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拱辰小学办学章程

邛崃市拱辰小学办学章程
邛崃市拱辰小学办学章程

邛崃市拱辰小学办学章程

(2016年10月修订)

序言

邛崃市拱辰小学校创建于1946年,座落于临邛镇晨阳社区4组,下设关家村小;中心校区占地24余亩,关家校区占地面积15余亩;学校教职工47人;生源覆盖临邛镇晨阳社区、胜利社区、关家社区等6个社区的学龄儿童。学校以人为本,确立“治学以德,克己复礼”的办学理念,强素质,抓质量,开辟社会办学资源,多渠道丰富学生课堂。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以情治校、科研兴校之路,积极完善“硬件工程、人心工程、制度工程”,以流动少年宫,足球兴趣班为办学特色,深化课堂教学,形成了良好办学氛围,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与地址】学校名称为:邛崃市拱辰小学校;学校地址为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晨阳社区4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学校是由邛崃市教育局举办,属公益类社会事业单位,是小学教育的六年制全日制公办小学,有晨阳与关家两个校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理念】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实施素质

教育。

办学理念:治学以德,克己复礼

学校的办学目标: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办学特色:“德”、“礼”文化为办学特色

校训: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校风:存仁,守信,明礼,扬智

教风:立德,笃志,博学,乐教

学风:勤学,善思,切向,致远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46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设定于5月或者6月进行。

第五条【学校标识】校徽与校歌

(一)校徽图案

(二)校歌歌名:《拱小好少年》

第六条学校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决策、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学校的权利】学校具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办学;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

(四)对教职员工进行岗位安排、考核、奖惩、聘任或解聘;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学校的义务】学校的义务主要包括: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依法维护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协调一致;

(五)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九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校长、副校长的聘用原则或程序为竞争上岗制,由邛崃市教育局考察聘用。

第十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校安全工作;

(七)审批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的购置;

(八)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一条【重要事项决策】学校的决策机构是校务委员会,日常管理机构为校长办公会,其成员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等组成,由校长主持,讨论学校发展和工作安排等事宜。学校重大事项在酝酿提议、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有关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

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支部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二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党团组织】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学校工作的监督作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各项工作保证监督。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工会的作用。校长要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学校重大问题要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四条【内设机构】学校设立德育办、教导处、信息办、后勤管理办等职能机构。

(一)德育办行使学校思想工作的教育职责,德育办主任与副主任由学校考察上报,教育局批准聘用。

(二)教导处行使学校教学工作的实施与管理,教导主任与副主任由学校考察上报,教育局批准聘用。

(三)信息办行使学校相关信息化的实施与管理,信息办主任与副主任由学校考察上报,教育局批准聘用。

(四)后勤管理办行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会计与出纳由学校考察,民主推荐聘用。

第十五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建立由校长、工会或教代会主席、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的学校规章制度起草小组,必要时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或社区代表参加。学校规章制度起草小组根据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情制定出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规章制度,并由全体教职工通过,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校务公开】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学校依法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纠纷解决机制】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八条【办学监督】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教代会监督】校长有义务每年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述职,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

第四章学生

第二十条【学生入学】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课程计划中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设施、图书资料;

(二)民主选举学生干部,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决定,享有知情权和询问权;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有异议,对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时,可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五)学生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学生义务】学生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品行;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孝敬父母,保持身心健康;

(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勤于思考,善于合作,积极探究,勇于创新;(四)养成良好的体育、卫生和劳动习惯;

(五)维护学校声誉,参与学校、社区和社会的公益活动;

(六)学生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条【学籍管理】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升入初中学习。

第二十四条【学生评价】学校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对学生的道德品行、健康体质状况、法律素养、人文艺术修养和学业情况等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五条【学生资助】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二十六条【学生表彰】学校对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每学期评选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

第五章教职工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组成】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八条【教师聘用】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邛崃市拱辰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用)制,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定期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聘完成后学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岗位竞聘、奖励与处分的依据。

