票承销业务,中 标标书中的价格就是股票发行价格 110.答:指股票出售以前,由发行公司 首先算出参考价格,然后根据此价格 进行公开发售111.答:承销商与发行 人在公开发行前定一个固定的价格, 然后根据此价格进行公开发售112.答: 指股票在发行过程中所支付的一系 列费用,主要是发行公司向各种中介 机构支付的费用113.答:针对资本的 利用效率而言的114.答:指发行人在 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 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管理主 管机构呈报并申请注册115.答:指发 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 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 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构规定的必备 条件,证券主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 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116.答:指 筹资者以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 投资者购买债券的场所117.答:指经 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参与财政部国 债招标发行,开展分销商零售业务,促 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市场顺利运转 的金融机构,暴扣银行、证券公司和其 他非银行金融机构118.答:是由专门 的机构,根据一系列严格而详细的标 准,对准备发行的债券的可靠程度进 行客观、公正和权威的评定,这种评定, 主要依据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素质、 财务状况、建设项目、发展前景、偿 债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与判断119. 答:证劵的买卖与流通。120.答:及证劵 买卖的具体形式,目前常用方式:现 货交易、期货交易、信用交易和期权 交易。121.答:现货交易:是“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的钱货俩清的即时交易方 式。122.答:是已成交时双方协定的价 格办理清算和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123. 答:又称“保证金交易”由经纪人 提供融通或融劵,达成交易。124. 答: 是通过购买债券、股票、股票价格指 数和股票指数期货等为标的物的期 权和约进行保值和套利活动。125. 答::称二级市场,是对已发行证劵进 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126. 答::是以证劵交易所为核心组织起来 的集中交易市场,固定的交易场所、 时间和方式,127. 答::称店头或柜 台市场。该市场没有固定的交易场 所,邮政卷买卖双方当面协议成交。

金融市场学考试复习资料——张亦春、郑振龙版——重点概念整理

金融市场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金融市场: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 2、金融资产: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 3、投资基金:是向公众出售其股份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并将所获资金分散投资于多样化证券组合的金融中介机构。 4、货币市场:指以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 5、资本市场: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 6、黄金市场:指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或场所。 7、外汇市场:狭义的指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同一市场各银行的交易、中央银行与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以及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外汇交易活动。广义的指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卖、经营活动的总和。 8、衍生金融工具:指由原生性金融产品或基础性金融工具创造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 9、直接金融市场:指资金需求者直接从资金所有者那里融资的市场,一般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的融资市场。 10、间接金融市场:是以银行等信用中介机构作为媒介来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 11、初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和一级市场,指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市场。 12、二级市场:又称流通市场和次级市场,指证券发行后,各种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买卖流通所形成的市场。 13、包销:指金融资产的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商定条件把全部证券承接下来负责对公众销售。 14、代销:是发行人自己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只将公开销售事务委托给投资银行等办理的一种方式。 15、公开市场:指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通过众多的买主和卖主公开竞价而形成。 16、有形市场:指有固定交易场所的的市场,一般指证券交易所等固定的交易产地。 17、无形市场: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总称。 18、国内金融市场:指金融交易的作用仅限于一国之内的市场。 19、国际金融市场:是跨国界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国际交易的场所。 20、金融市场的聚敛功能:指金融市场具有聚集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成为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地资金的能力。 21、资产证券化:指把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如金融机构的一些长期固定利率放款或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的集中及重新组合,以这些资产作抵押来发行证券,实现相关债券的流动化。 22.金融工程:指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设计,开发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的解决金融问题。 23、套期保值者:指利用金融市场转嫁自己承担的风险的主体。 第二章 1、同业拆借市场:也称同业拆放市场,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市场。 2、回购市场、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市场。 3、回购协议:指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 4、商业票据:是大公司为筹措资金,以贴现方式出手给投资者的一种短期无担保承诺凭证。 5、出票: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节全球金融体系 考点一金融市场的概念 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已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的总和。广而言之,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 考点二金融市场的分类 考点三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 一般来说,影响金融市场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最为重要的则是以下五个方面:(1)经济因素 (2)法律因素 (3)市场因素 (4)技术因素 (5)体制或管理因素 考点四金融市场的特点和功能

