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为保存。

在办理地质资料延期保护、采矿权申请时,请出示此凭证(或复印件)。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时,此证随权转移。

验收结果由验收单位盖章,其他由汇交管理机关盖章

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附件1 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一、路线地质填图与调查 实际材料图、路线地质小结、各种调查表、照片和录像。 二、地质剖面测制 实测地质剖面记录表、实测剖面图、综合地质柱状图、剖面地质小结、照片和录像。 三、遥感解译 遥感原始数据、遥感影像图、遥感解译图、遥感异常图、遥感地质解译文字材料、典型影像图册、野外验证材料和相关照片录像资料。 四、测量(地形测绘) 控制网分布图、控制点成果表、地质勘探工程测量成果表、矿区地形图、控制点(网)观测记录、测量观测数据与计算表。 五、钻探工程

钻孔柱状图、孔深及弯曲度测量记录、钻孔地质记录表、钻孔工作小结、岩矿芯音像记录、钻孔封孔设计和封孔记录表。 其中水文地质钻探还应提交:简易水文观测记录、成井记录、抽水试验原始记录、固井与封孔记录。 其中油气地质钻探还应提交:参数井、区域探井、发现井、评价井的录井、测井、分析化验原始数据汇总表。 六、山地工程 槽、井、硐(坑道)探地质编录记录(表、簿)、工程编录中的影像资料、工程素描图、采样平面图。 七、监测 观测点分布图、各类观测点的记录及动态曲线。 八、物探测量 物探测量包含重力、磁法、电法、地震、测井、放射性六种具体工作手段,其汇交细目为总体和每种具体手段的汇交细目之和。

物探手段总体汇交细目:标本采集与测定、统计记录、异常踏勘及异常验证原始记录、各工作的质量检查和精度评价记录、原始资料验收文据、野外工作总结。野外工作总结应包含:所有仪器类型及仪器调节、性能试验结果、数据整理项及所用公式、畸变数据(点)处理情况、数据质量检查方式与统计结果、统计时甩点情况、数据单位、数据改算参数等。 物探具体工作手段汇交细目如下: (一)重力测量。 测量控制网平差报告、重力基点网平差报告、重力基点档案、布格重力异常成果(含测点平面坐标、高程、重力值、近中远区地改值及布格异常值)。 (二)地面磁法测量。 基点选择及基点T0值测定记录、磁异常成果(含测点平面坐标、高程、总场值及磁异常值等)。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资料汇交格式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为保证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本格式要求规定了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格式和在保存介质中的组织方式。本格式适用于非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正文(含插图、插照、插表)、附图、附表、附件等电子文件的制作、检查验收和汇交。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成果地质资料 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形式提供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2、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 成果地质资料中除附图、数据库和软件、多媒体以外的以文字和表格为主的文件材料。 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载有成果地质资料信息,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光盘或其他介质上,并可在网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4、矢量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数学方式描述、在原制作软件环境和库文件的条件下,可通过计算机任意缩放但不损失细节的图形文件。 5、栅格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象素或点的方式进行描述并能独立用于绘图或显示的图形文件,其特点是所有有关绘图的数据,包括图例、文字等,都已包含在该电子文件中。 6、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字处理、制表、制图、数据库、系统开发以及多媒体制作等工具软件进行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如文

本部分的“.doc、.wps、.xls”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各种矢量图形文件,数据库的“.mdb”、“.dbf”等文件,软件类的安装程序、源代码、技术文档、测试数据等各种文件,以及多媒体类的“.mpg、.avi、.wav、.mp3”格式的电子文件。 7、存档电子文件 指通过对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和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或制作而间接得到的电子文件,如文本部分“.pdf”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jpg、.tiff、.eps、.pdf、.gif”格式的栅格图形文件。 8、附加文件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过程中所产生的除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以外,用于对电子文件进行说明、登记和著录等的附加性电子文件,如“电子文件登记表”、“载体外标签”等。 9、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按照本要求将一份(种)成果地质资料中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以及附加文件等进行组织编制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的总和。 (二)类别 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由以下八个类别构成: 1、正文类: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 2、审批类:由法定单位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评审、验收和审查时所形成的文件。如报告的最终认定书(决议书)、审查意见书、评审意见书等。 3、附图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图外的各种图形文件。 4、附表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表外的各种表格文件。 5、附件类: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或说明性文件。 6、数据库和软件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以数据库建设或系统开发为主体工作内容而形成的各类数据库和软件。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提高地质资料汇交水平,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决定在全国建立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为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立统一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对成果、实物、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实行全程监管,实现汇交人依法汇交地质资料。 二、监管围 (一)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形成的地质资料。 (二)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 (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应汇交的其他地质资料。 三、任务分工 (一)部的主要任务。 .负责组织制定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规。 .负责组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的推广、使用。

