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14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14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一共6道题,每页6道题

单选类型试题:

1)根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以下行为被视为商业贿赂的是:

A.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就某种药品的购销,约定医疗机构每买五盒,药品经营企业就要送一盒药作为附赠

B.为了在医院提高自己产品品牌的影响力,药品经营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提出医院每采购一箱药品,赠送500个印有本企业或产品标示的纸杯作为小礼品

C.药品生产企业为了使自己新上市药品被临床医生和患者所了解,向医院提供了100盒该药品的样品,药品的外包装均印有“样品”、“非卖品”字样,且医院也没有向患者收取药品的费用

D.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

2)在单位购销中,对附赠行为的理解正确的是:

A.附赠属于商业营销手段,是合法的

B.附赠是否合法不能仅从附赠金额的方面判断,小金额也可能被视为商业贿赂

C.附赠即可以发生在单位与经营企业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单位与客户之间

D.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或限制购销购销中的附赠行为

3)对于折扣的理解,正确的是:

A.折扣的给予往往是账外暗中实施的

B.折扣也可以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表现

C.折扣只能在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

D.回扣与折扣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违法,后者合法

4)关于商业贿赂概念的理解错误的是:

A.商业贿赂一般都发生在商品销售或者购买过程中

B.只有参与商品销售或者购买的个人可能成为商业贿赂的当事人

C.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利益,属于商业贿赂

D.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也属于商业贿赂

5)对于回扣的理解,错误的是:

A.回扣与折扣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属于违法行为

B.回扣属于商业贿赂的一种形式

C.回扣往往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表现

D.回扣的给予往往是账外暗中实施的

6)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受贿赂的,其处罚方式不恰当的是:

A.根据情节处以受贿金额十倍以上的罚款

B.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C.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不构成犯罪的,在一般情况下,根据贿赂额进行处罚

如何准确的界定商业贿赂行为(修改稿)知识讲解

如何准确的界定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一直是一颗危害社会的毒瘤,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危害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2006年1月6日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指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006年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强调,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自此,在全国范围内拉开治理商业贿赂的序幕。工商机关是查处商业贿赂的专门执法机构,每年都要开展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行动,“十一五”期间工商机关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93117件,其中商业贿赂案件几乎占了此类案件的一半左右。但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以及案件查处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何准确的界定商业贿赂行为,按照什么标准来判断商业贿赂行为,并以此来指导实践执法办案工作,在执法人员中间产生了分歧和争议。结合查处商业贿赂的具体实际来谈一谈看法。 一、准确理解概念 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关于商业贿赂的准确定义,涉及商业贿赂的的法律条文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 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国家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对商业贿赂作出了定义: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对这一概念的把握,其中核心就是如何对经营者来进行界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关于这一条款在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主体资格说,主体资格说通常从主体资格角度理解经营者,认为只有专门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以及营利性服务的具有法定从商资格的 主体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即只有经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具有从事经营活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能成为经营者。一种观点是主体行为说。主体行为说从主体行为的角度对经营者进行广义的解释,认为“虽不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主体,但参与经营活动而实施不正当竞争时,也认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经营者,企业的职工代表或

禁止商业贿赂保证协议

禁止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竟争环境,确保商业贸易的健康有序和采购双方的根本利益,构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不断提升双方员工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双方企业和品牌的良好形象,以利共同倡导“商道共赢”的商业文明、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共同营造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诚信双赢的经营氛围,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教育本单位员工,禁止在双方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贿、行贿、受贿行为,亦有权有义务拒绝对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贿行为,同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受贿。 二、乙方不论是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物卡或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任何形式的休闲旅游招待)向甲方人员或其亲属行贿。 三、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或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消费行为付费。 四、甲方员工及其家属,不得借用个人直接或间接工作范围上的便利,向乙方要求非公务指定的借贷、租赁、投资及其他或亲友进行酬劳式的工作安排。 五、双方在经济交往中,对于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任何形式的让利(返利)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通知双方财务部门进行收、付结算。

