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9465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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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1.2在有害气体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中凡涉及安全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基本要求:

2.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氨气、氦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2.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

使用单位存档。

2.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并经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2.5有害气体的生产、使用、操作、检修和维护的岗位必须有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6有害气体的生产和使用的各单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2.7有害气体管网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严禁超压运行,严禁设备管网带病运行。

2.8有害气体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服从生产部动力调度的统一指挥,不经同意不准随意停送。

2.9有害气体危险区(地下室、加压站、地沟及各设施附近)的作业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10未经有关专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接私用有害气体。凡有“有害气体设施”的单位,必须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在未处理前应制订防范措施。

2.11凡有“有害气体设施”排水的沟、坑、暗井等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都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12凡有“有害气体设施”的单位,必须设有专(兼)职的管理人员。

3 有害气体区域管理:

3.1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2凡进入有害气体区域工作,必须事先与有关单位领导或专业部门取得联系,经同意并最后制订联保措施(即相互保证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工作。

3.3有害气体区域的操作、值班、检修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保持适当距离,相互监护。

3.4在两米及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拴挂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且拴在上风侧和易拴挂处。

3.5在有害气体区域内工作,未经检查确认的明、暗沟及隧道小室,严禁冒然进入,以防中毒或窒息。

3.6有害气体浓度及安全装置应定期测定,重点岗位或部位应设置可靠的报警装置。

3.7严禁在有害气体地区、设备及管网附近取暖、乘凉、休息或睡觉。

3.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及支架上拴挂索具起吊重物。管道支架1.5米内严禁挖沟或设井。

3.9严禁在有害气体设备、管道下及排水沟附近建造房屋、搭设临时工棚、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安装压力容器和动火等。

3.10严禁在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及支架上接电焊地线。

3.11重点设备及管网必须伴随铺设蒸汽及压缩空气管,以供事故处理及检修备用。(对能保证全部和局部设备管网随时可用到蒸汽和空气的部位除外)。

3.12外来参观和实习人员进入有害气体区域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并由专人带领。

3.13有害气体设施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并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4 有害气体设备管网的检修:

4.1不经有关单位和专业部门批准,不得进入有害气体设备管网检修或动火。

4.2有害气体设备管网临时性小修或抢修,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由本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煤气防护站人员参加的磋商会,制订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经互签后方可进行工作。

4.3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大、中修,应由主管部门提前一周召开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的工程预备会,并签发会议纪要。施工单位应提前三天将检修计划、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报送生产部进行审批。

4.4凡属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动火或进入施工,均属危险作业,要提前一天填写“有害气体作业申请单”,经本单位及安全科同意签发后,报送煤气防护站审批后方可施工。凡须动火者,应提前一天到武装保卫部办理动火手续,经签认后方可动火。

4.5检修和停用的有害气体设施,必须与正常运行的设备管网用符合要求的盲板彻底隔离,可靠地切断有害气体的来源。

4.6停汽后和投产前必须用蒸汽将设备管网内的残存有害气体吹扫干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有害气体设施必须保持其内部的良好自然通风。

4.7进入有害气体设备管道内工作,应不少于两人;且与外部有可靠联络信号;必须设专职监护人员;同时应取空气样作安全分析或作生物试验,当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管道内部工作时间间隔在二个小时以上。

4.8进入有害气体设备管道内部工作或动火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应超过12V。如果采用36V电压须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进入设备内部工作应在安全取样分析半小时以内开始,且每二小时或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以内重新作一次安全分析。取样时要有代表性,谨防留死角。

4.9所有检修人员(包括电气焊工)必须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证,方可从事检修工作。

4.10检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工作,试压合格后必须由安装盲板一方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盲板。

5 有害气体检测与防护器具使用:

5.1有害气体检测仪器与防护器具必须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各种仪器和器具必须随时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5.2对仪器要有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制度,并有定期检查和保养记录。

5.3检测与防护仪器必须存放在防潮、防腐、通风、易取的安全地方。仪器存放有专用柜。

5.4使用仪器前必须经认真检查,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准使用。

5.5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复。必备的仪器报废或丢失应及时上报随时补充。新购进的仪器要经生产部煤气防护站校对、标定和检查后方允许使用。

