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人事)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与人事)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与人事)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项目部分部、炸药库管理人员、作业队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分部必须按责任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1、项目部分部、炸药库管理人员、作业队的安全职责按本规划中的安全职责部分执行,各项工作细化到点,明确责任,分工到人。

2、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3、加强施工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4、对应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玩劣的部门、个人按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5、分部与炸药库负责人、作业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把关,层层落实责任。

库管员的岗位责任制

1、非保管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住宿、会客等其它活动。

3、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4、不准携带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入库。

5、领用爆炸器材无专用锁药箱不准发。

6、变质过期失效爆炸器材不准发。

7、爆破员酒后领取爆炸器材不准发。

8、不准自行处理变质过期失效爆破器材(由公安机关批准矿保卫科、安全部门、材料科妥善销毁)。

9、不准把爆破器材出售、转送他人,严守职责,做到购进、储存、销毁、收发登记手续齐全,日清月清,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岗位安全责任制

1、库房管理员发放炸药时,必须认真检查放炮员的爆破作业证和放炮证,严禁无证发药,爆破员“两证”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放炮员将“两证”转借他人时,库房管理员有权没收交安质部门处理。

2、炸药的发放、退回数字应认真填写,不得有涂改、伪造。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数字时必须由领导签字认可方可领用。

3、爆破员领用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班到爆破器材库办理退库手续,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当班退库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否则,将按违章处理。

4、爆破员实行的爆破材料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签字方能核消。

5、爆破员在领、退药时,不得请人代领、代退。

6、雷管的发放、请退必须在辅有导电的转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民爆器材库安全运营,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日不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二、巡回检查范围:民爆器材库房、库区及围墙外。

三、巡回检查内容:

1、有无意外或突发事件发生;

2、库房的防盗门窗、围墙建筑是否完好无损;

3、库房内民爆器材有无失效、变质、缺失、被盗现象;

4、消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水源是否充足;

5、库房内民爆器材是否按要求堆放;

6、民爆器材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全,账物是否相符;

7、库区、库房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等隐患,水沟是否堵塞;

8、值班日志、消防日志记录是否完整;

9、通讯是否通畅。

四、夜间发现有异常现象或非正常犬吠声,应立即巡查。

五、实行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通讯联

络通畅,巡检定时,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

六、每日巡查有当班职工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安全责任人必须参

加。

七、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民用爆破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为规范民用爆破器材的规范专用,减少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本项目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器材要定人审批后领用,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领用民用爆破器材,冒领或没有凭证发放,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为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专用管理,做到即领即用,未用完退回,不得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领用要做好各项进出登记。

三、各项登记要与实际相符,保管员要做好发放前的审核检查及退回时的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四、保管员不得发放有问题的爆破器材,对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要与其它完整的区分开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记,发现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要及时终止或制止使用,做好防范工作。

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落实日常安保工作,确保24小时做好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科学有效的管理好民用爆破库房,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保人员必须政治可靠,素质过硬,高度认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二、不管何时,都要树立“防范于未然”的心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目标,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本职范围的安全护卫工作。

三、值班人员必须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管理好值班室内的电话、监控、报警系统,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准酒后上岗。

四、安全防护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管何时,非库房人员进入库区,必须得到上级领导批准。

五、安保人员有义务提醒按手续审批进入库区的工作人员或来库区检查、参观、学习的其它人员,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及手机和各类电子产品入库。

六、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提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或矿部汇报处理。

七、为更好保护好炸药库,值班人员在岗时,应定时或不定时地巡回检查,应注意各库房门窗,消防、避雷等库区设施和库区有无异

常情况。

八、作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九、安全生产负责人、安质部应不定时的查岗,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十、节假日时项目部值班领导须加强节日的安全部署工作,加强安全巡逻,不得无故不到。

十一、特别时期的安全保卫,如汛期、雪灾、台风等,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依据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相关专业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认真负责好各专业组的协调、指挥,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到位。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政策,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建立消防组织,全面实现安全经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区域内不准随便使用明火,库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

