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

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
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

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有效管控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风险管控工作应当坚持源头预防、分级管控、综合治理,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全员管控责任,通过采取管控措施,把可能导致事故的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管控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风险管控责任。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立风险管控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风险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统筹、协调全省风险管控工作,并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省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领导并实施本地区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按照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风险管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各自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依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风险管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责任:

(一)建立包括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和确定风险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等内容的风险管控制度;

(二)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将风险管控纳入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相关知识技能;

(四)编制本单位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预报预警机制;

(五)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送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基本信息。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

(一)生产工艺、材料、技术及流程;

(二)生产、储存装置和特种设备,阻隔防爆、机械防护、监测预警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

(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储存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联的作业、场所和自然条件;

(四)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临近输油(气)管道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构)筑物拆除、装卸等危险作业活动;

(五)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专业知识及技能、安全防护状况和安全作业行为;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含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设施和物资的配备)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风险管控体系和管控机制运行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八)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安全风险的因素。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对安全风险辨识及频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风险因素辨识情况,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方法对风险点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对应使用红、橙、黄、蓝四色标注。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对风险等级划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风险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一)可能造成或发生过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导致事故发生因素依然存在的;

(二)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多发或较大事故多发累计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导致事故发生因素依然存在的;

(三)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四)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

(五)经评估确定的其他重大风险。

第十三条风险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较大风险:

(一)可能造成或发生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导致事故发生因素依然存在的;

(二)可能造成一般事故多发或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多发累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导致事故发生因素依然存在的;

(三)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

(四)经评估确定的其他较大风险。

第十四条风险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一般风险:

(一)可能造成或发生过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导致事故发生因素依然存在的;

(二)一般事故多发累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导致事故发生因素依然存在的;

(三)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3人以下的;

(四)经评估确定的其他一般风险。

第十五条风险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低风险:

(一)可能造成或发生过3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导致事故发生因素依然存在的;

(二)一般事故可能多发或一般事故多发累计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导致事故发生因素依然存在的;

(三)经评估确定的其他低风险。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风险等级,编制风险管控清单,明确管控重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辨识评估频次,以及技术改造、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风险点,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管控措施的同时,还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或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防止事故发生,不得以管控措施替代隐患治理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风险的管控,除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采取管控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采取工程技术措施,降低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固有风险;

(二)实时进行监控或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严格限制作业人员数量;

(四)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管控;

(五)定期进行巡检、排查;

(六)其他的必要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风险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应急措施)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风险的管控,除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采取管控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并实行登记管理;

(二)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管控;

(三)定期进行巡检、排查;

(四)其他的必要措施。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风险进行辨识,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未进行风险辨识并落实风险管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不得作业。

第二十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航空航天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风险管控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三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风险管控评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对行业风险管控评估周期有明确规定的,按标准执行。

出现下列情况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发生变更,可能影响风险等级的;

(二)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生产工艺、材料、技术、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条件和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维检修、试生产(运行),停产,复工复产;

(五)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隐患或者相关行业领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存在可能具有共性的严重隐患的;

(六)主汛期、森林防火期、地震风险影响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等;

(七)其他可能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点、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对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备设施,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风险进行管控,并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档案。

风险管控档案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点排查台账、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巡查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措施报告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经常性的风险管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风险管控责任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实施监管。

