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真题]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课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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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综合课真题

【考试年份】2011年1月

【考试科目】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满分150分

2011年法硕(法学)试题——综合课

(科目代码:497)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和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和考生编号,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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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上涂写考生编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一并装入试题袋中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题,每小题1分,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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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要素的是

A.法律概念B.法律事实

C.法律规则D.法律原则

2.下列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两者法律渊源相同B.两者法律本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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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两者诉讼程序相同D.两者法律结构相同

3.根据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划分为

A.根本法与普通法B.国内法与国际法

C.一般法与特别法D.实体法与程序法

4.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起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法律先于道德产生B.道德先于法律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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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洼律与道德同时产生D.法律与道德相伴而生

5.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等级的表述,正确的是

A.新法优于旧法B.一般法优于特别法

C.普通法优于根本法D.下位法优于上位法

6.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

A.法律事实B.法律关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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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法律关系的客体D.法律关系的内容

7.依据解释的主体和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

A.目的解释和文义解释B.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C.系统解释和历史解释D.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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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审理查明,甲实施了隐匿、毁弃他人信件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因此依法判处甲有期徒刑10个月。法院在本案中运用的法律推理是

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

C.类比推理D.实质推理

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是

A.爱国统一战线组织B.国家权力机关

C.一般人民团体D.群众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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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平均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B.按需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C.按资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D.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1.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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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民捐资B.候选人所在单位资助

C.国库开支D.候选人自筹

1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A.决定特赦B.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C.制定行政法规D.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13.下列选项中,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的法律文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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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14.下列国家机关中,实行首长负责制的是A.国务院B.国家主席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最高人民法院15.秦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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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理寺B.刑部C.廷尉D.大司寇

16.《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政体是

A.总统制B.责任内阁制C.君主立宪制D.人民代表会议制

17.颁布《盗贼重法》的朝代是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

18.中国古代最早规定“准五服以制罪”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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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北魏律B.曹魏律C.晋律D.唐律

19.依照唐律规定,对家长参与的家庭成员共同犯罪的处理原则是

A.以造意者为首犯,随从者减一等

B.以尊长为首犯,他人减一等

C.只坐尊长,卑幼无罪

D.不分首从,一体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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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采用社会防卫主义理论,增设“保安处分”为专门一章的刑法典是

A.大清新刑律B,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

C.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D.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

二、多项选择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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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核心命题之一。该命题的含义包括

A.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法

B.法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

C.法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

D.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22.下列关于义务性法律规则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义务性规则具有国家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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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义务性规则可分为授权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C.义务性规则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

D.义务性规则规定的内容不允许随意变更或违反

23.下列法律渊源中,属于不成文法的有A.习惯法B.判例法

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24.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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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律责任的种类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

B.法律责任的认定必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前提

C.法律责任具有惩罚、救济和预防等功能D.法律责任可以通过责任主体自觉履行而实现25.下列选项中,属于法治基本原则的有A.法律至上原则B.权利保障原则

C.权力制约原则D.正当程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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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主要是

A.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B.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C.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D.通过法的创制和实施,推动社会变革与进步

27.下列关于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共同特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源于公民的请愿权B.属于公民表达意愿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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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主要在公共场所行使D.由多个公民共同行使

28.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检察院职权的有

A.核准死刑案件B.对刑事案件行使公诉权

C.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D.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29.清政府颁布的专门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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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蒙古律例B.西宁青海番夷成例

C.钦定西藏章程D.回疆则例

30.依照唐律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孝”罪的有

A.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B.居父母丧,身自嫁娶

C.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D.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

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 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D.抢夺罪 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A.甲罪+乙罪=丙罪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D.甲罪+甲罪=甲罪 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A.实行犯的行为B.教唆犯的行为 C.组织犯的行为D.主犯的行为 7.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A.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B.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余某奸淫幼女 B.乙担任被告人文某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意图使文某逃避刑事处罚 C.丙在进行遗嘱真伪鉴定时,故意做出虚假鉴定结论,造成法院错判 D.丁在为犯罪嫌疑人申某作哑语翻译时,故意进行错误翻译,致申某无罪释放 9.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D.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

