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用的八种做读书笔记方法

最常用的八种做读书笔记方法
最常用的八种做读书笔记方法

最常用的八种做读书笔记方法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笔头勤。”勤写读书笔记,可以提高读书的效果,克服边读边忘的毛病,避免重蹈熊瞎子掰苞米的覆辙。这里向大家介绍八种读书笔记的写法。

一、摘录式。读书时,把书报上精彩的、有意义的、富有哲理的语句、重要的片断摘抄下来。摘录时要注意,不能全抄,而要把书中的优美词语按人物类、景物类、状物类、警句类等摘抄下来。日积月累,积少成多,积沙成塔,写作文需要时,就可以从“词语仓库”里搬出来,参考使用。

作摘录笔记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有选择地抄录。把文中对我们最有用、最有启发的内容抄下来,每条抄录笔记应当“少而精”。“少”指字数较少,“精”指内容把握要点。

(2)要忠实原文。书里有段话,我们觉得挺好,想把它抄下来。抄的时候,又觉得某个词用得别扭,干脆另换一个词代替,这样不行。既然是摘录,作者怎样写,我们就应怎样抄,不但词句不能改动,就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改动。一段话中,前后和中间不需要摘录的文字,可以用省略号表示。

(3)要注明出处。每条材料都要注明是从哪本书里第几页抄录的,作者是谁。如果是在报纸、杂志上抄录的,就要把报纸、杂志的名称、日期写上。还要注明文章的标题和作者。这样便于以后使用时查对。

二、体会式。读书之后,有自己的收获、心得、体会或认识、感想等,再联系自己实际写下来,这叫读书体会或读后感。这种体会式的笔记,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适当地引用原文作例证,表达自己的看法、想法,写出真情实感来。

三、提纲式。盖房子要按图纸搭好框架,框架搞好,再进行房子装修;写文章也一样,要先想好文章的主要内容、层次结构,这叫做列提纲。我们读一篇文章,要逐段地把作者隐含的提纲找出来,记下来,弄清楚文章的主要内容和写作思路。编提纲可以采用文中语句和自己语言相结合的方式写,提纲的语言要简洁扼要,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提纲式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抓住中心,记住要点,理清思路,加深对文章的理解。

如读了《妈妈的“病”》一文,可按文章的主要内容和作者的思路编列提纲:(1)妈妈犯了一种“怪”病,既不上“医院”,也不让人说;(2)妈妈给奶奶送年礼是一只又瘦又小的鸡;(3)妈妈给外婆送年礼是四只又大又肥的鸡和一大包的年礼;(4)作者抨击少数妇女对母亲和婆婆的两种不同态度——孝敬与不孝顺。

这样列提纲,对文章内容了如指掌,印象深刻。

四、批注式。(见课文78页)

在阅读自己订阅的报刊和购买的书籍时,为了加深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可边读边在书中重要的

地方和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写写画画,把书中的重点词句和重要内容用圈、点、画等标记勾划出来,或在空白处写上批语、心得体会、意见,或者是折页、夹纸条作记号等等。这是一种最简易的笔记作法。

做批注式笔记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读的书必须是自己的。图书馆的或借别人的图书,不应该乱批乱画。

(2)每一种符号所代表的意思,自己应该固定下来,不要随意改动。比如,用直线表示重要的内容,用“…”表示精采的句子或优美的词汇,用“”表示应当特别注意的地方,用“?”表示尚未弄懂的问题等,以后看书,就都要按自己的这个规定去使用这些符号。

(3)符号不能作得过多。如果整页整页都围上圈,划上线,全都成了重点,就等于没有了重点,符号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4)要清楚整齐。不要把书弄得很脏,涂划得连原文都看不清楚了。

五、书签式。平时读书时,遇到需要背诵的内容,可以记在书签上。把书签夹在课本里、放在口袋里或插在房间专放书签的袋子里,一有空就读一读、念一念、背一背,直到背得滚瓜烂熟,记得牢为止,再把它存放起来。这种书签式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记忆。如此反复,脑子里积累的东西就会越来越多了。

六、卡片式。就是用厚纸剪成大小一样的卡片。读书时,可按照写人、记事、写景、状物分门别类地摘记下来,再按书卡分类存放。存放的位置还要按类别,编上号码,写出标题,以便使用时查找。卡片还有携带、使用方便的特点。每天拿出几张卡片读一读,背一背,日积月累,脑子积累的词汇材料就越来越丰富。写作时,就可以从脑子的“储蓄库”里搬出来用,就不愁写不好作文了。做卡片时有四点小的要求:一是每张卡片最好只写一个问题,一个事例。这样既灵活,又不乱,便于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二是每张卡片须注明资料来源、书名、篇名、版本、卷首、页码等,便于查找。三是随着学习水平的提高,应注意积累卡片向某些方面集中,使之更加系统化和深化。四是一定要养成定期整理的习惯,按性质或需要把卡片编上页码,分类插放。既为查找使用提供方便,又可在整理过程中使自己平时分散、零碎的知识系统、条理起来。

七、剪报式。凡是遇到处理的废报、废书,在完全抛弃之前,可以检查一下其中是否有适合留下的文章。不管是一句名言还是一幅图画,都可以剪下在粘贴在自己准备好的剪报本上,空闲时象翻相夹那样随意阅读,也是一种享受呢。

剪报式笔记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进行剪贴式笔记时要按不同的内容分类。可以准备几个用来贴剪报的本子,或者把一个本子分成几个部分,把语文知识、历史知识、自然常识等内容分别贴进去。

(2)每一条剪贴的内容要注明出处、时间。即剪自哪一种杂志或报纸,哪一年哪一期等。

(3)短小的剪贴笔记也可以作为读书卡片的内容。

八、索引式。即写下有关的论文题目或书名等。在练习中可能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看到某些东西感到十分有用,但内容却太多,上述三种笔记法又都不易采用.或者是这个内容,你本身就有这本书,所以也不必采用上述方法。但是往往到要用这个内容时,你却忘记了或找不到了。诸如此类问题,只要搞好素引,便可顺手拈来。自学成名的史学家陈垣曾说:“教学和研究要从目录学入手”,“目录学就好象一个账本,打开账本,前人留给我们的历史著作概况,可以了然”。所以,平时应把所有的资料,按照内容本身的性质搞出一个索引来,以备查用之便。索引笔记只需要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

