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管理制度(推荐7篇)

吊装管理制度(推荐7篇)

吊装管理制度第1篇

1、设立专门的安全组织机构,各参建单位的主要领导特别是施工方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各单位要设有专职安全员,并佩戴袖章,明确安全工作所担负的职责,要制定安全规范,奖罚分明、责利对等。

2、施工前要向所有掺加工作的技术人员、工人,包括参建单位的领导进行一次技术交底(交底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有发电机组厂家交底的技术问题,监理参与技术交底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施工前要检查各起重机的起重吨位、型号、出厂日期、合格证等,检查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资格证书等,同时要检查安装前的各种工具的使用情况,特别是专用工具如液压扳手等,要按力矩的需要而使用液压扳手,避免小马拉大车,造成工具的损失,而影响工作。

4、对登高作业人员要做到身体好、年轻化,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登高,登高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带等必备设施,进入工作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5、安装队伍要有专人指挥,对各部门要有专用通讯设施,联络要清晰、明了,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各种专用工具要摆放在工作就近位置,做到整齐、有序、谁用可取。

6、检查所有电的部分,如发电机、电源的插头、插座接触是否良好,线路是否漏电等。

7、组装风机各连接螺栓的紧固、力矩事关重要,所以要根据设计要求和标准打好力矩,要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8、在吊装前要收听当地天气预报,风速大于10m/s时和雷雨气候下不允许吊车工作。

9、在吊装前对各部件的连接部位,首先要进行清洗并打密制胶,对塔筒的外部也要进行清除干净在进行起吊。

10、各参建单位的领导要对自己的队伍严格要求,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身作责、取长补短、相互学习、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把整体吊装任务完成好,整体吊装可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吊装管理制度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xx),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

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安全职责

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

(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票;

(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作业;

(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三)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五)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

(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起重机司机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三)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四)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五)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第四章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

第十四条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由起重机操作人员检查合格。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

第十五条禁止起吊超载、质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第十六条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十七条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第十八条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一)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五)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

(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时不吊;

(七)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八)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九)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十)吊装运行路线上有障碍物且与吊装高度间距不足0.5米或下方有人员不吊。

第二十条可拆卸物件吊装时必须完全拆开,分体吊装。严禁单点吊装(除有固定吊耳)。

第五章起重机检查

第二十一条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一)设备技术人员、起重机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新购置的;大修、改造后;移动到另一个现场;连续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

(二)液压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a、机械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b、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参见附录c。

(三)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

第二十二条经常性检查

起重机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若使用中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第二十三条定期性检查

(一)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内容由企业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进行。

(二)起重机还应接受政府部门的定期检验。从启用到报废,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

(一)对闲置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

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对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按定期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三)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至少半年一次。放置在恶劣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检查频率。

第六章起重机维护和修理

第二十五条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流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第二十六条每一台流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维护报告应存档。

第二十七条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应定期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

第二十八条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

第二十九条起重机的修理应由生产厂家或企业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

(二)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三)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

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

第三十条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

(一)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支架上,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

(二)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

(三)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或固定牢靠,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

(四)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索、绳鼓和滑轮组;

(五)不应用手穿钢丝绳,应使用木棒或铁棍排绳;

(六)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

(七)凡2m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八)其他。

第三十一条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金属铭牌。铭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起重机产权单位应建立起重机及专用辅具的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等;

(二)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

(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四)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第三十二条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结果应存档。

第七章吊装作业要求

第三十三条起重机类型选择

作业前,吊装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性质选择起重机的类型,优先顺序如下:

(一)液压操纵伸缩臂轮胎式起重机;

(二)液压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或履带式起重机);

(三)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

在某些工作场合也可使用衍架吊臂起重机,但在选择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的衍架吊臂起重机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十四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

(一)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使用手册、载荷能力铭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

(二)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

护装置或隔热层;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起重机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

(三)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杆或扶手)或台阶;所有主臂副臂应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

