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CCESCC/WI-60)

1 目的

为确保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在移交甲方和监理验收前质量能确实达到合格,使各级质量检查人员认真负责,使工程验收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项目部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对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修改本规定并负责实施监督。

3.2 分(子)公司质量检查部门负责所属项目部的质量验收工作,并向公司质量安全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3.3 公司直属项目部质量检查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验收工作,并向公司质量安全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工程项目开工后,由项目部或各二级单位技术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以及各专业的质量验收规范等的要求,对施工项目进行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检验批,并确定要达到的质量等级,从而编制出质量验收预控计划。

4.2 工程物资、设备的质量验收。

工程物资、设备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他验收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物资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的材料员会同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专业工长进行检查验收,需复检的材料应按要求取样送检和试验,证明合格后才能使用。严禁使用没有合格证明或经检验、试验证明不合格的物资、设备。

4.3 工程质量验收措施和方法

施工质量验收依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或地标及相关的质量验收规范、标

准进行质量验收。

4.3.1

检验批验收制度

4.3.1.1 检验批质量合格的条件,共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和一般项目检验。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工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

4.3.1.2 为了使检验批的质量符合安全和功能的基本要求,达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目的,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应对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子项合格质量给予明确的规定。

4.3.1.3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材料员、取样员、班组长等进行验收,由工号技术员负责人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班组长分别在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检验批质量等级。合格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3.2 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4.3.2.1 分项工程验收在所有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班组必须在分项完工后或中间交工验收前进行自检、互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交工前的检查,同时由专业施工员负责组织进行技术复核并做好记录。

4.3.2.2 对分项工程观感或使用功能等方面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和遗留问题,尤其各工种、分包之间的工序交叉可能发生建筑成品损坏的部位,必须通过自检、互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做到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

4.3.2.3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职质量检查员、工号技术员负责人、施工班组长进行分项质量等级评定,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3.3 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号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资料员整理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填写有关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书面报监理(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质量检查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负责人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主要分部工程在内部

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还应有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各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3.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

4.3.4.1 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中的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观感质量检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质量部门、技术部门、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参加检查验收,各责任人签字确认。

4.3.4.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合格后,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在建设(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技术与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各责任人签字确认。

4.3.4.3 有总承包的项目,整个项目或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由总承包商项目部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验收申请报告”,业主收到“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业主负责人组织监理、总承包商(包括设计)、施工分包商等单位施工、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项目或单项工程验收。

4.3.4.4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总承包商项目部施工经理会同业主、监理和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代表对整个项目或单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

4.3.5 检验批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

4.3.

5.1 在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返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允许施工班组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确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4.3.

5.2 个别检验批发现质量不符合相应专业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来检测。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仍可通过验收。如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

4.3.

5.3 更为严重的缺陷或者超过检验批的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可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若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标准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则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这样会造成一些永久性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4.3.

5.4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3.6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员会同质量检查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签具验收意见。对于隐蔽工程则必须办理完签证后方可隐蔽。

4.3.7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验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3.8 当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不符合相应质量验评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处理后应按有关规定、标准重新验评。处理过程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

4.3.9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填定、归档应遵循《记录控制程序》和《交工资料管理规定》。

4.4 质量报表及时间

4.4.1 各单位设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能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需要。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机构包括:经理;施工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质量、经营、物资、机具等部门负责人;各施工队队长、质量检查员。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质量安全部检查科。

4.4.2 各单位每年年初应将本年度的《在建项目单位工程明细》进行落实并上报质安部。对所新开工的施工项目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并填写《在建项目单位工程明细表》及时上报质安部。

4.4.3 各单位每季落实持证质量检查人员所在现岗和分布情况,对持证的质量检查人员及对所在施工项目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持证质量检查员在岗情况表》和《质量检查员动态分布情况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上个季度的报表。

4.4.4 分(子)公司、项目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完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评结果填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报表》中,报公司质量安全部。

4.4.5 分(子)公司、项目部每半年将已完成并验收评定的单位工程填入《竣工单位工程质量统计报表》中,并附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定)表复印件,报公司质量安全部。

4.4.6 分(子)公司、项目部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的质量检查总结,报公司质量安全部。