考点五非证券金融市场的概念和分类 非证券金融市场是指除了证券以外的其他金融工具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它包括: 1.股权投资市场。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及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无形资产和其他事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股权投资市场,即实现上述交易过程的市场。 2.信托市场。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当信托成为一种商业行为后,特别是其特殊的制度优势成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后,信托这种服务方式的需求和供给的总和就形成了信托市场,也可以说信托服务业实现其价值的领域即为信托市场。 3.融资租赁市场。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考点六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趋势

证券基础知识 证券交易考点

基础(数字类) 1602年第一个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1608柴思胡同的“乔纳林咖啡馆”众多经纪人在此交易成名1790年美国费城证券交易所成立(第一个) 1773年英国第一家交易所咖啡馆成立(1802年政府正式批准)(最初交易政府债券-后来公司债券矿山运河股票――铁路股票盛行)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梧桐树协议”订了交易佣金的最低标准中国最早证券交易机构是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众业所”1918年夏北平证券交易所成立(中国人自己创办第一家)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1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当时规模最大的)1987年9月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中) 1992.10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全国性监管和市场发展)1998.04国务院证券委撤消(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 1997.1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金发展)2001.12.11中国加入WTO 外资合营外资比例不超过33% 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002.11接纳日本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特别会员,批准日本内藤证券直接申请B股席位2003.05.27瑞士银行成为首家获批的QFII 记名股东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其余部份2年内缴足募集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不低于35%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表决权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须2/3通过 募集公司上市条件:向社会公开发的股份数要达到25%以上股本总额超4亿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公司3年无违法行为 同时最近3年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3亿,为近3年净利润的10倍 股权分置改革后原非流通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超5%出售在12个月内不超5% 在24个月内不超10%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银行网点发行,提前兑付需付千分之2手续费)和记账式国债(证券帐户发行,特点:发行时间短效率高,交易手续简便成本低安全),可记名可挂失 50年代发行过两种国债: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5次)1981恢复发行国债2000年无记名国债退出市场 1982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证券市场发行外国金融债券1993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 国债发行方式:1991之前行政摊派1991开始引入承购包销1996年引入招标发行方式2001.07.02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净价交易 混合资本债券:是商业银行为补充资本发行的,清偿位于股权资本之前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10年内不可赎回 保险公司中次级债偿还须确保偿付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才能偿付 2007.08证监会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标志我国公司债券(1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正式启动,金额不少于5000万 1987.10财政部在德国法兰克福发了了3亿马克公募债券(经济体制改革后政府首次在国外发行债券) 基金起源于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推动下出现的1997.11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4.06.01我国《基金法》实施(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在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封闭基金存续期5年以上,一般10~15年10%以上基金持有人有权招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基金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必须是实缴资本。主要股东3年内无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 我国基金管理费一般为1.5% ,货币基金0.33% 债券基金不低于1% 封基托管费按0.25% 开放基金低于0.25% 封基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已经实现收益的90% 股票基金应有60%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应有80%投资于债券 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一家管理公司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外汇期货1972在国际货币市场(属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可转换公司债最短1年最长6年。发行起6个月后可转换公司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亿股以上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发行面值超5000万元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上海证券交易所1990.11.26成立,1990.12.19正式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1989.11.15筹建,1991.04.11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1991.07.03营业 2004.05国务院批准中小企业板设立 中证指数公司的指数:中证流通指数中证规模指数中证100指数(基期2005.12.30 基点1000点) 沪深300指数沪深300行业指数沪深300风格指数中证规模指数中证200/500/700/800指数(基期2004.12.31 基点1000) 中证100(排名前100)=沪深300-中证200 中证700=中证500+中证200 中证800=中证500+沪深300 上证交易所股价指数:上证综合指数(基期1990.12.19 基点100点)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时,提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超注册资本50%时可不提取。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成比例不得少于转赠前注册资本的25% 2007年12月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6家证券公司设立主要股东要求最近3年无重大违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证券监督机构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答复。不批准要说明理由 单独或合并持有5%股权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议案,可以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风险控制指标: 经纪业务净资本不低于2000万承销,自营,资产管理之一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经纪业务+一项=净资本1亿 经纪业务+2项及以上的=净资本2亿净资本:风险准备之和>100% 净资本:净资产>40% 净资本:负债>8% 净资产:负债>20%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经纪业务净资本/营业部家数>500万 自营股票规模<净资本的100% 自营证券规模(按成本价计)<净资本200 % 自营持有一种非债券证券成本<5%该证券市值 承销要按10%计算风险准备,承销公司债券的按5%计算,承销政府债券按2%计算 定项资产管理按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集合资产按1%,专项资产按0.5% 证券公司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不超过净资本的5% 客户担保股票不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按融资融券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证券法〉1998.12.29通过1999.07.01实施〈公司法〉1993.12.29通过1994.07.01实施}2005.10.27修订2006.01.01生效

