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要求,现公告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评价期及所涉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遵循的评价原则详见《关于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说明》。

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证券公司

2017年度分类结果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C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A

1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1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4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6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A

1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1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8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3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3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35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

3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37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3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39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B

4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41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C

4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4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4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4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

4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48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B

4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C

5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51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3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54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56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5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59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6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A

61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62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6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A

6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B

6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

6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68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69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0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7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C

7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3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

7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5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6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79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8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8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8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A

84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

8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

8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

8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8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8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9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B

9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9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9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

94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9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

关于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

力专业评价结果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的有关安排,促进证券公司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我会2013

年9月发布了《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

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建立了材

料接收、材料审阅、得分复议、评价会议、结果公示等一系列完整

的工作流程和客观的工作标准,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至2016年度

的评价工作。根据《工作指引》规定流程和工作标准,协会组织实

施了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

力专业评价。

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是根据财务顾问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通过计算相关类别的指标获得分值,最终确

定财务顾问类别。专业评价遵循的主要原则包括:一是根据《工作

指引》第二十六条,本年度评价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

月30日。二是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时间段为2016年1

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经审计报表及证监会核准信息为准。其中,项目数以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部核准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吸收合并

项目为准。三是对于同时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项目,以二者交易

价格孰高原则计算交易金额。四是配套融资金额均不计入交易金额。五是在评价期内没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获得证监会核

准的;或评价期内因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

罚措施的;或评价期内因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财务顾问为C类。

2017年为协会第五次组织实施此类专业评价工作,协会根据《工作指引》完成了材料接收、材料审阅、得分计算、得分复议等工作。10月27日,协会组织召开2017年度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会议,来自证监会、行业自律组织以及证券行业的专家对财务顾问类别划分方式进行了讨论,并对进一步完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提出了建议。今后,协会将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及评价机制,积极推动证券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发展。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要求,现公告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评价期及所涉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遵循的评价原则详见《关于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说明》。 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证券公司 2017年度分类结果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C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A 1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1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4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6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A 1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1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6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及产品简介100分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及产品简介
单选题(共 5 题,每题 10 分)
1 . 可以是单一或多个投资者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是( )。
?
A.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B.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
C.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D.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我的答案: D
2 . 目前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资产来源于( )的占比最高。
?
A.既有债权
?
B.未来收益权
?
C.信托收益权
?
D.商业物业收益权
我的答案: A
3 . 证券公司发行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将资 产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此产品为( )。
?
A.股票质押式回购
?
B.结构化定增产品
?
C.资产证券化
?
D.客户保证金类产品
我的答案: C
4 . 截至 2015 年底,共有( )家证券公司获得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
A.9
?
B.10
?
C.13
?
D.11
我的答案: D
5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从( )开始出现明显的增长。
?
A.2010 年
?
B.2011 年
?
C.2012 年
?
D.2013 年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 2 题,每题 10 分)
1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
?
A.上市股票
?
B.股票质押式回购
?
C.非上市公司股权
?
D.新三板股票
我的答案: ABCD
2 . 证券公司可以为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哪些服务?
?
A.设计员工持股计划
?
B.为企业寻找优惠资金
?
C.提供股票
?
D.向大股东提供股票质押融资
我的答案: ABD
判断题(共 3 题,每题 10 分)
1 . 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可以在沪深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 ) 对错
我的答案: 错
2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不能参与职业年金管理。对 错
我的答案: 错
3 . 目前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实现。 对错
我的答案: 对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课后测验95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课后测验 一、单项选择题 1.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A. 最高成交价 B. 最低成交价 C. 交易均价 D. 最后收盘价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2.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 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A. 20% B. 30% C. 50% D. 60%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3. 以上市公司为平台的产业整合,交易成本相对(),交易效 率和市场化程度相对()。 A. 较高较高 B. 较高较低 C. 较低较高 D. 较低较低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4.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应 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 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A. 3 B. 5

