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管法兰、垫片及紧固件选用规定

钢制管法兰、垫片及紧固件选用规定
钢制管法兰、垫片及紧固件选用规定

钢制管法兰、垫片及紧固件选用规定

2008-01-15发布2008-02-01实施

胜利工程设计咨询公司总图规划所发布

前言

根据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技术基础工作计划的要求,由总图规划设计所编制完成了《钢制管法兰、垫片及紧固件选用规定》。

本规定共分9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法兰的选用、密封面的选用、垫片的选用、紧固件的选用、法兰、垫片与紧固件的选配、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参数的描述等。

本规定由总图规划设计所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规定由总图规划设计所专业技术委员会起草。

本规定起草人:刘庆砚

本规定由总图规划设计所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首次发布时间:2008年01月。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法兰的选用 (5)

4.1 一般规定 (5)

4.2 法兰类型的选用 (6)

4.3 法兰公称通径的选用 (7)

4.4 法兰公称压力的选用 (7)

4.5 法兰材料的选用 (8)

4.6 法兰最高无冲击工作压力的选用 (8)

4.7 法兰盖允许开孔直径的选用 (11)

5 密封面的选用 (12)

5.1 一般规定 (12)

5.2 密封面的选用 (12)

6 垫片的选用 (16)

6.1 一般规定 (16)

6.2 垫片的选用 (16)

6.3 垫片适用条件的选配 (21)

7 紧固件的选用 (22)

7.1 一般规定 (22)

7.2 紧固件的选用 (23)

8 法兰、垫片、紧固件的选配 (25)

8.1 一般规定 (25)

8.2 法兰、垫片、紧固件的选配 (27)

9 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参数的描述 (30)

9.1 一般规定 (30)

9.2 法兰的描述 (30)

9.3 垫片及紧固件参数的描述 (31)

附录A 可与欧洲体系法兰配合使用的国内管法兰标准 (32)

附录B 国内部分标准中的密封面名称对照 (33)

附录C 设备表中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参数的描述举例 (34)

附录D 材料表中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参数的描述举例 (35)

附录E 施工图说明书中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参数的描述举例 (36)

本规定用词说明 (39)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油气集输及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法兰及紧固件的选用标准,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统一法兰及紧固件的描述方法,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陆上油气田、滩海陆采油气田的油气集输及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法兰及紧固件的选用;成品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工程设计中法兰及紧固件的选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法兰及紧固件选用时,除符合本规定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术语

2.0.1 紧固件

法兰连接用的螺拴、螺母统称为紧固件。

2.0.2 油气集输

在油气田内,将油气井采出的原油和天然气汇集、处理和输送的全过程。

2.0.3 输油管道

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建设工程。一般包括输油管道、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2.0.4 公称直径

公称直径(DN)又叫公称通径,它是管道系统中所有组成件通用的一个名义直径数字,与组成件的真实内径尺寸相近,但不相等。

2.0.5 公称压力

公称压力(PN)是管道系统中所有组成件在规定温度下允许承受的以压力等级表示的压力。

2.0.6 设计压力

设计压力(P)是管道组成件设计时所用的压力。管道组成件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正常操作时,由内压(或外压)与温度构成的最苛刻条件下的压力。

2.0.7 操作压力

操作压力又称工作压力(Pw),是管道组成件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承受的压力。2.0.8 设计温度

设计温度(t)是管道组成件设计时所用的温度。管道组成件的设计温度,不应

低于正常操作时,由内压(或外压)与温度构成的最苛刻条件下的温度。

2.0.9 操作温度

操作温度(tw)是管道组成件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承受的温度。

2.0.10 最苛刻条件

最苛刻条件是指导致管子及管道组成件最大壁厚或最高压力等级的条件。

2.0.11 有毒介质

有毒介质系指依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划分的、在生

产中接触的、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极度(Ⅰ级)、高度(Ⅱ级)、中度(Ⅲ级)和轻

度(Ⅳ级)四类介质。油气集输及输油管道生产中接触的硫化氢属于高度危害介质。

2.0.12 可燃介质

可燃介质系指闪点>45℃的乙B、丙类液体。

在《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中,被列为乙 B 类可燃介质的有原油、轻柴油等;被列为丙A类可燃介质的有原油、重柴油、乙二醇等;被列

