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

(2004年4月23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5号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23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6月1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7月13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

规划、城市管理、工商、物价、公安、环保、供热、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治则配合实施本规定。街

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业主共用供水、排水、供电、供热、消防等设施设备;

(二)属于一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

(三)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大体相适应。

第五条业主大会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

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条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通知后30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

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所派人员组成。

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组建后7日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建设单位应当向筹备组提供业主花名、物业建筑面积、

物业出售交付时间时间等必要的资料。

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有关规定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七条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套计算,有单独房屋产权证的一套计一票。非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物业建筑面积

计算,不超过100平方米有单独房屋产权证的计一票;超过100平方米的,每

超过100平方米再计一票。

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剩余投票权按照其他业主占全部投票权的比例分摊给其他业主。

第八条首次业主大会应当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仪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决定

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委员的资格、任期、改选、罢免,经费筹集、使用、

管理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九条首次业主大会应当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当;但不得同时在所聘物业管理企业中任职。业主委员会应当由3人以上单数委

员组成,具体人数由业主大会确定。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及时在业主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名

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业主大会会议;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发生重大事故、经济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业主委员会应当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做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

修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

2/3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资质证书后,放可从事与自治登记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活动。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资质,应当依法取得供上行政管理部门和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房产行政主管

部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发资质证书。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等渠道公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诚信情况等内容。

第十三条外地物业管理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应当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方铲形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在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物业保修范围和和时限、违约责任等物业管理具体事项。前

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期限届满或者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

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十五条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但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的,经

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

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物业综合验收合格之后,同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重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他又管事项进行查验。

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违法第一款规定为办理物业承接验收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责任方处以1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的0.3%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必须要得物业管理用房,但最低不低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

物业管理方属于全体也住共同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物业管理用房转让、出租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者根据业主委员会的推荐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推荐后选物业管理企业时,应当至少推荐3个以上具备资质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应对物业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加以约定。

业主委员会在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可以根据物业大会要求就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绿化管理、公共

秩序和安全维护、车辆停放管理、物业管理资料管理等服务事项进行约定。

第二十条物业滚利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公伤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如果一方不准备前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自合同期满前60日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事项:

(一)预售的物业服务费用;

(二)全部物业档案资料;

(三)物业滚利用方、场地和其他财务。

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

移交的,予以通报,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欠款第(三)项

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处以5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同时移交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施管理服务;

(二)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时用人告知物业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使用的方

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定期听取业主大会、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四)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并向

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信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项目、标

准和方式按照国家和有关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市人民政府制定指导价时应当按质论价、分等计价,按照物业服务范围、项目、要求却顶各级各类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报省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取悦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已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五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

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后至前期物业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

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承担;未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房屋自由部位、自由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业主自行负责,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服务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移动共用设备;

(三)破坏房屋外观;

(四)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性质;

(六)侵占绿地,损毁花草树木;

(七)随意停放车辆;

(八)随意堆放、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

(九)违反规定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或者产生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擅自设置摊点;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发现前款行为的,有权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

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后方可进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

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与业主就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

赔偿、废弃物清运处置、装修人员管理等有关事项签订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发现

业主、使用人在房屋装饰装修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业主公约的行为,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予以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业主委

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发生危及他人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立即组织维修、更新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维修费用由相关

业主承担。

第三十条业主对设置于房屋内部的共用设备负有监管责任。业主应当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维修养护。违反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

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或者场地。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

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完工后及时恢复原状;造

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十二条在不影响通行、消防和安全的前提下,确需经常占用道路或者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规定交纳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归全体业

主所有,主要用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或者车辆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另行签订保管

合同。

第三十三条住宅物业区域内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库、停车场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租、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

第三十四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栋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

专户存储,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

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五条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后,对

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回复

投诉人;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

人。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业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

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由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

(2004年4月23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5号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23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6月1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7月13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 规划、城市管理、工商、物价、公安、环保、供热、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治则配合实施本规定。街 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业主共用供水、排水、供电、供热、消防等设施设备;