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邛崃市拱辰小学教师工作考核细则》,健全业务考核制度和教师奖励晋级制度,建立教师管理的运行机

制,实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工资、奖金制度,重奖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

第三十条【教职工权利】教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使用学校公共资源,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实验,从事教育教学科研;

(二)参加进修、培训、学术交流,依照相关规定享有相应差旅补助;

(三)获得师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评价,享有获得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权利;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务有知情权、监督权,对不公正待遇有申诉权。(五)享有申请岗位竞聘、职务晋升或骨干教师认定的权利。对学校拟定职务、工资晋升、骨干教师、名优教师认定、教师奖励、处分等有疑问的,可依法向学校或者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应在《教师法》规定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得到处理。

(六)依法享有在聘任合同期间的劳动、医疗、失业、养老、住房公积金等保险、福利;教师聘用合同期满前半年或至少三个月前得到是否被续聘的通知。(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义务】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人师表;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学习《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研究课程标准,提高专业能力;

(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六)教师辞聘要提前至少三个月前告诉学校,离校时办好移交手续;

(七)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二条【教职工待遇】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按照上级

文件精神和《邛崃市拱辰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

第三十三条【教师发展】学校做好教职工专业发展规划与培训,提高教职工专业发展水平。

(一)学校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二)引进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和教育教学资源,建立信息平台,为教职工专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鼓励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支持教职工结合工作岗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

(四)建立《邛崃市拱辰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为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采用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到形式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学历层次、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六章德育与教学管理

第三十四条【德育体系】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指导思想和蒙以养正的办学方向,以学生品德教育与与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实施养成教育,形成“规范加特色”的德育工作。

第三十五条【德育活动】学校以课堂育人为主,开展“文明校园”的系列活动,在学校管理各个环节分层开展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品格。

第三十六条【少先队建设】学校注重少先队建设,广泛开展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发挥少先队活动的素质教育作用。

第三十七条【班主任工作】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制度,提高班主任工作质量。

(一)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二)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班主任责任心、进取心和事业心;

(三)鼓励班主任创新开展班级活动和班务管理;

(四)建立班主任工作联盟,利用团队力量开展班主任工作研究。

第三十八条【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建立教育教学基

层管理组织:

(一)学校建立语文科组、数学科组、综合科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二)实行班级(或走班等)授课制。

第三十九条【教育教学理念】学校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学生个人选择,构建丰富多彩的生本课堂,提高学生发展质量。

第四十条【课程建设】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逐步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课程体系。

第四十一条【教学制度】学校建立《邛崃市拱辰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学科教学规范》,健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流程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制度。

第四十二条【体育教育】学校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订并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做好体育工作,抓好体育常规课堂教学和课外锻炼工作,增强学生身心素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第四十三条【卫生教育】学校做好卫生与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卫生与疾病预防宣传、检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设立卫生室,按要求配备兼职医务人员或卫生员,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

第四十四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引导学生逐步养成积极向上、能够经受适当委屈、适当压力、适当挫折的健康心理。

第四十五条【艺术教育】学校做好艺术教育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通过“流动少年宫”、“艺术节”等系列活动,增强学生艺术欣赏能力。

第四十六条【科技信息教育】学校做好科技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热爱科技、敢于探索的精神,增强学生科技创新能力。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安全工作】校园安全工作,完成的主要任务有: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四十八条【安全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常抓不懈。

第四十九条【安全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十条【安全工作职责】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主要体现在:(一)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二)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实施。

(三)教导主任与副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等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四)德育办主任、副主任与大队辅导员是学校德育、少先队、体育卫生等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五)工会主席是学校工会工作、教师及家属的道德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六)后勤管理人员是学校后勤、财务等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七)食品办主任是学校食堂、师生饮用水等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十一条【安全教育】学校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自护能力。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等均应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五十二条【校园安全防范】学校加强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病和防暴力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五十三条【家长委员会】学校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按照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组织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为家委会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设立学校开放日,履行参与学校治理,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形成育人合力。

