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各个税种减免税优惠集合

CPA税法各个税种减免税优惠集合
CPA税法各个税种减免税优惠集合

增值税法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解释1】一定是初级农产品。

【解释2】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解释3】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税项目

(二)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1.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蔬菜的范围。

2.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

1.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

2.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税。

(四)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

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五)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六)节能服务公司免征增值税政策: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七)小微企业新优惠政策(重点)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九)对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①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十)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个人转让着作权。

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

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服务业务的价款必须和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的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6.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7.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8.随军家属就业。(军嫂)

【解释】个体经营的话,直接三年免税;新开办企业,60%比例,3年免税,师以上证明。

9.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军官)

10.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士兵)

【解释】个体经营的话,直接三年免税;新开办企业,30%比例,1年以上劳动合同,3年免税。

11.失业人员就业。(8000元定额减免税额,了解)

12.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税收优惠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4.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关税法

一、法定减免税(重要)

(一)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四)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

(五)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六)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七)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八)无代价抵偿货物,可以免税。但有残损或质量问题的原进口货物如未退运国外,其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照章征税。

(九)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特定物品,在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担保后,暂免。

二、特定减免关税(选择题)

(一)科教用品

(二)残疾人专用品

(三)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三、临时减免税

资源税法

一、减免税项目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铁矿石资源税减按40%征收。

4.尾矿再利用不征收资源税。

5.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6.油气减征资源税项目

(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3)对三次采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资源税减征30%;

(4)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7.煤炭减征资源税项目:

(1)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2)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8.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法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

(1)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

(3)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房地产投资联营(注: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教材202页)

(4)国家征用或收回的房地产

(5)个人转让住房

(6)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符合条件)

房产税法

减免税基本规定(结合计算题目)

(一)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解释】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一)法定免税的基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一看单位性质,二看土地用途)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计算题考点)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解释】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解释】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

6.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

自行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题考点)

9.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

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无租使用房产和土地问题: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受益原则)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题)

11.对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分了征免税界限(计算)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盐场的盐滩、盐矿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新增:对石油天然气上生产建设中用于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2.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税项目(交叉出题)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宿舍用地;

4.集体和个人举办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政策要点】考生要区分哪些是全国统一适用的优惠政策,哪些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确定的优惠政

契税法

(一)契税优惠的基本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特定单位,特定用途)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例如地震新建房)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依照我国法律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7.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二)特殊优惠税率:

(1)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耕地占用税法

1.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解释】学校,包括技工院校。

2.下列情形减征耕地占用税(交叉出题)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解释】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车辆购置税法

(一)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减税。

(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已纳购置税,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前需退税的,可申请退税。

车船税法

(一)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新增、重要)。

【注意】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二)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机场、港口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初级会计职称小税种总结

关税15日去缴纳进出国境的货物、物品从价税、从量税(啤酒原油)、复合税(录像机、放像机) 1.不包括农村比例税率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 1.2%12%或4% 建筑物(围墙、烟囱、 水塔、室外游泳池)不 属于征税对象计税依据: 房产余值或租金 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二房产原值X 0 -扣除比例)X 1.2%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部分 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二租金收入X 12按年收个人出租按4%税率计税依据: 成交价-市场价-交换的差额-补交房产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 房产代管人、使用人 持有期间,房产所有人 交将原有用于生产经营,自用住房不征税从生产经营之月起,其他的情况都是从次月缴纳契税获得土地、房屋产权的 单位和个人 出售时,承受方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比例税率: 3%-5%转让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

交换 对“出让”的不征收土 地增值税、营业税但要 交契税 征收的: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之间交换、赠与企业、投资联营不征收的:出让、个人之间交换、出租、兼并继承、赠与直系亲属超额累进税率10 日内 1.典当、继承、出租、抵押不征税 2.2.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税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 为征税且缴 xx 契税出售时,出售方交计算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① 取得土地支付的金额②房地产开发成本③开发费用(明确利息+ (①+②)*15%不明确的(①+② )*10%主动清算(应进行): 全部竣工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税务机关要求转让的(可要求): 卖了85%以上、销售 3 年仍未销售完毕、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持有期间,拥有土地使 用权的一方交 持有期间,年年征收 (按年申报、按月计 算、一次性缴纳)在境 内“拥有”车辆船舶的