C. 7 D. 10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5. 以()为特征的第一次并购浪潮,在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同时, 也带来了行业垄断问题,为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美国政府出台了反垄断法。 A. 横向并购 B. 纵向并购 C. 混合并购 D. 杠杆并购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6.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破 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需提交()作出决议。 A. 股东大会 B. 董事会 C. 管理层 D. 中国证监会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7.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 A. 1/3 B. 40910 C. 2/3 D. 全部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二、多项选择题 8.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是否安全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有哪些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是否安全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有哪些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是否安全中信证券目前的理财产品种类非常多,比较齐全,如中信理财系列产品:中信理财2号,理财3号,中信聚宝盆,中信回报等等,其中,中信理财2号成立5年来年化收益32%、中信聚宝盆C年化收益20%。 中信证券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一般叫做集合理财产品或者是券商资管产品,如果还有伙伴不知道的可以通过集合理财或者是资管产品的栏目里面进行查找,那么问题来了中信证券理财产品好吗? 在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收益好不好这个问题上,我们得先知道其理财产品的定义,就是一种正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而且收益能在很大概率上超越我国通货膨胀的投资品种。 有了以上讲解,再看中信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跟银行理财之间的pk战了: 一、从预期收益上面来看,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就是天热的好过国有银行,而证券公司的套利就是对冲的是基金、债券类等这些固定收益信托,他们大多数都在10%到13%。 二、再从风险系数上面了解,更多投资用户都相信国有银行,就目前的形式来看,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主要有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可转债集合理财以及债权类信托等等,这些都是属于银行理财产品的金融工具。 三、从流动性上面来看,国有银行大多是在几十天左右,基本上是比不了国债逆回购,最少的估计也是有3%之多,要比起建行的天

天盈2%要强许多。 四、从投资所参与的门槛来讲,国有银行是5万元起是占了绝大一部分,证券公司的国债逆回购1000元就可以参与了。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有哪些中信证券目前的理财产品种类非常多,比较齐全,如中信理财系列产品:中信理财2号,理财3号,中信聚宝盆,中信回报等等,其中,中信证券周玉雄执掌的中信理财2号成立5年来年化收益32%、中信聚宝盆C年化收益20%。另外,中信贵宾系列,针对100万以上客户专属理财,3000万以上客户,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对应产品。 其中现在正在销售中信理财8号中信卓越成长 聚宝盆C与中信卓越成长投资理念相近,均是挖掘高成长性行业和企业的投资机会,投资持续成长性和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追求持续的超额回报。该产品债券比例为5-50%,股票投资比例为 50-95%。 投资亮点:封闭期内,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适度的绝对收益。封闭期结束后,在实现适度绝对收益后,追求超越投资基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

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

C12014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课后测验100分答案--2016

C12014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课后测验100分答案--2016 一、单项选择题 1. 以上市公司为平台的产业整合,交易成本相对(),交易效率和市场化程度相对()。 A. 较高较高 B. 较高较低 C. 较低较高 D. 较低较低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2.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其中,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A.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日平均交易量 B.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日平均交易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C.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D.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3. 第三次并购浪潮的特点是并购的主要形式是(),即并购与被并购的企业分别属于不同的产业部门,且这些部门之间没有特别的生产技术联系,进行并购的主要目的是谋求生产经营多样化,降低经营风险。 A. 横向并购 B. 纵向并购 C. 混合并购 D. 杠杆并购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4.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需提交()作出决议。 A. 股东大会 B. 董事会 C. 管理层 D. 中国证监会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5.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 A. 1/3 B. 40910 C. 2/3 D. 全部

