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附件2

BSZN-0510001—201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完整版)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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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受理范围

元江县辖区内建设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当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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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通知》云建建[2014]5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建[2017]367号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市建通[2017]126号文件精神。

三、实施机关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一)受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属于元江县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经过招投标确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项目工程;

(6)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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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8)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止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

(10)元江县辖区内工程投资额必须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带齐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资料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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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书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

交通方式:步行、自驾、乘观光车均可。

六、申请材料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供申请资料目录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纸质版/

电子版

1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纸质版 1

2 按规定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工程

(例如:住宅小区、市政道路工程)应该提交的相关批准文件;

复印件纸质版 1

3 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复印件纸质版 1

4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复印件纸质版 1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纸质版 1

6 建设合同、勘察合同及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施工图审查

机构出具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图报告及经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审查备案表;

复印件纸质版

各1

7 已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复印件纸质版 1

8 中标通知书(注明公开或邀请招标)复印件纸质版 1

9 双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纸质版 1

10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纸质版 1

1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及安全监督书复印件纸质版 1

12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审查意见复印件纸质版 1

13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查意见复印件纸质版 1

5

14 施工单位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的建设工程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纸质版 1

15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

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格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

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30%);

复印件纸质版 1

16 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纸质版 1

17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复印件纸质版 1

18 元江县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文明运输承诺书(注:针对县城规划

区内的项目工程)

原件纸质版 1

19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承诺书

原件纸质版

各1

20 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说明原件纸质版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申请资料齐全,符合申请程序的3个工作日内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无)

(二)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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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局窗口(澧江路64号)。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申请资料经本机关现场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符合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受理,并发出《施工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移交业务股(室)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施工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受理后经办人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上报给主管领导审批。

(四)审批发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向申请人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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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7-*******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澧江路64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咨询热线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向企业发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予以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8

设局

电话投诉:0877-*******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玉溪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通讯地址: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533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元江县人民政府或玉溪市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 220.163.118.118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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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流程示意图

提出申请

审核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

受理 ( 发放 《 受理通

知书 》 )

施工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 结果

3 个工作日内作

批准发证决定

证件获取 (

在建管股

办公室 领取)

决定公开

不予受理 (发放 《 不予受理通

知书 》 )

发放

补正材料通知书 》

通知申请人整改

整改结果

不予批准

材料符合要求

需要补

正材料

符合不予

受理情形

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

不合格

到 期 不 整 改

合格

整改合格

整改后仍不合格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计生服务窗口办证须知 一、《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须外出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2、壹张须外出人员的一寸免冠照 3、须外出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和加盖公章 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未孕的提供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三、《再生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 3、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 5、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四、《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 2、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办理 3、携一张小孩一寸免冠照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五、单独《再生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 3、二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 5、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6、张榜公示报告(一方独生子女父母单位或村、镇两级计生办公示报告) 7、一方独生子女父母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9、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计生办办证 六、环孕检所需材料: 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手册》

竣工资料编制及档案整理程序

编号:SY-AQ-0032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竣工资料编制及档案整理程序 Compilation of completion data and filing procedures

竣工资料编制及档案整理程序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的建立、实施、审查、移交等过程,旨在保证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系统性,以及案卷质量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促进技术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参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 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的设备制造单位、施工承包商、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移交的设计、施工、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内部形成的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 2.2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有特殊规定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如:

消防、焊接等。 3.责任 3.1施工承包商 3.1.1负责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建立单位工程文件包,并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项目竣工文件和图纸进行收集、积累和整理。 3.1.2负责竣工资料文件包的整理、移交。 3.1.3负责补充、完善达标投产各阶段考核发现的竣工资料文件包的缺陷,并负责整改,保证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依据本程序要求向建设单位方提交有关的项目档案。 3.2监理单位 3.2.1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划分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文件包,负责联系设计、施工承包商进行审查完善,并报至三期办。 3.2.2监理单位为工程建设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单元工程文件包的审查、接收单位。 3.2.3负责组织并参加设备开箱验收、竣工资料验收会;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经整理汇总后移交三期办。

