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营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小营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小营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小营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确保乡便民服务中心正常对外服务,特制订考勤制度如下: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中心每天考勤四次,分别于上午上班时、上午下班时、下午上班时、下午下班时、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需向中心管理办公室说明。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中心工作人员因事请假的,应先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请假单。

2、请假一天以内的,窗口工作人员经窗口负责人签字后,送中心

管理办审核后,由中心主管领导核准。

3、请假一天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经窗口负责人签字后,送中心

管理办审核后,并送中心主管领导核准。

4、各类请假经批准后,应在外出前将假单送管理办,因特殊情况

事前未能办理手续的,应在上班之日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并送管理办备案。

5、病假凭医院证明,按规定执行。

6、休假按规定执行。

四、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窗口负责人妥善做好安排,应事先确定顶岗人员后,方可准假。

五、临时顶岗人员,应熟悉相关的业务和服务规范,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审批收费错误的,将扣除窗口的考核分。

六、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病假超过7天或旷工半天以上的扣发当月考核奖。

七、全年事、病假累计超过九十天或超累计旷工二天,取消年度考核奖。

八、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或超累计旷工三天,作退回部门处理。

公司考勤制度范本(标准)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如有改变以最新文件为准) (1)、白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倒班工作时间:(实行四班二倒) 白班:8:00-20:00 夜班:20:00-8:00 2、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严格遵守。 (2)、打卡次数:白班人员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倒班人员按实际倒班时间确定次数,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前半小时内和下班后十五分钟内有效。 (4)、外出办事不能打卡:因公(私)外出不能打卡需事先申请,厂办处填写《出门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私)外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否

则按缺勤处理,因停电、打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打卡值班室填写《未打卡人员记录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出勤状况,报分管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 (5)、手工考勤制度 ①由于工作性质或打卡机损坏,员工长期无法正常打卡,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②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部门考勤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月底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真实的报表。 ③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④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严格监督和执行本《考勤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对伪造考勤记录或根据他人指挥未按实际考勤的,考勤员、指挥人及当事人均按伪造和虚考天数给予旷工处理。 3、出差、培训管理 (1)、员工出差、培训依下列程序办理: ①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培训派遣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派遣单"向财务部暂借适当数额的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程序:在厂区完成 "票据报销单"粘贴、审批后,交厂区办事组登记代办,办事组统一派专人负责完成费用冲报手续,未在一周内提交“票据报销单”者,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暂借款,待完成报销后核付。)(2)、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①国内(外)出差: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需逐级申请后报总经理核准,人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本考勤制度的考勤对象为市局机关(含稽查大队)除驾驶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勤范围含机关上下班、会议、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到位情况。 三、考勤结果作为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每月公布一次。 四、机关工作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退)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非特殊情况,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之后签到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之前签退的视为早退。迟到2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个工作日。 六、公出报告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出报告制度,公出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出报告单,说明情况,并将报告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含科员、办事员、工勤人员)公出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公出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公出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七、病、事假的请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的,应严格执行病、事假的请假制度,请假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并将审批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八、因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公出报告手续的,应事先按公出权