4.4.7 分(子)公司、项目部对顾客(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的有关质量问题和在自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质量检查员填写《工程质量问题处置单》,下发给有关的责任单位,质量问题整改验证结束后,将《工程质量问题处置单》和顾客(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复印件,每月随质量月报一并报公司质量安全部。

5 相关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5.2 交工资料管理规定

5.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4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 实施记录

6.1 各项施工记录

6.2 各项质量验收记录

6.3 半年和季度检查结总

6.4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报表

6.5 竣工单位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6 工程质量问题处置单

6.7 在建项目单位工程明细表

. . .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质量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的监审; .仪器量规的管理; .制程质量管理; . 成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质量确认;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项目部安装施工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doc

天宏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部安装施工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流程,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 1、项目部应建立现场质量管理体系,配备有任职资格的专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2、项目部应制定完善的安装质量控制计划和目标,制定完善的具有指导性的安装施工组织文件,并经过公司技术部门审批。 3、项目部应使用经计量鉴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和测量工具,并配备专人使用和保管。专人负责测量放线、基础尺寸复核技术管理工作。 4、项目部应配备专人负责现场进出场地的主材料、辅材及构配件的清点、堆放和短期防护工作。 5、项目部应配备专人负责技术文件的传达、整理、收集及归档工作,并整理工程管理和技术资料,负责工程进度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工作。 6、项目部应负责工程完工或竣工初验报检验收工作,参与组织竣工初验,并负责初验后整改复验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度”。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

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1、各班组在完成施工任务时,自己要先认真对所施工内容的质量进行检查; 2、班组在自检合格后报送专业工长进行专业检查,专业工长检查时,班组长必须陪同; 3、专业工长检查评定合格后,报项目部专职质量和技术部门,对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质量等全方面检查; 4、每次检查必须要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 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要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检后方为合格; 6、前面工序完成后,在进行后一工序施工前,两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交接检查,并有书面检查内容。 7、项目部全面检查合格后报送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二)坚持在施工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工作。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应做好隐蔽验收记录或影像记录,并经驻地监理在对资料和工程检查合格同意转序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三)、坚持质量例会制度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 质量方针,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 法。 1.2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 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 制。 1.3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 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 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 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 规定,是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 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依 据。所属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 定实施细则。 1.5 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 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1.6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 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7 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并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2 术语

2.1 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2.2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构成的体系。 2.3 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4 质量监督体系——由企业、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5 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员。 2.6 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7 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工作的人员。 2.8 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2.9 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2.10 特殊建筑工程——结构体系复杂、技术难度很大或面积超大的群体建筑工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工程、建筑高度2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工程等。 3 质量管理体系 3.1 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均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2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等组成。 3.3 所属施工企业均应建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4 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使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 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 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 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 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 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953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 Model of Product Quality Traceability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

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路MHTJ.11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工区「?秤质;用?艸可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 (1) 第三章费用及管理 (1) 第四章考核内容 (1) 第五章实施细则 (2) 第六章责任追究 (7)

第七章附则 (7)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蒙华铁路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全员责任风险 意识和质量创优意识。进而使施工管理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 实现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办法C 第二条本办法的编制依据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的 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和工区质量自控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工区成立质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 部。 组长:杜才 副组长:刘兰志张立武 成员:李洪泉刘喜春 许彪张明明屈焕茹刘 第三章费用及管理 0. 2%o 第五条 考核奖励基金的管理:考核奖励基金由工区计财部单独 设帐管理,专款专用。每个考核期结束后,考核结果经质量管理领 导小组审批后,由计财部兑现给相应管区及作业队。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控制、质量文件管理、上 中铁十:局策团冇限公司蒙华铁路MHTJJ1标段项n 纾理部二工区 邱长威 桂琪谭伟赵武兵霍永启 蕾党安华卫文攀姚恩俊 第四条 工区设立专项质量考核奖励基金。总额为合同金额的 工秤质吊宦理考核办法

