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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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包括公办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的教研、电教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广州市外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坚持以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为标准。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备高级职称、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第五条如果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

附件2: 编号: 聊城大学 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 (样本) 二〇一一年三月

聘任方:聊城大学(简称甲方)受聘方:(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程序,加强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聊大校发[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岗位类别、服务期、聘期及试用期 聘任岗位为:(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服务期为八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的辞聘、调动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或擅自离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处理。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引进人才每一聘期时间为四年,在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首任聘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首任聘期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时,由相关学院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引进人才,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条乙方首任聘期内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说明: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确保科学性、可行性)

一、乙方在首任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一)做好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促进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配合甲方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工作,使本学科成为甲方第一批申请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任期内使本学科达到教育部(或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成为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 (二)主持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推出高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使本学科的整体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任期内以甲方为第一单位完成: 1、申请到1项以上(含1项,下同)“863计划”(子课题)项目、或“973计划”(子课题)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子课题)。 2、指导中青年教师以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成功申报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 3、在本学科国际最高水平学术刊物×××或在×××等1区SCI 期刊上发表×篇以上研究论文,或主持完成×项以上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4、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奖励。 (三)培养4至6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骨干,建成一支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 (四)使本学科成为分析化学领域内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加强横向联合,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二、乙方在首任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一)教学任务:指导研究生,讲授部分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

高新技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人才引进计划,人力资源处依据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

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人才引进协议书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号: 广安市2016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高层次人才引进 聘 用 协 议 书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印制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广委发〔2016〕11号)、《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广人才〔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一、特别说明 乙方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视为同意《四川省广安市2016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全部内容。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商调)乙方来甲方工作,乙

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商调)。 乙方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按相关程序商调(聘用)至甲方工作,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乙方是事业单位或其他人员,则直接聘用到甲方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三、服务期限及试用期限 (一)乙方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在甲方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按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管理,执行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二)乙方是事业单位或其他人员的,在甲方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考核参照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执行,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如果乙方在试用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害的;(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分析

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分析 摘要:地方高校为了发展迫切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但是,在引进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不讲科学发展观,引进工作无规划,盲目引进,脱离学校实际引进,人才引进待遇和事业支持的不对称,引进人才的成本过高,校内微环境有待优化等诸多方面。在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重构科学的人才引进理念的观点。 关键词:地方高校人才分析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校分类统计,在普通高校中,按举办者不同分类为中央部委举办的高校、地方部门举办的高校和民办高校三类。以2004年为例,我国共有普通高校1731所,其中地方普通高校1394所,占80.53%。所以,在我国高校构成中,地方高校的数量占绝对多数。因此,开展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工作,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本文将着重就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地方高校迫切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动因分析 衡量一所大学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地位,师资质量是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定量评比的方式主要看教授和博士学位教师的数量。引进一个高层次人才,可以带起一个学科梯队,可以形成一个优势学科,可以创造一个名牌专业。因此,高校一直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作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由于历史原因,地方高校高水平拔尖人才较少,高学历教师的比例偏低,特别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很低。地方高校要发展,迫切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以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因此,对于地方高校来说,人才引进的要求更为迫切。具体来说,地方高校迫切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申博”、“申硕”的需要。一所学校的博士点、硕士点越多,标志着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地位就越高。地方高校为了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直不惜代价花大力气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便在“申博”、“申硕”工作中占据某些方面的优势。根据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第十次申报博士新开点学校的资料显示,在新开点的高校中,拥有教授和博士的数量分别都在150人以上。 二是教学评估的需要。近几年教育部开展的本科教学评估,各高校尤其是地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精)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 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2008年9月17日 粤发〔2008〕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作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引擎 (一用世界眼光谋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等重大战略部署,紧跟世界发展趋势,紧贴全省发展目标,紧盯科技发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局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面对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局面,必须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汇聚各方精英,构筑人才高地,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和对象。创新和科研团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两位完成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总部

人才引进协议书

人才引进协议书 篇一: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 附件2: 编号: 聊城大学 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 (样本) 二〇一一年三月 聘任方:聊城大学(简称甲方)受聘方:(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程序,加强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聊大校发[XX]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岗位类别、服务期、聘期及试用期 聘任岗位为:(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服务期为八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的辞聘、调动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或擅自离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处理。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引进人才每一聘期时间为四年,在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首任聘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首任聘期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时,由相关学院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引进人才,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条乙方首任聘期内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说明: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确保科学性、可行性) 一、乙方在首任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一)做好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促进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配合甲方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工作,使本学科成为甲方第一批申请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任期内使本学科达到教育 部(或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成为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 (二)主持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推出高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使本学科的整体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任期内以甲方为第一单位完成: 1、申请到1项以上(含1项,下同)“863计划”(子课题)项目、或“973计划”(子课题)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子课题)。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能力、德才兼备;科学评价、择优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岗位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学骨干。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所从事学科的领域符合我校专业调整和学科发展方向,为教学科研工作所需;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并愿为我校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身心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承担主要核心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及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学科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条件相当的知名学者、专家。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学术带头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近四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奖励的优秀专家;其他条件相当者。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学校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教学骨干:学校紧缺的有8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或具有其他行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其对学科发展的作用研究

