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费规范标准

高层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费规范标准
高层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费规范标准

高层物业费标准是什么呢?家住省城大十字一高层住宅楼的李先生说,他所住的小区物业费每平方

米收1元钱,电梯使用费每户35元,垃圾清运费按照每平方米5元收取。而有些小区的物业费按照每平方米0.7元或0.8元收取,而且电梯使用费和垃圾清运费都包含在里面。为什么高层住宅物业费收取标准不一样?

记者采访发现,每座楼盘的物业费不尽相同,而且物业收费的算法也不一样。昆仑中路一高层小区,物业费按照每平方米0.7元收取,另外,分别收取电梯使用费和垃圾清运费。昆仑路一小高层住宅楼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0.8元,电梯使用费和垃圾清运费都包含在里面。城西区一高层住宅楼物业费每平方米1.1元。为什么高层住宅楼物业费收费标准不统一呢?

4月10日,西宁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价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省城的小高层、高层等高档住宅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没有具体收费标准。

根据所提供服务质量的优劣,在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基准价基础上可在10%以内上下浮动;考虑到高层住宅楼电梯的运营费用,这笔费用在基准价位基础上可在50%以内上浮,具体上浮幅度由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并要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可在征得70%左右业主的同意后,重新聘用其他物业公司。

这位工作人员说,凡交纳了物业管理费的居民,不用再交纳每户每月6元的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一律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支付。

《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亮点

★关于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在地域上,既考虑到全市城镇房屋的物业管理,也考虑到市属三县的物业管理;在物业类型上,既考虑住宅物业(包括商品住宅、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等),也考虑到非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

★关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两委会职责的确定。一直以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且未介入物业管理,使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理。因此,《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第五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依法对辖区内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关于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设立与运行。当前,业主对物业管理中的财产维护意识、公共责任意识,要么淡漠不清,要么强化曲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角色缺位、错位、越位,业主大会要么不成立,要么成立后的矛盾反而更难调和解决,既不利于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也不利于社区建设,甚至影响到社区安全和稳定等问题。《条例》在《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原则规定和精神范围内,在第二章以共22条的内容对业主自治体系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物业交付使用的规定。近年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为物业交付产生的矛盾比较多,为此,《条例》第四十一条对物业交付作出规定,即“物业交付是指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业主收到物业交付通知后在两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交付。”

★关于业主未实际入住,按70%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自行不采暖按50%缴纳采暖费的规定。物业交付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给业主,业主入住与否,物业管理活动都要正常进行,这是物业管理的综合性、延续性、公众行决定的。业主未入住,除不产生生活垃圾外,各项物业服务都享受到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设计为集中供热的,锅炉配置是按小区的总建筑面积、总户数来确定的,业主自行不采暖,锅炉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仍要运行,供热企业也要同样投入运营成本。另外,业主不采暖,还有可能影响其他业主采暖的情况。因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未实际入住

和业主自行不采暖的费用缴纳比例,即“物业交付后,业主未实际入住的,按应缴纳物业服务费数额的70%缴纳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设计为集中供热,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但可能危害其他供热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停止用热的业主,应当按采暖费总额的50%缴纳采暖费。”

★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相关费用问题。业主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作为合同当事人,业主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并不是合同当事人,没有义务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代收这些费用,也无权向业主收取这些费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的,相关单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代收服务费用。在这种有偿服务中,业主不是合同的主体,因而不担负因其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因此,《条例》第四十二条强调:“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明确强调,“前一款所列条例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也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的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通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的供应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相应的费用。其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是其提供服务的必要设施,是其履行合同的一部分。业主缴纳的费用,已经包括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目前,西宁市的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已经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承担了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而供水、供电部门仍未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建设费用已经由业主承担,供水、供电部门无偿使用、受益,若供水、供电等单位不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再由业主来承担,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合理的。因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有关费用。”

★关于物业保修金的规定。近年来,西宁市住宅建设迅速发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物业交付使用后房屋质量等遗留问题依然大量存在,在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者的房屋质量问题纠纷中,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一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的规定,开发商需留存保修金,但是,尚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对其进行监管,房屋出现问题,部分开发商置之不理,业主束手无策,有些只能业主个人解决。启动住宅物业保修金制度后,在物业保修期内,一旦物业交付后业主发现房屋建筑工程存在质量等问题的,建设单位推诿、扯皮,或者因其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都可以使用市、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归集的保修金,由业主委员会组织维修,其费用从保修金中列支。因此,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保障物业正常维修和使用,《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向市、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选定的商业银行交存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间的维修保证费用。”

普通住宅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新版本规定,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根据服务等级标准收取综合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管理收费的基准价格分为三级。

一级物业服务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45元,其中,基本要求0.15元;房屋管理0.05元;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0.04元;协助维护公共秩序0.04元;保洁服务0.10元;绿化养护管理0.07元。

