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网评评分表

使用说明:

1.等第赋分A(90分—100分)B(75分—89分)C(60分—74分)D(59分以下)。

2.“理论上有建树”是指提出了相对成熟、得到公认的教育教学理论。

3.“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在中小学试行(实验)教学方案算起。

4.“专业影响”是指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的影响。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实施效果 一.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1000字) 成果简介:开展自我评估是教育部“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基础。南昌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当中,牢固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强校理念,立项研究,积极实践,先后开展教师授课质量评价(点)、专业综合评估(线)、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面)、学校基本教学状态数据监测(体)的自我评估工作,构建了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持续有效地开展校内自我评估,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测和持续改进,有效提高了学校教学质量。 该体系由教学决策、资源保障和教学执行、监控督导和教学评估、信息反馈等四个子系统组成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见图1),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系统(质量评价与诊断)为核心,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自我评估,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过程进行综合评价与诊断,然后通过质量反馈及修正系统进行改进。自我评估坚持每年进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每学期开展),实现了对教学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常态监测,在“质量信息收集—自我评估诊断—评估信息反馈—调控与修正” 的闭环管理模式下,实现了对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其最主要的特点是能够实现教学质量“常态监测、自我诊断、自我调控、持续改进”的功能。

项目实施过程,制定了覆盖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涵盖教学全过程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建立了定量与定性结合定量为主的结果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合纵连横的全贯通的评价组织机构,建设了基本状态数据与时点评价数据相结合的结果呈现平台,形成了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持续改进机制,在提高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投入、本科教学条件建设、教学管理水平、本科生培养质量、优化专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图1 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示意图本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旨在破解传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难题:

河海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2005)沪电院教字第126号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2005年11月修订) 为表彰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我校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及实施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二)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验实习基地、校风、教风及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评奖标准 根据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所产生的效果及推广范围的大小,分设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凡符合上款规定的成果,达到以下标准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贡献,达到上海市先进水平的,可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有良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全校领先水平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所创新,取得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全校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级三等奖。 对特别突出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成果,学校将进行扶持,使之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并向上级部门推荐。 三、评奖范围和重点 教学成果的评奖范围是我校从事本科、高职和成人高教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或个人。奖励的重点是在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实效的教学成果。 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可优先考虑。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科学总结 成果名称研究型大学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的探索与实践 成果完成人李元元、王迎军、邱学青、李正、徐向民成果完成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1(前言 本世纪头20年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历史时期。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科技创新的根本在人才,工程人才培养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人才培养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世纪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求,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途径、培养手段和培养方法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和不适应的地方。因此,开展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提出相应的行动纲领和改革举措,是当前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客观需求。 本项目组基于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立项课题“面向创新型国家的工程教育改革研究”、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广东省教育厅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理工类研究型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的研究与实践”、“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7个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自2004年开始,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类专业进行了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2(理论创新

2.1 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需求,在全国率先提出现代“研究型工程师”和“科技型企业家”的工程人才培养目标 项目组在全国较早地从认识上解决了研究型大学要不要培养工程师和培养怎样的工程师的问题。2004年,学校明确提出把培养敢创新、能创业、会创造的拔尖创新人才作为根本使命。根据以工为主的学科特点和办学基础,学校把培养现代高素质工程师作为自身的重要培养目标,明确提出以培养研究型工程师和科技型企业家作为主要培养方向:一方面致力于培养能站在国际技术发展前沿、了解我国国情,掌握关键技术,并能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和解决问题的研究型工程师;另一方面,着力培养具有学科领域专业技术知识,受过严格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训练,能领导和驾驭科技型企业成长,具有强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意识,集专业技术、市场经验和管理才能于一身的科技型企业家。“研 1 究型工程师”和“科技型企业家”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见图1)。 “大工程”研究型大学需求与挑战背景(华南理工大学)创新型国家战略人才定位人才需求综合性学科结构创新型 经济转型科学实力工程师产业升级师资队伍 办学基础全球一体化挑战理工科工程训练条件优势 研究型科技型 工程师企业家 共性能力 工程实市场管 专业技技术创践能力理能力 术能力新能力