2017注册会计师 CPA税法 增值税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20分以上。 二、本章教材变化——重大变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内容: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确认条件、差额计税、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调整、四个特殊领域纳税、税收优惠、发票管理等【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总局公告2016-14、总局公告2016-15、总局公告2016-16、总局公告2016-17、总局公告2016-18 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使(领)馆及其馆员境内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三、本章内容讲解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型增值税; 2.采用间接法计算税额,以票扣税为主; 3.对纳税人划分两类管理; 4.对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分阶段进行: 增、营并存→分步骤营改增→全面增值税。

小税种习题含答案

小税种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自建房屋转为自用 B.出租房屋的企业 C.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D.将办公楼用于抵押的企业,处于抵押期间 【正确答案】: C 2、某公司销售一幢已经使用过的办公楼,取得收入500万元,办公楼原价48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该楼重置成本价为8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五成,销售时缴纳相关税费30万元。该公司销售该办公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21 B.30 C.51 D.60 【正确答案】: A 3、

2010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5年前购入的一块土地,取得转让收入2800万元,该土地购进价12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相关费用40万元,转让该土地时缴纳相关税费35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土地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73.5 B.150 C.157.5 D.571.25 【正确答案】: D 4、以下不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是()。 A.立合同人 B.代理人 C.立据人 D.领受人 【正确答案】: B 5、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上述合同应缴纳印花税()万元。 A.1. 79B.1.80 C.2.

03D.2.04 【正确答案】: D 6、某运输公司与甲公司 2010年3月签订了一份运输保管合同,注明运费45万元,保管费10万元;以价值60万元的仓库作抵押,从银行取得抵押贷款80万元,并在合同中规定了还款日期,但是到了还款日期后,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而无力偿还,按合同规定将抵押财产的产权转移给银行,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该运输公司以上经济行为应缴纳印花税()元。 A.265 B.575 C.580 D.665 【正确答案】: D 7、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 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16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8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6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A.150元 B.600元 C.105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 D

十大小税种知识总结

十大小税种知识总结 1、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一、特点:专款专用;受益税;附加税;按规模设计税率;范围广。 二、作用:补充城建资金;限制派;调动地方;方便分税制。 三、税目: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四、纳税人:1、内资;2、外资;3、个体商贩和个人在集市上交增值税的,由省确定。 五、税率:城市7%;县城、建制镇、铁道部5%/其他地区1%。 六、计税依据:三税缴纳额,不含滞纳金,三税减免额不征,但出口免抵增值税额征。 七、直接减免税:1、进口不征;2、出口不退;3、先征后返退的不退;4、符合政策退库的不征。 八、行业减免税:1、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2、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3、三峡工程xx-2016年;4、金融机构撤销。 九、慈善减免税:1、新办零售商贸企业招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同)30%及签1年以上的,免3年;2、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同)从事建筑娱乐广告桑吧外个体经营的,免3

年;3、新办广告桑吧外服务企业招退役士兵30%及签1年以上的,免3年。 十、义务时间:同三税。 十一、纳税地点:同三税。 十二、特殊情况(1):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先按7%,减免的下一征期退税。 十三、特殊情况(2):教育附加3%,不同的是:1、出口外减免三税的可退;2、行业减免中无石油和三峡工程。 2、资源税 一、特点:只征特定资源、受益税、级差收入税、从量定额征、普遍。 二、作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合理开采、税收杠杆、财政收入。 三、税目:原油、天然气、原煤、其他非,黑色,有色金属矿原矿、固体,液体盐。 四、纳税人:1、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人;2、开采,生产或收购,单一环节。 五、税率:按数量按幅度(未列明的由省级政府30%内浮动)征,铁矿石减征40%,冶金独立矿山的铁矿石减征60%。 六、计税依据:直接销售数量/自用数量或产量*单位定额税额 七、直接减免税:1、人造石油/煤矿产的天然气/洗煤等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一) 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 税务行政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以下政策: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提示】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过此知识点)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①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②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③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税法考试要点

