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内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施工、建筑结构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3个阶段,在此期间主要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5.1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5.1.1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

本工程施工期扬尘主要为土建施工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回填和取土施工作业引起扬尘;砂、石灰料、水泥等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车辆运输中沿途撒落建筑材料引起的二次扬尘和拆迁过程产生扬尘等。以上扬尘将伴随整个施工过程,是施工扬尘重点防治对象。

(2)环境影响分析

场地施工扬尘产生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以及气象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难以进行量化,本评价类比有关单位进行的现场实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北京市环科院曾对多个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影响进行了监测,监

测结果见表5.1-1。

3

由以上施工扬尘监测结果分析可知:

①当风速为2.4m/s时建筑工地内TSP浓度是上风向对照点的1.9~2.3倍,平均2.1倍。

②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工地下风向50~150m之间,受影响地区的TSP浓度平均值为0.400mg/m3,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26倍、浓度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

③建筑工地下风向150m处TSP浓度平均值为0.322mg/m3,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的1.1倍,在下风向200m处TSP可达到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道路施工可能对道路两侧和施工场地周边的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导致空气中TSP浓度升高,影响人民的生活。施工物料的装卸和场地运输过程中伴随着大量扬尘产生,其影响可持续30分钟之久,影响范围可达周围300m左右。施工期车辆运输活动导致二次扬尘产生,其影响范围可达周围50m左右。

石家庄市市环境监测中心曾对体育大街道路施工现场进行过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施工场地洒水与否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差异很大,见表5.1-2。

表5.1-2 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状况分析表

由以上类比调查结果可知,施工扬尘以土壤颗粒为主,在枣强县年平均风速为2.16m/s情况下,影响范围主要在200m以内。

本项目主体工程在枣强县欣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场区内施工,与周围居民点的最近距离为东侧970m的西良党村,距离较远,施工扬尘不会对居民区生活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1.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期扬尘污染问题,结合《衡水市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本评价提出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如下措施,来减轻二次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于工程开工之日5日内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有扬尘污

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扬尘防治工作目标、扬尘防治技术措施、责任人等;

②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

③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洒水,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及拆除作业;

④现场搅拌应封闭作业,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于库房或严密遮盖,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必须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洒;

⑤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用于场区平整,并压实,拟建项目不设弃土场,挖方量全部回用于场区建设;

⑥工地出口设置宽3.5m、长10m、深0.2m水池,池内铺一层粒径约50mm 碎石,以减少驶出工地车辆轮胎带的泥土量;

⑦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性运输车,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要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

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

另外,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会造成局部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浓度增高,但不会对居民区造成影响,并且此类废气为间断排放,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5.2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与施工机具、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等。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NH3-N、COD等,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

施工人员平时生活产生的主要是食堂污水和粪便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NH3-N、BOD5 和石油类等。本项目施工人员按50人计,施工人员每

天生活用水以30L/人计,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为1.2m3/d,一年以330日施工计,则全年共排放生活污水396m3/a。生活污

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 产生情况分别为350mg/L,0.55t/a、30mg/L,0.05t/a。

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和燃油动力机械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少量含SS和石油类的废水,根据类比监测调查SS为1000~3000mg/L,石油类为10~30mg/L,肆意排放会造成周边地下水污染,必须妥善处置。

施工期清洗废水统一排入施工场地上的临时沉淀池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少量洗漱用水就地泼洒抑尘,不外排水体。由于施工期间废水量较小,水质简单,施工废水不会对拟建地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3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废石、混凝土块、拆迁建筑后的建筑废料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属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项目场地不涉及大面积的填挖土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用于场区的平整和场区绿化等。另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部门指定路线行驶。

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宜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石、砼块、黄沙、弃土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应派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

综上所述,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为避免施工期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4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5.4.1噪声源及其影响预测

(1)施工噪声源强

根据类比调查和资料分析,本项目拟采用的各类建筑施工机械产噪声级值见表5.4-1。

表5.4-1 施工机械产噪值一览表

(2)施工噪声贡献值

本评价采用点源衰减模式,预测计算施工机械噪声源至受声点的几何发散衰减,计算中不考虑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预测公式如下:

L r=L ro-20lg(r/r o)

式中:L r——距声源r处的A声压级,dB(A);