规划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二、适用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主办处室: 兰州市城乡规划局法规监察处 四、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 4、《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手册》(试行);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2、申请报告(说明审批和建设的基本情况,正式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4、核放有规划路网的1:500竣工地形图4张(原件); 5、土地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通知书、附图(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经规划部门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方案核定通知书(原件); 8、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9、市建委会签单及市国土局会签单(市政道路和管线工程不需要提供,原件); 10、其他相关材料。 六、办理程序及时限: 建设单位申报——受理——法规监察处踏勘、审查——局审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整改和处理时间) 七、办理结果及下步工作提示:

办理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下步工作提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的项目,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等分别向质监机构和房产部门进行竣工备案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八、注意事项: 1、建筑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予以规划验收: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功能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用地范围内的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经拆除;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其它要求; 2、建设项目有明显违法建设行为或擅自改变规划审批条件、需自行整改或立案查处的,整改、立案查处及缴费时间不计入规划验收时限。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收费标准

项目开发办理流程 一、申领“地块报名文件”规划设计条件,到国土局、规划局办理。 二、土地测绘“现状图”、“宗地图”、“勘测定界图”到测绘单位办理。 三、土地招拍挂。 四、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到国土局办理,一式8份,开发商2份。 五、规划“四图一书”。 六、土地款及相关税费缴纳 到国土局财政局缴纳。 七、编织“项目申请报告” 八、项目“环评” 1、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1份 (2)项目申请报告一份 (3)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布置图各1份。 2、办理流程: 手里资料—现场查看—资料审查—出具批复意见 页脚内容1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申报部门: 高新区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 九、项目“能评” 十、项目“安评” 十一、项目立项: 1、申报资料: (1)《潍坊高新区投资项目核准表》到经发局窗口领取。 (2)向经济发展局报送的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分类项目建筑面积,项目内容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筑地点,建设周期。 (3)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交由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必须有节能分析篇和招标方案篇,招标方案要有招标代理公司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项目简介。 (5)由规划局盖章的平面规划图。 (6)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或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 (7)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页脚内容2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0)项目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加盖银行公章,银行对账单等)。 (11)项目“能评” (12)房地产开发资质(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二、建设用地签订出让合同: 1、申报资料: (1)拍卖方案批复【正式批文】2份原件。 (2)拍卖方案请示【正式请示】2份原件。 (3)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保证金发票复印件2份。 (5)出让金发票【需与原件核对】复印件2份。 (6)定价会审材料签字件(定价纪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页脚内容3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镇便民服务中心简介【镇情概况】××镇地处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个社区,××个村(居)民小组,××万人。近年来,城关镇党委以“在孟津科学务实发展进程中挑大梁、走前头”为目标,开拓进取,务实重干,顺应新常态,奋力新作为,保持了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态势。镇域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市133个乡镇中位居11位、省百强乡镇××位。先后荣获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文明乡镇、先进乡镇党委、征迁改建工作先进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乡镇等荣誉称号。 【中心历程】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为民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根据上级部署,2010年11月,我镇建立城关镇便民服务中心。2012年6月,依托原有场所对中心进行了提升改造,设置6个服务窗口,增添了办公、便民设施。2015年1月,中心迁新址,位于镇政府西侧100米。目前,中心设党群服务、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救助、三资管理、国土城建、惠农补贴、企业服务等8个窗口办理39项审批服务事项,现有工作人员××名,是集信息与咨询、管理与服务、投诉与监督为一体的镇级综合行政服务平台。 【主要措施】“中心”成立以来,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准则,秉承“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不断在改革创新中求证自身价值和生命力,沿着强化协调联合和管理