税法 第一章税法总论,掌握讲义内容即可,另外哪些税种是国税局、地税局征收的以及哪些属于中央收入、地方收入、中央地方共享收入需要对比着记忆下,其他内容挺简单的,教材可以不用看,一大串文字挺啰嗦的,一两分的选择题考点。 第二章增值税法,综合题考点之一,页数有本书的1/5了,所以需要花时间好好掌握,分为传统增值税跟营改增增值税。传统部分要区分哪些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零税率以及征收率,营改增部分要会区分属于什么行业,例如交通运输与物流辅助,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这些都会影响到计算结果。还有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这个记忆难度挺大的,不建议去记,教材是按照什么企业出口什么货物适用什么政策讲解的,我认为知道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享用免税并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即非生产企业)享用的是免税不退税政策即可,一般题目中都是生产企业的,考核的也主要是免抵退政策,掌握免抵退的计算。剩下的一些是零碎的知识点,如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熟悉可能考察的知识点即可。另外税收优惠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之前的考试中有出现类似于某月在某市应纳增值税是多少这种题型,所以有必要掌握各个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跟纳税地点)等可能影响到增值税的计算,这些需要掌握,但是税收优惠内容众多,主要记住可能考察的一些即可。总之,这一部分会耗时甚久,一定要耐心,有哪些一定会考察的,哪些可以放弃的,好好衡量时间分配。 第三章消费税法,计算题考点之一,难度不大,按照讲义内容把握即可,另外要跟增值税的出口政策相比较,消费税的话是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免

税不退税(因为没交过消费税所以不用退税),外贸企业出口(不含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免税并退税,知道这点即可,考察可能性不大。 第四章营业税法,今年可能又有变化,去年教材这一部分编的不好,不建议看教材的,今年看看变化吧,难度不大。另外掌握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营业税、房产税、个税)以及个人出售住房的税收优惠(营业税)等。 第五至九章各个小税种,难度不大,按照讲义内容把握即可。关税法掌握哪些属于纳税义务人(有些是寄件人、有些是收件人)、原产地原则,完税价格的确定等;土地增值税是计算题考点之一,另外掌握什么时候应该清算、可要求清算;印花税的税率杨军老师给了个记忆口诀,“租保保”跟“狗见鸡”,挺受用的,等等。另外,同上面所说的,一些影响到计算结果的税收优惠都要重点把握,小税种的计算性选择题经常结合税收优惠来考察,还要分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跟纳税地点。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放在一起最后记忆,好像除了去年,之前都没有考过。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综合题考点之一,主要考点集中在应纳所得税的计算上,首先是计算会计利润,然后再纳税调增调减(需要结合税收优惠)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接着再找适用税率(25%、15%、10%)计算出应纳所得税。其他像税务处理这些有点难度,不过考查可能性不高,重点把握好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即可。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计算题考点之一,个人觉得是除了增值税外第二难的,

税法各个小税种题目

CPA《税法》8-13章各个小税种题目及答案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项目或行为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 C.以房地产低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 D.以房地产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 A.50% B.40% C.30% D.25% 3.在下列项目中,不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是()。 A.开发间接费用 B.前期工程费 C.基础设施费 D.土地出让金 4.纳税人如果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那么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应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加开发成本之和的()。 A.10%以内 B.15%以内 C.20%以内 D.20%以外 5.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条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A.10% B.20% C.50% D.100% 6.个人转让原自有居住()的住房,需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A.满5年未满8年 B.未满3年 C.满3年未满5年 D.10年以上 7.个人转让房地产并符合土地增值税纳税要求的,若其房地产坐落地与纳税人居住地不一致,则纳税地点为()。 A.纳税人户口所在地 B.纳税人居住地 C.房地产坐落地 D.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在地 8.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于()到房地产所在地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A.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日前7日内 B.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 C.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 D.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 二、多项选择题 1.判断一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标准包括()。 A.转让土地的所有权是否为国家所有 B.转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为国家或农村集体所有 C.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是否发生转让 D.是否取得收入 2.下列项目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B.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 C.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D.房地产的继承 3.下列项目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房地产的出租 B.房地产的抵押 C.房地产的重新评估 D.房地产的代建行为 4.转让旧房的,税法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的扣除项目包括()。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C.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D.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5.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税费,作为税金项目扣除的有()。 A.营业税 B.印花税 C.教育费附加 D.城市维护建设税 6.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有()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A.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多次处罚的 B.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

