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和帐务处理变化【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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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和帐务处理变化【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营改增前,公司支付境外服务费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预提所得税。2013年8月1日,部分现代服务业被列入营改增范围,企业因购买境外企业或个人的服务而发生的向境外支付服务费,由原来的代扣代缴营业税改为代扣代缴增值税,常见的有咨询费、特许权使用费等。关于支付境外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和帐务处理变化对比如下:
在此设定增值税税率6%,预提所得税税率10%,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例:A公司要向境外B支付500,000.00元咨询费:
营改增前:
代扣代缴营业税=500,000.00*5%=25,000.00元
代扣代缴城建税=25,000.00*7%=1,750.00元
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25,000.00*3%=750.00元
代扣代缴地方教育费附加=25,000.00*2%=500.00元
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500,000.00*10%=50,000.00元
帐务处理:
确认咨询费: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 500,000.00
贷:应付帐款—B公司 500,000.00
代扣各项税费:
借:应付帐款—B公司 78,000.0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营业税 25,00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城建税 1,75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 75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50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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