.负责在每年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地质工作项目和部批准的探矿权、采矿权信息,按统一格式导入监管平台数据库。 .负责组织对向部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核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核准由部审批的地质资料保护申请和延期汇交申请,并通过监管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有关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 .负责检查、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按部的统一要求建设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 (二)各省(区、市)主要任务。 .负责组织执行部制定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规。 .负责统一管理本省(区、市)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负责在每年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省(区、市)及其下辖的市(地)、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探矿权、采矿权信息,以及地方财政安排和其他形式投资的地质工作项目信息按统一格式导入监管平台数据库。 .负责对向本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核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核准由本省(区、市)审批的地质资料保护申请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试行) (1)

附件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试行) 为保证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本格式要求(试行)规定了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格式和在保存介质中的组织方式。本格式适用于成果地质资料正文(含插图、插照、插表)、附图、附表、附件等电子文件的制作和汇交。 按本格式要求制作的电子文件应与汇交的纸介质地质资料在内容上相一致。 一、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分类和命名 (一)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分类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其信息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六类: 1.正文类: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含插图、插照和插表); 2.审批类:由法定单位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评审验收或评审认定时所形成的文件; 3.附图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正文插图外的各种图件; 4.附表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正文插表外的各种表格文件; 5.附件类: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或说明性文字材料; 6.其他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上述五类以外的文件。 (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命名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照其分类命名。文件名由8个字符组成(不包括文件名后缀),按其标识作用的不同,分为3个部分:类别位、册序位、文件序号位,如图1所示。 1. 类别位(第一位) 标识改电子文件的类别,类别代码如表1所示。 图1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名示意图 表1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类 别代码表 类别名称类别代码(字母大小写均可) 正文类Z 审批类S 附图类T 附表类 B 附件类J

其他类Q 2.册序位(第2—3位) 册序位用于标识该电子文件所在分册的顺序。册序位的值为01—99。若其值小于10,册序位的第1位填充“0”。同类未成册的电子文件视为一册,册序位取值“01”。 3.文件序号位(第5—8位) 标识该电子文件在本分册中的顺序。同一分册电子文件的文件序号,从“0001”起连续取值。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分类与纸介质报告的对应关系及文件名示例见附录A。 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文件格式及编制 (一)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电子文件的文件格式及编制 1.电子文件的文件格式 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电子文件的首选格式为Microsoft公司的Word97或Word2000简体中文格式,也可以采用WPS格式。其他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转换或改写为上述文件格式。 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中插图、插照的文件格式以能插入Word或WPS,且在其中能正常使用为原则,优选格式是gif、JEPG、wmf和CCITT tiff g4。 2.电子文件的编制 编制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电子文件时,各部分的顺序和编辑格式(如字体、字号等)应该按照地质矿产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文字部分电子文件页面的尺寸以A4为宜。附表、插表横向超过A4的,按实际尺寸定。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应插入页码。页码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为“外侧”(奇数页在右侧,偶数页在左侧)。 所有插图、插照、插表和表格等在计算机屏幕中显示的方向应向上。 (1)审批类电子文件的编制 成果地质资料中的审批类文件必须单独组成一类电子文件。 当存在多个审批验收文件时,应按照审批级次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编排。对同级的认定书(决议书)、验收文件、审查意见书,以认定书(决议书)、验收文件在前,审查意见书在后进行编排;同级、同类的审批验收文件,按时间先后顺序由新到老进行编排。 审批类电子文件不得制作成栅格文件。若无原始的电子文件,应重新录入。 审批类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正式批件一致,编排格式与正式文件尽量一致。每一份审批类电子文件必须注明发文机关(公章)、发文时间。公章的内容用文字表示。 (2)正文类、附件类和其他类电子文件的编制 正文类、附件类和其他类的每一个分册应分别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如超过400页,应再分册制作。电子文件上的页码要与纸介质上的页码相对应。页码不连续的各部分要用分隔符(如分节符)分隔开;资料题名、篇名(部分名)、章名、节名等标题必须用标题命令定义(依次采用标题1—4)。 在插入插图、照片时,必须先在插入的位置插入图文框。但对于单独占据一页的图片或照片不用插入图文框,如独占一页的图版等。 (3)附表类电子文件和文字部分中插表的编制 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中的插表要采用表格命令直接制作,不得采用超级链接的办法链接其他软件制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各类地质工作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中正文、审批件、附图、附表、附件、数据库、软件、多媒体及其他等各类成果的电子文件的制作与汇交。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地质资料 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2.成果地质资料 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

