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香港历史建筑“保育与活化”的经验与启示

当代香港历史建筑“保育与活化”的经验与启示

*

The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on Conservation and Revitalization of Contemporary Historical

Buildings in Hong Kong

陈 蔚 罗连杰 CHEN?Wei,?LUO?Lianjie

摘 要 运营模式、制度保障及公众参与等不够完善是内地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面临的挑战。历史建筑保护在香港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多方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以实地调研为基础,结合实际项目典例分析,从政府管理体系、公众参与方式以及活化与保育方法方面来介绍香港对历史建筑“保育与活化”的经验。可借鉴其成功经验,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与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构建政府-社会机构-公众“伙伴关系”、丰富活化利用多样性来推动内地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更新。

关键词 香港;历史建筑;保育与活化;经验

Abstract:?It?is?the?new?challenge?faced?by?the?mainland?historical?buildings?that?the?operating?mode,?system?guarantee?and?the?public?participation?are?not?perfect.?The?conservation?of?historical?buildings?in?Hong?Kong?is?getting?more?and?more?attention,?and?has?got?some?positive?achievements.?On?the?basis?of?field?investigation,?combined?with?case?analysis?of?actual?projects,?it?introduces?the?conservation?and?revitalization?experiences?of?historical?buildings?in?Hong?Kong?in?terms?of?the?government?management?system,?public?participation?mechanism?as?well?as?the?method?of?activation?and?conservation.?Learning?from?its?successful?experience,?it?proposes?that?it?can?promote?the?conservation?and?renewal?of?mainland?historical?buildings?by?setting?up?specialized?agencies?and?relatively?perfect?management?system,?construction?of?the?government-institutions-public?partnership,?enriching?diversity.?

Keywords:?Hong?Kong;?Historical?Building;?Conservation?and?Revitalization;?Experience

0?引?言

历史建筑不是文物,但属于广义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随着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的发展,历史建筑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但是大多数研究侧重于历史建筑的空间形态

保护与更新,缺乏对于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解决现实问题的探讨,对于运营模式、制度保障及公众参与等研究不够完善,不利于历史建筑保护的长远发展。

近年来历史建筑保护在香港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多方努力下,能有效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平衡,合理调动政府、社会机构和公众的力量,许多历史建筑得到保育与活化。结合香港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或可有助于我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1?香港历史建筑保护历程概述

香港毗邻中国珠三角经济区,是中国及世界的贸易航道要冲。从当初的捕鱼产盐之地到如今的国际金融中心,一百多年的发展和变化留下了丰富的历史建筑遗产。香港对历史建

DOI: 10.13791/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252049.html,ki.hsfwest.20150308

陈蔚, 罗连杰. 当代香港历史建筑“保育与活化”的经验与启示[J].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2015, 30(03): 38-43.

中图分类号 TU984文献标识码 B

文 章 编 号 2095-6304(2015)03-0038-06

作者简介陈 蔚: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山地城镇建

设与新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授, 1024197560@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252049.html,

罗连杰: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研究生

* 2014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yjg132010)

筑的保护于1970年初正式开始,政府就管理及保护文化遗产推出相关政策措施。在此之前,历史建筑保护活动主要局限于由业余人士及学者进行的考古及历史勘定和发掘工作[1]。其保护历程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

(1)萌芽期:20世纪60—70年代末

60年代末期,香港制造业兴盛,金融服务业兴起,开始大规模地拆除旧建筑建设新的高层建筑。到70年代末,随着中环的邮政总局和利舞台被无情拆除,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开始呼吁保护“集体记忆”。在各方压力下,香港政府于1976年公布实施《古物古迹条例》,成立古物咨询委员会和古物古迹办事处,开始宣布一些重点文物为法定古迹进行保护。

(2)缓慢开展期:20世纪80—90年 代末

香港古物古迹办事处成立初期,受到其他部门和房地产商的反感,保护工作开展困难。1987年4月至1992年7月在任的港督卫奕信(David Wilson)热心文物保护事业,促进香港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进一步发展。1988年成立土地开发公司,开始对质量较好的近代历史建筑进行更新[2]。1998年,《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正式实施,用以评估指定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

(3)发展期:21世纪初至今

2004年2月,政府为检验其历史建筑保护政策而推出一项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政府在2007—2008年度施政报告中公布了一系列关于文物保护的措施,并设立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以方便集中统筹公