《证券交易》重点及习题: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证券交易》重点及习题:证券交易的概 念和基本要素 挫折和磨难是人生最珍贵的财富。以下资讯由整理而出,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证券考试!更多关于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其特征 1.证券交易的概念 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或转让的活动。 证券交易与证券发行的关系: 一方面,证券发行为证券交易提供了对象,决定了证券交易的规模,是证券交易的前提;另一方面,证券交易使证券的流动性特征显示出来,从而有利于证券发行的顺利进行。 2.证券交易的特征 主要表现为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 【例1 单选题】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 )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A.持有人 B.发行人 C.管理者 D.承销者 【答案】A 【例2 单选题】下面的( )不属于证券交易特征。 A.安全性

B.流动性 C.收益性 D.风险性 【答案】A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重点把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时间) 1.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 2.当年8月,沈阳开始试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

3.当年9月,上海开办了股票柜台买卖业务。 4.1988年4月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 5.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6.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7.1992年初,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8.1999年7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这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交易考点总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交易考点总结 ——快速记忆版本 基础(数字类) ?1602年第一个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1608柴思胡同的“乔纳林咖啡馆”众多经纪人在此交易成名1790年美国费城证券交易所成立(第一个) ?1773年英国第一家交易所咖啡馆成立(1802年政府正式批准)(最初交易政府债券-后来公司债券矿山运河股票――铁路股票盛行) ?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梧桐树协议”订了交易佣金的最低标准中国最早证券交易机构是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众业所” ?1918年夏北平证券交易所成立(中国人自己创办第一家)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1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当时规模最大的)1987年9月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中) ?1992.10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全国性监管和市场发展)1998.04国务院证券委撤消(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 ?1997.1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金发展)2001.12.11中国加入WTO 外资合营外资比例不超过33% 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002.11接纳日本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特别会员,批准日本内藤证券直接申请B股席位2003.05.27瑞士银行成为首家获批的QFII ?记名股东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其余部份2年内缴足募集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不低于35%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表决权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须2/3通过 ?募集公司上市条件:向社会公开发的股份数要达到25%以上股本总额超4亿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公司3年无违法行为 ?同时最近3年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3亿,为近3年净利润的10倍 ?股权分置改革后原非流通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超5%出售在12个月内不超5% 在24个月内不超10%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银行网点发行,提前兑付需付千分之2手续费)和记账式国债(证券帐户发行,特点:发行时间短效率高,交易手续简便成本低安全),可记名可挂失 ?50年代发行过两种国债: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5次)1981恢复发行国债2000年无记名国债退出市场 ?1982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证券市场发行外国金融债券1993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 ?国债发行方式:1991之前行政摊派1991开始引入承购包销1996年引入招标发行方式2001.07.02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净价交易 ?混合资本债券:是商业银行为补充资本发行的,清偿位于股权资本之前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10年内不可赎回 ?保险公司中次级债偿还须确保偿付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才能偿付 ?2007.08证监会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标志我国公司债券(1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正式启动,金额不少于5000万 ?1987.10财政部在德国法兰克福发了了3亿马克公募债券(经济体制改革后政府首次在国外发行债券) ?基金起源于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推动下出现的1997.11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4.06.01我国《基金法》实施(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在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封闭基金存续期5年以上,一般10~15年10%以上基金持有人有权招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基金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必须是实缴资本。主要股东3年内无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