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其对学科发展的作用研究高校人才竞争激烈,引才和用才成为高校建设及其学科发展的重要策略。已有研究主要侧重部属“双一流”高校,对于省属“211工程”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缺乏系统研究。本研究以早在2003年就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的A大学为例,考察其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引进人才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揭示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机制。本研究采用履历分析法考察A大学特聘教授的人口学特征、学术背景,建立研究对象信息数据库,梳理了A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政策,采用文献计量法分析了79位特聘教授入校后的科研生产力和科研合作特征,并通过访谈12位特聘教授考察其对学科发展的作用及对学校引才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评价。 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对学科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质量高且数量多的学术生产,程度高且范围广的学术合作,实施课程教学并培养以研究生和青年教师为主体的科研团队,建立实验室与创建团队并实施有效管理,以及拓展学科研究方向和领域。第二,资源、人才、学科以及制度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形成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机制。资源和人才是吸引、制约与依附的关系。资源可以吸引人才加入高校,人才后续发展有赖于资源的持续性支持,资源不足和分配不均会制约人才作用的发挥并导致不同人才间矛盾的产生。 人才和学科是推动、吸引与影响的关系。人才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学科的发展,学科对人才构成吸引力并产生影响。高校制度与服务对人才具有管理和保障的作用。第三,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学科发展之间存在三种互动模式类型:理想融合型、动态制衡型和冲突对立型。 在前两种模式下,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会对学科发展发挥作用。区别在于,理想融合型模式下,资源、人才、学科、制度间的关系较为和谐,学科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动态制衡型模式下,四者处于相互博弈的过程,若未能很好地平衡相互关系,学科发展会呈现出阶段性和不可持续性。冲突对立型模式极大阻碍了学科发展,甚至会导致学科发展的“停滞不前”。本研究从机构和学科的结构因素与个体主观能动性因素相互作用的角度考察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机制,提出资源、人才、学科和制度四者互动的分析框架,丰富了高校人才引进和学科发

广东引进领军人才评审暂行办法

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引进领军人才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注重业内专家和社会认可,突出工作实绩、科研成果和创新创造。 第三条评审工作在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省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一般每年组织评审1至2次。 第二章评审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引进领军人才的评审对象,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年龄一般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来粤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在粤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

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二)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三)担任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 (四)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者; (五)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六)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七)海内外其他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引进重大创新项目领军人才的评审标准: (一)在海内外承担过重大创新项目,拥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项目成果,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二)在重大创新项目涉及的产业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第六条引进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领军人才的评审标准: (一)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二)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

XX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

XX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 甲方:XX大学 乙方: 为保证甲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顺利实施,实现甲乙双方责权利的统一,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XX大学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聘任岗位及聘期 甲方聘任乙方为学院学科或专业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服务期至少为十年,其中首次聘期为五年。首次聘任期满,续聘工作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首次聘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期(首聘教授、首聘副教授、首聘研究员、首聘副研究员)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乙方在首次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必修课或选修课讲授任务等): 2.科研任务(包括科研项目、经费、论文、论著、奖励、专利等): 3.学科建设任务: 4.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包括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和青年教师等): 5.其他任务: (二)乙方在首次聘期内在学科或专业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上应达到的工作目标为: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第二条所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 1.依法保障和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科研配套经费:为乙方提供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后分2次给付,乙方到岗后划拨一半,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拨付一半。因实际工作需要,第一次拨付额度可作适当调整。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剩余部分不予拨付。 (2)生活条件:①为乙方提供校内过渡租住房一套,过渡租住房的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现行相关政策与管理规定。②同时配套安家费万元(¥)人民币,到岗后分2次给付。第一次给付安家费的90%,待乙方退出过渡租住房后,第二次给付安家费剩余部分。 3.乙方配偶的工作安置:根据甲方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的相关规定,按下列第条办理。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配偶在本校单位工作,有关的服务期限按学校规定办理。 (2)甲方视乙方配偶的具体情况予以推荐就业。 (3)甲方给予乙方配偶万元(¥)人民币的安置费,分5年发放。 (4)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配偶不需甲方安置。 (三)乙方权利 1.乙方享受甲方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在聘期内享受相关的校内津贴。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乙方义务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第九条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按引进人才报到时确定的类别予以兑现,以后不再因本人的职务、职称等的变动而调整。 第十条第二至第四层次人员人事关系应转入我校,并全职工作。 因特殊原因人事关系暂时不能全部转入我校(但必须全职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也

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学校高层次人才,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保持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 凡是符合XX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XX教人 〔20XX〕6 号)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标准条件或《XX省XX江学者实施办法》 (XX教人〔20XX〕5 号)规定的XX江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人选,学校在引进时,仍按照《XX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暂行规定》(院发〔20XX〕22 号)执行相关待遇。 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包括: (一)青年英才的引进1、青年英才引进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以及(3)-(5)中的一项: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2)具有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发展能力。 (3)近 5 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 源刊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 源刊上发表论文 5 篇以上