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2 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奖条件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一般应获得省级或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区、市)内产生较大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北航研究生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 北航教字〔2010〕18号 为奖励在我校教学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教学成果的内涵 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包括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多个方面。具体是指: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践教学等的改革和建设,坚持教书育人,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行因材施教,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师资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我校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国内外先进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二、奖励 1、等级 优秀教学成果奖是我校在教学工作方面最高级别的综合性奖励,设校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特别突出的可授予特等奖。 2、周期 学校将在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3、奖励 学校向获得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得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者,记入本人考核档案,作为职称评定、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凡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评审委员会有权撤消其奖励,收回证书及奖金,并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三、申报 1、申报条件 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6: 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教学成果奖授予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集体。 二、教学成果内涵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学规律,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主要包括:(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在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成果。 三、评选等级及标准 (一)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教学成果特等奖。 (二)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取得很好的人才培养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三)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教学改革方面有所创新,取得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校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同等条件下,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有较大意义的综合改革项目以及校级以上立项并通过验收的教学建设与改革的重点项目,优先获奖。 四、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附件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3.推荐等级建议:指成果推荐单位按《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推荐成果所定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建议。 4.推荐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 5.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国家级奖的时间。 6.成果所属科类:按下条《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7.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f,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

09,医学—10,管理学—11,军事学-12,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3。 *科类代码(规范)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的学科代码(规范)一致。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归类。 c:成果完成人为一个人填1,两个人填2,三个人填3,四个人填4,五个人填5,其它填0。 d:成果属普通教育填1,继续教育填2,其它填0。 e:成果属高职高专教育填1,本科教育填2,研究生教育填3,其它填0。 f: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1,教学改革填2,教学建设填3,教学管理填4,其它填0。 *填写编码时,不得少填、多填或错位填写,若编码中某一项无法填写,请在这一位填W。 8.序号:组成形式为abcdef,其中: abc为省(部)代码(详见下表); def为省(部)推荐成果的顺序号。 例如:序号“911001”为北京市推荐的、编号为001的成果,其中911为推荐单位:北京市的代码,001为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顺序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实施《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申请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授奖与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除外)和成人高等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行政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并确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各个奖励等级的数量、奖金数额、评审期限等。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每类特等奖不得超过1项、一等奖不得超过20项、二等奖不得超过50项,评审结果可以空缺。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第四条(基本条件)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当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时间应当达到4年以上。

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的具体表现形式,分别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具体确定。 第五条(奖项及标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 第六条(评审原则)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荐和评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当坚持以下导向: (一)坚持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四)坚持专家评审。 第七条(评审组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国家级教学

教学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改后稿)

青州市政府教学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科研兴教战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山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潍坊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学成果”,是指在中等以下教育范围内,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效果的教育教学实践与理论的概括。仅在理论层面上的论文著作不在此范围。 第三条青州市级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市级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 第四条本市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人员,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 第五条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由青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协调,市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市教研室”)和其它相关科室具体实施。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学成果项目,其持有单位或者持有人可以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 (一)具有鲜明的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指导思想,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能够代表教学改革的先进方向;

(二)有比较系统的实施方案、操作过程,有一年以上的实践验证,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三)有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或相关专家组的鉴定或评议; (四)其他教法独特、质量优异、学生喜爱、影响较大的教学创新活动。 第七条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应当遵循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果主要完成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隶属于教管办的,由所在教管办进行初步评审;市直部门由所在单位进行初步评审,合格者向市教研室或其他科室推荐。 (二)不属于同一单位的两个以上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成果完成者联合向主要完成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推荐。 (三)其他学校和学术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教学成果项目,向其主管的科室申请;主管科室进行审查后,择优向市教研室或其他科室推荐。 第八条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青州市政府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二) 反映教学成果的学术总结材料,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 (三) 教学成果取得实际效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第九条市级教学成果奖由青州市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审委”)负责评审。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面向国际化的建筑学专业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一九二零年,1996年成为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院校之一,1999年又成为国家按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目标重点建设的9所高校之一。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的"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以朴实严谨的学风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以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创造了丰硕的科研成果。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创立之初就具有工程教育 特色和国际化办学传统,以哈雄文、梅季魁、侯幼彬、郭恩章等为代表的老一代建筑教育专家奠定了哈工大建筑教育的基石;今天,在新一代学术团队的带领下,实现了新时期的跨越发展。自2005年起,哈工大建筑学专业着力改革和创新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培养新世纪全球一体化建筑设计市场需要的高质量、国际化工程技术人才的新途径、新方法,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 2011年、2013年先后获得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在"一个标准、两个体系、三个平台、四重保障"四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 (1)"一个标准"——建立体现创新专业培养理念和目标的专业培养标准通过长期跟踪调查毕业生培养质量,深入剖析建筑学专业工程型人才培养规律和国际化趋势下的专业人才需求,提出指向"国际化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专业人才培养理念,确定与之相对应的培养目标定位;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着力实现建筑设计创新能力、工程执业能力、国际化能力等"三种核心能力"全面提升的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2)"两个体系"——构建体现核心能力培养的国际化核心课程体系和特色化实践训练体系 整合课程、精炼主干,设计课程以问题为先导,与建筑技术类和历史人文类课程紧密结合,形成以"建筑设计"系列课程为主轴、技术和历史人文类课程为两条辅线的"一轴两线、立体交织"的核心课程体系。与海外高水平学者与机构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合作,建设国际化特色课程群。聘请海外兼职教授、合约教授执教设计课程;国际顶级研究学者或设计大师讲授专题化课程;开展工作坊制的国际联合教学。 在基础能力构建、拓展能力提升、综合能力塑造三个阶段,针对进阶式的能力培养目标,设置相应的开放教学平台,构建强化工程执业能力培养的"2+2+l"