形式提供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载有成果地质资料信息,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4.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文字处理、制表、制图、数据库建设、系统开发以及多媒体制作等工具软件进行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保持原有文件格式及存储方式,未经过编辑修改的数据源文件。 5.存档电子文件 指通过对成果地质资料的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或制作而间接得到的符合通用规范要求的文件存储格式的电子文件。 6.管理性文件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过程中所产生的在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之外,用于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说明、登记

和著录等的管理类附加性电子文件,以及与成果地质资料对应的地质档案文件目录、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等原始地质资料、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文件。 7.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按照本要求将一份成果地质资料中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以及管理性文件等进行组织编制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的总和。本要求中简称电子文档。 8.真实性 指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9.完整性 指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著录信息等无缺损。 10.有效性 指电子文件应具备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二)分类。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其形成方式或过程分为三种类型:

第二部分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第二部分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一、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实施办法》附件1详细规定了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共计十大类,以下列出了十大类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范围,其中第三类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范围,参见1号文的要求: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其地质图、矿产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1.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各类矿产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2.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类矿山生产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三)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地质资料 应汇交资源评价、地质勘查以及开发阶段的地质资料,包括各类物探、化探成果报告,参数井、区域探井、发现井、评价井、开发井的完井地质成果报告和试油(气)成果报告,各类综合地质报告,各类储量报告(包括探明、复算、核算储量报告)。 (四)海洋地质资料 海洋(含远洋)地质矿产调查、地形地貌调查、海底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及海洋钻井(完井)地质报告。 (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 1.区域的或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2.大中型城市、重要能源和工业基地、港口和县(旗)以上农田(牧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

3.地质情况复杂的铁路干线,大中型水库、水坝,大型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抽水蓄能电站,重点工程的地下储库、洞(硐)室,主要江河的铁路、公路特大桥,地下铁道、六公里以上的长隧道,大中型港口码头、通航建筑物工程等国家重要工程技术设计阶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 5.重要的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六)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1.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区等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2.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3.建设工程引起的地质环境变化的专题调查报告,重大工程和经济区的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等。 4.地质环境监测报告。 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 (七)地震地质工作 地震地质调查报告,地震地质考察报告,地震地质研究报告。 (八)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区域物探、区域化探调查报告;物探、化探普查、详查报告;遥感地质报告及与重要经济建设区、重点工程项目和与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探、化探报告。 (九)地质、矿产科学研究及综合分析资料 1.经国家和省一级成果登记的各类地质、矿产科研成果报告及各种区域性图件。 2.矿产产地资料汇编、矿产储量表、成矿远景区划、矿产资源总量预测、矿产资源分析以及地质志、矿产志等综合资料。

地质资料汇交系统(ED-MAKER)

地质资料汇交系统(ED-MAKER) 使用注意事项简述 一、安装注意事项 1、ED-MAKER安装时要求系统为xp sp3以上版本。 2、ED-MAKER中存档电子文件需要系统自动转换时,需要安装OFFICE2007以上版本,最好不要安装精简版。 3、ED-MAKER安装时每个注册码对应一台电脑。每台电脑只需要注册一次即可,注册码在下次还可以继续使用。 4、用户在使用时需要开启硬件加速。开启方法如下图所示: 二、使用注意事项 (一)系统登录 首次登陆需设置用户名及密码,且以后每次登陆均需输入首次登陆时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二)数据录入 1、基本信息录入