(二)属于一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 (三)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大体相适应。 第五条业主大会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 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条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通知后30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 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所派人员组成。 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组建后7日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建设单位应当向筹备组提供业主花名、物业建筑面积、 物业出售交付时间时间等必要的资料。 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有关规定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七条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套计算,有单独房屋产权证的一套计一票。非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物业建筑面积 计算,不超过100平方米有单独房屋产权证的计一票;超过100平方米的,每 超过100平方米再计一票。 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剩余投票权按照其他业主占全部投票权的比例分摊给其他业主。 第八条首次业主大会应当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仪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决定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6修订版)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共七章七十条。2016年2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三十五、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的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016修改)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2018最完整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2018最完整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理工作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7、经济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职能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2018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最新物业管理制度大全资料

员工行为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不断学习并强化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情操。 (二)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遵守公司纪律,积极地提高各项服务操作规程的实践性。 (三)员工须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努力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 (四)提供各项服务时,服务用语要规范得体,做到微笑服务,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及时汇报上级。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五)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六)不得有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物,对各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八)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 保安队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必须明了和掌握物业管理区内各种保安设施如:对讲机、警钟、消防器材伸缩门等的操作和效能,熟记报警电话及公司值班电话。 三应熟悉物业管理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姓名、年龄、家庭成员职业。此等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四应有礼貌的询问任何进入物业管理区的来访客人,做好进出入登记,如有怀疑,应与办公室取得联络。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须提高警觉。严禁衣衫褴褛和精神不正常者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五在工作当中,不能因为任何原因与客户发生争吵,更不能谩骂、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客户。 六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员,须立即通知上级并封闭大门及其通道,以等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鲁莽采取行动。 七保安实行24 小时巡逻制度,对于重点安全区域保安要重点巡视,提高巡逻质量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八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一)立即报案或通知上级,并维护现场秩序直至公安部门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二)切勿移动、也不允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三)向公安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罪案情况,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的相貌、

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汇锦庄园小区的综合管理,为住户营造一个整洁、舒适、方便、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全国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实行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哈尔滨卓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对会汇锦庄园小区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凡入住本小区的居民、单位,必须向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物业管理规约》。 敬请广大业主及各单位、物业使用人能够真诚地合作配合,共同维护汇锦庄园小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优美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一、业主精神文明公约 为共同创建文明小区,使住户享有一个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居住环境,特制订业主公约,共同遵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市民公约,做一个模范守法的市民。 2、实行计划生育、不超生、逃生、不早婚早育。 3、积极做好进度工作,不贩毒、吸毒,不聚众赌博及提供场所嫖娼。 4、遵守小区一切规章制度,按期交纳管理费用。 5、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品(如枪支弹药)和毒品,以确保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安全。 6、将文明,搞卫生、树立社会公德。不乱堆、乱丢垃圾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乱贴;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 7、按户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确保小区完整、美观、舒适、安全。 8、保持幽雅、宁静的良好环境,不高声喧哗,不播放高音喇叭及产生噪音污染的行为。 9、邻里之间互助团结、互相帮助,遇可疑情况及时与小区警卫室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发生。 二、户外对讲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户外对讲系统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住户服务的重要通讯设施之一。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内容如下: 1、工作人员操作对讲系统,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本系统,我物业管理人员有权维护对讲系统,并婉言作好谢绝、规劝工作。 3、我物业工作人员操作本系统时,应态度和蔼、礼貌问答;按压数字键动作要轻,勿用力过猛,否则将致使按键无法复位或复位错误,影响系统的正常操作。 4、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岗,如确因急事必须离岗,应委托专人代为管理,同时,告知代管人操作方法。 5、工作人员如发现多奖系统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报告管理处,有管理处负责派人进行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小区出入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部装备设施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部 装备设施管理办法 、范围 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原石油工业部 《石油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塔西南公司物业管理部的实际,特制定物业管理部设备管理办法 (一下简称“管理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部所有部门和单位。 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1、装备设施:生产、生活各类装备。 2、操作人员:指经过国家和企业内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操作证等相应 四、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容器、仪 资质证(包括安全资质证)的专职人员。