监督的路径探索创新,通过优化功能配置、重组业务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延伸服务平台等途径不断增强整体行政服务功能。“中心”实行服务事项(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资料、收费标准、人员职责、联系电话)的“七公开”操作,并对进入“中心”的部门、窗口、服务事项进行了6次调整,不断深化和完善“中心”服务功能;对内推出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行为规范、中心工作制度、AB岗工作制度、群众评议等制度,实现审批服务的提速提质;加强宣传,印发镇便民服务手册、各窗口办事指南、村便民服联系卡、一封公开信等,让群众清楚有事到哪里办,找谁办,怎么办,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社会监督和文化凝聚,共创“情满中心”的服务品牌,以文化力增强服务力,以凝聚力催生竞争力。 【镇村联动】为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成立村级便民服务站,覆盖全镇××个村(社区),采取“当场办理+全程代办”的服务模式,在镇现有39项业务中有19 项业务村可以全程免费代办,涉及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等33种表册全部下放到村。村民可以自主选择委托村干部代办或到镇直接办理。村(社区)实行AB岗值班制度,每天有2名村(社区)干部值班,秘书、民调员、计生专干为村代办员,镇包村干部为村协办员。镇村联合开展民政、计生、劳保等业务的流动巡回服务、以党团员志愿者为依托的志愿者服务、以突出问题、特殊领域、特定对象等为

竣工资料编制要求概述

各参建单位资料员: 你们好! 首先欢迎参加陕西美鑫铝镁合金配套动力站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为了达到本工程达标投产的目标,请大家严格按照陕西美鑫动力站的有关资料编制相关规定进行归档立卷工作,如果移交的案卷不合格我们将不予接收,这样势必会影响工程款结算,所以请大家务必重视。 祝合作愉快! 附件:1、工程资料形成中应注意的问题 ?附件1: 竣工资料形成中应注意的问题 1、资料整理移交原则是哪个单位形成的资料由哪个单位自行整理移交。 2、为便于资料归类,材料报审要求同种材料在一起报审(即:钢材、水泥….分别填写报审单,不应将钢材、水泥在一张报审单上上报),不要混报。 3、施工单位所用报审表统一采用监理提供的报审表,一定要用对,要注意什么事用什么表,不能用错,属于多用表格的可将不要的字扛掉(如:报施工计划就将调试扛掉。《施工/调试进度计划报审表》) 4、工程资料质量要求:在运转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整洁。工程建设中所形成的重要文字材料,图纸资料必须原件归档,不得使用复印件,形成的档案材料所用纸张大小必须是A4幅(210×297mm),大于A4的纸张要折叠成A4幅面。工程中使用的各种表格必须为铅印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机打印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书写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形成的图表、文字材料要求做到布局合理,整齐美观,文字不得涂改,页面设置:竖向左侧(装订边)25mm,右侧20mm,以便装订后不影响查看页面信息。

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用合格书写材料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只能用碳素笔和黑墨水书写,且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图面整洁,不得使用涂改液。 5、形成的资料要求各项内容填写全,不要空项,如没有发生的项目可写“无”或划“/”。签字处一律手签,并采用可识别字体。 6、为使资料统一规范,凡报审资料中涉及有附件的,要求将所附资料全称写上(即附件:1、××××)。如果工程联系单是对某个问题的回复,事由请写明对××××号×××单的回复意见,有附图的要求附图有标题栏(具体格式见:施工附图标题栏格式)。 7、不经过报审的施工记录为了保证其原始性,要求将表格打印后,记录内容用手填写(指:钢材、水泥跟踪记录、砼测温养护记录等等),但填写时必须工整,不得有涂改。 8、形成的文字性材料(如:施工组织、方案、措施等等)封面格式一般要求有:编制、审核、批准、日期、单位落款、公章等内容,并且排版合理。 9、提供的资质材料要求复印清晰,并加盖资质单位公章。 10、施工中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照像,尤其是隐蔽工程,竣工后向档案室移交6张6寸的竣工照片、电子照片各一套(要有:时间、地点、事由、摄影人等文字说明)。 11、竣工资料要求以PDF格式扫描并刻光盘一份移交。 ?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归档规定 1 总则 1.1本规定适用于陕西美鑫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鑫公司)铝镁合金配套动力站项目工程,对工程建设中文件包的建立、实施、审查验收、移交归档等管理,旨在保证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工程质量与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促进