证券公司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工作计划

证券公司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工作计划 一、创新型理财产品的作用分析 创新型理财产品是利用各种新的投资品种和投资策略构建出来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创设过程中,通常是针对某一项新业务品种或特定类型客户需求而设计的。由于创新型理财产品与传统的基金产品相比更具有针对性,能够实现客户、营业部和公司三方共赢。 对客户而言,创新型理财产品能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例如单一客户很难直接参与股票定向增发或大宗交易,但是通过参与相应的专户理财产品,就能够分享相应事件性投资收益;对营业部而言,成功推广创新型理财产品有利于稳定并吸引新增客户,在市场下跌,股票投资收益水平低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除股票以外的其他可投资品种的推介和策略维护,经纪业务客户资产极有可能被银行、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计划和分红保险抢走,创新型理财产品恰好是股票以外的其他交易选择,不仅能起到稳定客户的作用,而且还能帮助客户资产保值增值,为行情转暖时的股票交易提供更大的资产基数;对公司而言,创新型理财产品一般是由基金公司或信托公司发行,与这些公司的合作进行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将会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基金分仓收入。 二、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的思路 考虑到创新型理财产品的重要作用,我部计划在2012年充分发挥产品支持岗的作用,以“深入研究,快速反应,持续推介,有效沟通”为整体思路,在产品开发、策略制定、理念宣导和同业交流等四个方面扮演好“先锋队、参谋官、教导员、传令兵”的角色。 三、创新型理财产品推广的工作安排 (一)在产品开发方面深入研究,做公司创新型理财产品学习的“先锋队”

由于创新型理财产品种类繁多,每一只产品都有特定的目标客户群体,在不了解产品基本属性时,很难对产品进行有效推广,因此,产品开发是推广创新型理财产品工作的第一步。在2012年,我部将从“创新型理财产品的基本特征”和“市场创新带来的客户需求”两个角度双管齐下,深入进行产品研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对市场上现有的创新型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梳理,重点研究其产品特征及适应的客户群体 目前,市场上现有的创新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基金公司设计的专户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设计的信托产品。这些产品在设计时通过投资方向、客户分级等方面的安排,形成了迥然不同的产品特征,有的承诺保本,有的进行杠杆放大,有的参与定向增发或股权融资,有的进行套利交易……因此有必要对这些产品进行梳理分类,从而在未来出现市场机会时能迅速选择相应的产品。 第一,根据投资方式对创新型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初步计划将所有产品分为杠杆类、套利类、保本类等。 第二,根据投资方向对创新型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初步计划分为定向增发类、股权投资类、大宗交易类、债券类、货币类、基金类和权益类等。 第三,根据创新型理财产品要求的最低资金、投资期限等规定进行分类,初步计划分为短期高资金类、长期高资金类、短期低资金类和长期低资金类等。 在完成以上分类后,再将所有分类维度进行整合,从而形成更多的细分子类,一旦公司某一营业部提出相应投资需求时,可自动进行对照,选择适合的创新理财产品。 2.持续跟踪证券市场上的业务创新带来的投资机会,根据客户需求寻找相应创新型理财产品 创新型的理财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针对证券市场上的业务创新

财务顾问制度

目录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制度(暂行) (2)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合规管理办法(暂行) (8)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监控管理办法(暂行) (12)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稽核工作规程(暂行) (15)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从事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建立稳健、高效的业务体系,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的证券投融资、资本运作、证券资产管理等活动提供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包括证券投融资顾问、改制、并购、资产重组顾问、债券发行顾问、证券资产管理顾问、企业常年财务顾问等。以下简称“财务顾问业务”。 第三条开展财务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出具规范专业的咨询意见报告要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开展财务顾问业务前要向委托人显示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职责,提供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开展财务顾问业务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委托人、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岗位职能 第五条公司专门设立投资银行部。投资银行部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投融资顾问、重组顾问、资产管理顾问、债券发行顾问、企业常年顾问等岗位,具体岗位设置方案由投资银行部负责人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投资银行部接受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风险控制管理部的领导与监管。 第六条分管副总经理的主要职能是: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具有财务顾问业务的决策权,负责对公司财务顾问重大项目的落实和实施,负责安排与财务顾问业务相关的重大事务。是财务顾问业务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风险控制管理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监督财务顾问各项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100分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令狐采学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 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上述产品一般属于什么等级的产品? A.R1 ? B.R2 ? C.R3 ? D.R4 ? 我的答案:B 2 . 基金募集机构要在收到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 决定的多少个工作日内,对投资者的转化资格进行核查? A.1 ? B.3 ? C.5 ? D.10 ? 我的答案:C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以下哪些属于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 A.具有1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 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B.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C.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 ? D.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 我的答案:BCD 2 . 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中的禁止性行为包括哪些? A.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 服务 B.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 C.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 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D.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 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我的答案:ABCD 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无 需遵循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的其他准入要求。