11大税种税法记忆口诀和计算方法

记忆口诀。 1、税法——消费税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口诀:“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2、税法——其他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口诀:“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有车:车船使用税有地:土地使用税有花:印花税 3、税法——增值税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这三个%容易混淆: 口诀如下:“今日好运气”(7)“出门拾废品” (10)“拾了13个农产品”(13) 4、税法——增值税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包括: ①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予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⑧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口诀:两代(①.②.)两销(③)非投配(④.⑤.⑥.)几(集)个送他人(⑦.⑧.) 5、税法——增值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前六项: 口诀:固免非几个非非固(固定资产)免(免税项目)非(非应税项目) 几(集体福利)个(个人消费)非(5.非正常损失购货)非(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6、税法——增值税 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 口诀:三飞机免雇几个 解释:三飞机(用于非应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免(用于免税项目);雇(购进的固定资产);几(用于集体福利);个(用于个人消费) 7、税法——企业所得税 在所得税里面,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5‰ 。 口诀如下:“开支小于或等于(60%.)最高不得超过(5‰.)去招待” 8、税法——印花税 口诀如下:万三狗女干计(0.03%,购、建、技)千一猪管饱(0.1%,租、管、保) 万五赢家运产茶(0.05%,营、加、运、产、查)千二姑借十万五 解释: 万三狗女干计:税率万分之三的是狗(购销合同)、女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技术合同); 万五赢家运“产茶”:税率万分之五的是赢(营业账本)、家(加工承揽)、运(运输)、产(产权转移)、茶(勘查设计);

小税种作业

第五章城建税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建制镇的一家工厂为城市一酿酒厂加工一批白酒,白酒应纳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A.酿酒厂所在地 B.酿酒厂注策地 C.加工厂所在地 C.双方协商 2.某一家装公司隐瞒收入40万,被查补营业税,并处3倍罚金.则应查补和处罚的城建税为 () A.2 520 B.3 360 C.13 440 D. 48 000 3.某市一运输公司2009年取得运输收入120万元、装卸收入20万元,该公司2009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社税()万元 A.0.18 B.0.29 C.0.25 D.0.216 4.某企业3月份销售应税货物缴纳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12万元,出售房产缴纳营业税10万元、土地增值税4万元。已知该企业所在地使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为()万元。 A.4.20 B.3.92 C.3.22 D.2.38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社税规定的有() A.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业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社税 B.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可同时退还城市维护建社税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城市维护建社税 D.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社税 三、判断题 1.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加税,因此它本身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 第六章关税 一、单项选择题 1.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我国负责关税征收工作的部门是()。

A. 税务机关 B. 海关 C.工商部门 D.财政部门 某外贸公司2004年3月份购进及出口情况如下: 2.第一次购电风扇500台,单价150元/台,第二次购进电风扇200台,单价148元/台,(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两次外购的电风扇700台报关出口,离岸单价20美元/台,此笔出口已收汇并作销售处理.(美元与人民币比价为1:8.35,退税率为 13%).该批出口业务应退增值税为() A.90747.45 B. 91073.5 C.91131.62 D.106624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1.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贸易性商品,不包括入境旅客携带的个人行李和物品。() 四、业务计算题 1.某服装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0月份从国外进口一批服装面料,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50万元,该批服装布料分别按5%和17%的税率向海关缴纳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相关完税凭证。 该批服装布料当月加工成服装后全部在国内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支付运输费3万元(取得运费发票)。 已知:该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1)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服装布料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计算该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公司当月销售服装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第七章资源税作业 一、判断题 1.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但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其自用数量的,应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对在中国境内开采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资源税。但对进口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则不征收资源税() 3.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出口的矿产品和盐,也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 二、单项选择题 1.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A.天然气 B.地下水 C.原油 D.液体盐 2.资源税是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和盐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取得的()征收的一种税 A 销售收入 B 级差收入 C 课税数量 D 开采数量 3.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 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 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元),