法理学 概述:法理学很多人说难,我想主要是难在最后一个大题目,因为那是一个跨度相对大一些的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关联性比较强,需要从整体上把握。但是,由于法硕考试本身决定这个题目不会太难,而且其考试的重点基本上涉及到公正、平等、权利、法治这些基本的概念,只是从不同角度出题目让考生进行论述而已。比如04年就让考生从宪法的、法制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平等,今年就让考生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为了使解释更具有条理性,法理学的编排将放弃教材以及大纲的那些章节排列。按照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编辑。 一、法的本体 1、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 历年试题: 5.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2005] A.西塞罗 B.萨维尼 C.托马斯·阿奎那 D.托马斯·霍布斯 68.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2005分析] 材料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迷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

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1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2001判断] 1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001判断] 三、简答题(本题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2001] 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 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2002判断] 4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2002] 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2003]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娜 C.卢梭D.康德 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2003] 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 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 27、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性,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2003判断] 28、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律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2003判断]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2004] A、国家的历史传统 B、国家的阶级结构 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简答] 2、法的要素

人大法硕考研难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人大法硕考研难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孤独是一笔财富。因为孤独,我们的人生才会变得充实。在孤独中,可以遍游名山大川,驰骋古今。在孤独中思考,在孤独中求索,采一朵思想的白云,让自己的灵魂高洁。凯程人大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凯程就是王牌的人大考研机构! 一、人大法硕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些年来,法律专业成为热度不减的热门专业,法律硕士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而中国人民大学一直以来又是众多学子的梦,因此作为一个重点大学的热点专业,要想考上中国人民大学的法硕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据凯程从对人大法硕统计数据得知,每年法律硕士考研的考生都在增加。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竞争自然也在增大,但是只要能有计划的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即使是凯程,考上法律硕士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中国人民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律硕士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人大法硕就业怎么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中国人民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中国人民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首先,法律硕士的就业优势在于其专业背景的复合性。法律硕士可以把本科专业知识跟法律知识有机结合,很容易融入到实际的法务操作中去,在有些需要很强行业知识的法务工作中(如知识产权、医学等),没有相关行业知识的法学硕士们往往需要在上岗前恶补其知识缺陷,由于是临阵磨枪,其学习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其次,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律硕士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人大法硕学费是多少?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硕招生人数为150人,人大法硕(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学费为20000元/年,学制是两年制。与北大法硕、清华大学法硕相比,中国人民大学法硕学费不算是高的,相对于其他专业,法律硕士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专业,没有一流的老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请最好的老师培养法律硕士人才,这是行业需要。确实,法律硕士就业薪水高是事实,只要将法律学精了,未来的路一定会越走越顺。 四、人大法硕辅导班有哪些? 人大法硕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人大法硕,您直接问一句,人大法硕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都不能立即回答,或者推脱说他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人大法硕考研,更谈不上人大法硕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人大法硕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 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 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 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 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 D 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法硕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教材相关知识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单选题) A、普通权利 B、救济权 C、相对权利 D、基本权利 【解析】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它是与普通权利相对的概念。普通权利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答案】D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义务(单选题)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一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下列哪一种?() A、对世义务 B、特殊义务 C、救济义务 D、公义务 【解析】根据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以将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又称为对世义务,其内容通常不是积极的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又称为对人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利益得以实现。故B正确。C项救济义务,又称为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故错误。D项义务是指公法上的义务,而婚姻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应属私法上的义务,故错误。