证券交易知识点整理

1、证券市场建于1986年,1990.12.19上海证券交易所,1991.7.3深圳证券交易所,1999.7.1《证券法》实施,2004.5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开设中小企业板块,2005.4我过实施股权分置改革,2009.10.30创业板在深交所开始,2010.3.31融资融券,2010.4.16期货上市。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的特征。 3、指令驱动也称订单驱动,证券交易价格由市场上的买方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同驱动,交易中心以双向价格进行撮合;报价驱动又称做市商市场,做市商根据市场的买卖力量和自身情况进行证券的双向报价。指令驱动价格由卖方和卖方的力量直接决定,互为对手;报价驱动成交价格由做市商决定,买方卖方均以做市商为对手。 4、开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用来记载持有的证券种类数量和相应的变动情况,资金账户记载买卖证券的货币交付和结存数额)-委托-成交-结算。(价格时间优先) 5、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公司统一管理,由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及中国结算公司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负责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当日开立,次日生效;深圳当日开户,当日生效。 6、申报价格最小变动:1)上交所: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0.01人民币,基金、权证交易0.001人民币,B股交易0.01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0.005人民币。2)深交所:A股0.01人民币,基金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0.001人民币,B股0.01港元。 7、竞价时间:1)上交所: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00连续竞价。 2)深交所:9:15-9:25开盘竞价,9:30-11:30、13:00-14:57连续竞价,14:57-15:00收盘竞价。 8、集合竞价原则:可实现最大成交量,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符合,上交所规定使为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则取中间价。深交所则取在该价之上的买入申报量与该价之下的卖出申报量之最小的价格,仍有两个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 9、连续竞价原则: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的价格,买入申报价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为成交价。 10、不实行涨跌幅限制:1)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2)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停后恢复上市的股票。上交所集合竞价规定:股票申报价格50%-900%,基金70%-150%,债券回购交易无限制。上交所连续竞价规定: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的110%不高于最高买入价90%,同时不高于平均数的130%,不低于平均数的70%。深交所:股票集合竞价小于900%,连续竞价上下10%,债券开盘竞价上下30%,其他10%,债券质押式回购上下开盘和连续均为上下100%。 11、佣金、过户费、印花税:1)佣金:证券经纪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起点5元;B股起点1美元或5港元;新交易品种交易佣金标准由证券交易所指定并报中国证券会和发改委备案15天。2)过户费属于中国结算公司收入,A股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千分之一,1元起点;深交所过户费不单独收取。B股不收过户费,收取结算费,上交所为千分之零点五,深交所为千分之零点五,不超过500港元。基金暂不收取过户费。3)印花税:2008.9.19出让方按千分之一收取。 12、大宗交易:1)上交所:A股单笔不低于5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300万人民币,B股单笔不低于5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基金不低300万分或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国债不低于1万手或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他债券单笔买卖不低于1000手或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大宗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30,若在15:00前停牌,则不受理申报。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成交总量。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2)深交所:A股不低于50万股或300万人民币,B股不低于5万股或30万美元,基金不低于300万份或300万人民币,债券不低于5000张或50万人民币,多只A股合计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且单只不低于20万股,多只基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且单只不低于100万份,多只债券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且单只不低于2000张。协议平台申报时间为9:15-11:30,13:00-15:30。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双边报价,成交申报和其他申报。 13、回转交易: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确认成绩奥后,在交收完成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14、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和其他特别处理。1)2003.5.8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涨跌幅限制为5%。退市风险警示:最近2年连续亏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2年连续亏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且股票停牌2个月;法定期限内未披露年度或中期报告且股票停牌2个月;出现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出现可能解散的情形;法院可能已发宣告公司破产。公司应在实行退市风险警告前一日发布公告。2)其他特别处理: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涨跌幅限制5%。特别风险提示:最近1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因2年连续亏损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风险情形消除,但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严重影响且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15、中小板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股东权益为负/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或其它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50%;公司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后24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盘价低于面值;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公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关于年份记忆的知识点总结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关于日期 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股东大会召开年会20日前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与本公司。 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19人)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公司合并、分立,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做出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日,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协议收购上市公司,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必须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 要约收购: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届满15日,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 持股披露:法人持股达到5%以后,应该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和公告,在履行报告与公告义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不得再行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该股票。 证券公司解聘合规负责人,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经过整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的期货公司,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保荐事务联络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更新资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 从业人员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务合同的,变更聘用机构的、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原聘用机构、新聘用机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10日内向协会报告。 投资主办人与原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证券公司应当在10日内向协会进行离职备案。保荐代表人变更保荐机构申请,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申请,协会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证券业协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会员、从业人员的书面更正诚信信息的申请 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派出机构报告。 证券交易所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 因公司减少股本可能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该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自公司董事会公告有关减少公司股本决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披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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