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选拔优秀人才,奖励有杰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晋升需与板块年度预算挂钩,在符合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前提下进行。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晋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一般每年安排一次员工晋升,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后进行,每次晋

升的生效日期由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的晋升必须经过公司执行委员会的特殊批准。

第六条员工晋升包括提职和提薪两种形式,一般情况下,提职指员工职级和薪

酬都获得提升,提薪指员工职级不变,仅薪酬获得提升。

第七条获得晋升员工的薪酬须在调整后职级所对应薪酬范围内进行调整。

第八条获得晋升推荐的员工必须进公司至少满一年,并且获得了证券从业资格。

第九条获得晋升推荐的员工过去一年或两年的绩效评估结果须为“杰出”或“很好”。

第十条晋升至助理级(AST)职级员工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分析员级(ANL)服务期考核高于平均水平;晋升至AVP(助理副总裁)职级员工须具有三年以

上相关工作经验,在助理级(AST)服务期考核连续两年高于平均水平;晋升至VP(副总裁)职级员工须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AVP级服务期考核连续两年高于平均

水平;晋升至ED(执行董事)职级员工必须具有八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VP级服务期考核连续三年高于平均水平。

第十一条获得晋升的员工须具有和晋升后职级相符的工作经验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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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公司对各部门实行年度晋升指标额度控制,根据经营情况及考核情况

等制定各部门员工晋升人数和调薪比例。调薪幅度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业

绩确定,调薪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确定标准,如有业绩突出的员工,调薪幅度超过标准,推荐部门须提交书面理由,经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批,可推荐员工不超过本部门人数

10%。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在对员工进行公开、全面、准确、科学的考核基础上分配晋

升指标,以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四条员工晋升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部门填写《提升审批表》提出晋升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就员工绩效评估结果、薪酬水平、工作资历、人员预算等情况

进行初审。

(三)员工晋升一般不可以跳级,如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推荐部门须向公司执行

委员会提交书面的被推荐员工的工作成绩汇报和推荐理由,每个板块推荐跳级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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