2017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各个科目复习指导

2017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各个科目复习指 导 一、民法学 对于学生来说,民法学学习的时候看《指南》是主要的,但理解的成分较之法理学要多得多,也相对容易的多,要系统理解各种民事法律制度。但是民法理论性较强,仅仅看书很难理解一些东西,比如善意取得,原始取得,抗辩权,缔约过失、预期违约、无过错原则、效力待定合同、定金原则、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生活中不常见的概念与制度,需要结合一些案例来加深理解。要学好民法,在看书理解的前提下,要多分析案例题,并且把案例与具体的制度和理论结合起来,平时需要多看看民法的一些经典小案例,多观察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对学习这科都有很大帮助。 二、刑法学 刑法的学习可以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总则(刑法理论部分)与分则(中国刑法具体罪名剖析)复习方法也不同。总则对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非常明显,没有总则的整体把握分则就很容易断章取义,分则对总则具体化使得理论性较强的总则更容易理解,设计出来的法硕题目都既要用到总则的理论分析,又要用到分则的具体罪名的“4大犯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考试题目不仅要求牢记分则法条,而且要求能灵活运用总则的刑法理论,缺一不可。另外,刑法案例题目大量的强化训练也是必不可少的,二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不断理解,修正原有的错误思维,三可以通过网络收集一些相关资料与案例,加深理解与辨析。 三、法制史 学生在学习的时候,要学会记忆重点知识点知识点多而杂,要有耐心,最好自己整理、对比。法制史看的可以迟一些,因为主要是记忆,记得早也会忘记的。而且看得迟些,你的法律知识基础更好些,理解法制史难度会小很多。关键知道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没有什么理论性,可以借助辅导书知道。对于几个重要朝代的法律制度要加强理解,重点比较集中:秦朝“法治”;唐朝法律;特有法律制度的首次引入等等。 四、法理学 学法理,以看《指南》为主,难在多选题与案例题,学好了法理学可指导民、刑、宪三个部门法的学习,一般先复习。反过来,学好了民法、刑法、宪法,也可以更好的有助于你理解抽象而枯燥的法理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法理学理论性较深,难理解,题目抽象,答案也不像具体的民法刑法那么容易标准化和统一化,所以一般法硕考试中学生的法理学比(民法、刑法)略低10-20分是比较正常的,所以学习法理学的学生首先心理上要有这个准备。 五、宪法学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自首并立功 9.下列行为中,应当按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窃取一份绝密级的高考试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考研真题]2014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试题

[考研真题]2014年法律硕士(法学)基 础课试题 【考试年份】2014年1月 【考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满分150分 2014年法硕(法学)试题——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在刑法理论中,狭义刑法特指( )。 A.附属刑法B.单行刑法 C.刑法典D.刑法修正案 2.甲国公民比尔等人,在乙国领海劫持了一艘悬挂丙国国旗的货轮后,驾驶该货轮途经我国领海回甲国时,被我国警方抓获。我国参加了惩治海盗行为的国际公约,据此,对于比尔等人的海盗行为,我国司法机关( )。 A.应按国际条约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B.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将犯罪嫌疑人引渡给有关国家追究其刑事责任 D.可适用甲国、乙国或者丙围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我国《刑法》第303条第l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甲长期通过网络纠集池人进行赌博,人民法院认定其聚众赌博,对其单独定赌博罪。甲的罪行符合赌博罪的( )。 A.基本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派生的犯罪构成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在父亲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拒绝予以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B.职务要求的义务 C.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5.下列选项中,成立犯罪既遂的是( )。 A.甲违章驾驶运土车,不慎撞上一辆面包车,造成面包车上2人死亡 B.乙购买货值金额30万元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销售3万余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C.丙在茶楼准备将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人员时,被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D.丁趁为他人搬运行李之机,将他人背包(内有价值3万元的相机)放在一隐蔽地点,当丁回头取包时,背包已不见踪影 6.医生甲意图杀死患者司某,将毒药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粗心大意,未经检查就让司某服下毒药,司某中毒死亡。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 A.教唆犯B.帮助犯 C.间接实行犯D.直接实行犯 7.甲潜入赵家客厅盗窃财物时,惊醒了在卧室里睡觉的赵某,甲逃跑时与过来查看的赵某相撞,致赵某倒地并受重伤。对甲应( )。 A.按照盗窃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B.按照盗窃罪的转化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C.按照抢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吸收犯择一重罪处罚 D.按照盗窃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8.甲、乙(均为7周岁)经常在小学校门外拦截小学生索要玩具,严重扰乱了学校周边的社会秩序。甲、乙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寻衅滋事罪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