注会税法第一章笔记总结

第一章税法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许多内容直接影响学员对随后章节的理解和掌握。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概述(了解,能力等级1)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分配关系。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二、税法的概念(熟悉,能力等级1)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三、税法的功能 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维护经济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 四、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了解,能力等级1)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1.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宪法明确规定纳税义务 2.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与刑法的关系: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 4.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熟悉,能力等级1)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四项)和税法适用原则(六项)。四基六用 (一)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018CPA注会税法企业所得税总结

2018CPA企业所得税法 目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2) 1.1纳税人★ (2) 1.2征税对象★★ (2) 1.3税率★★★ (2)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 2.1收入总额★★★ (3) 2.2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5) 2.3 扣除的原则和范围★★★ (5) 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8) 3.1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8) 3.2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8) 3.3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8) 3.4 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9) 3.5 存货的税务处理 (9) 3.6 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9) 3.7 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9) 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9) 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9) 5.1 一般性税务处理★ (9) 5.2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0) 第六节税收优惠★★★ (10) 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11) 7.1居民企业★★★ (11) 7.2 居民企业境外所得抵扣税额计算★★ (11) 7.3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 (11) 7.4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12) 第八节源泉扣税 (12) 第九节征收管理★ (12)

2018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重点总结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企业1. 注册地在中国境内;2.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非居民企业1. 外国成立管理机构不在中国,但设立机构场所;2. 国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境内收入 1.2征税对象★★ 1.3税率★★★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税法复习题及其答案

《税法》复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 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 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此做法属于() A.生产型增值税 B. 消费型增值税 C.收入型增值税 D.分配型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其汇算清缴的时间为() A.自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 B.自年度终了之日起45日内 C.自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 D.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3.某演员一次获得表演收入3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A.5200元 B.5600元 C.7000元 D.7200元 4.某单位地处市区,2008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28万元、消费税13万元、营业税6万元。该单位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A.0.42万元 B.0.91万元 C.1.96万元 D.3.29万元 5.增值税规定,外购下列货物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进口的机器设备 B.外购的燃料 C. 外购的低值易耗品 D.外购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 6.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小麦用于生产,收购凭证注明的实际支付价款为20000元,则当期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 A.1200元B.2000元C.2600元D.3400元 7.2008年10月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货物的成交价为100万元,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运费等费用共计10万元,该货物适用关税的税率为20%。该公司进口这批货物应缴纳的关税税额为( ) A.2万元B.18万元C.20万元D.22万元 8.某企业2010年拥有经营用房原值10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可以按扣除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A.8.4万元B.12万元C.20.4万元D.24万元 9.土地增值税计税时,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费是( ) A. 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B.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C.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D.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10依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该期限是( ) A.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 B.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 C.在税务机关发现该行为的年度起10年内 D.在税务机关发现该行为的年度起5年内 11.关于税收的表述,错误的说法是() A.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B.税收是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最新CPA注册会计师税法13个小税种深度总结版