5.6生产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有检测和防护仪器的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7检测仪器要对有害气体设备区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分析,发现超标,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及时解决。

5.8使用防护器具时,工作人员如感到不适应,应立即退出现场,在使用防护器具的现场应备足合格的防护器具。

6 有害气体事故的处理:

6.1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动力调度和煤气防护站,并分别报告职工医院、武装保卫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

6.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指挥者(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

6.3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之前,不得向有害气体设施恢复送气。

6.4发生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时,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有害气体危害区,抬到清静、通风、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保其体温。

6.4.1对轻微中毒者,直接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6.4.2对较重中毒者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医院到现场急救;

6.4.3对停止呼吸者,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高温作业是指作业环境热强度高,劳动强度大,对人体易造成危害的作业。在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定中,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过设计计算温度标准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第二条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防暑降温的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1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措施 第六条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第七条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八条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九条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机械送风装置。 第十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第三章保健措施 第十一条对高温岗位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高温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第十二条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医疗机构诊疗。 第十三条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规定供给含盐清凉饮料,并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组织措施 第十五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 第十六条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4200《高温作业分级》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第十七条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4365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炼化企业在公司区域外作业,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还须参照执行本规定。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 (通用版)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 一、下井作业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安全标志,检查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完好、适用,所配备的安全防护器材是否齐全。 二、施工场地堆放的施工材料、工具等物品,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交通安全。 三、夜间作业时,应设安全标志、架设红灯,夜间除应按日间操作规程作业外,一般情况不得进入井内作业。 四、下井作业时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在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 五、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防护帽,身扣防护带,并系安全绳,口罩戴好后,方可下井作业,井内严禁吸烟。同时场地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氧气袋至少两个。 六、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

思想,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施工负责人发现违章作业的,应及时制止,对违规作业的,应给予经济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下井作业时,严禁小孩在附近玩耍,并说服行人不要围观。 八、下井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1m范围以内不得有石块、砖头、工具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九、井下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井,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 十、井下作业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包括灯、开关等。 十一、下井操作时,施工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坚持2分钟向井下喊话,注意观察,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作业,井上不得吸烟,严禁向井内抛扔物品和烟头。 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井盖还原,同时清理周围堆放的废弃物。 十三、发生作业险情时,整救人员需配戴氧气袋下井救人,并带另一氧气袋插入晕倒人鼻孔吸氧,并立即撤出危险地段,同时向施工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物业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物业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一、目的 正确使用保洁用品及机械,以保护保洁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洁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管理。 三、作业规程 (一)安全保护 1、保洁员工作中使用具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时,须佩戴橡胶手套; 2、为了保护员工安全,清洁工作超过2米以上时为高处作业,必须两人相互保护作业; 3、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夏季室外作业员工在工作中配发遮阳帽; 4、为了员工身体健康,冬季外围保洁员在工作中配发防寒服、棉手套、棉鞋等防寒用品。 (二)使用洗地机 1、操作前应先放置好警示牌; 2、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是否漏电; 3、把机器横向倒放,装上毛刷(毡盘/针盘)再把机器扶正; 4、调整好自己操作机器的角度,使用机器时不要用自己的力量强行操作机器,根据机器本身的移动进行操作;