考研改变命运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考研详细经验 一,为什么考研,考什么 1,关于目标动机 每个考研的人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会为了继续深造,会想追逐梦想,更多的是逃避就业压力,人云亦云,大家考,我也考,或者家人施加压力,小样,给老子考研去!我记得我最初也是家里说要我考,但我并不是那么听话的,但其实我也有点想雪耻的感觉,高考让我太没面子了,对于考研,我最初也只是想去考个好的学校,来证明自己,当然这个因素后来也还有,就是不是主要的了。大二的时候后入党,学院李书记去找谈话的时候问,你们考研不?我就说,我不一定,因为我不想去跟风,我不想盲目的考。高考也许我们不得不考,专业也是自己不小心填上去的,但大学过了几年,都成年人了,考研再去盲目的考一个自己都不知道干什么的有什么用的,或者迫于这样那样所谓的压力去硬着头皮去考,有什么意义?生命是宝贵的是短暂的,一辈子这样活在一个盲目的惯性当中,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要做些什么,太失败了……可惜这样的人很多,很多。说的可能绝对了些,不过出于什么样的动机,能坚持着走完考研这条路的人本身就值得佩服,比在寝室里无聊的一次又一次的升级打装备漂移那要强的多了。但我想强调的是,既然这个过程已经要付出那么多,那么苦,与其盲目的人云亦云,何不活出真的自我,找到你喜欢的东西,说服你的内心,我就是要考研,我就是要考这个专业,这就是我梦想的开始,这就是我想要的!能心中无悔的去把这几句话说出来的人,在你枯燥的学习生活中,你会感受到源源不断的动力,因为这一切都是你自己选择的,这是你追求的,是你喜欢的,并从你的内心里你是愿意为之奋斗,为之付出的。这样的状态,你很难失败。2,关于我的选择过程 对于选择什么做为我的目标,也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学刚进来,对一切充满了希望,也做了很多计划,立了很多的目标。可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研究生考试已经落下帷幕,16年的同学们可以稍作休整,养精蓄锐后备战复试。对于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来说,真题是最具参考性的指导资料,精确的真题解析能够帮助大家找准复习方向,不走弯路,直击考试重点,轻松考研。博仁考研老师为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整理出2016年考研真题,答案可以咨询博仁教育老师。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 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 附属刑法 D 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 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 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 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6、2014 年 6 月 29 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 月 8 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 经过 20 年不再追诉 B 从 2014 年 6 月 20 日计算追诉时效 C 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 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 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 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谈 (4)