第二十五条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重大疏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责任落实情况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失信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风险管控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管控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 DB37/T 2882-2016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1-2017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0-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GB50156-2012(2014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AQ3010-2007 加油站安全作业规范 4、主要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的宣传、策划与组织工作,同时组织审批重大危险源,审批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措施。 4.2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指导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单位重要风险的评价分析;负责本单位风险评价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措施落实、效果验收,建立、健全及维护重要危险源管理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4.3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明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确定本单位危险源、风险点、控制措施,并负责落实监督或整改危险源,确保危险源分析准确、可控。 4.4 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在规划设计前应交由有资质机构做安全预评价;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5 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评价初期,可由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示范,逐渐转变由从业人员自行进行评价。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编号:SM-ZD-93988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风险安全管理,遏制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建设、监理单位,行业、属地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产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条安全生产必须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积极营造良好生产安全环境。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涪秀二线铁路四标段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设单位标准化建设管理手册》(试行本) 《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 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第三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内容: 本标段为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成都局管内)增建第二线工程站前4标段,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及黔江区境内,标段起讫里程YDK242+000~ZDK294+425,新建正线长度52.939km。 第二条高风险工地: 1、狗耳泉左线特大桥: 狗耳泉左线特大桥中心里程ZDK251+945,全桥长1156.5m,为单线特大桥,全桥孔跨布置为35-32m简支T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 省政府令第33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31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已经2020年1月6日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 2020年1月23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第一条为了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排查、综合管控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 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负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 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鼓励支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技术 研究与推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宣传,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价、风险等级和确定风险管控措施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并重点排查下列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一)生产工艺技术及流程; (二)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检验检测情况; (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场所; (四)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相关的环境和气象条件; (五)有限作业空间; (六)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等特殊作业活动; (七)其他需要重点排查的环节和内容。 排查结束后,应当列明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后果。 第十条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工艺、作业活动等情况选择适用的分析辨识方法进行风险因素辨识,明确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影响因素。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得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就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得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她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得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得教育与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与作业环境得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得相关知识与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得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得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得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得,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得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部门与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得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与相关知识得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得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等内容得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81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监督责任】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有关部属单位指导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监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

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全面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长:洪性久 副组长:刘俊安金春 成员:姚留青徐德军薛慧陈志军金泰城李明国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部,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标准和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 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4.《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四、工作计划 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点。为切实做好“两个体系建设”活动。要求各车间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条幅、积极进行宣传。利用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如何发现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员工要人人参与“两个体系建设”活动。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化品储运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具体排查内容依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2.确定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1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级风险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轻伤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轻微经济损失。 4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不损失工作的伤害。(风险具体分级标准依据《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来源于风险管理的思想。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通过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目标。铜板带厂实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风险导致的各种灾害后果,它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一整套系统而科学的管理方法,去辨识危害、评价风险、然后根据成本效益分析,针对企业所存在的风险做出客观而科学的决策,以确定处理风险的最佳方案。 1.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2术语 2.1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2.2风险 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2.3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3职责 3.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步骤。

3.1.1各单位要详细划分作业活动;编制作业活动表,其内容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和程序,并收集有关信息。 3.1.2辨识与各项作业活动有关的主要危害。 3.1.3在假定现有的或计划的控制措施适应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害有关的风险的程度做出主观评价,并给出风险的分级。 3.1.4制定并保存辨识工作场所化学品和生产过程危险、生产作用的设备和技术的安全信息资料。 3.1.5进行工作场所危险评价,包括事故隐患的辨识,灾难性事故引发因素的辨识,估计事故影响范围,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 3.1.6编制计划以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风险,尤其是不可承受的风险。 3.1.7建立一套管理体制落实工作场所危险评价结果,包括事故预防、减缓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1.8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价风险,并检查风险是不可承受。 3.1.9修订完善并向职工下发、培训、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程序)包括每个操作阶段的程序、操作极限值、安全措施; 利用事故分析会,周一安全活动认真分析导致或已导致生产现场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每一事件(包括吓一跳事件),并对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事件的危险程度和控制措施被每个职工充分理解。 3.2危害辨识 3.2.1各单位危害辨识要考虑的问题。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