限及程序的规定口头或电话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公出。同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工作期间外出的报告审批单必须及时投入考勤箱,月底凭单统计出勤情况。 十、凡请病假7天以上的必须同时提供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如发现虚假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并经查实的,所请病假按旷工处理。 十一、事假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因公负伤除外)天数超出年休假天数1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机关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 十二、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出差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可以安排相应的时间补休。补休前做好补休手续,并报人教科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 十三、其他法定假期的相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十四、对违反考勤规定的,予以相应处罚: (一)凡未按规定签到或迟到、早退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0.5分; (二)不按规定执行公出报告制度和病、事假请假制度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1分; (三)无故旷工半天以上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2分;一个月三次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的,给予诫勉谈话;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到(退),一经发现,代签者与被代签者每次同时扣绩效考评分2分。 十五、考勤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六、本制度的解释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七、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原有考勤、请假等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镇便民服务工作以“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阳光便民服务为宗旨,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11月,中心共接待3840人,受理各类项目3840件,办结3840件,其中受理即办件3108件,代办件732件,办结率达100%。20XX年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市级示范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 高石镇便民服务中心总面积141平方米,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国土林业农业类等五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8人,各服务岗位都设有A、B岗。中心主任由镇党政办副主任兼任,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并实行挂牌上岗,在大厅张贴所有干部身份职务公示栏,干部工作去向告知栏,解决了群众到乡镇办事进哪个门、找哪个人的问题,减少了因为程序不懂、办理人员不在而造成的误事、误时、误工的现象,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并圆满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 (二)拓展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点。 针对在中心运转过程中,群众反映普遍的一些问题,镇党委、政府顺应民心、顺势而为,及时组建了农技、法律、医疗卫生等专业便民服务队,定期深入村组或在赶集日到场镇上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同时,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将服务延伸到了村组,按照“九个一”要求全面完成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村文书为代办员,各村民小组长为各小组代办员,建成了一个覆盖镇村组三级的便民服务网,真正做到群众动口干部动手、服务上门的目标。20XX 年,各村级代办点共接待群众4720余人次,受理各类项目3420件,办结3420件。广大干部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不仅增强了工作能力,更增进了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规范办事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把各项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布于众,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遏制“吃拿卡要”的现象,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中心对外设立的窗口,主要负责办理各村无法办理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办结后从窗口返回。通过规范服务,缩减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办事程序一气呵成,服务功能大大提高。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联网建设,20XX年7月,顺利开通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系统的开通及时将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建议反馈,有力的促进了我们办事效率的提升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严格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质量。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严肃社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街实际,制订如下考勤制度: 一、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去向告知公示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上下班签到制度。按照区政府规定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前、下班后由本人在刷脸机上签到。不请假也未签到者半小时以内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以后一律按旷工处理。 2、去向公示制度。签到后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本人向社区书记告知准确去向并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在去向登记簿上签字登记。未告知或不如实请假的视为旷工。社区设置去向登记簿,由社区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各工作站(窗口)因工作原因空岗时,要在窗口贴好去向卡。 3、、请销假制度。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实行请销假制度。请病假需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开具的病情介绍书、诊断书或病历证明,如有必要同时提供X光、CT、费用清单等相关检查诊断资料,如不提供相关检查诊断资料,一律按事假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下(含半天)由社区书记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民政科审批;两天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

审批;三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请假需由本人或家属持假条及相关手续逐级报批,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 二、社区班子成员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 1、社区书记请假在一天以内的,征得社区第一书记同意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时报民政科备案。 2、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照程序填写假条。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社区工作人员休工龄假需分别征得社区书记及第一书记同意后,由本人填写假条,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一式两份,报民政科备案。民政科要将当月考勤情况报送街道主要领导。 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假期期满不归者,按旷工处理并在全街进行通报批评。 三、社区工作人员由民政科负责管理,其日常考勤去向等由社区副主任负责管理,并于月末情况汇总后,向社区书记汇报,报街道民政科备案。街道民政科将进行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对于群众反映及在检查时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无故脱岗、旷工、包庇袒护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市、区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秩序,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入中心工作的各科室工作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事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程序报批。中心实行考勤日统计、月通报制度。 第二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第三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和从事聊天、吸烟、吃零食、做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在中心留宿,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值班。 一个月内对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一次的,办事处负责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在台帐式网络化管理台帐上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取消所在窗口当月“五星窗口”的评选资格;一季度累计二次的,向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定资格;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中心负责领导上报书记办公室研究,并按研究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

优质服务窗口。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认真使用文明用语三十句,严禁使用工作忌语二十句。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态度生硬、大声喧哗、争吵和不理不睬、不耐烦等现象。 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移交效能办、监察局等处理。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告知不清、办事拖拉、故意刁难、超限办理等现象发生。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各窗口计算机及服务对象的密码、数据、个人隐私等资料。未经允许或未经法定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资料。泄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要不断及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中心公共数据和各窗口数据资料的安全。违犯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内,如需加班工作的,提前1-4小时提请负责领导审批。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中心的办公设施及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计算机等办公机具,严禁安装使用与本窗口业务无关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完整版)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草稿)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提升员工工作效率,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电气公司销售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7.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8.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9.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0.认真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 案,提请领导同意后实施。 11.销售人员按公司制度填写《工作日志》,并于每周日发至指定邮箱。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 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4.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三、考勤细则 1、出勤 1.1 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规定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 星期六上午。 公司作息时间: 冬季:8:30—12:00,13:30—