众参与文物保育及政府推行有关的工作。

从2001年至今,市区重建局组织了多种活

化项目,包括单体建筑、建筑群、旧区。主

要开展了超过25个遗留的重建项目,10个

新的重建项目和两个保育活化项目;修复

了450幢楼宇;保育了28幢历史建筑。

2?“保育与活化”管理的体系化

2.1 香港历史建筑的保护机构和法律体系

2.1.1香港历史建筑保护组织机构体系

发展局及古物古迹办事处是负责保护

香港历史文物的主要政府机构。此外,参

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定机构还有古物咨询

委员会、市区重建局、建筑署与城市规划

委员会(图1)[3]。历史建筑一般先由香港公

营机构古物咨询委员会负责进行研究,然

后再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古物古迹

办事处执行有关决定,包括决定香港法定

古迹及评级香港历史建筑(图2)。办事处

采用行政方法取得其他政府部门,如规划

处、地政处、环境保护署等协助,将已分等

级的历史建筑加以保存。

从设置来看,香港将各保护机构统一

安排在一个部门,能够统筹安排各项保护

事宜,香港的古物古迹办事处与古物咨询

委员会形成一个很好的合作与监督机制。

2.1.2?香港历史建筑保护法律体系

《古物及古迹条例》是香港目前唯一直

接与文物保护有关的条例,其子法细节实

质变化不大(图3)。《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是另一条对具有文化价值但备受发展压力

威胁的地点提供保护的法例,协调了城市

规划、城市建设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此外,

《卫奕信勋爵文物信托条例》与《城市规范

条例》也有涉及到历史建筑保护的内容[4]。

其关于评级历史建筑的保护条例亦在制定

和补充,从整体来看,香港历史建筑保护

法规体系相对完备。

香港采用与英国相类似的历史建筑分

级制度。法定古迹与评级历史建筑是香港

历史建筑的两大分类(图4)。所有建筑物按

历史价值、建筑价值、组合价值、社会价值

和地区价值、保持原貌程度和罕有程度进

行评级。法定古迹等级最高,评级历史建筑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级逐渐降低。

2.2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

香港政府在2007—2008年度的《施

政报告》中推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

划”(以下简称“活化计划”),作为政府

文物保育政策一系列措施的主要部分,并

于2008年2月,2009年8月,2011年10月和

2013年11月分别推出计划的第一、二、三、

四期。

“活化计划”依靠政府、社会机构和

市民互相配合来运作(图5),一方面挖掘

历史建筑的历史内涵,另一方面发挥其更

深层次的社会功能。其优点在于,在政府

及专业人士的监督之下,将历史建筑交予

社会机构运营,既能减轻政府负担,又能

有效地保证在运营过程中历史建筑的历史

文化价值不被破坏,同时还能提高公众对

图1?香港历史建筑的保护机构

Fig.1?historical?building?conservation?mechanism?in?Hong?Kong

图2?历史建筑评级程序

Fig.2?historical?building?rating?procedure

图3?香港历史建筑保护的法律体系Fig.3?

the?legal?system?of?historical?buildings?conservation?in?Hong?Kong

于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的关注度,是一种多赢的历史建筑保护模式[5]。

香港的“活化计划”的尝试,传递着末来历史建筑保护机制的发展方向,即:照顾大众利益;加强公众与专业团队的参与;整合民间资源。

2.3 科研团队参与方式

香港历史建筑保护的专业研究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优环长学建筑设计研究中心在内的院校和研究所 。此类学术机构除了培养人才外,还举行教育活动,开放研究成果作为文物保育的参考资料,并且举办学术研讨活动和论坛,让专家及学者交流经验。此外,诸如建筑师学会(HKIA)、香港工程师学会(HKIE)、香港规划师公会(HKIP)、香港测量师学会(HKIS)等专业团队,以专业知识就香港文物保育政策提供意见,并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其同时还举行教育及推广活动,举办专题展览、讲座及比赛,让市民接触不同范畴的文物保育知识和提升对文物保育的关注。