六、双方的员工绝不参与对对方单位组织和实施的有损其本身所属公司的利益或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甲方所属员工或其亲属如向乙方索贿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的最高领导或监察部门投诉。一经发现乙方或其员工或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向甲方或其员工行贿的事实行为,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和损害甲方的合同权益,即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主合同标的额的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帐款,直到相关法律诉讼程序或纠纷处理结束。 八、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均不算过高,双方均予以接受。 九、乙方如违约以上行为或乙方与甲方其他供应商(即乙方同行)对甲方所需某一产品联合报价(串标)。如经发现,取消所有合作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合同的附件,长期有效,与所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到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终止本协议为止。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三篇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三篇 篇一: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 责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商业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和采购双方的根本利益。构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供应商与外发加工商,正式交易前均由采购部人员提供一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要求供应商确认签署: 供应商承诺书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照法律和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正当商业交往。 二、在推销材料、产品过程中,不以任何名义给予本公司采购人员回扣,提成等行为。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三、不向本公司采购人员馈赠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及安排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旅游活动。

四、本公司拒绝购销活动中一切回扣/贿赂行为,若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与本公司发生往来之供应商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与馈赠,一经发现、将取消与贵公司的合作并拒绝付款,同时严肃处理本公司有关经办人员。欢迎监督!以上承诺自签定之日起,向社会宣传并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总经理: 公司印章: 时间:

篇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立承诺人为了保障XXXXX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 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同时也不准在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 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 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六、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案例分析

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案例 2003年9月,默沙东中国公司单方面解雇了杭州、广州两地工作的20多名中国区副总经理和医药代表,理由是这些员工“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违规给医生提供娱乐),违反了默沙东公司内部的《规范执行公司商业道德准则》(英文简称为SOP)。这些被解雇员工对此强烈不满,称他们所进行的会务活动符合默沙东公司规章制度,履行了默沙东内部审批手续,默沙东中国公司“捏造理由”是为实现在裁员时逃避赔付之实(默沙东与所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2024年,一旦裁员公司将支付高额赔偿)。部分被解雇员工纷纷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或者直接将默沙东告上了法院,截至目前,初裁以及一审被解雇员工均获胜诉. 默沙东未曾预料,中国裁员不仅惹来官司,并且还遭遇各方非议,近期,质疑默沙东的报道接踵而至。正如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高级公务事务主任丁燕宁所言:“现在我们都在为危机公关而头痛。”7月16日,默沙东部分高层特意从香港来到广州与媒体见面,试图澄清裁员风波的真相。 一位默沙东的在职员工很疑惑地告诉记者:“裁员本是每个公司都会经历的正常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情会闹得这么复杂。” 不断翻新的商业贿赂? 为什么裁员官司不断升级?被解雇员工之一的范小姐在今年6月底的一审判决中胜诉,将获得默沙东公司近48.6万元赔付。她很感慨地说:“当我们离开了默沙东再来看默沙东,会发现它的许多日常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所严令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也许正是因为这种视角的不同,范小姐与其他被解雇的员工纷纷与老东家算账,不断检举、揭发默沙东的各种“违规行为”,而最初在裁员理由中涉及的学术推广会则成为了他们手中的证据。范小姐说:“我和这批被辞退的同事们都认为,默沙东频繁的学术推广会绝大多数的目的是要影响这些医疗机构和医生对其产品采购和药品处方行为,是为了增加销售量,由于涉及向医院、医生或酒店支付场地费、聚餐和点心费、差旅费、赞助费及赠送各式各样的礼品,所以与给回扣没有实质区别。这是《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所严令禁止的不正当行为。”“我们的销售任务及奖金政策都与学术推广会相关。” 由此,裁员官司从个别员工涉嫌违规很快升级为默沙东作为一个企业是否有违法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山东省 一、协议签订依据及目的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二、商业贿赂 乙方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 本协议所称行贿,是指乙方为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单位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行为;本协议所称的索贿、受贿,是指甲方采购人员、高管负责人等向乙方单位或个人收受财物或通过其他形态收受利益。 本协议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乙方为销售商品,采用红包、礼金、佣金、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本协议所称的其他形态,是指免费旅游、免费娱乐、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亲人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 乙方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乙方单位销售商品的行为,甲方认定为乙方单位的行为为贿赂行为。 三、回扣