二级物业服务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40元,其中,基本要求0.14元;房屋管理0.05元;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0.04元;协助维护公共秩序0.03元;保洁服务0.08元;绿化养护管理0.06元。

三级物业服务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其中,基本要求0.13元;房屋管理0.05元;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0.04元;协助维护公共秩序0.03元;保洁服务0.06元;绿化养护管理0.04元。

收费浮动幅度,根据提供服务质量的优劣,在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基准价基础上,可在10%以内上下浮动;高层住宅考虑到电梯运营费用,以基准价为基础,可在50%上浮,具体上浮幅度由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事件二:家住西宁市某小区的王先生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后,他一直未足额交纳剩余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对王先生采取了停水停电的措施,王先生想知道,物业公司是否可以采取这样的措施。

竞帆律师事务所的田律师说,小区居民的水、电费虽然是由物业公司代收代交,但水、电的提供者却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是业主或者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用电、水、气合同,只有在用电、水、气人逾

期不交付费用,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纳费用的,供用人才可以按国家规定的程序终止供电、水、气等。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收取物业费与代收代交水电费之间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王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属于物业公司不正当的停水、停电行为,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采暖费、电梯使用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由业主承担。

前款所指物业交付,是指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业主收到物业交付通知后在两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交付。

物业交付后,业主未实际入住的,按应交纳物业服务费数额的70%交纳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设计为集中供热,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停止用热的业主,应当按采暖费总额的50%交纳费用。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的构成因素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9、合理利润(普通住宅不超过8%);

10、法定税费。

从上述规定来看,电梯使用产生的电费应该和公共照明产生的电费一并计算后再向业主收取。由此可见,高层或小高层的居住成本明显要高于多层住宅的居住成本的。

经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转西宁市政府。现答复如下:根据《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宁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宁发改价格【2006】523号)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52元/吨;城市供水综合价格1.53元/吨。合计2.05元/吨。表后水耗一般由用户分摊。

小区关于水费的问题

因为自来水公司到小区的自来水压比较低,仅仅能维持在多层楼面的使用,住在高层楼面的住户会感觉压力不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小区建造时一般会在自来水进小区的主管道上加一个增压泵,来解决压力不足的问题,而水泵的运作需要产生电费及维修维护费用的,所以物价局会批准小区有一个二次供水的费用,一般不超过水费的百分之十五

水电费物业不再代收

在实际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等费用,实际上是为公用单位无偿服务,加大了物业企业的工作量。因此,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有关费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权法》里的内容:

一、物业费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现在咱们看下问题在哪:

1、公共楼道的电灯属于公用设施、设备吧(指楼主说的电费),既然符合了第一条第二项的条件,你是不是要负责它能正常运行?那就包含了电费了,此条又含在物业费服务预算内,所以你要重新分摊收取电费是不合理的,而且现在的感应灯分两种节电方式,一种是由整个楼业主家平均分摊(就是每层的灯都接在每户的电表出线的电线上,即表前,每层业主都平均分摊了,是并联电路),第二种是接在总电源的电线上,这部分电量就相当于和小区公共区域照明用电接在一起,由物业承担。就算感应灯坏了(我拿感应灯作说明,方便你看,这其中可能还包括烟感等消防设施设备用电,广告照明电费)换灯属于小修,物业是有义务承担的,法律规定了物业费的组成部分,既然是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叫物业费,就必须要含这些项目和服务内容,否则你就提供保安、保洁、绿化服务那叫专项服务,所以综上所述,收取分摊电费是不合理的。——但是电梯电费不含在内!!如果写进合同内了那是含此电梯电费的,如果没有,物业是可以收取这部分电费分摊的。

这里要说明下广告用电,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其中的含义,现在电梯内的广告框架和液晶显示屏都是物业公司的创收项目,就是有广告公司来找物业,按照一个框架多钱,一共多个框架来给物业公司费用,就是租用场地,此广告费已经

含了广告框架等器材所需的人工费和由此产生的耗能。——在这里给楼主做下解释下。

2、公共区域维修,根据第二条规定,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利息进行维修,此费用你在买房子时已经按25元/平方米交给产权单位了,由产权单位交到国土资源局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物业要进行大中修,需要到“中心”去申报的(提出申请及递交施工方案、费用核算),由“中心”下来考察、报批、拨款并分摊结算,物业公司不能要求再向业主收费进行维修,那这就叫重复收费(以前的房改房即公有住房除外,就是那些单位福利分房,没产权证,但要交房租的,那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房屋形式,有些这类老房子没有交维修资金,所以可以要求全体此楼业主分摊费用进行维修)。

收取了物业费,还要每个月收取电梯及公摊电费,请看律师解答物业费

律师解答: 物业管理服务费简称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

1、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2、物业管理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3、为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质的服务以及代收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4、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收费标准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特约服务包括房屋装修、家电修理、居室清洁、代购商品、找医送药、看护病人、接送子女上学等。实行经营者定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二、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模板参考(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723-88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模板参考(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模板参考 (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 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

