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泥编制说明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水泥》编制说明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编制组20206 月年

目录

一、任务来源及编制背景 (1)

1.1任务来源 (1)

1.2 背景和意义 (1)

二、工作简况 (2)

三、编制原则及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2)

3.1本标准的编制原则 (2)

3.2标准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3)

3.2.1 范围 (3)

3.2.2 术语和定义 (3)

3.2.3 主要技术指标 (3)

3.2.4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6)

3.2.5评价方法 (7)

3.2.6 附录A (7)

3.2.7 附录B (7)

3.2.7 附录C (12)

3.2.8 附录D (12)

3.2.9 附录E (12)

四、主要验证情况分析 (12)

五、标准中涉及专利情况 (13)

六、标准实施后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3)

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 (13)

八、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13)

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4)

十、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14)

十一、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度办法、实施日期

等) (14)

十二、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14)

十三、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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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来源及编制背景

1.1任务来源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要求,在“十三五”期间,以化工、特色轻工、有色、装备制造、建材、纺织、新能源、医药、电子信息行业为重点领域,推广应用绿色制造技术,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构建化工产业绿色制造体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54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水泥》(2018-1504T-JC)作为行业标准立项,完成年限2020年。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编制工作由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

1.2 背景和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调整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资源能源消耗加剧,建筑能耗持续攀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引起了国家的高度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应对我国能源生态严峻形势的政策指南。《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提出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目标,要求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资源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促进消费模式转变,正是供给侧改革的关键。

因此,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工信部开展了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公开透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和标准体系为基础,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的主要内容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工信部提出要全面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到2020年,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在重点行业出台100项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的建设目标。

绿色建筑是如今建筑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这就要求从原料到成品彻底实现节能的要求。作为建筑的基本原料的水泥行业自然责无旁贷。高效、绿色的生产的轨道是水泥行业的可行之机。如今的水泥行业产能过剩、污染浪费现象依然严重,供给侧改革将加速水泥行业的快速转型,所以一系列高科技、新型化设备的问世必将助推水泥行业走上绿色生产的发展道路。

“十三五”以来,以“去产能、稳增长、增效益”为主线的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工作初见成效。全国现在有规模以上水泥企业3000余家,水泥总产量稳定在24亿吨左右,熟料产量约14亿吨,占全球水泥总产量的60%左右。全国水泥工业,碳排放总量达12亿吨,占工业碳排放总量的20%。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水泥》旨在依据《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 32611),1

采用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重点从资源、能源、环境和产品品质四个方面选取表征水泥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程度的评价指标,并规定其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具有以下作用和意义:

(1)目前,我国尚无针对水泥产品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绿色水泥产品缺乏统一的定义和标准。本标准的制定,将统一我国绿色水泥产品的定义和指标体系要求;

(2)本标准为开展水泥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提供了技术依据,将水泥产品纳入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范围,扩充了绿色建材产品目录,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下游产品提供了绿色原材料,将推动我国绿色建材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有力地支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所提出的行动目标的实现;

(3)通过开展水泥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工作,将促使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而显著降低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助力于《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所提出的绿色制造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简况

本标准遵循生命周期的基本指导思想,在广泛收集国内外水泥行业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文献,选择典型企业开展系统深入地实地调研,结合我国水泥环保的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撰写。该标准给出了绿色水泥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生命周期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具体编制过程如下:2018年7月,工信部下达《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水泥》建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8-1504T-JC。

2019年3月14日,召开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确定标准编制组,由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

2019年6月,完成行业初步调研,搜集并分析了相关数据,作为标准评价指标提出的科学参考依据,编制完成标准初稿;

2019年9月5-6日,组织行业专家讨论,编制组向与会专家和企业介绍了本标准的起草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会后,起草组针对有关意见和建议,对标准进行了修改;

2020年5月26日,通过远程会议形式召开标准专家讨论会,就评价指标关键问题进行研讨,会后形成《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水泥》征求意见稿;

2020年6月,公开对外征求意见。

三、编制原则及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3.1本标准的编制原则

遵循标准编制先进性、科学性、一致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在编制过程中,以GB/T

32161-2015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为依据,以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为指导,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水泥行业政2