证券类公司并购效应和方式选择分析

证券类公司并购效应和方式选择分析上一轮券商并购潮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从申银证券和万国证券的合并到中央汇金、建设银行等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出手拯救高危券商,当时的并购主要是在行政主导下进行的,实施合并收购方往往具有很强的实力,而被兼并的往往是一些高风险的券商。随着西南证券在2011年3月5日发布公告,称已与国都证券签订重大重组意向书,意味着国内首例上市券商并购重组正式出现了,新的券商并购浪潮也可能因此而揭开帷幕。 一、西南证券收购国都证券的背景 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我国的证券业受到严重的打击,由此导致国内证券公司的业绩大幅度下滑,因此做大做强以抵御风险成为证券公司目前立足于证券业的目标之一。随着西南证券与国都证券签订重组意向书,这也宣告国内首例上市券商并购重组案正式开始。国都证券于2001年成立,它是在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身原有证券业务基础上整合而成立的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而西南证券是山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而设立,注册资本为19亿元,并于2009年登陆资本市场,重庆长江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也因此更名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从中国证券业协会所公布的2007、2008以及2009年证券公司的排名来看,无论是总资产,净资产还是净资本,国都证券的排名都比西南证券的要靠前,在券商的分

类上,国都证券为创新类券商,而西南证券为规范类券商。但是2010年有关的公开数据显示,西南证券的净资产约为国都证券的两倍,而且从盈利性指标来看,国都证券要落后于西南证券,具体如表1所示,因此可以说国都证券对于本次并购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因为这样将有助于提升国都证券本身的经营业绩,而且能够将国都证券的资产进行证券化,使其便于流通和变现,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都证券股东的利益,那么西南证券进行收购后会产生哪些效应呢? 二、收购成功效应分析 在两家券商达成重组意向之前,西南证券曾经与多家券商就并购事宜洽谈过,但是都是无果而终,因此可以说西南证券最后会选国都证券成为其并购对象,是有其缘由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低成本扩大经营网络,确定全国的布局 从两家证券公司主页刚站上有关营业部网点公布情况来看,西南证券公司共有证券营业网点39个,一半左右位于重庆,覆盖的省份只有15个,大部分省份的营业网点只有一个,这样将不利于西南证券实现全国布局的目的;而国都证券共有证券网点23个,有近一半的营业网点位于北京,而且从省份的分布来看,国都证券的营业网点与西南证券的网点存在着一些差异,因此西南证券通过本次收购将会极大地扩充其营业网点的数量,收购后西南证券的营业网点将会达到62个,在一些发达地区的网点将会大大增加,特别是北京、上海、广东等一些发达地区,这样就会在地域分布上对西南证券原先的地域分布进行补充,具体如表2所示。而且据披露在西南证券完成收购后,经纪业