陶日木风电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2.1工程项目实行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经济、科学合理的方式消除项目施工中的风险所导致的各种灾害及事故后果。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危害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从而针对本车辆段存在的风险做出客观而科学的决策,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科学化。 2.2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机械设备、设施、存储、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施工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各个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及风险信息的更新。 2.职责 3.1 场长直接负责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的和范围。 3.2 副场长协助风险管理和评价工作,成立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风险评审工作。 3.3 各值带班领导必须对项目的风险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组织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风险巡查,主持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问题。 3.4 各值兼职安全员,负责对项目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在假定现有的或计划的控制措施有效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害有关的风险的程度做出主观评价,并给出风险的分级。 4、制定并保存辨识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物理及化学危害因素和生产过程的危险、生产使用的设备及技术的安全信息资料。 5、进行工作场所危险评价,包括事故隐患的辨识,灾难性事故引发因素的辨识,估计事故影响范围,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别 6、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级,并编制计划以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风险,尤其是不可承受的风险。 7、建立一套管理体制或控制措施落实工作场所危险评价结果,包括事故预防、减缓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价风险,并检查风险是否不可承受。 9、修订完善并向职工下发、培训、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程序)包括每个操作阶段的程序、操作极限值、安全措施; 10、利用事故分析会,每周安全活动日认真分析导致或已导致生产现场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每一事件(包括吓一跳事件),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事件的危险程度和控制措施被每个职工充分理解。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管控”),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较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6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重点对各类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等“六项机制”提出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第二章风险点查找 第六条准确把握查找对象。风险点又称危险因素、危险源,是指本身具有危险性,或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危险性,存在着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场所、部位、状态和活动。 第七条科学建立查找依据。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行业领域风险点的查找工作,要分行业、领域和场所(各行业领域和场所分类见附件1)科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参考格式见附件2),作为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查找的依据。 第八条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各地区、单位(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等,下同)要根据各自实际,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点查找的最小单元(地理区域、单位、设备设施、作业或活动场所、某项活动等),明确每个单元的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查找责任。 第九条动态查找风险点。 1.考虑外部动态变化。风险点查找的范围应覆盖所有区域,所有设施和场所,覆盖所有人员的活动;在实施查找时,应充分考虑外部情况变化对风险点的影响,

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措施 进场后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管理现场;针对本工程特点,建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冶理”; 1.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机械设备、煤气中毒等事故;因工死亡率为0,重伤率为0,轻伤事故频率低于3.0‰。 1.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总承包管理部配备主管安全总监一名,专职安全员3名,各专业分包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各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体系图 1.4.4、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4.5、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

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1、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 1.5.2、安全学习制度: 项目经理部必须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专 业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必须针对当天工作内 容进行每天的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1.5.3、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 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1.5.4、安全检查制: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 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1.5.5、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安排安全值班表,每天必须有一名项目领导值班,负责处理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1.5.6、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安全验收制: 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安阳市安全劳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脚 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公司质安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 使用。 1.5.7、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1.5.8、安全隐患停工制: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 即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5.9、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 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 和处罚。 1.6、安全教育程序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65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

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监督责任】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有关部属单位指导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报备信息处理及其监督抽查工作。 第五条【工作原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企业为主、行业引导、突出重点、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源分类分级 第六条【风险源定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XXXX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以下简称“项目公司”)XXXX(以下简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37号)、<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是生产安全风险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生产生活场所、道路、装备及项目建设、施工、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由于设计、建设(施工、运营)方案、地质气象环境、作业组织计划和人员设备配备、施工周边环境等条件因素变化,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简称安全风险。 第三条安全风险实施分级管理,风险等级按照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果和概率,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较大、一般

和较小四个等级。 重大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较大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一般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较小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以上同时满足两个以上条件的,按最高等级确定风险等级。 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应遵循“摸清底数,强化管理,过程监控,结束销号”的原则,同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以减少高度风险工程、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二章各级安全风险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风险管理由项目公司按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并组织具体实施,建管部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指导、检查及监督。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二)勘察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风险因素进一步识别,按风险等级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并将费用纳入概算,在施工设计中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三)勘察设计单位须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滨州北海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文件 汇宏安〔2016〕6号 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为实现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制定管控制度如下: 一、风险划分原则: 1、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依据火力发电企业重点工艺流程,以燃煤电厂为例:煤在炉膛内燃烧,将锅炉里的水加热生成蒸汽,然后将来自锅炉的具有一定温度、压力的蒸汽经主汽阀和调节汽阀进入汽轮机内,依次流过一系列环形安装的喷嘴栅和动叶栅而膨胀做功,将其热能转换成推动旋转的机械能,通过联轴器驱动发电机发电。火力发电企业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可以划分为以下主要单元:汽机设备及系统;锅炉设备及系统;电气设备及系统;热控、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燃料储运系统、水处理系统。除此以外,还有一些辅助系统,如燃油系统、采用氢冷机组的氢气系统、采用纯氧点火的纯氧系统、环保需要的液氨系统、脱硫脱硝系统等。 2、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示例:发电机、锅炉、汽轮机油系统属于设备设施;汽轮机高、中压缸、锅炉炉膛、高温、高压管道属于部位;热工电子设备间、配电室属于场所;脱硝氨区、燃油泵房属于区域。 3、操作及作业活动:火力发电企业操作及作业活动按照管理模式一般分为两大类,即运行操作和检修作业。 运行操作主要是指机组或设备启动、停运、运行中设备的切换、试验等。根据重要程度和监护等级和又可分为:重大操作、双监护操作、单监护操作、单人操作。 检修作业主要是指在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维护、消缺、安装、改造、调试、试验等工作。 二、危险源辨识方面: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安全生产双体系 第三条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6月1日)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李佩法 副组长:汪树岐 成员:张文天袁立伟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工作并指导、审查、批准;负责审查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 安全科负责组织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组织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的审查。? 其他科室确保本单位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本科室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本科室的危害/风险记录,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风险的辨识 第六条风险点的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公司范围内的风险点分成以下两大类: 1.生产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 2.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七条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及后果 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危害因素引发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停工、违法、影响商誉、工作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