(四)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

(五)在加油时起重机应熄火,在行驶中吊钩应收回并固定牢固。

第三十五条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一)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作业环境等进行评估。在正式开始吊装作业前,应确认人员资质及各项安全措施。起重司机必须巡视工作场所,确认支腿已按要求垫枕木,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关键性吊装作业及较复杂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或安全工作方案;吊装作业人员参加吊装作业的审核。吊装作业计划参见附录d。

(三)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带电电缆。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施;

(四)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

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五)起重作业指挥人应佩戴标识,并与起重机司机保持可靠的沟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沟通方式的优先顺序如下:

1.视觉联系;

2.有线对讲装置;

3.双向对讲机。

当联络中断时,起重机司机应停止所有操作,直到重新恢复联系。

(六)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七)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八)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1.货物处于悬吊状态;

2.操作手柄未复位;

3.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4.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5.门锁未锁好。

第三十六条关键性吊装作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一)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二)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三)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五)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

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六)单件起重机量101吨以上、新工艺或多台起重机吊一件物品、吊

装物直线长度大于70米以上、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的大型吊装作业;

(七)注汽锅炉吊装、储罐安装维修。

第八章起重机司机要求

第三十七条起重机的操作,只能由下列人员进行:

(一)有资质的起重机司机;

(二)司机直接监督下的学习满半年以上的实习起重机司机;

(三)专业维护和测试人员(当起重机必须通过启动来维护和测试时);

(四)有资质的起重机检查人员。

在起重机司机或其他指定人员知晓的情况下,除上述人员外,加油工、作业监督(或其他必须进入驾驶室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也可进入驾驶室

从事职责范围内的作业。

第三十八条司机的身体和心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花眼等症状。深度感

知能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正常;

(三)听力、力量、耐力、敏捷性和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

(四)手的灵巧性、协调性正常;

(五)违禁药物测试结果应为阴性;

(六)经体检医生认可无身体缺陷或情绪不稳定的迹象;

(七)无癫痫病史;

(八)其他。

起重机司机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应在企业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九条司机应熟悉或掌握以下知识:

(一)起重机各部件的结构和技术性能;

(二)起重机操作规程及有关法规要求;

(三)安全运行要求;

(四)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五)发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六)指挥信号;

(七)基本维护知识;

(八)其他。

第九章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条许可票申请。

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吊装作业

许可票参见附录e。许可票的申请应由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申请前应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

(一)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

(二)吊装作业计划或吊装安全工作方案;

(三)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

(四)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第四十一条许可票的审批。

关键性吊装作业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其它吊装作业许可票由科级单位审批。

第四十二条许可票的延期。

吊装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票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过延期次数,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固定设备装置安装维修吊装作业许可期限视工期而定,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若场地条件、吊车、吊装作业人员、方案改变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三条吊装作业许可票的分发、关闭具体管理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吊装管理制度第3篇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1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1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

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6.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作业中安全措施

7.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7.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7.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7.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7.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7.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8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8.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8.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8.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8.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8.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8.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8.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8.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8.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8.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8.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8.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8.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9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9.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9.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9.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9.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0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0.1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

安全生产篇-吊装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安全生产篇-吊装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展开全文 一、一般规定 1、大型吊装工程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吊装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其他吊装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技术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吊装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起重机械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书,并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3、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持证司索工)统一指挥,吊装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吊装时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必要时拉起安全警戒线。 4、吊装作业前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做好试吊记录。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在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7、起重吊装作业中须坚持“十不吊”规定: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缆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二、安全防护设施 1、汽车吊 (1) 在吊装作业半径内应设置警戒带、告知牌。 吊装作业半径内警戒带、告知牌

(2) 操作室内应配备1kg的灭火器1个。 2、龙门吊 (1) 龙门吊轨道铺设和基础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轨道应平顺,采用鱼尾板、道钉固定,自由端须设置挡铁限位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 龙门吊应安装夹轨器、铁楔、警报器、警示灯等装置。 (3) 使用电缆的龙门吊,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4) 用滑线供电的龙门吊,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5) 吊装作业时,吊装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知牌。

吊装管理制度(推荐7篇)