L ro——距声源r o处的A声压级,dB(A);

r ——预测点与声源的距离,m;

r o——监测设备噪声时的距离,m。

利用上述公式,预测计算本项目主要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贡献值,预测计算结果见表5.4-2。

表5.4-2 主要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贡献值

5.4.2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将表 5.4-2噪声源预测计算结果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互对照可知,土石方施工阶段,昼间距施工设备40m,夜间20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建筑结构施工阶段,由于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振捣器和电锯噪声源产噪声级值较高,昼间距施工设备60m、夜间300m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523-2011)要求;物料运输车辆周围昼间100m、夜间300m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

主体工程在枣强县欣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场区内施工,距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970m处的西良党村,距离较远,大于300m,且施工场地与村庄之间有其它建筑物、围墙隔挡,不会对其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此外,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多台机械同时在一处作业,此时施工噪声影响范围会更大。

为避免施工机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放置,以减少影响范围。

(2)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村庄较近的路段,除工程必需并得到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外,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

(4)运输车辆在穿过村庄时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6)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

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工程招标时,应明确将降噪措施纳入招标文件中;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顺利实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不会对沿线居民区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施工

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具有局部路段特性,噪声影响将随着各施工路段的结束而消除。

5.5施工生态影响分析

由于施工期较短,而场址相对整个地区来说范围又很小,加之本地区无野生动物,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1)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工程建设对当地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对地面的扰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破坏了原有地貌植被,不同程度地对原有水土保持设施造成了破坏,使土层松散、地表裸露,土壤失去了原有的固土防风能力,从而引起了水土流失。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施工期结束后如不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可能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建设区域脆弱生态环境的土壤侵蚀加剧,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扰动地表、破坏生态环境

在施工过程中,人为活动不可避免地破坏原地貌植被,使地表土疏松,造成项目区土壤流失量增加,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②风蚀沙化加剧、土地资源遭到破坏

本工程建设区域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工程建设与生产过程中如不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土地资源遭到破坏,可能诱发土地沙化,降低土地生产力。

③降低建设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工程建设活动将使建设区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直接影响周边地区植被生长,可能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造成影响。

工程建设完成后,整个厂区以及周围要完善绿化。种植植被具有防止水土流失的效能。总之,项目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对评价区生态环境的功能和稳定性影响较小。

6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1评价区域气象特征

根据导则要求及模式需要,本次大气预测采用衡水市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根据导则要求,本项目采用衡水市气象站提供的2013年全年逐时常规地面气象数据,该站点编号54702,地理位置为东经115°42′,北纬37°44′。地面气象数据包括风向、风速、总云量、低云量和温度,其中,风向、风速、温度为每日24次观测数据,总云量、低云量为每日3次观测数据,在软件数据处理过程中,对非24小时逐时观测的总云量和低云量进行了插值处理。衡水市气象观测站与本项目场区距离小于50km,且与评价范围的地理特征基本一致,因此,可不再进行补充地面气象观测。

由于项目所在区域50km范围内无高空气象探测站点,预测所需的2013年全年高空气象数据采用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的中尺度气象模拟数据。模拟网格点编号为(30,18),地理坐标为115°42'26.99"E、37°41'44.79"N,与本项目直线距离18km。高空气象资料主要包括日期、探空数据层数、气压、高度、干球温度、露点温度、风向、风速。

(1)常规气象资料统计与分析

本项目常规气象资料统计与分析采用衡水市气象站提供的地面气象数据,分别对温度、风速、风向、风频及主导风向等气象因素进行分析。衡水市2013年月平均温度变化情况见表6.1-1和图6.1-1。

表6.1-1 衡水市年均温度的月变化统计分析表

图6.1-1 衡水市年均温度月变化图

衡水市2013年各月平均最大风速出现在4月,为2.72m/s ,最小风速出现在1月,为1.48m/s ,年均风速1.96m/s 。平均风速随月份的变化情况具体见表6.1-2和图6.1-2。

表6.1-2 衡水市年均风速的月变化统计分析表

图6.1-2 衡水市年均风速月变化图

衡水市2013年春季小时最大平均风速出现在14:00和15:00,均为3.34m/s ,最小平均风速出现在07:00,为1.98m/s ;夏季小时最大平均风速出现在17:00,为2.57m/s ,最小平均风速出现在23:00,为1.38m/s ;秋季小时最大平均风速出现在12:00,为2.49m/s ,最小平均风速出现在07:00,为1.23m/s ;冬季小时最大平均风速出现在15:00,为2.41m/s ,最小平均风速出现在20:00,为1.40m/s 。年均风速的月变化和季变化见表6.1-3。季小时平均风速变化情况具体见表6.1-4。