小税种(一)房产税 纳税范围计税依据与税率——比例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征税对象: 房屋,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征收;房企的商品房,出售前不征,但出售前已使用、出租、出借的征(不征土地增值税)独立于房屋之外(围墙水塔等不证) 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①属于国家,经营管理单位,集体或个人的,谁用谁缴②出典的,承典人交;③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代管人和使用人交; ①无租使用的,使用 人代缴(房产余 值) ②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外籍 个人也交 征税范围: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房屋。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10%~30%后的余额计征。税率1.2% 1、房产原值,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 2、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 宇设备等,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交付使用次月。 4、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A、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不交营业税 B、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出租,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有 可能分段计算) 5、融资租房屋的,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 6、以房屋为载体的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都一并计入房产原值;对于更换的设备和 设施,将其价值计入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其中易损坏、需经常更换的零 配件,更新后不计入房产原值 7、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 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租金收入计征。 8、从价计征的,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 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 价。(每单位建筑面积地价*2) 9、地下建筑物:工业用途以房屋原价的50%-60%、商业及其他用途的按70%-80% 相连的视为一个整 体。 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抵付,应按同类房地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 租金额;对出租房产,约定免收租金期限的,在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 征)缴纳房产税。 税率:12%;个人出租不区分用途一律4%(营业税3%/2 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10% 印花城镇土地使 用免);从租12%(按年计算) 税额计算公式: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法定减免:(前四条同土地 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 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 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 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 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 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 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 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 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 迹自用的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免征;出租、营业用房,征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 房产:3项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 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 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 产,免征房产税。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 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 暂免征收房产税。 包括企业、自收自支事 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 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 租的公有住房等。 3.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 入,免征房产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 起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 手续之次月起(此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 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 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 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 房产之次月起,缴纳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使用 或交付之次月纳税。 (注:4、5、6对应土地使用税的1、2、3一 模一样) 8.其他、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 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 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 当月末 终止房产纳税义务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纳税地点 在房产所在地。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 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 机关缴纳。 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 (同土地使用税)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同土地使用税及车船税)

CPA税法-增值税知识点汇总情况

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知识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销售: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批发、零售、进口每个环节——道道征收。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

【知识点2】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要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方,则受托方就有了进项税,具体如下图: 二、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现代服务”税目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九、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知识点3】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一、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兼营行为 1.含义:纳税人同时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2.税务处理: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具体: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4】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法基本原理习题.doc

税法基本原理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法的调整对象是(C)。 A.税收分配关系 B.经济利益关系 C.税收权利义务关系 D.税收征纳关系 【答案解析】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 2.以下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C)。 A.税法的特点和其他法律的特点具有一致性,这是因为他们均属于法的范畴 B.税法的特点是税收上升为法律后的形式特征,应与税收同属于经济范畴的特点相一致 C.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D.税法属于侵权法规,公民素质提高后的纳税习惯是存在的 【答案解析】税法的特点和其他法律的特点不具有一致性,否则即无所谓税法的特点;税法的特点是税收上升为法律后的形式特征,应与税收属于经济范畴的形式特点相区别;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税法属于侵权法规,离开法律约束的纳税习惯是不存在的。 3.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下列不属于税法的基本原则的是(D)。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实质课税 D.法律优位原则 【答案解析】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税法基本原则可以概括成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与实质课税原则。法律优位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4.关于税收公平主义的陈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 A.法律上的税收公平和经济上的税收公平在思想上是一致的 B.经济上的税收公平对纳税人具有约束力 C.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主要从税收负担带来的经济后果上考虑,法律上的税收公平则不但考虑经济后果,要另外考虑立法、执法、司法各个方面 D.纳税人只能要求程序上的税收公平 【答案解析】经济上的税收公平对纳税人不具有约束力,只有上升为法律,才会对纳税人和政府产生约束力,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主要从税收负担带来的经济后果上考虑,法律上的税收公平则不但考虑经济后果,要另外考虑立法、执法、司法各个方面;纳税人即可要求程序上的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实体上的公平。

税法10个小税种全面汇总

税法10个小税种全面汇总 【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一、特点 专款专用;受益税;附加税;按规模设计税率;范围广。 二、作用 补充城建资金;限制派;调动地方;方便分税制。 三、税目 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四、纳税人 1、外资 2、个体商贩和个人在集市上交增值税的,由省确定。 五、税率 城市7%;县城,建制镇,铁道部5%\其他地区1%。 六、计税依据 三税缴纳额,不含滞纳金,但出口免抵增值税额征。 七、直接减免税 1、进口不征; 2、出口不退; 3、先征后返退的不退; 4、符合政策退库的不征。 八、行业减免税 1、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 2、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3、三峡工程04-09年; 4、金融机构撤销。 九、慈善减免税 1.新办零售商贸企业招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同)30%及签1年以上的?免3年; 2.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同)从事建筑娱乐广告桑吧外个体经营的,免3年; 3.新办广告桑吧外服务企业招退役士兵30%及签1年以上的?免3年。 十、义务时间

