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治理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同名17356)

浅谈如何治理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同名17356)

浅谈如何治理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的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信仰以及同这种信仰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还将长期存在,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当前,非法宗教活动及其他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成为侵蚀、瓦解基层政权,与政府争夺群众的一股势力。为进一步摸清辖区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情况,落实各项基础底数,找准现阶段宗教活动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托里县全县人口为101960人,其中,哈萨克族占69.64%,汉族占27%,维族占1%,其他民族占2.36%。不满百人的民族分别有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乌兹别克、塔塔尔、满族等。全县有宗教活动场所13座,其中清真寺12座,基督教堂1处。有登记在册宗教教职人员91人,其中哈族80人、回族8人、维吾尔族2人、汉族1人。

多年来,托里县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发展,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民族宗教无小事”。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增多,有些问

题会反映到民族宗教问题上来,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以,当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尤为重要。

二、非法宗教活动情况

正常宗教活动是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的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例如诵经、礼拜、祈祷、讲经、封斋等活动。凡是违反这些法律、法规、政策的宗教活动,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近三年来,托里县共发生1起非法宗教活动,系基督教非法聚会活动,涉案人员共计13人,均为女性;年龄在44岁至77岁之间;小学文化程度12人,初中文化程度1人。该案予以组织者包绘娟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其余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由此看出,托里县社会大局较稳定,这是全县各宗教管理服务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创造出的成效,为构建和谐托里发挥了一定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宗教方面的安全保卫,是国内安全保卫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宗教问题涉及大量群众、十分敏感复杂,宗教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至关重要。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组织、人员往往打着宗教的旗号,利用宗教的名义从事破坏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的主要危害有:

(一)破坏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侵犯公民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权,干预行政、司法、婚姻、教育等社会事务,

影响党和政府政令畅通,影响基层组织建设。

(二)危害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一是极易把群众引向宗教至上的歧途,往往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危害民族团结,影响经济发展;二是一些不法分子借非法宗教活动中饱私囊,未经政府批准,无正规的管理机构,财务无人监督,实际上成了不法分子聚敛钱财的好处所。组织者大多是为了“争山头”、争群众、争人心、争钱财,企图挤垮经政府批准的宗教场所,一旦财富聚集、羽翼丰满,就要转向削弱和瓦解我基层政权,最终达到夺取政权的目的。

(三)危害祖国统一。非法宗教活动经过演变,被民族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进而发展成通过暴力恐怖活动实现其政治图谋。民族分裂分子大肆宣传“圣战”,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建立反动组织,制造暴乱、骚乱、暴力恐怖事件,妄图破坏祖国统一。

(四)目前,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为达到他们的某些目的,冒充宗教界人士行骗。在托里县公安局查处的一起非法宗教活动中,涉案人员有的冒充基督教的教牧人员进行非法传教。调查中发现,他们既不懂基督教的教规教义也不遵守政府的宗教政策法规,既不服从爱国宗教团体在业务方面的指导,也不接受当地政府在行政方面的管理。为蒙骗信教群众入教,他们竟说基督教能消灾治病,入教后生了病就不用吃药打针了。他们不是因时、因人、因地制宜地安排宗教活动时间,而是生搬硬套地要求在周末必须放下一切活计去聚会,致使许多信徒这天家中的老人、小孩没人管,严重打乱

了当地群众的生活、生产秩序。

四、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化生活贫乏,精神世界空虚。一方面,贫乏的精神文化生活与各种文化场所缺乏有关。在农村,多数没有读书看报、看影视剧、体育活动、消遣娱乐、社交活动的场所。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则为这些农村妇女和老人提供了相互交流与排遣寂寞的平台。另一方面,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因此,每周、每月一次的聚会,除了讲经说道之外,还有教唱圣歌等各项活动,这也是吸引部分群众信教的原因之一。由于缺少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文化娱乐活动,部分留守人员在精神上感到空虚,通过宗教活动得到了心理慰籍,找到了精神寄托。特别值得警惕的是在年龄较大的信众的带领下,一些儿童也参与所谓的宗教活动,严重影响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

(二)公安机关与统战、民宗、综治等部门联动联勤不够,社会资源没有充分整合共享,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中,个别基层管理部门政治思想工作未跟上,管理措施不力,工作涣散,缺乏凝聚力,不组织群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员干部也未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不能立场坚定的同封建迷信思想作斗争。还有一些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认识不够,不懂宗教知识、管理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管理宗教的能力和水平较差。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遇到宗教问题绕道走,怕在宗教问题上出麻烦,对宗教管理工作望而生畏,既不愿管,也不敢

管,更不会管。

(三)个别宗教人士对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够准确,理解的不够透彻。

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方式方法

(一)强化宗教领域的秘密力量建设。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思路,积极在各种宗教组织、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中,物建一批能够掌握宗教团体领导权、控制阵地的秘密力量,并在后备力量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布局合理的秘密力量梯队,确保及时发现宗教领域的非法、违法活动,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等重要动向。

(二)通力协作,综合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涉及大量信教群众,涉及方方面面的社会矛盾,涉及党和国家的宗教、民族政策,涉及不同的主管部门,所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基层党政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制止各种非法活动。

(三)主动开展宗教领域的基础调查工作。整合各警种资源,围绕可能影响宗教领域稳定的组织、人员、阵地等各种因素,定期开展基础调查,切实掌握辖区宗教方面的基本情况。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四)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营造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警务室民警和“三民活动”驻村工作组,长驻不走,长期深入群众的有利条件,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

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活跃群众性的文化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宗教极端思想谬论的揭露和批驳,增强同宗教极端思想斗争的战斗性和有效性。

(五)大力做好宗教人士工作。要紧紧围绕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个大局,以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突出政治培训。一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增强爱国宗教人士的政治免疫力;二要加强中华文明史的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达到“四个认同”;三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双语”培训,增强包容、和谐的能力。

日期:2016-4-6

姓名:杨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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