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

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教育教学研究与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尊重教育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第三条学校教学成果奖每2年评选1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特等奖项可空缺。 学校从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奖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河南省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完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鉴定或者学校专家委员会验收结论优秀的教改课题,并达到下列标准的成果可申报学校教学成果奖:(一)国内或者省内首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的应用推广价值,可申报教学成果特等奖; (二)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可申报教学成果一等奖;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规范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二条凡我校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以及与我校合作(我校为该项成果第一申报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但主要完成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积极承担工作,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辅助和学生管理工作),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所在院(系)的平均水平以上,其他人员应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4、主要完成人在近三年内无III级以上(含III级)教学事故; 5、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第三条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范围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育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方案,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教育教学实践,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先进教学手段的教学方法等,且同时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1、教育思想正确,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经过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推广和使用价值; 3、有反映本项教学成果水平的科学总结、研究报告或CN刊物上正式发表的论文; 4、原则上属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立项项目; 5、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 第三章奖励等级及评审标准 第四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一等和二等三个奖励等级,其中特等奖占获奖总数15%左右;一等奖占获奖总数25%左右;二等奖占获奖总数60%左右。 第五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分标准见附件1,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如下: 1、特等奖标准: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实践上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XX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模板】

首都**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首体院教字〔2016〕96号 第一条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及教育部、**市教委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体育教育教学与体育人才培养特色,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高等体育院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改革成果。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运动项目技术、战术、基础理论及其应用与实践教学方法、手段、理论创新,教学效果显著的成果。 第三条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等级。 第四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每四年举办一届。 第五条评奖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 第六条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程序分为申报、推荐、评审、批准和奖励。 第七条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具体评审及组织协调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第八条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过两年以上全日制本科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优秀教学成果可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校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表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者 所在单位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等级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 推荐时间年月日 序号□□□□□□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成果持有者承诺书 在申报成果奖过程中,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对填写的各项内容负责,成果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弄虚作假、未剽窃他人成果。 成果持有者签字: 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一、成果类别 (一)在下列所属基础教育阶段、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1—学前教育 □2—小学教育 □3—初中教育 □4—高中阶段教育 □5—特殊教育 □6—其他,如成果内容涉及上述两个及以上阶段或领域,或涉及基础教育和其他教育的衔接等 (二)在下列所属改革和实践探索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01—幼儿园保育教育 □02—幼儿园环境创设和资源利用 □03—幼儿园教育评价 □04—幼儿园教学研究和指导 □05—幼儿家庭教育指导 □06—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07—中小学课程开发和实施 □08—中小学教学方式、组织形式改革 □09—中小学教学评价改革 □10—中小学教育技术教学使用和资源建设 □11—中小学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 □12—中小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13—特殊教育改革研究 □14—其它 (三)在下列所属学科或具体的实践探索领域中打“√”(限选一项)□01—幼儿发展观察分析和指导 □02—幼儿学习和发展领域研究和实践 □03—幼儿园教育活动适宜性和有效性研究 □04—幼儿园一日生活组织和指导 □05—幼儿游戏研究和实践 □06—幼儿园保育教育综合改革 □07—活动区玩具教具材料和幼儿发展的适宜性 □08—幼儿园社区教育资源的研究和利用 □09—幼儿发展评价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 成果名称:激发学术志趣培养领跑人才:“学堂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推荐序号:11025 附件目录: 1.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报告名称、格式自定) 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仅限1份)