乙方在账外暗中给予甲方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回扣的,以行贿论处;甲方甲方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本协议所称回扣,是指乙方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甲方甲方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协议所称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 四、折扣 乙方供应的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甲方折扣。乙方给予甲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账。 本协议所称折扣,即商品销售中的让利,是指乙方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甲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本协议所称明示和入账,是指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甲方生产经营活动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 五、礼品礼物赠与 乙方不得向甲方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于RMB200以内的广告礼品或纪念品除外,否则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本协议所称小额广告礼品,是指乙方为宣传其产品而制作的礼品,市场价格必须在RMB200元以内。 本协议所称小额纪念品,是指乙方为感谢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人员所做的努力而提供的纪念品,市场价格必须在RMB200元以内的有价物品。 春节、中秋节,以及其他节假日期间,乙方严禁以任何借口给甲方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增送礼品(烟酒、土特产、电器类、有价证券、购物卡)等等。一旦发现并高于市场价格RMB200元,将按照公司反商业贿赂协议规定,追溯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六、禁止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 乙方除因公需要可以向甲方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提供每人每次不高于工作餐外,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工作人员的如下行为是应当禁止的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

投融资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投融资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代理服务等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 2.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合法持有的提供投资代理服务,为甲方项目引入潜在投资者。 2.2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引介潜在投资者投资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代理服务,乙方的代理不是独家代理,甲方可以自行寻找该项目的投资者,也可以委托其他服务机构引介投资者;但是,乙方就乙方所引介之潜在投资者进行排他性代理服务。 2.3甲方允许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公司签订该项目引介合作协议,委托代理服务佣金由乙方与合作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商分配,甲方根据乙方与该第三方“引介合作协议”项下约定的佣金分配比例,在本合同佣金标准和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分别向乙方及第三方支付佣金。分佣前如需签订三方协议的,由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此合同的补充说明。 第三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投资代理服务内容为(以下服务内容为乙方标准服务内容,可能基于项目具体情况而增加或减少或有其他变化): 乙方将为项目尽力引荐投资者,帮助甲方项目实现成功交易。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建议和联络潜在投资者;

代表甲方向潜在投资者推广项目并与潜在投资者进行沟通; 安排潜在投资者进行项目现场考察; 潜在交易对象评估:利用仲量联行对市场的了解和信息网络,对潜在交易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并就可行性及风险提出建议; 在合适的时间安排潜在投资者与甲方见面商谈; 准备相关分析报告并提供给潜在投资者; 交易架构建议:包括不同交易架构比较、交易架构建议,交易架构成本及风险分析; 商讨交易结构及订立交易过程细则; 交易价格建议:包括市场价格调查和分析,项目交易价格评估和收益分析;协助甲方与潜在交易对象谈判,为谈判提供各方面市场和各方面研究支持,建议合理的谈判策略; 交易合同建议:从投资交易和操作角度,对交易框架协议和正式(投资)买卖协议商务条件进行分析,建议商务条件; 协助完成尽职调查; 协助协议的实施和交易完成所需的相关工作; 其他与交易相关的内容。 第四条:委托代理服务期限 4.1 双方同意,乙方为甲方项目投资代理服务期限为 2 年,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算。如需提前解除代理服务关系,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终止本合同。 4.2 因项目尚未达到可销售条件的而不能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动延长至项目达到销售条件之日起12个月止。 4.3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服务期间,商务条款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市场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导致合同继续履行显示公平的,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服务费 5.1服务费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向甲方引介之潜在投资者及/或其股东、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指定受让人,以及其为投资甲方部分或全部项目而另行设立的民事主体(以上共同在本合同中简称“潜在投资者”或“投资者”),与甲方及/或其股东、关联方、指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上共同在本合同中简称“甲方”或“卖方”)成功达成项目之部分或全部投资交易(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分或全部出售、股权收购、债权融资及共同投资发展等),与潜在投资者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并收取和/或获得潜在投资者的第一笔款项和/或非货币财产和/或投资性权利(不论何种支付方式)即视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即视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提供的服务已全部完成),甲方按项目交易含税总金额的3 %(百分之叁)以及本合同第5.2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2 服务费付款条件 按照本合同第5.1条的约定,当甲方与潜在投资者就甲方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交易成功(有关“交易成功”的界定按本合同第5.1条的约定执行),甲方应在与乙方引介的潜在投资者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后,按照甲方收取和/或获得的每一笔款项和/或非货币财产和/或投资性权利的实际金额和/或实际价值金额,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该实际金额和/或实际价值