吊装管理制度(推荐7篇) 吊装管理制度第1篇 1、设立专门的安全组织机构,各参建单位的主要领导特别是施工方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各单位要设有专职安全员,并佩戴袖章,明确安全工作所担负的职责,要制定安全规范,奖罚分明、责利对等。 2、施工前要向所有掺加工作的技术人员、工人,包括参建单位的领导进行一次技术交底(交底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有发电机组厂家交底的技术问题,监理参与技术交底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施工前要检查各起重机的起重吨位、型号、出厂日期、合格证等,检查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资格证书等,同时要检查安装前的各种工具的使用情况,特别是专用工具如液压扳手等,要按力矩的需要而使用液压扳手,避免小马拉大车,造成工具的损失,而影响工作。 4、对登高作业人员要做到身体好、年轻化,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登高,登高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带等必备设施,进入工作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5、安装队伍要有专人指挥,对各部门要有专用通讯设施,联络要清晰、明了,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各种专用工具要摆放在工作就近位置,做到整齐、有序、谁用可取。

6、检查所有电的部分,如发电机、电源的插头、插座接触是否良好,线路是否漏电等。 7、组装风机各连接螺栓的紧固、力矩事关重要,所以要根据设计要求和标准打好力矩,要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8、在吊装前要收听当地天气预报,风速大于10m/s时和雷雨气候下不允许吊车工作。 9、在吊装前对各部件的连接部位,首先要进行清洗并打密制胶,对塔筒的外部也要进行清除干净在进行起吊。 10、各参建单位的领导要对自己的队伍严格要求,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身作责、取长补短、相互学习、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把整体吊装任务完成好,整体吊装可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吊装管理制度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xx),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制度(共4篇)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制度(共4篇)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共4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制度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制度篇1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吊装起重作业重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集团焦炭气化厂所属单位及现场施工单位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管理。 2定义

定义: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作业分级 3.1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3.1.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3.1.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3.1.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4职责 4.1 施工单位应在吊装作业前完成《吊装方案》编制,经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批后实施。 4.2 进场吊装机具需向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申请办理进场许可手续,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 吊装机具操作人员应具有合格的操作证。 4.4 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技术交底。4.5项目部、监理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吊装方案》和机具进场的审批和验收。 4.6 项目部、监理单位应对起重吊装作业实施旁站监督、进行巡检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单/监理通知单》,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4.7焦炭气化厂安健环部负责协调、监督、管理。 5一般要求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优秀5篇)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优秀5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报告、总结计划、心得体会、演讲致辞、策划方案、合同协议、条据文书、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work reports, summary plans, insights, speeches, planning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ary evidence,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五篇_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五篇_规章制度(员工 守则和规章制度)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五篇_规章制度1 龙门吊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全检查鉴定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才能投入使用。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尤其是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提升20cm左右高度,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与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50cm以上。

6、吊运重物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应听从地面人员指挥,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7、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停留,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龙门吊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9、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0、应定期对钢丝绳进行维护保养,并正确使用钢丝绳。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起吊重物: (1)钢丝绳打结或扭曲时; (2)钢丝绳与物体的棱角接触; (3)千斤绳夹角过大; (4)穿过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 11、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索在卷筒上最终少留有2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绳索直径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10cm内断丝根数超过5根,均应禁止使用。 12、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3、龙门吊检查、修理或保养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最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3篇)

最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3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报告、心得体会、策划方案、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竞聘演讲、心得体会、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reports, insights, planning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ary evidence, competitive speeches, insigh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2篇)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减少起吊、索具的损伤,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现断裂,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起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迁钢公司各单位对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吊带等使用及维护。 二、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设备部是吊、索具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使用单位是吊、索具设备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过程的直接安全管理单位。 三、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 1、操作者应根据起吊的重量或重物的外形合理选择吊索具。 2、操作者应在使用前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使用,各单位吊、索具每天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3、起吊大型重物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吊、索具设备不等随意乱扔。使用后应及时存放于专用的固定支架上,不得超负荷使用。索具应定期进行涂油、保养。尼龙、纤维吊带等不准与钢丝绳混放,保持无油、水污染。 5、各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书、各单位不得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6、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索具的管理台账,具体内容包括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

