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绵建局函〔2018〕439号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

各县市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各检测机构,各商砼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和四川省质量强省的工作部署,按照绵阳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切实开展好201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稳步推进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定于2018年9月我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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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绵阳市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的决定》;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切实开展好201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有效落实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提升建筑产品的质量竞争力,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为建设质量强市、促进绵阳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目的

以规范质量行为、提升工程质量,建设幸福美丽绵阳为目的,一是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强制性条文,切实提高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使我市的工程质量再上台阶;二是强化监管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双到位”,加强原材料进场复试检验、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评定及质保资料的收集、归档;三是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创先争优意识,引导鼓励工程建设各方争积极参与“绵州杯”和“四川省结构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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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选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五、组织实施

“质量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5日)

各有关单位在明确活动目的的前提下,各地各单位及时进行动员,认真制订具体活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9月6日至9月25日)

1.开展宣教活动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引导

围绕本次“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紧扣“科技绵阳、品质领航”的城市质量精神,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各界质量意识和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关注程度。

(1)召开全市工程质量大会,要求在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标语和图画,悬挂横幅、彩旗。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一线项目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

(2)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作用,大力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化条文》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好做法、好典型。对不积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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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落实,反映怠慢、对不重视“质量月”活动的责任单位,特别是施工现场存在质量隐患而不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的,公开通报批评、媒体曝光。

2.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防治常见质量问题

(1)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材、试件的取样、送样、检测及见证行为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251号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原材进场台帐、见证取样送检台帐、不合格原材处理台帐。

(2)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难点,组织“质量论坛”,全面讲解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常见质量问题的防治及处理措施。

3.举办技能比武,提升技术水平。

以一个工程项目或者多个工程项目为单位,在项目和项目之间或项目内部组织实施同专业、同工种、同技术、同设备的“工程技术人员同业务技术比武”大赛,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提升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使工程质量向精细化发展。

4.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及检测机构执法检查。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随机性的质量督查,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一是随机性开展对人员“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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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工程项目常见质量问题防治进行检查;二是开展汛期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我市各在建工程应对极端天气和主汛期间可能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避免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开展检测机构大检查,着重对原材料送检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备案、地基基础检测备案、检测委托合同备案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开展商砼企业绿色生产“回头看”专项督查

召开商砼企业绿色生产“回头看”专项检查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商砼企业绿色生产“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及质量管控、环保督察等相关工作。按照绵阳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绿色商混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组,对市本级18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采取“逐项检查、独立打分”的原则进行督查;检查组依照《绵阳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表》对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进行“回头看”扣分,总分≥80分的,继续延续或评定为绿色生产达标企业,<80分的,取消绿色称号或限期整改,并计入混凝土企业信用档案。

6.加强绵阳城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监管。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59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自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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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103号)以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自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通知(绵安委办函〔2018〕35号)》要求,各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设计、施工单位要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目标任务、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边摸排边整治。重点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设计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7.开展臭氧治理专项行动

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业建筑及市政工程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检查及抽检频次,巩固治理成果,推进治理任务,遏制臭氧污染恶化之势,改善环境空气治理。

8.“样板”引领,召开工程质量现场观摩会

确定1-2个施工质量过硬、现场管理规范的在建项目,组织施工企业进行观摩学习,交流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引领和提振各方责任主体的信心。

9.积极做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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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质量问题反映处理工作的通知》(绵建局函〔2016〕95号)及《加强商品房质量投诉处理痕迹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跟踪闭合,做到投诉环节条理清楚、责任明确,有据可查,有效降低了质量投诉。重点治理屋面、外墙面及卫生间渗漏、楼板厚度控制、楼板和内外墙面裂缝、水电、保温节能等影响使用功能的常见质量问题,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统建房、安置点、安居工程等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的治理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做好用户质量投诉的监督处理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9月26日-9月30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要通过“质量月”活动,引导各责任主体单位建立、健全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各在建工程项目对“质量月”活动期间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及时认真总结,发现问题,积极改进,标本兼治,切实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影像资料报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至: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13楼办公室,联系人:廖燕。电话:2557765,V网:66619)。

七、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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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明确活动目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围绕活动主题,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市住建局将视情况对各地“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明确各责任主体责任,强化质量行为。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监理单位作为技术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监理,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努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三)突出重点,加强工程质量源头管理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商砼企业要主动加强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源头管理,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必须保证合格证、备案证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严格执行材料检验制度,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验与复试,严禁未经检验合格先行使用。商砼生产企业要保证混凝土砂浆、预拌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外加剂等进场验收检测符合要求。进场钢材必须经复试合格方可使用,对有抗震等级要求的框架和斜构件应按最新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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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GB50204-2015)规定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8年8月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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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市

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

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

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建设质量强国共享美好生活

全民关注质量质量服务全民

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

质量提升人人有责

坚持质量第一迈向质量时代

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

大力提升质量增强消费信心

筑牢质量强国梦迈向质量新征程

为中国质量拼搏为质量中国加油

深化供给结构改革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夯实国家质量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凝聚质量共识共铸兴业之器共筑强国之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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