台州市路桥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台州市路桥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验收内容 、给水管线验收;、绿化验收;、排污验收;、管道燃气验收(仅限商住、公建项目);、市政设施验收(仅限商住、公建项目) 二、办事程序 、建设业主向城建科申领验收表; 、建设业主按要求准备好各项验收资料后告知城建科; 、城建科通知各验收单位统一到现场踏勘; 、各验收单位分项审核,将审核结果上报给城建科; 、城建科汇总,确认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认可意见。 三、申报资料 、给水管线验收所需资料(报自来水公司):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份(另提供电子格式文本) ()竣工图份(另提供格式电子文本) ()自来水公司验收记录表 验收单位:路桥区自来水公司地址:路桥区新安西街号 联系人:余功根电话:, 联系领导:罗国斌电话:, 、绿化验收所需资料(报园林处): ()绿化竣工图纸一式3份(居住区项目需提供电子文本),比例:,

图中标明植物图例表、规划指标、详细尺寸 ()规划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一式份 ()居住项目提供绿化施工合同,绿化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绿化验收单位:路桥区园林处地址:路桥区浮桥路号 联系人:李谱电话:, 联系领导:罗利兵电话:, 、排污验收所需资料(报污水公司): ()项目环评报告、环评批复 ()污水管线竣工图(格式)、出水口照片 ()排污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 ()预处理设施及预处理工艺资料 ()出水口水质检测报告 验收单位:路桥区污水公司地址:螺洋街道上保村 联系人:陈志坚电话:,; 联系领导:孙方坚电话:, 、管道燃气验收(仅限商住、公建项目)所需资料(报燃气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施工监理报告;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验收单位:路桥区燃气管理所地址:路桥区丁岙村路院路号 联系人:解露娅电话:,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2010-10-20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173—2010 目次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管理要求 (2) 4 服务事项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次性告知书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不予受理通知书 (16) I

DB51/T 1173—2010 II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DB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务服务中心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2.2 政务服务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3 服务事项 service items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4 两集中两到位 two concentration two in place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2.5 首席代表 chief representative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1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 (社会投资项目)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除外。 二、事项内容 建设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涉及规划、消防等内容的综合验收,并由建设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应具备条件 (一)具备法定竣工验收条件; (二)需要的测绘工作已完成; (三)规划、消防等验收所需的竣工图纸已编制完成; (四)竣工归档资料已编制完成或承诺验收后限时完成。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建设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联审平台”,在“竣工验收备案”,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附件资料后,选择受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前,建设单位对专项验收内容和标准要求把握不准的,可选择提前向建设管理等部门申请现场提前查看服务。 2、验收。提交申请后,“联审平台”通知建设管理部门接收。建设管理部门接收后,通知组织规划、消防、等验收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资料等验收,不符合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申请单位整改。规划、消防等部门验收后,在“联审平台”的“结果录入”,录入验收意见,作为竣工验收备案依据。 3、出具备案证书。建设管理部门根据规划、消防等部门验收意见,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五、提交材料(电子文件上传)

