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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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建筑电器有限公司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_________ 消防应急灯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 月__ 日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一、整机性能

i.i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3s。

1.2 LED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120min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90min。

1.3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标志颜色应为绿色(光源发光时)。其表面亮度应满足下述要求:图形和文字的表面最小亮度应不小于25cd/m2,最大亮度应不大于200 cd/m2。

1.4消防应急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双头灯系列、电子节能灯系列的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荧光灯系列的光通

量应大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40%

1.5使用荧光灯管为光源的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

1.6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状态不应受其主电供电线短路、接地的影响。

1.7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

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

1.8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

障状态用黄色

1.9消防应急灯具在处于未接入光源、光源不能正常工作或光

源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异常状态时,内部元件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C,且不影响电池的正常充

电。光源回复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1.10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C。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i.ii消防应急灯具的充电时间应在16?23.5小时之间,最大连续过充电电流(浮充电流)不应超过0.05C5A。

1.12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放电终止后,在未重新

充电条件下,即使电池电压回复,消防应急灯具也不应重新启动,且静态泄放电流不应大于10-5C20A。

1.13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次“主电状态1min —应急状态20s宀主电状态1min "的工作状态循环。

1.14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范围内,

不应转入应急状态。

1.15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

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1.16消防应急灯具应完成10次“完全充电-放电终止—完全充电”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不低于首次放电时间的85%并满足1.2的要求。

1.17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

小于50M Q,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 M Q。

1.18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土1% 电压为1500V± 10% 历时60s ± 5s 的试验。消防应急灯具的外部带电端子(额定电压w DC50V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 1%电压为

500V± 10% 历时60s ± 5s的试验。试验期间,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发生表面飞弧和击穿现象,试验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1.19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耐受表1所规定的气候条件下

的各项试验,并满足下述要求:

a)试验期间,消防应急灯具应保持主电状态;

b)试验后,消防应急灯具应无破坏涂覆现象;

c)试验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转换工作状态,且表面亮度和光通量满足1.3和1.4的要求。

表1

1.20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条

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转换工作状态,且表面亮度和光通量分别满足 1.3和1.4的要求。

表2

1、主要部件性能

2.1消防应急灯具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2.2消防应急灯具应在电池与充、放电回路间及主电输入回路加熔断器或其他保护装置,熔断器的电流值标示应清晰。

2.3消防应急灯具应采用密封圆柱镉镍蓄电池组。

2.4消防应急灯具应设接地端子或引线,且标示清晰。

2.5消防应急灯具的外壳、标志灯的面板应选用不燃材料制造(双头灯灯头和吸顶灯灯罩可按要求定制)

2.6内部连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0.3mm的电线且符合3C 标准

2.7环境温度为25C± 3C条件下消防应急灯具的内置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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