最常用的八种做读书笔记方法

最常用的八种做读书笔记方法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笔头勤。”勤写读书笔记,可以提高读书的效果,克服边读边忘的毛病,避免重蹈熊瞎子掰苞米的覆辙。这里向大家介绍八种读书笔记的写法。 一、摘录式。读书时,把书报上精彩的、有意义的、富有哲理的语句、重要的片断摘抄下来。摘录时要注意,不能全抄,而要把书中的优美词语按人物类、景物类、状物类、警句类等摘抄下来。日积月累,积少成多,积沙成塔,写作文需要时,就可以从“词语仓库”里搬出来,参考使用。 作摘录笔记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有选择地抄录。把文中对我们最有用、最有启发的内容抄下来,每条抄录笔记应当“少而精”。“少”指字数较少,“精”指内容把握要点。 (2)要忠实原文。书里有段话,我们觉得挺好,想把它抄下来。抄的时候,又觉得某个词用得别扭,干脆另换一个词代替,这样不行。既然是摘录,作者怎样写,我们就应怎样抄,不但词句不能改动,就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改动。一段话中,前后和中间不需要摘录的文字,可以用省略号表示。 (3)要注明出处。每条材料都要注明是从哪本书里第几页抄录的,作者是谁。如果是在报纸、杂志上抄录的,就要把报纸、杂志的名称、日期写上。还要注明文章的标题和作者。这样便于以后使用时查对。 二、体会式。读书之后,有自己的收获、心得、体会或认识、感想等,再联系自己实际写下来,这叫读书体会或读后感。这种体会式的笔记,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适当地引用原文作例证,表达自己的看法、想法,写出真情实感来。 三、提纲式。盖房子要按图纸搭好框架,框架搞好,再进行房子装修;写文章也一样,要先想好文章的主要内容、层次结构,这叫做列提纲。我们读一篇文章,要逐段地把作者隐含的提纲找出来,记下来,弄清楚文章的主要内容和写作思路。编提纲可以采用文中语句和自己语言相结合的方式写,提纲的语言要简洁扼要,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提纲式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抓住中心,记住要点,理清思路,加深对文章的理解。 如读了《妈妈的“病”》一文,可按文章的主要内容和作者的思路编列提纲:(1)妈妈犯了一种“怪”病,既不上“医院”,也不让人说;(2)妈妈给奶奶送年礼是一只又瘦又小的鸡;(3)妈妈给外婆送年礼是四只又大又肥的鸡和一大包的年礼;(4)作者抨击少数妇女对母亲和婆婆的两种不同态度——孝敬与不孝顺。 这样列提纲,对文章内容了如指掌,印象深刻。 四、批注式。(见课文78页) 在阅读自己订阅的报刊和购买的书籍时,为了加深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可边读边在书中重要的

法学方法论 全文脉络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经过一周对于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阅读,再一次令我深刻体会到法学语言的艰涩难懂,语言文字上的熟悉,更越发的凸显出我逻辑上困惑。读此书不是意见浏览识记、消极接受的轻松之事,要求我要正襟危坐、眼光始终往返流转于全文与部分之间,这样才能理清大师的意思。 【德】卡尔·拉伦茨是德国当今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是继萨维尼、耶林以来德国法学思想传统的关键人物之一,因他在1960年出版了《法学方法论》一书,使德国法学主流由历史法学、利益法学发展到今天兼顾法的安定性与法的时代性的新评价法学。 按照卡尔·拉伦茨的说法:“法学是指,以某个特定的,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法秩序为基础及界限,借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而每种学问都是运用一定的方法,或遵循特定的方式来答复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法律问题有哪些?回答问题的方法有哪些?就是本文的行文主旨。 第一、二章整体上感觉是一个铺垫,透过对菲利普·黑克所倡导的“利益法学”之概念的解说,以及对哈尔·韦斯特曼所支持的“评价法学”进行讲解。介绍了现代法学方法论中两大法学流派的理论,并进行了批判性的评说。以评价的方式提出问题:关于法学的正当的价值判断是什么?规范内涵与事物结构间精确意义为何?如何寻找正当的个案裁判?然后陈述了法学的一般内容及其意义。最后点出:法学方法论借其与诠释学的联系,可以对法学使用的方法提出批判。法学方法论之特征在于,以诠释学的眼光对法学做自我反省,然而,反省须与学科本身紧密相关,故,法学方法论亦不能离开法学而独存。法学工作的目标是发掘规范内在的一体性及其一贯的意义关联,另一目标则是针对不同的案件情景将规范具体化。(P120)简述之作者试图借这些具体问题的阐述来回答法学乃至法学方法论存在的意义和历史地位,也是对法学发展的反思。 第三章至第六章分述关于法条的理论。包括法条的结构种类及逻辑模式,案件的形成和法条适用的判断,法律的解释,法官续造法律的方法。作者通过精心的分析将法条进行逐一的归类,将法条适用过程发生的逻辑上的冲突加以解释,在第四章解读了不同利益方对于案件形成的不同认识,对同一事件导致的法条选

icourt能力应用清单每一篇都值得收藏

iCourt能力清单,每一篇都值得收藏 12门课程,从核心业务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法律新科技三个层次,全面帮助法律人构建职场能力体系。“烧脑”过后,如何学以致用,让这份能力清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法秀小编选取了与课程相关的精品文章编成合集——这里既有老师的思想精粹,也有校友的心得体悟,更有手把手的例操作与贴心的工具推荐:) 温馨提示点击图片和标题即可直达原文iCourt可视化集训营以培养法律观点可视化思维为核心,并辅以软件操作,达到即学即用的效果。 1.物权法司解的真正可视化解读,还得看这图 2.财产保全错误的责任认定,一图了解司法观点集成 3.可视化怎么做?看这个案件全步骤分解 4.面对不利证据,我如何用可视化成功逆袭 5.劳动诉讼的可视化应用 6.诉讼律师为什么要用Excel 7.律师使用Excel完全手册 8.EXCEL用得巧,每天下班早(附动图演示) 9.四款思维导图软件大比拼,附《裁判的方法》读书笔记 10.教你如何利用思维导图进行案卷材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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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读书笔记