第五十四条【社区参与】学校依托社区办学,充分开发和利用社区资源,创新德育形式,开展适合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学校定期向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五十五条【开放办学】学校引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促进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建立与辖区派出所、社区或街道办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周边教育环境情况,听取社区或街道办对学校发展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十六条【社会资源】学校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校外学生辅导员等。

第五十七条【社区监督】学校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家长代表、社会人员、政府代表”组成的社区教育联盟组织,充分发挥社区教育联盟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作用。

第五十八条【对外交流与合作】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五十九条【经费来源】学校办学经费为全额财政拨款。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

第六十条【食品安全】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依法采购食堂所需原料、辅料,每周提前公布每一天食谱,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卫生和吃得安全。

第六十一条【财务管理】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划》(财政部令第68号)和《中小学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按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及相关规定制定学校财务管理

制度,做好授权范围内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学校勤俭办学,严肃财纪,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清点。

学校成立大宗物品采购小组和学校工程验收小组,学校大额经费预算、开支实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策制度,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行。经费预算、开支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财政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审计监督,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第六十二条【资产管理】学校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环境建设】学校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整体规划,逐步改造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符合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的书香校园。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法治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五条【章程修订程序】本章程的修订由学校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邛崃市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章程解释】本章程解释权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公布实施】本章程经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精品】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章程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网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速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 - 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学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 TOP100 排行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研创一流,以校园安全稳定为保障,以德育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为特色,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治校方略,在素质教育、德育工作、课改实验、校园文化和艺术教育等方面彰显特色。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为抓手,以“诚信、勤奋、协作、创新”为校训,高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才和未来发展,形成了“敬业、爱生、务实、奉献”的教风,“文明、诚信、乐学、善

学校办学章程

闫庄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原平市闫庄联校闫庄小学 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闫庄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校风:文明和谐拼搏奉献 教风:踏实严谨协作创新 学风:乐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

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办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 1、政办室: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邛崃市拱辰小学办学章程

邛崃市拱辰小学办学章程 (2016年10月修订) 序言 邛崃市拱辰小学校创建于1946年,座落于临邛镇晨阳社区4组,下设关家村小;中心校区占地24余亩,关家校区占地面积15余亩;学校教职工47人;生源覆盖临邛镇晨阳社区、胜利社区、关家社区等6个社区的学龄儿童。学校以人为本,确立“治学以德,克己复礼”的办学理念,强素质,抓质量,开辟社会办学资源,多渠道丰富学生课堂。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以情治校、科研兴校之路,积极完善“硬件工程、人心工程、制度工程”,以流动少年宫,足球兴趣班为办学特色,深化课堂教学,形成了良好办学氛围,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与地址】学校名称为:邛崃市拱辰小学校;学校地址为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晨阳社区4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学校是由邛崃市教育局举办,属公益类社会事业单位,是小学教育的六年制全日制公办小学,有晨阳与关家两个校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理念】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实施素质

教育。 办学理念:治学以德,克己复礼 学校的办学目标: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办学特色:“德”、“礼”文化为办学特色 校训: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校风:存仁,守信,明礼,扬智 教风:立德,笃志,博学,乐教 学风:勤学,善思,切向,致远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46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设定于5月或者6月进行。 第五条【学校标识】校徽与校歌 (一)校徽图案 (二)校歌歌名:《拱小好少年》 第六条学校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决策、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学校的权利】学校具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办学;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 (四)对教职员工进行岗位安排、考核、奖惩、聘任或解聘;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学校的义务】学校的义务主要包括:

最新xx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xx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在我校得到准确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各项改革在法制化轨道上不断深化与发展,把学校办成当地的名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本校为国家开办的全日制六年一贯制学校,隶属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局,独立法人。 第三条:本校的任务: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性人才。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理念: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校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的民主管理体制。校长为法人代表,全面管理和领导学校,对学校各项工作负完全责任。行政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年级组、教研组层次管理体制。实行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全员考核、择优上岗制。校内自有资金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制。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委会会议制度。校委会会议负责行政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审议、决定。由校长召集主持,每周星期一召开会议一次。校长对研究事项有最终决策权。 第八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参加)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对学校工作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对学校各级行政领导依法行使民主监督、评议的权力。 第九条:学校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在榆阳区教育局党委直接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开展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行政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予以监督,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的正确决策,团结、教育、动员教职员工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条: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在学校党支部和榆阳区教育局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工会会员的教育管理,参与学校管理,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支持与配合学校行政方面实施各项工作规划,处理教职员工大会日常工作,筹备教职员工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氛围,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指明方向。 学校的校训是:勤奋、严谨、健康、快乐。 学校的校风是:民主、快乐、和谐。 学校的教风是:博学、爱岗、爱生、求真。 学校的学风是:勤学、好问、乐学、深思。 第三章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

学校章程范本(中心校)

学校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z 中心小学。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的教育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制:六年。 第五条学校服务范围及对象:王坝村小学阶段学龄人口、佐家村、宋山村、录柳村、曹能村中高年级学生。 第六条学校业务范围:教育和组织、协调、全乡各小学的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九条学校宗旨: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走教科研相结合之路,巩固发展办学特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个性,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四有”新人。 第十条学校以“团结、勤奋、求实、拓新”为校风,以“严谨求实创新奉献”为教风,以“ 勤奋 诚实好学善思”为学风。 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目标:以体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学校办学理念:为了孩子的明天。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的举办单位和主管为礼县教育局、z 学区,受教育局、学区和z 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主管 单位为z 学区,登记管理机关为礼县编制委员会。绝对服从上级机关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主任、和教师。 第十五条校长是学校负责人,校长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区任免。 第十六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内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校长在任期内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内改方案自主管理学校,对人员聘任、经费使用、设施管理、考核、奖惩及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师学习政治,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靠学校群众组织,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 想政治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 (学校全称)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xxx)。 第三条本学校地址:河南省栾川县 xxx镇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4、依据前款规定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本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举办者补交其差额,学校设立时的其它举办者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本章程约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干预董事会和学校的正常运作。 (三)举办者(单位)变更 1、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 2、举办者变更时,应当按《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学校全称)章程

(学校全称)章程 序言 (说明:本部分可自主确定,简叙学校发展沿革、办学理念、学校文化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 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 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说明:章程是中小学校 内部管理和运行的基本依据,新修订《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有章程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也将章程建设作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基础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法律依据列举中分别增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依据。)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本校全称为_;住所地址为_。(说明:学校如有简称,应补充 简称为“”住所地址按照《统一信用代码证书》上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了本校由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年制(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说明:学校具有两方面属性:一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教育机构,具有公益性,二是经 登记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学校面向招生,招生对象为招生规模为。(说明:中小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规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说明:学校应将办学核心理念、价值追求在本条予以凝炼概括, 并适当展开阐释。)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说明:学校应围绕办学宗旨,明确发展定位,分款将发展愿景、发 展理念、办学追求、办学目标、中长期发展目标等在本条展开全面面精炼的阐述。)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I ............ 校训为(说明:学校应依据校情将学校文化精神、特色品牌 等在本长加以全面面精炼地阐述,可进一步选择编写诸如校风、学被口号、师半哲词等投育信条。)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八条[学校标识]......................................................... 校标、校旗、校歌、校微、纪

中小学学校章程参考样本

附件2: 中小学章程参考样本(试行) 一、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制定,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参考样本。 二、本章程参考样本,旨在为全市各类型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学校章程时提供参照。 三、为充分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各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章程时,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减章、节、条、款、项、目。 四、职业教育在集团化办学进程中,两个以上法人组成教育集团,应另行制定集团章程,规约各方关系与运作规则。 五、“说明”后内容仅作学校制(修)订章程过程中提示用,正式成文时应予删除。 六、民办学校制(修)订章程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涉及事项,可参照本章程参考样本。