5、根据机器出水管的方向使用机器,以免出水管留有水印。一般从左向右洗; 6、操作机器应成横向"一"字形操作并一行压一行,操作人员往后退洗; 7、靠近墙壁或玻璃时可以掉转方向工作; 8、操作当中避免电线缠入毛刷中; 9、工作完成后拔掉插头,卸掉毛刷(毡盘/针盘)将整个机器擦拭干净,电线擦干净后缠在机器手柄中,不要过紧,毛刷每次用后都要清洗放在工具架上,以便晾干后继续使用。特别是毛刷要平放且刷毛朝上,以免将刷毛压坏; 10、机器水箱盖不宜盖的过紧,应留有一定间隙,使其留有的清洁剂异味及时散发; 11、不定期检查机器,使其能随时正常工作。 (三)使用吸尘器 1、首先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有无裂痕、漏电处,过滤部分有无破洞或堵塞等情况。 2、吸公共区域地面尘土时,应及时提醒往来客户注意安全; 3、不同的区域换上适当的吸嘴; 4、不要让吸嘴碰到墙壁或家具上,不要让电线缠绕在家具腿上以免损坏家具; 5、吸尘时不要吸入过大的异物(如纸团、砖块、针头、木片等); 6、不要吸水也不要湿手操作,以防触电; 7、发现有异味,及时换尘袋,必要时检修;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 保证人员安全, 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炼化企业在公司区域外作业, 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 还须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挖掘:在生产、作业区域人工或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 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 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二)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 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 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三)支撑: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四)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 防止沟槽侧壁坍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 SY/T 5080-2004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 SY/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 SY/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 SY/T 5225-200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235-91 抽油杆吊卡 SY/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 SY/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 SY/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 SY/T 5836-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 SY/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 SY/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 SY/T 6194 套管和油管 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 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3 施工准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 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 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 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 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 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 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 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7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现场夏季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在建工程应采取防高温、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六防”措施,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进入夏季前分析夏季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并制定防患措施和管理办法,特编写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夏季来临时工程收尾的安 全管理。 2组织落实 2.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2.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3物资准备 3.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3.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井下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1、作业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环境保护上岗培训; 2、确定施工范围(由管理方或管理方指定代表人 指出相应的作业井位); 3、相关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境保护的 书面交底,并要求签字确认; 4、在管理方同意下,按照规范要求正确 开启相关作业井上的窨井盖; 5、以气体检测仪对作业井进行气体检测, 确定气体含量及浓度,并作好书面记录; 6、以轴流式风机加以导向通 风袋对作业井进行强制排风; 7、以10分钟测试一次为宜对排风中的 作业井进行气体含量及浓度的检测,以确定井下环境是否可以下井作 业,书面记录相应数据; 8、测试井下环境安全后,关闭鼓风机,抽出 导向袋,放下登高梯,作业人员正确好佩戴好救身带,四人一组,一人 下井一人井上牵引救身绳; 9、下井作业人必须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 于井上试验可以正常使用后,从登高梯上下井,使用手持式防爆灯进行 井下照明; 10、下井作业人及时将井下探测情况与井上监护人员说明, 井上人员及时准确记录下井下探测情况; 11、井上人员负责保护井口 周围环境安全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以气体检测仪掌握井下工作 环境; 12、以20分钟为宜进行一次作业人员替换; 13、作业完成后, 作业人员迅速撤出地下工作井,正确卸下防毒面具、救身带,井上人员 取出登高梯,并正确关闭窨井盖。二、井下作业危险源辨识 施工阶段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 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 防护 安全帽、网、带未进行定期检查高处坠落 第 2 页共 2 页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安管部 3.1.1检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权停止对人员健康构成一定危害危害的作业。 3.2其他部门 3.2.1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的管控。 4定义 4.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4.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4.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4.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4.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5管理程序 5.1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5.1.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粉尘扩散,改善劳动条件。 5.1.2当密闭舱室进行有粉尘产生的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稀释舱室内空气中粉尘的浓度。 5.1.3为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外界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等各种保护器具。 5.2中毒预防措施 5.2.1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使用有毒物质,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5.2.2生产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应从工艺和设备方面采取措施,对于在舱室内施工的应有通风排毒措施,降低空气中含毒物的浓度,施工人员应有个体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尽可能减少毒物进入人体。 5.2.3严格遵守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减少误操作。 5.4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根据生产性质、特点,其工艺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还应有可靠的安全生产措施。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件六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挖掘作业活动。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等生产型企业应参照本制度执行炼油与化工企业相关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 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Q/SY1247-2009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挖掘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作业。

3.2 沟槽 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 ,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 支撑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 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3.5 作业申请人 填写挖掘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如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 3.6 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的负责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通常是业务主管、区域(站、库、车间)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 3.7 技术负责人 指作业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通常是作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师等。 4职责 4.1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推行、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销售公司油(气)库、加油(气)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小商品生产销售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地区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地区公司HSE 部门对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4.5地区公司二级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新版)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控制高处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作业包括: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作业级别 作业高度 作业许可证审批层级 批准人 第一级 2m-5m 基层队级

属地主管 第二级 5m-20m 基层队级 基层队长 第三级 20m以上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级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四条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对于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且频繁进行的高处作业,如:工程建设施工、钻井、井下作业、更换路灯等,可不办理高出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承包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对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和考核。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6