附件1 教学成果报告 成果名称激发学术志趣培养领跑人才:“学堂计划”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成果完成人袁驷/丘成桐/朱邦芬/张希/施一公/姚期 智/郑泉水/张文雪/苏芃 成果完成单位清华大学 2018年4月

根据党和国家的人才总体战略以及清华大学的发展定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努力满足国家和社会发展对拔尖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2009年,清华大学推出了“清华学堂人才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学堂计划”)。2010年,清华大学被批准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在中组部和教育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清华大学认真研究总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历史经验,以“学堂计划”为载体,分别建立数学班、物理班、化学班、生命科学班、计算机科学实验班和钱学森力学班,以清华大学标志性建筑之一“清华学堂”作为专用教学场所,努力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实施“清华学堂人才培养计划”,领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学校在已有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的办学经验基础上,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和力学等基础学科领域,每年动态选拔有志于攀登世界科学高峰的优秀本科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1、创立了“领跑者”理念,引导学生追求卓越 “学堂计划”提出了“领跑者”理念,“领跑者”理念即让优秀学生作为“领跑者”,带动整体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领跑者”理念是“学堂计划”的核心理念。学校把进入“学堂计划”的学生定位为“领跑者”,希望他们努力践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既要在“跑”中体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与追求,又要在“领”中表现出厚德载物的使命和责任;并告诫他们“领跑者”的五个“不是”五个“是”:不是光环,是使命;不是荣誉,是责任;不是娇宠,是磨练;不是圈养,是放飞;不是孤傲,是引领。让优秀的学生领跑,让所有的学生优秀——这是“领跑者”理念的根本和终极的追求。这一理念已被大家广泛认可,也成为国家“拔尖计划”的基本理念。 2、开展了综合教学改革,推动计划顺利实施 1)建立了科学的学生遴选机制 探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

2016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管理办法

附件1 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表彰奖励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中取得成果的个人和集体,调动我省高等教育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我省高等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成果系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具体指:(1)坚持教书育人,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行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在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基地和校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改进教学制度,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等方面的成果。 第三条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凡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以及在普通高等学校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符合社会主义 — 1 —

办学方向和教育规律,有突破、创新,具有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较大范围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第五条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应连续3年满教学工作量或连续4年中累计满3年教学工作量。其中从事本、专科教学的工作量不得少于额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4年以上。 第六条在成果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和实施,并作出主要贡献的个人,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请省级奖时,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第七条省级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奖金由所在学校安排。 对同时获得学校、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者,按最高级进行奖励,不重复发奖金,但可发相应的荣誉奖。 省级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设立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省教育厅聘任。 第九条省级教学成果奖由省教育厅批准授予,日常工作由高教处、职成处负责。 — 2 —

关于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关于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有关事项的说明 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 奖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成果奖性质 1.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设置。 2.基础教育领域内由政府设立的最高级别的业务类奖励。 3.每4年一届,2014年是首届。 二、关于奖励规模和推荐指标 1.奖励规模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表彰452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按照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2.教育部下达给我省的推荐指标数 共55项。教育部根据各省基础教育阶段教师数量,以及当地高 校和研究机构数量,并适当考虑地域平衡因素,向各省下达限额推荐 指标数。 3.各市州各单位向省推荐的项目不设指标限制 为面向广大基层学校,扩大遴选面,实现优中选优,我厅对各市 州和有关单位向省推荐的项目不设指标限制,但请各地各单位切实把关,保证本地本单位申报项目的质量,把能够真正反映本地本单位基