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 管理事项包括: 1.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 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 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 公共生活秩序; 5. 文娱活动场所; 6. 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 车辆行驶及停泊; 8. 住宅区档案管理; 9. 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

行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行政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

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小区实行的专业化统一管理和综合性服务。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地 等维护与修缮和环境卫生、交通、治安保卫、环境容貌等管理和服务活 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市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实行物业管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宗旨:为住户无偿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发展规划。 (二)不定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和汇报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住户的切身利益,确保本小区和谐平安稳定; (三)物管会面负责小区住户物管费,以及各种车辆停车费的收缴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种费用的管理与使用,做好账目相符,按月公布账目,接受住户的监督; (五)发现疑难问题调查研究,及时整改和纠正。 第二章管委员会的产生和组织机构 第六条市公房二所为本小区的主管部门,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街道办事处,召集首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以下称住户)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委员数额,根据住宅小区规模大小确定,一般为7人,设主任1 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由业主代表中产生)。 管委会每届任期为3年,管委会委员可连选连任。管委会委员在任职期 间如有变动,应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及时补选。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第七条管委会为社区法人组织,依法登记备案,取得社团法人资格。 第八条管委会全体会议应每季度召开一次。经管委会主任提议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建议,可随时召开会议。涉及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 由管委会过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决定事项,必 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由管委会组织并报告工作。第三章住户 第九条入住住宅小区的住户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外形及色调;不得擅自改装、拆除共有房屋原属性设施;装修房屋应符合有关规定。 (二)保持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完好、整洁和安全;禁止在公用院落、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建违法建筑;禁止在阳台上 砌墙和存放超重的物品。禁止在院内牵绳晾晒衣物和其他杂物。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目的。 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定出台了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点始终不能动摇。同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意味着政府希望加强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因此,事业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决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分的规定。 本条规定主管部门分三个级别,中央、地方以及具体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并分别对各部门的管辖范围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制定和修改制度,职工民主参与的规定。 与《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相比,该条仅有“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而没有“平等协商确定”的表述,只能说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在行政管理模式下的有限民主。

物业管理合同书完整版

物业管理合同书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同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范本.doc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

小区物业办公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办公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办公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着装整齐、服装统一、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二、办公室谢绝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未经许可,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有事情统一由管理人员或文员办理,维护办公室安全。 四、办公室须有专人值班,不得空缺。负责接听电话,接发传真和来访接待。 五、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六、办公室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起桥梁作用。 七、公司电脑及网络统一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及安装。 八、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九、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保安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护管队队长岗位职责 1、主持全队工作,坚决执行管理处领导指令,带领全队人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熟悉护管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考核标准,掌握护管区内的护管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3、处事公道,言行文明,对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 4、做好护管队的工作安排(包括训练、学习安排)。 5、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零点之后的夜间查岗每周不少于两次。 6、每周召开例会一次。 7、及时做好护管员的岗位培训、军事训练及日常考核工作。 8、带领护管队配合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9、负责全队员工的内务管理和考勤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二)、护管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即止,遇事报告。 2、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3、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秩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物业服务合同范文(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075-22 物业服务合同范文(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物业服务合同范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公司(乙方)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吉林市船营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

小区物业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4、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清卫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按《员工手册》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掌握各业主情况,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6、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则 1、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制订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努力维护好物业辖区内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服从领导,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负责做好对辖区内的巡逻、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业辖区的登记工作; 4、负责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5、负责做好综合管理费收取工作; 6、熟悉楼宇情况、以动态、巡查等方式预防、发现、制止各类事故如: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按规定着装,文明值勤,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讲究文明、礼貌待人,耐心说服、教育住户遵守物业辖区各项管理规定。 (二)、保安队队长岗位职责 保安队长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保安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1、了解和掌握保安队的情况,根据管理处领导的要求和意图,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细则的奖惩条例,抓好实施组织和监督工作,对物业辖区的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工作全面实施管理; 2、主持保安业务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是《员工手册》及保安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形体仪表训练,认真做好培养和业务训练,提高全体队员的整体素质。; 3、经常定期不定期检查保安队员的工作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条例; 4、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队伍的思想建设,关心队员的生活状况和业务水平,做好全体队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精神教育,帮助下属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为下属解决实际问题;

2016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详细版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详细版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详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

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 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小区物业管理制度79605

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一.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服务中心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放行条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物业管理合同书完整版

物业管理合同书完整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最新版)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商丘市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栋单元号业主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富饶·新城国际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商”字北200米路西。 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神火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商”字北200米路西。 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6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房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由本公司专业清洁队伍对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3、定期消杀“四害”。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1)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 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 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 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

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 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 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 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9、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5)停车管理规定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 (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_2014.7.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进人规定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合同订立规定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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