高温天气是指:以当地气象台发布的当日最高气温为依据,连续三天最高温在35C以上或当日最高气温达38C以上。 1、防中暑安全措施 1.1进入高温天气前(5月15日前),各单位应对防暑降温,防 尘排毒,通风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修理,保证现有的通风设施 在高温季节发挥应有的效能。设备保障部根据当年生产任务,及时做好通 风设施的增添工作,以确保在高温季节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1.2积极采取降温、通风、防尘,排毒技术措施,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或避免高温辐射和电焊尘毒对职工的影响,保证安全生产。 1.2.3在高温闷热季节,露天和舱内作业,应加强对职工防暑降温的宣传教育,保证得到充分休息,以利生产,对高温禁忌的职工可临时调 做其他工作。 1.2.4在高温季节,安环部根据气温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同意后,作出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各车间、施工队根据生产情况, 自行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如果在高温天气规定的作业时间段 之外从事生产作业,需向安环部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附高温天气作业申报表) 1.2.5对高温和露天作业的人员要供应足量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后勤部门做好暑期必备物品的供应工作。 1.2.6安环部应做好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防暑降温、防尘排毒作息时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如发生中暑事故要按 规定组织急救并且及时上报。 1.2.7施工人员上班作业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严禁赤膊,穿背心,短裤,拖鞋、高跟鞋上工地,严禁酒后上岗,进入狭小舱室作业,必 须实行双人制。 1.2.8施工人员严禁用氧气、二氧化碳气等一切工业气体冲凉、降温。 1.2.9 任何人员严禁在江边游泳、洗澡,严禁在空压机冷却水池内 洗澡,严禁在码头边无栏杆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廊坊市康宏管道综合处现场作业区域的挖掘作业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369-2006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Q/SY1247-2009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挖掘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土石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3.2 沟槽

长窄形的凹地,通常底宽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光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 支护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 边坡 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4.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 4.2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本规范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和管理。 4.3各级安全环保部门对本规范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监督和审核。 4.4作业人员接受挖掘作业安全培训,熟知风险,严格执行本规范,参加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挖掘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交通状况; ——附近居民情况; ——防护围栏及临时通道; ——附近的振动源;

雨污水管道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流程

方案 因近几年工程多次发生雨、污水井下作业发生事故,造成部分人员伤亡,公司领导对在雨、污水检查井内作业的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并且对施工、管理在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措施、施工器材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为达到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目的,我公司特制定较为具体的实施办法。 一、前期准备 1、必须在作业前对作业人、监护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井 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前要做充分准备,安全教育时要讲究效果,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每人必须签字。 2、下井作业是指在新老管网相接的检查井中砌筑雨、污水管道 封头、拆除封头;新建的雨、污水管网和正在运行中的雨、污水管网通过检查井相接必须下检查井工作的;采用工人下检查井清除垃圾的;运行的雨、污水管网清通养护过程中必须下井作业的;以及其它因素必须下检查井工作。 3、凡属下井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 案报集团生产部和工管部审批,批准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开会进行下井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纪律教育。在正式施工前由下井作业施工负责人签发下井工作票。 4、施工前必须事先对原管道的水流方向和水位高低进行检查,

特别要调查附近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的有害程度及排放时间,以便确定封堵和制订安全防护措施。 5、下井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超过50岁人员和有 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饮酒后不得从事该工作。 6、拆除封堵时必须遵循先下游后上游,严禁同时拆除两个封堵。 7、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 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雨、污水管网中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备。 8、作业前,应提前1小时打开工作面及其上、下游的检查井盖, 用排风扇、轴流风机强排风30分钟以上,并经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所测读数在安全范围内方可下井。主要项目有:硫化氢、含氧量、一氧化碳、甲烷。所有检测数据如实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 操作人员下井后,井口必须连续排风,直至操作人员上井。 9、施工时各种机电设备及抽水点的值班人员应全力保障机电设 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达到降水、送气、换气效果,如抽水点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离工作点的问题。 10、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 下井作业。 二、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每半小时须用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是否正常(污 水管道必须连续监测),以判断作业环境有无毒气等情况,有异常时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9825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Site opera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 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

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 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3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距离明火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3.4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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