二、按照规定,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三、操作及检查人员,严禁把火种、火源带入库房,不准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潮。

四、库房区域内严禁住人,不准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

五、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关掉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机动车辆入库,排气管必须戴上火星熄灭器。库区内的杂草要定期锄除,不能等枯黄后才清理。

六、保证库区清洁,在库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七、爆炸物品仓库应备有储存足够水量的消防池或消防用水管道。

八、爆炸物品仓库不论其所在地区的雷电期长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击和间接雷击,避雷针与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九、爆炸物品的仓库上空,不准架设任何电线或电缆,库房内不

装照明设备。

十、不论任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遵守出入库登记制度,并详细登记在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十一、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

十二、堆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十三、库内不准使用铁制或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十四、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演习,并做好总结与记录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原则。

二、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项目部研究审定,并按本项目制定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且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三、认真做好按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四、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五、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作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六、发给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变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

七、物资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八、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发现劳保护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调换。

九、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

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十、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炸物品仓库区域及禁火区火种管理,确保加强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和作业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的范围。危险品仓库区域全部范围属于禁火区,库房周围15米内亦属于禁火区。

二、凡在禁火区内动火,需动火部门必须事先填写动火申请单,报安全总监审批,并需要当地公安消防机关进报告,并由上级部门现场勘察后确认可行后,在现场监督下才可进行作业。

三、动火申请必须明确动火时间、地点、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

四、没有动火证或动火手续不齐,动火证已过期,不准动火。

五、动火证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之前不准动火。

六、动火地点或内容要更改时,应重办审证手续,否则不准动火。

七、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它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生产现场(禁火区)进行。

八、动火设备应与其它生产系统可靠隔离,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事故。

九、动火期间,动火地点的水源要保证充足,不能中断。动火现场应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必要时消防人员到场作好充分准备。

十、工作准备就绪后,根据动火制度的规定,由项目部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动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已落实,并再次明确和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动火现场指挥,进一步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十一、动火中,发现环境和设备状况有异常时,监护人应立即命令停止动火,并熄灭火种,待恢复正常,重新检查、分析合格,并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方可重新动火。

十二、电焊机应置放在指定位置,火线和接地线应完整无损、牢固。禁用铁丝、钢筋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十三、动火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做到不遗漏任何火种,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

火工品检查登记制度

一、保管员严格按公安部门发放的爆破器材收发登记表登记帐簿,做到帐物相符,专人领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仓库负责人或安全部门同意才可代领、代发),保证做到24小时不离岗。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

二、领取炸药、雷管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职爆破员才能领退炸药、雷管,其他非专职人员不能代领,代退炸药雷管,对交回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并指定位置,如查出没有分存而造成损失和其它原因造成损失者,应负一定的责任。

三、爆破员根据生产任务量领用雷管炸药,填写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项目领导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至火工库领取。火工库保管员发放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全,不交票不发,手续不齐全不发。

四、炸药库管员在发放和回收炸药雷管时,必须对爆破员进行姓名、本人身份核对,并在领取单上签字、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与安质部部长联系,并向项目部有关领导汇报。

五、验收炸药、雷管入库时,必须数目准确,对保管的物资必须做到帐物相符。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编号进行检查,登记,不同厂家或不同品种的炸药、电雷管不能混合发放。

六、爆破员、库管员在使用《炸药雷管登记册》时,必须做到专员、库管员亲手签字,其他任何人不准代签,并做到数据与实物相符。

七、库管员必须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对所领炸药、雷管数量、品种核实清楚。

八、对过期的爆破品,经检查后必须及时汇报当地公安机关并根据相关制度在其监督下销毁。

库房管理制度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安全负责人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3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1.8米。

(5)导爆雷管分箱上架存放,严禁叠压,支架高度不应超过1.6米,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3米。

