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关于开展全员营销行动的通知

控股公司关于开展全员营销行动的通知
控股公司关于开展全员营销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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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2018〕164号

控股公司关于开展全员营销行动的通知总部各中心(办)、各下属公司:

为冲刺控股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全面拓宽营销渠道。经控股公司研究,要求有在售项目的城市公司开展全员营销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洲系员工的全员营销行动,各城市公司组织项目推广区域中洲系员工(含控股公司总部及各下属公司)宣讲动员会及专项活动,鼓励中洲系员工在微信群、朋友圈、QQ 群等公共社交平台上传播推广公司楼盘信息,推荐购房。

二、开拓中洲老业主的营销渠道,组织老业主推介会、答谢宴等专项活动,鼓励老业主推荐亲朋好友购房,并制定针对性的维系措施,维护客户对中洲品牌关注度。

三、开拓中洲物业公司的营销渠道,鼓励物业公司销售各项目车位、商铺等物业类型,积极推广项目提高去化速度,

详情请参照《控股公司关于鼓励委托物业公司代理销售存量车位的通知》。

四、各城市公司应根据在售物业形态及销售难易程度,编制全员营销执行方案。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售房源信息、全员营销分解目标、优惠政策、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资格界定、激励措施、激励方式、兑现形式、操作流程等。

五、各城市公司总经理为本次全员营销行动的第一负责人,自本通知发布日起七天内,牵头制定行动方案,报控股公司批准后执行到位。若有疑问与控股总部对接人许乃丹联系。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抄送:控股公司领导

中洲控股人力行政中心2018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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