六、审批期限 按“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非小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时间分别为10个、15个工作日,其中各专业验收部门验收分别在8个和12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建设管理部门分别在2个、3个工作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七、审批结果 (一)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 网上一口领取以下证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 (二)不予验收的 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 八、咨询服务渠道 (一)业务咨询窗口和电话 1、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受理大厅(涉及:项目信息报送、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咨询电话:(021)64188779。 2、黄浦区北京西路89号2楼综合业务受理大厅(涉及:设计方案、规划许可),(021)63193188*20004。 (二)联审平台技术服务窗口和电话 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受理大厅,电话:(021)64325016 电子邮箱:lszx@https://www.360docs.net/doc/0715032027.html, 九、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 91 号)》(第二条、第六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第四十九条);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顺序(精)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顺序 第一卷:竣工验收资料 1、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2、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3、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4、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5、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第二卷:竣工资料(施工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2、承包单位概括、组织机构及人员资质 3、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复文件 4、施工放样报验单及监理审查意见 5、进出场设备申报单及监理审查意见 6、施工人员进出场情况申报表及监理审查意见 7、开工申请报告及开工令 8、监理通知单及工作联系单 9、施工过程中往来函件 10、设计变更 11、有关施工会议纪要

1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重大缺陷处理预检查记录 13、施工大事记 14、施工日志、工序管理资料 第三卷:质量保证资料 1、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2、原材料进场签证单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 4、原材料技术性能指标 5、原材料自检报告及统计资料 6、原材料监理见证取样单 7、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 8、中间产品试件及统计资料 9、配合比试验报告(混凝土 10、配合比试验报告(砂浆 11、土方碾压检测资料 12、土方碾压监理见证取样单 13、设备进场签证资料 14、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文件 15、基桩试验检测资料

16、试运行资料 17、重要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18、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 19、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第四卷:质量评定资料 1、工程项目划分审批文件 2、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4、外观质量检测表、评定表 5、外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隐蔽工程质量评定表 8、工程试运行期间观测资料 9、其他质量评定表

板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方案

板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方案 2011年6月20日 建立和规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镇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益探索。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我镇重点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板桥镇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便民、公开、合法、高效”为宗旨,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府工作全面提速,落实为民服务精神,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便民政府,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职责范围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审批事项,协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前置手续,帮助准备专业性较强的前置申报材料;代理商企投资企业办

理各种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社会组织、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提供政策法规、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联系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协会组织发布各种科技信息,促进各种形式的送科技下乡活动,把精力集中在为民谋福利、为民办实事上来。 三、机构设置 (一)便民服务中心是镇内设机构,名称为“板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一名,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心工作人员从镇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从内部调节使用。 (二)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党政服务窗口、计划生育、民政、林业、家电下乡、劳动保障、合作医疗、招投标、有线电视服务及市民卡申领与发放等服务窗口,同时提供办事指南和有关政策咨询。具体设置方案见附件1 四、职能要求 (一)管理模式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办公场所,集中统一办理审批(转报)服务项目,实行开放式对外办公。 (二)审批权限

监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目录及格式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目录及格式、顺序 一、竣工验收资料封面 二、验收申请报告(申报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三、表格资料(注:每一大项前要求加大项标题附页) (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三)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建设方或监理提供)………………………………(四)合同工程项目开工令(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开工令)……….(五)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施工技术方案(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附:施工进度横道图) 的报审与批复] (六)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 原材料试验、中间产品检验、金属结构、机电设备、重要隐蔽工程施工 记录资料(工程现场施工照片—现场照片可另装成册) (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分列排序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和开工通知、重要 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工程检验认可书、单元工程施工 质量报验单和评定表。 (八)往来信函………………………………………............................ (包括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往来信函) (九)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工程投标、施工进度管理、主要施工方法、施工 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合同管理、经验与建议、施工管理机构 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投标时计划投入的资源与施工实际投入资源 情况表、工程施工管理大事记、技术标准目标,施工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十) 竣工图纸(图幅:不小于A3纸)(另装成册并盖竣工图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 二、办理事项 主办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协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三、承办部门 主办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协办部门: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 市环保局 四、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份(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及档案移交书1份(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1份(原件); 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1份(原件); 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8、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9、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复印件); 10、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已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且已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证明或竣工结算文件或竣工结算纠纷已进入司法或者仲裁程序的证明。” 11、《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综合评价表》1份(原件) 12、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1份(原件); 13、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1份(复印件);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份 (复印件)。 15、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1:500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光盘1张; 市政管线工程提交经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绘资料光盘1张。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并联验收项目) 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筑竣工平、立、剖面图及竣工总平面图)1份(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精编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流程资料