(1)资料题名:地质资料正文的题名; (2)档号:根据该资料所在单位存储的档案号填写; (3)编著者:资料的编著人,最多可著录3个编著者的姓名,3个以后的编著者不再著录,并在最末一个编著者之后加“[等]”。不同编著者间用“,”隔开; (4)形成时间:著录地质资料编制完成的时间或提交的时间; (5)资料类别:根据地质工作性质,将地质资料分别分为区调、海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勘查、物化遥勘查、地质科学研究、技术方法研究、其他等8个大类。填写是按资料对应的类别录入; (6)主题词:对报告所记载的内容,特殊地质体、大地构造位置、成矿带及矿种的亚类或矿床类型等进行著录; (7)内容提要:地质资料内容的简价,以最简短的语言反映其主要工作内容、成果及重要技术特点等。 (8)批准机构:对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审查验收、批准复核的机构; (9)批准时间:对应批准机构所正式下发的批准文据的时间; (10)工作起止时间:地质工作项目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2、成果资料录入 (1)正文类:地质资料报告正文(编排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图文框或图片、表格等在电子文件中的显示方向就正面向上,且不得覆盖文字或与文字重叠,并保持内容清晰) (2)审批类:对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审查验收后的批准文件,按批准单位的级别进行排列(从上至下); (3)附图类:附图信息必须完整,各类符号清晰可读。对分割的图件,应保证切割后的各电子文件都能独立使用。对分成多个文件的同一幅柱状图,每个文件中均应有图头。制图时所采用的系统库、汉字库应存放至“源电子文件”根目录下。

国土资发 [2006] 210号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附件1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为保证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本格式要求规定了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格式和在保存介质中的组织方式。本格式适用于非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正文(含插图、插照、插表)、附图、附表、附件等电子文件的制作、检查验收和汇交。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成果地质资料 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形式提供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2、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 成果地质资料中除附图、数据库和软件、多媒体以外的以文字和表格为主的文件材料。 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载有成果地质资料信息,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光盘或其他介质上,并可在网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4、矢量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数学方式描述、在原制作软件环境和库文件的条件下,可通过计算机任意缩放但不损失细节的图形文件。 5、栅格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象素或点的方式进行描述并能独立用于绘图或显示的图形文件,其特点是所有有关绘图的数据,包括图例、文字等,都已包含在该电子文件中。 6、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字处理、制表、制图、数据库、系统开发以及多媒体制作等工具软件进行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如文本部分的“.doc、.wps、.xls”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各种矢

量图形文件,数据库的“.mdb”、“.dbf”等文件,软件类的安装程序、源代码、技术文档、测试数据等各种文件,以及多媒体类的“.mpg、.avi、.wav、.mp3”格式的电子文件。 7、存档电子文件 指通过对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和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或制作而间接得到的电子文件,如文本部分“.pdf”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jpg、.tiff、.eps、.pdf、.gif”格式的栅格图形文件。 8、附加文件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过程中所产生的除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以外,用于对电子文件进行说明、登记和著录等的附加性电子文件,如“电子文件登记表”、“载体外标签”等。 9、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按照本要求将一份(种)成果地质资料中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以及附加文件等进行组织编制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的总和。 (二)类别 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由以下八个类别构成: 1、正文类: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 2、审批类:由法定单位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评审、验收和审查时所形成的文件。如报告的最终认定书(决议书)、审查意见书、评审意见书等。 3、附图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图外的各种图形文件。 4、附表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表外的各种表格文件。 5、附件类: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或说明性文件。 6、数据库和软件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以数据库建设或系统开发为主体工作内容而形成的各类数据库和软件。 7、多媒体类:成果地质资料所包含的各种音频、视频文件等。 8、其它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上述7类以外的文件。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为保证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本格式要求 规定了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格式和在保存介质中的组织方式。本格式 适用于非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正文(含插图、插照、插表)、附图、附表、附件等电子文件的制作、检查验收和汇交。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成果地质资料 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 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形式提供的反 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2、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 成果地质资料中除附图、数据库和软件、多媒体以外的以文字和 表格为主的文件材料。 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载有成果地质资料信息,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 式存储在光盘或其他介质上,并可在网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4、矢量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数学方式描述、在原制作软件环境和库文件的条件下, 可通过计算机任意缩放但不损失细节的图形文件。 5、栅格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象素或点的方式进行描述并能独立用于绘图或显示的 图形文件,其特点是所有有关绘图的数据,包括图例、文字等,都已 包含在该电子文件中。 6、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字处理、制表、制图、数据库、系统开发以及多媒体 制作等工具软件进行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如文