(学校全称)章程 (X年X月X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X年X月X日经通过,X年X月X日经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英文译为;地址为;邮政编码为;学校注册域名为。 (说明:地址按照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与邮政编码。学校网址建议填写,英文译名、注册域名为可选项。)(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及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第三条学校由举办,经晋江市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校为实施年制(高级中学或职业中专学校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

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章程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

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速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 2020-2019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学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

学校办学章程

木杉学校办学章程 一、办学方向 第一条为了建设好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根据《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冷水江市教育局属公办学校,在市教育局和金竹山镇中心学校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办学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主管理为抓手,以教师学习研究为基础,以专题教育为主导,以学科渗透为主线,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绿色校园为育人环境”的环境教育指导思想,通过学科渗透、实践活动和环境建设,增强学生环保意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办学品位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综合文化素质的合格学生。 第四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课程标准、冷水江市教学常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坚持“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创新”的办学特色。 二、校务管理 第一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建立社会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会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第二条校长的职责是: 1、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学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领导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和后勤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 3、领导和管理学校人事工作,培养推荐中层干部,聘任教师,提请人事变动。 4、管理学校的经费、校舍及设备等,改善办学条件。 5、配合党组织,支持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主持校务会、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学校有关重要问题及日常工作。 6、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领导,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 第三条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第四条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坚持均衡编班,均衡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太原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校的名称是。办学场地:。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是。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是人,办学层次是中等(文化、艺术),办学形式是(全日制、业余面授、函授等)。 第五条本校的行政审批部门是太原市教育局,法人登记与管理部门是太原市民政局。收费标准的备案与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票据与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 第七条本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校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和监事;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董事会或理事会,下同。〕 (三)有权查阅董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第八条本校开办资金为万元,出资者为,属个人投资。学校存续期间,开办资金不得被抽逃、挪用,只能用于学校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的组成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平地校区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教学活动和培养学生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条学校名称:仁和区平地校区。 学校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平地街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举办者:仁和区人民政府。 管理者:仁和区文化教育局。 学校一九一七年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注册并成立,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受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学校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实行统一领导,民主公开办学。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全民族素质的提高,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按全日制小学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学计划标准,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学生具有文明的行为,科学的头脑,健康的体魄,艺术的修养,服务社会的精神。学校注重对学生健全人格,认知能力,独立生存,协同合作等现代能力的培养,竭力挖掘学生丰富的个性优势和潜在特长,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第二章办学宗旨 第四条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提高全民素质,

为培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的各类人才,培养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的品德,初步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初步具有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有相应的文化知识的身体健康的小学毕业生。 第五条学校办学宗旨:“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本”。培养“基础实、素质优、能力强、有特长、身心健康”的一代接班人。“为孩子打好做人底色,为孩子夯实基础文化知识,为孩子一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六条办学目标:科学管理、规范办学、实践创新、办出特色。 第七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一)校训:团结守纪,勤奋向上; (二)校风: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开拓进取,实事求是; (三)教风:敬业爱生,严谨治教,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四)学风:尊师敬友,勤学好问,求异多思,全面发展。 第八条学校牢牢抓住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治校思想。坚持以课堂为中心,科研为先导,质量为生命,以特色强校。 第九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点、线、面”管理模式。形成以校长负责制下的‘中心点’;以学校行政、各部门处室、学科教研组长的“三级责任纵抓一条线”,工作深入落实,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工作需要设立党支部、学校工会、团支部、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是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横管一个面。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校长根据需要可聘副校长或校长助理,并注重培养青年干部。实行校长负责制,保证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权力。校长在管理学校过程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行政决策权、工作