2.4 公众参与和宣传

香港政府重视宣传活动与历史建筑保

护教育。古物古迹办事处设立了香港文物

奖,以表扬及鼓励个人、学校或团体在本

港的文物保护、相关教育及推广工作方面

的成就。发展局也启动一个全新的文物保

育网页,加强讯息发放和促进社会人士相

互交流。古物古迹办事处营办了“文物之

友计划”及“青少年文物之友计划”。“文

物之友计划”是一项教育计划,目的是透

过招募及训练热爱文物的人士参与志愿

工作,从而提高他们对香港历史文物的认

识。至于“青少年文物之友计划”,其目的

是透过各项训练计划及活动,向招募的中

学生提供文物保护的专业知识,并培养其

参与各项文物推广活动及志愿工作。除此

之外,香港民间团体、志愿组织也积极参

与,对发展计划个案或历史建筑物向政府

进行游说提出应实行的文物政策、对保护

情况进行监察。

3?“保育与活化”方法的多样性

与文物不同,历史建筑的保护并不需

要遵守“不改变原状”原则。历史建筑在保

护工作进行之前,需对其价值进行全面和

正确的认知,明确其保护要素,结合实际

需求,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对于历史价

值较高、具有代表性的现存非文物建筑,

可采取迁建保护的方式;对已毁的重要历

史建筑采取恢复重建的保护方式[6]。另外,

从总体规划布局和规模数量上为满足重建

街区的风貌特色而新添建的建筑,则采取

复制和重组的设计手法,创造与整体风貌

协调的建筑。

香港很多历史建筑的保护价值主要存

在于外立面或者某些局部,为了永续利用

往往要对其室内设施和格局进行调整,所

以历史建筑在认定时应指出其保护价值所

在,列明每幢历史建筑的哪些要素需要保

护(如外观立面、平面格局、装饰材料、甚

至建筑构配件等),而其余方面则可以按

需求改动。

3.1 外观不变,内部功能置换

保护价值在于外观立面的,则可结合自

身结构体系和空间特色置换功能。例如香

港二级历史建筑裁判法院,其外观价值较

高,活化为艺术设计学院后,基本保留了建

筑物原有外观,只进行相应的功能置换。其

第一法庭功能置换为演讲厅(图6),第四

法庭则是课室。最底层的囚室改装成为办

公室,保留了原有囚室铁闸。学院的一到三

层,除了作为教学的活动空间,也作为公众

可以参观的展览区域,并有专门的导赏员带

领参观。裁判法院的活化在2011年获得联

图5?香港“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合作模式

Fig.5?“the?revitalization?of?historic?buildings?partnership”?cooperation?mode?in?Hong?Kong

图6?演讲厅Fig.6?lecture?hall

图4?香港历史建筑的两大分类Fig.4?

two?classifications?of?historical?buildings?in?Hongkong

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亚太区文物古迹保护奖”。

3.2 保留局部,加以展示

保护价值在于局部的,或因结构欠佳、搬迁或其他因素的影响,不能被全部的保留,则可以拆卸一部分,保留其价值所在,诚实的反应新旧痕迹。旧大埔墟火车站在新站建成后停用,其站房按原貌修复后,辟做铁路博物馆,供市民回顾香港铁路交通的历史[7]。又如第一代公屋美荷楼,活化为青年旅舍后,保留结构特色,设立文化展示生活馆,展现及阐释香港公共房屋政策及其演变,记录美荷楼活化为青年旅舍的过程,保留人们对公屋的“集体记忆”。

3.3 设立文物径,开展主题性的文化游

历史人物活动的依托建筑,其场地的历史价值如何全面展示给公众,而不仅只是靠单个建筑物(如博物馆)来介绍?对此,香港政府推出了“文物径”策略,把富有共同历史意义的建筑物或地点连结起来,形成线路,并各具特色和主题。

香港主要有展现古朴民俗风貌的屏山文物径和龙跃头文物径以及反映独特殖民地文化的中西区文物径。其余还有湾仔历

史文物径,圣士提反书院文物径,孙中山史

迹径(图7)等。文物径的推出使得原本相

对分散的遗址古迹按照其地理位置和特定

的历史文化相互衔接起来,方便游客通过

主题性的文化游了解香港的历史及文化发

展变迁,也改变了以往单一的博物馆式的

展示模式。

文物径的设立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提供

新的思考:

(1)对历史建筑进行评估时,应重视

“历史线索”的梳理。

(2)路线的展示比单个建筑物更加系

统化。

(3)保护处理方法多样化。有文物建

筑作为博物馆进行展示参观,如甘棠第孙

中山博物馆。有公园化场景展示,如百子

园。也有只是设立标牌进行讲解。

4?香港历史建筑活化项目典例分析

4.1 茂萝街“绿屋”——动漫中心(Mallory

street, Comic Centre)