本部分的“.doc、.wps、.xls”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各种矢量图形文件,数据库的“.mdb”、“.dbf”等文件,软件类的安装程序、源代码、技术文档、测试数据等各种文件,以及多媒体类的“.mpg、.avi、.wav、.mp3”格式的电子文件。 7、存档电子文件 指通过对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和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或制作而间接得到的电子文件,如文本部分“.pdf”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jpg、.tiff、.eps、.pdf、.gif”格式的栅格图形文件。 8、附加文件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过程中所产生的除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以外,用于对电子文件进行说明、登记和著录等的附加性电子文件,如“电子文件登记表”、“载体外标签”等。 9、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按照本要求将一份(种)成果地质资料中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以及附加文件等进行组织编制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的总和。 (二)类别 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由以下八个类别构成: 1、正文类: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 2、审批类:由法定单位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评审、验收和审查时所形成的文件。如报告的最终认定书(决议书)、审查意见书、评审意见书等。 3、附图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图外的各种图形文件。 4、附表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表外的各种表格文件。 5、附件类: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或说明性文件。 6、数据库和软件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以数据库建设或系统开发为主体工作内容而形成的各类数据库和软件。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法规类别】地质资料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令第5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发布日期:2003年1月3日实施日期:2003年3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地质矿产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9.06.26 【实施日期】1989.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令第五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简称《汇交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无论其国籍和投资来源如何,都应当按照《汇交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 我国投资在远洋、极地等地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也应按《汇交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

第三条国家投资取得的地质资料,其所有权属国家所有。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汇交的地质资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拥有的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全国地质资料局(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地质资料处(馆)应按照《汇交管理办法》和本细则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保护。 第四条地质矿产部全国地质资料局和各省(区、市)地质资料处(馆)是地质资料汇交的管理机关,负责《汇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并对地方和基层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地质矿产部全国地质资料馆和各省(区、市)地质资料处(馆)负责承办地质资料的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具体业务。 能源部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并接受全国地质资料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按《汇交管理办法》附件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汇交地质资料的期限 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区域物探(含航空物探)、区域化探报告、遥感地质报告及大、中型矿区的勘探报告,从审查批准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汇交。 其它地质资料从审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汇交。 第七条地质资料汇交份数和手续 一、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指地质资料汇交范围第五条一至四项规定以外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由工作单位向地质工作所在省(区、市)地质资料处(馆)汇交一式二份。 二、远洋地质、极地地质、天体地质的地质资料,由工作单位直接向全国地质资料馆汇交一式二份。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自2002年国务院公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2003年部发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以来,地质资料汇交人汇交意识不断增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汇交不及时、应当汇交的没有汇交、部分汇交资料质量不符合要求,馆藏机构管理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陈旧、队伍建设滞后,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格、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监督管理 汇交人依法汇交地质资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从事地质研究、地质考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评价、水文地质或者工程地质勘查(察)、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勘查等地质工作,以及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各类地质工作以及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查(察),必须按照规定汇交地质资料。 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的行为,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地质资料接收、保管和服务是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重要任务。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有效提高地质资料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着力抓好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程序标准、开展清欠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解决目前在地质资料汇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奠定基础。 二、切实落实地质资料汇交人的责任 凡是国家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是法定的地质资料汇交人。项目下达单位应在下达项目任务书时,明确地质资料汇交要求,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项目成果评审符合验收条件后,在正式印发项目验收意见前,项目下达单位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依法汇交地质资料,并凭《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下发项目验收意见书。 凡是社会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允许出资人委托

地质资料汇交业务培训资料

地质资料汇交业务 主讲:汪艳梅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学会

目录

一、地质资料汇交 (一)地质资料汇交主要依据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2002年国务院令第349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3年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国土资发[2008]69号《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6]1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 (二)地质资料汇交的重要性 地质资料是人类探索地球的认识积累和客观记载,是服务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长期以来,国家投入大量人财物开展地质工作,形成了各类海量丰富的地质资料,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无形资产,为使地质资料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建设,有效地避免重复勘查和资金的浪费,国家先后出台了法律法规,要求汇交人向国家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资料汇交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服务,多年来,我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面向政府部门、地勘单位、矿山企业、科研机构以及个人,以到馆查询借阅、上网查询、专题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资料服务工作,平均每年接待区内外各界地质资料借阅者达2000多人次,提供利用资料10000多份次,100多万件次,为社会和自治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地质资料汇交相关概念 1.地质资料:是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