安全生产风险的十大管控措施

安全生产风险的十大管控措施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生活过程的安全问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评价,运用有效的资源、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管控避险。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主要体现在10个方面。 一、原材料、备品、备件 原材料、备品、备件安全风险管理主要是对原材料、备品、备件的质量进行风险评价,控制不合格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带来的风险。特别是对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更要进行风险评价,禁止盲目使用。 二、维修作业、工艺清理 维修作业、工艺清理安全风险管理主要是对作业点的周围环境和作业点所在工序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危险性。同时要对作业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因作业引发的环境因素变化,产生新的危害因素,根据各种危害因素的危险性制定预防控制措施。 三、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理主要是对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测、检验进行管理,加强特种设备的备品备件、使用材料质量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特种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建立评价档案,提出控制预防措施。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引发设备、设施事故原因不外乎五种:一是设备、设施在设计、制造、安装时就存在缺陷;二是使用单位选型不当;三是操作人员操作使用不当;四是运行过程中出现磨蚀、疲劳、老化、腐蚀;五是维修缺陷。控制这些有害因素关键是要建立一些相关的统计数据,根据统计数据和故障发生规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危险性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五、关键岗位 关键岗位安全风险管理是对整个生产系统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可能性较大、危害后果较严重的工序,对该工序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意识和岗位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的风险管理。加强工序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和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保障制度。 六、发生变更 岗位人员变更常常是凭感觉、凭人际关系进行人员调动,很少从人员变动后可能造成的危险因素进行变动风险分析,这样就容易产生因为人的失误而造成操作事故。变更安全风险管理应加强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和人员变更时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七、操作控制 操作控制安全风险管理主要是根据工艺流程、物料特性和设备、设施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操作技能、事故处理能力、安全知识、意识、习惯进行评价,建立人员评价分析资料,根据人员的个性和共性缺陷进行培训、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预防操作事故。 八、安全知识、意识、习惯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因为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不良的安全习惯所产生的。安全知识、意识、习惯风险管理就是要如何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知识结构的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建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 九、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理首先是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其危害程度,然后分析其危险有害因素,找出危害可能性较大的因素,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设施,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价档案。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摘要:电力工业是国家公用事业的基础产业,保障电力工业安全生产对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电力生产作业具有显著的多专业、多工种特点,以及人机料法环等复杂因素影响,电力生产作业中存在着多方面来源的安全风险。探索实现电力生产作业长治久安的安全生产管理理论是电力生产工作者的不懈追求。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源控制 1引言 保障安全是电力企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是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和前提。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探讨事故发生必然与偶然的关系,经过大量事故统计分析提出了300∶29∶1法则的冰山理论,在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中体现为,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可怕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不仁,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了解“海因里希法则”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让人们少走弯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在潜在事故风险的源头控制上着手,减少事故发生几率至可接受程度,是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 2电力企业风险源辨识 2.1 电力企业风险源管控的意义 辨识风险是实现风险管理的基础,建立有效的生产作业过程风险评估准则,实现有效的风险源辨识,逐步改善人机料法环,应用规范、动态、系统的方法去识别及评估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风险的超前控制,把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进而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流程、标准是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点。 2.2 电力生产风险源评估的方法 电力生产作业具有显著的多专业、多工种特点,决定了风险因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主要集中的不利因素也因此而来,如电气设备多、高温高压设备多、危化品及废料多、势能设备多、特种设备多等。 2.2.1 电力生产风险分类 (1) 通过对电力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接触的直接风险因子进行排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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