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员干部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守住从政底线

浅谈党员干部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守住从政底线

发表时间:2019-04-23T11:08:02.8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4期作者:隋文成[导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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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这一系列重要讲话,丰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通过自身不断学习,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严明纪律关系党的凝聚力和执政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执政根基,“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关系惩治腐败工作大局。现结合本人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粗浅地谈一谈党员干部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守住从政底线。

一、强化教育学习制度,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约束力

领导干部要坚定信念,提高修养。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市场经济浪潮中迷失方向,违反党纪国法,无不是动摇了理想信念。特别是目前我国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更加凸显了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性。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党员干部明确8个“禁止”、52个“不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定期开展廉政党课学习,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

通过强化学习,增强干部廉洁自律,守住从政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心存敬畏,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住政治、纪律、做人和诚信四条底线。领导干部要有一颗真诚、宽容的心。对组织忠诚、对同志坦诚。让同志们在一个愉快的氛围中工作,团结所有同志共同完成任务。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不辱使命。

二、强化查处力度,构筑惩戒机制

《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是一条“底线”,是是与非的分水岭、对与错的分界线。《廉政准则》既体现了党中央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也体现了教育为先、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苦用心,它是一面“镜子”,可以正衣冠、除尘埃。戒除“四风”,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更要强化监督查处。要牢固树立查处“四风”案件无特区、无禁区的理念,始终保持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对于已浮出水面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案件查处率,断绝一些党员干部“漏网”心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惩治腐败可谓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整风肃纪,到反腐败斗争,到廉洁政治建设,无一不掀起了声势,在雷声中落下了大雨点。一只只大“老虎”、小“苍蝇”落马的事实说明,通过严查“四风”案件的巨大震慑作用,在党员干部中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心理,使“四风”之弊成为党员干部不能逾越的“雷池”,不能进入的“禁区”,不能触摸的“高压线”,真正形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良好局面,造就干部清廉、政治清明的崭新气象。

三、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监督约束力

《廉政准则》是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律己镜”。腐败轻则害民,重则亡党亡国。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严格按照党纪法规要求自己,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廉政准则》是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压网。《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个“不准”,犹如一张带电的“高压网”,警示我们不能“触网”。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惩治制度建设,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约束力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查办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惩治制度的建立健全,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执行力,以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姑息迁就,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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