北大法硕经验谈 确定考研之前,常听人说“保研―――猪的生活,找工作―――狗的生活,考研―――猪狗不如的生活”。如今回想着我这几个月猪狗不如的生活,内心还是充满了感激和感恩的,正是这猪狗不如的生活让我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成长的感觉,让我学会如何去判断去选择,如何去规划自己的人生,如何去坚持自己的梦想,以及实现梦想之后的成就感。其实,人生很多时候在于经历,不管是猪的生活,还是狗的生活,或者说是猪狗不如的生活,只要我们用心地去体验就都会有别样的人生收获。好好利用这笔财富为让自己以后的人生变得更精彩丰富吧。正所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希望我的考研经验也能给众多的考研学子尽一些绵薄之力吧。当然,也是为了感谢我在考研之前给过我精神鼓励&支持的前辈们写的经验谈,每当我感到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翻翻这些比我更努力比我更拼搏的前辈们,我这点痛苦还算什么。站在巨人的肩上,才能看得更高更远嘛。好,接下来我要言归正传进入主题。 自我分析:这两门对我来说,并不是恨吃力。因为我大学学的就是中文类专业,自认为政治是强项。再者,英语,本人由于从小爱好英语学习,基础打得还是比较扎实,所以也自认为是强项。尽管如此,我也不敢掉以轻心,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为了以防万一,可能这也和我本人性格有关吧,做事追求完美,追求最大的可能性,尽可能排除一切不安的因素,所以我很不情愿也无可奈何地做好了报班的心理准备。至于专业课,说实话大家都是跨专业考研,一开始都是一头雾水云里雾里的吧,至少我个人是这样的。基于我这个薄弱的专业课基础,我又不得不借助外力助我上青云。 简单的分析完毕,我开始选择,现在的考研班真是五花八门,乱花渐欲迷人眼啊,对我我这种要报考辅导班的人来说如何选择一个好的考研班显得尤为重要。当选择多了,选择的过程也就成了一种痛苦。唉~~~这个选择也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你英语比较弱,你可以报个专门的英语辅导班,如果你政治比较没底的话,你可以报个专门的政治辅导班。但是结合我这种情况的吧,我最后选择了飞翔考研班,这主要是因为它侧重跟踪辅导&信息反馈这块。政治:吃透高教社的《大纲解析》,好歹人家也是本指定教材,各方面的说法也比较权威和全面。但是《大纲解析》的一个缺点就在于它的重点难点不是很突出,这可能在备考中给许多考生带来不便。考研班的作用在这里就发挥了,飞翔考研班的王老师通过多年的优秀教学经验和考研总结教材,详尽地给出了每个章节的每个重点难点,同时,在老师的跟踪辅导下有效地击破各个知识薄弱点。一定程度来说,还是起到了宽心的心理作用吧。 英语:由于阅读在所占的分数比较高,同时很多题型都是围绕阅读能力而展开的。所以个人认为阅读在英语考研中可谓重中之中。如何复习考研阅读,辅导班王老师给了我更多的指导,通过十年真题的训练以及练习题后的跟踪指导,吃透真题可以说是我取得英语高分的法宝。写作也是考察英语的一个重头戏,英语作文的模板背诵还是很管用的,同时总结一些起承转合的连接词,这在作文当中也是很重要的。单词,我个人认为不需要刻意地去背诵一些GRE高难度的词汇,只要吃透考试大纲上的单词,就足足能应付。当然你必须要吃透,而不是蜻蜓点水,这个词我见过,我有印象,就以为可以了,这样还是不够的。还有一点必须记住,要时刻保持练习,我们都知道语言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每天保持一定量的英语练习,才能保持我们做题的语感和语速。 专业课:这里我就是完全根据飞翔考研班老师的辅导安排我自己的学习进度的。选择了考研班给我推荐的教材,然后把教材通看一遍,有个大概的把握。边看书边做笔记,到了后期也就是看自己总结的笔记,方便,实用。同时,考研班的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成果检测&学习方法建议在很大程度上给了节省了不少时间,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其实法硕考试有点感觉好像八股文一样,我相信只要坚持加上恰当的复习方法,再偏再难的题也没多大的问题。到了年底,做模拟题的时候就要自己再揣摩再整合,梳理好自己的解题思路。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简2017.51}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51.(1)假释的撤销及处理: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刑法》第85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简2017.52}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5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共同特征: (1)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本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但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个别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单位,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4)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故意,也可以表现为过失。 {简2017.53}53.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53.《侵权责任法》第15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

最新中山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汇总

2012年中山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

2012年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法学)考研复习经验 考研论坛蓝浅知 2012-04-11 Google提供的广告 香港中文大学2013硕士招生 2013年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南星教育6年成功经验上百案例立即可见https://www.360docs.net/doc/ff6924902.html, 在报考研究生的时候,心里一度迷茫,之后,碰见了好心的师兄师姐,帮 助我了解了相关的情况,所以我深知,在迷茫的时候,有一个人告诉你那么一 些有用的信息是多么的重要,当时就暗暗下定决心,如果有机会可以如愿考上 研究生,我一定也要过来写经验贴!!这也是接过那些帮助过我的师兄师姐的 棒子! 我从11年三月份开始准备司法考试,直到十月份中旬才认真开始准备考研 的东西。很庆幸一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司考411分,法硕联考的初试375分, (嘿嘿,也让我虚荣一会!!晒晒成绩!)。下面正式开始经验交流,希望可 以给大家一点点帮助! 关于司法考试本来也写了很多,不过后来警觉写得太多,掩盖了主题,相 信大家还是主要想了解关于考研的经验,所以我把他另外做成一篇经验贴发表 于别处了,有问题想要交流的同学也可以留言我,我会尽力帮忙。 关于选择:中山是个坑,没下定决心别轻易往里跳。至少对于一个普通的 二本学校的我来说,是的。对于每一个选择中山的同学,我想你都要问问自