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优秀成果、重大成果推荐出来。 4.要坚持面向基层 各市州向省推荐的项目中,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指成果第一持 有人,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中小学幼儿园(成果第一持有 单位)承担的项目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 三、关于申报主体 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 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成果主要完成人必 须直接参加了成果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仍活 跃在教育教学第一线。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必 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 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 员不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除厅直属单位、高校,以及省批准设立的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外,其 它学校、单位、个人均向所在地市州教育局申报。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不超过6人;以单位名义申报的,不超过3个单位。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进一步说明: 1.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作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单位,不 排斥有关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申报。 2.教学成果持有者身份以现工作岗位、职务确定,不以成果产 生时为准。如,某人原为学校校长,完成了某一项教学成果,后调教 2

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成果名称: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成果完成人: 成果完成单位: 一、理论依据 随着职业教育教学的不断深入,社会对职业学生专业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成为各级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共同关注的课题。 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的不断提高,重点体现在实践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上。作为职业院校的教师要充分认识到技能竞赛的重要性,通过技能大赛既能促进教师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及教学水平,又能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与专业实践能力,技能竞赛水平的高低是衡量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基于此,我们积极探索基于专业技能大赛的"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力求在学校深化教学改革上办出自己的特色,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二、基本内容 技能大赛是学生展示自我的平台,在这个舞台上职业能力、职业精神将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能有幸参加大赛的学生固然是佼佼者,但是我们更看重的是大赛带给我们教学改革的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我们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全方位的职业技能提升机制。注重传导“做中学、学中做”的理念,利用先进技术软件和装备,在

项目引领、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下,完成技能大赛的项目训练与任务整合。在技能大赛的训练中,学生对于工作岗位职责及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于未来更好的适应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通过技能大赛促进教师关注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关注行业企业技术发展趋势与应用方向,促进教师对于行业新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学习,对于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完善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教师的素质提升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思路。 三、实践效果 践行“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人才培养模式”以来,我们连续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临沂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教师在此过程中提升了专业素质与教学能力,更新了教学理念,并自主开发技能大赛训练的教材与训练计划,保留了宝贵的训练经验,对于人才培养有了新的认识。学生通过技能大赛,提升了专业技能,充分发掘了自身的潜能,也通过省技能大赛获奖,给一部分学生提供了更高的平台,能够获得高职院校乃至本科院校的免试入学机会,从而在学业的道路上得到了更好更长远的发展。 四、成果创新点 我们通过与企业深化合作,共同开发课程、制定教学计划,聘请企业的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为学院锻造优秀竞赛良才的同时,让广大学生在踏上工作岗位之后能够适应各种生产任务。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总结

国家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项目总结项目总结项目总结 成 果 名 称 构建“大化机”本科教学体系为 石化企业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成果完成人 谢禹钧, 王茂廷, 王晓华 任建民,张国福 成果完成单位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申 请 等 级 申 报 时 间 2009年3月30日 学 校 网 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055204738.html,/ 辽石油化工大学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构建“大化机”本科教学体系为石化企业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项目总结 一 我校机械工程类专业的概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史,与新中国的石油化工工业共同成长与发展,是国内石油化工领域的知名高校。在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长期合作共建中,形成了鲜明的石油化工办学特色,同时也奠定了我校成为石化企业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的历史地位。我校机械工程学院的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经历炼油机械、化工过程机械等专业更名过程,是我校最早设置的专业之一。59年来,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石化企业培养了大批人才,成为这些企业管理、技术部门的中流砥柱。目前该专业在招生和就业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望,是我校的品牌专业之一。在过去的20年间,随着学校发展,机械工程学院陆续申办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等专业。1993年成为化工过程机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我校最早的硕士点之一。之后陆续申报了安全技术与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和工程力学等硕士点。如何依据我校的办学优势、特色和传统服务领域,规划专业建设,更好地为能源工业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是本项目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 适应国家和地区石油化工产业的需求改造现有专业群的必要性 石油工业是国家能源产业的重要支柱,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其下游的石油加工工业在该行业中占有重要的比重。其中石油加工的过程装备在该产业中发挥关键作用。过程装备的产业链包含:石油加工设备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管理使用和安全维护等环节。仅石油加工设备的制造一个环节,作为资源加工工业的主体占国家制造业的1/3,在机械制造行业中占有重要的比重。另外,辽宁拥有众多的石油化工企业、石化装备制造业,在地方经济结构、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以及两大基地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辽宁环渤海石油化工基地也正在积极规划和建设中。因此适应国家和地区石油化工产业的需求,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改造现有专业群具有现实意义,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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