17:00 夏季:8:00—12:00,14:30—17:30 1.2 签到:全体部门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必 须本人亲自考勤,需外出人员需填写外出登记表,上级领导签字认可。 1.3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业务,由当事销售人员在外出登记 表上记录,并注明外出时间、地点、办理业务的公司名称及电话。 销售人员外出办理业务时,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 1.4销售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设备的开机畅通(含节假日)。 1.5销售人员的通讯设备如更改号码应及时将新号码报综合部,以便 及时更新,如不及时通知,影响电话查岗,视为旷工。 2.请假 2.1 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方 可请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立即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说明缘由,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2.2 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湖北胜华集团【2016】03及06号 文件。 3.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2次以上者每次罚 款30元。 3.2 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旷工一次罚200元, 连续旷工三日为自动离职。 3.3 病假:员工生病须在上班前通知上级领导,并应在康复上班前 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4 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级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 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3.5 每日下班前10分钟,销售人员需向部门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4.考勤统计 4.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4.2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综合部每月按本规定,结合考勤系统的记录及销售人员外出登记表来制定月度考勤表。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 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 2、因工出差之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休息时间:周末双休 3、打卡制度 ①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理私 事。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 单》,找两位本部门的员工签名证明,再由部门领导逐级确认审批后交送于行政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超过3次,罚款10元。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1日 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 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 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 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 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 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前台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前台。(特殊岗位除外)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社区考勤制度

··社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保证我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社区干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按以下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二、全体社区干部上班时间严格按照库尔勒市干部上下班时间执行,需要加班时以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三、考勤由社区纠风干事负责,考勤方式采取点名和抽查为主,并组织专人对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管理。 四、考勤时未到,视为迟到;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不接受临时请假;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未经请假不上班为旷工,上班期间发现玩游戏、网上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以旷工处理;工作时间离岗要告知同事去向,未告知以旷工半天处理;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按迟到记,超出2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事假2小时以内需提前一天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两小时按事假半天记。 五、一般社区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下(含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含一天)由社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及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自行报乡政府审批;社区领导班子请假直接由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由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自行报乡政府审批。 六、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假期满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出具假条(病假须附市级医院诊断证明),逐级(分管领导、负责人、乡政府)签署审批意见,准假后,告知分管领导,并将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八、社区干部假满后,及时告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予补假,特殊情况,报请社区纠风办研究处理。 九、如果入户、开会、参加公益性活动以及向上交材料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婚丧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按考勤满分50分记算,病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按迟到记扣2分,超出2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扣5分;事假2小时以内需提前一天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扣1分,超过两小时按事假半天记扣3分;当月请假超过10天的,本月考勤分为0;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 十一、无论迟到、事假、病假、旷工,扣1分罚款10元,总罚款数已扣分数累记;国家规定的休假,只扣分,不罚款;特别的,月假累超过5天(不含5天)的,按工资比例上缴罚款;罚款在销假时必须立即上缴纠风干事处,逾期不交按旷工记。考勤所收罚款用于奖励全勤工作人员,由纠风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并予以公示,每月30日结清当月罚款,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十二、出勤考核作为季度评优、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项目,季度、年度分别进行累计;季度、年度考勤分排名倒数20%的,不能参加评优。当月被记旷工、请假超过5天(含5天)的,取消季度评优资格,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十三、特别的,被记旷工的工作人员除必须上缴罚款外,由纠风办予以警告处理,并通报批评;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月累计旷工5次及以上,给予15天考察期,考察期满测评不合格的,予以清退;连续旷工超过5天(含5天)及以上,直接辞退。 十四、本制度自宣布之日生效,以前相关请假与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社区纠风办公室所有。