己,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真的不会中途想要逃跑吗?我算是一个中途逃跑者吧,原来打算考中山的法学硕士,最后还是改成了法法硕,一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二是中山真的很难考,现在我庆幸自己的决定。如果你确定好自己的决心后,我想告诉你,坚定自己的选择,走下去,这是考研致胜的唯一法宝!考研,真的需要强大的意志力,考中山犹是。 关于英语:我的英语74分,对于这个成绩,我是受宠若惊的,之前只想着有60分就万岁。(那时以为中山的法律硕士的英语分数线是60,实际上今年的分数线是50)虽然之前在准备司法考试,但是,对于英语,我是有些小心计的,我从很早就开始背英语单词,读新概念3,虽然至今我的英语单词还是连一遍都没有背完,新概念3也一半没有读到。对于背英语单词的书,我觉得其实什么书都无所谓,俞敏洪的、星火的还有红宝书,都可以,最重要的是,你要认真背!我的方法是,反复背,每天晚上睡前,把自己今天背的单词迅速的过一遍,发现没记住的就记在便利贴上,每天没事瞄俩眼,一个星期后在过一遍便利贴上的单词,划掉记住的,留下没记住的。背单词是可以利用零散时间背的,我觉得这样的效率比花大把的时间背高。背考研单词尤其要注意每个单词的不常见的意思,往往那就是考点。 之后,就是真题,我只买了一套张剑的黄皮书。我从六月份开始,每周做一套试卷,每套我都是模拟考试的时候做的,只是那时候还没遇开始写作文。对于真题,我的步骤是,先做,对答案,背章中的生词,分析文章的长难句,口头翻译全文,对比选项为什么错,反复阅读考的关键句。最后,每套试卷中,我会挑一篇我觉得最难的文章,笔头翻译全文,最后还会按照我翻译的中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1—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 A.中国公民甲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失手致另一中国公民落水身亡 B.外国公民乙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向中国船员兜售毒品 C.外国公民丙在其本国境内实施爆炸致两名中国公民身亡 D.中国公民丁被某国有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因严重失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 1998 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 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2004 年 12 月22 日施行的最 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 正确的是( )。 A.2004 年 12 月 22 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 2004 年司法解释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 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 D.上述 2004 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 3.甲(17 周岁)因盗窃他人价值 3 万元财物被起诉,经审理查明,甲在 15 周岁时还曾盗窃他人财物,数 额达到 5 万元。对甲的行为应( )。 A.按盗窃 8 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 B.按盗窃 3 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 C.按盗窃 8 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 D.按盗窃 3 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 4.甲因家庭纠纷杀死了自己的父亲。甲所犯之罪( )。 A.是纯正身份犯 B.是不纯正身份犯 C.不属于身份犯 D.属于亲告罪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对其应( )。A.认为构成犯罪,但不予刑事处罚 B.不予刑事处罚,也不认为构成犯罪 C.认为构成犯罪,由政府予以强制治疗 D.认为构成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硕考研资料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doc

2019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1.法学专业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各行各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按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的,课程设置覆盖了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力求体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的要求。培养工作不仅与法律本科教育相衔接,还与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相联系。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培养的全过程要体现法律职业对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识及价值观、法律思维的逻辑与方式、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法律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从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总之,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 9.2019法硕考研复习方法 报考法硕这样的热门专业,就意味着更大的竞争压力,想脱颖而出就要在专业课复习上下点苦功夫。 (1)基础知识部分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练习题部分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模拟题部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模拟试卷及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联考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硕的准官方教材是人大出版社出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简称“指南”。这本书在几年前一度处于法硕“圣经”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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