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一、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 二、本协议所称行贿,是指乙方为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单位或者个人(不限于法人)的行为;本协议所称的索贿、受贿,是指甲方人员向乙方单位或个人收受财物或通过其他形态收受利益。 三、本协议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乙方为销售商品,采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实物(超过面值RMB1000元的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本协议所称的其他形态,是指免费旅游、免费娱乐、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亲人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 四、乙方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乙方单位销售商品的行为,甲方认定为乙方单位的行为为贿赂行为。 五、回扣

a)乙方在帐外暗中给予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b)本协议所称回扣,是指乙方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c)本协议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六、折扣 a)乙方供应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甲方折扣。乙方给予甲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 b)本协议所称折扣,即商品销售中的让利,是指乙方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甲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c)本协议所称明示和入帐,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甲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 七、礼品礼物赠与 a)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工作人员或代表人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面值小于RMB1000元的广告礼品或纪念品的除外,否则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b)本协议所称的小额广告礼品,是指乙方为宣传其产品而制作的礼品,市场价格必须在RMB1000元以内。 c)本协议所称的小额纪念品,是指乙方为感谢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人员所做的努力而提供的纪念品,市场价格必须在RMB1000元以内。 八、禁止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 a)乙方除因公需要可以向甲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供每人每次不高于50元的工作餐外,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的如下行为是应当禁止的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 i.甲方及其职员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 ii.乙方及其职员向甲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供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本条及以下条款:

商业贿赂犯罪典型案例

商业贿赂犯罪典型案例 (2006-08-26 05:22:20) 荆楚网(湖北日报)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吴建忠(副厅级)受贿案 吴建忠,男,1953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副厅级)。 1999年6月至2004年4月,吴建忠在担任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本所后勤行政工作、基建工作、财务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基建往来单位及下属部门职工贿赂共计人民币84万元、美金7000元及金额2万元的消费卡一张。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建忠犯受贿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判处吴建忠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湖北大学副校长李金和(副厅级)受贿案 李金和,男,1952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湖北大学副校长(副厅级)。 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李金和在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兼任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校招议标领导小组副组长、校基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期间,利用负责学校后勤、基建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承建该校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及开发教师学生公寓的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员贿赂共计人民币81.8万元、美金4200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金和犯受贿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且能退出部分赃款,遂依法判处李金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荆州市胸科医院副院长祁阳红(副处级)受贿案 祁阳红,男,54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荆州市胸科医院副院长(副处级)。 1998年至2006年2月,祁阳红在担任荆州市胸科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其分管该院药品采购、结账的职务之便,为药商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药商贿赂共计人民币63800元。

反商业贿赂合同协议书范本采购合同附件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 甲方: 乙方: 一、 协议签订依据及目的 编号 号:

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甲方单位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 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 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有 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有关法规,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二、 商业贿赂 2.1乙方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甲方人员不得 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 2.2本协议所称行贿,是指乙方为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单位或者个人 (不 限于法人)的行为;本协议所称的索贿、受贿,是指甲方人员向乙方单位或个人收受财物或通过 其他形态收受利益。 2.3本协议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乙方为销售商品,采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 (包 括债券、股票等)、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 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4本协议所称的其他形态,是指免费旅游、免费娱乐、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等财产性利 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亲人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 2.5乙方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乙方单位销售商品的行为, 甲方认定为乙方单位的行为为贿赂 行为。 三、 回扣 3.1乙方在帐外暗中给予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 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3.2本协议所称回扣,是指乙方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 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合同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本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由------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二ΟΟ---年--月日签订: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 邮政编码:100070 电话:----- 传真:010------- 乙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 传真:--------- 乙方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律师事务所 帐号:---- 开户银行:----