-50510152025301

2

3

4

5

6789101112

月份(月)温度(℃)

1

2

3

456789101112

月份(月)

表6.1-3 衡水市年均风速的月变化统计分析表单位:m/s

表6.1-4 衡水市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统计分析表

小时/h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春季 2.06 2.05 2.01 2.12 2.1 1.98 1.89 2.04 2.59 2.86 3.17 3.25 夏季 1.53 1.49 1.39 1.39 1.39 1.39 1.44 1.6 1.93 2.15 2.13 2.49 秋季 1.32 1.34 1.31 1.28 1.31 1.33 1.23 1.38 1.48 1.92 2.22 2.49 冬季 1.53 1.51 1.51 1.6 1.57 1.58 1.68 1.63 1.65 1.9 2.28 2.39 小时/h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春季 3.28 3.34 3.34 3.29 3.18 2.88 2.53 2.11 2 2.05 1.95 2.14 夏季 2.44 2.5 2.54 2.48 2.57 2.43 2.07 1.65 1.49 1.5 1.38 1.49 秋季 2.43 2.26 2.36 2.26 2.16 1.72 1.4 1.32 1.24 1.39 1.39 1.35 冬季 2.32 2.31 2.41 2.33 2.28 1.81 1.52 1.4 1.45 1.46 1.51 1.45 根据2013年地面气象观测资料绘制全年及各季风速玫瑰图,见图6.1-4。从图6.1-4中可以看到,衡水市2013年全年最大风速出现在NW方向,全年最大风速出现在WNW方向,二者略有不同。

图6.1-4 衡水市各季及年平均风向玫瑰图

衡水市2013年春季、夏季风频以S风向最大,分别为14.36%和11.78%,秋季以SSW风向风频最大,为12.00%,冬季以ENE风向风频最大,为9.43%。全年以S风大风频最大,为11.13%,其次是SSW风向,为10.62%。每月、各季及长期平均各风向风频变化情况见表6.1-5和表6.1-6。

表6.1-5 衡水市年均风频的月变化统计分析表单位:%

表6.1-6 衡水市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统计分析表单位:%

20年多年统计的风向玫瑰图见图6.1-5。从图6.1-5中可以看到,衡水市20年统计的最大风频出现在SSW风向,其次为S风向,与2011年气象数据略有不同。

图6.1-5 衡水市各季及年平均风向玫瑰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定义,主导风向是指风频最大的风向角的范围,风向角范围一般在连续45°左右,对于以16个方位角表示的风向,主导风向一般是指连续2~3个风向角的范围,某区域的

主导风向应有明显优势,其主导风向风频之和应≥30%,否则可称该区域没有主导风向或主导风向不明显。从表6.1-6和图6.1-5可以看到,衡水市2013年气象统计的风频最大的风向角范围是从SW到S风向,其风频之和为28.9%,略小于30%;20年气象统计中风频最大的风向角范围也是从SW到S风向,其风频之和为28.2%,略小于30%。因此,根据导则定义,本地区无明显主导风向。

(2)20年气象资料统计与分析

衡水市20年气象资料统计采用当地1993年至2013年的统计数据。20年最大瞬时风速25m/s;极端最高气温42.8℃,极端最低气温-16.6℃;年均降水量479.1mm,最大降水量759.5mm,最小降水量233.1mm;年均日照时间2466.8h。年均风速、气温和相对湿度的月变化情况见表6.1-7。

表6.1-7 衡水市20年常规气象资料统计分析表

6.1.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6.1.2.1预测模式

本项目为三级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采用估算模式计算。

6.1.2.2预测因子及评价标准

(1)预测项目:PM10、H2S、NH3共3项

(2)预测内容

①预测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与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地面浓度,分析其对环境的影响。

②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的场界浓度情况。

(3)评价标准

①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执行如下标准:NH3、H2S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标准,PM10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标准值详见表6.1-8。

3

②场界浓度达标性分析执行如下标准:氨、硫化氢评价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场界),即1.5mg/m3、0.06mg/m3。

6.1.2.3预测源强参数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参数汇总见下表。

表6.1-9 拟建工程点源及面源扩散参数及污染源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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