员工考勤制度

制度更新履历表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实行每周5天40小时的定时工作制。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以提供准确的考勤数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分类别进行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类型 固定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时间、集中工作时间、特殊工作时间。第四条实施细则 (一)固定工作时间 1、作息时间 周一至周五 8小时工作制 非研发部门:上班: 9:00 下班: 18:00 (上班时间有前后30分钟的弹性自主,若晚于9:00到岗的下班时间则顺延。) 研发部门:上班:8:00——10:00,下班:17:00——19:00 午餐/休息时间 午餐/休息时间一般为12:00 —13:00,共计1个小时,员工个人也可自行安排进餐和休息时间,但连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2、休息日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三·八、五·一、十·一)依照杭州市规定执行。 3、员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正常时间段上下班,在工作允许 的前提下,可在钉钉上申请,经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并在行政部HR处备案后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或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二)弹性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没有固定限制,以完成岗位任务为原则; 由第一上级确定每段时间是否可视为正常出勤; 适用于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层、市场、销售部人员、特殊任务人员。(三)集中工作时间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需要及生产任务的饱满程度,适时对生产及特殊岗位的员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工作方式;。 (四)特殊工作时间 根据工作急缓程度安排,如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需要员工在工作日正常工作制外加班的(超过4小时才算加班); 加班须先在钉钉上提交申请,批准后才视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长自动计入调休时间),并报知人事行政部备案; 调休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五条正常出勤界定办法 (一)本公司使用钉钉自动考勤系统记录您的上下班时间。(二)各类请假须提前一天至一周在钉钉上申请。补办休假手续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 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 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承担“中心”的公文处理、印章管理; 二、承担“中心”的财务、接待、会务准备等工作,做好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 三、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整理、汇总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四、承担“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 五、督促落实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情况;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办件; 七、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和年度考核; 九、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敬业爱岗,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挂牌上岗,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提倡着正装,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和上下交接,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 《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 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 办理 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 体承 办单位; 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 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 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 纪律 的事。 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

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 和 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 正 之风严肃处理。 全程代理制 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 程 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 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 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 申

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 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 理, 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 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 并归 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台帐,记录每一次便民服务的具体事 项、 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 首问责任制 一、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 能 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前置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并耐心解答申请人询问。

(工作规范)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1、要政治坚定,旗帜鲜明;不要人云亦云,是非不分。 2、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不要彼此拆台,推诿扯皮。 3、要服从安排,上下沟通;不要揽功诿过,越权越位。 4、要勇于创新,精研业务;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5、要埋头苦干,求真务实;不要碌碌无为,弄虚作假。 6、要言行谨慎,保守秘密;不要随心所欲,信口开河。 7、要廉洁自律,刚正不阿;不要以权谋私,见利忘义。 8、要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要目无法纪,生冷硬横。 9、要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不要贬低他人,太高自己。 10、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要自以为是,草率行事。 办公室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或借领导名义办理违背组织原则的事情。 2、不准歪曲、截留领导的指示、批示,或越权答复处理重要问题。 3、不准向领导同志提供假情况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4、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5、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造谣中伤他人,做有损团结之事。 6、不准酗酒,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7、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其它规定。 办公室工作制度 1、“首问”负责制 2、请示报告制度 3、值班制度 4、保密制度 5、考勤制度 6、奖惩制度 7、学习制度 8、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9、卫生管理制度 10、计算机管理制度 11、财务管理制度 12、物品管理制度 13、车辆管理制度 14、印信管理制度 办公室工作规范 1、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综合调研工作规范

3、信息工作规范 4、秘书工作规范 5、督查工作规范 6、网络信息工作规范 7、保密工作规范 保密制度 1、保密工作无小事,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遵守保密守则,确保国家机密安全。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6)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考勤制度 1、严守作息时间规定。全体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串岗或无故缺勤。 2、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或搞娱乐活动,无公务联系不得到其他部门和科室“串岗”。工作期间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局人事管理工作,严格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特重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工作人员所做的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勤主体和主要职责 第四条人事监察股是我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落实相关考勤规定,组织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第五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考勤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考勤制度。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考勤员,负责登记并核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考勤员做好考勤工作。 各单位应将思想素质高、敢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确定为考勤员。 第七条局机关各单位考勤员应当如实登记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并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实签名的月考勤登记表及工作月志,在次月5日前报人事监察股审核、备案。 第八条工商所考勤员应当如实登记本所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并将经工商所主要负责人核实签名的月考勤登记表,在下个季度7日前报人事监察股审核、备案。

第三章日常考勤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条人事监察股将不定期通过机关视频监控对分局机关、南桥所和中华所进行抽查上、下班情况,其它工商所上、下班情况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抽查。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上班因公外出,需履行报告制度。 一、股长外出1天以内(含1天)的,向其分管局长报告。 二、股、所长外出1天以上的,向局长报告。 三、股级以下干部外出的,应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超过2天的,向分 管局长报告。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缺勤的,视情节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其日常考勤由其实际工作或学习单位负责。 第四章休假和请假 第十四条本局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具体如下: 一、年休假: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婚假:工作人员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享受婚假3天。 三、产假:女工作人员生育,产假9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 四、探亲假:干部职工与配偶、父亲、母亲居住地相距80公里以上的,可以享受以下探望亲属的待遇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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