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2、成果地质资料: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形式提供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3.地质资料汇交人:是对地质资料汇交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管理条例中对汇交人的定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在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后,其汇交义务同时转移,探矿权、采矿权的受让人是地质资料的汇交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探矿、采矿以外地质工作项目的,其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3)凡是国家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以及各种基金安排的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拨款),项目承担单位是法定的地质资料汇交人。凡是社会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允许出资人委托项目承担单位代其履行汇交义务,但要签订地质资料汇交委托书,并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地质工作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开展的,出资各方对地质资料汇交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4)中外合作开展地质工作的,参与合作项目的中方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外方承担汇交地质资料的连带责任。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使用说明.

附件2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使用说明 一、汇交人的工作内容 在按照本《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以下简称“《格式要求》”的规定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时,汇交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按项目工作要求和《格式要求》的规定制作所有的成果地质资料源电子文件; 2、生成存档电文文件(文本部分文件格式为“ .pdf”,图像文件格式为 “.jpg、.tiff、.eps、.pdf、.gif”; 3、如果电子文件中有插图、插照、图版等,创建“插图文件”文件夹,用于存放这些文件插入前的源图形文件; 4、按《格式要求》组织电子文件; 5、完整地著录《电子文件登记表》; 6、制作载体外标签; 7、检查所有电子文件,保证能正常使用后进行录制; 8、向地质资料主管部门汇交制作好的,包括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和附加文件在内的完整的电子文档。 二、配套软件 为了进一步方便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制作和汇交,部组织开发一套与《格式要求》配套的《电子文档制作与浏览验收系统》工具软件,目的是帮助用户形成

一套符合《格式要求》的适用于汇交和使用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该软件的应用参见《格式要求》配套软件应用示意图。 三、电子文件的类别 根据《格式要求》,一份电子文档中的某个电子文件必须依据其内容而归入到的相应的类别中。归类时,一般采用以下原则:根据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的构成和电子文件的内容,确定电子文件归属的类别。具体的归类可参照下面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分类表》。 《格式要求》配套软件应用示意图 除以上分类方法以外,为便于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管理和汇交,将数据库和软件类以及多媒体类以外的电子文件分为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两类,数据库和软件类以及多媒体类只有源电子文件一类。 四、电子文件命名

第一部分地质资料汇交人及义务

第一部分地质资料汇交人及义务 一、地质资料汇交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地质资料汇交义务同时转移,探矿权、采矿权的受让人是地质资料的汇交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上述规定以外地质工作项目的,其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但是,由国家出资的,承担有关地质工作项目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开展的,出资各方对地质资料汇交义务负有连带责任。中外合作开展地质工作的,参与合作项目的中方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外方承担汇交地质资料的连带责任。 二、汇交人的义务 地质资料汇交人应按照《条例》的规定,履行汇交义务。国家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或所属专项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依法汇交地质资料。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汇交人对汇交的地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地质资料,不得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 三、汇交人的权益 国家依法保护汇交人的合法权益。 (一)矿业权自动保护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予以保护;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获准延续、保留的,监管平台将保护期限自动延续。 (二)备案保护 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需要保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应在汇交地质资料时向

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全国馆或省级馆藏机构提交《地质资料保护备案表》,自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计算,保护期不得超过5年: 1.社会资金参与中央和地方财政开展矿产勘查,且双方合同明确规定需要保护地质资料的; 2.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缩小勘查区块或采矿范围,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变更前汇交,且难以分割区域性地质资料(如物探、化探地质资料)的。 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全国馆或省级馆藏机构,自收到《地质资料保护备案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注明地质资料保护期限,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地质资料予以保护。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著作权的地质资料的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情况汇报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情况 汇报