组长:阿里木江.托乎提 副组长:李忠军 成员:邢勇、塔西甫拉提、邹宪伟、胡振军、李银龙、胡新军、李燕、阿布都热合曼、马树强、山迈、徐丽、王春红、郭从静、银小洪、黄梅、苏里旦阿不都、阿里木江卡德尔、余新、卡斯木(乙方) 五、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办法。 2、统一制定、落实本单位设备管理各项制度和规程并监督执行。 3、组织或参与设备购置选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 4、负责审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及老旧设备更新,报废的技术鉴定审批工作。 5、组织或参与各项设备管理业绩考核指标。 6、负责设备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和处理工作。 六、安全环保(设备管理)科职责: 安全环保科是物业管理部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代表物业管理部行使设 备管理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办法。负责物业管理部有关设备管理办法和制度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物业管理部设备大修理建议计划、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公司。会同计划财务部门对各类设备报废进行技术鉴定工作。 3、负责设备油水的技术管理。组织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处理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组织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优工作。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及其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 5、负责对进口设备配件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并积极组织进口设备配件国产化的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一>物业公司管理框架 (3) <二>岗位设置及其说明 (4) <三>管理制度 1、服务管理制度 (7) 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计划表(附表一) (9) 物业服务质量调查表(附表二) (9) 业主满意度调查问卷(附表三) (10) 物业服务意见征询表(附表四) (12) 业主满意率统计总表(附表五) (12) 改进措施报告表(附表六) (13) 服务质量改进报告表(附表七) (13) 物业管理合同书(附表八) (14) 2、安全管理制度 (18) 来访人员登记表(附表一) (23) 保安工作班检表(附表二) (23) 灭火器配置统计表(附表三) (23) 消防巡查记录表(附表四) (24) 保安交接班记录表(附表五) (24) 消防设备保养记录(附表六) (25) 3、环境管理制度 (26) 绿化苗木明细表(附表一) (28) 绿化工作检查表(附表二) (28) 绿化工程竣工报告(附表三) (28)

绿化养护记录表(附表四) (29) 绿化养护月检表(附表五) (30) 绿化工程验收报告(附表六) (31) 4、清洁管理制度 (32) 5、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33) 6、业主入住管理制度 (35) 入住通知书(附表一) (42) 办理入住手续所需个人资料及 交纳相关费用一览表(附表二) (42) 业主入住验房表(附表三) (43) 业主入住登记表(附表四) (44) 业主情况登记表(附表五) (44) 钥匙发放登记表(附表六) (45) 7、业主公约 (46) 8、业主房屋装修管理制度 (50) 房屋装修流程一览表(附表一) (54) 装修施工证申请表单(附表二) (56) 房屋装修施工申请表(附表三) (57) 装修期间收费明细表(附表四) (57) 装修进场开工核验单(附表五) (58) 装修押金退还流转单(附表六) (58) 房屋装修管理协议(附表七) (59) 装修施工巡查记录表(附表八) (60) 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附表九) (61)

哈尔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居民庭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费用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提倡建设单位、业主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经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公寓,下同)、与住宅配套使用的电梯、单体车库、室内停车泊位及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的停车泊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由建设单位专门规划建设的,住宅区院内为居民提供三产服务的经营用物业(不含临街门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适当上浮,上浮幅度原则上不高于30%。 别墅、公寓以及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其它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业主个别需要提供的代办服务和其它特约服务等收费,除政府部门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及管理政策,负责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政策,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日常监管工作。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分为基础物业服务、级差物业服务和特有物业服务三个部分。 基础物业服务是最基本的物业服务项目,是物业服务必须达到的服务标准。包括基础管理、屋面日常保养维护、二次加压供水、化粪池清掏、单元电子门维护5个服务项目。 级差物业服务是满足基础物业服务,根据服务项目及服务质

物业总公司综合部工作职责

岗位说明书系列 物业总公司综合部工作职(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401物业总公司综合部工作职责 Resp on sibilities of the Gen eral Departme nt of the Real Estate Corporati on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物业总公司综合部工作职责 综合部是物业总公司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其主要工作 职责如下: 1、负责物业公司日常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 2、协助公司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妥善处理保管各类文件、图纸、资料、档案。 4、配合公司领导做好现有食堂、澡堂的经营管理。 5、对于公司所承接的新项目,及时指定项目有效的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考察论证和项目合同的谈判,报公司审批后并参与合同签定工

作。 6、审阅各项工程的实施情况报告,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负责工程验收工作的审定。一般新项目的实施细则,拟订重大项目的实施细则并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各种项目费用的催收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勤制度。 &负责安排各部门工作任务的下达,检查并督促工作完成情况。 9、认真管理公司的财务,建立健全的各项财务制度。 10、负责物业公司劳务人员的招聘、考核、辞退、内部调配及合同签订工作。 11、做好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劳保用品的审核发放工 作,固定只产的统计。对于低耗物品入库、发放、领取、购 置均应建立相应的电子文本格式进行保存。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大全