报资料工作管理、人员资质、教育培训、FI常例会、质量问题库建立及管理、工程实体质量、质量报检程序、隐蔽工程管理、质量管理相关影像资料等。 第五章实施细则 第七条工区采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月度考核,对管区及作业队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管理。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检查、考核方式与作业队等同。 第八条对内业资料管理的奖惩: 检验批、隐蔽工程签证缺短或填写有较大失误者,对责任质检工程师处罚100元;责任质检员处罚50元。 质量日志填写不及时或填写不认真弄虚作假者,对责任质检工程师处罚100元;责任质检员处罚50元。 各类质量报表未及时上报的,对工区质量总监处罚50元;工区 质量部长处罚20元。 上级检查存在的问题未及时登录问题库或弄虚作假者,对工区质量总监处罚100元;工区质量部长处罚50元。 上级检査的通知单,未及时进行回复的,对工区质量总监处罚100元;工区质量部长处罚50元。 对上级进行内业检查并获到上级通报奖励的,对工区质量总监奖励500元;工区质量部长奖励200元;对相应管区质检工程师或质检员奖励100元。 第九条对现场施工“三检”制度落实的奖罚: 检验批未按“三检”流程运行直接上报监理验收的,对责任质检工程师、现场技术负责人处罚100元;对责任质检员、技术员处罚50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

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1 1. 0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明确公司质量信息系统的组织构架、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信息提报 流程及模板、信息传递时限要求及质量信息的处置,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量产过程)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 整理、传递、处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2.0 定义 质量信息:产品质量形成和用户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有用的情报和资料。 生产过程质量信息:自各种原材料、协作配套件入厂到制造成品入库前所 发生的与产品质量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质量信息。 市场质量信息:自产品交付成品库到产品销售及服务的全过程中,因设 计、制造、采购件质量问题等原因所发生的各种质量信息。 3.0 内容 3. 1 组织机构 3.1.1质量信息由质量部统一管理 , 在质量部设立公司质量信息中心;相关各部门(技术 中心、工艺部、采购部、制造部、销售部等)分级管理,并设立质量信息 子中心。 详见“图 1:质量信息系统机构图”。

质量信息管理机构图 3.1.2质量信息子中心必须指定一位经理及以上领导作为其子中心的第一质量责任人, 并设置专职质量信息员(当前各部门视具体情况可兼职)。 3.2 职责 3.2.1质量信息中心 1)负责公司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2)负责制订质量信息中心与子中心之间质量信息传递的流程及质量信息提报、传递 的模板; 3)负责月度质量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以及改进项目的确定; 4)负责组织对市场 A、 B 级和生产过程 A 级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传递、 处理、验证和归档工作; 5)负责定期对各质量信息子中心的运行质量进行评价。 3.2.2产品开发部子中心 1)负责本质量信息子中心的有效建设、运行和管理; 2)负责按规定要求反馈、接收、处理、汇总分析质量信息,并按要求提报;

工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G567线礼县至成县至康县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G567线礼成康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1分部 二O一五年三月---二O一六年十二月

工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工程质量是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基石和生命线,为进一步开展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年”活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激发全体员工的质量管理参与意识和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工程质量管理 根据ISO9001:2000标准及公司制定的《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综合管理手册》,以“信守合同,建设精品,确保顾客满意;强 化管理,持续改进,赢得社会信誉”为质量方针,以“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90%;顾客满意度90%。”为质量目标,全面推行质量管理。 1、我项目部必须按照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综合管理手册》和质量计划、目标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设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2、项目部制定各职能部门的质量职责,制定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操作工人质量职责。

3、项目部成立QC小组,对技术难题和施工方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可行的方案,以指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加强企业员工质量意识建设,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应 知应会和质量标准教育与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上岗合格证挂牌上岗。 二、项目质量控制 总则: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以人为核心;以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2、加强对施工处质量因素的控制,即人、材料、机械、方法、 环境的控制。 3、明确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 和事后控制。 (一)、原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1、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对材料供应商进行 评估,择优选择供货厂家,并签定材料购销合同,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四、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制 五、质量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二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周例会制度 二、质量检查制度 三、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四、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制度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⑷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⑸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 ⑹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⑻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技术质量部 ⑼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