策要求的前提下,结合《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政策制定的相关目标,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广泛调研国内相关行业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综合考虑水泥产品行业当前水平与发展趋势,从产品生命周期的角度,对水泥绿色设计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依据生命周期评价方法,考虑到水泥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设计开发、原材料获取、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及废弃后回收处理等阶段,深入分析各阶段的资源消耗、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影响因素,选取不同阶段的典型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

本标准在满足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的基础上,采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开展生命周期清单分析,进行生命周期影响评价,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作为产品生态设计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体现标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2标准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3.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的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及熟料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3.2.2 术语和定义

在充分考虑本标准适用范围以及参考其他相关标准定义的基础上给出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参考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绿色设计、绿色设计产品等关键性术语作相关定义。

3.2.3 主要技术指标

3.2.3.1 基础条件

首先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本要求涵盖企业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水平、工艺技术、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置、法律法规满足程度和产品基本性能等要求,如下所示:

1)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水泥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基本性能应满足GB 175要求,硅酸盐水泥熟料产品应满足GB/T 21372要求。

说明:企业应达到的最基本条件

2)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 4915等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近3年无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说明: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基本要求。不但污染物排放浓度要达到国家标准,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也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控制指标。

3)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生产企业,其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二级及以上要求。

4)生产企业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3

等文件鼓励的技术,不应采用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文件中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

说明:企业应采用国家鼓励推广的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实现节能减排、绿色清洁。

5)生产企业应按照GB/T 19001、GB/T 24001、GB/T 28001和GB/T 23331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6)生产企业应按照GB/T 35461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按照GB 24789配备水计量器具,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置污染物检测和在线监测设备,具有熟料生产线的企业(除电石渣水泥生产线外)应配套建设余热发电系统。

说明:企业应配备符合标准数量的能源及水计量器具,对于各生产环节实现监控,以实现节能节水、绿色生产。电石渣水泥生产线由于能耗较低一般不具备建设余热发电系统的条件。

7)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应符合GB 18599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GB 18597的相关规定,后续应交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8)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 30485、HJ 662要求,水泥熟料中可浸出重金属含量应满足GB 30760要求。

说明:对于具有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的企业除应满足水泥行业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GB 30485、HJ 662、GB 30760等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关法规要求。

3.2.3.2 资源属性

资源属性从石灰石来源、塑料中绿色物料使用率、单位熟料天然钙质原材料消耗量、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生产废水回收利用率、单位产品取水量和所用耐火砖成分等方面提出指标要求,具体见下表。

企业生产所用石灰石应来源于具有绿色矿山资质的石灰石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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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料中绿色物料的使用率应大于30%,绿色物料的涵盖内容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包括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其中,采矿选矿废渣,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粉末、粉尘和污泥;冶炼废渣,是指转炉渣、电炉渣、铁合金炉渣、氧化铝赤泥和有色金属灰渣,但不包括高炉水渣;化工废渣,是指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矿煅烧渣、含氰废渣、电石渣、磷肥渣、硫磺渣、碱渣、含钡废渣、铬渣、盐泥、总溶剂渣、黄磷渣、柠檬酸渣、脱硫石膏、氟石膏、钛石膏和废石膏模;其他废渣,是指粉煤灰、燃煤炉渣、江河(湖、海、渠)道淤泥、淤沙、建筑垃圾、废玻璃、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

单位熟料天然钙质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取水量依据行业调研结果选取行业前20%的量作为指标值。

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生产废水回收利用率企业应尽量做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与固体废物的全部重复利用。

由于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几乎全部来源于耐火砖,因此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应避免使用含铬的耐火砖。

3.2.3.3 能源属性

能源属性从单位熟料产品综合能耗、单位水泥产品综合能耗和发电能耗比等方面提出指标要求,具体见下表。

单位熟料产品综合能耗与单位水泥产品综合能耗依照最新修订的GB 16780 水泥产品能源消耗

限额中2级能耗的限制要求制定。

余热发电能耗比参考GB/T 33650水泥制造能耗评价技术要求中A级指标进行选取。

3.2.3.4 环境属性

环境属性从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产品碳排放水泥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提出指标要求,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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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特别限值要求。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 4915 水泥与熟料产品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依据行业调研结果进行选取。依据《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有关要求,企业生产废水无外排。产品属性3.2.3.4

水溶性28d抗压强度平均变异系数、水泥产品属性从熟料28d抗压强度平均变异系数、六价铬含量、氯离子含量和放射性核素限量等方面提出指标要求,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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