7、根据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对在用吊、索具全面登记,建立吊索具明细卡。在每套吊、索具上挂铭牌,标有索具的名称、型号、额载、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加强吊索具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点存放、定期检验、及时报废,并做好吊索具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8、各单位吊、索具的管理部门应对现场使用的吊、索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9、尼龙吊带只能吊运光轴,严禁吊运带有棱角的物体。吊带的安全使用,吊带在工作时,不准拖拉,以防损坏吊带; 吊带不准打结使用,承载时不准转动货物使吊带打拧;不要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吊装有尖角、棱边的货物,以防损伤吊带;不允许长时间悬吊货物;不要把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热源附近,也应注意避光保存;要定期清洗吊带。 10、新购置的吊、索具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出要求,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将索具挂牌,标明相关参数。便于检查规范管理。 四、报废标准 一、钢丝绳报废标准:当有以下情况时,钢丝绳应该报废。 (1)当外层钢丝磨损达____%,应予报废。 (2)磨损引起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达____%,即使未发现断丝,也应立即报废。 (3)钢丝绳出现可用肉眼观察到的外部钢丝的腐蚀,当表面出现腐蚀深坑,钢丝相当松弛,应立即报废。 (4)存在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经过对钢丝绳内部检验,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应立即报废。 二、吊钩的报废标准: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3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____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____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____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____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吊装管理制度(8篇)

吊装管理制度(8篇) 吊装管理制度1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

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6.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作业中安全措施 7.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7.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7.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7.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2篇)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 1高处起重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地面或区域性的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看管。施工时,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安全上下的登高设施以及供作业人员安全带悬挂保险钩的安全设施。 ____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悬空吊装的第一件或单独的梁体等预制构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在无法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特殊情况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加设安全网。 5钢结构吊装,构件应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供临时作业的脚手架等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吊装就位;高空吊装其它大型预制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____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7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械,在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的指挥人员应通过对讲机进行通讯联络。 ____起重机械的工作地基基础,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履带式起重机正常作业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起重机械应与基坑、沟渠保持安全距离。 9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在作业前,必须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时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

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必须先收紧稳定器。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后进行调整。 ____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1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保护。 ____起吊重物严禁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若遇突发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维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 ____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吊。 7埋入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定(二)

吊装安全制度(2篇)