同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十一、纳税地点 同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十二、特殊情况(1) 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先按7%,减免的下一征期退税。 十三、特殊情况(2) 教育纲附加3%,不同的是:1、出口外减免三税的可退;2、行业减免中无石油和三峡工程。 【资源税】 一、特点 只征特定资源、受益税、级差收入税、从量定额征、普遍。 二、作用 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合理开采、税收杠杆、财政收入。 三、税目 原油、天然气、原煤、其他非,黑色,有色金属矿原矿、固体,液体盐。 四、纳税人 1、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人; 2、开采?生产或收购,单一环节。 五、税率 按数量按幅度(未列明的由省级政府30%内浮动)征?铁矿石减征40%?冶金独立矿山的铁矿石减征60%。 六、计税依据 直接销售数量\自用数量或产量*单位定额税额 七、直接减免税 1、人造石油\煤矿产的天然气\洗煤等加工产品不征; 2、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 八、行业减免税 无 九、慈善减免税

心得体会 注会税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注会税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会计上计提减值准备时税法上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反之,会计上转回减值准备时税法上应作纳税调减。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注会税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供你参考! 注会税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篇1 每年一度的注会考试学习,有的考生会说税法很难,有的却认为很简单。笔者认为,税法在注会中是一门相当有趣味的科目。相对于会计的基础和系统、经济法的法条记忆以及审计的实务执业,税法既有法条,又有实际应用;既有记忆,也有计算。可以说,税法是一门相当不枯燥的科目。说税法简单的人,大多是经过了不间断的学习之后,熟悉税法的人;说它难的人,大致是刚开始学习者,面对着茫茫多的知识点,感觉无从下手,学了后面会忘了前面,从头再来吧,又会忘了后面。 如何解决这种的问题呢?这对于一个初学者或者一个学习过税法却仍然找不到头绪的人,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常常会对一些物品进行整理收纳,哪个萝卜该放哪个筐不用多想就能做到,因为,每个人把自己的盒子、物品放进哪个抽屉里,早就已经做过很多遍了,也就是说,大家都有放置自己的盒子的习性,对于个人来说,这是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 说了这么多,大家可能会说:学习税法和你把哪个盒子放进哪个

抽屉有什么关系啊?爱放哪儿放哪儿先别急,先来看看我对税法学习的理解。我们学习税法知识,相当于把税法的诸多知识点装进自己的脑袋里。和收纳盒子到抽屉里面其实是一样的道理,就看你是怎么把这些盒子放进去了,是一股脑不加分类的堆进去呢?还是把不同的盒子进行整理分类放置呢?相信两种做法的人都有,因为生活中会有很多随性的人会用第一种办法。但是,请大家注意,注会考试是一个相当严谨的考试,我的建议是,即使你生活可以随性一点,但进行注会学习考试,一定要严谨治学。实际上,把你的盒子放进抽屉比喻的是将税法的知识点分类整理装进脑子里,达到加强记忆理解的目的。 我学习税法的心得是,把众多的知识点重点分成五个部分,也就是说,把盒子放进五个抽屉。 第一个抽屉:增值税法。我的这个抽屉里有三个大盒子。①一般纳税人的计算。这个盒子里面有三块东西销项、进项和税率。区分实务中什么业务是销项,什么是进项、进项抵扣。每个业务适用的税率是什么。然后就可以进行一般纳税人的计算了。②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这个盒子里东西不多,主要是保持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敏感程度,不要在做题时都按一般纳税人计算了。③进口征税和出口退免税的计算。这个盒子主要是出口退免税的两种类型,要熟悉免抵退的计算步骤。 第二个抽屉:消费税法。这个抽屉相当的腐化,主要就是烟盒和酒盒,貌似咱们人人都是有权利的人,什么好烟好酒啊都扔这个抽屉里了。实际上,这两样东西可够我们头疼的,因为学习这章的难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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