为丙B类可燃介质的有原油、二甘醇和三甘醇等。

2.0.13 易燃介质

易燃介质系指闪点≤45℃的甲、乙A类液体和可燃、易爆的气体。

在《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中,被列为甲 A 类易燃介质的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未稳定凝析油、液化天然气;被列为甲B类易燃介

质的有原油、稳定轻烃、稳定凝析油、汽油、天然气和硫化氢等;被列为乙A类易燃

介质的有原油、煤油等。

2.0.14 剧烈循环工况

剧烈循环系指管道系统的位移应力大于或等于0.8倍的位移许用应力,同时当量

循环次数大于或等于7000的工况。

2.0.15 含硫天然气

指天然气、凝析油或酸性原油系统中,气体总压(绝压)大于或等于 0.4MPa,

且硫化氢分压大于或等于0.0003MPa的天然气。

2.0.16 湿含硫天然气

在水露点或水露点以下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3 基本规定

3.0.1 油气集输及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涉及的法兰及紧固件,一般应采用原化工部

标准中的欧洲体系标准(HG20592~20614-97)。

3.0.2 非油气集输及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涉及的法兰及紧固件,可根据业主的要求,

采用国家标准(GB/T9112~9124-2000)、中石化标准(SH3406-1996)、原化工部标准(HG20592~20635-97)及机械行业标准(JB/T74~90-94)。但同一设计项目中不应混用。

3.0.3 与机泵进出口、压力容器管口、常压容器管口、仪表管口、阀门的接管法兰

连接的法兰,应与其原配法兰的公称压力、公称直径、连接型式、密封面型式、执行

的标准等相匹配。

3.0.4 国外项目及引进的国外设备,可根据需要采用与之相匹配的国外标准法兰。

4 法兰的选用

4.1 一般规定

4.1.1 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中划分的有毒介质、《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中划分的易燃介质和可燃介质的设备、阀门、管道用法兰,严禁采用板式平焊法兰(PL)。

4.1.2 承插焊法兰(SW)、螺纹法兰(Th)不得使用在可能发生间隙腐蚀或严重腐蚀处。

4.1.3 在剧烈循环工况下,必须选用对焊式法兰(WN)。

4.1.4 法兰的公称压力的选取,应考虑工作温度的影响,一般应等于或高于管路系

统的设计压力。

4.1.5 有隔热层时,法兰的设计温度应等于管内介质的设计温度。

4.1.6 无隔热层时,当管内介质的设计温度t<65℃时,法兰的设计温度应等于管内

介质的设计温度;当管内介质的设计温度t≥65℃时,法兰的设计温度应等于管内介

质设计温度的90%。

4.1.7 不同压力、温度条件的管路相连时,连接处的法兰应按两管路中较苛刻的条

件选用。

4.1.8 当连接尺寸相同而公称压力等级不同的法兰相连接时,连接后的许用工作压

力应以公称压力较低的法兰为准。

4.2 法兰类型的选用

法兰的类型、代号及标准号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法兰的类型、代号及标准号

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法兰类型

板式平焊法兰

带颈平焊法兰

代号

PL

标准号

HG20593-97

HG20594-97

HG20595-97

HG20596-97

HG20597-97

HG20598-97

HG20599-97

HG20600-97

HG20601-97

HG20602-97

SO

带颈对焊法兰

整体法兰

承插焊法兰

注①WN

IF

SW

螺纹法兰注②Th

对焊环松套法兰注①PJ/SE

PJ/RJ

BL

平焊环松套法兰

法兰盖

衬里法兰盖BL(S)

注:① 选用带颈对焊法兰、对焊环松套法兰时,应标注钢管规格(外径×壁厚)。

② 螺纹法兰采用的管螺纹特征代号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Ⅰ、采用GB/T 7306.1-2000 规定的55°圆柱内螺纹(代号 R P);

Ⅱ、采用GB/T 7306.2-2000 规定的55°圆锥内螺纹(代号 R C);

Ⅲ、采用GB/T 12716-2002规定的60°圆锥内螺纹(代号 N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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