深圳市绿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1.公众制度 (1)《业主手册》 (2)《业主公约》 (3)《精神文明公约》 (4)《楼宇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5)《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6)《二次装修管理协议》 (7)《装修人员管理规定》 (8)《出入物品管理规定》 (9)《安全管理规定》 (10)《消防管理规定》 (11)《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2)《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2.岗位职责 (1)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2)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3)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4)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5)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6)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7)物业清洁员岗位职责 (8)工程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9)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10)强电技工岗位职责 (11)弱电技工岗位职责 (12)暖通工岗位职责 (13)维修工岗位职责 (14)工程文员、资料员、仓管员岗位职责 (15)安全经理岗位职责 (16)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7)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18)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9)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20)财务收费员岗位职责 3.运作管理制度 (1)《员工手册》 (2)《管理人员文明服务准则》 (3)《员工办公制度》 (4)《各部门月工作计划及总结制度》 (5)《物业管理工作廉洁制度》 (6)《员工培训制度》 (7)《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8)《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9)《值班管理制度》 (10)《公用品申请、购买、领用制度》 (11)《员工宿舍管理评比制度》 (12)《接待投诉处理及回访制度》 (13)《维修回访制度》 (14)《机电设备的编号方法》 (15)《机电设备的统计制度》 (16)《配电房管理制度》 (17)《物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8)《大厦应急灭火抢救方案》 (19)《物业管理运作流程》 (20)《业主投诉处理程序》 (21)《业主入住工作程序》 (22)《业主入住装修管理工作程序》 (23)《物业管理档案建立工作程序》 (24)《物业管理档案监督工作程序》 (25)《物业资料控制工作程序》 (26)《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程序》 (27)《机电设备维修工作程序》 (28)《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29)《消防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附件3 《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保洁,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标准》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高到低,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2、本《标准》物业服务项目和等级的选择,应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不同服务项目的等级选择不宜差别过大。 3、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月 平方米(建筑面积)。 4、本《标准》所列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解释详见各部分说明。 1

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一、综合管理 服 务级别 服务 项目 序 号 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机构设 置 1 管理处设 置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 品。 0.37 2

一级2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 学历,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 有2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有从业资格证 书,持证上岗。 (3)小区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 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3 服务时间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每天12小时有管理人 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 公共性事务。 4 合同、收 费公示 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 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收费 标准。 3

物业综合部部门规划

综合部部门规划及部门职责潍坊市北斗星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正在稳步发展中,随着公司各部门的成立,综合部也逐步走向完善和正规,了解部门工作、明确部门目标是我们综合部每位员工的职责,现在围绕公司现状,特制订综合部部门规划,方便各位员工更加全面具体的完成工作,成为公司的得力助手。 综合部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建立健全整套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手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公司员工社会福利,高效率地配合其他业务和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好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 一、部门内部工作: 整合部门内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对综合部职能的调整,整合部门内部资源,确定部门人员工作内容,明确各人的工作范围及职责。 根据部门需要随时进行部门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随时根据公司安排工作进行相应的岗位调整。 二、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部的工作相较于其他部门比较繁琐,对内对公司、对外对政府,还承担外来领导来园区参观时进行接待的工作,兼具服务与管理双重职能。 但综合部工作质量的好坏,完成任务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实现,对公司总体工作目标也会产生影响。面对

现阶段后勤工作的情况,综合部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与各部门工作的联系配合,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1、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加强与各部门工作的沟通及配合,强化各部门的制度化管理,加快信息反馈的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2、做好办公物品的采购和配给工作。 (二)配合公司标准化管理,加强制度制定落实工作,做到有据可依。 1、综合部配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一直对公司的政策在做调整,制定了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员工手册、物业管理守则等,日后工作过程中还需完善员工福利制度、员工加班休假制度、奖惩条例、出差相关规定等; 2、加强制度更新管理工作,对于制度的逐步完善加强新旧制度的更替及时存档; 3、加强公司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并做好整理和反馈工作; 4、加强公司资料档案、部门档案文件及员工档案的管理,做好公司相关数据的存档备份工作,统计各部门文件档案情况,进行分类后制定相应的归档制度及流程。 (三)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能及岗位,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1、确定和区分每个部门的权责,使每个部门的职责清晰明