吊装安全制度 1、参加吊装人员(包括民工),凡患有必脏病、高血压、贫血症、高度近视、耳聋、癫痫等病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大桥吊装前,必须成立吊装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装吊组织及人员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统一指挥。 3、吊装期间,应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保证吊装期间的正常供电,并做好自发电的准备工作。 4、吊装期间,应组织保卫小组,日夜值班,对施工现场进行保卫,并在装吊作业区设置防护拦或标志牌,严禁汽车和行人通过,参观人员需经领导同意后,在指定地点参观,不要成群结队在作业区内久留。 5、施工现场要有医务人员值班,并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和救护担架、车辆,在渡船上要配备水中救护器材,以保证及时抢救落水人员。 6、墩台四周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塔架、立柱要安装铁制楼梯,以供工作人员上下。 7、吊装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持装吊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如电话、报话机等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装吊,待设备修复之后继续吊装,故障未排除严禁盲目操作及设备带病作业。 8、施工便道应远离吊装线,下面及周围禁止通过,否则必须在装吊前进行改道。 9、吊装期间,要设立吊装专职安全检查员,对钢丝绳、转向滑车等设备,每天要进行多次检查,运动部分要常加油,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汇报。 10、夜晚及天还未亮和大雾能见度不能通视全桥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如遇大风及雷雨时应立即停止停止作业。11、吊装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隐患立即解决,发现事故苗头,要检查原因,加强安全教育,当出现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吊装安全制度(二)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风力发电建设备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吊装施工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和《中国____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风力发电大件设备是指拟安装在风力发电场内的大型部件,包括塔筒、机舱、轮毂、主机叶片等。吊装工程是指对风力发电场内大型设备的起吊、卸货、二次搬运等。 二、组织机构 主任: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主任:总监理工程师、公司分管安全领导、风机吊装单位负责人、 主机厂家现场负责人、设计代表 成员:公司各部门经理、监理安全工程师、风机吊装单位安全员、 主机厂家现场安全员及技术人员 三、吊装安委会职责 1、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政策、法规和新能源公司有关吊装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确定公司武家山风电场吊装安全作业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协作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公司吊装安全作业管理目标和具体要求。 3、决定工程建设中吊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重大措施,审定吊装工程中的各项应急预案。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吊装作业的分级与管理 第一条特殊吊装作业:吊装20t以上重物、土建工程竹梯结构、吊装重物量不够20t但形状复杂、长经比大,刚度小的设备及精密贵重仪器、吊装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 第二条一级吊装作业:介于特殊和二级之间的吊装作业。 第三条二级吊装作业:吊装5t以下的设备(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的吊装作业。 第四条对于特殊吊装作业,作业单位要编制吊装预案,经设备、技安部门审查,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领导审批。 第五条一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后,设备部门会同技安部门审批。 第六条二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或吊装作业负责人确认,并落实到位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护人,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第七条各车间的行车和电动葫芦吊装作业,必须是持有吊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并现场有监护人。 第二章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第八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第十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和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第十二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 1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类用于起吊重物的吊具和所具。 包括。钢丝绳索、普通麻绳与白棕绳索、尼龙绳索、链条、抓斗、夹持吊具、单肢吊索以及多肢吊索的管理。 2吊索具的采购与自制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参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释义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用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管理部门为设备部,使用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 第六条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七条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第八条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 起重作业可按工件重量划分三个等级,大型:1吨以上;中型:40吨-1吨;小型:40吨以下。 第九条对于非人力驱动且吊装量大于0.5吨(含)的各类吊装机械,由设备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章作业程序和要求 第十条在必须使用固定后的吊篮等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3篇)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具有按拆资质的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专用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4、塔吊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符合标准。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达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0、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1、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缓慢下降。 12、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塔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 21、作业后,塔吊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2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23、任何人员上塔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塔吊的日常维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此项工作应由司机在每天班前进行。有以下几点: 1、三保险(即吊钩保险、钢丝绳卷筒保险、爬梯护圈),五限位(即超载限位、变幅限位、超高限位、行走限位、回转限位)必须齐全、灵敏。 2、严禁区使用断丝超标准钢丝绳及废钢丝绳和表面锈蚀的钢丝绳。班前班后检查各类绳卡、吊索、绳具配备是否合理。 3、驾驶室门、窗完好,防雨有效。 4、同输电线路距离附合规定,并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各类防护措施要齐全牢固。 5、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塔吊机械安全使用制度精选4篇