(其中SCI 一区不少于 1 篇);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4)近 5 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 收录论文 3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CSSCI 收录论文 5 篇以上;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5)具备省级人才称号但不能作为高校领军人才引进的人才。2、青年英才引进待遇 (1)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10 万元、住房补贴 30 万元。 (2)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5 万元。服务期内分年度支付,须以立项形式申报、审批与考核。 (3)学校规定服务期内,每年确认完成学校额定的岗位工作量后,享受人才津贴1.8万元。服务期满后,按照稳定人才待遇享受人才津贴。 (二)紧缺人才的引进1、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2)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紧缺人才引进待遇 (1)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10 万元、住房补贴 20 万元。 (2)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0 万元。服务期内分年度支付,须以立项形式申报、审批与考核。

xxxx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模版

xxxx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 甲方:xxxx大学 乙方: 为保证甲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顺利实施,实现甲乙双方责权利的统一,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的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聘任岗位及聘期 甲方聘任乙方为学院学科或专业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服务期至少为十年,其中首次聘期为五年。首次聘任期满,续聘工作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首次聘期自二零零年月日至二零壹年月日。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乙方在首次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必修课或选修课讲授任务等): 2.科研任务(包括科研项目、经费、论文、论著、奖励、专利等):3.学科建设任务: 4.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包括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和年青教师等): 5.其他任务: (二)乙方在首次聘期内在学科或专业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上应达到的工作目标为: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第二条所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 1.依法保障和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科研配套经费:为乙方提供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乙方到岗后划拨。 (2)生活条件:为乙方提供校内不超过2年期限的过渡租住房一套,过渡租住房的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现行相关政策与管理规定。同时配套安家费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万元(¥)人民币,配套的安家费待乙方到岗搬家后给付,购房补贴待乙方签订购房协议后分2次给付,购房协议一经签订,先给付购房补贴的50%,另50%待乙方退出过渡租住房后给付。 3.乙方配偶的工作安置:根据甲方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的相关规定,按下列第条办理。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配偶在本校单位工作,有关的服务期限按学校规定办理。 (2)甲方视乙方配偶的具体情况予以推荐就业。 (3)甲方给予乙方配偶万元(¥)人民币的安置费,分5年发放。 (4)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配偶不需甲方安置。(三)乙方权利 1.乙方享受甲方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在聘期内享受相关的校内津贴。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全职在甲方工作。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 2.1 人事是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招聘、办理引进的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开展业绩考核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具体管理工作。 2.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出需求计划,制定岗位职责,报公司人事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3 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流程

4 管理内容 4.1 引进原则 4.1.1 按需引进。围绕全面建设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特色地区能源公司的需要,重点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4.1.2 柔性引进。实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4.1.3 择优引进。严格执行引进条件,突出专业对口和专业经验要求,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1.4 统筹引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公司人事部门超前谋划、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4.2 引进范围与条件 4.2.1 引进范围 4.2.1.1 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本行业、本系统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够负责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4.2.1.2 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管理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2.1.3 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理论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的技术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4.2.1.4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解决关键技能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操作技能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2.1.5 所学专业与公司常规煤层气勘探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储气库群建设项目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有关,能够承担课题攻关任务,具有很

(完整版)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二)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四)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 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 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 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 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 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五)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二、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一)人才引进的渠道 1、内部人员推荐; 2、社会招聘; 3、校园招聘; 4、退休返聘; 5、人才特聘: (1) 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 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二)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三)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最终人才需求计划,经研究决定后,确定是否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3、成立以总经理办公室牵头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引进人才职责及待遇 (一)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聘用制的,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 (二)引进的各类复合人才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其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专业人才适用公司各专业序列管理办法或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其薪酬比照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 (四)引进人才若属"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类"人员,应将执业资格证注册在公司满两年及以上并协商签署《证书聘用协议》,公司在注册成功后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给予对应的执业津贴。 四、人才引进的激励与培养 (一)对被引进人员激励与培养 1、公司加大对引进人才的培训力度与投入,通过对引入人才专项培训来提升系统人员整体专业技能。 2、引进人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劳动合同的,可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解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被引进人才可参加公司各专业序列申报,经公司评审后享受相应序列级别待遇。 4、公司对被聘为内部培训师的人员,根据培训师级别给予对应授课费用。 5、适用公司培养制度规定,对其主管人员享受各项辅导权利与义务。 6、对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并与员工共同搭建职业生涯规划。 7、对引进执业持证类人员,公司为其办理年度继续教育及各类注册事宜,费用由

云浮市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云府办﹝2016﹞27号 云浮市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优化人才发展机制,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争创云浮发展新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现代生态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统筹、宏观指导和协调监督等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第二章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和对象包括以下六类: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特支计划”、“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主要专家; (三)“珠江人才计划”、“百名南粤杰出人才”人选等省级领军人才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内外专家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 (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我市“四新一特”等领域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师,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得奖励的高级技能人才; (六)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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