某证券公司理财业务的战略选择

1.家庭财富增长与理财阶层的形成 1.1家庭财富的迅速增长 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2005年末发布的《中国理财市场》报告,中国内地家庭的财富额1[1]正以年均10%的高速度增长,在1999~2004年间,家庭财富额由0.89万亿美元增加到1.44万亿美元,增长幅度为61.8%。 资料来源:波士顿咨询公司《中国理财市场——振奋时刻指日可待》 在此期间,家庭财富额10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占全部家庭数量的99.6%,拥有的财富总额保持在36%的水平,0.4%的富有家庭拥有全国家庭60%以上的财富,而在富有家庭之中,70%的财富又掌握在家庭财富额5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中。总体而言,中国内地家庭财富额呈现整体增长并向富人集中的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投资商机的不断涌现,家庭财富额不断积累。据波士顿咨询公司预测,内地富有家庭的财富额在未来几年将以13%左右的比例增长,到2009年内地家庭财富总额将达到2.63万亿美元,增幅将近一倍。 1.2理财需求与理财阶层的形成 家庭财富额的迅速增长,从客观和主观方面形成了旺盛的理财需求。客观方面的理财需求指的是家庭财产的结构不合理,具有优化的现实需要;主观方面的理财需求是指人们为了达到家庭财富的保障和投资的功能,具有投资的冲动。 1.2.1家庭理财的客观需求 2002年,我国10%的富裕家庭的财产总额占城市居民财产的比重达到了45. 0%,财产100万元以上的城市家庭的平均家庭财产额为253.45万元。富裕家庭的财产结构与中、低收入家庭的财产结构有着较大的差别,在富裕家庭中,金融类资产达到了98.27万元,占家庭财产的比重为38.8%,高于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 2002年城市家庭户均金融资产占全部家庭财产的比重仅为34.9%,而在家庭金融资产中,储蓄存款的比重接近了70%,股票、基金的比重仅有10%。与美、欧、日等发达市场相比,中国城市家庭投资类金融资产的比重非常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城市家庭财产调查报告(2002)》 1.2.2家庭理财的主观需求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如证券经纪、投资咨询、保荐与承销等;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本身也是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及直接投资业务等。 下面一起了解证券公司八大主要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具体包括: (1)为企业申请证券发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组、资产重组、前期辅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3)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 (4)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 (5)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资本营运提供融资策划、方案设计、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6)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相关的股权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形式。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 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 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 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 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 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 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 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要求: 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 (二)几点关注 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 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 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 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 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 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2、在日常业务中,有几个优先权需要充分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差错,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方优先购买权等。 3、2009年11月4日,发审委审核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股票事宜,2009年11月30日,重组委审核通过关于吸收合并事宜。这两次审核独立分开办理。这里有一个问题被有意无意回避了,东航发行股票吸并上航,发行股份的数量已逾十人,构成公开发行A股,这种情形下是否仅由重组委审核而无需发审委审核即可发行? 二、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换股吸收合并百联股份 友谊股份和百联股份均为上海国资委下属从事百货超商类业务上市公司,友谊股份由友谊复星和百联集团分别持有20.95%和6.31%的股份,同时发行有B股。百联股份由百联集团持有 44.01%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在百货业务上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一)交易结构 1、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八佰伴36%股权和投资公司100%股权 2、友谊股份换股吸并百联股份 3、由海通证券向友谊股份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向百联股份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并购重组方案设计

并购重组方案设计 导语: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近几年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呈现出如火如荼之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并购重组方案设计,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并购重组方案设计自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以来,我国开始实行银行、证券分业经营,从此拉开了我国券商业内重组的序幕,如申银万国的合并,海通、大鹏、平安等券商的内部调整,广发对中银的收购,联合证券、东方证券的合并组建等等。然而这仅仅是个开始,1998年《证券法》的出台,为构建我国投资银行体系勾画了蓝图,可以预见,在未来券商重组的浪潮会更壮阔。 证券业的合理产业结构的要求 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出现了一段时期的市场准入混乱局面。由于证券业高额利润的吸引,全国各地一窝蜂地、盲目地组建了许多证券机构,造成券商数量偏多、分布集中、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弱的局面。目前全国约有专营机构90多家,兼营机构300多家,证券营业部2300多家。由于券商目前主要从传统的承销、经纪、自营“三大业务”中获得收入,所以券商发展远远超过了市场容量的扩展,造成竞争过激。但由于券商提供的证券市场服务价格和中介费用基本上由政府确定,所以激烈的竞争不会造成服务价格下降,而导致了许多非价格性竞争手段的采用,如大量的公关交易