物业保安管理制度大全(保密)

物业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健全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样板范示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辖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区域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一)熟悉各岗位防范情况,了解各岗位治安动态,对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何处设岗,加岗提出建议,对队里每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上岗前集合本班队伍,检查着装。仪容、佩带值勤标志、检查保安员装备完好程度,按岗位要求上岗值勤。 (三)负责对各岗位保安员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工作时负责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检查岗位上岗情况,岗位发生事件队员处理不了的问题,由队长妥当处理。 (五)对违反《保安员条例》工作不负责任且无组织、无纪

律的保安员,按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同时上报总经办并做好记录。 (六)熟悉本队情况,了解队员的思想,搞好队员上岗前的业务指导。 (七)对部门领导的工作指令要绝对服从和支持,提倡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作风,不定时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八)写好值班记录,对重大治安状况要及时报告,负责检查落实工地、样板示范区、临建办公区域的防火安全。 (九)队长对本队内工作负责。 第四条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 (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未公开的事,要严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员及客户面前谈论内部情况。 (七)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 (八)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根据合同向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有偿服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工 作性质。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 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活动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业主自治与政府指导和监管相结合的 原则。 第四条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实施物业管理,也可以自行管理。 鼓励业主委托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资源、工商、价格、城管、环保、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 依法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 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 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相关配置

物业公司保洁部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 内部监督考核制度(保洁) 第一章总则 在物业管理区域中,整洁及其所带来的舒适和优美,是 一个十分重要的评价指标。它具有视觉上的直观性,会由此 直接带来心理上的舒适感与美感,因而成为物业管理区域文 明的第一象征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整洁的物业管理区域 环境需要常规性的保洁管理服务来保证。 第一节保洁管理的涵义和原则第 一条保洁管理的涵义 (一)保洁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宣传教育、监 督治理和日常保洁工作,定时、定点、定人进行垃圾收集清 运、地面墙面清扫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清洁等,维护 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防治环境污染。通过清、扫、擦、 拭、抹等专业性操作,维护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的清洁卫生,从而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物业小区。 (二)保洁管理的重心,是防治“脏乱差”。“脏乱差”具有多发性、传染性和顽固性,其成因主要是部分业户随手乱 扔垃圾、高空抛物、乱堆物品堵塞公共走道、随意排放污水 废气、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以及乱涂、乱画、乱搭、乱建、 乱张贴等,若不加以重视,易造成规模性、持续性、破坏性

的不良后果。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治理和日常 保洁工作,促进业户整体素质的提高,防止物业管理区域出现 “脏乱差”的情况,实现物业管理的基本宗旨和目标。 第二条保洁管理的原则 (一)保防结合,以防为主 在保洁管理工作中,要注意预防,即通过管理,纠正业户 不良的卫生习惯,防止“脏乱差”现象的发生。优良的物业 管理区域环境的造就,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作用的结 果,也是管理标准与业户素质不断调适的过程。物业服务企 业应会同社区居委会引导业户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 设,从业户的基本素质、基本行为规范抓起,大力纠正各种 不良卫生习惯,提高业户的环境整洁意识。 (二)规范制度,完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要 求,制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保洁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实现物 业管理区域保洁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节保洁工作的重要性 第三条保洁工作创造了基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保洁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生活的需要,是业户接触最 多、感受最直接的一个方面。整洁的周围环境,使人身体健 康、赏心悦目,提高工作效率;反之,将引起广泛的物业矛 盾纠纷。物业管理应尽最大努力为用户提供一个整洁的工作

物业管理制度全套表格

物业管理制度全套表格

目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常用表格范本1.业主档案表范本 2.业主装修申请表范本 3.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范本 4.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许可证范本5.室内装修检查表范本 6.室内装修违规记录表范本 7.业主特约服务流水登记薄范本 8.业主委托出售登记表范本 9.业主委托出租登记表范本 10.业主委托出租钥匙移交登记表范本11.租赁来电来访记录表范本 12.文化活动记录表范本 13.刊物来稿记录表范本 14.管理部门值班安排表范本 15.巡楼记录表范本 16.投诉处理表范本 17.业主月度投诉处理清单范本