鉴于: 1、甲方是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 2、甲方拟对----省-----电厂2×12MW热电机组项目进行收购或者租赁(具体方式视 项目情况而定,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技术改造,希望专业律师就本项目提供系统与专业的法律顾问与支持服务; 3、乙方是一家以公司法律、基础设施、投资法律及兼并与金融方面法律服务为主 要服务内容的法律服务机构,并希望通过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同意,在此基础上聘用乙方作为本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为其就本项目提 供专业法律服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1.1 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1.2 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及深度应满足项目交易的要求; 1.3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从法律及相关角度判断本项目交易是否可行,并在交易可行的前提下推荐合适的交易模式和交易安排,供甲方作为决策依据,此处所述的交易模式以及交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协议)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并且交易模式以及交易安排的内容及深度完全满足甲方决策要求; 1.4 根据本项目需要或者甲方的要求,起草、修改及审阅有关交易的协议等文件; 1.5 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相关交易谈判; 1.6 根据本项目需要或者甲方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有关问题从法律及相关角度发表意见或起草相关协议。 1.7 为完成本项目交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8 乙方为本项目向甲方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运营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非因乙方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瑕疵所导致的纠纷或诉讼除外),乙方必须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反商业贿赂合同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编号 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使甲乙双方的基建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彼此树立良好的形象,达到双方共赢之目的,甲乙双方 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做到廉洁自律,惩治和防止商业贿赂等行为,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 拟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业务合同,并共同签订本反商业贿赂协议。本协议的商业 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甲方对其他供应商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个人回扣、礼品、馈赠、娱乐、招待等行为。 二、乙方不得有向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馈赠的行为。例如:借以表示增进友谊等为由。乙方通 过甲方业务人员馈赠给甲方物品,甲方业务人员应及时交公司总裁办公室,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做岀返还乙方或礼节性回赠等处理。乙方其他对甲方业务工作人员个人的请客及馈赠行为甲方工作 人员应当拒绝。 三、如违反上述规定,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有权依据以下条款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以馈赠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业务人员,花费在100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乙方有行贿 行为,甲方员工有受贿行为。 2、甲方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财物。对此行为乙方有权拒绝并反馈至甲方总裁办公室。 甲方有义务作细致调查,依据事实、按制度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通报乙方,如乙方未能在一 周之内通知甲方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业务合同。 3、乙方向甲方业务人员馈赠钱物价值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查证核实,甲方有权要求 第2页共3页

银行反商业贿赂总结

银行反商业贿赂总结 XX年举国上下掀起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联社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商业贿赂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措施。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迅速在全县掀起了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全面传达会议精神,达共识,找差距,增信心,抓落实,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如下: 一、积极贯彻,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内涵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确保发展的保障。我社收到文件精神后,立即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要求广大员工认真学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方案内容、抓检查、抓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与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积极落实案件治理组织体系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管理工作,也是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使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社及时建立了以社主任XXX同志任组长,副主任XXX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按方案认真开展自查 我们围绕“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自身工作实际,重点自查自纠授权(授信)管理、客户经理及担保出具担保方式的贷款手续、业余揽储、不良贷款清收的手续费支出、大额财务费用的开支、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资金拆借、出具信用证(保函、资信证明)、抵债资产的入帐与处置及其它大宗资产的拍卖、出售等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排查授权(授信)管理、基建工程、营业网点(办公用房)装修、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处置等商业贿赂案件;重点加强对内部控制、授权(授信)管理、资本约束管理、(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f10789991.html,,请保留此标记。)财务收支管理、资产的构建和出租出售、劳动用工以及合规文化和商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进行自查。 四、扎实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防止走过场,严格实行“双线”问责制,即对我社业务操作岗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严格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检查一级。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处理不严肃的,要对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加大案件排查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设立和完善了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源渠道。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依靠社会力量扩大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内部人员和相关企业举报投诉,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的积极作用。加强了沟通协调,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构建商业贿赂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对发现的贿赂案件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着眼解决深层问题,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社要坚决摒弃重发展轻管理、重规模轻内控的倾向,纠正片面

反商业贿赂标准协议.doc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 乙方:(“乙方”在如下协议中指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 机构 ) 双方合作期间,为了更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 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贿赂是指甲方为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及其他合作的利益,甲方员工或甲员工方关系人或甲方通过第三方给予乙方员工及乙方员工关系人的一切物质及精神 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本协议中的关系人是指与甲方或乙方任何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情侣或甲方或乙方关 联人员,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 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等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 第三条 不正当利益:包括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物质性利益是指能够直接用金钱价值 加以衡量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贿赂、私下佣金、借款、实物、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如:消费卡 / 券、提货券、购物卡、换购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的充值或其它 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它形态的有价礼券或证券等)、支票及财产性权益、旅游、 宴请、免费消费。非物质性利益是指难以直接用经济或金钱价值加以衡量的能满足人们 需求和欲望的精神利益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是物质性利益以外的权益、优惠、便利以及其它好 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解决住房机会、迁移户口、调动工作、提拔职务、安排入学、出国 留学、享受免费的服务等方面的利益,以及给予荣誉、名誉、称号、资格、地位、特权。 第四条