(6)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6、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7、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8、严格领发手续。无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的原则执行。

9、发雷管时,必须到库外开启,发放完后把箱封好再搬回库内。

10、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11、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洁,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避雷设施,不得丛生杂草。库区四周要有放火隔离带。

12、安质部对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3、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定员定量制度

一、民爆器材进出库必须有2名仓库保管员同时收发,装卸炸药每次不超过3人,装卸雷管不超过2人,即炸药库限5人,雷管库限4人。检查人员检查库房,每次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陪同人员)。

二、仓库保管员负责民爆物品的存放,仓库工作人员负责指挥民爆运输车辆进出库。

三、装卸工搬运民爆器材,每人每次只准搬一箱(或一件)。

四、民爆器材储存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工业炸药定量5吨;塑料导爆管20000发。

五、各类民爆物品必须按定置图规定区域存放。

六、民爆物品在仓库里的存放遵守下列规定:

1、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应分垛堆放。

2、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人行检查、堆放通道宽度不小于0.8米,堆垛于墙不小于0.3米;堆垛边缘之间距不小于0.1米;

3、堆放炸药类民爆物品的高度不大于1.8米;堆放雷管和其他民爆器材的高度不大于1.6米。

七、民爆器材运输车进入库区的行车速度不高于5公里/小时;前后两车间距大于50米;车辆停稳后,在建筑物门前大于2.5米处进行装卸作业。库外行驶速度按JT618-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项目安全部门负监督执行责任。

九、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十、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人员,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通知安全保卫人员执行并做好现场监督。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指挥长、部门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质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光泽县永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二、安全例会制度 (2)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四、安全检查制度 (4)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5)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6)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7)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8)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0)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3)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5)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8) 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十八、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 十九、民爆物品购买、爆破作业使用管理制度 (21)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21 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3)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4) 二十四、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 (25) 二十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制度.. 30 二十六、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1) 二十七、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872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5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每月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五、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六、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 动。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 2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 3 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 4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 5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 6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

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 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 吊索具的配置3.2.1 吊索具的采购3.2.1.1 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 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 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 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doc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1 GB30871-201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对从事易燃、易爆、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全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保车间(固渣罐、一次厌氧、二次厌氧)、二氧化碳(氨气储罐)、脱硫塔、酒精十万线蒸馏、五万线蒸馏、无水酒精生产线、生产区的酒精管道、沼气管道、原料库区、酒精库区、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控制室、电缆沟、谷朊粉车间投料工段等。 2.3固定动火区:机修车间院内。 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3.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 易燃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 GB30871-2014 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同时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规范起重吊索具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起重吊索具的各相关部门、车间(含 外包队)。 3 内容 3.1 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 绳吊索、尼龙吊带、纤维绳、麻绳、链条。 3.2 吊钩 3.2.1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 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3.2.2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

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3.2.3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3.2.4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3.2.5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3.2.6 吊钩的报废标准: a) 裂纹 b) 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10%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 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 e)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f) 板钩心轴(销子)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报废销子。 3.3 吊卡 3.3.1 使用前应检查吊卡是否有裂纹、扭曲、变形等,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由国防科工委以行业技术标准WJ9049─2005的形式颁布实施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中关于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我公司民爆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更加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以确保库区安全。特制订以下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及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严格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烟、火源、带电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关闭无限通讯设备。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严禁酒后上班,接触、发放火工品。 (四)、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五)、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另库存放。严禁未

经公司同意代存他人火工品。 (六)、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爆破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七)、库区应设防火提示牌:仓库明显位置应设有警示牌。(八)、仓库内火工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火工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放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索类民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九)、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放热、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防静电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水沟无阻塞。 (十)、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库区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库区设施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项目部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项目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 2、项目部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 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按期整改。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统计上报。 1.2.2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0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rane rigging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仓储配送仓库实施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仓储配送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和 规章制度,从而提高仓储配送仓库人员、车辆、物资等安全性,确保仓储配送仓库 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2.安全管理内容 2..1消防安全管理 2..1.1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微波炉等高功率电器设备; (3)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等;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 枪等; (4)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如储存有化学危险品、60度以上白酒的仓库每50平方米配置一具5公斤干粉灭火器;一般仓储仓库每75平方米配置一 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如果设置有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及自动灭火系统 的三种情况的配置数量分别打9折、7折、 5折。 (5)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 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6)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严禁使用消防栓清洗地面;