《古代法》读书笔记 20155211014 杜佳凤 一、写在前面 不知是因为这不忍卒读的翻译还是自身浅薄的法制史基础(您说得对,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古代法》的阅读过程,时常伴随着情不自禁的一声叹息。照理来说,才粗略阅读一两遍的我,草率地写一篇读书笔记,有亵渎前人思想的嫌疑。然而有时候读到一些地方,感觉与自己的思想产生了一些奇妙的碰撞,不禁感叹一句:“唔,这本书好像有点意思。”也算是在写文之外的另一种收获。 二、作者简介 《古代法》作者亨利?梅因,英国资产阶级的法律史学家,其于1861年发表了著名的论著《古代法》,又名《古代法—它与早期社会历史的联系和现代思想观念的关系》。书中,他以近乎公式化的语言向人们宣告:“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地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此后“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论断便被广为流传,也成为梅因主要思想的代名词。 在序言中,梅因直接说明了著作此书的目的,即“在扼要地说明反映于“古代法”的人类最早的某些观念,并指出这些观念同现代思想的关系。”两句话的阐述,不仅为读者在阅读此书之前明确全书的论证主题,也同时明确了梅因的主要论证方法即历史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值得一提的是梅因是历史法学方法论的创始人,但梅因在晚年却否认自己属于历史法学派,他认为如果硬要把他进行归类的话,他宁愿属于比较法学派。这应该和历史法学的内涵及外延一直得不到明确的界定有一定的关系。但无论如何,梅因还是被西方学者公认为是英国历史法学的创始人。 三、梅因的古代法研究方法 《古代法》发表的19世纪,正处于欧洲资产阶级风起云涌的大革命时期。在当时,自然法深得人心,而梅因却一反时代主流思想的常态,对这种非历史性的、抽象的、假设性的纯理性思维进行了批判,认为“他们都是以人类的非历史的、无法证实的状态作为他们的基本假设”。导言中,亚伦对当时流行着的智力状态进行了例举,一方面,“英国的法律史,不仅被忽视了,简直就是被蔑视。”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法学家更是认为法律史可以重头写起。而另一方面,当

裁判的方法读书笔记

裁判的方法读书笔记 下面本人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裁判的方法读书笔记裁判的方法读书笔记 说句老实话,当初老师布置要写读书笔记时心里还有点抵触,但后来有时间能静静的看起梁慧星先生的《裁判的方法》时,反倒一下子喜欢上了。记得刚看“裁判的方法”书名时,感觉这是和《民法总论》一样艰涩难懂的书,但读裁判的方法读书笔记)后才发现,这本我们法学方法论课程的教科书远比自己所读过的所有法学专业书都来得精辟、生动、通俗易懂。梁慧星先生并不是单纯的讲解理论,而是列举了大量贴近生活、为社会热点关注的案例来阐述他的观点,语言生动、形象,评论剖析精辟、深入浅出,使读者不但能轻易地理解了他所要阐述的观点,而且扩展了法律的视野,学会了一些裁判的方法。我因此慢慢体会到当初老师的用心良苦。下面是我《裁判的方法》的读书笔记。 此书共分五讲,依次为:一、民法解释学概述;二、法律解释方法;三、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四、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五、利益衡量。前三讲重点阐述,后两讲简要讲解。 一、民法解释学概述 (一)什么是民法解释学:“民法解释学”又叫“法学方法论”,它是微观的学问,是关于法律解释适用的方法和规

则的理论,属于一种一法律解释适用的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实用科学。须说明的是,民法解释学的这一套方法和理论并不仅仅对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等民事庭的法官有用,对其他审判庭如行政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也有用。 (二)法官裁判的逻辑:我讲的法官裁判过程,是把同志们日常裁判案件的工作过程,从理论上加以概括,从规律上,从适用法律的方法上,来寻找它的规律性。那么法官裁判的过程是如何呢?它是一个严格的逻辑三段论公式:T→R加S=T 得出S→R。第一段:T→R(法律的规定),叫大前提;第二段:S=T(事实认定),叫小前提;第三段:S→R,是得出的推论。这个逻辑公式表述了将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事实得出判决的逻辑推论过程,是检验、鉴别、衡量你的判决在形式上是否合格的标准,具有极重要的意义(首先,法官靠这个逻辑公式去说服当事人,说服社会;其次,法官也是靠这个逻辑公式去说服上级法院)。 (三)法官如何认定事实:法官审判案件的工作有两类,第一种,认定事实,处理事实问题。第二是法律适用,处事法律问题。法官认定真实,只能是通过间接的方法来认定,但不是凭空的认定,需要根据程序法规定的证明手段。通过证明手段和方法来查明本案的真实①。但须要我们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事实都需要审查,都需要认定,就如自认的事

写读后感的步骤

写读后感的步骤 第一步:让学生阅读提示,了解什么是读后感及写读后感的作用。特别是要使学生明确其基础是“读”,只有仔细地阅读,认真地思考,深入地感捂,理解了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读出了自己的感受和体会,才能有感而发写好读后感。可以提示学生,平时在阅读文章或书籍时,在文旁圈点批注,随时记下瞬间的思考与感受,遇到相关的资料随时积累下来,对写好读后感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步:赏析范文,引导学生自主发现读后感的写法。结合教材中范文,教师也可以补充范文,让学生阅读、讨论、交流,在自我发现的基础上,归纳出读后感的一般写法及要注意之处。如: 紧扣原文,抓住重点。读后感“感”,必须是从原文引出来的感想、体会,不要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应集中到自己感受最深的一点或几点上来发表议论。 联系实际,情感真实。读了一篇文章,产生了对现实生活或自己思想上某些问题的思考,于是激发了“感”。所以,写读后感一定要联系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生活、思想实际。联系实际一定要实事求是,写出自己的真实感想,忌说假话、空话、套话。 叙议结合,以“感”为主。读后感属议论文范围,但不同于一般的议论文,常用的写法是夹叙夹议。可以适当引用原文中对自己触动最大、体会最深的章节、句段或人物的语言等,在此基础上写出自己的感想。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感受,还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资料。另外,恰当运用一些平时积累的名言警句、古诗文名句和谚语等,也可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与感染力。 一般来说,读后感的题目是“《×××》有感”或“《×××》读后感”,当然,也可以根据文章的内容或自己的感受拟一个醒目、新颖的正标题,下面再写上副标题。如: 愤怒与惋惜 ——《圆明园的毁灭》有感 成功=刻苦+勤奋+机遇 ——读《岳飞苦练成帅才》有感 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应选略高于本班学生现有水平的优秀习作做范文,让学生由仿到创;不要以一个模式来要求学生,更不能用范文来束缚学生。 第三步:明确要求,开启思路。本次习作主要是围绕本单元课文或同专题文章写读后感,把习作与单元专题结合起来,把写读后感与整理、运用资料结合起来,