施工单位-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建设工程公司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司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增进用户对公司的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施工单位和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下简称直管项目部)所承建施工的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总包及分包的质量管理。 第3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公司及各二级施工单位都必须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或特种安装许可范围承揽相应的工程施工业务。 第4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5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或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2章质量方针、目标 第6条公司坚持“诚信守法,防控结合,持续改进,精铸工程,关爱生命,改善环境,业主满意,员工满意,公众满意”的质量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好质量”、“质量管理,人人有责”和“质量活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树立“用户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 第7条公司的近期的质量目标是: 1、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2、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0%以上; 3、交付三年内的工程回访率85%以上; 4、业主的满意度达85%; 5、实现业主或公司提出的创优争杯目标。 第8条公司的质量目标将结合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进行目标分解,并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定并考核。 第3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9条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工程技术处、项目开发处、安全生产处、人力资源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技术处是公司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关职责见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明确一名处级领导具体负责本单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供应商评定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保证如期、如质、如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供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 3、职责 3.1技质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 3.2采购物流部、制造部、财务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4、供应商评选原则 4.1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2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3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有验证其已经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 4.4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 5、供应商评定方法 5.1评定小组 由技质部、采购物流部、财务部、制造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 5.2评定方法 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 5.2.2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

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报告书》,评审报告书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天人公司供货系统。 二、供应商评审 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 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 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 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 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审一次) 1.1.4停供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6个月评审一次)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 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 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 1.2.3原材料经销商;(不包括坯料、管料供应商) 2、评审程序、内容 2.1评审程序 2.2.1技质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 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 2.2评审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 3、改善计划及验证 3.1供应商评审后发给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1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30日内完成问题关闭,提交整改证据。 3.2供应商问题整改原则上不实行现场关闭,但对不能按时关闭或未提交整改证据的供应商,将实行现场验证关闭。 三、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1、按照TS16949:2009标准要求,供应商应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开发,原则上在签订供货协议一年内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三方审核的证书。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可以不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但必须接收二方审核: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考核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结合中交路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 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评分 第三条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质量考核,质量管理综合考评执行100分制; (一)公司质量管理情况(15分) 各单位日常质量管理情况。依据《中交路建二级公司质量管理评分表》(附件1表二),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平均得分的15%折算。 (二)现场质量情况(66分) 中交路建对各单位所属项目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情况。依据《中交路建项目质量检查总评分表》(附件2表一),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项目质量检查平均得分的66%折算。 (三)质量信息统计报送(3分) 质量报表、总结等报送情况。当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出现瞒报、谎报,对文件 没有传达执行等情况不得分。质量报表、总结报送延迟,内容不符合要求,数据不 准确,文件执行不力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四)年度质量重点工作开展情况(3分) 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由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未部署落实不得分。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总结上报不及时

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化质量管理模块应用(3分) 中交路建每年按不少于两次的频度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化工作检查和考评,按其信息化应用考评平均得分的3%折算。 (六)质量信誉(10分) 1.质量问题及事故(5分)。性质恶劣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报送与处理情况。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2.质量投诉与通报(5分)。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通报、信誉评价降级、投诉、举报属实等,且未酿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信誉蒙受损失,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七)加分项(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中交路建和中国交建奖项,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对获得质量奖按下列情况予以加分奖励。 1. 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和国外知名质量奖项等,每项加5分。 2. 获省(部)级、中国交建质量奖,每项加2分。 3. 获中交路建级优质工程奖,每项加1分。 4. 直属项目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质量奖励通报,每次加1分。 第四条对项目质量考核,分为总体考核和单项考核两部分。 (一)总体考核 分为内业、外业和业主奖罚三个部分,执行100分制,若质量考核累计总体分值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所有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是企业管理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施工企业素质的重要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保证工程质量,领导是关键,特别是各级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其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第四条公司鼓励职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提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目标。 第二章目标管理 第六条公司通过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年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合同履约率100%,单位工程一次质量检验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克服质量通病。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结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创优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通过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过程检查等方式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 各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创优规划于工程开工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与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项目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先进管理单位评选、先进个人评选有机结合,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并与员工的工资分配挂钩,达不到既定质量管理目标时行使一票否决权。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 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过程测量方法评估质量管理状况,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统一产品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通过定期评估,识别高质量风险项目,跟踪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措施以消除质量隐 患。 ?确保质量底线,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判断一线公司工程管理状况,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管理的要求,从而达到 提高质量稳定性以及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集团所有在建(自开工至交付完成)项目和各一线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项目以及非全资但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公司和项目。 3.组织 3.1.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及一线公司的评估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 全进行管理。 3.2.各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评估区域: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及成都四个区域。 4.职责 4.1.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负责集团项目分区域评估报告的收集分析和集团总体评估报告的发布。 4.1.3.对各区域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4.1.4.负责对集团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4.1. 5.根据实测及评估结果对一线工程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4.1.6.负责每季度发布各一线公司的工程管理报告。 4.1.7.负责共享集团内成功经验和教训。 4.2.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 4.2.1.根据区域项目以及工程管理的实际状况,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2.2.制定本区域的工作执行细则并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4.2.3.负责编制区域内组织的质量安全管理报告,报区域管理层和集团工程管理部。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统一所属施工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尺度和方法,促进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施工项目。 第四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掌握所属企业及其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所属施工企业应对本企业、所属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施工项目部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环节,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针对各类施工项目的具体考核评价细则。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对所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其所属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

