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闭空间管理程序

密闭空间管理程序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依据】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公司管理区域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物业服务中心 适用于本规范。 3.【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1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分类】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4.1密闭设备:如贮罐、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4.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废井、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 4.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垃圾站、物料仓库等。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5.1【检测】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物业服务中心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5.2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中心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5.3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6.【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物业服务中心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6.1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7.【通风】物业服务中心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生产、检修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 职责 4.1 公司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生产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有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2 有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5.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2.2对《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

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5.3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5.3.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负责人,应到公司安全组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3.2公司安全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3.3外来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公司和施工部门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5.3.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5.4 作业安全措施 5.4.1 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5.4.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进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5.4.3《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缺一,禁止进入作业,当有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有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5.4.4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59号)和其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名词解释: (一)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含氧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公司将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和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

1、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在空间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在作业过程中也不产生或产生较少的有害物质,不存在其他危害,可通过采取常规性措施(如通过风机送风、采用安全电压等措施)就能检测合格的作业空间。 2、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但在作业空间内检测存在有毒有害或在作业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或易触电等危害,需要采取特殊性措施(如需要佩戴正压呼吸器、防毒面罩,需要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便携监测仪随时监测等)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作业空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将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纳入到危险作业审批统计。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落实实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安环室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管理规定》,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各单位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主体。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范围 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均需按此规定执行 3 3.1 3.2 表” 4. 4.1 1.2 m 4.2 4.2.1 4.2.2 A B C D E、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4.3本公司涉及有限空间作业范围 聚酯区域各反应釜。 4.4安全技术要求 4.4.1检测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项目部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检测符合要求后,项目部重新进行审批并安排继续作业。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必须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 4.4.2 控制危 第1 4.4.3 检测 检 4.4.4应急救援装备 施工单位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4.4.5其他技术措施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须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做预防性防护。 4.5安全管理

4.5.1 作业前准备 A、对有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 B、对有限空间作业应确认无许可和许可性识别。 C、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D、分析合格后编制施工方案,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施工作业中涉及到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格式见附录A。 E、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F G H A B C D E A B C D、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E、检测制度。 4.5.3.2应按作业工种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4.5.4 作业人员及安全教育 4.5.4.1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符合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质。 4.5.4.2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安全要求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发生器检修作业管理。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 号) 3.2《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4]2号) 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控制程序 4.1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4.3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4.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公司安全生产科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xxxxx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管理,进一步有效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规范人员安全行为,正确实施应急救援,控制现场作业风险,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第三条结合电力企业实际特点,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四类,容器类(如凝汽器,热交换器,凝结水箱,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汽包,储油罐,储气罐、酸碱罐、液氨储罐、蒸发器、脱硫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等)、管道类(如循环水管、热网管、封闭母线,锅炉炉膛、空气预热器、除尘器,落煤管,烟风道等)、建(构)筑物类(如阀门井、沟道,电缆隧道,烟囱、水电厂引水洞、调压井、风机塔筒(机舱),化粪池等)、仓(罐)类(如球磨机,灰库,煤粉仓,原煤斗、灰斗、渣仓等)。 第四条有限空间作业各企业结合实际自定一、二级,对于煤仓、煤斗、粉仓、灰斗(罐)、灰库等特殊、高危的有限空间作业属于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其余均为二级有限空

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基层企业检修、维护、运行、技术改造等工作项目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含外包工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第七条各企业必须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分类、分级目录,制定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细则,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有序进行。 第八条厂长(总经理)负责建立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外包项目部职责,建立激励、评价、约束机制;并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或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九条生产厂长(副总经理)负责贯彻落实本规定,负责健全本企业的有限空间分类、分级,明确各类(各级)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标准;参与有限空间安全措施票的审批工作;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并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十条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有限空间的“三措两案”和

有限空间管理办法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除尘器、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四条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二)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三)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四)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细化作业标准,每项作业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为: (一)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二)安全责任人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等情况; (三)监护人员必须是车间级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项目责任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除尘器、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负责编制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负责对各单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各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下属单位负责编制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负责对各基层厂(矿)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各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基层单位 (一)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有限空间作业的要求; (二)负责建立并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四)组织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的审批;

(五)负责组织落实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三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各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各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三)检查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专项安全培训应做好相关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并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北京市XX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人: XXX 审核人: XXX 签发人: XXX 北京市XX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1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半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集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 3.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全面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办公室负责作业场所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工作内容和要求 5.1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工作制度。作业单位或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生技科和安监科审批同意,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后方可工作。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2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5.3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作业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5.4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5.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5.6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7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8作业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管理规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2013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2018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浙江电器有限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车间,交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确定、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储罐内、锅炉、除尘室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生产技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安全部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4.1项内容执行。 5.2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公司负责人,所在车间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2根据分级审批,A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总经理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B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分管领导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C、D级有限作业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或指派同级别其它人员现场监护。 5.2.3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5.2.4不执行有限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5.3 有限空间作业控制 5.3.1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5.3.2 各车间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入内。

最新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一)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办理程序如下: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项目的工程部负责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工程部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做好有限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标志牌。

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 专人监护。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 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XX设计卫生标准规 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9。5%以上。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 速撤出人员。 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 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 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报经公司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 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 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汇编

xx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岗位适用。 3、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有限空间作业责任制 4.1企业负责人总经理,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安全科、车间、班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职责 4.2.1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单位、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4.2.2安全科职责:安全科负责编制有限空间作业的制度,制度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负责提供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的检测。

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4.2.3车间负责人职责:车间负责人是安生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4班组职责:在安排有限空间作业前,认真阅读操作方案、如对操作方案有疑问必须立即反映、不得有误。对凡是进入有限空间检修、清理、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凡未经总经理签署审批,任何人不得进人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井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全过程掌握作业期间隋况,保证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撒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即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证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权的人员进入。 4.2.5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符台要求后,进入作业;并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5、安全技术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5.1检测 5.1.1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5.1.2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中铁三局集团北京中国铁十号线五标项目部 二00九年五月二日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项目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活动选用于本制度。 二、有限空间分类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忘废井、地窑、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施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开“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后方可施作; 2、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

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3、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 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 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 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必须实施作业 审批制度,未经项目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行进入有限空间 作业; 7.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行政部负责协助生产部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生产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有关的的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是本单位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生产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章有限空间管理 第九条管理部负责将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下发各单位,并组织其按标准开展本单位有限空间识别工作。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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