读书笔记方法

小学生读书笔记方法 学好语文,首先要学会读书。而要学会读书,做读书笔记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良好方法,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强化记忆和加深理解,甚至为以后的创作积累素材,奠定基础。不过,读书笔记有繁有简,有难有易,形式多样;作为小学生,我们需要掌握的是以下基本的四种: 1.作记号这是最常用的读书笔记。在日常读书看报的时候,如遇到精彩之处或对自己有用的句子,都可以用符号标出来,这样,下一次再看的时候就比较有目的性了。常用的符号是在文字下方圈点或划线,小三角(△)也是较常用的符号之一;在自己不大明白的地方,则可以用红笔打一问号,便于之后向人请教或自己查询。 2. 眉批、旁注这两种方式,其实我们小学生朋友在日常的课文学习中也经常用到。所谓眉批,就是在书上对文章的某一段或某一句甚至某一个词加以简明的评论,如"妙极了"、"用得好"、 "我赞同"之类。旁注则是自己在阅读过程中对某些字词或内容的解释和体会等。它们主要是记录下你灵光一现时的偶感随想,所以字数一般不宜太多,要精练。需要提醒的是,你要写"眉批""旁注"的书可一定得是自己的哟! 3.摘录读书过程中,大家常会发现一些自己非常喜欢的优美词句吧,那就把它记下来吧。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又或者,这书不是自己而要还人的,那么,记住它们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们抄下来,这便是摘录。它不仅能提高同学们的欣赏审美能力,更重要的是积累了作文的素材,方便自己运用。所以,我建议同学们可以自备一本摘录本,专门摘录自己喜欢的好词佳句或者古诗词。当然,摘录是"多多益善",不过,还是需要"精益求精"喔!顺便提一句,为以后查找原文方便,同学在摘录完之后最好注明一下出处,即你是从哪本书上摘录的。 4.读后感想必有同学看到这要"哀叹"了:又是读后感!其实,读后感完全没有大家想得那样 "恐怖",相反,它非常简单:在看完一本书之后,我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体会和感想吧,那么,不要犹豫了,把这些自己的所思所想写下来,整理成文,这就是读书心得了,即读后感。需要注意的是,读后感不是对课文内容的简单复述或概括,它的重点是在 "感":大至一本书,小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此书简介: 《法学方法论》是台湾法学家杨仁寿先生1986年完成的有关法律解释学的力作,是他从事法学研究20年来的唯一一本书,可见花费的心血之多以及写作之认真。文中的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都足以让人叹服。199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在大陆发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作序,序中说“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兴的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解释学的论述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 第一篇:引论 引论共两章,第一章是对“诽韩案”的评析,他认为“诽韩案”中原告以韩愈39代孙之身份起诉维护韩愈的名誉权是不应该得到支持的。尽管刑法规定诽谤死人罪其直系血亲友告诉权,但这是以保护其“孝思忆念”为目的的。而原告虽为韩愈的直系孙,但年代久远,已不存在法律目的所保护之“孝思忆念”,因此应做“目的性限缩”解释,有告诉权的直系血亲只限于“五服”之内,这样才合乎法律规定的目的,实现实质的公正。法官的素养不能仅留在概念法学的阶段,而应在立法者之疏忽或不及预见时通过法律解释加以补充完善。 第二章是对“恶法亦法”的讨论。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适用法律时,不能以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完备或欠缺为借口而不予受理,更不得以此为拒绝裁判之理由”。法官是司法者,不是立法者,不能借口法律为一“恶法”而拒绝适用。法律制定或修改的程序繁杂,短时间不能完成。如果法律没有恶到令人无法忍受之程度,法官仍应运用法律之阐释方法,加以阐释,使之适合社会之要求,贯彻法律目的或社会目的。此时法律外表上虽为恶法,但实质上则非恶法。恶法在法的安定性上有重要作用,“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恶法亦法必须具备两种性质:一是必须为法律,就是法的恶的程度尚未与正义相悖过甚,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加以阐释,人切合社会之要求。二是此种“恶法”须具有“法的目的性”。法律是实现善或正义的手段。法官在解释法律行为也要以目的为依据,判断应有之内容,进行合理解释或补充。还举“威尼斯商人”的案件为例。 第二编:法学认识论 本编共分五章,分别为法学之任务、事务认识之客观性、法学认识之客观性、从逻辑分析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从经验事实层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现一一详述。 法学之任务:从罗马法到罗马解释道德国法,逐渐演变形成“法律万能主义”,即认为法律规定的法典自

《裁判的方法》之读书笔记

《裁判的方法》之读书笔记 李宽 法政学院04法本(1)班2004664154 说句老实话,当初老师布置要写读书笔记时心里还有点抵触,但后来有时间能静静的看起梁慧星先生的《裁判的方法》时,反倒一下子喜欢上了。记得刚看“裁判的方法”书名时,感觉这是和《民法总论》一样艰涩难懂的书,但读后才发现,这本我们法学方法论课程的教科书远比自己所读过的所有法学专业书都来得精辟、生动、通俗易懂。梁慧星先生并不是单纯的讲解理论,而是列举了大量贴近生活、为社会热点关注的案例来阐述他的观点,语言生动、形象,评论剖析精辟、深入浅出,使读者不但能轻易地理解了他所要阐述的观点,而且扩展了法律的视野,学会了一些裁判的方法。我因此慢慢体会到当初老师的用心良苦。下面是我《裁判的方法》的读书笔记。 此书共分五讲,依次为:一、民法解释学概述;二、法律解释方法;三、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四、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五、利益衡量。前三讲重点阐述,后两讲简要讲解。 一、民法解释学概述 (一)什么是民法解释学:“民法解释学”又叫“法学方法论”,它是微观的学问,是关于法律解释适用的方法和规则的理论,属于一种一法律解释适用的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实用科学。须说明的是,民法解释学的这一套方法和理论并不仅仅对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等民事庭的法官有用,对其他审判庭如行政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也有用[1]。 (二)法官裁判的逻辑:我讲的法官裁判过程,是把同志们日常裁判案件的工作过程,从理论上加以概括,从规律上,从适用法律的方法上,来寻找它的规律性。那么法官裁判的过程是如何呢?它是一个严格的逻辑三段论公式:T→R 加S=T得出S→R。第一段:T→R(法律的规定),叫大前提;第二段:S=T(事实认定),叫小前提;第三段:S→R,是得出的推论。这个逻辑公式表述了将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事实得出判决的逻辑推论过程,是检验、鉴别、衡量你的判决在形式上是否合格的标准,具有极重要的意义(首先,法官靠这个逻辑公式