18.月度回访清单范本 19.挂号邮件收发登记表范本 20.挂号邮件退件登记表范本 21.催款通知单范本 22.最后催款通知单范本 23.每月应收管理费明细表范本24.管理费欠费两个月业主明细表范本25.每月应收电费明细表范本 26.每月应收水费明细表范本 27.公共设施维修费用月度统计表范本28.停车票使用情况月统计表范本29.停车场收费每月汇总表范本30.车辆加油月记录表范本 31.保安交接班记录表范本 32.保安部重大事件总结报告范本33.停车场收费岗交接班记录表范本34.停车场车辆状况登记表范本35.车辆收费登记表范本 36.车位月保统计表范本

37.楼层清洁每日检查表范本 38.地面清洁每日检查表范本 39.绿化苗木清单范本 40.盆景清单范本 41.绿化养护记录表范本 42.绿化喷药记录表范本 43.绿化工具使用登记表范本 44.撤出花木处理记录表范本 45.绿化工程施工日记录表范本 46.员工上岗证登记表范本 47.员工入职登记表范本 48.员工培训记录表范本 49.员工离职归还物品清单范本 50.员工请假单范本 51.员工考勤汇总表范本 52.员工月度奖励登记表范本 53.员工月度处罚登记表范本 54.员工住宿花名册范本 55.员工宿舍公物丢失或损坏登记表范本

附件一《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的指导,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市区内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对各类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提供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等服务,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区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以及配套使用的电梯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小区配套使用的室内停车场(位),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

务的,收取的综合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酒店式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和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业主个别需要提供的代办服务和其它特约服务等收费,除政府部门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暂采用包干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由业主选择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八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第九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

物业管理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三)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物,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咨询。 (六)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标,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应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务,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雨雪天气,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监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必须尊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二、管理公司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佩带员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需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须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台风或暴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所颁布的员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住户投诉,并迅速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则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处理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管理处须设置急救药品,如绷带、药棉及抢救药品等。 (十一)大厦公共地方之钥匙,如:电机房、机房、泵房等,必须小心存放,以备紧急时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钥匙时,必须登记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证,用后及时归还。 三、保安工作 (一)必须明了和掌握大厦内各种保安设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更须善用以有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大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访客则可用对讲机。严禁大门敞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公司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公司经理室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完成了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办文、办会、办事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公司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3.负责公司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 4.负责公司对内外共公关系的协调; 5.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及监督、考核; 6.负责公司客户服务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在公司经理室分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 2.负责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3.负责公司预决算的制定和管理; 4.负责公司的投资的管理;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 6.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其分析; 7.负责公司财务目标的控制。 三、财务主管岗位说明书 1.岗位名称:财务主管; 2.岗位系列:财务; 3.岗位概述:上海交达德律风物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工作; 4.工作任务: 5.承担的责任:对财务部的管理工作负责。 6.岗位关系:在公司分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完成财务部的各项工作。 7.岗位条件 学历:高中以上,并具有上岗证书及相应的财务职称。 能力:责任心强;较强的财务专业知识;财务管理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身体:健康 阅历: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培训: (1)接受物业管理的专业培训; (2)接受财务部应知应会的培训; 8.岗位要求: 9、应知应会: 工作任务 岗位要求 岗位关系 岗位责任 10.岗位管理(祥见表002) 四、办公室主任岗位说明书

1.岗位名称:办公室主任 2.岗位系列:管理 3.岗位概述:上海交达德律风物业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4.岗位权限: 办公室工作的管理权; 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权; 客户建议投诉处理权; 5.工作任务: 负责公司综合办公室的全面管理; 负责公司会议的筹备和组织; 负责公司文件的起草、发放、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负责公司对内外共公关系的协调; 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及人员的考核; 负责公司生产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制订公司客户服务工作制度并实施;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管理工作;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承担责任:对综合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负责。 7.岗位关系:在公司分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完成综合办公室的各项工作。8.岗位条件: 学历:高中以上; 能力:责任心强,较好的文字工作能力以及综合管理、协调能力; 条件:身体健康; 阅历: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培训: (1).接受物业管理的专业培训; (2).接受办公室主任岗位的应知应会培训。 9.岗位要求: 文明礼貌、工作敬业; 严谨细致、做好参谋; 工作有序、思路清晰; 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完成任务、准确高效。 9.应知应会: 工作任务; 岗位关系; 岗位要求; 岗位责任; 岗位标准。 10.考核管理(祥见表--001) 物业主管考核表 NO:003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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