2..1.2消防设施维护与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应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制度,仓库安全检查组安排专人每月一次定期对仓库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仓配管理部每季度一 次不定期对仓储配送仓库进行安全巡查; (2)检查内容 ?灭火器:灭火剂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是否正常,瓶身是否有破损,瓶身、箱体是否积尘、生锈; ?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箱体是否有破损; 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水压是否正常;是否有锈蚀现象; ?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是否有破损、脱落;是否清晰、完整; ?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外观是否完整,充电过程是否正常;断电时能否启动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通道有否被占用或堵塞;安全门是否完好,安全门在工作期间有否上锁; (3)检查时发现的设施问题,要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4)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后,检查人员要在设施、设备的《仓库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以电子档形式上报仓配管理部; (5)仓配管理部不定期对仓库进行全面消防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仓库限期整改; 2..1.3消防培训与演练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的培训工作; (2)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为确保仓库内人身、财产安全,仓库以季度为单位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3)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应邀请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专业人员授课与现场指导,详细讲解火灾应对方法、人员自救、消防器材使用等内容;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_1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大全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位,并在门机试吊后再起升进出舱。 清舱设备舱内作业中,门机司机与清舱设备司机必须服从舱口指挥工现场指挥,门机司机在抓取货物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指挥工指令进行,指挥工时刻关注门机抓斗位置及舱下作业设备位置,确保舱下设备避开门机抓斗运行路线。清舱工在清理舱内肋板之间含水较大的货物,需要舱下铲车辅助作业时,铲斗和舱壁要保持50公分距离,避免出现货物滑落砸伤人员的事故。清舱作业最后阶段,可能需要清舱工人与清舱铲车配合作业,铲车司机需时刻保持警惕,车辆移动时必须先确认清舱工人人身安全。作业中如出现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情况下,船方在关闭舱盖前,指导员需结合人力队长及设备队长清点人数,避免出现人员被困舱下窒息的可能。 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是保证现在作业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是无根之木。因此,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安全理念放到第一位,确保生产安全。各类工伤事故,很大程度均为人为因素所造成。清舱作业作为散货船舶作业中的重中之重,现场指导员及协作单位人员应在思想中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日常培训学习、增加现场巡查次数、加强各岗位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参与作业人员的素质,保证生产各环节的流畅,才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真正提高作业效率。 组织委员职责专卖店职责专员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最终)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20课时。 2、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款10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100元,未记录、未签字罚安全员款50元。 3、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2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20元。 第二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服从安质部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做到交接班你不来、我不走。 3、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 4、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爆破物品。 5、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帐完整的上报安质部,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7、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交接班一起交接。 8、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单位,人要进行洞前检身,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材、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9、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三条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制度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4、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5、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吊具索具的正确选用和维护是起重安全作业的关键,为避免因吊索具的使用不当造成吊物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起重用的吊具索具(包括:钢丝绳、吊带、C型吊钩、横梁吊钩、)等的采购和储存、使用、报废等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 3.相关标准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 4.职责 5.1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采购质量负责。 5.2 生产部及各使用部门对使用的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负责。 5.3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程序 5.1 采购和储存 5.1.1采购的吊索具必须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具有合格证的产品。 5.1.2钢丝绳应谨慎小心地卸货,卷盘或绳卷既不允许坠落,也不允许金属吊钩或叉车的货叉插入钢丝绳。 5.1.3钢丝绳应储存在凉爽、干燥的仓库内,且不应与地面接触。钢丝绳不应储存在易受化学烟雾、蒸汽或其他腐蚀剂侵蚀的场所。 5.2 使用 5.2.1 操作人员在选用吊索具前必须确认吊物的重量不超过吊索具的许用起吊能力,并对吊索具的安全性进行自检,严禁使用起吊能力不明或已达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5.2.2吊带使用时不允许超载,吊运时远离火源,防止曝晒,棱角起吊物体应垫好。 5.2.6操作人员使用完吊索具后,应将其放于车间指定存放处,以便其它人员使用。 5.3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5.3.1 钢丝绳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及时报废: (1)达到或超过GB/T5972-2009规定的可见断丝数; (2)在一个捻距内发现两面三刀处或多处的谷部断丝时;