做读书笔记的方法

朱的总结:做读书笔记的方法 一、符号笔记 (1) 二、批注笔记 (1) 三、摘抄式笔记 (2) 四、索引式笔记 (3) 索引是检索资料的一种工具。 (3) 索引的特点就是只记一个意思(或文题)和出处,非常简明。除了方便查阅外, 有时单把有关某个问题的所有索引浏览一下,也非常有益,能够帮助你概要地掌 握全部观点和材料。 (4) 五、提纲式笔记 (4) 六、提要式笔记 (4) 七、读书心得 (5) 八、读书札记 (7) 做读书笔记的方法很多。从内容来说,无非两类,一类以记书的内容为主,一类以记自己的感受为主,前者多是为了吸收,后者多是为了思考。从形式上来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记在书上,一种记在本子上,再一种是记在活页纸或卡片上。前两种比较系统,复习起来可以联系全书;第三种比较灵活,可按问题重新组合,便于检索,或根据需要再次分类研究。在阅读时应选用哪一种方法做笔记最好,要根据阅读的目的和个人的习惯、能力来决定,不能一概而论。 下面介绍经常被采用的几种笔记形式,同学们可按阅读的步骤选择使用。 一、符号笔记 就是用不同开头或不同颜色的线条、图形在书刊上作出标记。例如用绿色的直线表示重点,用蓝色的波纹表示疑难,用紫色的双圈标在句末表示赞赏,用红色的问号标在正文左右的空白处表示内容有错误等。有时还可以配合符号,写上简要的几个字,使符号的意义更具体明确。 这种笔记,一般在初次阅读时使用,目的是引起注意。因为在阅读过程中感到有些问题须作进一步思考,或者要设法记住它,便随手标示出来,准备回过头来仔细研究。必须强调的是,书刊应是属于自己的,才能在上面打上各种标记。 符号笔记的各种符号,各代表什么意思,由自己掌握。对那些比较长的段落,还可以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层次,以使其眉目清楚,条理系统。但要注意:各符号使用前要加以设计,线条和图形的含义要固定,阅读自始至终都要前后一致,也不能一天一变,反而把自己弄糊涂了。使用的符号不可过多,这样才能保证一打开圈点过的书就能明白。还要注意圈点和勾画的地方也不宜过多,通篇都加了五花八门的记号,反而起不到重点的作用。 二、批注笔记 批注笔记就是在书眉上写上校文、订误、提示、心得、评语等眉批,或在原文后面加眉批,在行与行之间加行批,在正文两白边旁批,在佳妙处加旁点,在最精辟处加旁圈。这类笔记的好处是随读随写,不受约束,往往迸发出思想的火花。写得好的批注笔记,小而精,见解独到,一语破的,能启发顿悟,即所谓“思理入妙,要言不烦”。这样的批注是哲学思辩性与文学精炼性的统一,不但于笔记者本人有

写读后感的方法

写读后感的方法 第一篇:写“读后感”的方法 写“读后感”的方法 ① 先写自己在什么时候读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文章。(略写)② 简单介绍这本书或者文章的主要内容。(略写) ③ 这本书或者文章中那些地方最吸引自己。(略写) ④ 谈谈自己的一次实际生活的做法。(详) ⑤ 读了这本书或者文章后的体会、收获、感受等。(略写) 例文1:读《成吉思汗和鹰》后感 (《成吉思汗和鹰》读后感或读《成吉思汗和鹰》有感) ①上个星期三,我们学了《成吉思汗和鹰》这篇文章。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对错误有了更深的认识。 ②这篇文章主要讲打猎中饥渴的成吉思汗找到水,可杯中的水却屡次被自己宠爱的鹰碰落,当他找到水源,发现水中死了一条粗大的毒蛇,他悔恨自己错杀了救自己一命的鹰,从而认识到不要在自己发愤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 ③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成吉思汗不加思考,恩将仇报杀死了救他性命的鹰。成吉思汗为什么不想想鹰为何四次碰倒自己的杯子呢?如果他会这样想,他就不会因为错杀了鹰而后悔。 ④我也有过不加思考而做错了事的经历。我家养了一条小黄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它坐在门边,见我回来,它竟然一动不动,要是往日,它见我回来肯定摇头摆尾的迎上来。看见它那懒惰的样子,想到平时我经常给它好的东西吃,不由得怒从心底起,狠狠地往它身 上踢了一脚。小黄狗被我一踢,痛得它“汪汪汪”地叫了几声又卷缩在门边。我一看情况不对,连忙蹲下身子,抱起小黄狗。这时,我看见小黄狗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我一摸它的额头,挺烫手的,知道它一定是病了。想到小黄狗看家时的忠于职守,想到小黄狗与我的禾睦相处,我知道错打了小黄狗,我的心里真是又后悔又惭愧,我真不该踢小黄狗一脚啊。从那以后,我发誓不再打小黄狗了。 ⑤读了《成吉思汗和鹰》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遇事要沉着冷静,千万不要在自己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 例文2:读《生死攸关的烛光》后感 (《生死攸关的烛光》读后感或读《生死攸关的烛光》有感)①这个学期,我们学了《生死攸关的烛光》这篇文章。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对勇敢机智有了更深的认识。 ②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法国的一家母子三人,将情报藏在蜡烛之中,晚上遇到德国军官的到来,点燃了这支装有情报的蜡烛,在危急的关头,小女儿机智地拿走了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篇一: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此书简介: 《法学方法论》是台湾法学家杨仁寿先生1986年完成的有关法律 解释学的力作,是他从事法学研究20年来的唯一一本书,可见花费 的心血之多以及写作之认真。文中的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都足以让 人叹服。199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在大陆发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院王利明作序,序中说“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兴的 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 解释学的论述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 第一篇:引论 引论共两章,第一章是对“诽韩案”的评析,他认为“诽韩案”中原告 以韩愈39代孙之身份起诉维护韩愈的名誉权是不应该得到支持的。 尽管刑法规定诽谤死人罪其直系血亲友告诉权,但这是以保护其“孝 思忆念”为目的的。而原告虽为韩愈的直系孙,但年代久远,已不存 在法律目的所保护之“孝思忆念”,因此应做“目的性限缩”解释,有 告诉权的直系血亲只限于“五服”之内,这样才合乎法律规定的目的,实现实质的公正。法官的素养不能仅留在概念法学的阶段,而应在 立法者之疏忽或不及预见时通过法律解释加以补充完善。 第二章是对“恶法亦法”的讨论。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适用法律时, 不能以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完备或欠缺为借口而不予受理,更不得 以此为拒绝裁判之理由”。法官是司法者,不是立法者,不能借口法 律为一“恶法”而拒绝适用。法律制定或修改的程序繁杂,短时间不 能完成。如果法律没有恶到令人无法忍受之程度,法官仍应运用法 律之阐释方法,加以阐释,使之适合社会之要求,贯彻法律目的或 社会目的。此时法律外表上虽为恶法,但实质上则非恶法。恶法在 法的安定性上有重要作用,“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恶法亦法必 须具备两种性质:一是必须为法律,就是法的恶的程度尚未与正义 相悖过甚,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加以阐释,人切合社会之要求。二是 此种“恶法”须具有“法的目的性”。法律是实现善或正义的手段。法 官在解释法律行为也要以目的为依据,判断应有之内容,进行合理 解释或补充。还举“威尼斯商人”的案件为例。第二编:法学认识论