代理合同尽职调查

代理合同(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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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淳德律师事务所 委托(尽职调查)合同 (2010)淳德[非]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北京市淳德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项目,委托乙方律师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律师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参加甲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书。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包括以下第1-6项: 1、了解甲方单位的法律背景; 2、了解甲方项目的基本情况; 3、调查、查验、审阅甲方提交的法律文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4、参加相关会议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 5、制作尽职调查报告; 6、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委托事项中甲方的委托代理律师,特殊情况下(因病、因事等),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完成或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本委托事项的要求,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并提交完尽职调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规范地完成对甲方的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不超过3份)。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

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本委托事项出具的调查报告所涉内容视为甲方同意向项目合作方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项目的基本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五条费用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差旅费: 1、本次代理费人民币万元整,其他相关税费人民币万元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在乙方提交报告书时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其它相关税费待甲方付清后,乙方开具发票,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 2、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支付。 3、代理期间甲方增加请求,导致标的增加,则按增加部分的标的占原标的的比例补 交代理费。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6项规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以退还: (1)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 内仍不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供应商/施工队与公司的共同利益,促进双方良好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维护双方供销或合作体系,反对商业贿赂行为,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回扣、娱乐、旅游等。 二、商业贿赂限制:本协议甲乙双方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三、甲方任何员工、部门不得以甲方或非甲方名义向乙方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四、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否则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物品及馈赠品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等,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乙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五、协助义务: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六、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本规定,贿赂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或不配合甲方查处其员工的受贿行为的,甲方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依法对乙方采取诸如冻结所有应付帐款的措施,并扣留总货款的3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或向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商业损失。 七、协议期限:甲方双方解除供销或合作关系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八、其他: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合同范本)反商业贿赂协议书(模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范本)反商业贿赂协议书(模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山东省 一、协议签订依据及目的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 关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二、商业贿赂 2.1乙方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 2.2本协议所称行贿,是指乙方为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单位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行为;本协议所称的索贿、受贿,是指甲方采购人员、高管负责人等向乙方单位或个人收受财物或通过其他形态收受利益。 2.3本协议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乙方为销售商品,采用红包、礼金、佣金、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 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4本协议所称的其他形态,是指免费旅游、免费娱乐、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亲人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 2.5乙方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乙方单位销售商品的行为,甲方认定为乙方单位的行为为贿赂行为。 三、回扣 3.1乙方在账外暗中给予甲方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回扣的,以行贿论处;甲方甲方采购人员、高管、其他负责人等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三方法律尽职调查委托协议

法律尽职调查委托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乙方:xxxxxxx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和丙方共同委托乙方对甲方有关资产及主体、项目等信息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和丙方为共同委托人,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同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尽职调查的资产范围包括: 1.1.1 主体 1.1.2 建设项目 1.1.3 债权 1.1.4 股权 1.1.5 物权 1.1.6 其他 有关尽职调查的事项涉及的文件清单见附件一。

1.2 甲方和丙方委托乙方对上述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时效性、可控性等实际状况继续调查和判断,并出具律师调查报告。律师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法律现状认定,包括权属是否清晰,资产是否真实存在等内容,并进行相关法律责任和风险分析以及对存在权属瑕疵的资产提出补救措施和操作方案等建议。 1.3 对资产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3.1 主体 A.主体成立时间、成立文件、演变过程 B.股东资料、控股股东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等 C.主要关联企业信息 1.3.2 建设项目 A.项目立项合法性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审批资料等 B.项目环评、消防等报批报建手续和资料、项目预售登记和许可等 C.项目建设相关合同和合法施工备案手续资料等 D.项目现场施工进度、项目抵押情况、担保情况等 1.3.3 债权资产 A.债权的基本情况及瑕疵; B.债权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合法有效性; C.担保的合法有效性; D.债权的时效、期间;担保的期间、时效等; E.债务人、担保人的存续状况; F.影响债权收回及处臵的其他瑕疵与风险。 G.其他 1.3.4 股权资产 A.股权对应被持股公司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存续状况、年检及被吊销、撤销或清算、破产、财务数据、主要资产、主营业务情况等; B.股权资产形成和历史沿革情况; C.股权资产的质押或者查封情形以及其他设臵在股权上的法律义务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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