绿屋是湾仔城市中心的一组背靠背旧

居住建筑群,面对茂罗街和巴路士街,为

二级历史建筑。建于1920年,高4层,是广

东式唐楼的典型代表。市区重建局于2012

年将“绿屋”活化为香港首个以动漫为主

题,结合历史建筑的人文艺术社区,由香

港艺术中心营运。

(1)立面改建:保留局部,注重新旧

协调

规划署要求提供一个公共开放空间,

因而须要拆除两座住宅。然而失去这两座

住宅将造成该城市街区形态和城市空间感

的丧失。因此项目的历史建筑保护专家提

议保留拆除带的立面以维护城市形态[8]。

面向茂罗街的建筑群保留了原本的6幢唐

楼,并附设结构加固及提供现代设施。但

面向巴路士街的4幢唐楼则因结构欠佳,拆

卸后半部分,只保留了由石头建造的露台

墙身,在其后设支架,并于3楼建造空中走

廊,连接巴路士街及茂罗街两组建筑物,

让游人可从高处观看在开放空间举行的活

动(图8)。并在开放空间的铺地设计中,通

过不同颜色的地砖(图9)来表示已拆建筑

的平面范围,墙体位置,虚拟展示来与人

们共鸣。

(2)基础设施改进:与当代使用相协调

为符合建筑物条例和消防安全要求,

在尽量保持内部装饰的整体性基础上,加

入相应的基础设施,如空调系统、防火系

图7?孙中山史迹径Fig.7?

Sun?Yat-sen?historical?trail

图8?茂罗街动漫基地活化图

Fig.8?the?activation?map?of?Mao?Luo?Street?animation?base 图9?开放空间的地面铺装

Fig.9?

the?ground?pavement?of?the?open?space

统和其他安全设施。茂罗街的典型单元结构是,木楼板排列在木梁上,砖承托着木梁和木板。为加固其结构,加入了新的钢楼板结构,并用颜色区分新旧(图10)。更加注重人文关怀,除了增设电梯,还设置了盲文指示。

4.2 香港的第一代公屋美荷楼(Mei Ho House)——青年旅舍

美荷楼,是香港硕果仅存的“H”形6层徙置大厦,为二级历史建筑。作为香港的第一代公屋,见证了自1954年开始,香港公共房屋历史和政策及巿民居住环境的变化。于2008年成为首批“活化计划”的7幢建筑物之一,由香港青年旅舍协会取得营办权。2012年,其活化为香港市区内的第一间青年旅舍。

(1)设置美荷楼生活馆,用于遗产 展示。

在旅舍的地下及一层设置美荷楼生活馆,展现及阐释由1953年石硖尾大火促成的香港公共房屋政策及其演变,记录美荷楼活化成青年旅舍的过程,以作保育研究及教育用途。这种遗产展示设计也体现了对近现代遗产的尊重。

美荷楼生活馆分为两个展览区,分别为常设展览区和专题展览区。常设展览区展览内容包括石硖尾徙置区简介、1970年代的石硖尾公屋、香港公共房屋发展简介、美荷楼活化计划及青年旅社简介等。专题展览区则展出有关1953年石硖尾大火及该区居民生活情况(图11),保留人们的集体记忆。为延续市民对地区事物的感情,许多原住居民参与了活化工程,担任导赏员,并免费提供一些展示物品和信息供人们参观了解。

(2)旅舍文化与历史建筑相结合

美荷楼是香港青年旅社协会在市区的

首个青年旅舍。历史建筑与旅社文化相结

合,既延续了建筑的生命,亦把旅舍文化从

海外带到香港,并使人们更深入了解香港

本土文化特色及历史。历史建筑保护与当

代创意文化,旅社文化,教育文化的结合,

不仅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价值特色,也平

衡了保护与发展的需求。

5?结?语

目前内地保护历史建筑的社会意识和

机制都还处在探索阶段,现实的经济考虑

和人为因素等依然占很大的比重。历史建

筑的保护往往在某些阶段和市民运动、本

土意识紧密相关。因此历史建筑保护反映

了时代和社会赋予历史建筑的价值。历史

建筑的保护,不仅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专

业理念的传播,全民教育的普及,也关系到

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香

港对历史建筑保育与活化的政策与方法有

其优越性,能较好平衡文化传承与各方的

利益关系,对内地的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

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5.1 设立专门机构与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

保护制度不完善,保护人才缺失,保护

资金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等是内地历史建筑

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9]。因此设立专门的保

护机构,培育专门的保护团体与人才,制定

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则十分重要。

首先,加强历史建筑的管理,制定较

为完善的评判标准,按照建筑的等级价值

和保存情况实行“分级保护,分档次合理利

用”[10]。其次,结合地方情况与建筑类型,

加大地方相关立法的针对性,并细化法律

条文。同时制定详细的管理条例,使历史建

筑的保护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再次,设立

专门的机构,建立由专家、政府人员以及公

众共同组成的委员会,并建立专门的基金,

用于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的补贴[11]。最后,

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畅通公众参与途

径,强调历史建筑保护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并

重视宣传活动与青少年教育。

5.2 构建政府—社会机构—公众“伙伴

关系”