《教育过程》读书笔记

《教育过程》读书笔记 通过学习,我有如下心得 学习不但应该把我们带往某处,而且还应该让我们日后再继续前进时更为容易。学习为将来服务有两种方式:特殊迁移(即通过它对某些工作的特定适应性)和非特殊迁移(即原理和态度的迁移) 。掌握某一学术领域的基本观念,不但包括掌握一般原理,而且还包括培养对待学习和调查研究、对待推测和预感、对待独立解决难题的可能性的态度。断言和证明法:先由老师讲述,然后由学生加以证明,这样来找出通则。 发现法不必只限于在数学和物理学这样高度形式化的学科中使用。 教授学科基本结构的论点:懂得基本原理可以使学科更容易理解;涉及人类记忆;领会基本的原理和观念,通向“训练迁移” 。科学通论:在所有各门自然科学中都有某种反复出现的观念。如果在一门学科中把这些观念概括地学好了,就会使得在别的科学中以不同的形式再来学习它们时,容易得多。 应该估量什么样的态度或启发的方法最具普遍性和最有用 支持教授一般原理和一般态度,并注重它们之间的联系。如生物学学得好的学生,知道把这个问题提得越来越细,并把越来越多的事物同它联系起来。 评价的结构化:如果考试强调的都是琐碎的方面,这样就会鼓励无连贯性的教授和机械式的学习。考试题的设计应该着重于理解该学科的一般原理,即使考试琐碎的知识,也能按照要求学生理解具体事实之间的联系的那种方式去做。 任何学科都能够用在智育上正确的方式,有效地交给任何发展阶段的任何儿童。 儿童的智力发展:在发展的每个阶段,儿童都有他自己的观察世界和解释世界的独特方式。给任何特定年龄的儿童教某门学科,其任务就是按照这个年龄儿童观察事物的方式去阐述那门学科的结构。以上论断成立的前提是:任何观念都能够用学龄儿童的思想方式正确地和有效地阐述出来,而且这些初次阐述过的观念,由于这种早期学习,在日后学起来会比较容易,也比较有效和精确。 儿童的智力发展分为: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三个阶段。 儿童的智力发展不是象时钟装置那样,一连串事件相继出现;它对环境,特别对学校环境的影响,也发出反应。因此,教授科学概念,即使是小学水平,也不必奴性地跟随着儿童认知发展的自然过程。 向儿童提供挑战性的但是合适的机会使发展步步向前,也可以引导智力发展。 学习包括新知识的获得、转换和评价三个方面。学习任何一门学科时,常常有一连串的情节,每个情节涉及获得、转换和评价三个过程。外来奖励和内在奖励之间的平衡问题。一个人越是具有学科结构的观念,就越能毫不疲乏地完成内容充实和时间较长的学习情节。 应该编制螺旋式课程。 任何科目都能够按照某种正确的方式,教给任何年龄阶段的任何儿童。 获得的主要启示: 1.学习的目的要促进学习者的特殊迁移和非特殊迁移。 2.在教学中使用发现法可以让学生发现观念间的以前未曾认识的关系和相似性的规律而产生的对本身能力的自信感。在设计课程内容或选择教学内容时可以保留一些令人兴奋的部分,并引导学生去发现它。 3.除了课程的设计和教学的结构化,我们也要设计支持结构化知识检测的测试题。 4.教育要遵循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但不能固守儿童认知发展阶段,要在此基础上灵活考虑

中学生怎样做读书笔记

怎样做读书笔记 一、什么是读书笔记? 俗话说得好,“不动笔墨不读书”。真正的读书要做到心到、口到、眼到、手到。将自己在读书时获得的资料或感受记下来,这就是读书笔记。 二、读书笔记的种类 1、摘录式笔记 摘录式笔记就是把我们从书上、报上看到的一些精辟的,富有哲理的,对我们很有启发的内容抄写下来。这种方法看起来比较费事,其实是一种省时省力积累知识的好办法。摘抄可以加深理解和记忆,日后查找起来,面对茫茫的书海,你就能体会到作摘录笔记的优点了。 作摘录笔记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有选择地抄录。把文中对我们最有用、最有启发的内容抄下来,每条抄录笔记应当“少而精”。“少”指字数较少,“精”指内容把握要点。 (2)要忠实原文。书里有段话,我们觉得挺好,想把它抄下来。抄的时候,又觉得某个词用得别扭,干脆另换一个词代替,这样不行。既然是摘录,作者怎样写,我们就应怎样抄,不但词句不能改动,就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改动。一段话中,前后和中间不需要摘录的文字,可以用省略号表示。 (3)要注明出处。每条材料都要注明是从哪本书里第几页抄录的,作者是谁。如果是在报纸、杂志上抄录的,就要把报纸、杂志的名称、日期写上。还要注明文章的标题和作者。这样便于以后使用时查对。 2、感想式笔记 读完一本好书或一篇好的文章,将自己的感想和体会写出来,这种读书笔记就是感想式笔记,也叫读后感。 这种读书笔记重在训练同学们的理解和表达能力。 〔寄语〕 写读书笔记的方法还不止这些。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读书的习惯去创新。假如我们把每一篇好文章比喻成一朵花,写读书笔记就好像在万花丛中采集花蜜。天长日久,我们会发现读书笔记对提高自己的阅读和写作能力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范文 下面举一个关于说明寓言的摘录笔记的例子: 寓言是一个魔袋,袋子很小,却能从里面取出很多东西来,甚至能取出比袋