xx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计生窗口 一、项目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申请条件:凡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15天以上,女性年龄在18-49周岁,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流动育龄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申报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 2、户口簿、身份证; 3、一寸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 2、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报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xx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计生窗口 一、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申请条件: 1、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3、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免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三、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生育证明,并加盖公章; 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2张。 四、办理程序: 1、到男方或女方户口(或单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 2、男女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在《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女方所在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满足工程竣工的验收要求,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各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技术资料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监督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统筹管理和人员安排,参加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定,对项目工程资料的管理负领导责任。督促项目部各技术人员完成工程资料工作。对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成、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质量技术资料的直接组织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负责组织对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评定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负责定期收集不合格品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报公司。做好工程施工大事纪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的完成及管理工作。对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成、管理负直接责任。 (三)项目内业技术员负责项目技术管理资料的生成;负责工程的音像资料的生成和保管工作;负责计划、统计等项目管理资料的生成和保管工作;负责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统一整理成册、编目和保管工作。内业技术员还应熟悉工程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有关规范和标准,指导项目其它部分的资料生成,对所收集的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项目质检员负责及时对施工过程进行验收核定,把好工程质量关,负责将不

合格品情况进行汇总,按时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填写和生成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相关质检记录,参加单位工程的验收。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项目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项目试验员负责现场试验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工程质保资料。试验员应及时生成和整理各种材料的取样记录及各种材料的试验资料,并定期将整理完整的试验资料移交项目资料员存档;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搞好有关试验检验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还应做好相关的项目管理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六)项目施工员(工长)熟悉并掌握图纸、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在各工序工程施工前向班组工人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做好交底记录,并监督指导工人按规范操作,对所负责的区域中需进行技术复核的内容要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复核自查,做好复核记录;按时、认真地记录好施工日志,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通知单(配合材料员)、模板开锯申请单、混凝土浇筑申请单、混凝土施工记录、拆模申请单等资料,负责填写负责区域内的各种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如地基验槽、隐蔽记录、中间交接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项目管理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七)项目材料员负责原材料、半成品原材质证明书的收集工作,所有材料在进场后,必须将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交予资料员,及时填写材料进场检验通知单,并通知试验员取样。及时交项目试验员整理归档。 (八)项目测量员负责项目定位测量、放线、垂直度观测、沉降观测等的工作,并作好相应的记录,交项目内业技术员及时归档。 (九)项目安装部负责所有安装工程的技术、管理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

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 事指南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 2、办理单位: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B514 4、承诺事项: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出具审查材料签收凭据后7个工作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7、《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9、《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八条; 10、《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第九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1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6〕第18号第五十七条; 1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 1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08〕27号。 三、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建设竣工后,向市建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建委牵头,按项目分类并联市规划、环保、消防、人防、气象、卫生、水务、安监、林业园林、国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承办。 第二步:由市建委根据项目情况将申请材料分类分送有关协办单位。 第三步:对需要踏勘现场的部门,各部门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第四步:各协办单位对同意竣工验收的项目出具验收意见,在规定时限内返回建委。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将不予验收的决定、理由或整改意见送交市建委窗口,由市建委窗口向申请人出具整改通知书。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壹、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且联审批试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办理事项 主办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协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三、承办部门 主办部门:市建委 协办部门: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 市环保局 四、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份(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1份(复印件); 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1份(原件); 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1份(原件); 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8、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9、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复印件); 10、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1份(原件); 11、《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原件) 12、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1份(原件); 13、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1份(复印件);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仍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份(复印件)。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且联验收项目)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筑竣工平、立、剖面图及竣工总平面图)2份(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1:500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附验线回单、含电子文档)1份(原件); 5、市政管线工程提交经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绘资料(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三)公安消防部门所需材料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审批的详细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开发项目协议书(仅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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