总库安全管理制度

总库安全治理制度 安全风险预控治理体系 (一)风险预控治理制度 1、识不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治理标准和治理措施。 2、总库主任、副主任和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危险源治理标准、治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作业规程由总库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操纵危险源的治理标准和治理措施。 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总库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治理标准、治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二) 危险源辩识治理职责 1、总库成立各自的风险治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详见安全危险源辨识方案。 2、综合办负责风险治理方法的培训,对各治理标准与治理措施制定的思路、方法给予相应指导。

3、综合办负责风险治理工作打算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 4、中心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治理要素的审核。 5、总库技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 6、对不同类型、级不的危险源,总库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预防和操纵措施。职能部门、安监科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操纵之中。 7、综合办依照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治理责任。 8、综合办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总库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9、综合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部门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治理。 10、总库负责制定本单位职员岗位风险辨识打算,充分利用总库职员会议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 (三) 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 1、工作前风险评估是依照进入作业状态前,依照当班的工作任务、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所使用的工器具、个人技能、个人防护等,评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起草,经 各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各种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操作,保证清库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筒形库清库:储存固体物料的立式容器,包括圆形库(仓),为解决库内物料结块、粘库,保障储存库出料顺畅,而采用一定方法进行的清理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着力解决公司各种固体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对筒形库清库作业风险分析,根据作业情况确定作业单位,部长负责审批《有限空间作业票》。 第六条作业部门负责作业票的申请。 第七条作业单位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责任部门、人员 一、清库作业部门负责对清库作业过程安全检查、监督。 二、清库作业部门负责申请清库作业票。 三、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对筒型库清库作业风险分析。第九条每次清库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部门申请办理作业票,现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意见,生产运行部部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条清库人员基本要求 一、清库人员应具有三年工作经验,年龄控制在21?50 周岁,清理库壁挂料必须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高处作业票。 二、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应身心健康,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清库作业。 三、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 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 第十一条清库作业外包要求 一、清库工作需外包时,承包方必须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二、清库前,公司与承包方签订清库外包合同时(包括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承包方须提交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清库安全措施 一、清库前,公司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 并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批准,清库作业过 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二、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在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清库。 三、在清库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要求 2.1证书 2.1.1出厂合格证。 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检查周期 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管理记录 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钢丝绳类 3.1使用与维护保养

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 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 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 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 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1.2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 b) 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 c) 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 d) 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9976

1目的 为了加强各地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 仓库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检、执行和检查工作。 3.2 各仓库主管或经理负责仓库安全的监督和抽查,负主要责任。3.3 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五要”“五不准” 4.1.1五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平稳,不倾斜;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4.1.2 五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4.2仓库物资与人员安全管理 4.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4.2.3 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单据,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4 注意安全,叉车进出仓库限速5公里每小时,注意行人和物资;不得撞人和磕、碰、摔、挤压物资。 4.2.5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物品和单据相符;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 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主管或经理反映。 4.2.6 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2.7 仓库作业员在高于2米的登高作业时,需要使用有防护边的登高梯子。 4.2.8 仓库叉车作业,必须持有有效叉车证,否则不能开叉车。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编号:SM-ZD-73878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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