乡镇中小学校章程

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 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 1、学校校名: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 2、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校址:墩阔坦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县××镇中心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六年,初中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质量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 第七条: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 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 第八条:学校的校训是:重德尚美诚信,励志博爱求真。

校风是:和谐、合作、求实、求新 教风是:博爱、严谨、敬业、创新 学风是:博学、慎思、明辨、笃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教 导处(含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和行政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条: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由库车县教育局主管。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县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 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 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 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5、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 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6、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是学校依据《教育法》、国家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学校办学章程相关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xx市市中区xx镇初级中学校,校址为xx市市中区xx镇六公丘村二组。 第三条办学理念是:以人的发展为本,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适应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类自身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办学目标是:以“立志成才、全面发展”为校训,以“求真求善、求美和谐“为校风;以“博学善思、砺志尚美”为学风;以“关爱宽容、协作创新”为教风,把学校办成师生自主学习、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园地。

第五条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积极依靠社区及家庭力量,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方教育功能,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中学,学制为三年。学校的招生、开学时间按区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xx市市中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全体师生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的管理 第八条学校接受区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由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十条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⑴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团委,由校长聘任教导主任、科研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发挥督促、检查、沟通、管理的作用,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务主任是校长管理后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服务工作,为保证学校任务的完成创造物质条件。 ⑵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立教育的诚信度,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布置的工作通过教导处、总务处

(完整版)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文化培训学校章程(样本)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举办者:*******。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学范围:在哈尔滨市举办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专业设置:******培训对象:******办学的规模:******(办学面积、教学设备设施价值、教职工人数);办学的层次:******[初、中、高级](选其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其中)。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南岗区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教育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选一)。*******[董事会、理事会](选一)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名(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

在******[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中设*****(董事长、理事长)一人。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每届任期***年,******[董事、理事](选一)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决策机构议事的规则:每年至少召开***次****[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会议。经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条决策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依照任职条件,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十二条主要负责人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三)提出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决策机构批 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小学章程范本 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争创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第三条学校校址: 第四条办学性质: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xx学校是一所xxx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学校面向xx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生,招生规模以藁城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六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学校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教科研为先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机构,规范师生言行,

提高师生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学校内部管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教育教学规范化,师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养合格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第七条学校以“务实、创新、团结、拼搏”为校风。以“会教、乐教、善教、严教”为教风。以“文明、团结、勤奋、向上”为校训。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依法治校责任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㈠、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㈡、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㈢、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审批制度。 ㈣、招生管理权。按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㈠、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

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章程

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章程 (大桥乡学校) 2014年3月修订

大桥乡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敦化市大桥乡学校。校址设在敦化市大桥乡西村,学校是全民所有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学制:学校实施九年一贯制全日制教育。(分中学部、小学部) 第四条、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目标: (1)办学理念:在快乐中学习在进步中快乐 (2)办学方针:贯彻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 (3)办学目标:培养良好习惯,促进个性发展,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服务。 (4)校训:约之以礼博学于文 (5)校风:尚德求知天天进步 (6)教风:以学定教诲人不倦 (7)学风:积少成多贵在坚持 第五条办学规模:小学部 12个教学班,中学部3个教学班。设幼儿园一所3个教学班。全校教师变动幅度5-10人。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第七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订好各科教学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目标。 第八条积极开展教研课改活动。每学期初订好教研计划,确定好教研主题,大力进行课改实践,使教育科研成为落实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第九条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地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创办“国学导行”德育特色校。以校园一支歌为载体,落实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办学思想。 第十条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制度,落实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待遇。班主任应自觉贯彻执行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家访制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制度、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制度等。学期末,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准确、全面的思想品德评定。 第十一条对学生的教育,要体现教育为主、奖惩分明的原则,注重教育艺术,要使正面引导、真情关怀、表彰激励成为学校教育的主旋律,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杜绝歧视学习困难学生。 第十二条学校教育遵循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既注重学生群体共性,又注重学生的个性。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民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不提前或推迟开学和放假,不随意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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