菲特丽丝法律论证原理的读书笔记

菲特丽丝《法律论证原理》的读书笔记 武荣(法1201班) 《法律论证原理——司法裁决之证立理论概览》一书是荷兰伊芙琳.T.菲特丽丝博士的著作。本书主要是写法律论证原理中司法裁决之证立理论,在中文版序和导论中,作者开篇即点明,本书是对各国不同理论背景下的法律论证研究与研究中的基本问题的评论性概览,侧重点是对法律论证的分析与评价,并在结论部分提供了一个能以成体系的、原则的方式体现各种研究路径的理论框架。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提出某一法律命题的人都要提供支持该命题的论述”[1],确实如此,这不仅是作者写本书的主要目的,也是在法学方法论实际的运用中所达到的目标,律师需要通过论述证立其案件,法官需要通过论述证立其裁决,任何一个法律命题都需要论述来证立其自身的主张。 但证立的做出并不是都是合理的,书中不同学者的预设了不同的合理性规范,运用不同的方法对法律论证理论做出了分析与评价,同时提出不同的对于评价的理性标准。本次读书报告主要以概括全书为主,对作者的详细论述做一个简单的总结。主要是由于人本身记忆之有限,需以文字来记录自己所读,在对全书做出一个简单的概要后,从整体来把握作者所写、所思。 在第一章中,作者概述了法律论证的一般研究背景,并提出了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法官在案件的裁决中需要根据案件事实来运用法律规则,首先需要发现正确裁决的过程,其次需要对判断进行证立以及选择在评价判断时所使用的评价标准,而对于第一种发现的脉络,是法官个人的心理过程,对于第二种证立的脉络属于研究论题。所以法律论证合理性的研究是有关在证立过程中提出的相关要件,而非心理过程。同时,利用法理论中理性重构,即“出于理性评判之目的对法律裁决的重新构型”[2],对支持一种解释的论证进行重构,挖掘其隐含因素,来检验论证的正当性。

裁判的方法读后感

裁判的方法读后感 读罢一回梁慧星老师所写的《裁判的方法》,从不知道何为民法解释学,到现在对民 法解释学理论情有独钟,也加深了我对民事诉讼法学习的兴趣。说到此书,不得不提及的 是梁老师致力于中国建设以及完善法治之路的拳拳之心,日月可昭,让我们这些晚辈很是 敬佩,这本书是梁老师写给中国所有法官的,告之以先进的理论与独有的审判艺术,以充 分的理性思维,按照裁判独有的逻辑公式进行审判,此书独具特色,百读不厌。 自学习民事诉讼法以来,一直觉得很多程序、细节让人难以把握,加上阅读此书,体 会到法官审判工作的复杂,想起在法庭上,法官的一锤定音,一判影响他人人生后来的道路,当然,不及刑事诉讼这可带来关于生命、权利义务的剥夺的后果,然而也顿生法官审 判之不易的感觉。法官的审判是以经验进行堆砌,因此对于一个新晋法官而言,《裁判的 方法》一书是审判时候一切不解抑或烦恼的答案,梁老师会以此文字形式给你答疑解惑。 读完全书,我深刻理解了《裁判的方法》一书本身所阐释的是法律工作者特别是一名 法官如何判断证据,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梁慧星教授总结说:“一个判决是否正确、妥当,就看它是否符合这个裁判逻辑公式”,这个裁判逻辑公式就是指形式逻辑的三段论。 法律法规为大前提(T→R),案件事实为小前提(S=T),裁判为结论(S→R)。简言之,大前提既定法律规则是对典型行为典型关系的处理,小前提个案事实是对争讼案件中的行 为与关系的确认,裁判结论即法院裁判,则是对涉案当事人关系和行为的评价,以及对涉 案当事人权益的处置。由此可见,虽然法律规则是法官裁判的潜在标准,但是,具体的个 案事实才是案件处理的真正基础,法官的具体审判工作也是从案件事实的认定开始的,然 后才返身去寻找法律规则(S→T→R)。通过对此书的阅读,再结合老师课堂上所讲的案 例分析以及各类案件的审判,我感觉对于审判思路的基本脉络有了整体性的认知,真正明 白了所谓法官审判就是“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 在本书中,梁慧星老师对于法官的审判艺术研究的极为透彻。他在阐述法官如何判断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方面并没有用特别多的篇幅,反而着重强调了不同种类的证据的证 明力。鉴于学生在阅读一些民事案例时也,对证据种类产生过一些疑问,所以仔细阅读了 这部分内容,但是我发现梁老师对于侦查机关所作的侦查笔录,以及法院所作的审判笔录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应该算作何种证据也没有充分阐述。依照现有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 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其 中属于笔录性质的仅有勘验笔录一种。而目前民事审判中经常所用的侦查机关所作的侦查 笔录以及法院所作的审判笔录,并没有明确归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在使用中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个人认为,这两种笔录虽然是侦查机关或审判机关所制作的笔录,但是其 内容上仍是证人或当事人就其所知道的事实的陈述,所以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对于非本案 当事人所作的审判笔录或侦查笔录,应当认定为证人证言的书面陈述表示。法院或侦查机 关所作对于本案当事人所作的审判笔录或侦查笔录应当认定为书证,而且这些书证形成于

《有效教学方法》读书笔记

《有效教学方法》读书笔记 郭艳 书中提到“教育的艺术同时也需要给予信念”接着举一例子:有一位老师在给临毕业的学生们上最后一节课时他把学生们带到实验室给他们的最后一次实验“水的三种形态”老师对孩子们教育道“人生也有三种形态当你对生活将0℃以下的态度时你的人生便是结冻的冰当你对生活持平常态度的话人生便是水虽可流动但却无法过湖河的局限如果你对生活持100℃的激惜你却是水蒸气能够不受限制积极生活。” 心得体会: 老师的教诲无限给学生们以崇高的人生信念要乐观积极而向上的生活。育人更需要讲艺术同样一句话运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有的人能给人说笑了有的人能给人说跳了。可见说话要讲艺术话有三说巧说为妙。由于参试率的重要性所以学校对控制流生工作抓得很好这就导致了初三学生各班都有一批习惯差基础差的学生。面对马上开始的第一轮数学复习这一批学生学习态度的转变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复习效果。但是老生常谈的教育对他们好象刀枪不入作为非班主任的数学教师更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如何利用数学知识的迁移去教育他们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最近我尝试着去做果真收到不同的效果。现与大家交流一下请提宝贵意见。 付诸实践: 最近在学习统计与概率这一章知识一次我让同学们把复习题做