塔吊机械安全使用制度精选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订立本规定。下面是本店铺整理的4篇《塔吊机械安全使用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起重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塔吊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需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订立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引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3)架设好的塔吊必需先后进行空载、静载和动载试验,并对各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各部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基础的要求 1)基础必需能够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能充足塔吊的稳定性要求。 2)基础外侧应挖排水沟,保证基础无积水。 3)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基础及塔吊检查一次,发觉不符合规定时,由技术部门实行措施适时整改。 (3)安装完毕及作业前重点检查 1)驾驶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了解机械构造、原理和操作方法,懂得保养和安全规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检查电路做好保护接地及重复接地。 3)合上总闸,用试用笔检查塔吊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带电,确认安全后方可登机。 4)检查绳轮钩系统。 (4)钢丝绳应完好,规格正确,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钢丝绳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连续使用)钢丝绳任一股破断或使用断丝数量和断丝速度增大; 钢丝绳的断丝数量,在一个节距内超过规定; 钢丝绳显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股、起包、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破股等现象 钢丝绳直径削减7~10% 滑轮的钩环中心与起吊物的重心必需在一条铅锤线上,防止起吊不平稳而导致破损、松捆、摇摆造成事故。 (5)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应整齐、润滑良好; (6)钢丝绳固定和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 (7)各部位滑轮转动应快捷、牢靠,无卡塞现象; 1)吊钩磨损度应在报废标准以内,保险装置应牢靠。 吊钩报废标准:(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不分辩率堆焊修补) 吊钩任何部位显现裂纹; 不安全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 钩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大15%; 扭变化形超过10度; 不安全断面和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第1篇】塔机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单位在工地现场起重机械装、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合在本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的安装和拆卸。 二、装拆人员工作职责 2.1装拆任务由安装负责人指派,在人员不够的情况下可以兼职,但必须负责起相应的工作职责。 2.2安装负责人:负责制定装、拆工艺方案,落实装拆小组人员,指定装拆小组组长,交付安装文件。 2.3装拆小组长:全面负责装拆的技术和安全工作,负责非常情况紧急现场处置,与使用方的现场联系。分派小组成员具体工作并进行监督指导,归集现场需要填写的种类技术文件并按规定传递。 2.4指挥(司索):负责装拆现场的装拆指挥工作。 2.5钳工:负责装拆现场的钳加工工作。 2.6电工:负责装拆现场中的电工工作。 2.7检验员:负责装拆过程中的零部件检查和安装后的性能检测,并作好检测工作。 2.8安全员:负责装拆现场的安全工作。 三、装拆现场的安全措施

3.1装拆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戒线,挂号安全警告牌,工地派专人把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并作好分片警戒工作。 3.2遇有架空输电导线的场所,应避免起重机机构进入输电导线的危险近程。如条件显示不能保证安全距离,要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装、拆。 3.3装拆作业前,组织学习安装、拆卸安全技术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每天对分项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安全措施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单独交底,相交人员要工作岗位明确,作业职责清楚,既工坚守岗位,又要相互配合,遵守操作规程及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集中精力,全神贯注的工作。 3.4作业前,指挥人员与司机和其他作业人员必须相互约定所采用的指挥信号,不准中途改动。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指挥工作,不得做其他兼职工作,只允许一人对司机发出信号(危险信号除外),绝对不允许二人同时指挥或间断指挥。 3.5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固性,制动、吊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不符合使用规定的严禁工作。还应对塔吊各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变形、脱焊、裂纹、损坏,应修复后安装。 3.6在吊装或拆卸套架,回转支承总成、平衡臂等大件时,装拆小组长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工程中的安全平稳性,防止中午旋转、摆动和碰撞。 3.7作业时,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范,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工作服、工作鞋,逢严冬季节,做好防冬防滑工作。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12篇范文)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12篇范文) 【第1篇】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起重吊装是指建筑工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施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大。 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8、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⑵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第2篇】立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作业人员、机械设备、行车安全。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塔吊使用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整理18篇)

塔吊使用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整理18篇) 篇1:塔吊使用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1、塔司及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过程,非操作人员不的攀登塔机。 2、不准酒后上班,坚持“十不吊”原则。 3、吊装危险期应设专人值班,严禁行人入内,起重臂下不准有人,大风天大雨天过后要对塔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隐患,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4、信号工必须指挥信号正确、清楚、指挥果断、哨旗动作要一致。 5、起重机的安全措施“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绳和捆绳不要混用。 6、信号工起吊用时必须检查被吊物关键部位的连接处是否安全,吊环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起吊。 7、在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8、塔机应由专人负责,定机定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9、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的性能规定,不要超载使用。 10、其覆盖范围内的临时及施工作业棚应搭设两道硬通道防护,如在塔吊覆盖范围内遇有高压线时应有木梢架将高压线保护,高压线上层同样搭设两道硬防护。 11、塔吊的维修及保养。 (1)日常养护、每班进行。 (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 (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 (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 12、塔司必须每天做好交班记录和每日的检查保养记录。 13、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

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4、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5、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7、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9、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20、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21、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22、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3、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5、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6、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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