第七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共分为5个分项,每个分项中再分为若干子项。5个分项如下: 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4、工程质量过程管理 5、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包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两个子分项) 分项内容详见附表2.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 第八条考核评价采取评分表的方式,评分采取标准分扣、增方法。每个分项均为100分的基础分,根据权重设置各子项基础分。 第九条分项得分在95以上的为一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且有所创新;分项得分在85分至94分的为二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70分至84分的为三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基本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在70分以下的为四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没有达到《条例》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总体评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得分 = 各分项实得分加权总和 其中: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30%+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70%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7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 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 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 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定产品质量信息收集途径和流程,确保质量信息及时得到收集、传递和处理。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内、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 3 职责 3.1质保部负责公司质量信息归口管理工作,对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进行监督和考核。 3.2营销部负责顾客和市场反馈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 3.3各部门、生产厂负责本部门有关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产品质量信息分为: a、内部反馈信息(在加工、装配、试验等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质量问题,包括上工序、供方产品质量信息等); b、外部反馈信息(包括市场和顾客反馈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等); c、供方反馈信息(包括对产品改进的信息等); d、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变更信息等。 4.2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 4.2.1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 4.2.1.1质保部收集的信息包括 a、公司内部产品质量状况(包括进货物资、过程检查和监督、成品检验过程等); b、产品监督检查信息(包括对供方监督检查); c、产品理化分析有关信息; d、外部反馈信息(市场和用户反馈); e、来自供方的信息(包括对产品改进的建议和意见等); 4.2.1.2营销部收集的信息包括 a、产品外部反馈质量问题,包括市场和用户反馈信息; b、与供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供方产品和服务质量、供方改进的建议等);

c、与产品改进有关的信息(包括来自用户、各代理商等); d、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等。 4.2.1.3研究所收集的信息包括 a、公司内部产品质量状况(包括对产品技术、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b、产品外部反馈信息(包括市场和用户反馈); c、来自供方的信息(包括对产品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d、与产品改进有关的信息(包括来自公司内各生产厂、相关部门和用户、各代理商等); e、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等。 4.2.1.4各生产厂、相关部门收集的信息包括 在产品加工、装配、试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上工序、本工序和供方信息);4.2.2公司内部产品质量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4.2.2.1在生产、加工、装配和试验过程中发现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信息,由信息发现单位开出《质量信息单》或以专题报告形式传递到质保部,由质保部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处理;也可由信息发现单位直接协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但处理情况和结果必须进行登记并按要求报告质保部。 4.2.2.2《质量信息单》填写应规范,信息发现单位如实填写,应明确信息有关的内容,包括产品实际质量状况、不合格件数、造成的损失等; 4.2.2.3《质量信息单》应在当日传递到质保部;质保部收到信息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落实责任单位或相关措施;责任单位收到《质量信息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不能按时进行处理的,应说明理由,否则对责任单位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2.4《质量信息单》处理结果的验证:信息处理完毕后,责任单位应将处理情况反馈质保部,由质保部组织验证信息处理结果,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由责任单位落实进一步的措施。 4.2.3外部质量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4.2.3.1营销部负责将外部反馈的质量信息,包括三包服务信息、用户和代理商、各代表处反馈的信息及时传递到质保部、研究所等相关部门; 4.2.3.2研究所负责将直接从市场和用户收集的质量信息按照《产品质量、技术改进实施细则》执行; 4.2.2.3质保部对收集到的外部产品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落实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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