附件2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使用说明 一、汇交人的工作内容 在按照本《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以下简称“《格式要求》”)的规定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时,汇交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按项目工作要求和《格式要求》的规定制作所有的成果地质资料源电子文件; 2、生成存档电文文件(文本部分文件格式为“.pdf”,图像文件格式为“.jpg、.tiff、.eps、.pdf、.gif”); 3、如果电子文件中有插图、插照、图版等,创建“插图文件”文件夹,用于存放这些文件插入前的源图形文件; 4、按《格式要求》组织电子文件; 5、完整地著录《电子文件登记表》; 6、制作载体外标签; 7、检查所有电子文件,保证能正常使用后进行录制; 8、向地质资料主管部门汇交制作好的,包括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和附加文件在内的完整的电子文档。 二、配套软件 为了进一步方便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制作和汇交,部组织开发一套与《格式要求》配套的《电子文档制作与浏览验收系统》工具软件,目的是帮助用户形成一套符合《格式要求》的适用于汇交和使用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该软件的应用参见《格式要求》配套软

件应用示意图。 三、电子文件的类别 根据《格式要求》,一份电子文档中的某个电子文件必须依据其内容而归入到的相应的类别中。归类时,一般采用以下原则:根据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的构成和电子文件的内容,确定电子文件归属的类别。具体的归类可参照下面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分类表》。 《格式要求》配套软件应用示意图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分类表 源电子文件以及数据库和软件类电子文件的命名,并不是按照以上分类法进行命名的,而是根据制图或建库时的相关规范或自身的命名规则进行,即保持其原来制图或建库时所取的电子文件名。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2014年) (内部文档请勿复制或分发予第三方)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

目录 目录 1、系统部署 (5) 1.1 系统安装 (5) 1.1.1 汇交信息系统安装环境(单机版) (5) 1.1.2 汇交系统安装说明 (5) 2、主要功能 (23) 3、数据准备 (25) 3.1 成果资料准备 (25) 3.1.1 正文报告、附件、审批、附表、其他类文件准备 (25) 3.1.2 附图类准备 (25) 3.1.3 附图册电子文件整理 (26) 3.1.4 数据库、软件、多媒体数据的准备 (27) 3.2 原始资料准备 (27) 3.3 实物资料准备 (27) 4、注册和登录 (28) 4.1 注册新用户信息 (28) 4.2 选择工作路径 (28) 4.3 登录系统 (30) 5、制作汇交档 (31) 5.1 填写基本信息 (31) 5.1.1 标引信息 (31) 5.1.2 成果信息 (32) 5.1.3 项目信息 (33) 5.1.4 汇交人信息 (34) 5.1.5 电子文件信息 (36) 5.1.6 原始资料信息 (36) 5.2 成果资料 (37) 5.2.1 正文类、审批类、附表类、其它类 (37) 5.2.2 附图类 (42) 5.2.3 多媒体类、数据库和软件类 (49) 5.2.4 插图类 (54) 5.3 原始资料 (56) 5.3.1 文件著录—文件属性信息填写 (57) 5.3.2 文件目录 (61) 5.4 实物资料 (63) 5.4.1 实物资料信息 (63)

5.4.2 钻探工程 (64) 5.4.3 区调项目 (66) 5.5 生成文档 (66) 5.5.1 著录检查 (67) 5.5.2 生成文档 (67) 6、验收检查 (75) 6.1 文件检查 (75) 6.2 报表预览 (76) 6.3 文件浏览 (76) 7、主界面其它功能 (78) 7.1 加载档、删除档、复制档 (78) 7.1.1 加载档(导入档) (78) 7.1.2 删除档 (78) 7.1.3 复制档 (78) 7.2 上传档、下载档 (79) 7.2.1 上传档 (79) 7.2.2 下载档 (79) 7.3 DBF导入 (79) 7.4 原始资料清理数据导入 (80) 7.5 涉密清理数据导入 (81) 7.6 EdMaker3.3电子文件登记表导入 (82) 7.7 目录导出 (82) 7.8导出报送单数据 (83) 7.9 导出DBF (84) 7.10 导出上报数据 (85) 8、系统设置 (85) 8.1个人信息 (86) 8.2用户管理 (87) 8.3日志查询 (88) 8.4系统设置 (88) 9、PDF生成 (89) 10、统计报表 (91) 10.1案卷统计 (91) 10.2分类统计 (92) 10.3原始资料统计 (92) 10.4文件统计 (92) 11、退出系统 (9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