目前,我们国家对历史建筑保护的投入

主要是政府投入为主体,还没有形成多方

参与共同投入的机制。由于投入机制还不

健全,加上国家财政投入不足,使历史建筑

的保护大打折扣。

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更新不应采用单依

靠政府,或者单以房地产开发为手段的市

场模式[12],而应采取以一种公、私“伙伴”

关系为基础,强调公众参与和社会公平相

协调的模式。历史建筑保护是一项公益性

事业,是政府行为,政府是文化遗产保护的

主要责任者,因此,国家要建立以政府为主

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吸

收民间资本,拓宽资金渠道,提高地方认

知,增强公众意识,从而保障历史建筑可

持续发展。

在战略角度上,可以由政府逐步推出

若干批需要进行保护与更新的历史建筑,

然后由非政府机构申请该建筑的使用权与

运营权。在运营过程中,政府提供一定的

资金支持与专业支持,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图10?楼板结构的改造前后对比

Fig.10?a?comparison?of?floor?structure?before?and?after?the?transformation

图11?美荷楼生活馆住宅与商铺模拟展示

Fig.11?residential?and?commercial?building?simulation?exhibition?of?the?Mei?Ho?House’s?

Living?Museum

并监督社会机构的运营,做到多方合作,共同监督。

5.3 丰富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手法的多样性

历史建筑作为保护级别低于文保建筑的建筑遗产,其不同于文物建筑的特性使得其在具体的保护操作中具有更大的灵活性[13]。可以在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和色彩的前提下允许调整其内部空间及内部结构和构造,允许有一定的设施更新和本体改造,为结构加固、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提供了用武之地。

保护历史建筑的目的是发现场所中对居住者有意义的东西并保持原样及重建一个场所的意义和灵魂[14]。城市的历史文化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的,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更新,必须汲取新的现代的要素;历史建筑不仅是单纯的参照物,它们必须注入新的价值,使之充满活力。

在城市的不同情况下通过功能置换,异地重建等方式来发掘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能更好的重塑街区的场所精神,恢复城市的集体记忆。把现代人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及对环境的需求作为改建的基本要求,并且以简单的、清晰的设计手法去表现现代社会的生活价值观,用易于理解的甚至是可逆的处理方法去表达对历史价值的尊重[15]。香港因其特定环境、社会因素,历史建筑多活化为创意活动,展览参观,学校教育等功能。可考虑设立文物径,将相对分散的遗址古迹按照其地理位置和特定的历史文化关联相互衔接起来,形成一种特殊的参观方式

当然,每种保护模式都有其针对某种现实的效果,但也有相应的局限性和适用范围。因此任何模式在具体的应用中都必须考虑实际情况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能生搬硬套。

香港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有其优越性,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纳入保护的建筑数量较少,建筑的历史痕迹被过多的减少等等。并且香港与内地的背景差异也决定了不能照搬香港模式。内地的历史文化底蕴更深厚,历史建筑范围更广;两地的经

济体制有所不同等。因此,对于相关问题,

我们应该在借鉴其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自

主创新、完善体制,保证优秀历史建筑的

健康生存与发展。

注释:

①参见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252049.html,.hk/tc/

projects.aspx

②参见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252049.html,.hk/tc/

rhbtp/about.htm

③参见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252049.html,.hk/b5/

teachingkit/rom/link/ch3/ch3-3.html

④参见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252049.html,.hk/b5/

teachingkit/rom/link/ch3/ch3-2.html

⑤参见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252049.html,.hk/TuniS/

https://www.360docs.net/doc/0513252049.html,.hk/b5/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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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图1:邱亮亮. 穗港两地历史建筑保护政策与

措施的比较研究[D]. 广州: 广州大学, 2009.

图2:舒畅雪, 沪港台历史建筑保护法规比较

研究——建筑遗产的身份认定与控制原则

[D]. 上海: 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9.

图3:邱亮亮. 穗港两地历史建筑保护政策与

措施的比较研究[D]. 广州: 广州大学, 2009.

图4:作者绘制

图5:香港“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及其

启示

图6-7、9、11:作者拍摄

图8、10:香港中文大学建筑学院杜睿杰拍摄

收稿日期:2014-07-16

(编辑: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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