和幕后交易的费用,从而提高了交易成本,对宏观证券市场带来极大的效率损耗。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适合自身的产业结构。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是,整个证券市场由少数几家大型券商以绝对优势,占据业务的绝对份额,形成垄断竞争格局。这种垄断竞争格局有利于减少完全竞争造成的市场混乱和大量投机行为,有利于提高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垄断竞争的证券市场,可以避免完全垄断市场近乎扭曲的价格发现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和制度创新功能等缺陷。 在美国,位居证券业前列的美林、所罗门兄弟、高盛等十大投资银行,资本额占同业资本总额的3/4.而在中国,位于前15位的证券公司的资本和资产,仅为整个证券业的一半。可见,为改变目前我国券商市场集中率低、竞争激烈、低效无序的状况,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国投资银行体系,有必要对券商进行重组。 《证券法》的法律要求 《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在前几年的重组中,我国已基本实现银证分离,但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业务机构仍设有大量证券机构经营证券业务,按该条款的规定,这些证券机构必须从其母体中脱离出来,进行重新组合和归并。由于我国只有90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7426725.html,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1、设立证券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证券公司成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经营的目的与公司名称;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有: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相关知识:怎么选择证券公司? 首先,从现有的证券中举例说明。股票作为证券的一种,普通机构投资者或个人不能直接进行股票的买卖操作。需要到证券公司开户,然后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要求,代理客户管理股票。当然,这里需要支付证券公司一定的代理费用,也是所说的佣金,证券公司的部分收入来源于此。 不同证券公司的佣金率,所支付给证券公司的佣金额度不同。那么,在不同的佣金率的情况下,交易成本相差相差有多大呢?下面为大家进行计算下: 现在去证券公司开户,一般默认的佣金率为千分之一点五,即0.15%;如果开户时能和证券公司谈一下,一般能谈到千分之一,即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析

一.什么是资产管理业务 顾名思义,“资产管理”就是特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产进行的管理活动,通常所说的“资产管理业务”是指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借助自身在人才、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将委托人所委托的资产进行组合投资,从而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大化,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资产管理的资金来源一般有三个渠道:机构、企业和个人,他们是资产管理行业的客户。其中,机构客户包括了政府和保险基金、慈善基金、养老基金等各类基金。 二.资产管理行业的投资者分析 从全球角度上看,资产管理行业是所有金融服务行业中规模最大和发展最快的。而各个国家对资产管理机构的划分和称呼都不尽相同。 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投资体系中,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常常是一个大的金融集团,通过设立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进行资产管理;而我国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机构,投资基金和养老基金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国际水平。 1. 共同基金: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资产管理行业模式中,共同基金处于核心地位。国际性投资银行都自己设立基金,通过基金形式实现资产管理。 2. 养老基金:养老金计划以保值为目的,在这一基础上再考虑增值。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养老金计划实行个人账户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这些积累的养老基金,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3.私募基金:美国的私募基金两大特点是:1)针对富裕的私人投资者;2)针对风险-收益都较高的投资产品。另外,发达国家许多私人信托投资都可以归结于私募基金。我国的私募基金指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4. 证券公司: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通常是一个大的金融集团,虽然多数公司都在内部设有资产管理部,但仅是个协调机构,具体资产管理业务要通过设立共同基金,或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来进行。即国外的证券公司可以管理多只共同基金,大型的资产管理公司下也可能有多只基金,而我国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机构。三.国外资产管理产品的发展 国外资产管理产业最主流的投资产品是共同基金,以美国为例,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统计,49%的美国家庭持有共同基金,约76%的共同基金资产被个人投资者持有。然而,在上世纪90年代末大量的资产管理产品作为共同基金的替代物涌现,它们在许多方面具有共同基金的特性,因而给共同基金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这些产品包括:可交易基金、管理账户、组合投资计划、综合性选择等。 1.交易所交易基金

公司并购重组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并购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总(201705)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二、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08年8月3日实施,国务院令第52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12月8日) 3、《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0年8月28日实施,国发[2010]27号)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2014年3月7日实施,国发[2014]14号) 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部门规章 1.1《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8月4日实施,证监会令第54号) 1.2《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7月23日实施,证监会令第102号) 1.3《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7月23日实施,证监

会令第103号) 1.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10月23日修订,证监会令第108号)1.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9月8日修订,证监会令第127号) 2、部门规范性文件 2.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有关限制股份转让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2009年5月19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09]11号) 2.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1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2011年1月10日,证监会公告[2011]1号) 2.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011年1月1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1]3号) 2.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2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8号》(2011年1月1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1]2号)2.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2013年11月30日实施,证监发[2013]61号) 2.6《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2013年12月2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要求,现公告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评价期及所涉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遵循的评价原则详见《关于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说明》。 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证券公司 2017年度分类结果 1 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3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 xx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C 8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9 xx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A 1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11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13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4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 15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6 东方xx证券有限公司 A 17

B 18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 19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 20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 21 x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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