在课堂笔记上课后收上来时仍和平常的结果一样::三(8)班有18位同学用了一张纸交上来。我把每一位同学的笔记批上了“优”和日期这18张纸我只给打了日期。辅导课上我没让科代表发下去而是让科代表又从课堂笔记中挑出比较上档次的10余本单摆放在一起其余的笔记放在一起18张纸也放在一起分三类摆在讲桌上。上课铃声落后同学们都注视着我而我故意盯着讲桌上的三类笔记。同学们也把目光转移到讲桌上的笔记有的同学已经意识到了这种对比的效果。然后我让只用一张纸做的那18位同学站到讲台上问:“知道为什么要把大家叫到这儿吗?”这18位同学都意识到:自己没有课堂笔记。但是只有两个同学是低着头不好意思地小声说的大部分同学只认识到表面的错误。我又接着说:“请大家互相看一看我们18位同学。”(他们都互相看了看因为当中有成绩稍微好的有一窍不通的有在年级都调皮出名的经过对比谁都不希望和××是一种类型的。)之后3位成绩稍好的同学也低下了头。我又帮他们分析:“大家的座位是无规则地分散在各个组却不约而同地随便拿一张纸当课堂笔记。表面上是因为没有课堂笔记而站在一起受批评请你们思考一下我们这18位同学实质上的共同缺点是什么?”又有几位同学低下了头有人小声嘀咕:“是学习习惯不好。”我又趁机帮他们认识自己:哪些同学肯交头接耳哪些同学作业潦草哪些同学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哪些同学解题过程不详等。这时他们确定能承认自己是有这些不良习惯。我又启发他们:“这些不良习惯造成的一个共同后果是什么?”他们大都表示:“后果是成绩不怎么突出。”“成绩总也上不去”“越来越学不会”。然后我

读书笔记的三种常用方式

读书笔记的三种常用方式 读书笔记一般分为摘录、提纲、批注、心得几种,格式及写法并不艰深, 心得笔记中的读后感有点麻烦,但只要懂得论点、论据和论证这三要素的关系,就会轻松拿下,因为读后感不过就是一种议论文而已。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 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古人有条着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读完 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常用的形式有: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习、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 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摘录要有选择,以是 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摘录式笔记可分为: (1)索引读书笔记 索引读书笔记是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的笔记。如书刊篇目名、编着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 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例如:庄照:《也谈为谁立传》,《光明日报·〈史学〉》 (2)抄录原文读书笔记 抄录原文读书笔记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等作为日后应用的原始材料。摘抄原文要写上分类题目,在引文后面注明 出处。 2、评注式读书笔记 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 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 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评注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书头批注 书头批注,是一种最简易的读书笔记作法。就是在读书的时候,把书中重 要的地方和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用笔在字句旁边的空白处打上个符号,或者 在空白处加批注,或者是折页、夹纸条作记号等等。这种笔记方法不但对书中 的内容可以加深理解,也为日后查找提供了方便。 (2)提纲

《裁判的方法》读后感

读《裁判的方法》有感 《裁判的方法》,是梁慧星老师为“忠于法律正义的中国法官”而写的,因而整本书讲的都是法官如何认定事实,如何解释适用法律,如何审理、判决案件。全文共分为五讲,第一讲“民法解释学概述”,第二讲“法律解释方法”,第三讲“法律漏洞补充方法”,第四讲“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第五讲“利益衡量”。其中前三讲作了比较详细的讲解,后面两讲只是作简单分析。《裁判的方法》一书中列举了大量的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使读者更便于理解,更容易与文意联系。 第一讲,讲了民法解释学、法官裁判的逻辑、法官如何认定事实、法官如何处理法律问题、法律解释的意义、法律解释的分类等几个问题。 第二讲至第四讲,是根据第一讲中找法的三种结果而提出的三种法律解释方法。其中第二讲讲的是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合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第三讲论述了法律漏洞补充方法,此法是针对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找不到现实的法律规则,而法官又不能由此拒绝裁判,故而有此法。此时法官只能创设一个法规来裁判此案,但也不是说法官是任意的创设。而是依据:依习惯补充法律漏洞的方法,类推适用(采用类似案件的法律规则处理此案件),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反对解释,比较法方法,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法官直接创设法律规则。第四讲则是介绍了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 第五讲讲的是利益衡量,这也是一种法律解释方法,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是按照实质判断加上法律依据来操作的。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在案情事实查清后,不急于去翻法规大全和审判工作手册寻找本案应适用的法律规则,而是综合把握本案的实质,结合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价值观念等,对双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作比较衡量,作出本案当事人哪一方应当受保护的判断。比较判断作为实质判断,在实质判断的基础上,将寻找法律上的依据。 在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民法解释学,民法解释学即法学方法论,是法官怎样裁判案件,在裁判中如何适用法律,如何解释法律的学说。对于法官,是用来解释真实的案件;对于学者,是用来研究法律,所以又称法学方法论。民法解释学是关于法律解释适用方法规则的理论,是一种实用法学,操作性极强。无论什么庭法官办什么样的案件,均适用同样的方法,只是刑事、民事、行政的某些方法受到限制有所区别而已。(比如,在民事裁判中有类推适用,但在刑事裁判中不能适用类推,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刑事裁判适用类推,是因为两种实体法有本质差别。) 法官在裁判案件时,主要是依据大前提、小提前、推论的逻辑公式,小前提是认定法律事实,大前提是引出法律规定,推论即得出判决结果。这也非常符合司法工作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顺序。这个公式非常重要,因为:(1)判决的逻辑公式是检验、鉴别、衡量判决在形式上是否合格的标准,判决书无论写得长短,一定要有大前提、小前提、推论,一个法律规则、一个本案事实认定、一个判决结果,这是任何判决都不可少的。判决书水平如何就是用该公式来衡量,法官工作也是用该公式进行操作。(2)是法律裁判区别于其他解决争议的方法的标志。比如调解,在法庭调解结案的情况下,要制作一个调解协议书。这个协议就叫调解,用合同来了解一个案件,双方当事人通过各自作出一个让步,达成一个协议,按照合同即可了解一个案件,可以看出调解书上也有本案事实,大家要对事实弄清楚,调解结果相当于判决结果,调解书上没有法律规则,不引出法律规则,因为调解结案不是根据法律规则解决案件,而是根据和解协议解决案件,调解结案不符合判决的逻辑公式,它根据协议即可得出调解的结果。因此,裁判逻辑公式是区别裁判和调解的一个重要标志。(3)法官作出裁判,是需要说服当事人和社会的,此时就是依据该逻辑公式。当事人收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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